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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国际权威杂志发社论质疑中国学术诚信
  会否造成中国学者国际论文发表难?  
  核心提示
  “这件事向国际高水平刊物释放了一个很坏的信号!”在国内工程生物界任职的JamesChow对近来发生的一系列与中国有关的学术事件感到担忧:去年12月中旬曝光的井冈山大学学术造假事件已经引起了国际学术媒体的广泛关注,1月9日和12日,权威的《柳叶刀》和《自然》杂志还分别以社论的形式对中国的学术诚信提出一定程度上的质疑。
  中国学术界国际信誉受到较大影响。
  记者调查
  “不发表就出局”?各校情况不同
  “‘Publishorperish’是我上世纪第一次出国访问时听到的最多的一个表述,大家告诉我这个‘现代学术谚语’的意思是在美国或其他发达国家搞学术,没有论文就要完蛋。今天,在这个现代谚语后面加了个inChina是有些说不清的讽刺意思。”王小宁告诉记者。
  实际上,《自然》杂志社论标题所使用的“publishorperish”(不发表就出局)一词乃是一种学术制度,源于1950年代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位遗传学家。它与美国的tenure-track(终身教职)制度相结合,为了当上tenure,大学教师们就面临着持续不断地发表论文的压力,而这也是维系创新活力的重要推动力。
  在国外,这种“publishorper-ish”制度也存在优劣争论。支持者认为,这种制度所产生的压力特别有利于年轻学者集中精力进行科研创新;而反对者则提出,这种制度会让学者更关心发表论文,而不是科研项目本身,同时也不利于鼓励教学。
  印度网友AnuragChaurasia就提出,“publishorperish”热潮已经席卷全球,尤其是亚洲国家。鼓励发表科研论文的问题,印度也大量存在。
  “近年发生的韩国黄禹锡事件,日本近年多篇论文由Nature这类顶尖杂志撤回事件,说的都是同一类事。”王小宁提醒说,学术作假不是中国学者的专利。“publishorperish”在中国同样演变为一种强烈的论文发表压力,与职称评定、奖金发放等联系在一起,成为部分学者学术造假的推动力之一。
  不发表会不会出局?记者就此采访了数位广东高校的科研人员。
  中国高校大都计算工作量,这种工作量可以是论文,也可以是教学等,俗称“公分制”。
  “在暨大新闻学院,如果一个副教授不发论文只教书,一年大概能有五六万的收入,可以过日子。”暨南大学新闻学院董天策教授告诉记者,不发论文受到的影响主要是职称评定和奖金收入。他还透露,虽然高水平大学要求发表论文是知识创新的要求,具有合理性,但暨大也注意到这种压力会带来不少急功近利的做法,因此学校正在考虑推出“免考核”制度,即在某个时间段内对某些教授免除考核,到期后再集中考核。
  无独有偶,中山大学早在2003年就对200多位优秀教师采取了这种免考核制度,但对一般科研人员仍然规定了工作量。“对已经证明非常优秀而且以学术为生命的人,没有必要去考核他”,中大校长黄达人认为,学校的原则是“为中才立规矩,给天才留空间”。
  这实际上印证了JaneQiu在文章中的说法,中国的大学科研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在某些高水平大学,一种宽松的氛围正在形成,并孕育了高水平的科研成果;而在某些大学,论文依然占据着学术话语的中心。
  事件背景
  井冈山大学学术造假事件
  日,国际学术期刊《晶体学报》官方网站发表文章称,通过检测程序发现,至少有70篇发表在《晶体学报》C分卷或E分卷上的晶体结构报告存在数据造假行为。这些报告的作者在2006年至2008年间,仅凭修改一套原始强度数据而发表了系列文章。目前,这些论文已被一次性撤销。
  经查实,这70篇被撤销的论文的作者是来自井冈山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讲师、硕士钟华(49篇)和工学院的讲师、硕士刘涛(21篇)。
  日下午,井冈山大学成立专家鉴定组开展核查。
  井冈山大学学术委员会认为,钟华、刘涛的以上行为事实分别属于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中列举的“伪造或篡改数据”、“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未参加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和“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类型,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
  日,井冈山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相关处理决定:撤销钟华的造假学术成果,追回所有造假论文的全部奖励3.2万元;撤销刘涛的造假学术成果(因其论文内容不属于其专业研究范围,按学校规定,未予奖励);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钟华、刘涛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解聘钟华、刘涛的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撤销钟华、刘涛的高等学校讲师专业技术资格;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撤销钟华于日获得的高等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开除钟华、刘涛的公职,同时给予钟华开除党籍的处分。
  ■本版撰文南方日报记者张胜波
  最新进展
  新语丝质疑井冈山大学“除恶不尽”
  井冈山大学回应:造假者“没名没利”,“谁都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
  井冈山大学两教授在国际刊物上造假被揭后9天,该校做出处理决定:两人行为属于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影响恶劣,根据相关规定:追回钟华所有造假论文的全部奖励3.2万元,撤销两人讲师资格以及钟华13天前刚刚获得的副教授资格,开除两人公职等。
  但舆论并未就此停止质疑。
  著名学术批评网站新语丝就撰文《质疑井冈山大学“严肃处理两教师学术造假事件”》,认为该校的处理结果有两点令人难以理解:一是有证据表明刘涛也从论文发表中获得了物质奖励,并直言“如果刘涛的全部造假论文和钟华的大部分造假论文都得不到奖励,他们费心思一篇篇地造那么多假论文干什么呢?”其次,文章质疑,钟华造假论文有12个共同作者,他们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记者就上述问题致电井冈山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彭福华回应说,除钟华获得3.2万元科研奖励外,相关涉及者都没有得到好处,可以说是“没名没利”。而其他12名共同作者,“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署名’!”他们也从未用这些论文参与评奖、评职称。
  不过彭福华并未就具体事实作出回应。
  例如,新语丝文章提出,该校两位教授分别共同署名13篇、38篇文章,不可能不知情;钟华、刘涛为他人署名的动机无法理解,“盗用他人的名义有什么用?难道是为了陷害这些同事?”对此,彭福华指责其为不负责任。
  不存在个人利益,那么造假的动机何在?彭福华说,“谁都搞不清楚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一点儿必要性都没有”。
  与外界猜测的发表论文的压力不同,彭福华介绍,井冈山大学对教师发表论文并没有明确要求,只是要求承担一定的省级课题,“一般两、三年完成一个省级课题,就完成了工作量”。
  他还提醒记者,讲师评副教授职称需要发表的论文并不多,大概两篇左右在核心期刊就可以;而对任职年限、学历学位、教学科研工作量等方面的考核反而更多一些。总的来讲,“论文只是很小的一部分”。
  学校是否就相关问题进行反思并采取行动?彭福华告诉记者,就规范学术行为,学校正在进行学术道德教育,主要形式是座谈、讨论和修订相关规范文件。
  中国科研,“不发表就出局”?
  荷兰乌德勒支大学教授Anthony.L.Spek意外发现了这起造假事件。作为《晶体学报》的编辑,当用CheckCIF软件验证论文数据的合理性时,他惊奇地发现:两年,来自中国井冈山大学的钟华、刘涛两位教授的七十篇论文普遍数据不合理,全部涉嫌造假。
  该杂志迅速采取行动,撤销了这七十篇文章,并考虑采取进一步行动。
  日,英国《自然》杂志在其在线版头条刊登文章《中国科研,发表还是出局》(PublishorPerishinChina),称“近期一系列引人注目的学术界造假事件,凸显出中国学术评价体系存在的问题,这一体系过于强调发表论文”。
  为何会出现井冈山大学学术造假事件?
  “中国大学经常会对发表论文给予现金、住房等形式的奖励,而且这种发表论文的压力正与日俱增。”文章作者JaneQiu援引了武汉大学渖阳教授的研究成果称,其中可疑的部分高达10亿元人民币。
  对此,密歇根大学科研道德规范与诚信项目负责人尼古拉斯?斯坦尼可评价说,这显示出中国正面临着挑战。当中国正为成为世界一流科研国家而努力奋斗,力争迅速地提高一个巨大体系的科研能力的时候,出现了显著的科研质量差异。
  文章还指出,中国学术界急功近利的想法、官僚干预等,都是造成学术造假的原因所在。
  不少教授提到,上海交通大学微电子学院陈进“汉芯”造假案发后,有关方面只是解雇了事,而未采取严厉措施,其他相关人员更是逃脱了惩罚。该事件正体现了中国学术界缺乏严厉的惩罚机制。
  实际上,这已经不是中国学术造假近来受到的第一次国际舆论批评。
  9日,国际权威医学刊物《柳叶刀》杂志也撰文《学术造假:中国需要采取行动》,敦促中国学术界重振科研道德规范,健全处理学术投诉的制度。
  两篇国际权威学术杂志发表社论时间前后不过三天,都是以井冈山大学学术造假事件为引题,落脚中国学术造假的现状。
  《柳叶刀》杂志社论文章更是尖锐地提出,2008年中国发表了271000篇论文,占世界总量的11.5%。在这里面,井冈山大学造假事件并非第一次。去年九月底,教育部副部长郝平提出,中国高校目前科研能力排名世界第五―――从2004年以来,中国论文发表数量就一直位居世界第五,仅次于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
  中国应重振学术声誉
  “大量的欺诈让人失望,不仅浪费时间和金钱,更会损害研究者、科研机构及相关刊物的名声”,《柳叶刀》社论文章敦促中国政府应当以井冈山大学造假事件为契机,重振科研道德规范,建立有力透明的处理机制,防止进一步发生类似事件。
  “中国立志到2020年成为科技大国,要实现这个目标,中国必须成为科学诚信方面的典范。”
  在《自然》杂志的网站上,《中国科研,发表还是出局》成为热门讨论文章。不少学者发帖担忧,井冈山大学造假事件以及《自然》杂志社论将影响中国学者的国际声誉。
  网友ThomasnWeise是一名科学家,他认为JaneQiu在行文上的一些瑕疵可能会增加对来自中国论文的偏见,甚至是否定。“文章同时也应该指出,美国等国家也存在类似问题。”
  具有不少出国学术交流经历、也在《自然》杂志上发过文章的华南理工大学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王小宁认为,在任何国家发生的“高影响因子”的学术作假事件,对于所在国家的科学界都会造成或短或长的负面影响。井冈山大学此次造假事件也不例外。
  但是否会影响中国学者发表高水平论文,王小宁认为不会一概而论―――国际期刊一般有自己的原则和标准,对于创新性很强的成果不会轻易拒绝;但对于有作假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杂志社肯定会有所考虑或拒绝的,也是对学术作假行为的一种抵制。
  长期以来,中国的学术造假愈演愈烈,部分学者甚至已经表现得麻木起来,这次国际权威刊物连续质疑无疑敲响了警钟,中山大学某不愿透露姓名的年轻教师认为。
  《自然》文章华裔作者JaneQiu回应
  中国科研成果差异很大希望撰文引发关注
  “我的文章实际上同样注意到,中国在提高自己的创新能力的同时,正在面临着非常巨大而复杂的挑战,因此有了这样的事实,就是中国的科研质量有着显著的差异。”《自然》杂志社论的作者JaneQiu对南方日报记者强调,中国的科研成果优劣共存,因此批评中国科学界存在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全盘否定。
  有着格拉斯哥大学生物学博士学位的JaneQiu有着四年多的自由撰稿人经历,她为《经济学家》、《自然》、《ChinaDaily》、《卫报》等撰写文章。同样,她还具有华裔的背景。18岁时,JaneQiu怀揣着科学梦想,从北京来到英国求学,至今还在伦敦和北京两地活跃。
  “当问题出现时,尤其是这些问题威胁到中国长远的学术发展,媒体就有责任去引起人们的关注”,她认为这是撰写此文的出发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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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胜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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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诚信笔谈 投稿:黎瑕瑖
第28卷第12期 2010年12月 科学学研究 StudiesinScienceofScience V01.28No.12Dec.2010 文章编号:1003—2053(2010)12—1761—11 学术诚信笔谈 【编者按J近年来,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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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diesinScienceofScience
V01.28No.12Dec.2010
文章编号:1003—2053(2010)12—1761—11
学术诚信笔谈
【编者按J近年来,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屡屡发生,学术诚信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热点,这不能不引起深刻反思。近日,本刊编辑部组织多名专家围绕学术诚信问题开展笔谈,从高校科研到科技期刊,从存在现象到产生原因,从理论分析到解决方案,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可以给我们一些启示。
或者是诸如一起下过乡、一起同过窗过来的。他们
学术诚信要靠体制保障
张碧晖(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常务副理事
不测量申请者的生产力,不调查谁做什么课题最合适,而是靠关系,该资助的不资助,不该资助的资助了。科学活动越来越渗入商业性的交换。一些酒楼会所,光顾的不只是官员和老板,有不少是教授们和
1991年,我在《中国科技论坛》上发表了题为《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及其控制》的文章,恰逢这一年美国科学促进会(AAAS)年会的主题也是这个题目。时隔近20年再次谈及科研不端行为和学术诚信问题,仍具有现实意义。科学研究活动中,隐瞒事实、修改数据、弄虚作假、窃他人成果等,在各个国家都不鲜见。早有英国名噪一时的“多森原始人”骗局,近有韩国科学家黄禹锡造假丑闻。近年来,我国揭发出大量诸如研究生论文请枪手、职称晋升“走后门”、课题申请拉关系以及一些只能意会的“潜规则”,不一而足。更令人震惊的是,连续曝出几位大学校长的论文也涉嫌抄袭他人著述,更使人不好理解了。学术上的这些不端行为,为什么会愈演愈烈,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自我管制系统不完善。笔者曾在《科学社会学》一书中指出,重复试验、同行评议、论文审查制,是科学自我管制系统的运行机制。科学家的成果要受到同行的严格审查,它包括:新的科学发现必须向同行报告;发表文章必须有同行的审查评议,以便确定是否有刊登的价值;参加学术会议的论文必须事先提交大会筹备处审阅,批准后才能入选;获奖成果必须有权威人士推荐,等等。由科学家们公认的方法和手段来验证,使科学家的行为受到诚信规范的制约。在科学上采取伪造数据等欺骗行为或者玩忽职守的人,将被科学共同体划入另类。问题是,时下也讲同行评议,也有所谓“专家库”,也走程序。但有的同行评议系统成了一个“哥JLffl网”,其成员或者是从同一“名流集团”和机构中挑出来的,
关系户在觥筹交错、一醉方休。笔者认识一位著名大学的教授,人称“学术活动家”。这位仁兄基本上不搞学问,撰写的文章和著作,几乎没有一篇是独立完成的。他20年前就会通过聘当官的做“兼职教授”或者安排旅游等手法,成功拿到项目,甚至与自己专业无关的课题。最近他又通过关系要来一学术刊物,虽早已年过古稀,学校仍然给他设了一个岗位。
其次,对学术不端行为处理过宽甚至保持缄默。为了科学事业的纯洁,早在1948年,世界科学工作者联合会就制定了《科学家宪章》。我国科学家在中国科协的组织下,对社会也有过诚信的承诺。一些国家和地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是很严的。英国大学的教授们,定期接受学生的评价;美国如果发现教师有交易行为,是要诉诸法律的;香港发现教师作弊,廉政公署也会介入。前几年,教育部某领导说,对学术不端行为要“零容忍”。但现在尚未有什么大的举措,相反,已经到了法不责众的地步,挑战者大有人在。举一个极端但是真实的事件:前两年,一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的一位系主任评职称要考计算机,在考场大庭广众之下,竟然要本系一位学生代考;被当场抓住后,上级主管部门给了一个“停考三年”的处分,但学院领导将处分决定文件压下来,连中层干部都不知道;不久他被调入更重要的部门当官,去年院党委换届时,又被安排为党委委员,还作为接班人培养,到重要部门挂职。这个可算作史上最牛的作弊者,还是学院反腐领导小组成员,并对敢于揭发他不端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至今未见
科学学研究第28卷
到任何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简直是百分之一百的容忍!
再次,缺失有效、配套的改革。前不久,我在北京看望一位教育部的老同志。我们都认识一位被曝涉嫌抄袭论文的校长,说起来,我们都很痛心。这位校长不少方面还是很优秀的,也不能说他没有学问,但现在这种体制把他也害了。现在不少校长,又要治校,又要搞学问当院士,还要在一些论坛上亮相。在这种急功近利、浮躁的生态环境下,什么都想要,怎能避免闪失。我从来不相信有人既能当好校长,又同时能搞好学问的。20世纪50~60年代和80年代,许多大学校长有搞学问的功底,但都为高等教育事业做出了牺牲,把全部精力放在治校上面,甘为人梯,为教师、学生服务。遴选校长,就是一项重要改革。要把行政和学术适当分开,行政系统不要干涉学术活动,学术系统要遵循应有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即美国科学社会学家默顿所倡导的普遍性、公有性、有条理的怀疑和无私利性四种行为规范。
学术不端行为如此漫延,有的是对道德底线的颠覆,已成为一大公害。它不仅要冲垮我们的价值体系,还将影响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诚信,决不可等闲视之。根本的办法还是要靠体制保障。正如默顿所说,科研的诚信不取决于科学家个人的品德,而是受到科学体制化的制约。科学家的活动受到“在其它任何领域的活动所无法比拟的严格管制”,从而确保“不存在作弊”的基本特点。
科研伦理与科研诚信辨析
曹南燕(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
虽然早在17世纪科学社会建制的初期,英国皇家学会的科学家们就把“靠实验来改进有关自然界诸事物的知识,以及一切有用的艺术、制造、机械实践、发动机和新发明”作为科学建制的目标。我们可以把这种目标表述为“扩展确凿无误的知识并让知识服务于人类社会”。但一直到20世纪上半叶,科学共同体更多关注的是“扩展确凿无误的知识”以及保证这一目标的规范结构(默顿关于科学的精神气质),而把让知识服务于社会看作外在的副产品,很少有人从伦理学维度去讨论科学研究中的问题。随着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科学技术与社会的关联越来越密切,人们对科学本性的理解不断深化,
同时,现实生活中科研带来的伦理问题也日益严重。在这种背景下,科研伦理逐渐进入公众的视野。
对科学本性的反思,使我们看到,科学研究与其说是科学家为追求真理而进行的智力活动,不如说是以一定形式组织起来的科学家追求能服务于人类的客观知识的社会活动。因此,从事这种社会活动的科学家不仅要遵守科学共同体内部的行为规范,也要受制于社会普遍接受的伦理准则。
在现实生活中,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西斯战犯惨无人道的人体实验、使用原子弹伤及大量平民、新式武器尤其是核武器竞赛等等,引起许多科学家和社会有识人士对应该如何进行科学研究、科学技术的社会后果以及科学家的伦理责任进行反思。1947年,关于人体实验医学研究的伦理准则《纽伦堡法典》被国际社会公认。1964年,世界医学会通过的《赫尔辛基宣言》完善和发展了《纽伦堡法典》的原则和精神,强调人体实验只有当其结果有利于社会,而且在实施符合道德、伦理、法律概念的基本原则时才能得到辩护;人体实验必须以受试者自愿同意为前提,要尽一切可能保护人类受试者不受伤害。20世纪50年代,国际科学界掀起以帕格沃什会议为代表的科学与和平运动,反映出科学家对自身的社会责任的思考。70年代后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的新进展让人们看到现代科学充满复杂性、不确定性和难以预计的风险,引发科学家们对诸如基因研究的潜在危害和自己的责任范围的新思考,如在瑞典乌普萨拉制定“科学家伦理规范”。
与此同时,由于社会对科学研究事业的需求和期望的增加,社会对科学研究活动的投入和回报也日益增加。科研活动与各种利益之间的关系日益密
切,科技界对科技资源的竞争也空前加剧。科学研究普遍职业化的环境下,科学研究中的利益冲突有可能严重干扰科学知识的客观性。原来人们以为足以保证扩展确凿无误的知识的科学精神气质或自律性的规范,以及同行评议、重复实验等科学活动所特有的自我纠错机制,在种种学术荣誉及与之密切相关的各种利益面前已显得远远不够了。20世纪70年代后期,美国的学术界,尤其是与人类健康相关的医学科学领域,接二连三在学术期刊上揭露出来的伪造、篡改或剽窃事件使一些人相信这不是偶然现象。随后,世界各国学术界也陆续披露出种种诸如伪造、篡改、剽窃以及其他与科学研究相关的伦理问题,科学研究伦理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逐渐成为
第12期学术诚信笔谈
“显学”。
在国外有关“研究伦理学”的著作,大多在讨论科学研究伦理的一般性问题的同时,也讨论实际研究活动的具体道德问题,包括科学研究的价值认识、伦理学基本原理的应用和科学研究的一般规范。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在不同的领域可能采用不同的研究
方法,但他们应有共同的价值观,比如,诚实——忠实地传达信息和遵守诺言,准确——精确地报告发
现、注意避免错误,有效率——精明地使用资源、避
免浪费,客观——用事实说话、避免不适当的偏见。
在科学研究的规范方面,强调客观、真实、可靠,反对弄虚作假、歪曲和篡改,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反对剽窃;强调公正,反对偏见、控制利益冲突;强调对人的尊重,保护人类被试和动物被试;强调师生之间、同事之间、研究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合作等。
科研伦理学的研究固然重要,与科学共同体的职业伦理相关的准则、规范、宣言、宪章以及科学共同体的自律也必不可少,但如历史经验所表明的那样,伦理在任何时候都需要体制化的保证。这里说的体制化包括制定法律法规、政策程序、规章制度,也包括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机构和舆论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这不仅因为现代科学研究主要依靠公共资源得以进行,这些资源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要受到全社会(通过政府)的管理监督;还因为应对现代科学的社会应用带来的风险也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从20世纪70年代起美国政府就积极参与科研伦理的体制化建没:组织对科学研究中的伦理『ⅡJ题的调研(比如,1974年美国国会要求接受联邦政府资助的机构设立研究伦理委员会,1975年美国科学基金会资助科技研究中伦理与价值研究,90年代美国科学院、工程院、医学科学院组织专家合作研究出版了《负责任的科学》等);不断围绕科研伦理中的问题,如关于保护人类被试和动物被试、杳处科研中的不端行为、控制科研活动中的利益冲突等,颁布法律法案、政策法规;设立美国卫生部的“科研减信办公室”、国家科学基金会的“总监察长办公室”等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科研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制订相关方针政策和应对不端行为的具体措施,并与大学、学会和专业团体广泛合作以开展研究诚信和伦理教育研究,解决调查活动中产生的相关法律问题。美国近40年来把科研伦理和公共政策、风险治理紧密结合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思考,其中非常重要的是提出了科研诚信的概念。现在许多国家都
在结合本国特点推进科研伦理的体制化,强调科研诚信建设。
科研诚信是在操作层面的科研伦理,它不仅强调科学研究要实事求是、不欺骗、不弄虚作假,还意味着要恪守科学价值准则、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科研诚信是指研究者“具备并坚守由专业组织、研究机构以及(相关时)政府和公众所勾画的专业标准的品质”,也可以说是研究者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为指南以及与其研究领域相关的专业的被普遍接受的专业准则和规范坚守程度的度量方法。科研诚信不只是一种美德,更是一种体制意义上的他律。
由于即使在共同的价值取向和伦理原则下,人们对现实情景中伦理问题的看法也常常会有分歧以至争论不休;因此,为了操作的可行性,科学共同体、科研机构、政府管理部门需要把已经达成共识的科研伦理问题,形成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程序、指南、条例等。对科研人员来说,合乎伦理的科学研究就是要按有关科学研究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行为规范和指南行事。如果说,科研诚信更关心的是已经达成共识的方面,如具体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和行为指南的制订与执行;那么,科研伦理则对已有共识的方面,根据科技与社会的新发展作更深入的思考,对还没有达成共识的方面,促成社会对话、协商。
总之,科研诚信建设是科研伦理体制化的过程,需要科学共同体和政府管理部门从伦理维度对科学研究深入探讨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程序、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和行为指南等,并建立相应的管理监督机构和舆论宣传、教育培训体系。
高校学术诚信与过度创新
陈士俊【天津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教授)
关于“学术诚信”问题,已成为当今我国从专家学者到公众普遍热议的话题。只要在网络搜索中“百度一下”,用时不到半秒,便町找到相关网页数百万篇。近年来,大学校园中各种考试作弊以及抄袭、造假等学术不端现象屡禁不止,剽窃他人成果、篡改实验数据、骗取科研经费等学术腐败现象肆意蔓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泛滥到了法不责众的地步。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学术失信等行为,不仅导致学术道德沦丧,严重败坏了学风文风,而且浸染
科学学研究第28卷
社会风气,贻误人才培养。因此,理所当然地引起了政府主管部门和各个高校的高度关注。治理学术不端,狠抓学术诚信,已成为教育界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
诚信是维系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以及人与组织和社会之间正常交往、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基本要求和道德准则,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一般而言,诚信体现为个人诚信、职业诚信和社会诚信三个层面。学术诚信属于职业诚信范畴,它是指从事学术活动的人和组织应该遵守的道德要求和行为规范。相比其他活动,学术活动对诚信的要求更高、更严格、更“纯粹”。这是因为,学术活动的主旨和灵魂就在于求真、求实,在于去伪存真,即透过事物的表面现象(包括揭露假象),抓住其本质(“本”即真)。
从组织的角度,作为专门从事学术活动的高等学校和科研单位,在一定程度上承担着整个社会诚信的示范作用,它是社会的“良心”,甚至是判断真假、评估良莠的“终极裁判者”。正因为这样,长久以来,在人们心目中,高等学府、科研单位一直被看作固守诚信的神圣之地、纯洁之区,而有幸和有能力从事学术活动的人和组织,理应更讲求诚信,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社会声誉,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辜负人们的期望和厚爱。
但令人遗憾的是,高校和科研机构也并非一片净土。当诸多不诚信的现象发生在高教界、学术界之时,人们心中的诚信“偶像”被打破了,由此而带来的失望、愤怒甚至绝望是可想而知的,也是可以理解的。
高校的学术诚信包括两个方面,其一是教学活动中的诚信问题。教学活动涉及教与学两种活动,不诚信的现象既反映在“教”的主体即教师身上,也体现在“学”的主体即学生身上。学生中的学术不诚信现象由来已久,从中学到大学都有,也并非中国所独有。
据《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21日报道,2006年由美国约瑟夫森道德研究中心开展的一项由36000名中学生参与的全国性调查发现,60%的学生承认在考试中作弊或抄袭作业。罗格斯大学学术诚信研究中心创始人唐纳德?麦克b教授连续6年对70所学校中24000名高中生的研究同样显示,学术不诚信行为在美国高中相当普遍。大约64%的高中生承认在考试中有过一次或多次作弊,58%的
学生承认有过某种形式的剽窃,比如从相关文献中抄袭,而更多的是直接剽窃自互联网。另据报道,在美国即使在诸如工程这样的专业或声誉很好的学校,大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率也要超过50%。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科技人员的创新性学术成果,为学生的作弊和抄袭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手段,使得学术失信的方式正日益高科技化与隐蔽化。伴随互联网的高度普及,只要输入几个关键词,大量信息包括整篇的文章、完整的研究方案等瞬间就会呈现在眼前,通过简单的“复制”、“粘贴”,作业、论文就能轻松搞定。
高校学术诚信的第二个方面是科研活动中的诚信问题。科研活动的完整过程,包括课题申请、研究的具体实施、论文的发表、成果的交流与转让、申报奖励等诸多环节,其中每一个环节中都需要诚信。但现实是,几乎每一个科研环节中都存在诚信缺失现象,其问题之严重、渗透之广泛、影响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针对目前我国学术浮躁、学术不端、学术腐败的现状,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主任、中南大学校长黄伯云发出呼吁:“整个社会的道德观念都变了,我们的学术道德维护到了最危险的时刻。”
高校学术失信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浸染,也有高教界内部的原因。可以想见,在一个“作假”横行、“老实人吃亏”的社会氛围中,高教界、学术界要想“独善其身”,不仅是困难的,也是做不到的。至于高教界内部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来自大学校园文化中较为普遍存在的“五轻五重”即轻积累、重出新,轻过程、重结果,轻水平、重数量,轻实质、重表象,轻内容、重形式,急功近利,急于求成,功利至上,拜金主义蔓延,实质上是价值观或价值取向出了毛病。此外,“四个过度”即过度创新、过度量化、过度功利、过度短视;“两个缺乏”即缺乏对“学术”、“创新”、“科研”等内涵的深刻理解,缺乏对真正的学术、创新、科研保持必要的敬畏之心,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
学术的内涵是对真理的探索与追求,而探求真理是没有捷径可走的,其中必定充满坎坷,很可能是一条清贫而又寂寞的漫漫长路。学术的灵魂在于创新,其实践方式是科学研究(广义),创新的基本要求是实事求是,来不得半点虚假。但现实是,伴随着社会的改革开放和教育的飞速发展,一大批本来对学术、对创新、对科研并非真心热爱并且无论在知识
学术诚信笔谈
积累还是基本素质方面都相对薄弱的人,包括教师和研究生,一下子涌人到科研队伍之中,踏进学术殿堂;其中不乏心浮气躁、急功近利之人,他们抱着“淘金”的梦想,以功利之心对待科研,以为通过科研也可以一朝成名、一夜暴富。爱因斯坦在《探索的动机》一文中,就曾深刻剖析过从事科研的人的动机:“在科学的神殿里有许多楼阁,住在里面的人真是各式各样,而引导他们到那里去的动机也各不相同”,“有许多人爱好科学是因为科学给他们以超乎常人的智力上的快感……另外还有许多人是为了纯粹功利的目的”。对于上述两类人来说,“只要碰上机会,任何人类活动的领域都是合适的:他们究竟成为工程师、官吏、商人还是科学家,完全取决于环境。”,“如果上帝的一位天使跑来把所有属于这两类的人都赶出神殿,那么集结在那里的人数就会大大减少,但是仍然会有一些人留在里面”。这些人就是那些真正出于“对科学的热爱”的人,他们才是科学界的中坚。可惜,在当下高教界、学术界,这种人不是越来越多,反而是越来越少了(比例下降
当前,随着我国大学的扩招,大学生和研究生越来越多,许多找不到工作的大学生选择读研,而一些研究生毕业后因找不到理想工作选择了读博士。因此,有些人读博士不是真正为了开展科学研究,甚至不是真正为了获得知识,而是为了混文凭。现在的大学,几乎人人搞科研、人人搞创新、人人写论文,就像当年人人都大炼钢铁一样。加之一些学校要求研究生毕业、教师晋升必须发表高水平的论文,一些人就采取了抄袭、剽窃、不当署名、学术造假等不良行为。
应该承认,虽然每个人的创造力不是有和无的问题,而是一个连续谱,但并非每个人都适合搞科研,都能够搞创新。当学术不再是学术人的事,而是人人可为之事;当从事学术研究不是为学术而学术,而是被当作求取晋身之阶的手段之时;当社会角色错位、一些本不具有从事学术工作素质或从事其他领域工作的人硬要挤进学术队伍之中,也要在学术界分一杯羹的情势下,学术失信现象的发生几乎就是必然的。
因此,在学术失信问题上,不能说和过度创新没有关系,至少它加剧了学术泡沫,如果不是有意为之的话。创新本来是好事,但过度了就可能走向异化,走向反面,就会妨碍创新、阻滞创新。当我们要建设
创新型国家的时候,此事不可不察。
中国科技期刊的诚信之路
潘云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情报方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武夷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总工程师)
多年前,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分析课题组”收到一封举报信,该信反映某刊物编辑部为了提升自己的影响因子,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随意在作者论文的参考文献清单上添加引用该刊的文献。我们核查后发现,该刊编辑部的手法很恶劣,也很拙劣:他们不管三七二十一,给每篇已录用文章的参考文献都增加一篇引用本刊的文献,一律列为最后一篇。可是,增加的这一篇文献与论文内容时常不搭界,太容易被识破了。证据确凿,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将此刊从“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中剔除了。
前不久,我们又接到匿名举报信,揭发几个期刊结成了互'-3f同盟。于是,笔者在本所的“中国科技
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检索,结果发现:某刊物的被引用,主要来自另外四家刊物,而来自其他刊物的引用微乎其微;那四家刊物的被引用也主要来自处于互引网络中心位置的某刊物;它们的高频互引集中发生在某一时段。因此,似乎可以肯定,这些刊物之间确实存在着“非自然”的互引网络。说其“非自然”,是因为它们相互之间的引用量很大,引用的时间很集中,而在自然情况下,一个刊物所获得的引用应分布于许多刊物和多个年份。但若说这些论文本来不应该发生互引,是相关期刊为了提升自己的影响因子而胡乱相互引用的,则根据不足,因为引用论文与被引论文之间、引用学科与被引学科之间也还都有关联,有关参考文献在文章中都有标注。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轻易断定这些刊物有问题。
该些事例表明,如何判断非自然引用成为期刊评价中面临的一个新的问题。若是学术期刊编辑部在科研诚信上出问题,可以说比论文作者出问题更严重。期刊编辑部都不诚实,有什么理由要求作者遵守诚信规范呢?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于1996年首次出版《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公布了众多中国科技期刊的影响因子、即年指标、总被引频次等指标。随着
科学学研究第28卷
大家对期刊评价指标的认识不断加深,期刊过度自引问题进入了学术界的视野。于是,我们在1998年版的《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新增了自引总引比指标,后来又推出目前获得广泛认可的他引率指标,这是我国科技期刊评价界率先提出的一个新指标,几年以后汤森路透公司的《期刊引证报告》(JCR)才增加了对自引和他引的统计。
从此,中国科技期刊界开始了对科技期刊诚信问题的严肃思考和讨论。曾经一度有人主张在科研评价和期刊评价时完全去掉自引,只看他引。这种提议当然有失偏颇。目前,学术界较为一致的看法是:只要不做人为干预,科技期刊自引是正常现象;不同学科的期刊自引量不同,但都应顺其自然,任何编辑部都不能“威逼利诱”作者引用自家刊物。对自引问题的讨论过程,也是我国科技期刊界自我成熟的一个过程。
我们经常与编辑出版人聊天,有一位资深学术期刊丰编告诉笔者,据他的统计研究,80%的论文稿都是可以发表的。也就是说,只要你认认真真地把论文写出来,发表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这让笔者想起了我们“中国科技论文统计分析课题组”在2002年收到的《科学学研究》的一则声明,其大意是,某个作者在其期刊上发表的一篇论文,经核实为一稿多发论文,希望从我们的“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中将此文记录删除。刚好那个时期以NATURE为代表的一些国外期刊也在讨论是否应该将后来发现有严重问题的学术论文从正式学术记录库中彻底删除的问题。《科学学研究》是国内科技期刊界第一个从这一角度向我们提出类似要求的期刊。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刚刚建成不久的时候,我们每年将1000余种源期刊产生的相关论文数据合成在一个数据库中进行统计时,就自然而然地发现了部分作者存在一稿多投、重复发表的问题。当时,我们在发布中国科技论文年度统计结果时明确提出来这个问题,呼吁我国科研人员加强诚信自律;同时我们也与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管理人员做过沟通,希望他们提醒作者,注意避免类似问题的出现。“中国科技论文与引文数据库”要求所有源期列要规范作者的署名,要标注作者的单位、地址、邮编、个人简介等等内容。这样的要求在规范期刊出版的同时,也提醒作者在投稿时要充分意识到自己的责任。过去,一稿多投
频发的原因之一是编辑部与作者之间信息沟通不畅;随着期刊出版数字化进程的推进,信息沟通问题基本解决,因此一稿多投的责任现在主要在作者身上。
随着论文统计分析工作的深入,我们对期刊编辑部的希望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例如,我们希望期刊编辑部准确标注论文受项目资助的情况,同时也要求期刊论文作者实事求是地标注参考文献。我们将国际数据库与我们的数据库所反映出的期刊论文参考文献的情况进行了比较,提出了平均引文数(即每篇论文平均列出了多少篇参考文献)的指标。2001年统计时,我国科技期刊论文的平均引文数为lO.01,2008年我国论文的平均引文数为11.96。
日前,教育部2010年度评价精品期刊时提出了50%被引期刊数指标,即在一种期刊的被引频次中,50%的被引频次来自于多少种期刊。这个指标可以从某一方面考察期刊的影响范围,抵御一些不正当互引行为的发生,但也有其局限性。其实,期刊之间、同行之间是最了解的,各个学科自身发展的水平大家心里最明白。换句话说,期刊所属学科的从业人员最了解期刊水平,他们心目中的好期刊才是最好的。
英国肯特大学研究绩效评价的学者刘文斌认为,科技绩效评价指标的数目不能太少,要适当多一些,这样才有利于防止做假;评价指标不妨不时变换一下,防止有人下功夫对付你。其实,他的看法与我们的思路基本一致,科技期刊的评价指标也应与时俱进。
另外一个与期刊质量和诚信强相关的因素是审稿机制。我们要求: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入选期刊应提供二审、三审的审稿流程及审稿样单,以说明该期刊确实是同行评议的期刊。从目前来看,每种进入统计源的期刊都能在形式上满足这一要求。但有的审稿流程还不够,随之而来的问题足,期刊论文稿由谁来审?审稿专家如何组成?从2008年的统计结果看,有8种期刊的年发文量超过2000篇,相当于每月发166篇论文,那么这些刊物的审稿专家数据库是否可以支撑这样大的审稿量呢?设在英国的出版研究联盟发表的一份《学术性期刊同行评价调查报告》指出:每个审稿人平均为3.5份期刊审稿,每人每年平均审稿8篇,审1篇稿件需要3—7.36,2006年平均引文数首次超过了10,2007年为4周的时间。也就是说,发文量越大,需要的审稿专
第12期学术诚信笔谈
家队伍就越庞大。问题足,我们目前发表的每篇稿件都经过严格的同行评议了吗?
我们高兴地看到,国内已有期刊进行了勇敢尝试。《世界华人消化杂志》率先推出了透明审稿,在文章出版时,将审稿人的意见及推荐理由一并刊登在期刊上,供读者阅读。显然,透明审稿过程更加公平、公正,更易于被大家认可,从而有助于提高期刊的影响力,杜绝期刊审稿中的不诚信因素。
中国科技期刊的诚信之路是曲折的,随着各类监督措施的强化,随着科研工作者对科研诚信认识的深入,我们有理由认为,中国科技期刊的诚信水平将获得显著改善,前途一定是光明的。
当前我国科学道德建设中的“短板”
李真真(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研
我国的科学道德建设是从要求科学家的道德自律开始的。近十年来,在推进科学道德的规范化建设方面,可以说进展和效果是明显的。尽管许多方面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但这个过程的确促进了我国学术和研究领域科学道德意识的提升。我们不能不看到,当前科技界对科研中不诚信行为的声讨空前高涨的同时,对动辄就会被曝光于媒体而使科学声誉受到损害感到担忧,对所面临的日益增长的制度压力感到焦虑和不满。如何推进我国科学道德建设仍然是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
显然,这首先是一个路径选择的问题。目前,科学道德建设大致可概括为“教育”、“自律”、“制度”、“文化”这样四种主要的方式或途径。当前我国科学道德建设需要建构这样一种“四位一体”模式,即从教育、自律、制度和文化等四个方面整体性、结构性地推进我国的科学道德建设。但总体讲,目前我国科学道德建设的“短板”主要有以下两个
(1)制度性违规:一个“常谈常新”的话题科研中的不诚实行为常常会使人联想到个人品质或操守问题。但是,在我国这一现象却常常会与制度联系在一起。可以说,现行制度是分析我国科学道德问题成因或诱因的主要方面,甚至是核心内容。这不由地引发人们不断地追问:我们的制度究竟怎么了?
在我国,制度性违规已经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
象及问题。制度性违规是受制度的约束或引导而发生的、与游戏规则不相符或相冲突的行为。它因其特有的集体性,使行为更加隐藏且危害更大。制度性违规会以“潜规则”的方式悄然蔓延,进而腐蚀科学的肌体。
制度是一个包含了多重功能及作用的东西,比如制度的规范性和引导性作用,但制度的作用并非都是正面的。有一个例子最直接地表达了我们现行制度的问题:在科学道德建设的话题下,我们常常会听到人们用“逼良为娼”来形容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这句话很不好听,因此一般落到文字上时,就被删去了。这个概念反映了两种情绪:一是对制度本身的某种不满;二足对现行制度迫使科研人员不得不做出一些有违诚实原则的行为表示焦虑。这里并非为那些做出不诚实行为的科研人员开脱,而只表述一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我们的制度本身就存在了这样一种悖论:那些不合理的制度规定动摇着科研活动中遵守诚实原则的坚定性;那些对学术不端的监督及查处制度却随时警示人们,科研活动必须坚守诚实原则。这样一种制度体系,在惩治的层面上,制度本身往往是可以安全地“逃逸”的,并且进而让科学声誉为那些不合理的或显示政绩的制度来“买单”。因此,尽管多年来现行制度问题始终是我国有关科学道德话题的一个核心内容,但遗憾的是,它迄今仍然(几乎)是“纸上谈兵”。
(2)科学道德教育: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治理,国际上有这样一种概念,即“防范为先,惩治为后”。那么,防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教育,即设立专门的科学道德课程,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科学教育的范畴。显然,这一点对于我国的科学道德建设尤为重要。我们知道,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不得不面对科学文化传统的断裂问题。这种断裂所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在科学研究和教育领域,有相当数量的人不了解什么是科学道德规范。而长期以来,教育上的缺位又使得这一局面更加严峻。
在我国,“加强科学道德教育”的提法可以称得上是“老生常谈”了,它迄今仍然被停留在概念本身。近年来,有关科学道德规范的书籍日益增多,但是它们被束之高阁,并未进入课程。更为可悲的是,随着科研中的不诚实行为日益受到关注,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压力日益增大,许多人特别是青年
科学学研究第28卷
科研人员(包括研究生)却不知道什么是“科学道德规范”,或者从哪儿能获得科学道德规范的相关知识。由此在他们之中所逐渐形成的焦虑情绪,是很值得关注的。
科研道德规范是从事科学研究必须遵守的一套“游戏规则”,或者说,遵守科学道德是参加游戏的必要前提。我们都知道这样一个道理:只有了解科学道德规范及其相关知识,才可能避免在“无知”状态下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处罚。因此,如何将科学道德教育与科学教育、科学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是当前我国科学道德建设必须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他律到自律:重建规范的科研诚信结构——浅谈学术不端行为的分段惩罚模式
侠(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教授)科研诚信是科技发展的土壤,拥有良好诚信的科研环境,可以极大地促进科技的发展,并最大程度降低科研活动中的交易成本与鉴别成本,间接地提高科研的效率。对于科研诚信的重要性,科学共同体早已取得广泛的共识,并得到整个社会的认同。反观当下,中国社会中科研诚信处于严重的信用赤字阶段,各类学术不端行为层出不穷,甚至已经到了失控的境地,严重透支了中国科技事业的未来。大家都知道科研诚信的重要性,却又屡屡违反规定,这是非常吊诡的事情。为了更好地破解这个困境,需要了解是什么原因造成科研诚信的大范围失范现象。在笔者看来,造成科研诚信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广泛蔓延。
学术不端行为,初步可以分类两类,即狭义学术不端行为与广义学术不端行为。狭义的学术不端行为主要是指个体的违规行为,它通常包括抄袭、剽窃、篡改数据等现象,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学术造假事件。研究发现,如果把学术不端行为仅仅界定为个体对于学术规范的违背,则明显地缩小了科研诚信的外延;另一种潜在的造成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原因,即制度设计存在的缺陷,这类制度由于存在公平与正义等品质的先天不足,纵容或者鼓励了学术不端事件的发生,这是从制度伦理层面造成学术不端的主要原因,也就是广义的学术不端行为。因此,正是这两类原因造成了当下中国的科研诚信结构处于危机之中。
通常来说,在一个健康的科学共同体内部,科研
诚信的维护与维持是通过属于非正式制度范畴的自律行为来实现的。所谓自律,是指一个理性人通过自由意志实现自我约束的行为,只有自律的人才是自由的,这也是康德伦理学的基础。但是,当整个科研诚信系统出现纪律松弛的时候,就会出现多人囚徒困境的局面。正如200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托马斯?谢林所说:在多人囚徒困境的情形下,每个人都希望其他人作为或不作为,但是每个人都想搭便车,而且知道其他人也想搭便车。同样,在科学共同体中,每个人都希望别人遵守诚信,而自己则暗中进行学术不端行为,以此来获得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当大家都这么想的时候,科研诚信系统就已经处于崩溃状态。通常一个运转良好的诚信系统通过其成员自发的自律行为来维持系统的有效运转,这时整个系统运行成本最低,共同体成员都享受着由此而来的收益。但是,一旦某些人通过学术不端行为获得超过平均水平的利益,并把违规成本分摊给共同体成员而又没有得到及时惩罚,那么共同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将受到侵害,这个行为将引发大家都开始尝试学术不端行为,以此来弥补自己那份收益的差额,这样一来,诚信系统迅速崩溃,每个人的利益不但未上升反而都受损,因为此时诚信系统内运行成本快速上升,导致系统运行轨迹处于非帕累托最优状态,形成典型的囚徒困境局面,而这部分上升的成本会平均分摊到共同体内部的每个成员身上,从而造成所有人的净利益都受损。所以,为了避免这种境况的出现,当诚信系统出现系统松弛的危机信号时,维持系统正常运转的措施必须从自律模式转到他律模式。通过他律模式提供强制性措施,加大对于违规者的惩罚,从而有效遏制违规趋势的蔓延。毕竟,正式制度手段,可以使得违规者时刻警醒于事发后的巨大的惩罚成本,而这部分成本远远大于他从事学术不端行为中所可能得到的收益,导致这种行为变成一种极度不经济行为,从而有效维持科研诚信系统的健康运行。当这种习惯与思想得到固化后,可以把科研诚信系统从他律模式再次转到自律模式,毕竟他律手段的实施也是需要成本的,从而极大地降低科研运行中的交易成本,进而提高整个社会的福祉。
他律的一般做法就是对于违反科研诚信的当事人根据相应规则与条例进行惩罚,使得他律作为一种惩罚性的符号标志,以否定性的方式维持科研诚信系统的有效运转。照理说,我国的科研诚信系统
第12期学术诚信笔谈
也有相应的明文规定,然而,为何近年来我国的科研诚信系统的运行状态却越来越糟糕呢?根据这些年的观察,可以初步发现两个原因:其一,现有的他律惩罚机制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与实施,比如一些近年来曝光的重大学术不端事件,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也没有得到相应部门的明确处理,反而是通过不作为的拖延手段,导致事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了了之。这种现象直接破坏了惩罚机制作为他律手段的有效性,没有起到应有的规范与规训作用,反而鼓励了那些违规者,并对那些潜在的违规者没有提供应有的警示作用。在此种情景下,学术不端行为者的收益仍然是超过平均值的,最为糟糕的是,这种状况直接威胁了他律机制存在的公信力。其二,我国在科研诚信领域设置的他律系统,自身存在严重的公平问题,导致惩罚系统本身就缺少公众的认同,从而威胁到作为他律的惩罚机制的效力。这里涉及到一个很有趣的科学知识社会学问题,即学术资本的收益率。如果我们把学术界看作是一种生产知识的场域,那么生活于学术界中的共同体成员都是通过对于学术资本的积累来获得承认的,由此可以推断,级别越高,学术资本的存量就越大,它潜在的收益就越大。在学术资本的构成中包含了大量的沉没成本,整个社会作为~种巨大的交换系统,就存在着不同系统之间的资本兑换问题,资本存量高,在社会系统中的兑换率就较高。按照法国社会学家布尔迪厄的说法,社会炼金术发生在社会领域中的政治资本、经济资本以及文化资本(学术资本)之间的相互兑换与转化。基于此,按照各类资本之间的兑换率和收益率来说,我们可以发现:在社会系统中,政治资本具有最高的兑换率(中国的官本位现象极为准确地印证了这一点),经济资本居其次,文化资本的兑换率最低。目前,各类高官、明星可以轻易退身到学术界,攫取为数甚多的学术荣誉与学术资源,就已经说明政治资本与经济资本具有较高的兑换率与收益率,后者则不然,这种情况尖锐地揭示出当下存在大量毁坏科研诚信的制度层面的问题。在同一种类型资本中,资本存量越高,则兑换率与收益率都相应地提高。
基于上述分析,作为他律系统存在的惩罚机制失灵的深层原因就可以得到很好解释。根据学术资本的积累特点,为了重建科研诚信系统,对于学术不端行为应该根据资本积累特点采取分段惩罚模式,即作为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应该根据当事人所
拥有的学术资本存量情况采取分段惩罚模式,按职称级别(或其他分类),级别越高惩罚越重,反之则越轻,而不是传统的一刀切惩罚模式。以往的他律机制之所以失败,就是因为一刀切模式没有考虑到不同的学术资本存量的收益率是不同的,根据共同体学术资本中位值设定的惩罚标准,导致惩罚不公正,起不到应有的规范与规训作用,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其实,公众对这句话的理解是有错误的,传统的惩罚机制,不是不打老虎,而是打老虎的力度和打苍蝇的力度是一样的,这点力对于老虎来说不起作用,而对苍蝇则是致命的,所以,必须采取分段惩罚模式,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对所有共同体成员都起到他律的规训作用。
之所以强调惩罚机制应该采取分段模式而不是一刀切,是由于学术资本存量不同,使得从事学术不端行为带来的潜在收益也存在巨大差异。试想一个拥有很高学术资本存量的权威,一旦作假成功,他将获得巨大的名誉和利益;相反,一个学术资本存量很低的低级研究者,即便造假成功,收益也不会大到哪里去,前者危害巨大,而后者危害轻微,对于这两类拥有不同学术资本存量的人采取同样的惩罚措施,其后果可想而知:对于权威来说,惩罚显得过轻,起不到应有的警示作用,而对于无名者则惩罚又过重,导致惩罚后果扭曲,所以传统他律机制效果不好也就是必然的事情。
分段惩罚模式之所以有效,是因为它把惩罚机制与构成个体学术资本中的沉没资本紧密联系起来,一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那么惩罚机制就会让当事者的沉没成本彻底沉没,对于这样的惩罚机制哪个人不害怕呢?毕竟多年积攒下的那点学术资本来之不易。从这个意义上说,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恰恰是捍卫学术资本存量的最有力武器,没有了科研诚信,辛苦积攒的学术资本也就容易轻易丧失,这是每个科研工作者都无法承重之重。通过明确的惩罚分类标准的实施,科研诚信系统才有望从当下的他律走向未来的自律模式。一个国家科研水平的高低以及科研环境的好坏,仅从惩罚机制是他律还是自律,就可以初步得到判明,毕竟他律是不自由的,一个完全依靠他律手段维持科研诚信的共同体也是不成熟的。但是,为了未来自律模式的有效运转,我们今天必须采取严厉的分段惩罚模式,让它成为我们认知与行为中不可逾越的底线,使惩罚的规训作用内化于心。只有这样,共同体成员方能从心所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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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矩,这是我们为未来的学术自律必须付出的代价。当下中国如何才能保证学术诚信?
蒋美仕(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在科技经济日趋一体化的知识社会,科研不端和学术诚信已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并且这也是一个目前无法根本消除而只可能将其影响后果降低或缩小到呵承受范围的问题。放眼世界,美国的舍恩、韩国的黄禹锡等论文数据造假等事件得到了正确及时有效的处理,而且这些国家还有一套系统防范科研不端与保证学术诚信的体制机制。回眸中国,针对学术不端、学术违规和学术腐败等问题,自20世纪90年代中叶开始就有学术界关于学术规范的大讨论;2006年“陈进汉芯系列芯片造假事件”以后,既有科技部制定的《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也有中国科协颁发的《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事件,既有教育部制定的《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更有科技部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科研诚信建设的意见》。然而,为何当前学术造假与科研不端在中国依然屡禁正得到保证呢?笔者以为,在完全满足或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基础上,学术诚信在中国是能够真正得到保证的。
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统一的诚信理念。至于如何正确认识科研不端和学术诚信这一现象,一方面,美国经历了由各学科理论视角得出的“科学活动中的越轨行为”、“科学欺诈”、“科研不端行为”,到树立统一的“科研诚信”理念的演变过程。这种统一的诚信理念包括个体与组织两个层面的涵义。个体层面的诚信最重要地体现为个人行为的如下特性:诚实性——真实地传送信息并尊重承诺;精确
性——精密地报道调查结果并务必避免种种错误;
有效性——精明地利用各种资源并避免浪费;公平
性——同行之间相互进行客观公正评审;透明性——清晰地公开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关怀性——保护和关怀研究中的人类受体与动物;责任性——研究者及其科研团队之间相互坚持并承担责
任。依据对反映机构惯例的卓越性、值得信任及合法性准则的信奉,组织层面的诚信本质上在于创造
一种促进负责任行为的诚信环境。同时,超越其以往所有理念的“诚信”,其最突出的特征在于系统
性、完整性:一是包括公民个体、公私组织和政府部门的整个社会都自始至终地信奉和坚守诚信理念;二是起始或源头是诚信理念,体制机制是诚信保证,结果或末端是诚信行为。另一方面,面对20多年科技与教育体制改革,特别是近几年来集中爆发的科研不端和学术诚信问题,不论是中国学术界的纷纷争鸣还是中国政府诸部门的各自为政,虽都不免有认识上的缺乏统一与决策行为上的消防式“灭火”之嫌,但科技部等十部门的联合发文却起码表明了中国政府对该问题的统一认识、一致理念和坚决态度。这种诚信理念进一步深入到所有公民、组织和政府机构的内心,不仅可以成为道德良知与精神灵魂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还能成为确保学术诚信的观念基础和认识论前提。
其次,必须建立权威的诚信保障体制。通过追溯美国防范科研不端行为的体制安排历史可以发现,其权威诚信体系保障体制的建立经历了以下两重转变:一是在制度安排上,经历了最先由卫生部、国家科学基金会分别发布部门规章独自应对,到由白宫科技政策办公室颁布《关于科研不端行为的联邦政策》统一规范,直至联邦政府各部门规章以及各大学、研究机构与医院等制定组织政策贯彻执行;二是在机构设置上,经历了由国会和卫生部最初设
立专司查处之职的独立行政机构——“科学诚信办
公室”(OSI)与“科学诚信审查办公室”(ORSI),到主要履行“使防范不端行为与主要地促进科研诚信成为一体”使命和职责的“研究诚信办公室”(ORI),直至专门负责不端行为事件调查、出具处理建议的基层组织专门机构。类似地,为了防范科研不端和保证学术诚信,中国政府也相应地做了两方面较完备的体制安排:一是除了《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外,各部委及大多高校等组织也都制定实施了专门的规章和政策;二是国务院各相关部委和多数高校都设立了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显然,与美国相比,中国只要
在体制上进一步提升其政策的权威性——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完善其相关制度设计——增设有关利
益冲突、同行评审、合作研究、师生责任等方面的政
策法规,保证专门监管机构的自主性和独立性——设置独立的专门监管机构,加大惩治处罚力度——
使制假者无力承受,就一定能够建立权威的诚信保
2009年以来,针对一系列重大学术造假和不端行为不止且愈演愈烈呢?那么,学术诚信能否在中国真
学术诚信笔谈
最后,必须确立有效的诚信保证机制。除了正确理念的指引导向、相关体制的切实保障以外,还必须有一整套健康、有序、高效的运行机制,才能既正确、及时和秘密地查处科研不端事件,又坚定地守护并保证学术诚信。根据确保诚信主体、过程和手段差异并借鉴已有成功经验,有效的诚信保证机制可以包括:第一,学术诚信相关者全员保证机制。学术工作者个体与合作者、学者工作单位、学术传播机构、相关政府部门、相关媒体乃至知情的公众等等,他们都既有防范科研不端与保证学术诚信的权利又有相应的义务,他们是确保学术诚信的主体。第二,学术诚信全程动态保证机制。即在源头上通过将文化环境中的诚信理念内化到个人的道德良知和组织的精神灵魂之中,实现诚信文化和意识的养育以及
对体制安排的正确引导;在中间过程中通过完善的体制安排,使诸确保因素实现环环相扣、紧密相联,既避免不端行为的发生又保证学术诚信的过程安全;在末端上通过合理、公平、公正的制度和程序,对不端行为实行严厉的惩处,对诚信行为则给予充分的激励;在学术行为事件发生之后甚至还需要有一定范围的反馈机制加以调节。第三,学术诚信全方位或立体保证机制。对于知识社会的跨学科复杂难
题——学术诚信保证,单一的伦理或法律手段早已
显得无能为力。惟有把伦理、政策、法律、教育与训练、研究甚至技术等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进行有机整合与系统集成,对学术诚信实行全方位或立体的保障,才能真正确保学术的纯洁性、诚实性、有效性、精确性、可靠性或可信性、公平性、关怀性和责任性。
《科学学研究》编委会2010年会议纪要
《科学学研究》编委会于2010年12月5日下午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召开会议。本届编委会成员进行了部分调整,新的编委会由37位来自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政府机关从事科学学、科技政策与管理的研究专家组成。方新主编向各位到会编委颁发了聘书。随后,副主编兼编辑部主任潜伟同志向编委们汇报了编辑部近一年来的工作情况,介绍了本刊收稿录用、编辑校对、出版发行、财务状况、引证指标等各项工作情况,并提出了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和几个注意问题。与会编委对编辑部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对本刊在过去一年中的工作和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致认为:《科学学研究》应关注国家发展中的现实问题,关注科学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保持刊物本有特色,侧蓖于科学学理论与方法、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努力打造“智库”形象;积极聚焦主题,组织专稿,以编辑部名义组织一些小型专题学术研讨会;进一步吸引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的研究人员,拓展学科视角,培养一批自然科学领域的作者群;开拓新的发行渠道,适时进行网络电子版出版;增加信息量,加强书评会讯、国外新思想、新观点等的选登;发表文章选题不宜过大过空,扎实做好小论题;编委们应进一步参与到刊物的发展中来,做到为刊物写稿、组稿、荐稿、审稿;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保障刊物质量提高。编委们还对刊物的学科定位、栏目设置、审稿录用、出版发行、引证指标、国际化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本刊编辑部)
学术诚信笔谈
作者:作者单位:
张碧晖, 曹南燕, 陈士俊, 潘云涛, 武夷山, 李真真, 李侠, 蒋美仕
张碧晖(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 曹南燕(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 陈士俊(天津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中心), 潘云涛(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情报方法研究中心), 武夷山(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李真真(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 李侠(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 蒋美仕(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科学学研究
STUDIES IN SCIENCE OF SCIENCE)1次
刊名:英文刊名:年,卷(期):被引用次数:
引证文献(1条)
1.姜春霞 《郑州大学学报(医学版)》稿件学术不端检测情况[期刊论文]-辽宁师专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1(1)
引用本文格式:张碧晖.曹南燕.陈士俊.潘云涛.武夷山.李真真.李侠.蒋美仕 学术诚信笔谈[期刊论文]-科学学研究 2010(12)
第28卷第12期 2010年12月 科学学研究 StudiesinScienceofScience V01.28No.12Dec.2010 文章编号:1003—2053(2010)12—1761—11 学术诚信笔谈 【编者按J近年来,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第28卷第12期 2010年12月 科学学研究 StudiesinScienceofScience V01.28No.12Dec.2010 文章编号:1003—2053(2010)12—1761—11 学术诚信笔谈 【编者按J近年来,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第28卷第12期 2010年12月 科学学研究 StudiesinScienceofScience V01.28No.12Dec.2010 文章编号:1003—2053(2010)12—1761—11 学术诚信笔谈 【编者按J近年来,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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