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进电机最大静转矩的最大转矩与步进电机最大静转矩的接电持续率是否无关,是一种步进电机最大静转矩无论在什么工

电动机最大功率和持续功率电动机后面是140kw CONT.(330KW 15%ED)这个140和330是什么关系 大人们指教另外:线电流和相电流在不同接法的关系线电压和相电压在不同解法的关系直流和交流是否一样?大人们指教
鸭子毛呀耏e
如负荷率在15%情况下,可以用到330KW的功率.140KW就是可100%负荷率持续可用功率.线电流和相电流在不同接法;三角接大,星形小.线电压和相电压在不同解法;线电压低.相电压高.直流和交流是不一样,直流只二相,有正负极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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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223, 距离下一级还需 27 积分
9.2.1 本节适用于额定功率0.55kW及以上、额定电压不超过1000V的一般用途电动机。
9.2.2 电动机的起动
 1 电动机起动时,其端子电压应保证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且在配电系统中引起的电压波动不应妨碍其他用电设备的工作。 交流电动机起动时,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动机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90%;电动机不频繁起动时,不宜低于额定电压的85%。
  2)当电动机不与照明或其它对电压波动敏感的负荷合用变压器,且不频繁起动时,不应低于额定电压的80%。
  3)当电动机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时,其允许值应按机械要求的起动转矩确定。 对于低压电动机,还应保证接触器线圈的电压不低于释放电压。
 2 当符合下列条件时,鼠笼电动机应全压起动:
  1)机械能承受电动机全压起动时的冲击转矩;
  2)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的电压应符合本条第1款的规定;
  3)电动机起动时,应不影响其他负荷的正常运行;
  4)制造厂对电动机的起动方式无特殊要求。
 3 当不符合全压起动条件时,鼠笼电动机应降压起动,宜采用切换绕组接线、自耦变压器或软起动等方式起动。
 4 当机械有调速要求时,鼠笼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
 5 大型鼠笼电动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其他适当的起动方式,构造特殊的鼠笼电动机应按制造厂规定方式起动。
 6 绕线型电动机起动方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动电流的平均值不超过额定电流的2倍;
  2)起动转矩满足机械的要求;
  3)当机械有调速要求时,电动机的起动方式应与调速方式相配合。 绕线型电动机一般采用在转子回路中接入频敏变阻器的方式起动,但对在低速运行和起动力矩大的传动装置,其电动机不宜采用频敏变阻器起动,而宜采用电阻器起动。
 7 直流电动机宜采用调节电源电压或电阻器降压起动,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起动电流不超过电动机的最大允许电流;
  2)起动转矩和调速特性应满足机械的要求。
 8 由城市低压网络直接受电的场合,电动机允许全电压起动的容量应与地区供电部门的规定相协调。如当地供电部门对允许鼠笼型电动机全压起动容量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列条件确定:
  1)由公共低压网络供电时,容量在11kW及以下者,可全压起动。
  2)由居住小区变电所低压配电装置供电时,容量在15kW及以下者,可采用全压起动。
9.2.3 低压电动机的保护
 1 所有交流电动机均应装设相间短路保护、接地故障保护,并根据具体情况分别装设过载、断相及低电压保护。
 2 交流电动机的相间短路保护,应按下列规定装设:
  1)每台电动机应单独装设相间短路保护,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相间短路保护电器:
   ——总计算电流不超过20A,且允许无选择地切断的不重要负荷。
   ——工艺上密切相关的一组电动机,且允许同时起、停时。
  2)短路保护电器宜采用熔断器或低压断路器的瞬动过电流脱扣器,必要时可采用带瞬动元件的过电流继电器。保护器件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短路保护兼作接地故障保护时,应在每个不接地的相线上装设;
   ——仅作相间短路保护时,熔断器应在每个不接地的相线上装设,过电流脱扣器或继电器应至少在两相上装设;
  ——当只在两相上装设时,在有直接电气联系的同一网络中,保护器件应装设在相同的两相上。
 3 当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短路保护器件不应误动作。为此,应符合下列要求:
  1)正确选择保护电器的使用类别,熔断器、低压断路器和过电流继电器,宜选用保护电动机型;
  2)熔断体的额定电流应根据其安秒特性曲线计及偏差后略高于电动机起动电流和起动时间的交点来选取,但不得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3)瞬动过电流脱扣器或过电流继电器瞬动元件的整定电流应取电动机起动电流的2~2.5倍。 经常有人操作的电动机,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时,宜选用自动复归的过电流继电器;经常无人操作的电动机,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时,宜选用手动复归的过电流继电器。
 4 交流电动机的接地故障保护,应按下列规定装设:
  1)间接接触保护采用自动断电法时,每台电动机宜单独装设接地故障保护。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接地故障保护器件:
   ——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的一组电动机。
   ——用电设备允许无选择地断电的一组次要的末端线路。
  2)在TN、TT系统中,电动机接地故障保护的装设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7章的有关规定。
 5 交流电动机的过载保护,应按下列规定装设:
  1)运行中容易过载的和连续运行的电动机,以及起动或自起动条件严酷而要求限制起动时间的电动机,应装设过载保护。过载保护宜动作于断开电源。
  2)额定功率大于3kW的连续运行电动机宜装设过载保护。
  3)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可不装设过载保护。但运行中可能堵转时,应装设堵转保护,其时限应保证电动机起动时不动作。
  4)突然断电将导致比过载损失更大的电动机,不宜装设过载保护。如装设过载保护,可使过载保护作用于报警信号。
  5)过载保护器件宜采用热继电器或过载继电器,优先采用电子式的热继电器。对容量较大的电动机,也可采用反时限的过电流继电器。有条件时也可采用温度保护装置。
  6)过载保护器件的动作特性应与电动机的过载特性相配合。当电动机正常运行、正常起动或自起动时,保护器件不应误动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热继电器或过载继电器的整定电流应接近但不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
   ——过载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按下式确定:
     Izd=KkKjxIed/Khn (9.2.3)
   式中 Izd——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电流(A);
      Kk——可靠系数,动作于断电时取1.2,作用与信号时取1.05;
      Kjx——接线系数,接于相电流时取1.0,接于相电流差时取1.732;
      Ied——电动机的额定电流(A);
      Kh——继电器的返回系数,取0.85;
      n ——电流互感器变比。
  7)过载保护器件应根据机械的特点选择合适的类型,标准的过载保护器件类型如表9.2.3所示。
表9.2.3 过载保护器件通电时的动作电流
类别&&1.05Ie时的脱扣时间
1.2Ie时的脱扣时间
1.5Ie时的脱扣时间
7.2Ie时的脱扣时间
   当电动机起动时间超过30s时,应向厂家订购与电动机过载特性相配合的非标准过载保护器件,或在起动过程的一定时限内短接或切除过载保护器件。
 6 交流电动机的断相保护,应按下列规定装设:
  1)连续运行的三相电动机,用熔断器保护时,应装设断相保护;用低压断路器保护时,宜装设断相保护。
  2)短时工作或断续周期工作的电动机或额定功率不超过3kW的电动机,可不装设断相保护。
  3)断相保护器件宜采用带断相保护的热继电器,也可采用温度保护或专用的断相保护装置。
 7 交流电动机的低电压保护,应按下列规定装设:
  1)按工艺或安全条件不允许自起动的电动机,应装设低电压保护。当电源电压短时降低或中断时,应断开足够数量的电动机,以保证重要电动机在电压恢复时能自起动:
   ——次要电动机宜装设瞬时动作的低电压保护。
   ——不允许或不需要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应装设短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一般为0.5~1.5s。
  2)需要自起动的重要电动机,不宜装设低电压保护,但按工艺要求或安全条件在长时间停电后不允许自起动时,应装设长延时的低电压保护,其时限一般为9~20s。
  3)低电压保护器件宜采用低压断路器的欠电压脱扣器或接触器的电磁线圈。当用接触器的电磁线圈作低电压保护时,其控制回路宜由电动机主回路供电;如由其他电源供电,则主回路失压时,应自动断开控制电源。
  4)当采用低压断路器—接触器的保护、控制线路时,其接触器的失压释放动作时间,必须长于断路器的断开电流时间。
  5)对于不装设低电压保护或延时低电压保护的重要电动机,当电源电压中断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恢复时,其接触器应维持吸合状态或能重新吸合。
 8 直流电动机应装设短路保护,并根据需要装设过载保护、堵转保护。他励、并励、复励电动机宜装设弱磁或失磁保护。串励电动机和机械有超速危险的直流电动机应装设超速保护。
9.2.4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主回路
 1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主回路由隔离电器、短路保护电器、控制电器、过载保护电器、附加保护器件、导线等组成。
 2 隔离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电动机主回路上应装设隔离电器,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隔离电器:
   ——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的一组电动机;
   ——由同一配电箱(屏)供电,且允许无选择性地断开的一组电动机。
  2)隔离电器应把电动机及其控制电器与带电体有效的隔离。
  3)隔离电器宜装设在控制电器附近,或其他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无载开断的隔离电器应防止被无意识的开断。
 3 下列设备可做为隔离电器:
  1)符合本规范第7.5.1条4款所规定的器件。
  2)符合本条第4款的短路保护电器可兼做为隔离电器。
 4 隔离电器附加安全要求:隔离电器在其触头处于断开情况下,必须满足隔离功能所要求的绝缘距离,绝缘距离应符合GB14048有关条款的规定。隔离电器还应装设指示动触头位置的指示装置,该位置指示器应以可靠的方式与动触头相连接。
 5 短路保护电器应与其负荷侧的控制电器和过载保护电器相配合。
  1)电动机的保护配合分为1类配合和2类配合。
   ——1类配合要求在短路情况下接触器、热继电器的可以损坏,但不能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其它器件不能损坏;
   ——2类配合规定:短路时,接触器、起动器触点可容许熔化,且能够继续使用,但不能危及操作人员的安全和不能损坏其它器件。
  2)电动机主回路各保护器件在短路条件下的性能、过载继电器与短路保护电器之间选择性配合应满足国家标准《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GB14048有关条款的规定。
  3)电动机所拖动的机械按其起动、运行特性可分为三类,保护电器的动作特性应与机械的运行特性相配合。
轻载:起动时间短,起始转矩小;
中载:起动时间较长,起始转矩较大;
重载:起动时间长,起始转矩大。
  4)接触器或起动器的限制短路电流不应小于安装处的预期短路电流。短路保护电器宜采用接触器或起动器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型式和规格。
 6 短路保护电器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特性应符合本章第9.2.3条第2款的规定,兼作接地故障保护时,还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有关条款的规定。
  2)短路保护电器应满足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
 7 控制电器及过载保护电器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每台电动机应单独装设控制电器。当工艺要求或使用条件许可时,一组电动机可共用一套控制电器。
  2)控制电器宜采用接触器、起动器或其它电动机专用控制开关。起动次数较少的电动机,可使用低压断路器兼作控制电器。当符合保护和控制要求时,3kW及以下电动机可采用封闭式负荷开关。
  3)控制电器应能接通和分断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其使用类别和操作频率应符合电动机的类型和机械的工作制。
  4)控制电器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或其它便于操作和维修的地点,过载保护电器宜靠近控制电器或为其一部分。
 8 电线或电缆(以下简称导线)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动机主回路导线的载流量不应小于电动机的额定电流。当电动机为短时或断续工作时,应使导线在短时负载下或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不小于电动机的短时工作电流或标称负载持续率下的额定电流。
  2)电动机主回路导线应满足机械强度、电压损失、短路时的热稳定、间接接触保护配合等要求。
  3)绕线式电动机转子回路导线的载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起动后电刷不短接:不应小于转子额定电流。当电动机为断续工作时,应采用导线在断续负载下的载流量。
   ——起动后电刷短接:当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不超过电动机额定转矩的35%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35%;当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为电动机额转矩的35%~65%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50%;当机械的起动静阻转矩超过电动机额定转矩的65%时,不宜小于转子额定电流的65%;当导线小于16mm2时,宜选大一级。
9.2.5 低压交流电动机的控制回路
 1 电动机的控制回路应装设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电器,但由电动机主回路供电,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另装设:
  1)主回路短路保护电器的额定电流不超过20A时;
  2)控制回路接线简单、线路很短且有可靠的机械防护时;
  3)控制回路断电会造成严重后果时。
 2 控制回路的电源和接线应安全、可靠,并在符合机械要求的条件下做到简单适用。
  1)TN和TT系统中的控制回路发生接地故障时,控制回路的接线方式应能防止电动机意外起动和不能停车,必要时可在控制回路中装设隔离变压器。
  2)对可靠性要求高的复杂控制回路,可采用直流电源。直流控制回路宜采用不接地系统,并装设绝缘监视。
  3)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50V或直流120V的控制回路的接线和布线,应能防止引入较高的电位。
 3 电动机控制按钮或控制开关,宜装设在电动机附近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点。在控制点不能观察到电动机或所拖动的机械时,应在控制点装设指示电动机工作状态的信号和仪表。
 4 自动控制、联锁或远方控制的电动机,宜有就地控制和解除远方控制的措施,当突然起动可能危及周围人员时,应在机旁装设起动预告信号和应急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的电动机,还应有手动控制和解除自动控制或联锁控制的措施。
 5 在操作频繁的可逆线路中,正转接触器和反转接触器之间除应有电气联锁外,还应有机械联锁。
9.2.6 其他
 1 电动机主回路宜采用组合式保护电器。
  1)组合式保护电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控制与保护开关电器(CPS),CPS将断路器、接触器、热继电器以及隔离电器的功能融为一体;第二类为集隔离电器、短路保护电器、过载保护电器于一体;第三类为隔离电器、短路保护电器的组合。
  2)组合式保护电器应按其功能要求,符合本节相关规定。
 2 民用建筑中,大功率的水泵、风机宜采用软起动装置,软起动装置可按下列要求设置:
  1)电动机起动时,由软起动装置起动电动机。当电动机起动后,宜将软起动装置短接,由旁路接触器接通电动机主回路。
  2)每台电动机宜单独装设软起动装置,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数台电动机可共用一套软起动装置:
   ——共用一套短路保护电器和控制电器的一组电动机。
   ——当一组具有“使用/备用”的电动机,软起动装置仅用于起动电动机时,可以共用一台软起动装置。
  3)软起动装置应为低谐波产品,其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
 3 电动机主回路中可采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电动机综合保护器应包含过载保护、断相保护、缺相保护、温度保护、三相不平衡保护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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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节适用于民用建筑中电气传动、运输系统的配电、控制和接地设计,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传动运输系统一般采用电气联锁,联锁线应满足使用和安全的要求,并应可靠、简单、经济。
 2 传动运输系统起动和停止的程序,应按工艺要求确定。运行中任何一台连锁机械故障停车时,应使传来方向的联锁机械立即停车。
 3 传动运输系统电动机起动时,配电母线上的电压应符合第9.2.2条1款的规定,当多台同时起动不能满足母线电压要求时,应错开起动。
9.3.2 系统的控制要求
 1 传动运输系统联锁线控制方式的选择,应遵守下列规定:
  1)当联锁机械少、独立性强时,宜在机旁分散控制。
  2)当联锁机械较少或联锁机械虽多但功能上允许分段控制时,宜按系统或按流程分段就地集中控制。
  3)当联锁机械多、传输系统复杂时,宜在控制室内集中控制。
  4)当经济条件允许或工程比较重要时本款第2)、3)项宜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系统。
 2 传动运输系统控制箱(屏、台)面板上的电气元件,应按控制顺序布置,其位置、颜色要求应符合《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颜色和按钮的颜色》的要求。
 3 一般控制系统宜设置显示机组工作状态的光信号;较复杂的控制系统,宜设置模拟图;复杂的控制系统宜设置电子显示器。
 4 传动运输系统应装设联系信号,并满足下列安全要求:
  1)沿线设置起动预告信号;
  2)在值班控制室(点)设置允许起动信号、运行信号、事故信号;
  3)在控制箱(屏、台)面上设置事故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4)传动运输系统的巡视通道每隔20~30m或在联锁机械旁设置事故断电开关或自锁式按钮。 两个及以上平行的联锁线宜合用起动音响信号,但值班控制室内应设有能区分不同联锁线起动的灯光显示信号。
 5 控制室或控制点与有关场所的联系,宜采用声光信号。当联系频繁时,宜设置通讯设备。
9.3.3 系统的供电要求
 1 系统的负荷等级应按工艺要求和建筑物等级确定。
 2 同一传动运输系统的电气设备,宜由同一电源供电,若传动运输系统很长,可按工艺分成多段由同一电源的多个回路供电。 当主回路和控制回路由不同线路或不同电源供电时,应设有联锁装置。
9.3.4 控制室
控制室和控制点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便于观察、操作和调度。
 2 通风、采光良好。
 3 振动小、灰尘少。
 4 线路短、进出线方便。
 5 其上方及贴邻应无厕所、浴室等潮湿场所。
 6 便于设备运输、安装。
9.3.5 其他
 1 移动式传输设备宜采用悬挂式软电缆供电。
 2 传动运输系统的安全接地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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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本节所规定的内容适用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设置的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配电设计。
9.4.2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3.2节的规定。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电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规定。电梯电源应由专用回路供电,并应由建筑物配电间直接送至机房。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一般为三级负荷,重要场所为二级负荷。
9.4.3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供电容量,应按它的全部用电负荷确定,即为拖动电动机的电源容量与其他附属用电容量之和。
9.4.4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主电源开关和导线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台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装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短路保护。
 2 主电源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并应能够切断正常使用情况下最大电流;
 3 低压断路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应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设备的负荷特性曲线相配合。
 4 选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供电导线时,应由其铭牌电流及其相应的工作制确定,导线的连续工作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并应对导线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5 对有机房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接近;
 6 对无机房电梯其主电源开关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方便接近的地方,并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
 7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1)轿厢、机房和滑轮间的照明和通风;
  2)轿顶、底坑的电源插座;
  3)机房的电源插座;
  4)井道照明;
  5)报警装置。
9.4.5 机房配电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向电梯供电的电源线路,不应敷设在电梯井道内。除电梯的专用线路外,其他线路不得沿电梯井道敷设。
 2 机房内应设有固定的照明,地表面上的照度为不应低于200lx,机房照明电源与电梯电源分开,照明开关设置在机房靠近入口处。
 3 机房内应设置一个或多个电源插座。
 4 在气温较高地区,当机房的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空调或机械通风散热措施。
 5 电力线和控制线应隔离敷设。
 6 机房内配线应使用电线管或电线槽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管或电线槽。
9.4.6 井道配电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梯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
 2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小于50lx,具体做法为:
  1)距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各装一盏灯,中间每隔一定距离(不超过7m)装设一盏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控制开关;
  2)轿顶及井道照明电源宜为36V;
  3)对于井道周围有足够照明条件的非封闭式井道,可不设照明装置。
 3 在底坑应装有电源插座。
 4 井道内敷设的电缆和电线应是阻燃和耐潮湿的,并应使用阻燃型电线管或电线槽保护,严禁使用可燃性材料制成的电线管或电线槽。
 5 附设在建筑物外侧的电梯,其布线材料和方法及所用电器器件均应考虑气候条件的影响,并应采取防水措施。
9.4.7 在轿顶、机房、底坑应装设有单相带接地插孔的电源插座,且不同电压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不得存在互换的可能性和弄错的危险。
9.4.8 高层建筑物内的乘客电梯轿厢内应有应急照明,连续供电不小于20min。轿厢内的工作照明灯数不应少于两个,轿厢地面的照度不应低于5lx。
9.4.9 高层建筑内的乘客电梯,应符合防灾设置标准,采用相应的应急操作措施:
 1 正常电源和防灾系统电源转换时,消防电梯能及时投入。
 2 发现灾情后电梯能迅速依次停落在指定层,轿箱内乘客能迅速疏散。
 3 当消防电梯平时兼作普通客梯使用时,应具有火灾时工作程序的转换装置。
 4 对于大型公共建筑,在防灾中心宜设置显示各部电梯运行状态的模拟盘及电梯自身故障或出现异常状态时的操纵盘,其内容包括:
  1)异常的指示器;
  2)轿厢位置的指示器;
  3)轿厢起动和停止的指示器和远距离操纵装置;
  4)停电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5)地震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6)火灾时运行的指示器和操纵装置。
9.4.10 电梯的控制方式应根据电梯的不同类别、不同的使用场所条件及配置电梯数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做到操作方便、安全可靠、节约电能、经济技术指标先进。
9.4.11 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高层建筑中,乘客电梯的轿厢内宜设有与保安控制室及机房值班室直通的通讯电话。根据需要亦可设置监视摄像机。
9.4.12 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必须在基站或撤离层设置消防开关。
9.4.13 在机房和滑轮间,必须采用防护罩以防止直接触电。所用外壳防护等级最低为IP2X。
9.4.14 电梯机房、井道和轿厢中电气装置的间接接触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与建筑物的用电设备采用同一接地型式保护,可不另设接地装置。
 2 电源中性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
 3 整个电梯装置的金属构件,应采取等电位联结措施。
 4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
 5 轿厢接地线如利用电缆芯线时不得少于两根,采用铜芯导体,每根芯线截面不得小于2.5m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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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本节适用于宾馆、饭店、办公楼、机场航站楼、医院手术室及残疾人活动场所等人行出入口的自动门和民用建筑中用于火灾隔离用的电动卷帘门以及用于一般目的的电动卷帘门的配电设计。
9.5.2 对于出入人流较多,探测对象为运动物体的场所(如宾馆、饭店、办公楼、机场航站楼等)自动门的传感器宜采用微波传感器。对于出入人流较少,探测对象为静止或运动物体的场所(如医院手术室、残疾人活动室等)宜采用红外传感器或超声波传感器。
9.5.3 传感器的工作环境应符合产品规定,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传感器安装在室外时,应有防水措施。
9.5.4 传感器宜远离干扰源,并要安装在不受震动的地方,否则应采取防干扰或防震措施。
9.5.5 自动门的运行噪音不宜大于60dBA;需要特别安静的场所(如医院手术室等)则不宜大于45dBA。
9.5.6 自动门应由就近配电箱(屏)引单独回路供电,供电回路须装有过电流保护。
 1 自动门的过负荷保护装置,应在电动机转子堵转时间内可靠动作,应装设定时限过电流保护,其时限应保证电动机起动时不动作。
 2 在自动门的就地应对其电源供电回路装设隔离电器和手动控制开关或按钮,其位置应选在操作和维护方便且不碍观瞻的地方。
9.5.7 电动卷帘门的配电及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用于火灾隔离用的电动卷帘门应有可靠的双电源供电,用于一般目的的电动卷帘门应由就近的配电箱(屏)引单独回路供电,供电回路须装有过电流保护。
 2 卷帘门控制箱应设置在卷帘门处,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卷帘门的一侧或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安装高度宜为中心距地1.4m。
 3 用于火灾隔离用的电动卷帘门应选用带有熔断装置。
 4 用于火灾隔离用的电动卷帘门的控制应符合国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要求。
9.5.8 自动门和卷帘门的所有金属构件及附属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用于室外的电动大门的配电线路,应装设浪涌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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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本节适用于城镇剧场、影剧院舞台用电设备的配电设计。
9.6.2 舞台照明光源通常采用白炽灯或卤钨灯。
9.6.3 舞台照明每一回路的可载容量不应小于20A,并与所选用的调光设备型式相适应,使用容量一般可按2~4kW考虑。
9.6.4 舞台照明调光回路数量,应根据剧场等级、规模确定。 调光回路数量、直通回路数量及天幕灯区电源容量可参照表9.6.4确定。
表9.6.4 舞台照明灯光回路及天幕灯区电源容量
剧场规模&&调光回路数量
每个灯区直通回路数量
天幕灯区专用电源容量(A)
天幕灯区应设专用电源线路,其电源开关箱宜设在靠近天幕的墙上。
9.6.5 舞台照明灯光回路的分配可参照表9.6.5确定。
表9.6.5 舞台照明灯光回路分配表
剧场规模&&小型
二楼前沿光
耳光(左)
耳光(右)
柱光(左)
柱光(右)
侧光(左)
侧光(右)
流光(左)
流光(右)
9.6.6 舞台照明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各道面光其灯光轴投射到台口线与舞台面的夹角以45°~50°为宜,并能射进舞台进深3/5的位置。
 2 各道耳光灯光轴经台口边沿与舞台中轴线所形成的水平夹角不宜大与45°,灯光照射面积宜为表演区纵向的1/2以上。
 3 柱光灯分别设在舞台两侧活动台口的框架上,其电源软电缆应能随活动台口水平移动,当不设活动台口时,灯具应设在梯形支架上。
 4 侧光灯宜设在舞台两侧的一层天桥上,根据需要也可设置侧光灯吊笼,其光轴射到舞台台中轴线与舞台面的夹角以30°~40°为宜。
 5 顶光和顶排光灯安装在吊杆上,其电源线应采用软电缆由栅顶电源接线箱引出,随悬吊钢丝绳上、下移动,并设置电缆收放装置。
 6 流动光应装设在舞台两侧可移动的灯架上,电源插座应分前、中、后三处设置在台板下带盖的凹槽里。
 7 追光灯一般设置在面光桥中心区及观众席挑台前檐、后墙或放映室内。
9.6.7 舞台照明配电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舞台照明设备的接电方法,应采用专用接插件连接,接插件额定容量应有足够的裕度。
 2 由可控硅调光装置配出的舞台照明线路宜采用单相配电。当采用三相配电时,宜采用三相六线或三相四线配电,后者的N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2倍。
9.6.8 舞台调光控制器的选择及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舞台照明调光控制器的选型,对于小型剧场,可选用带预选装置的控制器;对于中型及以上规模的剧场,为操作灵活,调节精度更高,宜选用带计算机控制装置。
 2 舞台照明调光控制台宜安装在观众厅池座后部,其观察窗开口净宽不应小于1.50m;舞台口内右侧,靠近一层耳光室的挑台上,并应按以下原则确定:
  1)舞台表演区能在灯光控制人员的视野范围内;
  2)使灯控人员能容易地观察到观众席情况;
  3)能与舞台布灯配光联系方便;
  4)调光设备与线路安装敷设方便。
9.6.9 调光柜和舞台配电设备应设在靠近舞台的单独房间内。
9.6.10 为防止调光装置的高次谐波对其他系统产生干扰,可采取下列措施:
 1 电源变压器应选用D,yn11接线方式的变压器;
 2 在调光装置处设置高次谐波滤波装置;
 3 调光回路应选用金属管、槽敷设,并避免与电声等弱电线路平行敷设。当必须平行敷设时,其间距应大于1m。若垂直交叉时,间距应大于0.5m;
 4 电声、电视转播设备的电源宜由与舞台照明不同的变压器接引,或者为这些设备采取屏蔽措施。
9.6.11 舞台照明负荷一般采用需要系数法计算,需要系数的参考值见表9.6.11。
表9.6.11 需要系数参考表
舞台照明总负荷(kW)&&需要系数Kx
50以上至100
100以上至200
200以上至500
9.6.12 舞台电动悬吊设备的控制,宜选用带预选场装置的控制器控制,控制台的位置可安装在舞台左侧的一层天桥上,并宜设在封闭的小间内。
9.6.13 舞台电力传动设备(升降乐池、升降台、车台或旋转台)的启动装置可就地安装,控制电器按需要可设在便于观察机械运行的地方。
9.6.14 舞台设备供电容量,可按下列原则:
 1 舞台照明及动力设备的变压器容量的确定,由下式估算:
    Ps=Ky(Kx1Pe1+Kx2Pe2)(9.6.14)
   式中 Ps——变压器容量;
   Pe1、Pe2——照明、动力负荷容量;
   Kx1、Kx2——照明、动力需用系数;
      Ky——裕量系数。
需用系数Kx与用途、规模及设备的使用程度有关,照明按表9.6.11选取,动力取0.4~0.9。裕量系数Ky是考虑到设备变更而增加的系数,一般取1.1~1.2。
主要动力负荷应包括如下内容:
  1)舞台各类电动悬吊设备;
  2)舞台的电气传动设备;
  3)空调及水泵设备;
  4)弱电设备。
 2 在舞台照明设备的供电系统中,接有在演出过程中可能频繁起动的交流电动机时,当其起动冲击电流引起电源电压波动超过±3%时,宜采用与舞台照明负荷分开的变压器供电。
9.6.15 舞台监督、调度指挥用的声、光信号装置或对讲电话、闭路电视系统应根据剧场等级、规模确定,舞台监督调度台宜设在台口内右侧。
9.6.16 舞台用电设备应根据低压配电系统接地型式确定采用接地保护措施。防雷电感应过电压保护措施以及设置SPD,见本规范第11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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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 本节所规定的内容仅适用于固定式放射线诊断装置和放射线低线性能量传递治疗装置的配电设计。
9.7.2 医用放射线设备的配电设计,应充分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对配电设计的要求。
9.7.3 根据医疗工作的不同特点,医用放射线设备的工作制,可按下列情况划分:
 1 X射线诊断机、X线CT机及ECT机为断续工作用电设备。
 2 X射线治疗机、电子加速器及NMR-CT机(核磁共振)为连续工作用电设备。
9.7.4 供电给放射线机的电源变压器、配电装置等电源设备,应靠近放射线科设置。
9.7.5 放射线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宜设置专用电源变压器:
 1 X射线管管电流200mA及以上的射线机超过5台时。
 2 X射线管管电流200mA及以上的射线机,虽不足5台但其中含有CT机时。
 3 X射线机设备总容量超过100kVA时。
 4 具备300张及以上床位的综合医院。
 5 虽不具备上述条件,但低压电网不能满足射线机要求的供电质量时。
9.7.6 放射线科采用专用变压器仍满足不了其中个别放射线机的供电质量要求时,宜对其中部分或全部放射线机设自动调压的调压器供电。
9.7.7 医用放射线设备的供电线路,宜按下列规定设计:
 1 X射线管管电流400mA及以上规格射线机,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2 CT机、电子加速器应至少采用二个回路供电,其中主机部分应采用专用回路供电。
 3 X射线机不应与其他电力负荷共用同一回路供电;
 4 多台单相、两相医用射线机,应接于不同的相线上,并宜作到三相负荷平衡;
 5 放射线设备的供电线路,应采用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
 6 如果X射机需要设置为其配套的电源开关箱时,则电源开关箱应设在便于操作处,但不得设在射线防护墙上。
9.7.8 X射线诊断机(变压器式)瞬时最大负荷,可根据公式9.7.8计算:
         
        (9.7.8)
  式中 S——X射线诊断机的瞬时最大负荷(kVA);
    Lsm——X射线管最大工作电流(平均值)(mA);
    Esm——X射线管最大工作电流(平均值)所对应的最大工作电压(平均值)(kV);
    Esf——X射线管最大工作电流(平均值)所对应的最大工作电压(峰值)(kV);
    F——X射线管整流电压的波形系数与峰值系数之积;
    K——整流变压器初级线圈的利用系数。
各种直流高压发生电路的值见表9.7.8。
表9.7.8 各种直流高压发生电路的值
电路参数值的倒数
直流高压发生电路中整流电路名称& &
单相全波整流电路①
三相星形整流电路
三相三角形/三相曲折形整流电路
三相三角形/六相星形整流电路
三相三角形/六相叉形整流电路
双Y、中性点联有平衡电抗器的整流电路
三相三角形/十二相四重曲折形整流电路
单相桥式整流电路①
三相桥式整流电路
次级侧接成△、Y并联三相桥式十二相整流电路(接有平衡电抗器)
次级侧接成△、Y并联三相桥式十二相整流电路(不接平衡电抗器)
次级侧接成△、Y串联三相桥式十二相整流电路
注: ①二相全波(桥式)整流电路的X射线诊断机,在计算其瞬时最大负荷时,可采用单相整流相应电路的计算系数.
9.7.9 电源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1 单台X射线诊断机的电源变压器容量,可根据公式9.7.9-1计算:
式中 S ——确定电源变压器容量时的计算负荷(kVA);
              A ——在确定单台X射线诊断机的电源变压器容量时,瞬时负荷的计算系数;
单相、三相瞬时负荷用电时,取 ,两相瞬时负荷用电时,取;
Ssm——X射线诊断机瞬时最大负荷(kVA);
                         ——X射线诊断机工作时的效率。单相、两相瞬时负荷用电时,一般取0.8,三相瞬时负荷用电时,一般取0.9。
 2 放射线科设置的电源变压器容量,可按其供电范围,由公式9.7.9-2计算:
式中 ——确定电源变压器容量时的计算负荷(kVA);
& &&&——连续工作制放射线机及放射线科的其他用电设备计算负荷的总和(kVA);
B ——在确定放射线科变压器容量时,瞬时负荷的计算系数,取1/2;
C ——用电负荷的相数,一般取3;
——多台放射线机最大相的相瞬时计算负荷(kVA),其相瞬时计算负荷值按公式9.7.9-3计算。
、——该相最大两台射线机的相计算负荷(kVA);
——该相其余射线机相计算负荷的总和(kVA)。
9.7.10 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的选择,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机房装设的与X射线诊断机配套使用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应按不小于X射线机瞬时负荷的50%或长期负荷100%的较大值进行参数计算,并选择相应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
 2 如厂方供货已配套设置了电源控制柜,其设备不应重复设置操作开关和设备保护。但设备的供电线路应设隔离电器及保护装置,其线路隔离电器和保护装置,应比X射机按第9.7.10条1款的原则确定的计算电源电流大1~2级。
 3 多台X射线机共用一条供电线路时,其共用部分线路应按公式9.7.9-3计算的瞬时负荷来选择线路保护参数。
 4 其他断续工作制的放射线机的电源开关和保护装置,宜参照上述原则选用。
9.7.11 X射线机供电线路导线截面应根据下列条件确定:
 1 单台X射线机供电线路导线截面,应按满足X射线机电源内阻要求选用,并对选用的导线截面进行电压损失校验。
 2 多台X射线机共用同一条供电线路时,其共用部分的导线截面,应按下述两个条件确定并取其较大者:
  1)按供电条件要求电源内阻最小值X射线机确定的导线截面至少再加大一级;
  2)按公式9.7.9-3计算出多台放射线机的瞬时计算负荷,并以该负荷参与共用部分供电线路电压损失计算,以满足每台X射线机均能正常工作而确定的导线截面。
9.7.12 在X射线机室、同位素治疗室、电子加速器治疗室、CT机扫描室的入口处,应设置红色工作标志灯。灯的开闭应受设备的操纵台控制。
9.7.13 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应在X射线机诊断室、治疗室、电子加速器的治疗室和CT机的诊断室、扫描室等室内的显著处,设置紧急切断主机电源的开关。
9.7.14 根据设备的使用要求,在同位素治疗室、电子加速器治疗室应设置门、机联锁控制装置。
9.7.15 NMR--CT机的扫描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室内的电气管线、器具及其支持构件不得使用铁磁物质或铁磁制品。
 2 进入室内的电源电线、电缆必须进行滤波。
9.7.16 医用放射线设备的接地应符合本规范第12章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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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体育馆(场)电气设备,应根据馆(场)规模、级别及体育工艺使用要求设置。
9.8.2 体育馆(场)电力负荷分级及供电应符合以下要求:
 1 负荷分级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表3.2.2的规定。
 2 大型体育馆(场)除要有双电源供电外,应具备自备发电机组或从市政电网获得独立、可靠的第三电源为消防和应急照明等负荷供电。对于经常举行国际性大型比赛的体育馆(场),除双电源供电外,还应设置供全场比赛场地照明的自备发电机组,确保供电的可靠性。
9.8.3 仅在比赛期间才使用的大型用电设备,宜设单独变压器供电。当电源电压偏差不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9.8.4 对体育工艺的一些房间,如终点电子摄影计时器、计时记分、仲裁录放、数据处理、竞赛指挥、计算机及网络机房、安全防范及控制中心、消防控制室等,除专用双电源在末端互投供电外,还应采用不间断电源(UPS)供电。
9.8.5 体育馆(场)的竞赛场地用电点,宜设置电源井或配电箱,其位置不得有碍于竞赛,设置数量及位置应根据体育工艺来确定。
9.8.6 对电源井的供电方式宜采用环形系统供电,电源井内不同用途的电气线路,相互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隔离措施。为保证维护人员的安全,井内电气设备为单侧布置时,其维护距离不应小于0.6m,电力装置和信号装置分别布置井壁两侧时,其维护距离不应小于0.8m。井内应有防水排水措施。
9.8.7 体育场内竞赛场地的电气线路敷设,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穿管埋地或电缆沟敷设方式。
9.8.8 终点电子摄像计时器的专用信号盘应在100m、200m、300m及终点各设一个,终点线跑道内、外侧各设两个。信号线通过管路与终点电子摄像计时机房相连。
9.8.9 体育馆比赛场四周墙壁应设一定数量的配电箱和安全型插座,其插座安装高度不应低于0.3m。
9.8.10 游泳、跳水馆等潮湿场所配电及水下照明,参照本规范第12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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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地方抄来的,文不对题!
电机设计不说电机本身设计的问题,说电机外部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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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能总结一下涉及到的规范,之后大家能自己体会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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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助理工程师, 积分 254, 距离下一级还需 246 积分
请问是从什么地方载录的,能否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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