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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小狮子的尾巴,小狮子追着自己的尾巴跑却总是追不到。如果小狮子昂起头来往前走,幸福的尾巴就会牢牢的跟着他。&发的东西都是平时自己的读书笔记神马的&不是原创&不求关注O(∩_∩)O
回望人生,他是站在你身后最大的依靠
文/晚睡姐姐
自从韩寒在微博上第一次公开了女儿小野的照片,这个梳着波波头,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的萌小孩就被网友热烈追捧,风头压过了她爹韩寒。韩寒在微博上委屈地说:&以前看月亮的时候,人家都叫我韩少,现在新人胜旧人,在片场大家都叫我岳父。我的青春也太短暂了&&
明着抱怨,实际心里还不怎么偷着乐呢。谁家有个长相如此可爱,如此Q,还鬼精鬼灵的女儿&&&两岁多时她要摘一朵花,我说,小野,不可以,花朵也是有爸爸妈妈的,所以你要对这朵小花说什么呢?她若有所思,上前一步说道:乖,和爸爸妈妈说再见&&她太犀利了&&&谁能不爱呢?
做了父亲的韩寒,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我要一辈子供养我女儿,让她衣食无忧,想玩什么就玩什么,什么出人头地、理想抱负,都是空的。她想要什么,我给她什么。&如果自己没钱了,他也绝不改初衷,&我就是给李彦宏开车也要让她过得好,让我的子女不再为他们父辈感到惭愧。&
知名作家、80后精神领袖谈起教育也没了那份睿智,基本和所有初为人父,内心被小女儿的诞生弄得脆弱无比的男人一样愚昧。这种想法近乎于天真,很难变成现实,你韩寒再厉害,也不能代替女儿去走她的人生,或许她会衣食无忧,可生活路上的顺风与逆流依然不可避免的要由她自己去承担。不说别的,就说感情,别看现在网友们呼唤韩寒岳父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那都是打哈哈凑趣,有一天,她真爱上了的某人,可不见得就能和她顺顺利利的走下去。和所有女孩一样,总会在某个人身上,体会到人生最初的心碎。
但即便天真,这也是一个做父亲最热烈真挚的爱。因为爱,就不够理性;因为爱,就愿意当她生命里的英雄。&
女儿融化了韩寒的心,也让他无形中变成了一个双重标准的人。谈到女儿的青春期,他说:&我肯定希望她的青春当中有初恋,她的男朋友一定要靠谱一些。当她确认她有男朋友的时候,我保证在72个小时之内,男朋友会被我查个底朝天。&查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要代替女儿把关,若是做人不靠谱,或是脚踩两条船玩弄女性之类的,当爸爸的好出面干预嘛。不过他好像忘了自己以前曾经说过,&我也不觉得共享有什么败坏道德的,婚姻应该是开放的,也就是说,在获得了前配偶的理解和许可的情况下,你应当是可以叠加重复婚姻的,男女都应当是这样。&
韩少的风流倜傥放浪不羁江湖屡有传闻&&他说过,&我和我太太的感情非常坚固,但也许和其他姑娘也早已如同亲人。我甚至希望她们之间能够友好互助和平共处,就是这样。其他人会爱上我,我也许也会中意其他人,但没有人能改变我和我太太的感情&&&可把同样的生活理论,换到自己女儿身上,他就不同意了。
换句话说,他可以和别的姑娘们在婚姻之内当&亲人&,可不允许别的男人因为不忠诚让女儿伤心。他能接受开放的婚姻,但若是未来有人要和小野搞开放的婚姻,他没准会把那个男人打得满地找牙。
中国文人里,男性沙文主义者较别的圈子更多。他们可以小情小调的歌颂女性的宽容、伟大,可从内心深处,他们多半都不怎么瞧得起女人,所谓爱情,也不平等,基本上都是男人占便宜,女人在吃亏。自己是这样的男人,自然知道男人在这里面窝藏的小伎俩和猫腻,所以当父亲的一定要火眼金睛仔细分辨哪种男人像自己,保证自家姑娘不吃亏。
所谓针不扎到肉上不知道痛,就是这个意思。总要当了父亲,才能更真实的明白一个女人的喜怒哀乐,渴望与恐惧。
王朔在小说《一点正经没有》中写过:&&&扣子伸出小手去弄花。阳光照在花园里,使人和景物都显得明媚动人。扣子几乎被阳光照透明了&&天真无邪,无忧无虑浑然不知人事&&令人不忍久视。&主人公方言对女儿扣子说:&&&扣子,你爸学坏可全为了你,让你以爸为镜长大到社会上是坏人一眼就能认出来&&可怜天下父母心。&
王朔家也是女儿,那也是他自己的真心话。后来他还写了《祝女儿书》,狠狠地对女儿剖析了一下自己内心的阴暗面和真实心路历程,堪称王朔前半生的&忏悔录和思痛书&。 专业人士评论:&文字极其优美和细密。王朔在这个私人情感领域里倾身投入,袒露挚爱亲情,这在他以前的创作中从未有过。&他如此真诚,那是他自己生命的沉淀,更重要的,是女儿在他生命中的出现引发了他跳出男性特有的狭窄视野,有了最深刻的自我批判和反省。
现在好像说将心比心是一句特别老土的话了,按照王朔的语言风格应该是&过把瘾就死&、&爱谁谁&。可人总不会永远站在食物链的顶端,当跌落下来,体会到原来不曾体会到的感觉之后,才能让怜悯和同情复苏,知道自己施加给别人的那些有意无意的伤害,都是什么样的感觉。
韩寒现在越来越像一位慈父了,陪伴小野成了他生活中一项很重要的事情。&我一直觉得所谓爱,就是陪伴,没太多别的。&他说。这个有了女儿的男人,有一种内在的改变,一位纯真的小姑娘唤起他不同以往的柔情。可见情场上的浪子们都应该生女儿,生了女儿,有了顾忌,呵护着她一颦一笑,或许才会对所有的女性都多一点慈悲心,变得没有那么低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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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这里会长出一朵花
文/韩寒&小野在她很小的时候从她奶奶这里学会了一套评判标准,那就是害虫和益虫。有天我正吃饭,她突然从旁边飞身而出,口中大喊一句,害虫,打死。然后一只飞蛾就被她拍死了。&我大吃一惊说:我去,小野,这是不对的。&这句话的结果就是小野又学会了一句&我去&。&她说:我去,是奶奶说的。&这是我一直想和她探讨的一个观点,但我想了很久也没找到合适的措辞。为此我和我的母亲还争辩过:对于那些虫族,所谓的有害与有益都是相对于人类而言,但你让小孩子有了这种二元对立非黑即白贴上标签即可捕杀的三五想法,并不利于她的身心。我母亲反驳道:那蚊子咬她怎么办,难道还要养起来?害虫就是害虫,小孩子不能好坏不分,《农夫与蛇》的故事你听过没有?&毫无疑问,这事一直争不出个结果。但小野飞身杀虫让我很生气。我站了起来,以前所未有的严厉再次责问她:你可以么?你可以这样做么?&她从未见我如此,退了一步,有点畏怯道:它是坏的小动物,它是苍蝇。(那时候她把一切在空中飞的昆虫都叫苍蝇)&我突然思路开朗,构建出关于此事完整的哲学体系:什么叫坏的,什么叫好的?伤害你的小动物就是坏的,不伤害你的小动物就是好的。这个飞飞的小动物伤害你了么?你把它打死了,它的家人就找不到它了,会很难过知道么?你可以不伤害它们,如果它们没有伤害你,知道了么?你这样做,它会很痛苦,所以你错了,你要做那些让它很快乐的事情,你知道么?你想想,如果你找不到家人,你会难过么?&也许是我语气太严肃,小野突然一句不说,两眼通红,凝滞几秒,瞬间大哭了起来。&我没有即刻安慰她,继续追问:你说,你做错了么?&小野已经哭得没法说一句完整的句子,但抽泣之中,她还是断断续续说,我错了。&我上前抚了抚她的脑袋,语气缓和道:那你现在要做什么呢?&小野哭着走到那只飞蛾那里,蹲下身子说:对不起,你很痛苦。&看着她好几滴泪都落到地板上,我心疼不已,更怕她为此反而留下更大的心理创伤,便心生一计,说:别哭了,我们一起帮助它好么??&小野噙着泪水,道,好。&我把飞蛾捡起,带上小铲子,牵上小野到了一片土地。我挖了一个小坑。让小野把飞蛾扔了进去,顺便告诉她,这是飞蛾,不是苍蝇。我教小野把土盖上以后说,这只飞蛾以前是个动物,现在它死了,我们把她埋了起来它就会变成一朵花,变成另外一种生命,就不会再痛苦了。小野你快去拿你的水壶来,我们要浇水了。&小野飞奔入屋。&我瞬间起身,跑到十几米外摘了一朵花(罪过罪过),折返回去,把花插在刚才埋飞蛾的地方。完成这个动作,小野正好提着水壶从屋里出来。她走到那朵花前,惊讶得说不出话。我说:你看,就在刚才,它变成了一朵花长了出来,说明它已经原谅你了。&小野破涕为笑,依偎到我的怀里,说:它这么快就有了花呀。&我亲了她一口,说:是啊,我们又是它的好朋友了。它很快长了出来说明它很快乐。&小野开心地笑了。&我说,别难过了小野,那只飞蛾变成了花,现在像我们一样快乐。&夕阳洒下,我抱起她,走向远方。我想所谓教育也许就是这样,爱与耐心,加上孩子能明白的方式。这世界不是那么好也不是那么坏,但这世界上的很多东西不能只用好或者坏来形容。初秋,已经开始吹起凉风,但此情此景能温暖一切。&她轻轻贴到我耳边,说:嗯,爸爸,那我们再去打一个飞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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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的每一寸赘肉,都是同生活妥协的标识
文/倪一宁&
我已经跑了两个礼拜了,这个时候最适合写些什么,半生不熟的状态,最容易滋生感慨。所以陶渊明当了八十天县令,却对着官场发了一大通感慨,王维为官多年,诗里却只有木末芙蓉,山中红萼。又所以我们还没活几岁,就急着煮一锅心灵鸡汤,而真正的成年人们,他们通常沉默。&
时间是可以让人闭嘴的。&
所以我急着说些什么。&
跑步大多是为了改善身材,而身材和皮肤一道,总是口无遮拦地泄露你的生活状态。对长期吃白水煮青菜的女明星来说,发福是一种笃定的象征。就像李湘婚后复出,虽然代言了无数减肥药,却成效寥寥&&然后通过一个爸爸去哪儿了的节目,我们窥探到她的生活,土豪风的住宅设计,女儿的大牌童装,还有一个反应慢半拍的乐呵呵丈夫。&
我们于是点头,她是真的上岸了,所以不用再刻意束腰收腹,也无需忧虑体重计上的读数,和那些沉浮于娱乐圈里情天恨海的瘦削女明星们不同,她脚下踩着的,不是扁舟而是土地。&
适量的胖和适度的木讷一样,都是幸福的明证。古代大户人家里的孩子,多少显得有些&笨&。成长于市井中的孩子,从小就加入残酷的生存竞争,或是和兄弟姐妹争夺零食衣裳,或是帮父母从生活的缝隙里寻找生计,他们大多精明而敏感,能迅速地对外部世界变化产生反应,说得好听些,叫机灵,难听了就是猴精。所以王安忆谈《半生缘》,说黎明演的世钧,一看就比黄磊演的叔惠家底厚,他的表情多少显得呆滞,不像黄磊表情总那么灵活。&
可是普通人的发胖,却没有明星来得那么理直气壮。最近频频有文指责中国男人,说他们的脸不似外国人那么端庄好看,说到底,不过是嫌他们太早放弃自我。可是,自我本身就是需要辛苦维持的存在啊。&
女生浴室里,时常可以看到澡堂阿姨也在洗澡。白花花的肉甩在水龙头下,她大力揉搓,使劲地用粗糙的毛巾搓背,用拇指关节搓泥,用手心搓小腹,我偶尔扫过周围女生的表情,大多是七分不屑三分同情&&她们觉得她粗鄙,她们心里想的一定是,我以后肯定不会这样。&
谁都觉得自己不会这样,就像谁都觉得,我们一定不会在公共绿地上跳广场舞,一定不会偷偷掰掉蔬菜的烂叶子,一定不会偷用邻居家的网络,一定不会缠着店员磨折扣。没有人愿意一身肥肉,也没有人愿意做不体面的事情,当不体面的人,可是生活实在太乐意考验那个&一定&,我们太轻易滑向那一端&&今天有白灼虾,那就多吃点吧;过八点了,就别去跑步了;都快四十了,谁还看我啊;就这么一次,不要紧的啊。&
所以我的朋友刻薄说,身上的每一寸赘肉,都是同生活妥协的标识。&
在奔向另一个自我的路上,跑步是必不可少的。那天我说,肥胖是恋爱的特权,减肥是分手的前奏,有以偏概全的嫌疑,可是跑步,的确是一种,对目前处境的婉转抗议,也是对更好的自己的隐秘向往。跑步和节食一样,都让人痛并快乐着,它让你和贪欲、惰性抗争,也让你和自省、自律贴近。&
我喜欢在操场上跑步。健身房里器械太多,容易给人游乐场的错觉,其中大多数都是力量型的&&自从我上次差点把哑铃砸到脚以后,我就收敛了练出肱二头肌的冲动。而且,健身房人太多音乐太响太封闭了,空气里不是咸津津的汗水味道,就是荷尔蒙的气质,在那里实在太适合假装随性地穿着短裙被搭讪,而不是穿着宽大运动裤奔跑。&
四月是真适合跑步&&通常是有风的,还有泥土翻过的味道,割了一半的草腥味,小朋友举着冰淇淋的甜腻味,你经过它们的时候,像是经过了一个无人到场的盛宴。村上春树用一整本书来探讨,他跑步时候究竟在想些什么,我呢,我没出息地什么也不想。&
耳机里鼓噪着维秘秀场的背景乐,放任脚步抬起又放下,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不用去想导师布置的五千字论文还缺多少字,也不用想有多少本书都只是借了又还。八十年代风靡的&在路上&主题一点也不稀奇,人人都有在路上的情结,每一段旅程里,我最喜欢坐在车厢里的那段,整个车厢都像是一个巨大的冰箱,前路蜿蜒而遥远,我什么也不用想。&
虽然我没有参加军训,可是我想,我也会喜欢它的,因为它让我抽离了生活的常态,也从日常的担忧中抽身,我不用去想有多少单词没背多少计划没完成,我甚至都不用去攀比周围人了&&大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了,我们一起站军姿,一起晒太阳,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省心的吗?&
真的,虽然我们高喊着要自由,可是在逃避自由这方面,我们也是一把好手。&
我一般跑十圈就休息了,偶尔会去对面教超买点饼干吃。在货柜前挑挑选选,看哪个热量最低又不难吃得过分,抱着零食走在路上,那种小小的放纵带来的快感,是让人着迷的。&
跑步、逛超市,都让我清晰地感知到&生活&,高三时我一个人住,每周最快乐的时刻,就是去对面超市购物。事先我会有个大概的购物单子,酸奶、草莓、吐司、牛排,这种有计划的、和自己有商有量的事,让我觉得自己不是一个写不出解析几何步骤的学生,而是一个扎扎实实的,被生活捆绑却反身拥抱它的,人。&
当然,跑完步后吃夜宵,更有一种放肆的小心翼翼&&腿还酸,所以不肯大口吞咽,可是为了补偿自己,也不想亏待了味蕾,还是那种有计划的,有商有量的快乐。&
去跑步吧,趁大家还把你的跑步称之为&健身&而不是&减肥&。&
来源:/blog/5904927
为什么有时候女生不需要解决方案而是要态度?
为什么有些时候(女)人不需要所谓的解决方案。
因为以平均智商和平均了解程度来说,当一个人遇见问题需要解决的时候,旁人迫不及待提出的建议要么是鸡汤,要么是无法直接解决问题的。
首先,先分清楚,当男人提出解决方案的时候,女人是不是在问一个问题。
比如说,当女人说我挂科了怎么办啊啊啊,这是一个问题么?不是,这是一个对结果的称述。除非你就一枪命中去改变这个事实的能力,否则,既定的事实只能是事实,而不是一个问题。就好像男人在没有完成业绩的时候,当他想老板报告我业绩完不成了,你以为老板给他的建议&你怎么不多打几个电话&是一种问题解决么?不是,这只是一种责难。
当一件事情,变成了一个事实时,你再提出该怎么做,这是一种责难。
如果你们真的想以后提高解决这个问题的概率,让对方采取你的方式,来让下一次事态不要这样发展,那么请记得,别人听的进去的建议才是好建议&&如果只是一味地以为&我在提出解决方案啊,你还不听那是你自己有问题&,这只能说,你也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心思,而只是在发泄自己的情绪。
不管男人女人,心里都有自以为在智力上有优越感需要抒发的时候,这无可厚非,但就不要假惺惺地打着我替你解决问题这个旗号了,这和&我是为你好啊&的借口一样的。
其次,当人提出一个问题的时候,你要确保你了解了所有的信息,然后再提供真诚的解决方案吗,而这个方案,以自己可以参与为佳。
说白了,就是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比如当女人说,这个地方很远,我不知道怎么去的时候,你不能百分百确认这个女人不懂怎么查百度地图,而自作聪明地先查一个说哦,你乘几路几路换到几路几路。这个时候,你确定掌握了所有信息?你为什么不假设这个女人其实没那么笨,就是看那不来百度地图也会打车啊。你总得多问几个为什么吧,你这个时间打车方便么?你平时去不认识的地方怎么去的呢?
当然了,你可以问一个最关键的你可以亲身参与的解决办法:需要我来接你嘛?
许多男人很委屈,难道告诉你怎么坐车就不是解决方案嘛?你提出问题我给出解决方案不是很正确么?但,其实有许多解决方案,是知道,但不能够或者不想做到,你得去判断这个解决方案对方是不是做的到,才能提出来,否则就变成了&何不食肉糜&。别人做不到的解决方案,有时候是秀自己的优越感,有的时候是晒自己的智商,不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啊。
还有一种解决方案,就是万精油解决方案,俗话说,就是鸡汤,在不了解任何细节的情况下,用一种标准的圣母态度,相信一切都是可以解决的,只要你自己足够&&
这种解决方案就和心诚则灵一样,他连倾听共情的耐心都没有,人世间所有问题都可以解决么?不解决你就觉得是别人心不成/能力有问题/还是没有照我说的做啊&&这就和跑步进入共产主义一样无聊。
每次说到这个问题,总觉得有许多男人是对女人的逻辑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抱有嘲笑的态度,觉得女人只是个情绪动物。但是恰恰相反,分得清在摆事实讲道理的时候摆事实讲道理,装糊涂讲感情的时候装糊涂讲感情是一种智慧。每一个人,都是需要别人的鼓励和情绪安抚的,这事情真的很难理解么?
难道你们男人在问&舒服嘛,到了嘛&的时候,难道什么时候都是想知道解决方案?哦不是的没有到,你那个再长3CM或者你动作频率再快15%才可以到哦&&
你们真的是永远只想知道这种解决方案的生物嘛?真的嘛?
来源:/question/
我妈让我找男友不要看长相,可不看长相我也找不到啊!
我们究竟喜欢什么样的男生? &
上大学后的每个假期,我妈都会对我进行洗脑教育:&你将来找对象啊,千万不要看重长相。男生长相无所谓的,只要对你好就行。&&
我:&&&总得看得顺眼吧&&&&
我妈继续语重心长:&时间一长,看谁都顺眼!&&
找男朋友到底该用什么标准?这事儿我们之间大概达不成共识。今天中午我吃撑了,跟室友们聊起找对象的话题,突然发现我们的喜好,存在某种共通性&&我们喜欢过的男生看上去大相径庭,但是仔细分辩,居然有一些共同的特征。总结下来,这些特征其实是大多数女生所欣赏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某种标准。&
这里说是&男友标准&其实不对,准确来说是&女生喜欢的男生标准&。什么样的男生招女生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在女生眼里像屌丝?什么样的男生更像好闺蜜?我稍微整理了一下,仅供想找对象的汉子们参考,对其权威性和实用性概不负责,请谨慎食用。&
每个人的交际圈子都是相对固定的,于是人们相互了解的重要途径之一就是社交网络。别以为你的QQ说说、人人状态和微博没什么信息量,事实上很多人对你的印象就决定于你每天随手发出去的文字。&
相信我,如果你隔三岔五就在社交网络上发布这样的状态&&&
&原来,那个夏天我们都回不去了。这里只留我一个人孤独守望,痛彻心扉却不敢哭出声音。&&
或是每两三天就PO上这样狂霸酷炫的照片&&&
请节哀,你在女生心里的形象基本已坍塌。&
矫情和自拍,对男生来说是大杀器,说句不好听的大实话,这样的男生不是娘炮就是基。玩儿新概念作文和最小说烂梗的,请左转回高中,中二期还没过,为何要上大学?自以为狂霸酷炫屌,凹造型根本停不下来的,请右转贴吧,相信你会在那里找到一众热爱前置摄像头的好闺蜜们。&
(以上状态来自我的杜撰,图片来自网络。)&
相反,我完全不介意男生的文字糙一点,甚至夹点粗口。只要你说的有内容、有情怀,在我眼里连粗口都是一种性感。&
前段时间托高中同学的福,我认识了一个男神式的大三学生,其人上人人的频率不算高,说起话来一贯简练精确;每次转载热点时事或热门状态时,他发表的评论往往观点性十足,时不时再抖抖机灵,简直不能让我更欣赏。所以就算他在人人上发火训学弟学妹,在我眼里也成了&好man好有范儿!&&
社交网络就说到这里。总而言之,要想讨妹子们的喜欢,最基本的是远离最小说和前置摄像头。至于怎么在社交网络上塑造高大上的男神形象,仁者见仁。我先默默地萌着那个有范儿的大三学长就好。&
讲讲其他有意思的。我发现,女生普遍对男生的以下两个特性没有抵抗力。&
第一大萌点,理工男独有的思维和幽默感。&
我就不说知乎和果壳网上的专业人士了,也不说我的偶像张小北和马伯庸了,那个要求太高,可行性太低。&
举个生活中的例子吧。看到网上有人依靠一手好公式,把QQ农场玩得出神入化后,安然同学觉得很有意思,就跟她前男友提起。这位复旦理工男于是这样回答:&开发者当初就是依靠程序设计出游戏的,这些人只是把游戏逆向分解回程序状态而已。&他俩分手很久了,安然却一直能记得这句话,可见聪明的男生是多戳女生软肋啊!&
今天微博上有个段子很火,也是对这一条的例证,简直把我萌出血了。&
就像《神探夏洛克》S2E1里,艾琳&艾德勒对夏洛克说的那样,&智慧是一种新的性感&。在适当的时机适当地抖抖学科式的机灵,简单易行,可靠度五星保证。&
(&&&&长得太丑的话请慎用&&&&)&
第二大萌点,雅痞。&
按百度百科的说法,雅痞男就是有强烈文化气息的&痞子&,是君子中的流氓,流氓中的君子。他们往往才华横溢,既追求生活雅致,又有反传统的性格特点。学生狗们离这个词有点远,但已经有人体现出了雅痞的气质和个性,前面提到的大三学长就是这样,专业顶尖,会玩机器,会写文章,会独自旅行;形象可靠,气质桀骜,妥妥的男神啊。&
扯了那么多废话,总结起来,其实就一句话。&
虽然现在花美男当道,但女生普遍意义上,还是更喜欢有&质地&的男生&&强大,阳刚,能给人安全感。&
就算你KTV里老跑调,从来不喜欢陪我看爱情电影,我也不会在意;我不喜欢的,是你聚会party不断、迪厅酒吧连轴转,玩心太重,内涵太浅,能量太少;&
就算你穿着T恤和运动裤,打完篮球后满身是汗地过来抱我,我也不会在意;我不喜欢的,是你整天挎着女式包、穿着铅笔裤,不是介意抹了啫喱的头发被风吹乱、就是担心精心打扮的形象被破坏的小气样子。&
我所倾慕和向往的,是一个能够在某个方面指引我、能够让我看到更广阔世界的男人&&就像一棵正在成长的树,在自身强大的同时,能给予身边人以养分,让她一起成长。&
以上皆是我吃撑了之后的胡言乱语。说实话,作为一个至今仍奋斗在找对象一线的女屌丝,我其实没啥挑剔的资本。我妈让我不要看长相,其实她想多了。不看长相,我也找不到啊!!!
来源:/blog/3396212
终有一天,他会明白,要取的真经,就在他的身旁
我发现赵老板的酒吧的时候,正值失恋。
那几天浑浑噩噩,满北京转悠,大概是走到后海某个犄角旮旯,看到个灯光昏暗门半关半闭的酒吧,听见里面一个姑娘唱志逼的《梵高先生》,于是就一头扎了进去。
说是酒吧,其实就是改造过的二手民宅,一个长桌子就是吧台,挨着吧台几张高脚椅子,周围摆一圈小桌子,中间是个垒起来的小台子,上面几个人瞎弹乱敲,然后一个姑娘拿着麦闭着眼唱。
全场把我和工作人员算上内,不超过三十个人。
我靠着吧台,要了一杯朗姆可乐。
身边一男一女在聊天。男的长发,大晚上光线不好还带墨镜,白色衬衣小领带。女的深灰牛仔裤,长筒靴,松松散散的俩麻花辫。男的说,我从歌声里听到了孤独。女的说,是,一种深邃到旷野里的寂寞,李志的歌一定是极好的。男的继续说,我觉得李志的歌就应该在这种小酒吧里听才有味道,一旦有了什么演唱会就失去了原来的滋味。女的最后总结说,没错,只有小众的才是最好的,我不希望别人来分享我的愉悦与孤独。
听着他们说话,我那杯朗姆可乐喝起来都一个劲儿泛酸。
台上的姑娘唱:谁的父亲死了。
台下俩人一脸革命道路艰难险阻他们的爸爸早就牺牲在二万五千里长征上的痛苦。
我多想把心中不满怒吼着喷射给他俩一嘴的正能量,只可惜站在吧台里调酒的男人抢先了一步,用不大不小刚刚能被那俩文青听见的声音吐出了惊艳了岁月,温柔了时光的五个字。
&装你妈的逼。&
我悄悄向他竖起大拇指,他冲我笑笑,浑然不理喝酒的俩文艺逼面色骤变,之前是死了爹,现在估计是连娘都死了。只可惜文艺逼向来只擅嘴炮,动起手来肯定不行,带着墨镜的爷们儿嘟囔几句,之后牵着身旁文艺妞的手窜了出去,不知道又要去哪一个廉价的小旅馆里进行体液的交换。
您这和老板多大仇?直接把客人都刺儿走了,到时候追究起来扣工资。我说。
我就是老板。他说。
得,当我没说。我低头喝酒。
老板点点桌子上贴着的一张纸说,夏天有优惠,一口气喝完三杯豆汁儿,全场消费九折。
我抬头看他,说实话,我从没见过哪家酒吧用这种方式促销的。
没等我决定好到底要不要接受这个挑战,老板又说,你还是别喝了,我这再过一会儿就打烊了。
我掏手机看了一眼,才刚刚十点半。
我问老板,一般酒吧不都是到这个钟点儿生意最好么,你这怎么就要关门儿了啊?
老板说,我得接我媳妇儿,她是舞蹈老师,晚上带学生补课,这时候也该下班了。
等我这杯酒喝完,老板就是开始慢慢往外轰人了。台上演出的伴奏和唱歌的姑娘也下来收拾东西。我还是思想觉悟不高,就光瞅着那唱歌的漂亮姑娘了,人长得确实不错,大概二十六七的年纪,穿一黑色T,牛仔裤。
我结了帐,和老板一起出门,老板临走前交待店里锁好门,然后还和我说了两句,有空过来坐坐。这时候的老板已经换了那身调酒师的打扮,现在的造型是白色背心大裤衩儿脚下踩着趿拉板儿,骑在他的大摩托上,风驰电掣,俨然后海一道风景线。
等我第二次去那家酒吧的时候,调酒师换成了那天演唱的姑娘,老板抱着吉他坐在小台子上唱郑钧的《灰姑娘》。
老板还会这一手?我问那姑娘。
调酒的姑娘一脸自豪的说,那必须啊,我们老板原来可是乐队出身。
就是没混出什么名堂来。
后半句声音逐渐转小。
但是依然很帅。
这一句声音逐渐转大。
可惜就是结婚了。
声音再次逐渐转小。
我和姑娘瞎聊,知道老板姓赵,石家庄人士,在姑娘口中,赵老板俨然成为了一代传奇式的吟游诗人,在民心河畔独自歌唱,工业废气和三十年后崩塌的大厦成为了他创作的土壤,虽然也在烧饼摊和串儿店流连忘返,但终归拥有一颗摇滚的赤诚的滚烫的心。
我问姑娘,你呢,怎么想着到这酒吧来唱歌了?
姑娘说她和赵老板是校友,当年她大一,他大四,在学校举办乐队表演上,一眼看到赵老板,姑娘顿时惊为天人。我听她这么说,扭头看了看小肚腩明显,一脸胡茬儿的赵老板,实在不忍心和姑娘嘴里风华绝代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乐队主唱联系在一起。
姑娘自己是乌鲁木齐人,毕业后不想回家,就留在北京闯荡,平时做点儿插画设计之类的。她从上学那会儿就会到赵老板的酒吧里做主唱,到现在也有很长时间了,她自己说主要不是图钱,关键是要享受这种和当年风云人物一起工作的快乐。她和我说了她的名字,李小卉。
说实话,我挺喜欢到这个酒吧里来。从六月底一直到八月份的大部分晚上都在这里消磨。
因为赵老板的酒吧经常搞一些稀奇古怪的活动,一口气喝完三杯豆汁儿都是小事儿,谁要是能吃完他独创的蚯蚓料理,今晚个人的酒单消费全免,金鸡独立吹完一瓶燕京,啤酒消费七折。
有一次弄了一个西瓜大赛,说是全场谁吃的西瓜最多,今晚的酒水消费不花钱。
就看见酒吧门口摆了一溜小桌子,二十来号人齐崭崭的站定。桌子上摆着西瓜,切一片西瓜四五两,真正的薄皮脆沙瓤。一声令下,大家埋头苦吃。那天获胜的顾客一个人就吃了俩大西瓜。赵老板走到优胜者面前说,兄弟,你今儿晚上的酒单我全免了。那位仁兄一边打嗝一边说,我,我他妈还喝的下么?
大概我和赵老板他们就是在这种古怪的氛围里熟悉起来了。我还给李小卉留了电话,说要是有什么好的优惠,记得联系我。
赵老板的夫人我也见过几次,是个美人,细腰丰臀大长腿,虽然说话见谁都带着笑,但是和周围人的关系似乎都不熟稔,她总是来去匆匆,坐在赵老板的摩托后面,长发飘飘。
李小卉说赵老板和他夫人青梅竹马。俩人都在石家庄长大,都在北京上学,之后毕业工作结婚。说的时候,一脸的羡慕。
我问李小卉,你不会是暗恋赵老板吧?怎么老觉得你看他,跟发花痴似的。
李小卉啐我,说呸呸呸,你再挑这个话题我和你急啊!赵老板和他夫人感情好着呢,我和你说啊,我听赵老板说,他原来还在石家庄的时候,他夫人喜欢喝牛奶,他就天天骑着自行车,车把手上挂着俩铁皮桶,去厂里打新鲜牛奶,风吹雨打春秋冬夏,雷打不动。你说,这么好的感情,我忍心去破坏?我要找,就要找一个有钱有车有房的,你看赵老板这行么?这酒吧亏本两三年了,车就一辆破摩托,房子就这么个烂酒吧,他和他媳妇儿都是租房过日子,你说我看的上他?
我点点头说,嗯嗯,确实条件差点儿,有钱有车有房,不是已婚就是流氓,你得好好挑挑。
李小卉拿鼻子哼了一声,说,所以我对赵老板完全是崇拜和敬仰,懂么?
说这句话的时候,满面春光,满脸羞涩。
从九月份开始,因为自己的事情比较忙,我去赵老板酒吧的时间也少了一些,有时候是隔了两三个星期才去一次。九月底,后海酒吧街举办了一次喝啤酒大赛,就是大大小小每个酒吧出一个人,看谁啤酒喝的最多。
那天我也去看热闹,赵老板他们酒吧派出的选手是李小卉,这让我觉得有点儿惊讶,因为我从来没见她喝过酒。
出场前,我和李小卉还有他们酒吧的客人聚在一起聊天扯淡,说了一会儿,我发现赵老板没来,就问李小卉。李小卉却只是阴着脸不说话,这也弄得我心里跟蒙了一层雾似的。
比赛开始,李小卉仰着脖子咕咚咕咚的喝起来,我看到黄澄澄的啤酒顺着她白腻的脖子一滴一滴的滑下来,觉得这个画面真是漂亮极了。只不过一杯接着一杯,她很长的细眉也皱了起来,像是打了团的两条墨线。到最后就看到她喉咙不停的抖,大概是难受极了,却还是勉强自己喝下去。
大概喝了十杯,李小卉实在坚持不住了,一条斜线一样的走到后海边上的树下,扶着树干一阵干呕,酒吧里的几个人赶紧跑过去问她怎么样。李小卉摆摆手,说没事儿,时间还没到呢,我还能再喝。之后又歪歪倒倒的走回比赛的桌子前,拿起杯子往嘴里灌。
我觉得她这状态有点儿不对劲儿,就问旁边也在酒吧工作的小伙儿,李小卉今儿是怎么了?怎么感觉她是憋着劲要把自己灌醉似的,这也就比个赛而已,至于搞成这样?
心里不舒服呗。
前两天赵哥和我们说,要把酒吧关了。别说是李小卉了,我心里都不舒服。在酒吧工作的小伙儿这么解释道。
啊?不会吧,之前不还开的好好地么?我问道。
小伙儿冷笑一下,说,老板娘说要关,谁知道呢。
喝啤酒大赛还没结束,李小卉就坚持不住了,被人架着扶进了酒吧里。
我站在银锭桥上,天色昏暗一片,远远的看不见西山,水中的荷花三三两两,叶子已残。
赵老板的酒吧开始正式歇业,我有的时候开始去后海转悠,只能看到大门紧闭。
我一度以为酒吧或许就这么关门大吉了吧,为此还感觉到丁点儿遗憾。
十月末的晚上,我陪着几个喝大了朋友在什刹海晃悠。秋天的北京,走在路上,凉风飕飕的灌进衣领里,不过对于喝酒的人来说倒是很爽快。风似乎带着股异样的味道。虽然糟糕但是诱人,混合着万家灯火和汽车的尾气,橘黄的灯柱洒满了脚下。夜色绝对不斑斓,反而带着些单纯,车尾灯像是一道道烧着的火把,在眼睛里留下模糊的痕迹。
北京的酒吧给我的感觉不同于任何地方,大概这就是一个城市的特质吧。
靡靡虽有,但是绝对不是这座城市的主题。沉默孤独伟大,其实还他妈带着点儿难言的悲壮。
几个同行的朋友被风吹的有点儿受不了,打车回家了。
我却下意识的走到了后海。
很让我惊喜的是,赵老板的酒吧竟然开门了,依然昏暗却温暖的光,就这么透着门扉撞在我的身上。我进了酒吧,没几个人,毕竟大冷天儿的大家也都不愿意在外面待着,不如自己被窝暖暖和和。和几个熟识的面孔打了招呼,去吧台要了一杯百果庄园,我看着老板板着脸站在吧台后面,看样子也没有闲聊的性质,就一个人端着酒杯坐在旁边的小桌,听台上的李小卉唱歌。
我瞅见旁边小桌坐着和我聊过天的酒吧工作人员,就是九月份和我说酒吧要关门的那位,就朝他打了个招呼。
他看见是我来了,和我笑笑。
兄弟,你不是说,这酒吧要关门了么?我小声问道。
他的脸色变了变,把凳子朝我这边的方向挪了挪。
是,是要关了,赵老板这不正在闹离婚么,准备分财产。他压低嗓子对我说道。
离婚?我很惊诧的看着他。
他悄悄瞄了一眼赵老板,发现并没有关注到这里,才又继续对我说。
嗯,他俩完了,赵老板的媳妇儿给他带了绿帽子。他媳妇儿不是学舞蹈的么,还开了辅导班,教小孩儿跳舞。九月份的时候,赵哥嗓子不舒服,刚七点就提前回家了,结果发现他媳妇儿和一个学生的爸睡在一起&&
据说是个单亲家庭,小孩的爸挺有钱。这边离了,那边就结。
他补充道。
我摸着酒杯,觉得酒杯里的冰块透着玻璃冰在我的手上。
他拍拍我肩膀,说,赵哥其实不想关酒吧,只不过这也算共同财产,女方那边想着房子肯定分不到,不如卖了变现,还能拿点儿现金。
正说着,他突然变了脸色。
我回头看,进来的女人我认识,就是赵老板的老婆。
李小卉的歌声明显停顿了一下,之后再次继续。
我看着那个女人走到吧台前,和赵老板低声说着什么,赵老板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抿着嘴唇,我能看出来他在咬着牙,因为他的两腮都明显的突出来。
气氛很凝重,赵老板只是偶尔说一两句。大概过了有五分钟,赵老板突然把杯子里的酒泼到了他老婆的脸上,然后说,滚。
那个女人只是笑,妆也花了,但还是拒人千里之外的笑。
我突然转过头看着李小卉,她在唱歌,却看着赵老板。唱的是是卢冠廷的《一生所爱》,她的声音颤抖着,拿着话筒的手也颤抖着。
如同整个世界的暴雨都倾泻在了这片荒原里。
隔了有小半个月,李小卉突然给我打电话,问我,如果故意杀人要判多少年。
我听了都惊呆了,不知道她为什么问这个问题。
她说电话里不好解释,你不是搞法律的么,你到酒吧来,详细说,有事儿求你帮忙。
她的语气很急,我挂了电话就打车去了后海。
一进酒吧,就看到赵老板僵硬的站在吧台里,周围围了一圈员工,李小卉站在中间,正在对赵老板说话。她看见我来了,赶紧把我拉到一边,我喘着粗气问她,赵哥杀人了?
李小卉又气又好笑说,你他妈咒赵哥呢?他想搞把枪。
我一惊,问道,他要枪干嘛?
李小卉反问道,你说呢?
他不会是要杀他老婆吧?我问道。说实话,我听到这个问题确实有点儿紧张,做了二十多年良民,第一次碰见这种刺刀见红的婚姻问题。
李小卉对我说,老钱在吧台的电脑上发现赵哥在网上联系买枪的事儿,我们觉得事儿有点严重,赶紧找他谈。我记得你是搞法律这块儿的,和我们又比较熟,你帮着和他讲讲,千万不能出事儿啊!
她手指捏在我的胳膊上,很疼。
我点点头,走过去先和赵老板打个招呼,然后说,赵哥,事儿我大概了解了。你这么做真的不合适,千万慎重。私自找野枪本来就快构成犯罪了,再说了,万一你拿着家伙儿动手了,对谁都不好交待。我原来在二分检搞实习的时候,正好碰上个案例,一哥们儿,老婆外面有别的人了,那哥们儿不知从哪儿整了把枪,过去要杀人。倒是幸运,人没打死,子弹顺着口腔打了个对穿。最后判也是按照故意杀人的罪行判的,只不过是未遂。就这,也得老老实实牢里待很多年头了。你说值得么?
赵老板昂着头,我看到他眼睛一片赤色,他说,怎么不值得?杀了他俩我就值得。
他又指着李小卉说,还有你,非得把我那点儿破事儿都抖出来才开心?
我看到李小卉的眼圈一下就红了,赶紧对赵老板说,你仔细想想,你自己进去了,要耗费多少时间?为了两个和自己再无瓜葛的人,把自己的时间浪费在牢狱之灾,有什么意义?这种一时激愤出事儿的案例我见的多了,你想想,你进去了,你爸妈怎么办?这么多人,跟着你吃饭的,怎么办?
赵老板摆摆手说,兄弟,你劝我没用。枪,我是买不成了。但是今儿下午她还要来和我谈房子的事儿,我他妈一定还会找别的方法弄死她!
我知道这时候赵老板什么话都听不进去,只好先停下,以免刺激他。可我又不甘心就这么回去了,李小卉专门打电话过来喊我帮忙,结果这就撤退了,实在辜负嘱托。时间就这么一分一秒耗着,过了半个小时,另一位正主儿也到了。
赵老板的老婆推门而入。
赵老板噌的一下就从吧台里翻了过来,手里拿着平时切柠檬的餐刀,冲着他媳妇儿就扎了过去。李小卉赶紧拿胳膊挡了一下。就看见餐刀顺着她小臂的袖口划出长长一道,周围几个人眼见着赵老板发疯,扑上来抱着他身子。李小卉对赵老板媳妇儿喊着,走啊,你还不走!?
赵老板叫着,我他妈今天一定要杀了你。然后把餐刀向着前面狠狠掷了出去。
女人跌跌撞撞的冲出门外。
赵老板拼命摆脱着身边人的纠缠,追了出去,可是他老婆已经开车走了。他怒气冲冲的转过身,对着酒吧里的所有人咆哮,用手臂把吧台上的所有瓶瓶罐罐都扫到地下,摔了个粉碎,之后拿着椅子冲着酒吧里的一切乱砸。
我既惊又惧的站在门口,我从来不知道当爱情走向仇恨会迸发出如此巨大的疯狂。
李小卉的手臂流血了,不过所幸此时已经是秋天,穿的衣服不薄,只是划开一个长口子。可是她也顾不上止血,只是拉着赵老板,喊着别砸了,别砸了。
赵老板已经急了眼,转过身对李小卉说,你他妈别拦着我,这是我的酒吧,我想砸就砸!你要拦着我,操你妈,我连你一起收拾!
李小卉抱着赵老板,哭着喊,别砸了,别砸了。
赵老板举起椅子的手臂僵硬着,李小卉的眼泪和血液沾湿了他的衣服。
我听李小卉说,赵老板还是进局子了。
不过好在最后只是行政拘留,没有闹出什么大的幺蛾子来。
出来以后就是走马灯似的的连串事宜,我帮赵老板介绍了一个律师,法大的一个师兄,帮他处理离婚的事宜。
官司一边打着,赵老板的酒吧也开始了真正的倒数计时。赵老板说他已经想好了,那边要钱,就给钱,早点儿了事儿早点儿清净。
因为我帮他找了律师这个茬儿,赵老板还专门请我去酒吧里喝酒,说是要好好感谢我。我去酒吧的时候,发现顾客反而比以往要多了许多,大概是赵老板也放开了心态,最近这段时间都是酒水打折,自己也亲自上阵演唱,所以生意倒是红火了起来。
我坐台下听着,赵老板和李小卉俩人正站在台子上唱郑钧的《私奔》。我估计这歌肯定是李小卉选的,我明显能看出来,这姑娘虽说唱着歌,心思却全在身边的赵老板身上。我也只好一阵郁闷,哀叹自己风华正茂却无人喜欢,连一个肚腩大叔都比不上,果然摇滚逼就算老了也比我这种码字逼抢手。
俩人唱完,走下台和我坐在一起。
我明显能看出来赵老板的脸瘦了一圈,白头发好像都添了一撮。
他不停给我倒酒,我和他一杯接一杯喝。
我问赵老板,心里还恨么?
赵老板愣了一下,李小卉的眼神和刀子一样投射过来,要是眼神能杀死人,估计她早就超神一百多回了。
赵老板喝口酒说,恨,当然恨,能不恨么。不过恨也没用,从此以后就不在一条道上走了。
我说,对,赵老板,你是很受欢迎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又被抢走了。
我一边说,一边拿眼睛瞅着李小卉。李小卉羞的满脸通红,桌子底下不停拿脚踹我。赵老板有些尴尬的咳嗽一声,低头喝酒,然后对我说,现在还没心思考虑这个。
顿时,李小卉连踹我的劲儿都没了。
我问,酒吧关了,准备干吗?
赵老板笑笑,对我说,我还想再开一个,这些年手里还攒了些闲钱。
我问,找到地方了么?
赵老板试探的说,工体你觉得行不行?
我摇摇头说,太闹腾,你资金也不够。我觉得别考虑北京,干脆玩儿个大的,去外地得了。
那,丽江?
约炮圣地,你觉得合适么?
拉萨,咱们进藏,和郑钧唱的《回到拉萨》一样。
那你得准备好酥油,另外骗女文青记得说一句,&卓玛,我是扎西。&
赵老板挠挠头,问我,那你说去哪儿?
我说,要不你去乌鲁木齐吧。李小卉不就是那儿的么?
李小卉赶紧摆手,小脸儿通红。
我说,怎么?乌鲁木齐还不欢迎赵哥?
李小卉赶紧说,欢迎欢迎热烈欢迎,就差拍巴掌喊口号了。
今年年初,我接到李小卉发来的邮件,里面是她和赵老板的照片,人已经在乌鲁木齐了。两个人的肢体没有接触,一人背后背着一个吉他,就是规规矩矩的站着,李小卉笑的一脸甜蜜,赵老板的肚子减下去了,脸也终于消瘦,显现出当年摇滚逼的帅气来。
李小卉在邮件里说,他们在考察乌鲁木齐的酒吧市场,预估要在此扎根了。邮件最后,她还偷偷留言说,就是感情没有什么进展。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我突然想起来很多事儿。
李小卉上大学就在赵老板的酒吧驻唱,这么说也有五六年了。
那天在酒吧里,赵老板的媳妇儿进门,我们都转头去看,而李小卉却一直把眼光留在赵老板身上,所以她才第一时间看到赵老板拿刀,也能第一时间反应去挡这么一下。
这个姑娘,这五六年里经历的,是一段很难说出口的感情。
至于赵老板,他的婚姻失败,生意泡汤,暴戾愤怒恨意难平。这是他人生中的一段灰暗,也是艰难历程,这五六年更是一次斩妖除魔的磨难。
如今两个人结伴而行,自东向西。
我觉得赵老板终有一天会明白。
他要求取的真经,就在他的身旁。&
来源:/blog/7205159
文/staiyang
最近一次翻脸是一个月前。吃驴肉包的时候,提及他的某女性朋友,我想起当初我们恋爱时该女生就以朋友之名对他心怀不轨,作为一个没什么修养也不想有修养的人,我的言辞颇为讥讽鄙薄,他维护她,说你怎么老看不上人家,我觉得她挺好的。
这话让我觉得他挺傲娇&&前女友为他现在的红颜吃醋较真呢,而且,他的老毛病又犯了,什么事情都要在嘴上跟我掰扯个是非曲直,顿时觉得很没意思,筷子一放,我问:&你饱没?&他说:&没。&我说:&没饱也别吃了,结账,打包。&
我拉着一张驴脸走得脚不沾地,他跟在后边嚷嚷:得体大方都是装的,这才是你本来面目。她不好,就你好,行了吧?哎你们家就这种待客之道么,请人吃饭还带撵人的~~~。
调侃是一种很坏的品质,我脸拉得更长,走得更快了。
他是我的某任前男友,04年认识,08年恋爱,09年分手。那时的我执拗极端,爱表演,他冲动自尊,很自恋。异地,争吵,旷考,连夜火车,异乡小旅馆里醉酒哭泣,在冬天的沈阳中街单穿一件衬衫飙泪狂奔~~~~~现在写起来都觉得太装逼的事情,在当时却是步步难捱,按照&不作死就不会死&的模式发展到最后,他提分手,我表演型人格又发作,半夜翻墙坐火车去挽回,我哭,他也哭。
分手后半年,他来电话说放不下,我大怒,骂。之后一两年时间里,联系时断时续,我们交流困难,三观完全不同,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都不一样,基本上每次开头还不错的聊天都以我的咆哮而结束。
有一次对话是这样的:
&我们都分开这么久了,什么关系也没有,离得那么远,你还能把我气成这样,请问是怎么做到的?&
&我也纳闷,你都把我骂得一无是处,我还在这儿听着,还给你打电话,贱成这样,我是怎么做到的?&
&天性吧。&
直到近两年,大雪初晴,旧情不再,各自成长,经近十年时间过滤出的感情,变得筋道。回到同一城市工作,偶尔约见,只要他不对我的人生指手画脚,还是可以和气的吃完一顿饭的。
他一直单身,我在不同的恋爱里辗转。
6月份的时候我要搬家,他在楼下买了西瓜提上来,我拿勺挖着吃,看他给我的家当打包。鞋子擦干净放盒子里,盒子放行李袋里,行李袋摆到门口,回头收拾书,先横放后竖放,争取纸箱子的充分利用,最后拿胶带封好,期间不忘毒舌:书挺杂啊,不看小说,改学术了?啧啧,文学青年,思想复杂。
西瓜甜,我懒得腾出嘴还击。
整理完毕洗手,我随口问了一句:还没谈恋爱啊?
他答:有女朋友了,刚交往。
初夏的傍晚很舒心,窗外挂着小果子的树枝都快伸进来了,风还像是春天的,微凉清爽,有大妈们的谈笑和小孩的奔跑声传来。
我笑笑,他说,你看你。
床在两米之外,我们站着沉默。
一两分钟吧,我先拥抱了他:没事儿的,只是以为你要当和尚呢,有点不适应而已。他的手在我背上乱拍几下:当初我们不那么作的话,或许现在也开始考虑结婚了。
后来我们在电话里对彼此的品德进行了热烈由衷的表扬。我无意做个合格的前女友,只是因为虽然缘分已尽,但不是每一个前男友都能成为握手言和、一路相伴的老朋友,我珍视他,所以珍视他&好男朋友&的身份,珍视他的那个好姑娘。
上周我再次遭遇巨大的情绪起伏,一个人去了图书馆,唱了K,吃了烤肉,回家的公交车上越发消沉,他来电话,听我声音,已知大概,无视我要死不活的态度,只是对我的工作生活的安排提出否定意见,并分析一二三四。
都忘了之前翻脸的事情。
下了车,我少有的良心发现,给他发了一条短信:何德何能,不遭你嫌弃,这么多年,难过的时刻,总有你陪。非常感激,祝好。
他没回,他也知道,倘若回了,我大概又是一副歪歪唧唧的嘴脸。
世间太多故事,其实都没有胜者
长姐如母,多少家庭的姐姐,就是这般撑起一个大家庭。
姐姐和班花是闺蜜,后姐妹俩闹翻,打架。班花身手矫健,一把抓住姐姐的头发,打脸颊,嘴里问候我母亲。姐姐被压着头,一边哭鼻子,一边空舞手爪,问候班花母亲。她早已失去控制力,却死死抓着班花一缕头发,捍卫最后一丝尊严。孩子们看热闹,起哄,没有一个过来拉劝。姐姐鼻子被打出血,和泪水掺在一起,顺着松散的头发滴下,班花打累,问候我母亲,松开手。
姐姐抹了把脸,慢慢走回座位,趴下,大哭。
姐姐和白富美的这场肉搏某种意义上像极了她的前半生,堪称完败。
据说她一出生就带着败象。秋末万物破落之际,属相羊,犯女人之讳,阳火命,注定操劳一世。父亲说当年奶奶望着地上的脐带,喃喃道:&老天爷保佑,保佑这闺女能活命&。
姐姐六岁半,逢生平第一关,左鬓生出骨刺,难倒十里八乡的郎中。这根骨刺,仿佛附身妖魔,压得她夜不能寐,眼黑气喘。一家人万念俱灰叩首怨天的时候,她挣脱开母亲的怀抱,跑到院子里,一头栽倒在炉火台上,喷出两坨鲜红的血块。母亲大叫着奔过去,她缓缓爬起来,用小手抹了把脸回头说:&娘,我好像没事了。&
活命的姐姐随后和其他孩子一起背着碎布书包上学去。比起父母在家里无休止的争吵,她显然更喜欢学校,或者说她所有的快乐都来自学校。尽管长相和成绩毫不起眼,可她爱这个地方,爱老师的点名,爱课本扉页的芬芳,爱小伙伴们的嬉闹,直到肩背三道杠的班花,因为一根铅笔刀把她揍得稀里哗啦,她才发现这所学校,其实并没有她想象中那般爱她。
1993年,姐姐十三岁,上了乡中,迎来初恋。她连初恋都毫不起眼,而班花的男朋友是全年级女生的梦中情人。这个长相酷似林志颖的男生酷爱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每次斗殴,后面都跟着上百人的围观队伍。尘土扬起,志颖打赢,高昂头颅目不斜视地走过人群,众喽啰在一旁紧紧跟随,他突然甩一下头发,人群中几个姑娘失去重心。
林志颖这样的好汉,一般都避免不了被开除的命运。会考结束后班花也离开乡中,两人挑了个好日子鞭炮齐鸣地订了婚。志颖的爸爸与我父亲同年,名大喜。大喜四两白酒下肚,开始散德行,深情地望着我父亲说:&老哥,咱做亲家吧,只要你一句话,我就找人退亲去。&父亲轻轻拍了拍大喜的肩膀说:&放你的屁。&
1996年,父亲下岗,再找不到好营生。母亲起早贪黑去工业区打工,挣四口人的嚼谷儿。作为一家之主,她动了不让落榜女儿复读的念头。眼睁睁两个娃娃都大了,母亲力不从心。姐姐想接着读,她坚信只有死死抓住上学这条路才能打赢出身,只有高学历和体面的工作才能挽回她的尊严。她含着眼泪一家一家去求亲戚,这才有了读高中的机会。
其时,姐姐年逾豆蔻,出落得亭亭玉立,引成片男生觊觎。闺蜜们私下都有男友,她却不敢恋爱,她怕恋爱,怕恋爱影响她那本来就一般的学习成绩,她甚至没有勇气接受男生的目光,在日复一日的拮据与自卑中变得越发冷漠。
&王雅莉!&理科班的毛毛在二楼扯着嗓子喊,王雅莉却不敢应声,低着脑袋加快脚步。她的心砰砰乱跳,分不清厌恶还是不安。&王雅莉!&毛毛又扯着嗓子喊,整个楼层开始躁动,女孩子偷笑,男孩子帮腔,甚至有人吹起口哨。王雅莉心跳若崩忍无可忍,一脚踩烂地上的情书,仰首回敬一句:&喊你妈了个逼。&
楼层更加躁动,女孩子哈哈大笑,男孩子集体起哄,这下该毛毛露怯,他涨红脸蛋,呆傻僵硬,不知如何收场。
毛毛活该挨骂,他这两嗓子不仅让王雅莉出了大名,也让王雅莉最好的闺蜜心碎了一地。整个文科班都知道程墨暗恋毛毛,可毛毛却当众向别人扔了纸飞机,程墨只好申调了宿舍,再没勇气见王雅莉。
高考结束,姐姐失利,分数只过了当地的邢台学院。程墨留下复读,她铁了心要报考和毛毛一样的大学。姐姐另一名闺蜜葛青考取北大声名大噪,四年后又委身党校一飞冲天。
据说2002年程墨给姐姐写了一封很长的邮件,内容不详,姐姐亦未回复。2007年,程墨和毛毛在石家庄离了婚,她不得不独自办理离婚手续,因为老公和自己的一个学生跑了。姐姐对我说:&程墨挺可怜的,付出了那么多,毛毛却从来没有爱过她。&
2000年暑假,我回老家帮老乡盖新房,工地上邂逅传说中的林志颖。可叹志颖,怎么会有沧桑,所以再不是年轻的模样。他认出我是谁的弟弟,拖动二百斤的身体走来,想说什么,却又不知从何说起,只递了根烟了事。林志颖子承父业开了班车,妻子在村里小学做民办老师,过着微不足道的乡下小日子。
世间太多故事,其实都没有胜者。
葛青对我说:&除了钱,没人能打败你姐姐,这女人性格太硬了。&
可她偏偏是个穷人家的姑娘,钱是她的心病,钱是她的梦魇,她如愿以偿上了高校却逃不开人生的头号大敌。那是家里最困难的时期,我也上了高中,家里却只有一个人工作。为了不让我借钱读书,她将全部课外时间用在兼职上,家教,刷盘,发传单。
即便这样,她的名字依旧和其他贫困生一起出现在学校的催款栏中,她不敢看那块板子,她是邢台学院有史以来唯一一个欠着学费和贷款利息的校学生会主席。
她变得外向,作风干练,言语刻薄,骑着一辆二手自行车风尘仆仆地奔波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只要人家脸不是太臭不拖欠工资,她就帮人家干。她舍不得去食堂吃饭,写了个简易营养食谱钉在床头。她自己动手剪头发,并将同宿舍所有女生的发型剪乱。
大学恋爱公开化,她没有心思,或者说没有时间。学生会的学弟暗恋她,不敢表白,仿佛任何男生在她面前都会失去胆量。表姐婚礼,表姐夫的发小,肉嘟嘟,对她一见钟情,遭到婉拒。肉嘟嘟不甘心,每隔半月必回邢台探家,探家必呼姐姐。校门口,姐姐说:&你来干啥?&肉嘟嘟说:&没事,回家,顺道看看你呗。&姐姐说:&回家吧。&肉嘟嘟说:&嗯。&如此数年,孜孜不倦。
我问王雅莉,为什么选择肉嘟嘟,王雅莉讲了个故事。话说肉嘟嘟也算个官二代,父母在机关任职,他中专毕业,找不到工作,又不想和其他机关子弟一样落得个啃老名声,一怒之下和我表姐夫去北京做保安,月薪一千,管吃管住管制服,干五年,携五万现金归来,肉嘟嘟的妈又疼又气,当场就把儿子给打了。
肉嘟嘟赢了,他以不可思议的执着和令人发指的节俭打动了王雅莉。王雅莉说服母亲,一分彩礼钱没要,风风光光嫁给了他。但大多数人眼里,王雅莉的出嫁充满了投机色彩,她考上了肉嘟嘟父母所在单位的公务员,尽管她在一百多个竞争者中笔试第一名,面试部分仍由公婆出面吃饭送礼。
毕业合影那天,校门口来了个人,姐姐和表姐一起出去迎接。毛毛平静地对姐姐说他要和程墨结婚了,希望姐姐周末参加他们在老家的婚礼,姐姐说周末就要大考肯定去不了。毛毛在远处突然把车停下,站出来,关掉车门,对着天空扯着嗓子喊了一声:&王雅莉。&然后头也不回地钻进车走了。表姐说:&这男的谁啊怎么这么逗啊。&姐姐抹了把脸,笑着说:&一个傻小子。&
参加工作后的姐姐接了母亲的班,掌握起全家的财政。每到年底,她会做好一份几页的家庭财务报表给我。我一次也没看过,她收起来说:&你不爱看没啥,但我必须得做。&她继承了母亲当年的勤奋和省俭,却远比当年的母亲强硬和专制,她严格控制全家人的零花钱。两个家庭,九口人,几乎都要看她的脸色行事。
姐姐依旧恋着娘家,一身警服气场强大地迈过故乡的老街,接受每一个巷口每一位长辈的问候和赞许。乡亲们来串门的越来越多,母亲骄傲地炫耀,这是女儿给买的那是女儿给买的什么都是女儿给买的。父亲喝酒后被人打,她带领派出所一帮干警冲到对方家里,直到对方赔礼道歉。家乡的人去监狱探监找她通融,事后她将人家送的购物卡硬生生退回,她在故乡人面前始终保持一种胜利者的姿态。
2007年,我大学毕业私自进京谋生,她旗帜鲜明地站在父辈一边与我开战,她逼我回老家工作,逼我回迁户口,逼我相亲,逼我买盐。我怒道:&买个屁盐!你大小也算个国家干部,承蒙党和人民教育多年,就这点觉悟。&她乐了,乐完继续板个脸说:&少废话啊,人家都买你凭什么不买,你买不买?&
2012年,这个女人突然变得温和了许多,或是多年操心过度,榨干了她最后一丝跋扈。她偶尔会在跟我吵架失败后略带伤感地说:&你看我是不是有点老了,也有了白头发了,是不是更年期要来了。&我说:&别别,您才三十五,更年期早着呢。&她说:&你他妈的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
姐姐的女儿妮妮八岁,全家人在院子里聚餐。席间父亲说前些天遇到大喜了,晚景凄凉,老两口被儿媳妇赶到老院居住,窗破无人修。我顺便问起:&如果当年你和班花那场架你打赢了,会是怎样?&她说:&那时候小孩子一个,懂个屁。&
姐姐带女儿开车送我去火车站,边开车边唠叨:&是,咱家那时候是穷,是受过不少欺负,但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不能总像个孩子似的看不起老家人。你不回来工作,没关系,但我告诉你,外面的朋友再多,毕竟心上跟你隔着一层,老家的人再不好,毕竟和你水土一脉世代同处,那种埋在心底的情分儿是你在外面找不到的。&
回京后,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姐姐离婚了,她的公公婆婆丈夫女儿都抛弃了她,连工作都丢了,她重新变回当年那个无路可走的穷姑娘。我把她接到了北京,帮她找工作,帮她物色男伴,她不想工作,对男人也死了心,我就养她一辈子,守她一辈子,直到她比我先老去,直到她比我先糊涂。
我坐在床边给她喝饭,她撑开皱纹边喝饭边瞪眼瞧着眼前这个老头子,瞪了半天,认出我是谁,然后望着窗外说:&蛋,下雨了,咱娘怎么还没回来。&醒来后,我哭得一塌糊涂。
我给姐姐打电话说:&刚才你在梦里可惨了。&
&我过得好着呢,乱梦个屁,我说你他妈的到底啥时候才能结婚!&
你做了最完美的自己,我怎么办?
晚上下班,五六点钟的时候天色基本已经暗下来,S在公司楼下等我,匆匆的收拾了东西便下楼去见她。迈出大厅的门,看见她穿着杏色的长风衣笔直的站在花圃旁边,不到肩部的短发被秋风吹的有些凌乱。几个月不见,变瘦了。
月初的时候S打给我说,这周五会来上海出差,到时候有空的话可以见一面。自从上次参加完大学室友的婚礼后,我们再没机会碰面,我自然爽快的把这个时间腾出来。昨天S打电话给我,说工作太忙可能不能见了。我啐了一口,好不容易约好的事儿你说黄就黄了,有没有一点道德啊,你不知道我等了一个月啊为了你我都推了很多局了。电话那头S一时没接上话,最后还是答应了。
我们并肩往马路上走,路上遇到几位我的同事,S都是微笑的致意。
坐上了出租车,我们开始聊最近的工作,各自的生活。S说,最近有点忙,忙着到处跑,各地出差。我笑了,那我每天在办公室里悠哉的泡咖啡的时候,你有可能正在天上飞过。
S感慨说,工作忙起来真是顾不得家庭和朋友,呆在一起的时间还是同事要更多一点。
我没有这个感觉,每天规律的朝九晚五。下了班和朋友聚聚,偶尔下厨,多的时间看看书,没有忙碌至死的感觉。
我说,是啊,约你一次都这么难,快半年了,都没见着你的影子。说着用手掐了一下她的手臂。
S惊呼的笑了,这不来了么,千里迢迢就为见你咯。
我诧异的转向她,不是正好在上海办事么?
北京临时有事,改了安排。本来想和你说情来的,看你在电话里的口气,我是无论如何也要赶来了。
我说,你这又是何必呢,这么舟车劳顿,放我鸽子又没关系。
不想让你不开心嘛,想毁约的是我,I deserve it,跟你没关系,好啦,来都来了。
我心里突然揪起来,感激她的赴约又觉得非常惭愧,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的情绪。歪头看向她的时候,她脸朝窗,半截脸旁印满了霓虹灯的光彩。
到了餐厅,S脱下外套搭在旁边的沙发上,里面黑色的针织衫称的人皮肤很白,笔直的背上一截细细的脖子,眉毛是静心打理过的,棕色的眉粉安稳的勾勒出温柔的眉形,昏黄的灯光下,我看了她一会儿,说你比以前精神多了。她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是吗,这么短的时间能变哪去。
我们很高效率的进行着对话,好像工作汇报,要讲究节奏和效率。S说,我和C分手了,上个月的事情,之后我一直在出差,都没有见过他的面。说这话时,她的声音无力起来,不情愿再提的样子。
我扬了扬眉毛说,如果你觉得不适合,那就顺其自然,该在一起的会在一起的。
S翻腾着碗里的冬荫汤面,没有抬头,继续说,我还不想离开他,你知道我们的感情有多深。
S和C在一起8年,从大学到现在。当初全班同学都看好的一对,如今也走到了尽头。S说,C被外派到总部,最近就要走,短时间回不来,我们平时都挺忙的,在一起的时间很少。分手的时候他说,我让他太累了。其实我到现在都没办法相信。
S握住我抓筷子的手,说亲爱的你应该知道我多努力的去做一个独立的女人,工作生活大小事尽量都不去烦他,我为他学厨艺上补习努力工作提升自己,我高烧4O度知道他在加班都不敢打电话给他,而是拨给了120。沉默了一会儿,S说,我尽力了,就这样吧。
S在说这些的时候,脸上几乎没有了微笑,淡淡的情绪笼罩在眉眼之间,眼睛里有些许泪花。
但很快又恢复过来咧了咧嘴说,德国是个好地方,他在那也会得到好的发展,这样一来也是好事。
我深深的看了她一眼,下齿用力的摇着上唇的一部分,脸颊的肌肉好像在笑挤压着眉眼,我没有说话。在一段感情里,S能这样想不知道是陷得太深还是根本太顾全大局。端起笑盘子里的大理石芝士,我说,干杯,for the better one。
这里的蛋糕味道还是一样的好啊,我在各地都没有再吃到这家店的味道,S说这话的时候夸张的脸部表情再一次逗笑了我,眼睛里闪着小女孩精灵般的光,还是那个充满青春活力又调皮的S。
我和S在一起,沉默的比较多,我喜欢听她讲事儿,芝麻大的事儿在她的嘴巴里出来,配合上脸部肌肉动作像加了调料一样变的有滋有味,乐事一件。
她讲了这半年来不少的奇闻异事,工作中遇到的奇葩还有好人。说到她父母的时候,她的兴奋的语速慢了下来。她说,年初的时候,爸爸突然晕倒了,以为是劳累过度,送到医院后医生给的初步诊断是胃癌,她坐在病房外哭了整整一夜,觉得整个世界都崩塌了。
还好,第二天诊断结果出来,是血管瘤,万幸中的万幸。
我说,那时候C在你身边么?
她说,那时候他还在外地出差,知道初步报告的时候没敢告诉他,告诉他也没用,千里迢迢的也解决不了问题还要白担心。后来诊断报告出来,没事,也就没再说。
S在说这番话的时候,语气很平淡,像是在说邻居家发生的一件普通事儿。
我们又再点了奶昔,又说了一些共同的朋友最近发生的事儿、对待事情的看法,整个谈话安静的进行着,好像流水顺畅的流淌。半年几乎没有怎么联系过,除了偶尔几次的通话,再见面还是能再接住上一段生活轨迹,为对方和自己的遭遇感慨,提供参考。
餐厅打烊了,我们走出来,日间嬉闹的广场十分安静,夜里气温更低了,我不禁打了个哆嗦。
难得见一面,又要再见了,想想以前多好,可以整体腻在一起。S说。
我说,下次我去北京看你。
拥抱告别后,我把她送上的士,她按下车窗说,我走咯,明天一早的飞机还要赶回去,你早点休息。
回家后,我躺在沙发上,惨白的天花板让我想象到S一个人坐在出租车里背影,坐在医院门外一个人哭泣的样子,拨了她的手机号。
还没说话,电话那头就已经传来她充满笑意的声音,我已经到啦,你呢。
我沉默了一下说,S,你,还好吗?
电话那头的S没有了声音,我继续说,其实刚刚道别的时候我哭了,很遗憾我们生活的交集越来越少,很多时候我都很想念你。
我顿顿,S,其实我想说,如果你累了,要说出来。有时候你是做了最好的自己,而爱你的人只觉得惭愧,不要累了两个人的心。就这样吧,晚安。
挂完电话,S发来一封简讯,谢谢你,亲爱的,晚安。
来源:/group/topic//
生活就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
文/百无禁忌的理想&
10月的一天,他在公司一脸油的干完一天活,半小时时间跟同事吃完饭,直接在会议室开季度会,每个人15分钟讲PPT,从晚上6点开到10点多,等他出公司门口,站在车流不息的十字路口,冷风瑟瑟刮着清瘦的脸庞,看着远处闪烁的霓虹灯和行色匆匆的路人,好不容易打到一辆车,回到住处已经23:25,他洗脸刷牙上床睡觉,明天还要上班,累的那天晚上做梦都在开会。而这个梦仿佛把他从刚毕业到现在的生活像放电影一样,在眼前一一浮现:&
毕业后,他经历各种不顺。一年后的夏天,倔强的他没有选择家里的事业单位,来到北京做互联网。&
他刚来北京的第一家公司时,拿的工资不多,更多的是在适应北京的快节奏和努力学习工作上的技能。公司年会时,跟几个技术坐在一块,不经意间聊到工资,一个毕业于重点大学跟他一样大的技术说:&当时华为才给我开8000,解决深圳户口,我才不去。&他只是默默的不说话,当时的感受用一个女孩子说过的话就是:在我平静的外表下面,内心早已波澜。&
一年后,他来到第二家公司。跟一男同事一天入职,那男跟他一样大,脚上穿了双阿迪,手上戴了块劳力士,说是他爸在澳门买的,后来知道内男是富二代,生活奢华淫乱,当时有一个月花9W。有一次,在外面跟几个同事闲聊,他开玩笑的问一北京男:&你内头发是烫的还是睡的?&&烫的,做了营养。&&这头发做下来多少钱?&&也就1000来块钱吧。&语气很是轻描淡写,深藏功与名。&
去年年前,他所在的大部门因为行情不好赔钱了(电商行情从来就没好过),上面决定分两批裁员,大部门80人年前先裁20,年后再裁20,最后只留40人。当时大部门的80多人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即使他的岗位稍显安全,可2个走1个的概率,谁都不能保证自己是安全的。年后出于对公司的失望,他自己主动走人,没有被裁。&
今年他来了现在这家上市公司,刚来的几个月,因为岗位之前外包,一切都是乱的,要从头做起,事无巨细,压力重重,好在他熬了过来。后来一切平静如镜,人很好的经理突然在10月离职,他暂时归到大部门里另外一个经理手下,一大堆事落到了他的头上。事多可以理解,也可以接受,可难受的是那种精神压力,面对领导的置疑、询问或是旁敲侧击的问责,那种虐心很让人心累。生活最难受的从来都不是身体上的折磨,而是心理上的虐心和委屈。&
他内心内向,外表外向,在北京基本上就是吃饭睡觉上班,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上班只是想简简单单的把工作做好,上一天班,拿一天钱,不参于公司的内部斗争,可生活哪有那么容易?生活永远不会像清汤挂面一样简单,而是像鱼香肉丝一样复杂,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他被小人算计过,被领导误解过,也因太过正直损失一些物质上的东西,他也从来没想到毕业时看的《杜拉拉升职记》《浮沉》里的故事(对,没写错),能在他身边或他身上真实发生,生活远比小说真实残酷,根本不给你反应的时间。&
他是一个内心强大的人,来北京两年多,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基本上还满意。北京节奏快,压力大,房价高,竞争多,这些他都可以接受,可最侵噬他小心脏的是那种折腾+不确定性,那种生活太过折腾未来不受掌控,而且像刀锋一样残酷的现实。有时会令他陷入深深的挫败中,继而向往小城市稳定的生活,直到@三月那天开导他:&你现在除了没个妹子,剩下的无可挑剔。&&
生活就是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火坑,当你在小火坑的时候,火还不那么热,年轻有为,踌躇满志,想着要蹦到一个大坑里施展抱负,一段时间后当你真蹦到那个坑里时,发现坑大了,火也旺了,有点烧屁股,可还能忍。想着是不是换个火坑就没那么烫了吧?&
直到你又换了一个更大的火坑,火不仅烧的屁股疼,有时都火烧眉毛,有时还让你火急火燎,事儿比之前更多,压力比之前更大,领导比之前更挑剔,工作比之前更虐心,甚至会怀念之前的小火坑,可现实是:你回不去了。就是在这样跳来跳去的火坑里,有人变成了凤凰,有人变成了鸡,有人变成了烧鸡。&
之前有个事,让他对一句话感触挺深:&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不一定只是坏事,也包括好事。假如你做了很多坏事,有可能未来几年没有报应,可有可能10年后报应就来了,即使这辈子都没来,也有可能转到自己的孩子或家人身上。&
好事也是,即使没有想象中那么多幸运的事情发生,起码在一定程度上,也规避了一些生活中必然要发生的一些坏事。凡事都有原因,讲究因果轮回,有时甚至能细到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
过去已经过去,未来还未到来,至于未来,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他还是个内向的孩子,只是,他时刻准备着&&&
来源:.cn/s/blog_6ejrwp.html
如果难逃一死,请视死如归
文/戴正阳&
1&&我有一个朋友&&&&总以这句话开头,并不是什么好事,一来没有那么多朋友好糟蹋,二来也没有那么多故事好糟蹋。&鸡汤喝多会腻,暖文看多了发寒,就算朋友的故事再精彩,读的久了,也起妊娠反应。&假如有这么个人,不是朋友,只是点头之交的熟人,平时碰到了打个招呼就擦肩而过。&然后突然有一天,你得知他死了&&&会不会有点儿想法?&这几天恰逢考研报名。&我想起去年参加考研补习班时认识的一个胖子,我忘记是他的具体姓名是什么了,只是记得他的体型朴实刚健。&上课的座位安排,我俩是前后排,这个人说话很少,属于性子沉闷的类型,和我这种事儿逼尿不到一个壶里,所以我和他几乎没有什么接触。&我对他最深的印象就是这个胖子很喜欢吃东西。一顿早餐能让顶我两三倍的量,上课偷偷摸摸吃,下课光明正大吃,做题的时候吃,休息的时候也吃,我很少见他嘴闲下。&12年夏天,北京下了一场暴雨。那天我们还在上考研的专业课,下午淅淅沥沥,到晚上出教室的时候积水已经漫过膝盖了。&我没带伞,正为怎么回去发愁,就瞅见胖子蹲在教室外面,把书包里装着的各种吃食都拿出来,该系上袋子的都勒上几道,该封口的都小心翼翼检查一遍,然后点兵点将挨个数数放回书包里。外面的雨都连成了一道幕布,下得太大了,胖子站起身,又把自己的短袖脱了下来,把自己的书包裹住,然后用胳膊夹住书包,光着膀子冲进雨里。&肥硕的身躯在雨中笨拙不堪,但是胖子的面容却神圣宛如抱着炸药包冲向敌人碉堡的董存瑞。&除此之外,他好像就没有什么突出事迹了。考研那半年,大家都是忙忙碌碌的,自家人顾自家人。来了教室,也没什么太多的言语,撑死有题目不会做才前后左右大家一起聊聊看。&大概是到十一月底十二月初的样子,考研机构为了强化训练,让我们都住在安排好的宿舍里,一个人一间,外面有自习室,还配备了盥洗室。&我睡不着,去自习室做题。&那已经是半夜三点多钟了,我路过盥洗室的时候,看到胖子正端着个盆儿接水洗澡。水池旁边还放了一个凳子,胖子把手机搁在上面,放张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水哗哗的流,顺着他凸起的肚子。&那应该是我最后再注意到他。&直到今年年初,从其他人的口中得知胖子自杀了。&有人说他已经考了三年,这一次又没考上,还有人说他是和女朋友分手了,再加上家里也出了点儿事情,才选择了自杀。&我一开始听到这个消息,稍稍有些吃惊,虽然也急着问确切的原因是什么,但我知道其实心里已经没把这个当一回事儿了。或许是我冷血吧,胖子的死对我来说,对于我来说,只剩下谈资的价值。&六月份毕业的时候,我喝了很多酒,早上四点钟就醒了。&宿舍是在十二楼,我站在阳台向下望,大脑昏昏沉沉。&突然萌生出一个想法,跳下去好不好?&我又猛地被这个想法惊醒,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然后莫名的想到自杀的胖子。&我连他到底是哪个学校的,爱好什么,籍贯何处都不清楚。作为2012年考研大军中的一员,他只是不起眼的那一个。&我记得看过一本书,里面写着&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个人最大的也是最后的权利&。&我和他并不熟悉,甚至描述起他的事情来也因为消息的稀少而显得十分苍白,但他的自杀却让我明白突然自己所处的假想的纯白的学生时代,也可以鲜血淋淋。&我觉得所有死法里,跳楼算是刺激和痛苦都能达到最大的那种,你可以在人生中享受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超人的感觉,然后摔成一滩肉泥。&像是被踩烂的番茄,这真是一个很不好的比喻。&电影《草莓百分百》里有句台词&&青春就是吃自己喜欢的食物,胖而短暂的活着。&这话不假。&
2&我把胖子的事儿告诉了李少白,问他究竟一个人会在什么情况下选择死亡?&李少白不屑的说你别问的这么文艺了,一个人在想死的时候自然会去死。然后他就不再理会我,转身去写的他剧本了。&李少白是这个二十九岁大龄北漂文艺年青年的笔名,我和他是因为稿子上的事宜认识。我曾经问过他真名是什么,但李少白不愿意告诉我。&他的讯息,我也只是大致了解。&马上奔三,来自河北最著名的工业城市石家庄,自幼吸食工厂废烟,号称五谷不分五毒不侵,末流大学中文系毕业,北漂七年,尚未立业。&但是李少白说他其实有业,他是个剧作家。&他要写一个惊天的剧本,写出来之后就是扬名立万的时候了。那个时候已经没有人拦住他,他将是震北京震纽约震伦敦的超级戏剧大师。就好像林元帅在门窗紧闭密不透风挂满胸章的小屋里来回踱步,看到自己的未来:主席走后,就轮到我了!&李少白说,可是戏剧界的主席莎士比亚同志几百年前就死了,现在谁也挡不住自己称王称霸的脚步了。&写了几行剧本,李少白对我说,晚上一起吃饭吧。&我说好,看着蟑螂从他的稿子边上爬过。&吃饭的地方选了中关村一家很小的馆子,在地下一层。我们点的涮锅,李少白还要了十瓶啤酒。&我们吃了一会儿,扯了一会儿蛋,李少白挽起袖子让我看他的手腕。&上面一道道的全是伤疤。&我说这是咋弄的。&李少白说,割腕,我也想过自杀。你说人为什么自杀?不还是觉得没活头了么。我毕业以后一直想找个编剧啊,文字啊,这样的工作,可惜都没如愿。但是人总得活,我就先从保安干起,后来还在美廉美当过超市收银员,在中关村的办公楼里当打扫厕所的清洁工,在野鸡学校上课,跑保险,还拉过皮条。可那真不是我要的生活,我就想好好写一个剧本,被人相中拍成故事,这样大家就能看到我写出来的故事。&然而能力有限,没人相中,就只能拼了命混口饭吃。&我对李少白说,你就没想过回家?&李少白回答,我这个人毛病太多,但是回家啃老的事儿还干不出。我和我爸妈说我在外面其实混的还行,温饱不成问题。有一年过年回家,实在没钱给他们买东西,我就去卖血。操你妈,第二天我走路都打飘,但是还好挺住了,也没因为卖血染上艾滋病。我白天工作,晚上写剧本,到后来实在扛不住了,觉得整个人都废了。&开始出现幻听和幻觉,那段时间还嗑药了。说实话,嗑药不是好事。躺在床上,明明所有一切都安安静静的,但就像是有人拿着锤子一下一下砸着正对着我的那面墙。&砸一下,心就颤一下。&明明知道自己闭着眼,但好像就睁着眼等天亮。&有时候太阳照进来,醒了,那砸墙的声音不再有了。&但有时候,那声音遮住了太阳,我好像永远都无法醒来。&李少白说。&现在自己在北京过得再差,也能省下钱寄回去,如果在其他地方打工,肯定没有这么好的条件,李少白这么讲。&我说,你认识的不清楚,你是眼高手低,离开北京也许能过得更好,更稳定,你没把自己的方向把握好。&李少白说,你说的也有道理,但我已经把大把时间耗在这里了。明知道自己慢慢往下深陷,可是想拔脚也晚了。自杀的时候,我也想的挺多,我觉得赖活着终究不如好死。我把手腕拉一道口子,看着血流,很疼。但是我到最后也没死成,我觉得我不能死,我还有爹妈在,我死了,没人养他们。&所以我得活着,哪怕像狗,哪怕自己生活过得稀烂,哪怕吃屎,也得让他们过得好一些。&我们喝完酒出来,走过街天桥,李少白被风一吹,头有点儿晕,趴在天桥上干呕。&从鼎好大厦这边能远远看到李少白租住的楼房,就在北大南门附近。一间六个人,上下铺,一个月五百块钱。一个屋里三间房,一共住十几号人,共用一个厕所。&李少白现在的生活过得好一些了,他在一个广告公司负责出门跑宣传外加发小广告,还打了一份超市的零工,一个月能挣四千多。&他摇摇晃晃的站起身,张开胳膊像是在拥抱寒冷的空气。&他张嘴大喊,像是败犬的狂吠。&我看着他的背影。&将帅谁都想做,但却少之又少,大多数还是拼死拼活葬身此处的小卒。&站在这里,你能感觉到那种他妈的悲壮。&说实话,我觉得李少白没有创作的才华,他写的东西就是一坨屎。但他还活着,像蝼蚁一样伟大。&
3&很久以前。&一个同学给我打电话,问我还在北京么。我开始压根儿没听出来他是谁,直到他自报家门,又往前倒腾了好久,我才想起自己的确曾经和这么个人同学一场。&都快十年的事儿了。&我说,我在北京呢,怎么了,你来北京玩儿么。&他在电话里说,不是,我来北京治病的,听其他同学说你在北京,好久没见了,想问问看你有没有空,咱俩有时间聊聊。&我犹豫了一下,说好,然后问清楚了医院的地址和病房号。&那天我买了水果和一箱牛奶,然后到了医院。&这么多年没见,人都长变了,但是好在我还是能认出点儿轮廓来。&他先喊的我,似乎我能来,他很高兴。&这个同学穿着病号服,半坐在床上。这个同学看到我来了,很高兴。我俩聊了挺多,从最开始同班的时候聊到上大学,他体力跟不上了,聊一会儿得歇一会儿。&我问他得的什么病,是不是还要动手术?&他说绝症,哈哈哈哈,麻痹老子这次是死定了。&同学说,我找了好多人的电话,总想着要是有一天自己真没了,没和你们再说上话,那该多遗憾啊。&我说,你别说这些丧气话,虽说治疗起来不容易,但是又不是一定治不好。&同学说,哈哈哈哈,我他妈可舍不得死,老子还是处呢。&我说,艾玛,这事儿包我身上吧,只要你出院了,想要俄罗斯妞我都能给你整一个来。&他拍拍我肩膀说,一言为定。&他和我说他喜欢过大学的一个姑娘,可是他妈逼还没来得及表白就被其他小伙儿抢先了。&他和我说他特别爱吃他们家门口小馆子做的茄泥。&他和我说,哎呦我操,我他妈逼的要是去了,我爸妈该怎么办呀。&我们聊了挺久,走的时候是他爸妈送的我,一直送到电梯口。&之后他做化疗掉头发,但是挺精神的。&然后就突然死了。&就是普通人得了绝症之后该有的剧情,看了开头第一句就能知道的结尾。&最后一次我去看他,他还乐呵着和我说,有一个护士姐姐长得真不错,如果有幸活下来一定找她要电话。&他去世的消息是他爸妈发短信告诉我的。&后来我数了数,实际上我才去医院看了他四次,他不是我朋友,就是一个很久没见的同学而已。&这个同学很普通,不是帅逼,不是土豪,功课不是第一。&但我就是觉得他很屌。&他说他怕死,但怕的原因是担心他爸妈以后日子不好过。除此之外,他再也没什么好担心的,至于人生理想或者什么志存高远的事儿,他没和我聊过,或许是没来得及吧。&故事里面的人血液四溅,倒地不起,那都是剧情,我不会当真。&认识的三个人,虽说不是朋友,可这是他们的生活,我没办法把他们也当成假的。&我更没什么人生哲理好讲,片儿汤话听多了一点意义都没有,人不能靠知音或者读者文摘来支撑自己。&本来这些天上课读书复习外加十一月之前要交稿子,忙的一团糟,可偏偏还是码了这些不相干的东西。&因为今天无意间翻出来一张便签,是那个死掉的同学写过我的,上下两行。&&如果难逃一死,请视死如归。&&&如果能够活着,他妈的一定要好好活着。&&来源:
爱情故事:为什么你们会分手?
【先说说茄子小姐的版本吧。】
茄子小姐跟我见面的时候,没有化妆,即便如此,也比我见过的大多数女人漂亮不少。她身上有种怀旧的味道,让人想起小时候的挂历女郎。
茄子小姐跟萝卜先生是在酒吧里认识的。那天茄子小姐在一位学姐的怂恿下,第一次去了酒吧。当时的茄子小姐,对酒吧的认知尚处于&坏女孩和花花公子去的地方,喝多了就互相乱搞&的阶段。学姐笑话她,&别老土了。泡吧就是一种文化而已,跟小资泡星巴克一样。再说,我要带你去的是GAY吧。帅哥爆多,又不会对你动手动脚。&
抱着&感受不同文化&的心态,茄子小姐跟着学姐去了帝都一家著名的GAY吧。至于学姐为什么会带她去GAY吧,想必无非五个字:腐女,不解释。
茄子小姐还没进门,就被门口的基情场面吓到了。 茄子小姐一副小鸡遇到黄鼠狼的样子,而学姐一脸兴奋,拉着茄子小姐就往里面窜。茄子小姐还没搞清状况,就被学姐递给她的一瓶啤酒罐醉了。这也是我第一次听说一瓶啤酒就能醉人。本以为接下来就会出现,一秒钟,变荡妇的故事。
但是没有。
事实证明,真正的淑女,就算喝多了也是淑女。
在脑袋极度眩晕的情况下,茄子小姐还是作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回家。但学姐当然不想回去。茄子小姐说,没事,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学姐喊了一句&回了宿舍给我发条短信啊呵呵吼&后,就神奇地消失了。
茄子小姐踉跄往门口走,在感到自己马上要摔倒的时候,就真的摔倒了。这一摔,让她稍微清醒了一点。有个路过的姑娘问她:你没事吧?她摆了摆手说,没事。姑娘还是弯腰帮忙把她扶了起来。
向陌生的姑娘道过谢后,看着姑娘往人群里挤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茄子小姐忽然不想走了。犹豫了几秒之后,她又走进了酒吧。&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茄子小姐说。 她跟萝卜先生认识的过程并不戏剧,就是酒吧里的普通搭讪而已。
一开始,茄子小姐很担心萝卜先生的追求是不是在&逗自己玩&而已。学姐笑话她说,你在一个Gay吧遇到了一个有魅力的男人,你首先应该担心的是他的性取向吧。当然, 后来事实证明,他既不是Gay,也不是Playboy。他那天出现在那里,是因为一个好基友过生日。在萝卜先生坚持不懈地努力了三个多月后,茄子小姐接受了他。
两人相识的前前后后,茄子小姐描述得无比详细。但刚切入交往正题,她便不说话了,似乎在等着我问问题。我琢磨了大概五秒钟,想出一个很脑残的问题:&后来呢?&
她笑笑说:&后来的故事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说清楚。每次试图回想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头脑里就会一片混乱,讲不出一个完整的东西,都是一些小细节,小片段。你说怪不怪,越接近尾声的故事越模糊,只有最初的回忆是清晰的。&
我说:&没事儿,你想起什么就讲什么吧。&
茄子小姐说,萝卜先生算不上帅哥,但有种说不出来的魅力,让人感觉很舒服。在茄子小姐眼中,萝卜先生博览群书,阅历丰富,事业有成。他知道很多东西,想的东西也很多。萝卜先生是个生意人,但除了工作和应酬之外,他的大把时间都是在书房中度过的。他对茄子小姐也丝毫不吝惜自己的时间,只要茄子小姐有假期,他就会带着她去各地旅游。有次茄子小姐要回老家办点事,顺口说了一声自己哪天回北京。茄子小姐知道萝卜先生那段时间工作繁忙,飞机落地后,她心想着自己从机场坐快轨回家就行,一抬头,却看见萝卜先生笑容灿烂地对自己挥手。原来萝卜先生一大早便去了机场,在那里等了茄子小姐一整天。
萝卜先生对茄子小姐越好,她内心反而会越恐惧。她怕自己爱得越来越深,万一哪天萝卜先生弃自己而去,她承受不了。
茄子小姐告诉我,自己在遇到萝卜先生之前,曾经有次惨痛的单相思经历。有位友邻说过一句话&一厢情愿并不会使人难过,使人难过的是明明一厢情愿却还抱着两厢情愿的期待。&茄子说,那是她第一次爱上一个男人,她把心上人对她说过的每句话,为她做过的每件事都无限放大,变成内心他可能喜欢自己的证明,却一点也不愿意去想,别人给与自己的帮助,也许只是出于善意,而并非爱意。最后男孩告诉她,自己喜欢的是另一个姑娘。因为这件事情,茄子小姐消沉了很久,还患上了抑郁症,还好茄子小姐有个通情达理的母亲,在母亲的开导下,茄子小姐才慢慢走出来了。
但从此以后,茄子小姐每每遇到有好感的男生, 无论对方说了什么好话,或者为自己做了什么事情,茄子小姐都会马上告诉自己这不是真的,然后找出好多对方不可能喜欢自己的理由,故意让自己失望。这样的话,要是最终结果是坏的,自己也能接受。
其实跟萝卜先生见了三次之后,茄子小姐就已经很喜欢他了,但一直不太敢相信他会喜欢自己。在一起之后,茄子小姐便不太敢在萝卜先生面前展示真实的自我,因为她觉得萝卜先生太好了,而自己就是一小屁孩,每天还要为萝卜先生到底有多爱自己而纠结 。萝卜先生跟别人聊天的时候,茄子小姐都不敢插话,她觉得自己经历太少,看的书也不多, 说出来的话一定会很幼稚。茄子小姐不知道把自己的幼稚赤裸裸地暴露在萝卜先生面前,他还会不会做自己的男朋友,这让茄子小姐很恐慌。
茄子小姐最后说:&如果我俩分手了,我失去的是一个非常特别的男人,一个幽默、贴心、知识渊博的成功男人;而对方失去的,只是喜欢他的众多姑娘中的一个。我想做一个更好的人,做一个可以和他有精神交流的人,但我懂得实在少 。 我特别爱他,但我不知道自己能为他做什么,所以只有通过给他做饭、收拾房间这些小事来表示我对他的爱。有委屈的时候,我从来不会说出来,不会对他发脾气,都憋在心理。生怕他觉得我任性,不讲道理。不是说每个成功男人的背后,都有一个女人么?能做他背后的女人,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满足了。没想到,就这么个愿望,最后还是破碎了。哎,也不是没想到,其实经常想到,只是一直存在着侥幸心理,希望它不要发生。&
【 再看看萝卜先生的版本 。】
我见到萝卜先生的时候,完全同意茄子小姐对他的描述,不算帅,但是有种魅力。中等身材,略高于平均水平的长相,要是他站那里不动,我不会觉得这个人有任何特别。但坐下来一起聊天,我会情不自禁被他举手投足间的英气所感染。
在获得了茄子小姐的同意后,我把上面的文字给萝卜先生看了。
萝卜先生叹了口气。
我说:&你觉得跟事实有出入?&
萝卜先生说:&只有一点有出入,不过后来我也知道,当初是我自己想错了。&
&哪一点呢?&
&我追求她的时候,她没有立刻答应。那时候我以为是因为她觉得我&不够好&,才犹豫的,没想到是因为觉得&我太好&了。我常跟她说,我其实没她想得那么好,只是年纪比她长一些,多一些阅历而已。&
萝卜先生皱起眉头,不说话了。我并不是专业的记者,一时不知道该问什么,现在抛出&后来呢?&这样的问题貌似也不妥。于是我决定,抛给他一个鼓励的眼神,等着他开口。
他接着说道:&如果我说,我当初真的很爱她,你相信吗?&
我说:&那你为什么要跟人家分手?&
&两个人在一起,光有爱是不够的。当初也不一定非得分手,分手的时候我还爱着她,所以也很痛苦,但我心里清楚,她不是那个适合跟我共度余生的人。硬要继续在一起,只会耽搁彼此。&
&所以这就是分手的原因:你觉得她不是那个能跟你共度余生的人。&
萝卜先生点了点头。
&为什么你会那样认为?&
& 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太专注于&讨好&我,却恰恰磨灭掉了自己身上那些最吸引我的地方。比如二十出头的姑娘本该有的一些天真,一些幻想,一些幼稚,甚至&些八卦精神等等。这些东西,在我们确定关系之前,它们会不自觉地自然流露,我觉得很吸引我,丝毫不会反感。但在一起之后, 她总怕自己不够懂事,其实我一开始喜欢她,就是喜欢她的&不懂事&。当然,我不是说那种让人受不了的蛮横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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