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对待幼儿的幼儿说谎行为案例分析教育论文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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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谎言行为的发生与原因分析
(甘肃天水师范学院教师学院,天水741000)
[摘要]说谎是儿童常见的言语欺骗行为,有关儿童谎言行为的研究由来已久!,目前已经从家庭观察研究逐步转向实验研究。已有研究表明学前儿童的谎言较为普遍,他们在2岁后就能够对虚假陈述做出正确判断,其最初的谎言发生在2—3岁之间,不过大多数2岁的孩子还是很诚实的。3岁的孩子在礼貌情景下能够成功地说出亲社会性的谎言。3—4岁是幼儿谎言发展的一个转折点,4岁及以后的谎言更具策略性,但还不像年长儿童那样娴熟,这与其心理理论和执行功能的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学前儿童的谎言既有可能是出于礼貌的自我保护性策略,也有可能是父母“谎言育儿”的结果,还有可能是惩罚性环境的产物,同时也受到不同社会文化的影响。对幼儿的谎言行为,成人须持有正确的态度,一方面应认识到谎言是儿童认知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是其心理理论与执行功能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反映,不应视幼儿的谎言为洪水猛兽,而应以真诚的态度认真分析幼儿说谎的真实动机,另一方面应建设非惩罚性的学校与家庭教育环境,为幼儿树立正确的模仿榜样,引导幼儿尽量不说谎,发展幼儿的诚实品质。
[教育网 关键词 ]欺骗;谎言;说谎;道德教育
稿件编号:;作者修改返回日期: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重叠任务情境下注意资源分配策略研究”(批准号:09JYCXLX025)
通讯作者:赵志霞,天水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E-mail:
儿童最一般的欺骗形式是说谎,这是一种有意识地为了欺骗他人而发生的言语行为。对幼儿说谎行为的研究可以追溯到查理斯·达尔文,他观察到自己的儿子说谎是在其2岁的时候。威尔逊、史密斯和罗斯(Wilson, Smith,&Ross)用自然观察的研究方法,追踪了40个家庭2~4岁儿童两年,发现56%的2岁儿童和94%的4岁儿童在家里至少说过一次谎话,2岁孩子说谎话的合理性与成功性和其哥哥姐姐一样。随着有关儿童谎言行为研究的逐步开展,研究者对儿童心理理论和道德发展的理解也有了新的推进。心理理论是儿童对自身和其他个体心理状态的理解,往往以儿童对错误观念的理解水平为指标。心理理论有两个假设,包括一级和二级信念理解,即有意编造一个错误信念和推论出另一个维持谎言的借口。塔尔瓦和李(Talwar&Lee)2008年还提出了一个谎言发展的三级模型,认为初级谎言出现于2—3岁,儿童开始故意做出看似合理的错误陈述,但还不能将听者的心理状态纳入自己的考虑之中;次级谎言出现于大约4岁,这时儿童有了“听者是易于受错误观点影响的”意识;儿童大约在7—8岁时达到第三级谎言,此时儿童能够通过维持他们最初谎言和后继陈述之间的一致来隐瞒他们的谎言。目前,已有大量的研究证明儿童的谎言始于学前期,特别是2~6岁之间的幼儿,其谎言应属于心理理论提出的一级信念理解和三级模型提出的前两个水平。此外,年幼儿童的谎言行为还可能与其执行功能有关。泽拉佐和缪勒( Zelazo&Muller)将执行功能定义为一组意识控制之下的高级心理过程,包括自我监控、抑制控制、计划、注意弹性和使用策略等。学前期也正是儿童执行功能形成与发展的重要时期。卡尔森等人(Carlson.et al)认为,儿童说谎时必须能够抑制他们希望隐瞒并代表违规的报告,同时能够表达与事实相迥的错误信息。由此一来,为了保住谎言,儿童必须能够抑制那些与谎言相反的想法或表述。本文将综合心理理论和执行功能的有关研究,通过重点考查近10年来以实证方法验证的有关学前儿童谎言行为发生的研究,揭示学前儿童谎言出现的特点及其原因,以为成人正确看待儿童谎言行为和引导儿童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一、学前儿童谎言行为出现的年龄与特点
儿童谎言的引发实验通常采用抵制诱惑范式(resist temptation paradigm,简称TRP)和失望礼物范式( disappointed gift paradigm)。已有研究发现,TRP创设的“情景极为诱人,很多儿童违反要求偷看了玩具,并玩耍起来。”埃文斯等人通过实验证实42个月大的孩子因各种理由而说谎,且说谎的比例显著地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增长。那么,比42个月还要小的幼儿在实验条件下是否会说谎呢?他们是否与成人或大龄孩子一样,会有意说出令人质疑的想法,并有目的地灌输给听者呢?
(一)有意错误陈述的出现
有意地做出错误的陈述,在三级谎言模型中被看作是说谎行为的必要先行成分。埃亨、莱昂与夸斯( Ahern,Lyon&Quas)为了测查幼儿有意做出错误陈述的最早年龄,首先训练孩子无论在呈现或不呈现鸟的图片的时候一直说“我有一只鸟”,回答正确就以硬币作为奖励,然后提问题让被试儿童回答,问题分为结果问题、辨认问题和回忆问题三种,分别是“你赢了还是输了?”“你有一只鸟吗?”“你有什么?”结果发现,3.5岁到4.5岁之间的大多数儿童,对结果问题的表现很稳定,熟练于作出错误的陈述,且在3岁7个月到3岁9个月时出现了显著的进步。结果问题检测的是儿童的欲望(de-sire),辨认和回忆问题检测的是儿童的知识或信念(belief),因为得到奖品是儿童的欲望,所以儿童在回答结果问题时说“赢了”,即表明他们的谎言是有意作出的,是出于欲望的动机。
(二)最初谎言的出现
鉴于之前少有实验性的证据关注年幼儿童是否可能自发性地说谎,埃文斯与李(Evans&Lee)2013年的研究具有开创意义,他们试图发现2—3岁的年幼儿童是否会说谎。结果表明80%的孩子(65人中的52人)有偷看行为,偷看者中有40%(21人)说了谎;说谎者中16人泄露了谎话,3人掩饰了谎话,2人拒绝回答提问。在儿童完成诸如言语能力测试、执行功能测试和欺骗作业等大量检测后,研究者们指出随年龄的增加(以月计),儿童偷看行为减少,偷看的潜伏时间延长,执行能力较强的儿童说谎行为也更为显见。在2岁到3岁一年的跨度中,这些幼儿变得越来越倾向于违规后说谎。不过,40%的说谎率说明大多数2岁大的孩子还是很诚实的。16人泄露了谎话,表明年幼儿童心理理论理解水平还很低。他们虽然说谎,但是其语义泄露控制能力很差,说谎技能并不熟练。这一点与塔尔瓦和李通过实验得出的结论“因儿童言语和非言语的泄露控制能力低,8岁以下的儿童并不是技能娴熟的说谎者”相一致。可见,执行能力在谎言发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这也就意味着,与其说年幼儿童在道德上更倾向于讲实话,不如说他们是因为执行能力有限而很少说谎。埃文斯等的这一研究表明,说谎其实是儿童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谎言的出现与发展是儿童日益增长的认知能力的反映。
(三)亲社会谎言的出现
亲社会谎言也被称作白谎言、善意的谎言( white
lies)。儿童亲社会谎言出现的经典研究应归于塔尔瓦和李。他们采用修订的Rouge任务(红点任务)直接测查了3~7岁儿童的亲社会谎言行为。实验结果显示,实验组85%的孩子(65人中有55人)在研究助手问及“在和我照相之前,我看起来还好吧?”的问题时出于礼貌说了亲社会谎言,而后来又告诉另一助手“他看上去不好”。这种在谎言接收者在与不在场的情形下做出相互矛盾的表述的行为符合白谎言的定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说谎者中有5人(占11%,均大于69个月)在回答“你为何不对他说实话”的问题时说:“我不想让对方感到尴尬”,这是明确出于利他动机的白谎言。
塔尔瓦和李的上述研究揭示了3岁大的儿童已有能力利用适当的言语表现规则在礼貌情景下成功地说出白谎言。Rouge任务和抵制诱惑任务尽管有区别,但在两种条件下儿童都说了谎,研究者据此推测,儿童说出白谎言以利于他人和他们以谎言掩盖其违规的两种行为出现的年龄应是一致的。埃亨等人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即在抗诱惑研究中,承认偷看的年幼儿童或许是不情愿说谎,而不是不会说谎。
还有研究者采用失望礼物范式检测3~11岁儿童的亲社会谎言,结果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越来越倾向于说出亲社会谎言,3—5岁学前儿童中有72%说了白谎,这一比例在6—8岁儿童中占到了80%,在9-11岁儿童中占到了84%。有趣的是,在有成人指导儿童说谎的条件下,年幼儿童比年长儿童有些不情愿为其父母说谎,如在回答“你妈妈喜欢这个礼物(肥皂)吗”这一问题时被试出现了显著的年龄差异,比起6~8岁、9~11岁两组儿童诸如“是啊,我们需要肥皂”“我们在收集肥皂”等回答来说,3—5岁儿童的回答就没有那么精心了,这说明学前儿童的白谎同样受制于其心理理论和执行功能的发展水平。
二、学前儿童谎言发生的原因
(一)违规后的策略
张文静、徐芬和张瑞平2007年的研究发现3—5岁的幼儿在违规后说谎的人数逐步增加,特别是4岁儿童说谎的人数显著高于3岁儿童。刘秀丽和车文博的研究也指出在3~6岁儿童的欺骗中,“制造虚假痕迹”这种欺骗策略只在4岁儿童身上才出现,4岁组儿童同时还会采用“破坏证据”等欺骗策略,而3岁儿童的策略以说谎为主。此外,还有研究以3~6岁儿童为被试,通过问卷调查其说谎的一般特征时发现,学前儿童说谎具有显著的年龄差异,3岁儿童说谎高于5岁和6岁儿童。埃文斯等人指出,相对于较大年龄的儿童来说,3—5岁的幼儿也有能力说出策略性谎言。他们对TRP做了改编,用纸杯将小礼物或者巧克力棒扣住,放在纸盘里,然后让孩子猜测杯子里藏的东西,猜对了就给一个礼物。结果发现,58%的孩子在实验者外出时偷看了被杯子盖住的东西。偷看者中又有75%在回答实验者“我外出时你是否拿起杯子看了里面的东西”时说了谎,且无一人对后继问题“糖果是怎么从杯子里出来的”给予如实回答。3岁组和4岁组之间的谎言具有显著性差异,4岁组和5岁组之间差异不显著。上述实验结果表明3—5岁幼儿心理理论理解水平低、执行功能不娴熟,而且似乎表明4岁是儿童谎言发展的转折期,4岁之后幼儿说谎的技能显得越来越熟练了。
(二)惩罚性环境的产物
在学前儿童谎言研究中,结合自然观察和实验方法的典范是塔尔瓦和李参与的两项研究。塔尔瓦和李2011年以幼儿所在学校的纪律特征为变量,比较了惩罚性学校与非惩罚性学校环境下3岁和4岁儿童(西非国家)的谎言行为。这两所学校中,一所学校以惩罚严厉著称,如用棍子打、掴或者拍头部,以及拧或者捏等都被公开用于对孩子的惩罚,另一所则以罚站和批评作为对待学生相似过错的惩戒。研究结果表明,在偷看行为和后继问题回答方面都显示了学校环境变量之间的显著差异,惩罚学校偷看者中否认偷看并说谎的人数比非惩罚学校的学生高出11.78倍之多;在后继问题回答中,前者的说谎者给出的错误似合理的解释比后者高出5.23倍。而塔尔瓦和李之前的研究发现儿童对说谎做出看似合理解释的年纪是6岁以上。这表明仅仅用儿童的认知能力并不能单独解释惩罚性学校儿童的说谎行为。更有可能的解释是,儿童在制度严厉的学校环境中,通过亲眼目睹或亲历违规所受的严厉惩罚而很快明白,一旦做错事就应采取说谎的方式以让自己毫发不损。由此可见,严厉的惩罚性环境起到了给儿童增加学习说谎以自保的动机性压力的作用。因为自我保护之需,惩罚学校的小孩子们比非惩罚学校的儿童要用更强烈的方式从自己或他人身上学习成功说谎的经验。
塔尔瓦、卡尔森和李还以儿童所在两所学校的惩罚性管教特征为变量,对比研究了环境对3—6岁(平均年龄5,40岁)儿童执行功能的影响。结果显示,两类学校的低龄幼儿之间无论是言语成绩还
。是执行功能得分都很相似,但是对大龄幼儿来说,非惩罚性学校幼儿的执行功能水平高于惩罚性学校的儿童;在禁止触碰食物行为上,非惩罚学校的低龄幼儿比高龄幼儿更频繁,而惩罚学校则相反;在偷看礼物行为上,非惩罚学校与惩罚学校的低龄幼儿表现相似,但在高龄儿童身上,前者表现出了更多的自我控制。这些发现说明严厉的惩罚性环境可能对儿童的执行功能具有长期的负面作用,儿童越是处在严厉的惩罚环境中,他们的行为因为执行功能的缺失而越处于危险之中。
(三)谎言育儿的结果
海曼、卢和李( Heyman,Luu&Lee)2009年用实验证明了“谎言育儿”(parenting by
lying)的影响。他们用9个短篇谎言故事为材料,分为大学生和父母两组参与者,进行说谎行为和道德等级评价等方面的测查。故事内容改编自大学生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真实事件的描述。结果表明,从学生群体得到的认识与从成人父母获得的认识非常相似,17%的学生和16%的父母认为在有些环境下谎言是可以接受的,即有时候白谎言是好的。虽然参与研究的对象不是儿童,但是谎言故事材料来自参试者的童年期经验,且不考虑关于童年期的记忆是否真实,海曼等人的研究间接证明了谎言在养育经验中的真实存在。
与上述研究相似,海曼等人( Heyman,Hsu,Fu&Lee)2012年以美中父母为研究对象,比较了他们“以影响他人行为为目的”的工具性谎言,证实谎言是一种被父母普遍用于影响儿童行为的工具。四类工具性谎言涉及吃饭、去留、消费和不良行为,前三种在两个国家都具有较高的普遍性,比如“你不好好吃饭你就长不高”“如果你不跟我走,就把你丢在这儿”“我们下次再来买这个玩具”等。这些父母至少有一个孩子(1—3个),孩子的年龄在3岁或者比3岁稍大些,84%的美国父母和96%的中国父母认为在试图影响孩子的行为方面说谎是可接受的。该研究还进一步指出,美中父母的工具性谎言与此类谎言被准许的趋势显著相关,但与儿童说谎被准许的趋势关联不强,显示了父母自己因“育儿”而说谎,但不允许孩子说谎的矛盾现象。
国内已有研究还发现,母亲拒绝能显著正向预测儿童说谎,母亲拒绝水平越高,儿童说谎行为越多。这表明,如果母亲在日常生活中对儿童提出的要求经常拒绝,或忽视、忘记儿童提出的要求,或对儿童的需求置之不理,儿童就越有可能说谎;儿童性别在母亲温暖和说谎的关系中起调节作用,即母亲温暖程度越高,女孩的说谎行为越少,但母亲温暖对男孩的说谎没有预测作用。另外,还有研究通过分析儿童亲社会谎言研究的现状,将幼儿的白谎受到家庭影响的因素概括为父母的指导、教养方式和家庭表露。在亲社会谎言方面,塔尔瓦和李的研究也指出,儿童的亲社会谎言是受父母教导的结果。他们推测,权威型父母所拥有的孩子具有更好的社会技能,所以更有可能也更擅于说亲社会性谎言,并能在恰当的情形下关注他人的谎言。这一推测被他们后来的一项研究所证实,在收到失望礼物条件下,有无父母教导说谎的比例分别是86%和68%,而自己和父母收到失望礼物后受到父母教导而说谎的比例是86%和87%。前两者之间差异显著,后两者没有。这表明尽管儿童在一定条件下会自发地说出亲社会谎言,但是在礼貌场合下得到父母指导,儿童更易于说出亲社会性谎言。
此外,徐芬等人在探讨3—4岁儿童谎言概念理解时,通过控制儿童年龄和言语能力后发现,儿童的心理理论与谎言概念理解呈正相关。这表明儿童的心理理论水平越高,其对谎言概念的理解水平越高。同时,权威教养方式与谎言概念理解无关,但专制教养方式与谎言概念理解呈负相关,这表明父母的专制教养行为频率越高,儿童的谎言概念理解水平越低。
(四)对谎言后果的评价及文化的作用
塔尔瓦、李、巴拉以及琳赛( Talwar,Lee,Bala&Lindsay)认为儿童的真假话行为是适应性的、特定情境性的,儿童是否说谎取决于他们对自己与他人之间关系和利益的评价。塔尔瓦等人曾以3~11岁儿童为研究对象,将其随机分配在父母在场、父母不在场和同龄儿童在场的三种条件下,检测父母违规(弄坏玩偶)后儿童的行为。研究发现,大多数孩子对其父母的违规讲了真话,年龄大的孩子比年龄小的孩子更可能讲真话。比如,5岁及5岁以下的幼儿对“是其他人进来弄坏了玩偶吗?”的问题给出了肯定回答,而年龄较大的孩子则回答“没有进来其他人”。但当儿童因父母违规而受责罚时,数量更多的孩子对其父母的违规说了谎。这也就是说,有些孩子可能会因为道德的缘故而讲实话,有些孩子则可能会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而讲假话。与塔尔瓦等人的研究相似,史冰和苏彦捷对大中班幼儿欺骗行为的研究指出,儿童外显的语言欺骗(即说谎)与其自我概念相关,这表明儿童在说谎时,会较多地评估自己和欺骗对象、欺骗情境之间的相对关系。儿童对自己的评价越高,对自己可能更有自信,也就更有可能敢于当面说谎。
幼儿的谎言行为也表现了东西方文化间的差异。相比而言,中国父母比美国父母的工具性谎言行为更普遍。已有研究揭示了,虽然在“教育孩子中说谎是错误的”这一点上,亚裔和欧裔被试父母之间没有区别,但是亚裔父母为了控制孩子的行为而表现出了更多实际的工具性谎言行为。徐芬等人的研究亦指出,3岁中国儿童和同龄美国儿童对谎言和真话的理解反差明显,前者能很好地理解谎言,但难以理解真话;后者则理解真话强于理解谎言。这可能要归因于东西方不同的教育理念。在西方,父母常采用夸奖和鼓励的方式关注儿童的积极行为,因此儿童形成了对说真话的道德认知和积极偏好,倾向于使用积极性质的标签(如说真话)来界定他人的行为。但在中国,父母以批评式教育为主,更关注儿童的错误行为,会及时制止并采用消极的例子向儿童展示错误行为的严重后果,同时认为儿童说真话是理所应当的,没有给予积极的关注和反馈。再加上亲社会谎言在中国文化中也显得更为普遍一些,无论孩子还是成人,都注重谦虚的态度,怕丢面子,喜欢成人之美。在此种动机作用下,亲社会谎言在中国被试中表现得更为普遍也就不难理解了。
三、研究展望与教育启示
(一)研究展望
首先,有关学前儿童谎言行为发生的内在机制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温椎、夸斯和莱昂( Wan-drey,Quas&Lyon)对3—6岁幼儿的研究发现,幼儿最初会过度概括谎言的概念,将所有的消极行为都纳入谎言之中,这使得已有研究可能高估了儿童说谎的能力,因此今后还应加强对儿童一般认知和谎言理解水平之间关系的研究。傅等人( Fu,Heyman,Chen,Liu,&Lee)的研究则发现,学前年龄段的儿童虽然反对一切谎言,却又允许亲社会性的白谎,同时也信任说谎为了他人利益的人。这种矛盾表现究竟受什么因素影响,也值得进一步探究。此外,学前儿童谎言行为与其言语行为、奉承行为,以及攻击行为之间究竟存在何种关联,到目前也还不清楚,需要今后继续探索。
其次,有关学前儿童谎言研究的方法也值得再思考。研究者们已发现,儿童对行为(如喝水和踢牙刷)的Yes/no问题的反应中出现了一致性的发展性转变:低幼儿童趋向于“是”的偏差,而高龄幼儿除非面对费解问题表现出否定偏向外,其他情况下没有偏差性反应( Fritzley,Lindsay,&Lee)。这意味着,在儿童行为研究中Yes/no问题的设计是否适用于年幼儿童还值得商榷,即有关学前儿童谎言行为的研究设计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研究方法,以更适合年幼儿童的特点。
(二)教育启示
首先,从已有研究来看,教师与家长必须认识到幼儿的谎言欺骗行为是其心智发展水平达到一定程度的言语表现形式,即幼儿的谎言是他们学习的必然结果,是其言语表达能力的体现方式之一,也是其与交谈对象互动的产物,反映了儿童日益增长的认知能力,不应视幼儿的谎言为洪水猛兽。其次,教师与家长应致力于良好教育环境的创建,包括公正的管理制度和恰当的违规惩戒,促使规则朝着幼儿自主内化的方向发展,而不是用形形色色的严厉惩罚来妄图制止幼儿的谎言行为,这只能适得其反。再次,教师和家长必须言教身教并举,为幼儿树立观察与模仿的诚实榜样,而不是自己“说一套做一套”。最后,教师与家长须认识到谎言毕竟是欺骗性质的言语行为,因此也不宜漠视儿童的谎言,更不能纵容甚至鼓励儿童的谎言,而应以真诚的态度分析幼儿谎言背后的真实动机或目的,从诚实美德教育的角度着手,鼓励孩子犯错后主动承认的诚实行为,引导儿童尽量做到不说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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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幼儿的说谎行为
E度网专稿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在幼儿园呆久了,经常会听到幼儿说各种各样的谎话,虽然有些幼儿的说谎行为不全是道德品质问题,也就是说有时他们并不想有意欺骗人,但如果对幼儿的说谎行为放任不管,久而久之,幼儿就会养成说谎的坏习惯。
  幼儿的说谎行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幻想性说谎:幼儿把自己幻想得到的东西当做一种事实。如一个大班孩子非常想拥有一件真正的飞机,他就会对其他的小朋友说他家里有一家真正的飞机,是他爸爸花了好多钱买的,并且把飞机的外形、颜色以及声音都讲得绘声绘色,以此来得到满足。
  二、夸张性说谎:幼儿对周围的有些事物还缺乏正确的认识,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产生幼稚的夸张和想象。有的孩子知道马很高很大,他就会说他家养的小狗长得和马一样高大。有时候有的幼儿还会夸大别人的错误和缺点。
  三、遮掩性说谎:幼儿做了错事,怕挨家长和老师的批评,怕小朋友嘲笑,怕丢脸,就千方百计用谎话来遮掩。
  四、虚报性说谎:幼儿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当他想得到别人称赞时,就虚报成绩或编造做了什么好事。有一个幼儿,很想得到老师的表扬,把妈妈给他新买的铅笔交给老师,说是在路上捡的。
  五、包庇性说谎:为了包庇好朋友犯的错误而说谎,这种说谎行为是因幼儿对&友谊&缺乏正确的认识所致。
  六、嫉妒性说谎:有的幼儿看到别的小朋友画画、跳舞、唱歌比自己好,产生不服气心理,在有些时候,就会谎说对方的不是。
  七、报复性说谎:因小伙伴对自己提过意见、报告过老师,产生报复心理而说谎。如:小乐打了人,让琪琪发现了,报告了老师,小乐挨了批评,第二天,欣欣的彩笔不见了,小乐就到老师那里说是琪琪拿的,来报复琪琪。
  以上的幻想性、夸张性、遮掩性说谎行为一般都不是有意骗人,是无意的,幼儿的说谎行为大部分都属于这三种。至于虚报性、包庇性、嫉妒性、报复性这几种说谎行为,虽然是幼儿幼稚不懂事,但却是有意骗人。
  诚实是一种美德。不说谎,是幼儿诚实的重要表现,说谎不是幼儿的天性,幼儿从会说话开始就受到各种环境的影响,他们会好奇,喜欢模仿,一些大人的过错和教育的疏忽,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打下不可磨灭的烙印。
  那么,怎样教育幼儿不说谎话呢?
  一、父母以身作则。父母的一言一行,孩子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父母要严格要求自己,事事为孩子做榜样。在实际生活中,为了一些生活琐事,母亲叫孩子不要把事实的真相告诉父亲,或者父亲叫孩子不要把事情告诉母亲,这种做法极其有害,这样会使孩子渐渐变得对谁都不讲真话了。
  二、坚持说服教育。惩罚不当是导致幼儿说谎的重要原因。当孩子做了错事,一些大人不是说服教育,启发孩子认识错误,而是粗暴地训斥孩子,甚至打骂孩子。当孩子再有什么过错时,为避免挨打、受惩罚,就会千方百计的不让大人知道,不说真话。孩子有了过失,大人要耐心的进行教育,循循善诱,是孩子懂得只要承认错误,改正错误就是好孩子。
  三、家庭和幼儿园要密切配合。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密切配合是培养幼儿不说谎的、讲真话的重要条件。有的教师和家长或者是家长和教师联系很少,使一些会说谎的幼儿在教师和家长不通气的情况下受不到教育,谎话就会越说越多,发展成有意骗人。因此家庭教育和幼儿园教育要密切配合。
&&&&&一年级:潘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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