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浙江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网络培训怎么交费

您的位置:
2015泉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泉州财政会计网
作者:中华会计网编辑部 |
2015泉州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事项通知-泉州财政会计网
2015年网银缴费成功后即时自动开通培训,个别未即时开通者可在网站首页&咨询反馈&&15年网银缴费未即时开通&栏留言,或拨066563提供身份证号。有选择需发票或定购教材者报名当月应缴费,取消报名时间应间隔一个月以上,否则,影响发票教材邮寄责任自负。
泉州市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会计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结合我市年培训期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具体情况,现将2015年参加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日前持有泉州市辖区各级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
二、培训教育形式
1、参加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的网络教育。
2、符合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第十三条(四)至(八)款、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者,应在我市会计网络教育管理系统报名时选择&免培&或&免考&。其中:按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学分计量标准当年学分折算累计达到24个学分以上者,选择&免考&;1学分以上24学分以下者选择&免培&。
3、&免培、免试&者应在当年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会计证发证所在地财政会计管理部门确认学分。各县(市、区)会计管理部门可在会计科&会计事务群&创建相册,将相关证明材料视频电子文档上传至&会计事务群&县(市、区)相应相册,或每季度汇总报送相关证明材料至泉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由专人统一认定。
会计人员以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交如下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全国或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应提交培训通知和结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的,应提供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全国或福建省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应提交录取通知原件和复印件;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应提交成绩合格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含专科)其中会计类专业是指以下11个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统计实务。
学位学历教育的申报,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由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本年度成绩清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cn/)进行学籍在线验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发表会计类论文的,应提交发表论文的刊物原件和封面、目录复印件;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应提交书籍原件、书籍封面复印件和能够证明参与编写人员信息的复印件。
会计人员应确保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完整,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将通报所在单位,并将造假行为记入会计人员诚信档案。
4、学分计量标准折算管理按照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四章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执行。
三、报名办法:
泉州市辖区的会计人员全部必须登陆《泉州财政会计信息网(www.)》&&点击&网络教育&栏目&&进入泉州市会计网络教育管理系统(http://kj./),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因系统更新,2015年度培训年度的用户均须重新注册;网上报名、网银缴费自动开通常年进行。缴费后未即时自动开通者可在网站&2015年缴费未自动开通&栏留言。
四、培训内容、考试范围:培训具体内容详见网络教育培训系统;行政事业类考试范围以《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判断》为主,企业及其他类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为主。
五、考试形式:由闭卷集中无纸化机考改为开卷分散无纸化机考;原则上每人每年二次考试机会,考试合格标准统一为24学分(共40学分)。以前年度补考在本网左下角(http://pk./)。
六、培训教材:详见网络教育培训系统。预定教材委托公司统一邮寄。
七、其他注意事项:
1、网银缴费预定的教材或需开具的发票将统一邮寄。需邮寄者务必在系统&密码修改&栏,再次核对实时更新姓名、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应登记手机号码)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由此造成的邮寄问题责任自负。
2、会计继续教育务必独立完成,注册、报名、考试不得找人代理或为他人代理,否则,可能产生的信息互串以致培训达到课时却没有试卷、考试成绩无效等后果自负。
3、新系统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号改为证书档案号一般为居民身份证号。系统不允许同一用户重复登陆,退出系统必须点右上角&退出登陆&,方可再次登陆,不可直接关闭。因直接关闭导致&退出系统&后系统仍提示重复登陆,可从忘记密码进入。
4、结束网络培训退出学习时,不应直接强行关闭窗口,应点击右上角&退出本节学习&;客户端考试电脑以台式机为好,考试时校准电脑设置时间。学习、考试时页面左上方功能条的工具栏选择&兼容性视图&设置,不要开启&弹出窗口阻止程序&,显示属性字体选择&正常&,考试时只能打开一份试卷;本地宽带确保网络稳定、畅通;学习考试时最好用IE9以上浏览器。
泉州市财政局
| 会计学习推荐
中华会计网-中国会计考试权威网站 QQ
Copyright &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乡镇(办事处)财政所:
根据南财会[2015]9号及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会[2013]47号)的文件精神,为了使广大会计人员能保质保量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经研究决定,<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VARIANT: VERTICAL-ALIGN: TEXT-TRANSFORM: COLOR: mso-bidi-font-size: 15.0 mso-asci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网络教育和面授教育相结合”的办法,现将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培训对象及要求:<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VARIANT: VERTICAL-ALIGN: TEXT-TRANSFORM: COLOR: mso-bidi-font-size: 15.0 mso-asci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学习。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和换证,取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资格。
二、培训方式:今年的继续教育采用网络教育为主,面授为辅的方式。
(1)参加网络培训的持证人员请自行登陆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福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报名参加学习。
以前年度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会计人员,一律通过网络培训方式,进行补培训。
(2)参加面授教育的持证人员请在10月19日至10月30日前到建瓯市财政局会管股报名,面授时间另行通知。
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和面授继续教育完成学习任务并考试合格后,定期导入“福建省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存入个人档案,财会人员可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自行打印继续教育记录单。
&&& (3)视同申报:除网络继续教育和财政部门组织的面授继续教育外,会计人员在<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VARIANT: VERTICAL-ALIGN: TEXT-TRANSFORM: COLOR: mso-bidi-font-size: 15.0 mso-asci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年通过参加《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中“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并取得相关证明的,可以抵当年的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应在取得相关证明后先进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登录“管理平台”进行视同申报,并于10天内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确认登记。
三、培训内容:《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与实务》
四、收费标准: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号文件规定执行,教材按实际价格收费。
五、培训要求:
1、凡报名参加面授教育的人员必须按期参加培训。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持证人员,其不良记录将被记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
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纳入建瓯市人事局<SPAN style="FONT-SIZE: 15 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VARIANT: VERTICAL-ALIGN: TEXT-TRANSFORM: COLOR: mso-bidi-font-size: 15.0 mso-ascii-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mso-fareast-font-family: 仿宋_GB年继续教育计划,可作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凭证和年度考核、聘任、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
&&&&&&&&&&&&&&&&&&&&&&&&&&&&&&&&&&&&&&&&&&&&&&&&&&&&&&&&&&&&&&&&&&& &建瓯市财政局
主办:建瓯市人民政府 承办:建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常运维管理:建瓯市数字办&&&&&&& ICP备案:闽ICP备号&&&&&&&&&&&&地址:建瓯市新区行政中心9楼数字建瓯工作室  邮编:353100最新公告&&
发票咨询:1
&关注微信,无需等待随时随地咨询客服!
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副处长陈丽珍谈:着力提高会计管理服务水平
发布人:KF008 
发布时间:
时间:主题:嘉宾:主持人:地点:}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