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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纵欲这是早泄啊、过度劳累!主要是病因治疗、手淫:包皮过长或包茎、精神紧张等、前列腺炎、熬夜事实:  11月1日中午,我老婆肚子有点疼,到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后,说是急性阑尾炎,但又觉得不如传说中的急性阑尾炎那么痛,医生也不太确定,病历上还在急性阑尾炎后面打了个问号,叫我们先住院。  住院后,通知我们说确定是阑尾炎了,决定当晚开刀。  先挂上一瓶平衡液,然后做皮试,皮试没有任何问题,平衡液打完后继续打消炎针“头孢呋辛钠”。  问题出来了: “头孢呋辛钠”吊上后,估计不超过5分钟,我老婆就感觉舌根牙齿酸痛,还以为感冒了,没太在意  护士继续安排从住院部走到门诊我们去照X光,这个过程中,我老婆就喷嚏连连了  照完X光,回到病床,“感冒症状”加重了,我还极不专业问护士,是否可以在正在输的液体里加入感冒药,护士还说要问医生  接下来,又来了一个男医生推来一台仪器测心电图,我老婆已经全身是汗并且开始咳嗽了,这个医生还让我老婆忍着点,说以免测不准~~~~~~~~~•  心电图测完,我老婆就挺不住了,说:老公,我脸上都麻木了  我叫了护士和医生过来,我老婆脸部明显肿了,嘴唇很红,眼泪满脸,身上全是汗~  剧烈的咳嗽,嘶哑地声音说,吸不上气来了!!!!!!!!!!  这时这群庸医似乎慌了,赶紧撤下消炎药、换上平衡液,打肾上腺素、吸氧!!!!!!!!!!!!!!!!!!!!!!  告诉我说:过敏了!!!  说,药物过敏,他们按规定做了皮试,现在出了问题,他们也没办法    谢天谢地,抢救及时,我老婆保住了小命,医生后来过来说,肚子不痛的话,那就不用开刀了,打打别的消炎药(奥硝唑)吧~    问题一:  请教懂医和懂法律的朋友:这里的医生对于“头孢呋辛钠”的过敏预防处理是否得当?我们是否可以向医院索偿?  1、 做了皮试没有看出任何问题,却差点要了我老婆的命!!那这样的皮试还有什么用?  2、 既然通过奥硝唑消炎就可以解决问题,为啥要开刀?还有用更加危险的”头孢呋辛钠”  3、 出现过敏反应后,多个医护人员和我们接触,甚至照片、心电检查,我们还跟他们提过我们“感冒”,医护人员就没有一点察觉,他们的专业体现在哪里?职业的敏感在哪里?他们是不是应该负有责任?  问题二:  我老婆8月份开始在现在的公司上班,8-10月以来工资条上显示都已经扣了社保,但公司一直没帮我们我老婆办好社保,到前几天才交资料上去社保局,现在出了这事,花的钱可能没有办法从社保局报销,我们是否应该找公司报销?    哭求懂医和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这几个问题,我们两口子基本上都是在温饱线上挣扎的人,还有个不到两岁的小孩在老家需要照顾,这事情一出,我们就相当于半年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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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帮不上忙的人飘过~~~
  关注也谢谢~~~~~~~
  帮顶,想想刺五加,人没事就好
  ……  唉~ 经过这个事情,深切的觉得,要对自己的身体好一点,千万别进医院  我们进去,把命交给了他们,可对他们来说,仅仅是工作而已~    
  我说两句。LZ觉得中听就听,不中听就算我没有说好吗?    
从LZ叙述的过程来看,有几点可以说明:  
1.输液前做了皮试,这点医院方没有错。  
2.输液后出现过敏反应,医院方未及时停药,似乎有过错,但按LZ所说症状并非典型过敏症状,所以医院方不能及时判断也情有可原。(从这点也可反映出治病和修理电视机是有多么大的差别)。  
3.输液后腹痛减轻可以解释,阑尾炎患者通过消炎后症状是可以消退的,所以有的阑尾炎患者坚持不手术也抗得过来。医院方是否有诊断错误呢?因为你所提供的资料中无反映,所以不能判断。  
4.我是一名医生,我喜欢就事论事,谁的错谁承担。我不喜欢在事情不明白的时候就喊口号或诋毁别人。比如说些无耻医生、无良医院之类的话。  
5.欢迎讨论,请不要骂,谢谢。
  得了病应找&神&看,找医生看是你的罪过.
  我比较关心你去的哪个医院?
  同意楼上的,不是不能做,是医院不敢给你做了,围术期要用很多药,难免再次过敏,能保就保。你生活状态不好和医院无关,是你自己的问题,不及时声明社保也是你自己的问题,和医院无关。
  关于皮试有没有用的问题,我举个例子:    
工兵探雷,普通士兵通过。多数士兵安全,但有个士兵还是触雷了。但你不能说探雷没有用,因为探雷毕竟能排除大多数的雷。
  我觉得楼主告到法院是王道,该是谁的错等判决 就好了,法院判他们无罪,楼主就拿菜刀劈了那个医生,那个医生有帮手就顺手全劈了,法院说你过了,就把法官也劈了,楼主觉的可合你心意,人家给你治好病不知道感谢,反而跑这里来想算计人家,你可听过农夫与蛇的故事,你以后什么病都别到医院,去你就是婊子养的
  俺这外行掺和两句,有没有排除妇科病证,现在大夫都主要靠机器,没啥经验,最好全面检查。没询问过敏史、没发现和没告知可能会过敏都属于失误。
  关于楼主说头孢是更危险的说法,我补充两句:    
头孢是光谱抗生素,在不能通过药敏来判断的时候,用光谱的效果显然好。至于危险是因为可以引起过敏,但多数人并不过敏,只要做皮试就能排除绝大多数的危险。    
lz说“奥硝唑”就能消炎,我不知是指一定能消炎还是这次消了炎。请LZ自己查查“奥硝唑”抗菌范围,我想你能明白的。这种药也有副作用,如果因为用这药,你爱人胃疼了,你是不是又说医生有错呢?
  对不起,刚才打错了,是广谱 不是 光谱。
  jijisikao  我理解你从医生立场的看法,要说明的是,通观全篇,我正是尽力保持清醒客观的记录整个过程,基本上不存在感情上的偏激~ 你看到我哪句话是在喊口号?哪句话是诋毁?  我上来的目的正是就事论事,解决疑问,  假设你的妻子儿女躺在病床上,差点枉死,相信你也不会有力气和心情上来找人吵架理论输赢了。  假设而已,只期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冒犯莫怪~~~  
      上面一群非人类      
  作者:qp99111 回复日期: 12:44:56   ---------------  
我觉得你叫大家不要上医院就是喊口号。其实我是同意这个口号的,真的。  
另外,如果我家人在医院出问题,我肯定会分析出问题的原因,如医院有错则和医院理论,若医院无错,我不会说什么。就你的情况而言,我当时可能提醒医生是否有过敏可能(我并不会比主治大夫高明)。事后,我觉得真的没有什么可以和医生理论的。这已经是较好的结果了。
   从LZ叙述的过程来看,有几点可以说明:     1.输液前做了皮试,这点医院方没有错。     2.输液后出现过敏反应,医院方未及时停药,似乎有过错,但按LZ所说症状并非典型过敏症状,所以医院方不能及时判断也情有可原。(从这点也可反映出治病和修理电视机是有多么大的差别)。     3.输液后腹痛减轻可以解释,阑尾炎患者通过消炎后症状是可以消退的,所以有的阑尾炎患者坚持不手术也抗得过来。医院方是否有诊断错误呢?因为你所提供的资料中无反映,所以不能判断。        支持!!!
  我想LZ没有直接闹去医院,而是来天涯咨询大家本身就说明LZ还是个讲理的人,就是信不过现在的医院和医生,可以理解的。我的看法:    整个过程中,医院不专业的地方就在于“护士继续安排从住院部走到门诊我们去照X光,这个过程中,我老婆就喷嚏连连了”的时候还不马上停掉抗生素。“喷嚏连连”是比较明显的过敏反应,这个表现还简单的认为是感冒是很不专业的。这个时候停掉抗生素可能后面的症状也会表现出来一点,但是可能不会那么严重,以至于引起了可能的喉头水肿,呼吸困难。但是这一点并没有给病人造成严重伤害,就算是告到法院也并不会赔偿给你什么。    关于报销的问题我不懂,就不多说了。
  既然皮试不是万能的,医生看见病人出现异常应该停止输液了,这狗屁医生,我遇到肯定打他几巴掌!
  我可以负责的告诉楼主,你告医院的话,一点胜算也没有。具体原因你去找个律师问。并且人家医院的处理你也挑不出问题来。奥硝唑是主要用于抗厌氧菌的,虽然很贵,但是必须用啊。你老婆的情况属于麻烦病号,就是给你老婆治疗,风险麻烦以及罗嗦与医生的付出和收益不成比例。简单说就是你和你老婆让医生觉得不爽了,没什么多大意思了,然后就不想给你们做彻底治疗了。慢性阑尾炎无论做不做手术,医院都有理有据,你能明白吗?
  千万别上医院?那病了就在家死抗,抗到死?或者找神婆神棍治?
  再次声明:  作为医道外行,我发帖的目的正是探讨“医生对于“头孢呋辛钠”的过敏预防处理是否得当”和“如果是医院问题而让病人受到本可避免的伤害是否可以索偿”  我不认为这和“农夫于蛇”有任何关系  对于不问缘由无端谩骂者,不予回应,只希望你有机会躺进医院去体验枉死的心情!!  
  2b楼主  没人请你上医院。以后生病自己看得了      觉得这次有问题就去告呗。
  作者:爱又如何a 回复日期: 13:08:16 
    我想LZ没有直接闹去医院,而是来天涯咨询大家本身就说明LZ还是个讲理的人,就是信不过现在的医院和医生,可以理解的。我的看法:        整个过程中,医院不专业的地方就在于“护士继续安排从住院部走到门诊我们去照X光,这个过程中,我老婆就喷嚏连连了”的时候还不马上停掉抗生素。“喷嚏连连”是比较明显的过敏反应,这个表现还简单的认为是感冒是很不专业的。这个时候停掉抗生素可能后面的症状也会表现出来一点,但是可能不会那么严重,以至于引起了可能的喉头水肿,呼吸困难。但是这一点并没有给病人造成严重伤害,就算是告到法院也并不会赔偿给你什么。        关于报销的问题我不懂,就不多说了  ---------  喷嚏连连 就是过敏?  护士怎么知道这个人的症状是什么?是为什么来这个医院看病的?要是这个病人就是因为感冒来医院看病的了?  
  有病就得上医院
上了医院就要准备挨宰    
就跟肚子饿了要吃饭
吃饭就得买米买菜 一样....
  张口闭口让人不要上医院,是谁在无端谩骂了?当别人都跟你一样白痴。
  我也所一句:    医院水平有问题的话,不是人为的不负责任,就没有太大问题。从你描述的来看,医生基本上按部就班处理问题的,既然皮试没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是意外事故,你自己没有及时报告症状,也是要负责任的,这点要切记。医院你风险无处不在,自己进了医院就要当心。    至于法院,除了人命官司外,其他建议不要打官司,法官们自己家里出事都不打官司,你要懂法的人,说明你社会经验严重不足,你可能对“衙门两边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句话还不肯相信。    别迷信法律,我是过来人,相信我,没错的!!!    看好自己的家,守好自己的钱袋,看护好自己的家人,受到侵害就拼命保护,一切全靠自己,切记切记!!!!
  我也说几句:        医院水平有问题的话,不是人为的不负责任,就没有太大问题。从你描述的来看,医生基本上按部就班处理问题的,既然皮试没问题,即使出了问题,也是意外事故,你自己没有及时报告症状,也是要负责任的,这点要切记。医院你风险无处不在,自己进了医院就要当心。        至于法院,除了人命官司外,其他建议不要打官司,法官们自己家里出事都不打官司,你要懂法的人,说明你社会经验严重不足,你可能对“衙门两边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句话还理解不深,以为那是古人的话不足为凭。        别迷信法律,我是过来人,相信我,没错的!!!        看好自己的家,守好自己的钱袋,看护好自己的家人,受到侵害就拼命保护,一切全靠自己,切记切记!!!!
  再次提醒普通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打官司    法律是公正的,但为什么不能打官司呢?一句话也说不清,反正,复杂、麻烦,最后大家都输,赢家只有一个-----法官
  医生处置的很恰当 无任何过错。    首先;即使做了皮试且皮试阴性也不能保证过敏的发生 至少从理论上来讲是这样的 这个比例大约在3%之内!    其次 如果只是单纯性的阑尾炎且阑尾周围没有化脓 可以保守治疗 不必开刀 奥硝唑只能对厌氧菌有效,对其他的病菌体无效 头孢呋辛那是广谱抗菌药 但对厌氧菌无效 两者需联合应用    再次 不是所有的过敏反应都是典型的 有的人反映快 而又的人反应慢 在需要观察 医生要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 过敏反应发展的快慢与个人体质和过敏原的敏感性有关,对于医生而言个人经验是重要的    心电图为住院病人的常规检查项 这无可厚非    如果你认为是感冒 是不是你有在误导医生之嫌?     过敏反应实在是太常见了 根本不需要不小题大做 况且你打官司又打不赢的!
  不去医院难道找和尚做法事?
      看看几个“医生”回帖的素质就知道现在医患矛盾为什么这么大了,有医术没医德,而且成反比。医术越来越高医德越来越差。    
  问题一:    请教懂医和懂法律的朋友:这里的医生对于“头孢呋辛钠”的过敏预防处理是否得当?我们是否可以向医院索偿?    1、 做了皮试没有看出任何问题,却差点要了我老婆的命!!那这样的皮试还有什么用?    2、 既然通过奥硝唑消炎就可以解决问题,为啥要开刀?还有用更加危险的”头孢呋辛钠”    3、 出现过敏反应后,多个医护人员和我们接触,甚至照片、心电检查,我们还跟他们提过我们“感冒”,医护人员就没有一点察觉,他们的专业体现在哪里?职业的敏感在哪里?他们是不是应该负有责任?  ===============================================================  不知道你凭什么索赔?在这件事中,你老婆有了什么不良后果?就是有了后果,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和医院有直接因果关系?如果有,直接去法院。  1:皮试是为了保护更多的人。  2:本来想给你做手术的,后来发现输液就出了这么大的事,(还准备索赔),哪个医生也不会傻到还继续给你服务。头孢类药物没有奥硝唑“更危险&.  3:医生的敏感是察觉病人的反应,体征变化,不是家属的指示,家属的反应。
  你去医院要钱。让医院给你赔一个处女老婆。让他们事先把阑尾切除。免的以后麻烦。再要3000万。知道了。大SB。去吧。
  早上才听到个气愤的,一住院病人买院外的东西,医生凶她说,你要是买他的东西,那你就不要在这治了!真他妈嚣张。
  请看下一个帖子的内容,这是我一个医生朋友发过来的。现在食品不安全、药品不安全、社会不安全,归根结底是整个体制的问题,是政党的控制能力出了问题,而不是个别医生造成的。请您积点口德,别再骂医生,干点有用的事情
  http://new.//blog/
  醫院沒有內部人就不要去!    小病自己處理...    大病自己先去深入了解在去醫院    現在的醫生基本上不值得信任...........
  孤注不掷,是的,“喷嚏连连&当然不能用来诊断过敏,但是这种情况下,只要有过敏的可能,就要先停止接触过敏原,因为过敏最严重的情况,可能瞬间会引起病人窒息死亡,就算是皮试阴性而实际用药过敏我们在临床避免不了,药物过敏可能出现的情况医生护士也要在脑子里时刻亮着红灯,一旦发生,立刻要采取措施。就算病人这个时候不能确定是感冒还是过敏,你说说看,如果是你,哪怕没有学过医,或者刚刚接触了一点点皮毛,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临床工作,哪怕是病人症状再轻,或者再常见,也是不能掉以轻心。不要意气用事,试想,如果是你的病人,如果这个病人死于药物过敏了呢?你可以和家属争辩,你也可以赢了官司,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问问自己,你没有过失吗?    另外,护士做为一个医疗环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连病人诊断都不知道,那么难怪别人瞧不起,难怪护士地位低了。我相信那个当班的护士宁愿承认她没有发现过敏症状,都不会承认她不知道病人诊断的。
  作者:爱又如何a 回复日期: 15:49:10 
    孤注不掷,是的,“喷嚏连连&当然不能用来诊断过敏,但是这种情况下,只要有过敏的可能,就要先停止接触过敏原,因为过敏最严重的情况,可能瞬间会引起病人窒息死亡,就算是皮试阴性而实际用药过敏我们在临床避免不了,药物过敏可能出现的情况医生护士也要在脑子里时刻亮着红灯,一旦发生,立刻要采取措施。就算病人这个时候不能确定是感冒还是过敏,你说说看,如果是你,哪怕没有学过医,或者刚刚接触了一点点皮毛,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临床工作,哪怕是病人症状再轻,或者再常见,也是不能掉以轻心。不要意气用事,试想,如果是你的病人,如果这个病人死于药物过敏了呢?你可以和家属争辩,你也可以赢了官司,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问问自己,你没有过失吗?        另外,护士做为一个医疗环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连病人诊断都不知道,那么难怪别人瞧不起,难怪护士地位低了。我相信那个当班的护士宁愿承认她没有发现过敏症状,都不会承认她不知道病人诊断的。    ===========================================================  看完全部留言,只有你的算是客观公正的.如果你是一个医务工作者,我相信你是有职业道德和有正义感的人.现实中还有很多有道德的医生护士,只是他们没有在这里留言.令我费解的是,上面留言的其他人等,如果都是从医人士,你们大可苟且偷生,独自快活.也没必要在这里丢人现眼.
        感觉当今社会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大了.
  作者:爱又如何a 回复日期: 15:49:10 
    孤注不掷,是的,“喷嚏连连&当然不能用来诊断过敏,但是这种情况下,只要有过敏的可能,就要先停止接触过敏原,因为过敏最严重的情况,可能瞬间会引起病人窒息死亡,就算是皮试阴性而实际用药过敏我们在临床避免不了,药物过敏可能出现的情况医生护士也要在脑子里时刻亮着红灯,一旦发生,立刻要采取措施。就算病人这个时候不能确定是感冒还是过敏,你说说看,如果是你,哪怕没有学过医,或者刚刚接触了一点点皮毛,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临床工作,哪怕是病人症状再轻,或者再常见,也是不能掉以轻心。不要意气用事,试想,如果是你的病人,如果这个病人死于药物过敏了呢?你可以和家属争辩,你也可以赢了官司,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问问自己,你没有过失吗?        另外,护士做为一个医疗环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如果连病人诊断都不知道,那么难怪别人瞧不起,难怪护士地位低了。我相信那个当班的护士宁愿承认她没有发现过敏症状,都不会承认她不知道病人诊断的。    ----------------------------  1.现实中的过敏,60%是找不到过敏原的  2.用药过程中,只要是出现异常反应就停药观察是正常的,但不能要求护士知道病人诊断,她既没这个责任也没这个权利  3.目前医疗技术水平没有人们想像那样高,世界上医疗最先进国家的误诊率15-40%,没人做到0,如果尽全力了,自己可以自责,但您不能高举道德的大棒一挥...      看看这段话:如果一个行业的道德都得不到社会的信任,那么就是社会出现了问题,是体制出现了问题.一个行业被全社会责骂,有两种可能,其一是这个行业成为了特权阶层,站在了大众的对立面.台现在的公仆们.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一行业成了体制的牺牲品.如现在的医生,教师.是谁让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的,大家想过没有?  
  lz应该早先在网上把病情了解清楚,心里有底,别人不好忽悠你    在网上下一个“求医通”放到桌面上,有问题问问网上医生,他妈的上医院他们也不敢忽悠你    
  我想,在这里继续争论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如果很大一部分中国的医务工作者认为就这么处理完全合理,没有不当,我也没有办法让他们觉得需要负什么责任。只不过,行医的人,很多时候手里是攥着人命的,就象我前面说的,你可以跟病人家属据理力争,你可以在法庭上振振有词,但是夜深人静的时候,你要是还不对着自己的良心审查一下自己,或者就是这样的时候你也审查不出什么过失,那俺实在无语了。    1.没错,现实生活里有60%的过敏找不到过敏原,可是为什么你要给要打这个抗生素的病人做皮试呢?是不是因为它更容易引起过敏?病人用药以后出现过敏症状了,你是不是应该首先考虑药物过敏?你要是这个时候还觉得可能是花粉,粉尘过敏而不予理睬,是不是有点太大意了?  2.护士做为跟病人接触最多的临床医务工作者,不知道病人的诊断怎么工作啊?你去问问她们,她们有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她们如果疏漏了病人的临床症状而引起病人伤害该不该负责任?(请楼主注意,这并不说明这个案例中护士需要负责任)。临床护士的工作,不仅仅是打针发药就算完的,最重要的是病情观察,不然,晚上为什么值班医生可以睡觉,护士要睁大眼睛值班呢?她要是连病人什么诊断都不知道,还观察的什么病情啊?你这个说法显然很外行啊。  3.是的,全世界都不能做到0误诊,可是全世界都在向着这个目标努力,尤其是知道了可以改进的地方,更需要努力改进。如果知道了这一点,还振振有词,坚持没错,就是不该,那就别怪这个国家医生护士的工作环境不友好了。
  另外补充一点,护士在这种情况更应该做的是通知医生,告诉医生这个病人现在出现这种症状了,请他判断是不是该停用这种抗生素或者密切观察,我想按照制度来做应该是这样的。
  这样的楼主只会造成医患紧张,搞的草木皆兵,自己又说感觉是感冒却要护士来判断,你以为护士是神啊,最后医疗费多了又唧唧歪歪,给这样的人看病真没意思
  作者:爱又如何a 回复日期: 17:32:14 
    另外补充一点,护士在这种情况更应该做的是通知医生,告诉医生这个病人现在出现这种症状了,请他判断是不是该停用这种抗生素或者密切观察,我想按照制度来做应该是这样的。  ------------------------------------  
我插一句,我想你说的是对的,护士见到病人有异常情况应该报告医生。由医生来判断是否过敏。  
但在临床工作中,患者输液时出现与输液不相关的反应也比较多,比如:有的脚痒,有的外耳道发痒,有的咳嗽。是不是说这些反应都是过敏呢?那得要医生来判断。有可能医生判断正确或错误,这和经验有关,和医德无关。是不是只要患者输液出现其他反应我们都按过敏来处理呢?我想应该是否定的,因为这样的话很多患者的输液都进行不下去。  
当然对这个病人而言确实是过敏,事后大家都明白。下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的话,我想医生和护士都会考虑过敏的可能性的。  
我觉得大家平心静气地讨论更能解决问题,加强理解,对吧。
  阑尾炎在初发病六小时内,症状体征都还不典型.(所谓转移性右下腹痛,还没有转移到麦氏点,压痛,反跳痛还不明显)所以在诊断上打问号,说明有了初步诊断方向.住院观察,并做相关检查,同时准备手术.这家医院做得很好.  皮试做了阴性,而出现了过敏,这叫假阴性.有很小的概率.从法律角度,出现假阴性,特别是青霉素过敏出了事,医院是没责任的.但在现实中,护士们一辈子谁遇上一例青霉素假阴性,就倒透霉了.家属不闹你个半死是不会罢休的.毕竟人家死了人.楼主的老婆比较幸运,是头孢过敏,没青霉素过敏那么可怕.而且发现得也很及时,处理得也不错.谁也不能凭牙齿酸痛,打几个喷嚏就确定是过敏.而护士在这过程中也还算镇定,这时如果不镇定,自己先慌了,如果患者再有七大姑八大姨的陪人一哭,抢救就进行不下去了,说不上就会出现严重后过.而医生首先上了心电监护,停用过敏药物.吸氧,打肾上腺素,处理得非常好.而楼主还骂人家庸医.告诉你吧,不说碰上庸医,就是应急能力不强的医院,你老婆说不上就挂了.  另外再告诉你,医生首选 头孢呋辛,这药除了过敏外,毒副反应比后来的奥硝唑小得多,抗菌谱也更适合.估计后来医院也怕了,所以改为保守治疗了.急性阑尾炎不手术,后边就不好说,说不上会复发.都是现在的医患不信任引起的.
  作者:耽美溪湘 回复日期: 12:56:42 
     从LZ叙述的过程来看,有几点可以说明:       1.输液前做了皮试,这点医院方没有错。       2.输液后出现过敏反应,医院方未及时停药,似乎有过错,但按LZ所说症状并非典型过敏症状,所以医院方不能及时判断也情有可原。(从这点也可反映出治病和修理电视机是有多么大的差别)。       3.输液后腹痛减轻可以解释,阑尾炎患者通过消炎后症状是可以消退的,所以有的阑尾炎患者坚持不手术也抗得过来。医院方是否有诊断错误呢?因为你所提供的资料中无反映,所以不能判断。      ============================================================    合理  
  作者:我没事来逛逛 回复日期: 15:14:37 
    早上才听到个气愤的,一住院病人买院外的东西,医生凶她说,你要是买他的东西,那你就不要在这治了!真他妈嚣张。    如果住院期间你又自己买药吃,出了问题是谁的?    看看这段话:如果一个行业的道德都得不到社会的信任,那么就是社会出现了问题,是体制出现了问题.一个行业被全社会责骂,有两种可能,其一是这个行业成为了特权阶层,站在了大众的对立面.台现在的公仆们.另一种可能,就是这一行业成了体制的牺牲品.如现在的医生,教师.是谁让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的,大家想过没有?    不好意思,这句话好象是我说的,上边有个错字&而&打成&台&了.  握手    另外,请同行们别动不动就说什么让大家都别上医院的气话.楼主总体还算理智的.但帖子的题目也有点问题.
  这时这群庸医似乎慌了,赶紧撤下消炎药、换上平衡液,打肾上腺素、吸氧!!!!!!!!!!!!!!!!!!!!!!    ============================================================  楼主,你这句话中带有的对医生的不信任是很明显的了.医生抢救病人时难道还要慢条斯理的????    我不是医生.仅从你描述的大概来看,如果真是药物过敏,医生在做皮试的前提下没有过错.任何事情都没有百分百保障的时候,尤其在医学上,医学实在是太浩瀚了!!!头咆也不是什么特别危险的药.作为抗生素它是比较常见比较有效的一种,我感冒和慢性阑尾炎支气管炎的时候都用过.只是因为是青霉素类药物,现在都要求必须做试敏.我记得我上大学那会儿打这个药还不用做试敏来着.只能说现在更严谨了.    我承认中国现在的医院是挺黑.但是你在做出正确判断前,先不要急着把有色眼镜带上,不然,任何有关医疗的事件在你眼里看都是医疗事故,都是黑心医生在做坏事.    最后,在我们老百姓还没能力改变中国医疗现状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自己多学习多了解一些简单的医学常识来保护自己吧.    祝您平安.
  看着楼主惊弓之鸟的样子,哎~~~~~真是中国医疗的悲哀啊!!!!!    一个救死扶伤的职业,怎么在中国就沦落成这个样子了呢.    那些极度辛苦的好大夫们也跟着受冤受骂,你们可别寒心呀,毕竟公道自在人心.    最近我迷上了医疗类电视剧,看了&豪斯医生&&实习医生格蕾&,才认识到医学是多么深奥多么复杂的一门学科.也了解到医生的压力和辛苦.更了解到国外的医疗体制以及医生的职业资格及待遇同中国有多么大的不同.    最后,向有职业精神的医生表达敬意.你们辛苦了.  向那些黑了心肝的医生表示遗憾,你们太可恶了.
  如果你有证据有能力有运气,那就是院方的过错.
  楼上说得好,建议大家看看M.D house。这个剧不像中国的电视剧胡乱编的,我猜大部分病例都是直接从医院借的吧。这个剧可以让大家知道现代医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顺便借此想想中医是怎么回事。      另外像楼上几位医生说的,医生不给你老婆做手术了,有两个原因,一是你老婆对头孢都过敏,那做手术前后会用更多药,有些是不用做皮试的,也许你老婆是过敏休质,他们不敢冒这个险----只要我不给你开刀,怎么都好说。还有就是你老婆过敏的时候你情绪过激了吧,医生一看你这态度谁还敢再给你老婆瞧病啊。      赔偿一事更是无从谈起,任何懂医的人都知道医院在对你老婆过敏的处理上及时,准确。你应该说谢谢
  俺的回复没了????
  作者:老虎没有眼泪 回复日期: 14:23:46 
    医生处置的很恰当 无任何过错。        首先;即使做了皮试且皮试阴性也不能保证过敏的发生 至少从理论上来讲是这样的 这个比例大约在3%之内!        其次 如果只是单纯性的阑尾炎且阑尾周围没有化脓 可以保守治疗 不必开刀 奥硝唑只能对厌氧菌有效,对其他的病菌体无效 头孢呋辛那是广谱抗菌药 但对厌氧菌无效 两者需联合应用        再次 不是所有的过敏反应都是典型的 有的人反映快 而又的人反应慢 在需要观察 医生要做出一个正确的判断 过敏反应发展的快慢与个人体质和过敏原的敏感性有关,对于医生而言个人经验是重要的        心电图为住院病人的常规检查项 这无可厚非        如果你认为是感冒 是不是你有在误导医生之嫌?         过敏反应实在是太常见了 根本不需要不小题大做 况且你打官司又打不赢的!        ============================  关于专业上的问题,你这回帖很恰当,也很明白了,大家该明白了。    其实这个个问题,患者方上升到索赔,不是医生的悲哀,而是楼主这样的人性贪婪的悲哀。    就算医生没有抢救你女友的过敏,你女友死亡了,医院也不会有很大的法律责任,这点你可以去咨询律师,抢救成功,你不感谢医生,你至少应该感到庆幸吧,还想到索赔
  (上贴少打几个字)  就算医生没有抢救成功你女友的过敏反应,你女友死亡了,医院也不会有很大的法律责任,当然不是完全没责任,这点你可以去咨询律师,而现在抢救成功,你不感谢医生,你至少应该感到庆幸吧,还想到索赔  
  “千万别上医院”  楼主你这种扇风点火的方式根本就不是有理说理的态度  你不了解医学的局限性
  楼主老婆下次有病千万别去医院,赶紧去请神婆跳大神
明天不想去上班    
  得了病应找&神&看,找医生看是你的罪过.    看着楼主惊弓之鸟的样子,哎~~~~~真是中国医疗的悲哀啊!!!!!        一个救死扶伤的职业,怎么在中国就沦落成这个样子了呢.        那些极度辛苦的好大夫们也跟着受冤受骂,你们可别寒心呀,毕竟公道自在人心.        最近我迷上了医疗类电视剧,看了&豪斯医生&&实习医生格蕾&,才认识到医学是多么深奥多么复杂的一门学科.也了解到医生的压力和辛苦.更了解到国外的医疗体制以及医生的职业资格及待遇同中国有多么大的不同.        最后,向有职业精神的医生表达敬意.你们辛苦了.    向那些黑了心肝的医生表示遗憾,你们太可恶了.  医生不给你老婆做手术了,有两个原因,一是你老婆对头孢都过敏,那做手术前后会用更多药,有些是不用做皮试的,也许你老婆是过敏休质,他们不敢冒这个险----只要我不给你开刀,怎么都好说。还有就是你老婆过敏的时候你情绪过激了吧,医生一看你这态度谁还敢再给你老婆瞧病啊。------------------------------------------------------------------------------------------------------------------------------我只能乱了乱了,医生看病不可靠、老师不安心教学、当官的是人上人、买房的是剥削、装修的是以次充好、警察是黑黑、卖奶的。。。。。哎,就事论事好了、如果真想找原因,只有让改革更深入一点吧——————————————————————————————————————————我是医生,在东莞,庆幸东莞人厚道,感觉还是很满意,也一心为病人不提心吊胆总是怕被告,但10年后估计要歇业了,东莞老人走的差不多了,我的医生生涯也打算让他夭折了。我自己的安危都不能保障我如何安心去看病人,恶劣的环境让有嘴皮子懂技巧的人反而得势,悲哀啊    
  完整的看完了 支持楼主 建议楼主以后再也不要去医院了 ^_^
  问题一:    请教懂医和懂法律的朋友:这里的医生对于“头孢呋辛钠”的过敏预防处理是否得当?我们是否可以向医院索偿?    1、 做了皮试没有看出任何问题,却差点要了我老婆的命!!那这样的皮试还有什么用?  ---------------------  皮试作为筛选,但皮试阴性并不代表肯定不会过敏!青霉素皮试时都能死人的。何苦,也可能是输液器、葡萄糖水等有过敏原。      2、 既然通过奥硝唑消炎就可以解决问题,为啥要开刀?还有用更加危险的”头孢呋辛钠”  -------------  是否手术这个按病情急缓程度的;至于抗生素选择,用两者都没错      3、 出现过敏反应后,多个医护人员和我们接触,甚至照片、心电检查,我们还跟他们提过我们“感冒”,医护人员就没有一点察觉,他们的专业体现在哪里?职业的敏感在哪里?他们是不是应该负有责任?  -------------------  基本上没有责任,除非你提示过“喉头水肿,窒息现象”等明显过敏体征。      问题二:    我老婆8月份开始在现在的公司上班,8-10月以来工资条上显示都已经扣了社保,但公司一直没帮我们我老婆办好社保,到前几天才交资料上去社保局,现在出了这事,花的钱可能没有办法从社保局报销,我们是否应该找公司报销?  -----------  这个不懂    =========================  综上,典型的药物过敏反应,皮试仅仅作为参考,医生用药及应对措施正规。你最多可向医院提出减免部分抢救费用……吧……
  “谢天谢地,抢救及时,我老婆保住了小命”  原来你是谢的是天地了,找个破庙烧香去吧
  楼主,我同情你!!!!!!!!!我可以支持你  你说的药是国产药,有人讲没有出啥事是你的幸运。这种情况不少,前几天我们医院本院职工也有这个例子,本来这种药不需要皮试,但是国内没人不敢不皮试,这不仅增加了医生护士的负担,也加重了病人的经济负担,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不用国产药,那么别的不说工人下岗啊、国外药贵啊,因为这个事我院医生很少用国产药了。你有本事找到这个要的毛病,药生产有审批、上市前有试验、进院有检查、这又管医生什么事。有个医生一句话很好:造了药不让进医院、进了医院不让医生用、让医生用又不准药出事。嘿嘿,哎
  为了对生命的尊重,        为了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为了我们共同的医疗安全,        为了让更多的人不再莫名受害,        有必要把这些事实公之于众。        麻烦各位看帖之后顶一下!  
  就事论事的话,医院没错,打官司打不赢,有关系找医闹除外
  转自http://wlxwq8877./      (一)从‘救死扶伤’到医生害怕治病救人    
年轻的实习医生实习期满,将参加临床工作了。老医生对这个实习学生相当的满意,他的身上寄予了老医生的诸多心血。他把实习医生找出来聊了聊,算做对这个弟子的临别嘱托。    
老医生问:“做为医生在你今后工作中知道需要注意什么么?”     
实习医生不假思索地回答:“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    
老医生微微地摇摇头说:“错,那会害苦了你!如果你想一生都能从医而终的话,你首先要先学会保护好自己。”    
实习医生惊诧地问:“先考虑保护自己,后考虑患者利益,难道医生去努力治病救人是个错误么?”    
老医生感叹地答:“人命关天,救人本没有错,可如果救治不了就是错!社会环境变了,今后在医院以外碰到有人需要医疗救助的时候,如果你有120分把握能够治疗成功的话,你才可以去救,否则你干脆低头走开!救死扶伤被人为地成为过去的历史了。”    
实习医生睁大了眼睛问:“这是有选择的抢救病人,假如我对危重病人只有60%的把握,为啥不要能去尝试一下?”    
老医生无奈地说 “过去可以,那时我们医生也是这么做的。可医改后医生虽仍被这么要求,但更要求不能出错,更强调对结果负责。一但你那无把握的40%一旦实现,你将成为医疗事故的被告,被送上法庭,判罚天价的赔偿,如今中国的风气是出了医疗事故的医生名誉不如杀人犯、妓女和嫖客,并且终生不能再行医了。     
建国后我们国家的领导者提出‘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强调人民医生要全心全意的去抢救百姓生命,哪怕只有1%的希望。因此当时的医生们创造了很多医疗奇迹,也挽救了很多的生命。当然因为技术水平原因也有一些不成功的‘遗憾’,但是这些遗憾常常能被当时的社会、百姓、患者家属和法律所能正确理解和公正的认可。因此‘救死扶伤’成了优良的社会风气,宽容也并未出现和助长‘庸医滥杀’,百姓真正从‘救死扶伤’中获得了长期最大利益!”
实习医生:“浩瀚的医学是一门高风险的科学,连高科技的航天飞机都可能失事,医学教科书连好多常见病的病因都搞不清楚,连流行感冒这类小病也可能成为死人的因素。而医生抢救病人的本意是善良的,不等同于刑事谋杀,让一个医生保证一生不出错,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实在是太苛刻了!政府不会不知道吧?”    
老医生摇着头说:“政府当然懂得医疗是高风险的,深通辩证唯物主义的政府还是这么做了,并且还立了法。但医疗失败的理由不是讲给政府的,而是得‘举证’给不懂医疗的患者家属和法律去听。 ‘医法’的公正与否在此已不重要了,但漫长和苛刻 ‘举证’ 的结论常常让够不成事故的判成事故,是事故的反而够不成事故。    
让医生尊重‘生命权第一’并义务救死扶伤,还要保证治疗结果的完美,还要为不良后果负责。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医生惧怕遇到抢救危重病人,也越来越惧怕和讨厌这个职业。 ‘救死扶伤’将成为一句百姓难以受益的美丽口号!”    
实习医生不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和发展成这种局面的?医疗的服务宗旨和‘生命权利第一’不该改变呀!”    
老医生忧愤地说:“历史上老百姓从未有过象今天这样对‘生命权’如此强烈和迫切的呼声了!目前媒体时时地报道医院和医生竟然不敢从事和钻研风险大的医疗项目,医生怕给病人看病,拒绝和推委患者的事件,这一切不是偶然而是必然,而且仅仅是个开始。     
原因是那正在执行中的愚蠢透顶的‘治医之法’!先主要要拜托我们的‘医法’——这是医改期间临时以‘消费法’为蓝本仓促拼凑起来的,有为迎合医改时期百姓问责和转嫁医疗矛盾而设立的嫌疑。国家想通过严刑峻法、‘举证倒置’和(低收费的前提下的)‘天价赔偿’来规避医疗特殊的风险性,从而避免医疗的‘不理想结果’,使 ‘弱势的百姓群体’永远从医疗中受益,并且结果如何永远与政府无关。这‘美丽的传说’造成了医生害怕治疗病人,推委病人,使得百姓起码的健康权都难以得到保障!       
就说咱医院今年拟订引进开展的5个新医疗项目,其中有2项被院长否决了,原因就是成功概率低、风险大,容易引发医疗纠纷。但百姓不会因此就不得这种病!如果医院不开展这个项目,得这种病的人只能等死,连起码的生存权利和希望都没有了,相对国外的发展,中国医疗的停滞不前就是倒退!这是人祸,不是天灾!但这些却无法被问责!    
中国如此的治医之法如同给百姓开了张空头健康安全支票,而这个支票的保证人是医院和医生,假如支票不能兑现,被告赔偿的是为了人民健康的医院和医生。这张支票实际上把政府对百姓医疗的责任转嫁出去,自己置身事外,永不被问责。却从根源上坑了百姓,让百姓连最基本的‘生命权’成为泡影!在某种程度上说保护好医生才是保护好‘弱势百姓群体’的最好方法。”    
(二)百姓“生存权”成了一切为民的“治医之法”的殉葬品    
实习医生:“在医患关系如此的恶化的环境下,我只有努力做‘名医’而不做‘庸医’或许避免卷到这类纠纷中吧?”    
老医生:“想做名医而不做庸医,才更应该在专研业务之余学习法律从而保护好自己。要成为业务熟练的名医需要十几年甚至是一辈子,名医的内涵是相对的,你或许只能成为某地区某学科的名医。但名医一生都不能做到不犯一次错。  
社会中正流行着‘只留名医,打死庸医’口号中,现实卷入医疗纠纷的却常常不是庸医,而是从事着某领域的名医,或是被国际所公认治疗成功率在百分之几的一些高级专家们。上海一个全国著名的心血管医院的专家,他的一项心脏手术成功率比国际公认的6-8%高2个点达到8-10%,国外纷纷高薪聘请而不去,却在每周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2-3天时间去法庭提供‘举证’。”    
实习医生:“老师您认为目前政府不去彻底改变这个体制,让百姓从医疗中受益将是一句空话!可是今天的政府责任好象并不清晰,一切都推给了医生和医生的医德了。”
老医生:“那些被医院拒绝门外的危重患者,顶多医院被媒体暴光而已!可是总比被判罚天价医疗赔偿,医生被判终生禁医,名誉扫地的结果好吧。医院和医生也不是傻瓜啊,可是最终害了百姓。    
中国的百姓已经从‘看病贵’中深受其害,我们的总理态度是那么的明朗——要加大对医疗的投入,让百姓从医疗中真正受益!可是某些部门的官员们却以‘国情复杂’,需要‘慎重’考虑而推委阻止!中国的官员们缺乏的不是能力和水平,而是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的责任感!    
目前首要的是改变的不是体制而是观念,从新审视确立政府、医疗和社会在百姓健康方面该担负什么责任,因为目前政府部门还在继续强调加大监管的权利,却早把该承担的责任都推给了医疗单位。其次是改变我们的医疗体制,在国家对医疗财政投入逐年减少的前提下,让市场化的‘医疗商场’来承担医疗的社会公益性,不出问题才是怪事!”。    
  实习医生:“这是医生和医院背负了政府该担负的责任,中国医疗问题根源是体制问题,可仍然在‘医德问题’上下工夫。已经很清楚,体制改革不启动,医患关系问题就不会好转,医疗发展继续有障碍。让百姓的“生存权”成为“治医之法”的殉葬品。”    
老医生:“这是‘政治挂帅’的遗迹,少数别有用心的记者和官员们到今天还试图坚持‘医德教育’来改善医疗现状,这样才能赢得时间躲在一旁喘息。其实改变一个体制比改变医德可行的多,历史上任何时代的体制改革都需要付出辛苦、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的,这是我们的总理痛下决心而下面迟迟不动的根本原因。靠提高医生的医德来弥补千窗百孔的体制缺陷,这是误国害民、别有用心的‘中国屁’!痛披医德十几年了,医德反而更下滑了,到是不讲医德的美国等国家医疗环境是那么的好      
可怜的中国医生,这个集中中国博士、硕士最多的行业,一个需要终生不断学习的职业,这个不缺乏知识和道德的群体,一面整体承受和工人差不多的低工薪,要为家庭的生存奔波;一边背负着‘人命关天’的担子;一面承受着被任何无德人对你医德的考问,现今中国的医生从未感觉过行业的优越感。在我们那‘治医之法’下,既要承担本该是政府承担的担子,又要对待‘生命权’要主动而人道主义,出现不良后果时要随时被最苛刻法律的问责。而这个问责指标不是政府规定的,而是患者家属随时可以的置疑,而质疑的内容不是对医疗人士,而是对不懂医疗的患者家属和法律人士;而高风险的医疗下,再高明的明医也不能预见和杜绝风险!    
这不是想为医院和医生开脱罪责的说辞,事实上我最担心的是目前的医院和医生竟然不敢专研和从事风险大的医疗项目、医生不敢为患者看病、医生不敢抢救病人、医疗单位停止开发新的医疗技术,中国的医疗在倒退!难道还不够说明‘治医之法’的愚蠢和白痴么?!”    
(三)医患之间的“医疗责任保险”可望成为和谐医疗的突破口    
实习医生:“我怎么听说,此次的医疗改革,只涉及看基础疾病的医疗社区,尚为涉及到医院体制的真正根源问题。难道等到医改涉及到医院体制的时候,才能有办法解决么?”    
老医生:“当然不是没有应急的办法的,比如马上建立一个医疗责任保险。既然医患矛盾是建立在看病贵的基础上,特别是那些即使付出到倾家荡产也难以治愈的疾病上,我们完全可以通过建立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医疗责任保险,这样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这样的保险来解决,避免患者出现鸡飞蛋打的局面出现。从而是医生放开手脚去从事医疗工作。在美国医生没有商业保险是不敢执业的,他们的医患关系要比中国和谐的多。    
   现在干什么没保险?坐飞机有保险,坐火车有保险,邮寄个包裹也有保险,难道医生看病比它们的风险小?偏偏‘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医生没有保险!要知道即使在医生操作完全正确的情况下,也会出现人们不想看到的结果。有了保险对医患双方都是件好事,患者要想获得高额的赔偿,就象坐飞机一样多买保险,再也不用旷日持久的打官司,也为医生解除了后顾之忧。”      
实习医生:“那为什么不立刻这样做?”      
老医生说:“据我所知,中国还没有开展这个险种。我们目前尚未改变的旧体制本身就是医疗费用的老虎嘴,连某医改部门的领导也不敢‘把宝贵的经费投入到医院寻租体制的漏斗中’,谁还敢投入?并且医疗的风险太大,不可预测的东西太多,加上‘医法’是靠‘重罚严处’来规避和预防医疗风险的,低收费的前提下是中国天价的赔偿,即使美国的保险公司也会望而怯步!    
当然最终上了医疗责任保险,医生就有了安全感,就可以全身心投入到治疗中去。患者的家属即使贪上了医疗风险,也可以在保险公司那里得到相应的补偿,起码不至于鸡飞蛋打人财两空。当然买保险也会使医疗费有所增加,但这些费用是可控的。但它带来的收益是巨大的,可以避免医生拉大网式的开检查。医疗这个最不精确,最难以控制,最难以预测的行业,‘安全’成了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而为了这个‘安全’医生所做的就是反复拉网式的检查,‘宁可错杀一千,也不能放过一个’更导致医疗费迅速升高,但事实上仍然无法避免意外和风险。”    
实习医生高兴地说:“真是个好办法,医疗真的有希望了。目前我国的总理明确表示要彻底改变体制,并加大医疗投入,让老百姓彻底摆脱看病难和贵的烦恼。再加上这个保险,真是如虎添翼呀。”    
老医生:“也别那么乐观。尽管总理的态度如何明朗,但总有些部门深知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感,但因为风险和责任大,用一句‘问题复杂’搪塞推委着不敢深入,时不时也和别有用心的记者们一起痛斥几句‘医德’转移一下矛盾压力。看着吧,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主攻方向还是‘医德’。”    
  很多时候药物过敏是无法预知的.出了问题只能及时抢救.  不能怪医院.
楼主,有些话你是要听的。  
医患矛盾是现实社会一个普遍的现象。究其原因,是一些病人及亲属和一些医生由于自身的素质和理解不同,互不信任引起的。  
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  
建议你经过这次事件后,在每次去医院的路上,先问问自己:是否相信这家医院,是否相信这家医院的医生?如果相信,就请你去吧,治疗的任何后果,你都能接受;如果不相信,最好别去,换家医院吧,否则没有医疗事故也可能整个出来。
  我也有同感,现在的医生医德何在?我一个健康人体验硬是验出甲肝来。
  医院没法告,唯一就只有找劳动局告公司没买医保不能补贴点。
  过敏症状并不典型,所以医院处置也未见明显过错,要是本着互相理解的态度,其实也就没啥事了,可能还能交几个医生朋友。。。要是一味认为医学就应该黑是黑白是白,错了就要负责,那你可能要耗费大量的精力,财力,时间来进行鉴定,在鉴定,最后结果也是医院不会有啥大问题,感觉你似乎犯不着哦。
  没死就万幸了,没事偷着乐去吧
  综上,楼主是一个无理取闹的家伙    建议各大医院将楼主及其家人列入黑名单,以后尽量不接诊
  天涯的医托都聚来了。
  可能天涯没有人知道    头孢类抗生素    做皮肤试验    对于患者是否对药物过敏    是没有指导意义的    
----------------------------医疗工作者
  谢谢jlx888、爱又如何a、老虎没有眼泪、月色山人等所有客观发言的朋友们  确实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了,我知道,我错了  我竟不知“哭求”进来的懂医的朋友,大多是代表医生、医护、甚至整个医疗行业,我怎么能奢望你们与病人感同身受呢?  我是外行,你们可以拿出一千条理由来说服我,医院是没有任何过错的,而且,我也相信。  是的,那一切操作都是规范的,我的职业和医道相去甚远,而我的行业准则、教科书也明确详细的告诉我,什么是内部风险控制以及控制的规范细则  而现实呢?老板只会说,你们是专业的,我把企业的全部财产交到你手上,我请你来,帮我看好、打理好让他增值。  他不会问,你的行业准则是什么,我请你来做个严格遵守规则的好公民。  那作为患者的我们呢?  我们愿意相信信医院是治病的,医生是专业的,药价是毋庸质疑的。  我不懂你的药效是什么,不懂你的行业守则是什么,甚至不知道你将要往我的身体里输进去是刺五加、哮喘药还是矿泉水,不知道你打开我的身体后,要割去的是我的阑尾还是右全肺  我只知道,我有病,你帮我治好他,  同时,交给你我的命!!!!  我不想本来要割阑尾,结果药物过敏差点要了我的命~~~~~~~  没错的,工兵探雷,大多数人都通过了,一个人没过,被炸死了  可是,如果这个被炸死的正好是你的兄弟,你的父母、妻儿,你也能说:哈哈~ 没办法,我操作程序没错,这是概率,n%????  医者父母心,谁都知道这个要求太高,可是,你是否可以大致从病人和家属的角度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更积极、更主动地去关注手上路过的每一条生命?  360行,只有你们被称为“天使”!!!  
  天使这个称呼最害人!医生不过是一个职业而已,跟理发种田的没什么差别,一个饭碗而已!请不要给医生戴一个高高的帽子!天使是不用吃饭,不会犯错的,而医生不同!
  作者:lmxz007 回复日期: 10:17:55 
    天使这个称呼最害人!医生不过是一个职业而已,跟理发种田的没什么差别,一个饭碗而已!请不要给医生戴一个高高的帽子!天使是不用吃饭,不会犯错的,而医生不同!  ===============================  放屁 医生老师警察 对道德要求是很高的 中国只是畸形了而已                    
  中国的医患关系紧张有一定的原因,这个积怨由来已久,现在已经很难说清除究竟是医生太没有医德还是病人太无理取闹,这是个类似于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可是回头这么多年医院工作的经历和自己做病人的经历,我想是医疗行业先发动的这场结局注定两败俱伤的变革。    我们小的时候,给我们看病的医生也并不是个个都和蔼可亲,可是他们那时候还不会在给你看病的时候衡量衡量哪个药开出来对他自己好处最大。那时候中医院的老中医给4岁的我号着脉说,这个孩子内感风寒,我给你开这样这样几个药,这个要要这样这样吃,吃了第一副会怎么样,你要怎么办,再坚持吃第二副,就可以退烧了。。。听得我老爸都佩服得不行,后悔自己当年怎么没有去学中医,而且后来事实证明,这老中医的判断全对。可是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医生看病更关心我是那种保险,自付还是公费,知道了我的保险全部报销以后,一个感冒给我开了400多块钱的药。更有甚者,给指征并不明确的孩子要换关节!我老爸代表家属问医生,你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医生说孩子骨头上“可能”长了恶性肿瘤,要手术,爸说为什么是“可能?”这医生说,“因为这种肿瘤可能是现在是良性,以后转成恶性也不一定啊。”我爸说,你这么不确定,这个字我不能签,医生急了“关节都买回来了,怎么能不做手术呢?”我爸说“关节买回来就买回来了吧,孩子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少掉一个关节!”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孩子没有手术,他现在在外企工作,一直健康。我想有了我爸这样经历的人,再去医院看病,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计划总会打个问号。    医生是有太多的委屈,这么大的工作强度,这么大的工作压力,没有人理解,没有人宽容,是个人都很难承受程度。可是这个委屈不是对病人的抱怨一脚踢回去就能解决的,尤其是,越不能倾听病人的诉求,你将来要面临的官司越多,别人要质疑你的就越多。在美国我也在医院工作,自己也做病人,可是这个感觉完全不同,医生护士都尽最大的努力把病人将来要经历的事情告知病人,让病人知道,这样的检查治疗会有什么结果,一旦诊断了疾病,这个疾病的预后会怎么样,医生跟病人的交流是中国医生护士的十几倍几十倍,于是避免了很多很多的纠纷,一个早就知道自己亲属要离开的家属,和一个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突然听到这个消息的家属反应当然不同,他们的应对也会完全不同。我自己做病人,丝毫感觉不到医生身上的商业气息(当然他们实际上也有商业的一方面),医生常常送给我一些厂家的免费药品sample,连孩子的奶粉,我不能确定孩子该用那种奶粉比较合适的时候,医生都一再送给我免费的sample试用。他们通常告诉我,你有这样几个选择,它们的不同之处在于。。。,我比较倾向于什么,但是你要自己决定。。。而且我任何的问题医生都会耐心回答。    写这么多,并不是要说中国的医生不好,而是说,医患关系中,病人是被动的一方,所以变革需要医方来发动,希望国内的同行们看到了不要拍砖。
  首先慰问楼主和楼主的妻子。但从你说的情况看,最终没有导致严重后果,可能医院不会负责。皮试有的时候有假阴性和假阳性的表现,所以说皮试并不能绝对的反应是否过敏的。阑尾炎的治疗方法有保守和手术两种,根据病情决定。医生可能也是觉得你妻子刚刚经历了一场过敏反应,这时权衡利弊选择保守治疗可能对你妻子来说更安全一些。医学本身就是生命的科学,有很多不可预见性。只要医生护士按照诊疗常规去做,没有明显违规和过错,那就不会是差错或事故。
  如果患者没严重后果。医院又没有错误!那么活该患者倒霉!    可是每年死在医生正确的医疗诊断下的人又有多少啊?    难道不该反思一下。是不是西医学出了问题?    西方现在已经开始反思了。医学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中医的价值。医学发展的方向。    我们的毛病就在于,只知道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跑。从来没有主动追求真理的勇气。
  如果患者没严重后果。医院又没有错误!那么活该患者倒霉!        可是每年死在医生正确的医疗诊断下的人又有多少啊?        难道不该反思一下。是不是西医学出了问题?        西方现在已经开始反思了。医学到底问题出在哪里。中医的价值。医学发展的方向。        我们的毛病就在于,只知道跟在人家屁股后面跑。从来没有主动追求真理的勇气。  `````````````````````````````````````````````````````  问题就出现在象你这样的SB身上。光是流氓不可怕,最怕流氓有文化。以为自己挺有思想,经常拉虎皮做大旗。还医学的问题出在哪里?一幅忧国忧民的样子。有能耐你当总理去,想怎么收拾医生就怎么收拾。
  作者:黑屋行者 回复日期: 10:25:30 
    作者:lmxz007 回复日期: 10:17:55        天使这个称呼最害人!医生不过是一个职业而已,跟理发种田的没什么差别,一个饭碗而已!请不要给医生戴一个高高的帽子!天使是不用吃饭,不会犯错的,而医生不同!    ===============================    放屁 医生老师警察 对道德要求是很高的 中国只是畸形了而已  ===========================================  你才是放屁!那一个职业没有道德要求?给医生套上那么多光环,无非是想让医生当牛做马罢了!凭什么呀?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其他的,对不起了,概不奉陪!医生不是公仆,不是纳税人的钱养活的,没有义务去分外的事情!
  是药三分毒。药物直接输进血液更是拿人的生命开玩笑!只不过是运气好坏罢了。          
:  qp99111 回复日期: 19:56:42 
    谢谢jlx888、爱又如何a、老虎没有眼泪、月色山人等所有客观发言的朋友们    确实没有再说下去的必要了,我知道,我错了    我竟不知“哭求”进来的懂医的朋友,大多是代表医生、医护、甚至整个医疗行业,我怎么能奢望你们与病人感同身受呢?    我是外行,你们可以拿出一千条理由来说服我,医院是没有任何过错的,而且,我也相信。    是的,那一切操作都是规范的,我的职业和医道相去甚远,而我的行业准则、教科书也明确详细的告诉我,什么是内部风险控制以及控制的规范细则    而现实呢?老板只会说,你们是专业的,我把企业的全部财产交到你手上,我请你来,帮我看好、打理好让他增值。    他不会问,你的行业准则是什么,我请你来做个严格遵守规则的好公民。    那作为患者的我们呢?    我们愿意相信信医院是治病的,医生是专业的,药价是毋庸质疑的。    我不懂你的药效是什么,不懂你的行业守则是什么,甚至不知道你将要往我的身体里输进去是刺五加、哮喘药还是矿泉水,不知道你打开我的身体后,要割去的是我的阑尾还是右全肺    我只知道,我有病,你帮我治好他,    同时,交给你我的命!!!!    我不想本来要割阑尾,结果药物过敏差点要了我的命~~~~~~~    没错的,工兵探雷,大多数人都通过了,一个人没过,被炸死了    可是,如果这个被炸死的正好是你的兄弟,你的父母、妻儿,你也能说:哈哈~ 没办法,我操作程序没错,这是概率,n%????    医者父母心,谁都知道这个要求太高,可是,你是否可以大致从病人和家属的角度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更积极、更主动地去关注手上路过的每一条生命?    360行,只有你们被称为“天使”!!!      医生只是一个职业,你的帽子太大了。并且像这种正确医疗后出事的人说句是在话,那是命黒。
  医生只是一个职业,你的帽子太大了。并且像这种正确医疗后出事的人说句实在话,那是命黒。    
  作者:别怪我比你狠 回复日期: 11:35:20     我们小的时候,给我们看病的医生也并不是个个都和蔼可亲,可是他们那时候还不会在给你看病的时候衡量衡量哪个药开出来对他自己好处最大。那时候中医院的老中医给4岁的我号着脉说,这个孩子内感风寒,我给你开这样这样几个药,这个要要这样这样吃,吃了第一副会怎么样,你要怎么办,再坚持吃第二副,就可以退烧了。。。听得我老爸都佩服得不行,后悔自己当年怎么没有去学中医,而且后来事实证明,这老中医的判断全对。可是不知道从哪一天起,医生看病更关心我是那种保险,自付还是公费,知道了我的保险全部报销以后,一个感冒给我开了400多块钱的药。更有甚者,给指征并不明确的孩子要换关节!我老爸代表家属问医生,你为什么要做这个手术?医生说孩子骨头上“可能”长了恶性肿瘤,要手术,爸说为什么是“可能?”这医生说,“因为这种肿瘤可能是现在是良性,以后转成恶性也不一定啊。”我爸说,你这么不确定,这个字我不能签,医生急了“关节都买回来了,怎么能不做手术呢?”我爸说“关节买回来就买回来了吧,孩子不能这么不明不白的少掉一个关节!”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那个孩子没有手术,他现在在外企工作,一直健康。我想有了我爸这样经历的人,再去医院看病,对医生的诊断和治疗计划总会打个问号。  ----------------------------------------------    顶
不要期待什么医学上的100%。如果你想找一个能给你100%保证治愈的医生,那么恭喜你,你永远不用找医生看病了,因为任何一个有基本职业素质医生都不能给你这种保证,即便你看的是个小感冒。假如你很幸运的找到了,那么还要恭喜你,你找到求医的是个骗子。推荐大家看看美剧《实习医生格雷》,《豪斯医生》,能够稍微了解一下医生的思维,增进医患之间的了解。  
其实不管哪里看病都贵,只不过国外(比方美国欧盟)医保完善,国内的医保对大多数人来说很像个笑话。  
  天使谈不上,以现在中国的医疗体制,医生只是一种职业而已,我无力改变环境。    就我自己而言,我不会对不起咱们中国医生的“大医精诚”这四个字!    更不会忘记我们西医老大希波拉底让我们铭记的那个誓言:  
我愿尽余之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之信条,并检束一切堕落及害人行为,我不得将危害药品给与他人,并不作此项之指导,虽然人请求亦必不与人,尤不为妇人施堕胎手术。我愿以此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凡患结石者,我不施手术,此则有待与专家为之。    无论至何处,遇男或女,贵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目的,为家属谋幸福,并检点吾身,不作各种害人及恶劣行为,尤不作诱奸之事。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受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倘使我严守上述誓言时,请求神只让我生命与医术能得无上光荣,我苟违誓,天地鬼神共殛之。  
  可悲的楼主.
  从LZ叙述的过程来看,有几点可以说明:       1.输液前做了皮试,这点医院方没有错。       2.输液后出现过敏反应,医院方未及时停药,似乎有过错,但按LZ所说症状并非典型过敏症状,所以医院方不能及时判断也情有可原。(从这点也可反映出治病和修理电视机是有多么大的差别)。       3.输液后腹痛减轻可以解释,阑尾炎患者通过消炎后症状是可以消退的,所以有的阑尾炎患者坚持不手术也抗得过来。医院方是否有诊断错误呢?因为你所提供的资料中无反映,所以不能判断。  ~~~~~~~~~~~~~~~~~~~~~~~~~~~~~~~~  我同意这位同行的表述
  对于一个医学问题的探讨,怎么又上升到体制上来了呢?    整个过程医生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我觉得.
  你可以去福龙网.那儿请了几位朋友既懂法律又懂医,你的问题一定可以得到解答.        /Index.html      
  楼主还真该遗憾,支持你的人不懂医,懂医的人又能被你归于为医院说话的那种人。这个矛盾不知道该怎么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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