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广西高考分数线2016有哪些工农业旅游示范区,分别是哪些

008版 区域新闻·钦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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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创特”催热旅游经济
前5月接待游客26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3亿元 广西日报&& &&&& &&&&
美丽的三娘湾成旅游热点。 许志干/摄
&&&&本报钦州讯&(记者/张冠年&通讯员/陈禹天)夏日炎炎,又到莲雾成熟的季节。记者走进钦州市钦南区欢乐农庄,只见庄园门口百花争艳,人工湖旁绿茵葱郁,假山掩映其中,庄园内莲雾种植基地结满了果,鲜红的果实如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玛瑙挂满枝头,煞是赏心悦目。前来休闲的游客三五成群地坐在风景优美的湖滨木屋旁,看果树林立,赏芳草茵茵,听流水潺潺,甚是惬意。&&&&集现代农业、乡村文化、观光休闲、农事体验等于一体的欢乐农庄是钦南区倾力打造的特色旅游名片之一。自创建特色旅游两年以来,该庄园收获了花成片、绿成带、果成片的田园美景,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园区。&&&&这是钦南区创建特色旅游名县取得的一个成效。2013年7月,钦南区被列为首批广西20个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之一。3年来,钦南区积极开展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工作,勇当钦州市综合实力、城市管理、社会和谐发展稳定、县域经济发展的标杆,全力建设集滨海休闲度假、历史文化体验、特色生态休闲于一体的北部湾旅游重要集散地和目的地。&&&&在3年的“创特”工作中,该区突出抓好规划编制、项目建设、特色挖掘、精品打造等方面的工作,旅游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该区旅游总收入从2013年的31.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51.84亿元。今年1-5月,该区接待游客267万人次,同比增长9%;旅游总收入23.21亿元,同比增长10.52%。&&&&加大旅游项目建设是钦南区旅游业快速发展的助推器。3年来,该区累计完成旅游项目建设111个,其中投资超亿元的旅游重大项目8个,累计完成投资61.43亿元。这些旅游项目的实施,极大地提升了该区的旅游承载能力。&&&&为了挖掘特色,形成旅游品牌效应,3年来,钦南区突出滨海旅游和历史文化旅游魅力的挖掘和展示,围绕“海豚之乡、坭兴陶都、英雄故里”三大主题,构建了特色鲜明的钦南旅游品牌体系。钦南区旅游局局长陈世红介绍,近年该区主要提升了“海豚之乡”滨海旅游品牌、“坭兴陶都”文化传承、“英雄故里”文化内涵,对景区进行提质升级。&&&&在旅游精品线路打造过程中,该区以海洋文化、坭兴陶文化、历史文化、饮食文化等特色旅游文化为依托,重点打造了滨海特色游、坭兴陶文化特色游等5条具有代表性的特色游线路供游客选择,形成了三娘湾、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玛氏红心火龙果基地、探访古龙窑历史游等一批精品旅游线路,且各景区之间基本能够避同求异、客源互流、产品互补,进而形成整体发展优势。目前,钦南区旅游精品路线初步形成了“一心一圈一带”的发展格局,旅游吸引力显著提升。“一心”即以城区为中心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一圈”即以城郊生态农业示范基地为主的生态农业休闲旅游资源圈,“一带”即北部湾滨海旅游。&&&&事实上,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推进,钦南区旅游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3年来,该区先后新增了白石湖公园火龙果农业文化休闲园、登峰陶艺馆、白石湖公园和保税港区国际商品直销中心等国家3A景区4家。目前该区拥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2家、3A级旅游景区6家、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2个、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5个、四星级乡村旅游区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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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度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农委)、旅游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领导关于“创建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指示精神,有效推进产业融合,自治区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员会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和满足城乡居民休闲消费为核心,以规范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为重点,坚持“农旅结合、以农促旅、以旅强农”方针,创新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培育品牌,形成“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标志性品牌,带动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示范创建与示范带动相结合。既要抓好示范创建,树立典型,培育品牌,又要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形成全面推动产业的发展思路和政策措施,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2、坚持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在强化政府在政策扶持、规范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作用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为主导,调动社会力量和行业协会的积极性,形成吸引各种资源要素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集聚的体制机制。
  3、坚持系统开发与突出特色相结合。要紧紧依托农业生产过程、农民文化生活和农村风情风貌,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同时,要注重挖掘乡土文化,培育特色产业,提升产业影响力、社会认知度和品牌知名度。
  4、坚持设施改造与素质提升相结合。既要在创建过程中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改造基础设施条件,又要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强化策划创意,注重科技支撑,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提档升级。
  (三)目标任务
  2016年继续在全区创建15—2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标志性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发展产业化、经营特色化、管理规范化、产品品牌化、服务标准化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以点带面带动全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二、创建条件
  (一)示范带动作用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符合当地规划布局和有关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批准。能够紧紧围绕当地农业生产过程、农民劳动生活、农村风情风貌开发休闲产品,周边农民能够广泛参与和直接受益,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和新农村建设能起到带动作用。
  (二)经营管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热心公益事业,社会形象良好。管理制度完善,岗位责任明确,接待服务规范。近3年内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损害职工合法权益现象。
  (三)服务功能完善。经营场所布局合理,休闲项目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客房、餐厅干净整洁,卫生设施达标。通讯、网络等设施顺畅。农耕文化展示和农业科技普及、教育等设施完善。游览、娱乐等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四)基础设施健全。道路通畅,路标、指示牌、路灯、停车场健全。消防、安防、救护等设备完好。无违规建筑和乱占耕地现象。建立了符合环保标准的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生产和生活垃圾实行无害化处理,近3年内没有发生污染环境等现象。
  (五)从业人员素质较高。高度重视提高员工素质,注重加强人才培养。有完善的培训制度,健全的管理机制,坚持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上岗人员培训率达100%,关键和重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六)发展成长性好。主导产业特色突出,坚持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所产农产品要达到无公害、绿色或有机农产品标准。近3年示范点总资产、销售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当年营业收入要达到3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当地农村劳动力占职工总数的60%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境内,经营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正式开业1年以上,通过自我创建,达到“示范点创建条件”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休闲农庄、农业观光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农民合作社等,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内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除外),均可自愿申报。
  (二)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对照“示范点创建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质量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自行评分,分数达到700分以上,方可自愿向所在地县(市、区)农业局、旅游局(委)申报初评,填写《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和自评表,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和相关证照等材料。
  (三)初评达标后由所在县(市、区)农业局、旅游局(委)向所在设区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发展委员会申报复评。
  (四)各设区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发展委员会复评达标后报自治区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员会评定。
  (五)评定合格的由自治区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员会综合评审后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并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公告。
  四、申报时间
  (一)2016年6月30日前,由设区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发展委员会以联合发文形式将2016年拟创建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名单(附各点情况简介)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促进处(每市创建的示范点不得少于1个)。
  (二)2016年9月30日前,各设区市农业局(农委)、旅游发展委员会将本市评审达标的示范点材料(包括申报表、照片以及评分表)一式4份分别报送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和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促进处(各2份),同时附材料光盘和报送电子版。
  五、认定和管理
  自治区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地报送的示范点进行现场评定和综合评审,对评审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和择优确定后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并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公告,并统一制作、核发 “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牌匾及证书。
  自治区农业厅、旅游发展委员会对示范点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年度复核。对复核达不到要求的示范点将依照《细则》作限期整改、取消示范点称号等处理,且凡被取消等级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自取消称号之日起,2年后方可申请重新申报。
  六、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安排。各级休闲农业、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示范创建活动作为引领我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安排,创新遴选机制,按照标准从优筛选,从严遵守相关工作程序。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地要以示范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加大扶持力度,不断提升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引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三)搞好宣传推介。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典型,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进一步营造推动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的良好氛围。认定的示范点的有关信息,要在有关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或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促进处联系。自治区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联系人:杨曦林,联系电话:3(兼传真)、,;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产业促进处联系人:邵卿德,联系电话:8、5503198(传真)、,。
  附件:1.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质量评定管理办法
     2.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质量评分细则
     3.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6年4月20日全国首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命名 广西有6单位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全国首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命名 广西有6单位
.cn 日09:58 新华网
  日前,国家旅游局命名全国首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共有306家单位获此殊荣,广西有6家单位名列其中。他们分别是:工业旅游示范点,柳州钢铁厂、柳州卷烟厂;农业旅游示范点:广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阳朔世外桃源、柳州农工商农业观光旅游区、百色凌云茶场。
  自2001年初国家旅游局正式倡导开展工农业旅游,特别是在2002年发布施行《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检查标准(试行)》以来,创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的工作,得到了广西各地旅游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越来越多的工农业单位的积极响应。各级旅游部门积极组织有条件的工农业单位参加创建工作。上述6家单位在创建工农业旅游示范点过程中,利用自身资源发展旅游产业的同时,培育自身经济新的增长点,开辟就业再就业的新途径,努力改进和提高工农业旅游产品的规范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走产品化建设和产业化发展的道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记者师晓鹃通讯员邝伟楠)(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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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再添5个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12月19日至21日,陆川谢鲁淮山观光养生基地、玉州区高山村、玉州区黎氏食品厂(牛大叔牛巴)、玉州区来秀苑、玉州区邝氏食品有限公司(邝氏牛巴)等5家单位顺利通过了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验收组验收。至此,玉林市已经有20家通过了广西评审验收的广西工农业旅游示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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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面子!DS 6 尊享版 SUV(图)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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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批同意,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桂农业人〔2013〕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和实名制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共82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7名、行政管理岗位13名、工勤岗位2名。具体岗位类别及名称、人数、专业情况见《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各招聘单位简介
&&(一)广西农业信息中心
&&广西农业信息中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92年批准成立,是自治区农业厅直属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农业系统信息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全区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承担农业厅电子政务系统运行管理、农业宣传、数据信息中心建设,农情调度和农业预警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农业应急等工作。
&&(二)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
&&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广西蚕业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4年,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是集蚕业科学研究、蚕桑良种繁育、蚕业技术推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等职能于一体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三)广西桂林茶叶科学研究所
&&广西桂林茶叶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79年,位于桂林市尧山风景区内,前身系1966年创办的桂林市茶叶示范场,是广西唯一一家省级应用型公益性茶叶研究机构。
&&(四)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
&&广西特色作物研究院(原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桔研究所)位于桂林市,创建于1965年,属公益性科研单位。主要职责是:果蔬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与创新利用,新品种选育、引进、脱毒、保存、筛选与应用,农产品采后处理及贮藏保鲜、开发利用、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和培训等。现有广西柑橘生物学重点实验室、“葡萄一年两收栽培技术研究”八桂学者岗位、国家柑橘产业技术体系桂北综合试验站、广西柑橘品种选育及栽培邓秀新院士工作站等20个科研平台。
&&(五)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于1981年批准成立,主要职能是: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中专学历教育和职业资格教育,开展非学历教育和农民培训,属财政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
&&(六)广西农业干部学校
&&广西农业干部学校成立于1979年,属公益类事业单位,负责在职农业管理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培训的相关服务工作。
&&(七)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42年,其前身是国家重点中专广西农业学校,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首批自治区职业教育攻坚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广西唯一一所以农牧类专业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
&&(八)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
&&广西柳州畜牧兽医学校创建于1940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校坐落在柳州市柳北区,校园环境优美,设施先进,是全区培养畜牧兽医人才的摇篮。
&&(九)广西桂林农业学校
&&广西桂林农业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职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职学校、自治区文明单位。学校座落在国家4A级景区雁山园内,环境优美,十分宜人。
&&(十)广西梧州农业学校
&&广西梧州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自治区和谐学校。学校位于贺州市市中心,交通便利、环境优美、设施齐全,是教书育人的好地方。
&&(十一)广西玉林农业学校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创办于1956年,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广西中等职业教育示范特色学校。学校位于玉林市城区内,交通便利,是玉林市历史最悠久、环境最优美的公办普通中职学校。
&&(十二)广西百色农业学校
&&广西百色农业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自治区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首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卫生优秀学校。学校位于百色市城区内,校园规划合理,绿树成荫,亭苑错落有致,是典型的园林式校园。
&&(十三)广西钦州农业学校
&&广西钦州农业学校创建于1933年,是广西历史最悠久的一所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文明单位。学校位于北部湾经济区钦州市区内,交通便利,设施齐备,是求学成才的好地方。
&&三、应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工作经历及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日,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毕业生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确认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cn)、广西人才网()、广西农业信息网(www.)及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5日8:00—7月19日17:30。
&&2.报名办法
&&由报考者向具体招聘单位报名,报考者应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对口报名,每名考生限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因特殊情况无法现场报名,请与报考单位联系确定报名方式(如可将应聘材料以挂号信、邮政快递等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必须采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并如实填写《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3)。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
&&(1)《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
&&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核验;非现场报名的,在面试开始前2天必须核验原件);报名时还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7月15日前须提供毕业证书,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3)报考职位有任职条件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方式详见:《自治区农业厅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联系方式表》(附表2)。
&&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在报名结束后1天内完成。资格审查结果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公布开考岗位、考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5日8:30—7月20日12:00。
&&(四)考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方式
&&除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兽医教师①、环艺设计教师、工程管理3个副高级职称人员报考的岗位外(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所有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须参加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开考比例
&&原则上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比例达到1:3的职位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应减少招聘计划至规定开考比例。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近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且确实需要当年进人的,必须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降低比例开考。
&&(3)笔试内容
&&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时间
&&2016年7月23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5)笔试地点
&&本次笔试考场设在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前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发布的笔试公告)。
&&(6)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才能进入面试环节。
&&(7)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西农业信息网或者报考单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成绩查询时间:笔试后3天。
&&2.面试(100分)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须报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发布面试公告
&&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明确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同时,各招聘单位还应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应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面试。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3天。
&&面试时间:2016年7月30—31日。
&&(3)面试形式
&&面试由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4)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面试资格复审工作。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报考人员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原则上,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逾期将视为放弃录用。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2天内进行。
&&(5)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经自治区人社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要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并在广西农业信息网发布。
&&3.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末位四舍五入(下同)。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其中,报考广西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岗位的考生先考察后体检,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量化考核方式,考核量化评分表(详见附表4),依据总成绩(总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50%+考核量化评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原则,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体检工作由该站组织实施。
&&体检由自治区农业厅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时间:2016年8月3日。
&&考察由自治区农业厅委托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的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察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招聘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察时间:2016年8月中旬前。
&&(六)公示
&&各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各招聘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厅人事处审核,经厅领导同意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农业信息网和招聘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考职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总成绩、岗位排名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体检、考察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职位,在公示中注明。
&&公示时间:2016年8月下旬前。
&&(七)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审批,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凡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各招聘单位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审批。
&&审批报送时间:2016年8月30日前。
&&(八)聘用
&&各招聘单位按照自治区编办和自治区人社厅批复,按规定办理入编和聘用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认定,根据审核认定后的岗位类别等级兑现相关待遇。
&&聘用时间:2016年9月底前。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规定要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771—2182582、2182583(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监察室)
&&六、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农业厅人事处或报考单位联系,自治区农业厅人事处联系电话:、2182539;报考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表2。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
&&2016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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