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房纳税可抵扣外购沥青混凝土除税

施工企业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如何缴税?
某公路施工企业承包某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使用自有设备,在公路施工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全部用于本企业承包的本项工程,没有对外出售,已经按工程总造价缴纳了营业税,还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第七条规定: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承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用自有设备在公路施工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全部用于本企业承包的本项工程,属于上述“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已投稿到:
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我公司是沥青混凝土一般纳税人企业,我司用自己加工的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请问我公司应税劳务税率是多少_百度知道
我公司是沥青混凝土一般纳税人企业,我司用自己加工的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请问我公司应税劳务税率是多少
我有更好的答案
对业主一张票就行,如果业主同意分开也行,和财务沟通一下可能可以避点税,但各地情况不一样啊可以呀
其他类似问题
为您推荐:
沥青混凝土的相关知识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01版 头版
02版 综合
03版 企业项目
04版 低碳地产
05版 规划设计
06版 前沿
07版 观点
08版 案例
09版 工程建设
10版 热点聚焦
11版 工程企业
12版 纪实·资讯更多法律知识
  问题内容:
  我们是公路施工企业‚缴‚在承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我们用自有设备‚在公路施工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全部用于本企业承包的本项工程‚没有对外出售‚我们按工程总造价缴纳了营业税‚当地的国税部门要求我们按沥青混凝土的缴纳‚对此‚我们很不理解‚我们不是生产销售单位‚工程完工后‚设备就拆除运走了‚参照国税发[号文规定“在建筑现场制造的预制构件‚凡直接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建筑工程的‚不征收增值税。”请问,我企业应如何缴税?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2号)规定:
  “第七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一)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在承包高速公路路面工程中,用自有设备在公路施工现场搅拌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主要原材料),全部用于本企业承包的本项工程,属于上述“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5个回复】
【0个回复】
【2个回复】
【1个回复】
【1个回复】
网站声明:法律快车网刊载各类法律性内容是以学习交流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内容,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将问题与链接反馈给我们,核实后会尽快给予处理。
频道热门知识排行
频道热门法规推荐
微信法律咨询
扫一扫 随时随地为您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客服QQ:(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您要为您所发的言论的后果负责,故请各位遵纪守法}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企业购房纳税可抵扣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