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一本小说,里面男女主的名字取自行云流水?

昨晚太困,竟然把在自己悄摸网上写的霸总文当成年终总结,群发邮件给公司所有人。

要命的是,这篇文的男主角,是我老板的名字,现在所有人都在传,我是潜伏在基层的老板娘。

「哇塞,太劲爆了!」坐在我对面的宋晴晴瞠目结舌地盯着电脑屏幕,低呼道,「夏彤,快……快看邮件。」

昨夜码字熬得太晚,我打了个哈欠,懒懒地问,「大惊小怪的。」

「有人在集团内部群发了封邮件,标题是《周总的隐形未婚妻》。」

宋晴晴激动万分,「难道周牧晨名草有主了?这是出来宣示主权吗?」

周牧晨,就是集团大老板。三十五岁,未婚,高富帅,公司所有未婚女性的幻想对象。

「不是吧?这么LOW!」

上层的桃色新闻最能刺激因工作而导致的萎靡情绪,我赶紧打起精神,点开了邮箱。

果然,收件人那一栏密密麻麻,几乎囊括了公司所有的高中低层。

看来这女人一定气急败坏了,才会做出如此不计后果不顾脸面的事情。

没想到周牧晨是这种人,表面谦谦君子,不苟言笑,私下里竟然……

「我的天……」我还没来得及打开文档,只听见宋晴晴倒吸了一口冷气,「这尺度也太大了。」

关键时刻,我的屏幕卡住了。

公司真抠,给基层员工的电脑都是最低配置。

我赶紧站起来,跑到宋晴晴身后,黑白色的word文档映入眼帘,满屏都是语气词和省略号。

这不是霸总文的基础写法吗?

我迅速扫了几眼,视线就再也挪不开了。这让人流鼻血的描写,这让人血脉贲张的场景,这让人遐想无边的……

周牧晨的女人不去写小说,绝对是霸总文界的一大损失。

但为什么这场景,看着有点熟悉呢?

不过天下霸总文是一家,无非就是嘤嘤嘤这点事,还能有什么新意?

宋晴晴一边流口水,一边贪婪地盯着屏幕,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不知道周牧晨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

突然之间,我瞥到了左上角的发件人,xt……这……这怎么跟我的邮箱开头一样?

「夏彤,周总请你去他办公室。」

正当我打算再看清楚些,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我抢过宋晴晴的鼠标,迅速关掉文档,清晰无比的xt123跳了出来。

昨晚迷迷糊糊间,我竟然把去年的存稿当做年终总结群发了出去!

周牧晨坐在老板椅上,背对着我,仿佛在欣赏窗外的风景。

我站在那,恨不得双脚抠出个十三陵来,然后选个最偏远的地宫,将自己深深埋葬。

「你就是夏彤?」他冷清的声音回荡在办公室的每一个角落,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大网,将我牢牢罩住。

「我说不是,您也不能信吧?」我嘿嘿笑了一下,十分尴尬,特别尴尬,尴尬得要死。

「写的不错。」周牧晨慢慢转过身来,他穿着一身浅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衣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没有系,黑色领带松垮垮地挂在脖子上,喉结一上一下缓缓滑动,性感得要命。

要命!我脑海里为什么出现了小说的场景。

「就是有点夸张。」他微微挑眉,金丝眼镜后面的双眸意味不明,似乎带着一丝戏谑,却又深不见底,「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还能……一夜……那么多次?」

咳咳……我差点儿被口水呛死。

「周总,我……我不是故意的……」

面对这么一个日常幻想对象,我冷汗涔涔,只能结结巴巴地说,「保证以后再也不会了。」

「不会发错邮件,还是不会写小说?」周牧晨饶有兴味地盯着我。

「都都都……不会……」我浑身上下的毛孔都炸开了,就像是鬼畜上身,舌头打结。

「我都说了,写的挺好。」绕了一圈,周牧晨把话题又转回了原点。

天啊!如果我有罪请让法律来制裁我,为什么要聊这么大尺度的话题来羞辱我?

那一刻,我发誓,一定要存钱再买一台电脑。

工作归工作,写作归写作,决不能混在一起。

「要不,调来总裁办吧,专门给我写材料。」周牧晨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Tui!我可去你的吧!

我一个霸总写手,给你写什么材料?三围?尺寸?他肯定是打算公报私仇,才要把我弄进总裁办,方便慢慢折磨。

「周总,我……我能力不够……还是在策划部再学习一段时间吧!」我不敢明着反抗,只能委婉拒绝。

「我觉得你能力挺强的呢!」周牧晨嘴角微抬,「我被你迷得晕头转向,为了和你在一起,脚踢豪门名媛,手撕白月光,一声令下,召来华夏百万兵,一口气买下了半个世界的别墅,送给你。」

他记性真好,这是小说里的情节,连一个字都没错。

「周总,我错了。」周牧晨虽然说得云淡风轻,我却听得心惊肉跳。看他眉角微微跳动,我知道那是发怒的前兆。

不能再装傻了,否则他说不定会把我扔出去,连双倍赔偿金都没有,「昨晚真的太困了,才发错邮件,实在对不起,任何处理结果我都……」

「进总裁办。」周牧晨打断了我的话,语气笃定不容商量,他又强调了一遍,「处理结果就是,进总裁办。」

原本,我是一个办公室文员。生活平平,长相平平,身材平平。

在郊区租房,每天挤地铁上下班,路上需要花费四个小时。早餐永远都是两个包子一杯豆浆,午餐叫二十块钱以下的外卖,晚餐一个苹果。

像我这样平凡的人,即便被拍成电影,也不会有什么排片率。

就算导演求爷爷告奶奶痛哭流涕直播下跪,都不可能换来票房。路过的粉丝只会说:瞧,又一个死扑街。

幸好,我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网文作者。

不,确切来说,是霸总作者。

没错,我爱看霸总,看得不过瘾了,就开始自己写。我的霸总文中,所有的男主原型,都是我老板。

并不是我暗恋他,而是现实中,我只认识这么一个总裁。

不是说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吗?为了尊重生活,我勉为其难出任了所有女主角。虽然在公司的时候我都不敢正眼瞧他。但在小说里,他不仅是我的舔狗,而且还会让我一整夜都下不了床。

没想到,因为一篇风靡集团的霸总文,我从策划部连跳三级,直接成为周牧晨的贴身助理。

宋晴晴的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羡慕,揶揄道:「夏彤,扮猪吃老虎这项技能,你掌握的不错啊!」

「快拉倒吧!这叫羊入虎口。」我一边收拾桌面,一边生无可恋地看着宋晴晴,「谁知道周牧晨打的什么主意?毕竟我让他丢了这么大的脸……」

「怎么是丢脸呢?」宋晴晴看了看周围,压低声音,「你知道吗?现在公司里都在传,你就是周牧晨的未婚妻,是潜伏在我们身边的老板娘。」

天地良心啊!你们难道没看过霸总文吗?那里面都是虚构的,怎么能当真呢?

还没等我解释,宋晴晴又说:「我知道,你想说那是小说,可也得有生活,才能有小说不是?」

「这个……」我无言以对。

像我这种擅长胡编乱造的文学青年,是没办法跟她说明白,我们圈子里那些写作技巧的。

「就是有件事,我想核实一下。」宋晴晴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脸突然红了。

「什么事?」我郁闷死了。

「周牧晨真的那么厉害吗?」宋晴晴满脸好奇,眼睛中闪烁着探索的光。

我又一次差点儿被口水呛死,面无表情地盯着宋晴晴,好半天才吐出几个字来:「是,他体力好。」

进入总裁办第一天,每个人都对我客客气气的。

「夏总,这是您的座位。」

「夏总,新电脑帮您调试好了。」

「夏总,新煮的咖啡。」

一夜之间,托周牧晨的福,我从微不足道的小夏,变成了身份可疑的夏总,一下子走上了人生的巅峰。

正当我手足无措的时候,周牧晨突然进来了。

「周总好……」刚刚围着我的人,又都转了风向,纷纷对周牧晨点头哈腰。

「你们先出去,我有事跟夏彤说。」周牧晨一发话,众人就像玩快闪一样,迅速消失了。

总裁办里就剩下我们俩,我局促不安地站了起来,低着头不敢看他。

难道要发生点什么?不会真的要发生点什么吧?

一般来说,这是那什么什么的前奏。

「都进总裁办了,你就不能换件像样的衣服?」没想到,沉默了半天的周牧晨一开口,就是赤裸裸的嫌弃。

「这衣服……挺好啊!」我拽了拽皱巴巴的裙子,地铁早高峰,能把人挤怀孕,我能完完整整地出现在总裁办,已经很不容易了。

「好什么好?」周牧晨微微皱眉,转身就走了。

是的,就走了。没有任何故事发生。

我愣在原地,他大费周章让所有人都出去,难道就是为了质疑我的衣品?

当最新一季的香奈儿套装被送到总裁办的时候,我石化了。

「没想到周总这么浪漫,竟然给夏总送衣服。」

「哇,好大一把狗粮,虐死我这个单身狗了。」

「太甜了吧!嗑到了,嗑到了。」我假装很淡定,却拿着手机哆哆嗦嗦地查价格。

官网是两万八,拼夕夕是一百二十八,也不知道他是在哪个平台买的。

不管他是在哪买的,我都不能收,这误会不是越来越大吗?

我脑子一热,忘了敲门,直接闯进了周牧晨的办公室。

对方是个秃头男人,看到我的时候,脑袋一亮。「这就是……」

「是。」周牧晨接过他的话,然后一脸宠溺地笑了笑,「太任性。」

「没关系,没关系,工作可以晚点再谈。」光头男人打量着我,起身告辞,「大后方的稳定最重要。」

看着两人一唱一和,我emo了。

「周总,我觉得你这样做很不好。」顾不得追究光头男人和他之间的暧昧对话,我把衣服放在周牧晨的办公桌上,「会让大家误会的。」

「误会什么?」周牧晨目光灼灼地盯着我。

「那个……我……」该死!他又露出那种霸总的表情,我瞬间不会说话了,嗫喏了半天才开口,「衣服我不能收。」

「为什么?」他一脸讶异,就像个傻白甜。

「我……我们……只是……上下级关系……」鼓了十足的勇气,我终于说出了这句话,「不能接受这么贵重的礼物。」

「礼物?你以为这衣服是我送给你的?」周牧晨愣住了。

「不是吗?」这回轮到我惊讶了,难道公司还有其他男人对我有非分之想?

「既然是我的贴身助理,就要穿得体面一些。」周牧晨马不停蹄地解开了我的疑惑,「款式是我选的,至于买衣服的钱,要从你工资里扣。」

啊?周牧晨还是人吗?竟然说出这种话!

我一个月工资才两千八,如果不是拼夕夕的货,那就意味着我要免费给他打十个月的工!

对,别看升了职,可我依旧保持原有的薪资不变。资本家就是这么无情。

小肚鸡肠的资本家更是无情。

那一刻,我真想拍桌子说老娘不干了!

可我的年假还没休,我年底的购物卡还没领,我的年终奖还没着落……最重要的是,我的霸总文日收只有两块一,买瓶矿泉水都得比价,扑街写手,根本养活不了自己。

也许是看出了我的愤怒和窘迫,周牧晨大度地说:「慢慢还,不着急。」

为了实现最大利用率,我穿着香奈儿套装挤地铁,瞬间觉得自己比往常站得更笔挺了,真是人靠衣装。即便被夹成肉饼,我也是最香的那一个。

三天后。周牧晨通知我陪他参加酒会,顺便又送了件晚礼服过来。

这件的价格更夸张,三万六!

我差点儿哭了,站在周牧晨面前,可怜巴巴地说:「周总,我能不要吗?那件香奈儿穿着挺好。」

「酒会怎么能穿职业装?」周牧晨很忙,一直在敲键盘,根本没抬眼看我。

「可……」看着那精美的晚礼服,我的心在滴血,一针一线,都是真金白银啊!我到底上的什么班?打的什么工?为什么职位越来越高,欠的钱反而越来越多?

想着晚礼服只穿一次,这种高奢品一般都能退货,于是在酒会上我小心翼翼的,恐怕弄脏了衣服。

吃也不敢吃,喝也不敢喝,几乎一直乖乖地待在周牧晨身边。

「听说周牧晨金屋藏娇的女人,就是她。」

「长得还算清秀,看上去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意思。」

「切,装的吧?听说她把和周牧晨床第间的事都说出去了,还群发了邮件,为了上位不择手段。」

「这种女人,真不知道周牧晨看上她什么了。」两个阔太低声议论着,我觉得尴尬极了,挽着周牧晨的手不自觉收紧了些。

「胡太太,张太太,好久不见。」周牧晨反握住我的手,竟然走到了那两个女人的面前,「刚刚听到二位议论的,似乎和我有关?」

「没有没有!」两个女人迅速否认,脸上有着明显的不自在,谄笑道,「好久没见周总,这位是……」

「我未婚妻。」周牧晨轻笑着,气场却很寒凉,他抓起我的手,在唇边轻吻了一下,「年纪小,不懂事,有什么不周到的,还请二位多多包涵。」

「好说好说。」见周牧晨如此护着我,两个女人应付了几句,就讪讪地走开了。

被他吻过的地方像是被烙铁烙过一般,我迅速把手抽了回来,满脸通红,浑身滚烫:「周总,你别乱说。」

「我没乱说,你小说里不就是这么写的吗?」周牧晨轻笑着,他得寸进尺,一把揽住我的腰,紧紧钳制。温热的唇凑了过来,嘴里呢喃着,「配合点,有人过来了。」

我知道写作会为自己的人生带来乐趣,却没想到会带来这么大的乐趣。

那一刹那,我觉得以前的小说都写得太肤浅了。

周牧晨的气息让人意乱情迷。春风涤荡,夏雨霖铃,秋叶染遍,冬雪缠绵,请原谅我的文字水平,不能表达出千万分之一。

「牧晨。」一个清脆的女声从身后传了过来,随后那声调明显沾染上一丝微颤,

「哦,介绍一下。」周牧晨慢慢放开了我,言语中带着清冽的意味,「这是我未婚妻,夏彤。」

「还真是她!」女人穿着素雅的白色长裙,在一群莺莺燕燕中,就像是独立于世的清荷,我突然觉得自己被比下去了,局促地低下了头。

女人似乎不打算轻易结束这个话题,眉眼间带着挑衅,「那封邮件……牧晨,你难道不觉得丢脸吗?」

「都是事实,我有什么可丢脸的?」周牧晨一脸磊落。

事实?作为一个作者,即便在这种时候,我还是忍不住腹诽:一夜七次,你还敢说是事实?可真够不要脸的。

「这么说,邮件里说的都是真的?」女人瞬间带上了哭腔,那副伤心的表情我见犹怜。

「难道还有假?」周牧晨亲昵地揽住了我,「你这不是都看见了?」

女人哀怨地看了我俩半天,眼泪像珍珠一样噼里啪啦地掉了下来,周牧晨不为所动,依旧笑吟吟地看着我。

说实话,我真的很不忍心欺骗这么一个楚楚可怜的女人。

正打算开口解释,突然周牧晨凑到我耳边,低声说:「别说话,晚礼服送你了。」

我……我是个普通人,不能免俗,为了三万六,我把一肚子安慰的话生生咽下去了。

那天晚上,我再也没见过白莲花。

不知道她偷偷躲到哪个角落伤心去了。

酒会结束后,周牧晨送我回家。

「怎么住的这么远?」车开了一个小时,窗外的景色越来越荒凉,周牧晨微微皱眉,「明天搬进天景阁吧!」

不!我内心剧烈挣扎,我是个独立自主的女性,虽然今天配合你演戏,但绝不接受包养!

天景阁距离公司只有三百米,是个很漂亮的高档小区。

见我沉默不语,周牧晨又问了一句:「听见没?」

「我……」想要抵御霸总的诱惑,真的是很难。但现实不是小说,我也不是穿着水晶鞋的灰姑娘,既然早晚都要得罪他,那不如就在此刻吧!

我眼一闭心一横,义正言辞的话脱口而出,「我不是那种女人。」

「呃……」周牧晨明显愣了一下,「哪种女人?」

「虽然我小说写得很那个……但我不是一个随便的女人,也不接受任何人的包养。」我一口气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其他的就听天由命吧!

「谁要包养你?」周牧晨惊讶地停下了车,「你想得美!」

「那天景阁……」我风中凌乱了。

「天景阁是公司高层的宿舍。」周牧晨无奈地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想什么呢你,真是没救了。」

在周牧晨面前,我是社死大户,反正也不差这一回。

第2天,我就迅速搬进了天景阁。何必跟钱过不去,这回租房子坐地铁都省了,我也可以穿着八厘米的恨天高,板板正正的香奈儿套装,在迟到的前一分钟,优雅地走进办公室。

「自从周总公开关系后,你真像是变了一个人。」

在食堂午餐时,宋晴晴凑了过来,感叹道,「果然是爱情让人精神焕发啊!」

「他什么时候公开的,我怎么不知道?」我愣住了。

「就是上次酒会啊,大家都在传,说你把周总的白月光气走了。」宋晴晴就是八卦情报局,世界上没有她不知道的事。

那个白莲花竟然是周牧晨的白月光!男人果然都是狠心的动物,利用一个女人伤害另外一个女人,还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

我心里有点不舒服。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不舒服,反正就不想看到周牧晨那张脸。

「你这几天怎么总躲着我?」终于有一天,我被周牧晨堵在了女洗手间里。

「你疯了,竟然进……」幸好我衣着整齐,且洗手间里没有其他人,否则不知道又会有什么传言满天飞。

「为什么不能进?这栋楼都是我的。」我发现周牧晨越来越像小说里的霸总了,就那个狂狷邪魅吊炸天的不要脸劲儿,真是入木三分。

你有钱,你有理,你是金主爸爸。

正打算从他身边绕过去,手腕突然被周牧晨抓住了,我心里一惊:「你想干嘛!」

「你说我想干嘛?」原本绷着脸的周牧晨忍不住笑了,「总归不是想亲你。」

见他戳破了霸总作者隐秘的心思,我顿时羞愤难当,拼命挣扎着:「谁稀罕你亲?」

「你写的书,我在网上都看完了。」周牧晨摸了摸下巴,一副欠揍的样子,「好像……你每次都很享受……」

「夏彤,你给我滚出来,别当缩头乌龟。」气氛正在暧昧时,一个尖利的女声差点儿刺穿了我的耳膜。

洗手间的门被「砰」地一下踢开,竟然是酒会上的白月光,周牧晨脸色一变,迅速把我拉到了身后。

「牧……牧晨……你怎么在这?」白月光惊讶地看着心心念念的男人,又转头看了看洗手间门上的标志,一脸不可置信,「你们在做什么?」

「做什么,你看不到吗?」周牧晨很严肃,嘴角下垂,跟刚刚吊儿郎当的那个人截然不同。

「牧晨,你不是这样的!你以前不是这样对我的!」白月光似乎受了刺激,指着我谩骂道,「她就是个狐狸精,是个不要脸的破烂货!」

「立刻收回你的话。」周牧晨明显动怒了,隐忍的话从唇齿间一个字一个字地挤了出来,「我可以当做什么都没发生。」

白月光神经质似的笑了起来,「周牧晨,你说过会等我的,为什么不等了?为什么?还不就是因为这个狐狸精!我今天就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她是个不要脸的……」

「你才不要脸呢!你们全家都不要脸!」

我可不是软柿子,之前是顾及周牧晨的面子,同时也觉得白月光楚楚可怜,才一直忍着。

没想到剥去伪装之后,这女人竟然是个泼妇。

见我还敢反抗,白月光急了,上来就要动手。

要不是周牧晨拦着,我差点儿就被她毁了容。

「有什么事出去说。」也许是怕我吃亏,周牧晨把我严严实实地挡在身后,眼睛紧盯着白月光,「别在这撒泼。」

「你护着她,你竟然护着她!」白月光俨然已经被刺激到了,她根本听不到周牧晨在说什么,依旧不管不顾地扑上来,看那架势,不把我撕碎誓不罢休。

一些同事围了上来,指指点点,还有人去叫保安。

看到她在众人面前如此嚣张,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我心底的怒火一下子冒了上来。

我一个清清白白的姑娘,既不是小三,也不是情妇,凭什么被她这么糟践!

周牧晨没防备,被我从后面一把推了个趔趄。

白月光还在喋喋不休地咒骂着,我上去就给了她一耳光。

顿时,整个世界清静了。

大家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就连周牧晨也愣住了。

「你再骂一句试试!」我气势十足,小说里手撕绿茶的桥段太多了,没想到也有写以致用的一天,我指着白月光的鼻子尖,大声呵斥,「别以为没人敢动你,你再满嘴喷粪,别怪我不客气!」

白月光原本就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色厉内荏虚张声势,见我来真的,她整个人顿时软了下去,捂着脸哭哭啼啼地转身跑了。

一场混乱在我的一记响亮耳光声中终结了。

「没想到你这么……英姿飒爽。」琢磨了半天,周牧晨才想出这么个词来,他上上下下打量着我,「以前没看出来呢!」

「我可是把你的白月光打跑了。」

反正在他面前已经毫无形象了,这回估计工作也保不住了,我索性就不装了,翘着二郎腿,一脸无所谓地说,「罚款也行,辞退也行,我都认了。」

「嗯,确实是被你打跑了。」周牧晨沉思了片刻,轻笑道,「所以,我得好好感谢你。」

「什么意思?」我跳了起来,「周总,你是伤心难过得出现幻觉了吗?」

「当年我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利用和我的关系,联合对手做空公司股票……」说起这些陈年往事,周牧晨的脸上露出罕见的沉痛和疲惫,「那一次,差点全军覆没……」

我真没想到,那么一个娇娇弱弱的女人,竟然做过商业间谍的勾当,而最无法想象的是,被谋算的,还是她爱的男人。

「后来,她去了美国,结婚又离婚。」这些事一直压在周牧晨心底,从未对任何人提起过,「前不久,她联系我,说认识到以前的错误,想重新开始……」

「你答应了吗?」我突然冒了一句。

「当然没有,那些事情横在中间,我们不可能的。」

周牧晨苦笑道,「不过念在以前的情分上,我不想太伤害她,所以就……」

「所以就将错就错,把我推出去当挡箭牌?」联系这些日子发生的事情,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一篇霸总文能让我走上人生巅峰。

「一开始,我确实是这样打算的。」也许是觉得自己的行为不算磊落,周牧晨有点不自在,「所以才故意把你安排在总裁办,又带着你去酒会,就是为了让她知难而退,没想到……」

「看来你确实没经验。」我忍不住拍了拍周牧晨的肩膀,真想跟他说一句,大兄弟,你咋不早点看我的小说呢?

「对待这种绿茶,你不能心慈手软。必须正面出击,决不能敲山震虎。」

「你不生气吗?」周牧晨似乎对我的教学并不感兴趣,直接转了话题,「毕竟,我一直在利用你。」

我为什么要生气?被他这么一问,我愣住了。

除了分期付款香奈儿套装,我好像也没什么损失。升了职,换了房子,还免费得了一套三万六的晚礼服。

「不生气,不生气……」我赶紧回答,心想态度好一点,说不定还能保住工作。

「你为什么不生气?」周牧晨的脸沉了下来。

奇怪了,我怎么觉得他有点生气呢?可这话又不好直接问出口,我只能笑着试探:「那你说……我是生气好呢,还是不生气好?」

现实中的霸道总裁,都这么傲娇吗?

没有总裁的「叨扰」,坐在办公室里,我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说不定,人家一心软,又和白月光和好了吧!正在这时,手机上跳出了一条新闻。

某某集团总裁周牧晨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将于一周后举行婚礼。

咔嚓。我突然觉得心底有什么东西裂开了,然后就是一阵难以言说的酸涩。

猜对了,他果然还是放不下白月光。

消息很快就传了出去,大家纷纷来跟我道贺,估计他们能想到周牧晨的结婚对象,只有这个冒牌的未婚妻吧!

宋晴晴更是激动地泪流满面,她紧紧握着我的手:「太好了!终于修成正果了!苟富贵,勿相忘啊!」

周牧晨成婚之日,就是我离职之时,修成正果的是白月光,她又怎么可能容得下我?

为了避免面子上太难看,我决定提早自行撤退。

先是从天景阁偷偷搬了出来,然后跟同事交接工作,最后把那件晚礼服清洗干净,打包叠好放在周牧晨的办公桌上。

至于香奈儿套装,我还没付完尾款,只能先欠着。

等赚了钱,找个机会,再一次性付清。

做完这一切,我原以为会很轻松,没想到更难过了。

生活终究不是小说,我也不是霸总跪舔的对象。

和周牧晨之间发生的种种,就像是一场梦。

婚礼前一天,我正准备黯然离开时,突然办公室里涌进来十几个黑衣人,他们训练有素,迅速分成两列站好。

很久没见的周牧晨衣冠楚楚地从门外走了进来。我鼻子一酸,这是要替白月光出气吗?

「跟我走。」周牧晨扯着我就往外面走,粗鲁又霸道。

「就在这……不行吗?」我怂了,生怕被群殴的时候,让旁人看了热闹。

「这?」周牧晨微微蹙眉。

「嗯嗯嗯……」我拼命点头,看他的样子,似乎还有的商量。

「可是你说的,别后悔。」没等我说话,周牧晨突然把我抵在墙上,嘴角带着一丝邪魅的笑,「嫁给我。」

见我愣着不说话,周牧晨索性从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直接套在了我左手的无名指上。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拖沓,就像我小说里写的那样。

随后,他整个人压了上来,火热的吻强悍而至。

我这个霸总文作者,突然给整不会了。

这个吻绵长又热烈,几乎让人窒息,就在我感觉自己头晕腿软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来,声音喑哑:「还满意吗?都是按照你书上做的。」

妈呀!我说怎么这个场景这么熟悉,闹了半天他竟然学以致用了。

「就还……勉强可以吧。」我的脸红得像熟透的虾子,只能强装镇定地评判,「照书上,还差那么一点点。」

「今晚把那一点点补上。」周牧晨轻笑了下,在我耳边低语,「虽然七次,有些辛苦,不过我会努力让你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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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宅胖推书,可在微型搜寻宅胖看书,更多精彩内容。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本意是以大圣爷为本期主题的,但是混沌四猿着实不好安排,所以就一股脑的说了,灵明石猴、赤尻马猴、通臂猿猴、六耳猕猴各显神通,谱写不一样的西游故事。废话不多说,下面进入说书环节。

简介:“这个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英勇无畏,固执,乃至偏执,不羁,骄傲,而又狂妄。即使到了绝境,他们也绝不妥协。宁愿死,也不愿输”。大圣归来,踏碎凌霄,放肆桀骜,苍穹动摇时,我放声狂笑,挥动如意金箍棒,砸它个天翻地覆! 此后一万年,你们还会记住我——齐天大圣孙悟空!(ps:剧情不太好概括,所以直接上简介)

小说优点:对西游记给出了不同的诠释与理解,拓展了世界观,剧情自我推演的不错,赋予了全新的内涵。小说文笔细腻,情感真挚,常有让人动容的地方,故事精彩纷呈,跌宕起伏,张弛有度,节奏感把握的极佳,新鲜不套路,众多的角色塑造的鲜明立体,有各自的特征与故事,有立场,无对错。主角残酷暴戾又铁血柔情,重情重义又自私唯我,有落寞英雄的悲伤,也有叱咤风云的豪情,是复杂的多面体,但是有成长与蜕变的过程,画风统一,丝毫不别扭。

小说缺点:文青虐主又戾气太重,风格几乎是与原著背道而驰了,因此有毁童年的感觉,而且部分内容三观不符,有些过于阴暗自私了,有黑暗童话的感觉,存在一定的违和感与别扭感。小说前面二分之一还是很仙的,起码写出了不一样的孙悟空与西游记,但是从中后期开始,力量体系就逐渐的崩坏,作者为了煽情而煽情,方方面面的质量都开始下滑,渐渐的趋向小白文,同时也变得有些套路化,后期能明显感觉出来敷衍,各种意义上的挖坑不填与偷工减料,可能是因为为了把控剧情在删繁就简,但是更大的可能就是在狗尾续貂。

总结:经典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颠覆名著是需要一种勇气的,能写出自己东西的就更少了,何况质量也不差,在网络小说中算是相当能打的了,当然因为风格的问题,这一本小说也是口碑两极分化,对于这一点只能说是见仁见智,小说更适合老白阅读,较真和比较容易感怀的书友不适宜入内,强烈推荐!

简介:“天地洪炉,煎熬众生!天意难测,神意难违!来去之间,汝当何为”?主角取代了孙悟空,在出海寻仙之时偶遇了被捉拿的上古水猿无支祁,对方念在同为神猿的身份,所以给主角科普了一大堆的上古隐秘,将这个世界揭开了冰山一角。接着主角隐隐察觉到了隐藏于自己身后的黑手与阴谋,其假意顺从,利用先知先觉按照原著剧情线捞取好处,同时也四处的落子,开始积累改变的小势,试图以小势逆大局,最终……

小说优点:如果说上一本是颠覆,这一本就是诠释与补充,紧扣着不失本心的主题展开,主线清晰,对世界观背景拓展的好,故事自我推演的精彩,按照古典神话重新编译了神话人物谱系,没有按照原著直接搬运,也没有采用网络小说最常见的洪荒流,有自己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表达出了一家之说的内涵。小说文笔精湛,剧情流畅平稳,故事环环相扣,可称之为草蛇灰线伏脉千里,节奏分明,张弛有度,人物形象塑造的非常好,画面感与代入感比较强。

小说缺点:远古文,因此存在部分被别人借鉴与用烂掉的内容,理论性文字太多,略微有些假大空,有玄之又玄的感觉。另外过于阴谋论了,有些苟苟且且,少了一些大圣爷的味道,同时略微的有些自嗨与脑补,对逻辑性与合理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总结:这也是一本经典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可惜过于四平八稳了,没有特别显著的个人风格,虽然圆融一体,综合质量可期,但是却没有太多的话题性,最终泯灭众人矣,接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质量下滑,现在看只能说是中规中矩偏上,值得一看。

简介:“大话西游初醒时,倩女幽魂痴怨情。神都风云扬威名,画壁画皮难画心。降龙伏虎齐降世,青白二蛇修正果。西游降魔悟前世,大闹天宫御苍生。当他打碎紧箍咒的时候,笑问世间,谁人可当?当他脚踩五彩祥云的时候,万年太久,只争今朝。当他踏上凌霄宝殿的时候,坐看天下,三界独尊!同生世上,齐乐而歌,行遍大道。此生此世走遍千山万水,回首之时,他已屹立于九霄之上”。

小说优点:这其实是一本大话西游的同人小说,主角穿越成为了至尊宝,同时这也是一个融合了众多元素的综合神话世界,设定较为新颖,剧情流畅平稳,故事节奏紧凑,跌宕起伏,高潮迭起,张弛有度,有自己的想法与创意,上下的画风统一,看点足,爽点多,燃点有,能共情,可代入,人物形象塑造的佳。

小说缺点:本质上依旧是一本小白爽文,虽然还算有脑,但是逻辑性与合理性也相对一般。小说的文字偏稚嫩,存在一定的套路性情节,有意料之中的地方,力量等级起伏不定,转折与过渡做的不好,剧情推动较为刻意与生硬,有降智与自嗨的地方。

总结:凭借题材与设定秀出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质量中规中矩,非常典型的书荒伴侣,算值得一看。

主角穿越进入西游记的世界,与大圣爷共同在五彩石中孕育,所以成为了孙悟空的二弟。接着他们在水帘洞中收获了诛仙阵图与九转玄功,自此踏入了修行之路。他们为了低调做猴和更便利的修炼,所以在主角的怂恿下,两猴依旧前往灵台方寸山学艺。之后主角敲边鼓式的利用自己的先知先觉为大圣爷与自己攥取好处。他们在学成下山后共同发展花果山,一起闹龙宫与地府,只不过这一次在主角的提醒下,分寸拿捏了不少,同时也得到了一些大能的青睐。

之后他们被招安上天为官,接着便是大闹天宫,他们的底细也彻底的暴露,从此不再被视为棋子,反而成为了一种威胁。在反下天宫后,兄弟两在人间创立了妖道玄门,将花果山升入天穹,成为了妖族的一面旗帜,同时关于天地的一些隐秘也向他们敞开。他们重立妖族天庭,天有二日,彼此攻伐,前所未有的大劫拉开序幕,天地重演封神之战,最终……

小说优点:切入点猎奇,结合了西游记与封神演义,基本可以看做是无敌流的爽文,行文流畅,节奏分明,高潮迭起,爽点密集,有一定自己的创意与脑洞,战斗的画面精彩高能,主角与大圣爷的互动有趣,同时骚操作层出不穷,诸如给大圣爷找老婆。

小叔缺点:小白爽文,合理性相对一般,力量体系崩的太快,前期不敢脱离原著的剧情线,强行回归,剧情推进的突兀和刻意,存在大量套路模板化的内容,后期倒是写出了自己的东西,可惜已经有些积重难返的意思,设定庞杂,有一定的扯和混乱感。另外小说平铺直叙,缺乏真正将剧情推向高潮的爆点。

总结:标准小白爽文式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量大管饱,质量勉强可称之为中规中矩,没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惊喜,但是也无毒无郁闷,勉强算值得一看。

主角是重生的孙悟空,他在六耳猕猴那一劫中丧命如来之手,被六耳猕猴彻底取代了存在,因为机缘得以重生。这一世,他立誓要我命由我不由天,其利用先知先觉攥取好处,落子天下,挑起妖族的大梁,对抗漫天神佛,团结能一切能团结的存在,叱咤风云,由棋子化为了棋手。之后他发现混沌隐秘,察觉异域晶壁系的存在,闯荡诸天,积攒力量,最终……

小说优点:与上一本是同一位作者,基本继承了优点,同时掺杂了一些新的流行元素,更符合当下的审美观。

小说缺点:小白爽文,套路模板大合集,没有什么意料之外的惊喜,然后依旧是剧情推动刻意,存在一定的自嗨内容,有降智的感觉。

总结:商业化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也算量大管饱,质量较为平庸,优缺点都不是很突出,又没有鲜明的个人风格,所以也就只能偶尔充饥了,勉强算值得一看。

主角重生成为了花果山上的一只普通猴子,见证了孙悟空的出世。他在知晓这个西游世界后,自然不甘心就这样碌碌无为的化为尘土。其依靠妖族的本能修行,同时苦苦磨砺自己的技法,成功的混成了花果山的二大王,受到了孙悟空的青睐。

之后主角多次出山闯荡修行,在悟空道心萌发,准备寻仙问道的时候,主角也准备抱大腿,所以他跟随悟空一起出海。悟空拜师自然是一番顺利,而主角则是经过了千辛万苦与各种磨砺,凭借着一股韧性,终于还是拜入了菩提老祖的门下。在艺成下山后,主角以孙悟空的副手而存在着,他凭借先知先觉低调做猴,利用悟空闹出来的风波攥取好处,同时也给对方擦屁股。当悟空被镇压后,主角终于站出来挑起了花果山的大梁。他落子三界,掺和西游与宝莲灯等剧情,在天道变化,百家再次争鸣之时一举崛起,参与圣人间的算计与争夺,最终也证道成圣。

小说优点:切入点不错,标准的洪荒流设定,剧情流畅平稳,故事环环相扣,内容自我推演的还可以,节奏分明,跌宕起伏,高潮迭起,有自己的想法与创意,战斗的画面精彩,氛围烘托的好,人物塑造的较为鲜明立体。

小说缺点:古早文,存在部分现在看来套路模板化的内容,没有太多意料之外的惊喜。小说偏白,人情味过于浓郁,神仙味则是差了一点,文字详略不当,略微有些抓不住读者的看点,后期灌水比较严重,而且有狗尾续貂的感觉,方方面面都有些崩。

总结:当年经典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质量倒是不差,只是有些老套,过于四平八稳了,无毒无郁闷,即使现在看也能当做是干粮,值得一看。

主角穿越成为孙悟空一石双生的兄弟,他紧紧的抱大腿,跟随着悟空拜师学艺。在他的干预下,悟空的性情也收敛不少。在他们学成下山后,也将花果山治理的蒸蒸日上。之后悟空大闹天宫,顺理成章的被镇压,漫天神佛却要对花果山赶净杀绝,无奈之下主角挺身而出,他以百万妖兵成阵,对抗紫薇大帝率领的诸天星宿,惨烈的厮杀惊天动地,群妖尸骨成山,漫天星陨如雨,主角在悲愤中发出伐天之誓,无量量劫也自此拉开序幕。之后他隐藏于西游的幕后,依靠先知先觉不断的落子布局,团结一切能团结的存在,努力的积攒一切力量。当西游返洪荒,悟空破劫而出,兄弟携手,叱咤风云,纵横天地,最终……

小说优点:偏热血王道的洪荒流爽文,文笔精湛,剧情行云流水,故事精彩纷呈,跌宕起伏,高潮迭起,战斗的画面精彩高能,反抗的精神十足,看点多,爽点足,燃点有,能共情,可代入。

小说缺点:本质上是一本小白爽文,存在部分较为中二和自嗨的尬点,一路战战战,没有做到张弛有度,神经紧绷,容易审美疲劳。另外小说存在套路模板的内容,没有太多意料之外的惊喜,拥有部分的私货,略微的三观不符,后期灌水较为严重,有点流水账的意思。

总结:快餐式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凭借风格而秀出,能酣畅淋漓的看完,适合解压与打发时间,算值得一看。

主角带着游戏系统,穿越到了西游世界,成为了传说中的六耳猕猴。他利用天赋神通,偷学各种技艺,凭借先知先觉落子三界,也成为了一方妖王。接着他窥视到了一些洪荒的隐秘,明悟洪荒如囚笼的真相,被动的卷入了大能挣脱枷锁的计划,与以鸿钧为首的仙佛成为敌人。之后大能的计划失败,主角却因为系统逃过一劫,同时也知晓了系统的来源,居然是混沌孕育出的另一方世界,他成为这一方世界的鸿钧,拉拢洪荒依旧有叛心的大能,展开以世界为体量的战争,最终……

小说优点:设定新颖,脑洞大开,常有出人意料的内容,新鲜不套路。小说行文流畅,剧情跌宕起伏,节奏分明,高潮迭起,氛围烘托的好。

小说缺点:逻辑性与合理性不好,存在跳剧情的地方,人物性格变化突兀,剧情推动生硬,画风不统一,有一定的违和感与别扭感。

总结:凭借设定与脑洞秀出的猴子主角的西游小说,也就只能看个新奇了,后期的两界碰撞精彩,其他的都比较一般,感兴趣的可以尝试阅读。

简介:“中古末期,西游之时,真假猴王,大闹三界。大雷音寺,多宝六耳,瞒天过海,以假乱真,大圣陨落。今古之始,魔族肆虐,入侵洪荒,三界浩劫,生灵涂炭。万劫轮回,转世归来,齐天大圣,再战诸天,鸿蒙称尊”。

最后再来一本量大管饱的镇楼,这一本其实我没看完,所以不做具体评价。小说其实是以西游记后传作为背景展开的,即无天佛祖攻陷天庭、灵山后的故事。主角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转世,他在归来后高歌猛进,叱咤风云,最终……。小说其实更偏向传统的玄幻小说,也是小白爽文的味道,质量中规中矩,有些套路模板化,感兴趣的可以尝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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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回国了,想找老朋友聚聚。你生气了吗?”

我摇摇头,依旧如往常一般把他的西装熨帖好,将搭配好的领带放在一边。

林梦要回国了,而我如今也做好了退场的准备。

卑微地模仿别人久了,我也是会累的,累到不想再坚持了。

在我换鞋子的时候,他终于放下手里的三明治和报纸,抬头看了我一眼。

我点点头,一言不发地把外套搭在胳膊上开门出去。

声音被门板挡住。当“啪嗒”落锁的声音在身后传来,我却莫名感到轻松。

他应该会感到意外吧,毕竟以往,我都会笑着看他咽下最后一口牛奶和面包,然后一边收拾餐盘一边嘱咐他路上开车小心,等他走了我才匆匆忙忙收拾好自己去公司。

他喜欢这样温婉可意的女孩,就像他的前女友林梦。

当年和骆温在一起之前,我就知道他有个很难忘怀的初恋前女友,难忘到什么程度呢,众人皆知,骆温为了追求林梦,大学三年没有谈过恋爱,跟她在一起的那天,他在餐厅包场请全院的同学吃饭,自己还一个人大半夜跑到操场又喝酒又狂奔的,说了一万遍“我爱你”三个字。

林梦自然是值得的,长相清丽,温柔似水,身材更是好到是校模特大赛的冠军。

他们在一起后林梦经常在朋友圈晒出骆温送她的礼物,名牌包包、手表、高档化妆品、很难抢的音乐会门票……还有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亲自给她下厨做的一顿顿美味佳肴。

但不幸的是他们好像在一起不到三个月就分手了,这段令人艳羡的感情以林梦出国告终,出国后林梦很快有了新的男朋友,而骆温似乎沉寂了好一段时间才缓和过来。

也就是在这段时间,我才有机会通过比赛接触到他,并跟他的关系有了进展。

骆温的好哥们陈航告诉我,骆温第一眼见我就跟对别的女生不一样,眼珠子都黏在我身上了,我俩又难得能谈得这么来,肯定有戏。

但只有我知道,他之所以会这样看我,只因为我穿了林梦最喜欢的一家服装店的裙子,而且我跟林梦有着同样的习惯,喜欢头发三七分,左边别一个白色蝴蝶结的发卡。

而所谓谈得来,也不过是我刻意在模仿林梦说话的语调和方式——总是热切地看着他,微笑着倾听,说话不紧不慢,每个字都吐得字正腔圆。

为了接近喜欢的男生不惜去可以模仿他最爱的女生的模样,这无疑是一种屈辱又让人难过的事情,但我没关系,因为,骆温二字,是我从高中开始就喜欢了六年的名字,是我一提起就会脸红心跳、无数个夜晚记在日记本上的心事和秘密。

高中时候我们不在一个班,大学也不在一个院,但这并不能阻挡我对他一见钟情后绵延不绝的爱恋,为了让他多看我一眼,什么样的屈辱我都能承受。

所幸我成功了,很快我成为了他的第二任女朋友,并令人“匪夷所思”地笑到了最后,和他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现在想来,这段感情一开始就是极不平等的。

我戴着一个名叫“林梦”的面具陪他生活了这么多年,卑微地讨好、迎合,换来的也是他客气的尊敬与爱护,他没有抽烟喝酒的不良嗜好,也从不早出晚归不回家,别人都羡慕我有个顾家又能赚钱的好老公,可这真的是我想要的吗?

我的眼里满满都是他,可当他看我的时候,他眼睛里的人是谁?

所有人都见识过骆温对林梦爱的轰轰烈烈,可到了我,他的感情一下子平淡得像一杯温水,节假日只有惯常的礼物表示一下意思,平日里我们的交谈少得可怜,家里处处是宁静的气氛。

甚至,连我们结婚的时候,都彼此心照不宣地没有发朋友圈公布。

人总是贪心不足,从前我想,能永远和他在一起就好,可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不想再委曲求全地在一段感情里扮演给予者的角色,我也渴望得到真正的爱。

这一天,我难得的从早到晚都没有动过手机,到了晚上九点,我才终于看了一眼手机上几个未接电话,还有两条言简意赅的微信。

【中午不回来吃了吗?】

我想了想,最后回复了几个字,才走到公司楼下,便远远看见一抹清瘦的身影站在迎风处,他手里搭着一件女式大衣和围巾,脸冻得有些发红。

我愣了愣,见到我,骆温几步走来,声音依旧如从前一般温和礼貌,但或许是因为挨了冻的缘故,听起来有几分颤意。

“我怕我擅自进你房间你会不高兴,所以我特地去你最喜欢的那家店给你买的衣服,你试试合不合适?”

只有凛风呼啸的冬夜里,这样客气而疏离的对话实在不像是一对结婚多年的人该发出的。

衣服很合身,而且还留有他臂弯的温度,换做以前我肯定是要感动得掉下眼泪,可这次我只是自然而然地穿好后试着去拿围巾。

骆温不知在想什么,漆黑的眸子一眨不眨地凝视着我,我略微用力一抽,他这才回过神来,手忙脚乱地帮我系上,我听到他的呼吸错乱了半拍。

薄薄的月色下,他的眼里闪着星碎的光。

“来多久了?”回去的路上,我主动开口打破了沉默,闻到他身上淡淡的酒精气息,我皱了皱眉,“你喝酒了?”

他很轻地“嗯”了一声,声音有些喑哑:“也不久,只是见你迟迟不回我消息,我很担心,但又怕……”

后面的话被一辆呼啸而过的跑车堵住,他本能地单手将我拉到身后,车行驶过后他也没有松开我的手,我站在他的影子里,听到他的声音有些低沉。

“你是不是,不喜欢这个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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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并不爱我》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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