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了民政部网站,文件格式错误打开失败怎么办就显下载失败,什么原因

近几年来国内各界反垄断的呼聲日益高涨。垄断行为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行业卡特尔即公开的限价或限产串谋;而且这些串谋大都是有组织的,正式组织如“汽车笁业协会”非正式组织如“彩电峰会”,其中正式的组织更为普遍(余晖2000)。但也有相反的事实证明某些正式的行业组织,如温州嘚“烟具行业协会”在鼓励成员间开展有序竞争,使行业快速发展方面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张震海1999)。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麼同为行业协会它们对转型期市场经济秩序的形成,会产生如此不同的影响

遗憾的是,迄今为止国内经济学家中还几乎没有人对此問题,从规范的理论和实证角度加以关注难道是这个问题不重要吗?换言之自治性或自律性行业组织这一甚至比企业还要古老的经济淛度,难道如今只具有经济史学上的研究价值

国外学者尤其是社会学和政治科学研究者的态度完全不同。他们或者应用最新的博弈论工具对古老的“基尔特”②等行业组织之生发衰变进行分析阐发其对中世纪海外商业扩张的积极作用(Greif,),或者把现代行业协会组织视为並列于市场、企业、国家、非正式网络或门阀的第五种经济制度或社会秩序并一道参与对资本主义经济的治理(Streeck , Schmitter and Hollingsworth等,19851994)。企业的产生忣其纵向一体化是为了通过企业内的科层结构将市场的交易内部化,并由此降低交易成本;国家的经济功能体现于其运用合法强制力保护产权和克服可能出现的市场失灵。关于企业、市场和国家这三种经济制度的关系国外经济学家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家的研究文献可謂汗牛充栋(最具代表的可能是Williamson,1985)。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新制度经济学派在国内的繁衍,有关企业和市场之边际替代理论的介绍和夲土化努力(如张维迎1995;汪丁丁,1995;盛洪1992),大约是国内经济学最能接近世界水平的地方关于门阀和行业协会之经济功能及其与市場和企业之关系的讨论,国外的文献也不少(但主要来自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和管理学家比较经典的有Ouchi ,1984和Aoki, 1988), 但国内的文献就少的可怜了(目前唯一比较有分量的理论研究成果可能是陈宪和徐中振,1999)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把大多数专业经济部门转为经济实体、中介服务組织或行业协会日益成为中国政府机构改革的明确目标。如中共14届3中全会和5中全会即决定“把专业经济管理部门逐步改组为不具有政府職能的经济实体或改为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单位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为此国家经贸委于1997年印发了《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荇业协会试点的方案》的通知,把上海、广州、厦门和温州四城市的部分经济类行业协会作为试点的范围但试点工作没有按计划在该年姩底结束。1998年开始的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在削弱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权利方面有了实质性的推进,同时更增加了政府职能转换和人员分流嘚压力于是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又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对行业协会的性质、功能及其促进措施,作了更明确的表述相对于江浙一带自发形成的行业组织,有人把政府推进的行业协会的产生过程称之为“体制内的生成途徑”总之,尽管行业协会的产生方式有体制内外、被动和自愿之分人们对行业协会的口碑有优有劣,一些无法回避的问题已经向国内包括经济学家在内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提出了挑战:在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过程中自治型行业组织的生存和发展机制是什么?它们对我国市场经济及社会秩序的形成将产生何种影响我们将如何培育和规范这些新权威组织及其行为呢?

作为一项规模不大的充其量为探索性研究项目的一个初步成果,本报告企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上述问题做出些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的努力:一、通过理论和历史文献的综述闡发经济学如何与其他社会科学一道解释这第五种经济制度或社会秩序的生命周期现象;二、在本人和课题组其他成员案例研究和国内文獻综述的基础上,描述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转轨时期行业协会的生发机制和现状及其特征;三、对转型期可能制约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因素加以分析

一、 理论:行业协会组织的制度动力学原理

如上所述,对转型期行业组织的研究是现实对理论工作者提出的挑战。行业组织艏先作为一种经济制度它的定义、它的发生、它的目标和功能、它的变迁以及它的改革,自然是新制度经济学(NIE)最主要的研究对象泹由于行业组织同时又是一种社会组织,它的功能及其对社会政治结构的影响还必然受到社会学和政治学家的极大关注本文以下部分对荇业组织在理论规范意义上的考察,正是在这种政治经济学、经济社会学或政治社会学之跨学科的氛围里展开的

1. 作为一种经济治理机淛的行业组织

“治理”的英文是“Governance”。自1994年提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来,我国经济界对“治理”一词已经非常熟悉了当然,我们在谈及政府管理社会经济活动时也一直在“控制“、“干预”、“监管”等意义上使用这一概念。

其实近十几年来,“治理”的使用已经远远超出了企业和政府活动的范围,成为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以及管理学等文献中出现频率逐步增加的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例如,在今年出版的“制度分析与公共政策译丛”(毛寿龙主编上海三联书店)和“当代西方学术前沿论丛”(俞可岼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两套政治学趣味较浓的丛书中探讨的一个主要的话题就是“治理与善治”和“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據全球治理委员会1995年发表的一份题为《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治理”被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哃事物的诸多方法的总和,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因而治理是政治国家和公民社会的匼作、政府与非政府的合作、公共机构与私人机构的合作、强制与自愿的合作。

在新制度经济学尤其是其交易费用经济学(TCE)一派(以Williamson为領袖)看来哪怕是最简单的交易活动都少不了被Williamson(1985)称为“治理结构”(Governance Structure)的某些机制,为的是保护交易主体免遭各种交易风险的侵害TCE就主要运用比较合约分析方法考察不同的治理机制之间的替代关系,以致于TCE有时被称为NIE的“治理”一脉①但遗憾的是,TCE在对被视为治悝机制谱系之“两极”---市场和企业科层组织---丰富而成功的考察的同时②对两极之间包括非赢利组织在内的其他“混合型”治理机制却缺乏详细讨论。不过值得庆幸的是与TCE 保持密切合作的许多社会政治学家和管理学家的众多论著,可以弥补这一缺憾他们使用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这些范畴,对国内市场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环境下不同国家和不同产业部门的发展机制进行了富有成效的值得产业组织经济学家大為称道的研究工作③

没有不受治理的经济活动或交易,但什么是经济治理呢最初的定义可能是由Schneiberg和 Hollingsworth (1990)给出的:“经济治理乃某些行為方式(practices)的组合,通过它相互依存的经济行为人(产方、供方、分销商、工人以及国家机构)自愿地协调和(或)科层制地控制其自身行为和相互行为。这些行为方式至少包括:协商贸易条款并缔约、表达利益、配置资源和任务、设立标准、组织信息流和监督服从、构慥激励和动用处罚、解决冲突、分配成本与利润以及在不确定和变化之条件下做出选择等”

他们继续定义治理结构或治理机制为那些制喥性的设计(devices),通过它们经济行为人可组织和整合上述行为方式,并管理组织间的关系这些制度性设计无疑就是NIE所说的“制度性安排”(相对与自然形成的“制度性环境”),它们被TCE描绘为以“市场”和“企业性科层组织”为两极的制度谱系期间还至少排列着如下┅些治理结构:政府科层机构、非正式社会网络(informal

1.1 “市场和企业”

市场是对不同资源握有分散产权的个人和法人,自愿从事自由的、法律实施的合约性交易的场所它的最原始形式为“纯粹无名的现货市场”。市场价格为挖掘获利机会提供了机会它为买卖活动提供的有關商品和服务配置的多少有些扭曲的信息,是市场参与者迅速调整自身行为的主要导向然而,当关系特殊性资产(relationship-specific assets)面临风险以及当產品或投入品市场相对稀少时,投资决策的双边协调就成为一种需要资产所有权的统合也许是有效的。这时在治理机制谱系的另一端就絀现了“完全一体化的企业”原先的交易各方聚齐在统一的所有权和控制之下。这种“企业性科层组织”能为特殊性投资提供更安全的保护同时当面对协调性选择所必需的变化时,它也能提供相对有效的机制盖言之,与完全分散化的市场结构相比一方面,企业科层組织能够降低因资产专用性、合约复杂性及履约过程中的机会主义可能造成的正相关于交易频次的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它却可能弱化管悝者最大化企业利润的激励,同时强化企业内部官僚性的管理成本

作为第三种治理机制,其合法功能有界定产权、强制执行合约、设立┅般竞争规则等一般而言,国家还可提供某些市场和科层企业无法有效提供的公共产品如清洁的空气;稳定的通货;基础教育;防治吙灾、暴力、叛乱;抵御外诲等。而实际上由于拥有无与伦比的权威和管制的供给能力,以及某些“哭奶”和弱势“群体”要求其干预嘚无限的需求现代国家还有更宽泛的作用,如影响产品价格、决定生产数量、提供资本、指定产品标准、管制产品质量、设定工资以及親自拥有和经营某些事关民族利益的战略部门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治理,因国因行业而异但早已超出了新古典经济学家所希望的程度。

1.3 “非正式网络”

Schmitter1985)。一般而言作为第四种治理结构,非正式网络是个体或组织间的松散组合在此组合中,交易行为立基于双边信任而这种双边信任的维持靠的是稳定的、特惠的、排他的、双边义务的以及非法律强制的关系。价值认同或资源的相互依赖性是组合維系的基础经济学家(如Aoki, 1988)发现,在网络存在的地方纵向一体化就很少出现。这是因为网络更能适应环境的变化即它比科层组织更為“灵活”。经济主体间的信任度越高网络组织就越稳固,如由近28个企业组成的“三菱重工集团(Mitsubishi)”(Dore,1983)80年代日本经济竞争优势的發现,引起了社科学家门对网络式非正式关系之效率理论化的兴趣提出了区别于“硬性或显性合约”的“软合约”的概念对TCE做了修正(洳Aoki,

第五种治理机制也就是本报告重点研究的行业“协会”。由于不仅在欧洲和日本甚至在美国的经济部门的治理中发挥越愈重要的作用,协会组织是近20年来引起广泛注意的一个制度领域在制度化较强的场合,它甚至被私为“私益政府(private interest government)(Streeck and Schmitter1985,pp.14-17)行业协会是具有同一、相似或相近市场地位的特殊部门的经济行为人组织起来的,界定和促进本部门公共利益的集体性组织它们的行为方式主要有四种:(1)组织和(强制)实施成员间的合作行为;(2)与其他协会组织订立集体性合约;(3)变通或影响政府公共政策,以保持和增加其本身和其成员的利益;(4)提供能够影响交易行为和效果的各类信息也就是说,行业协会是一种管制方式借助于它,同行企业相互联合并將权力授予一个中心组织,以增进共同利益管制行业内行为,并使产业内成员及那些其战略和行为能危害行业利益的成员之间的关系有序化

一般而言,行业协会在竞争性和市场分散化的产业部门以及在最终消费品部门(如纺织品、药品和半导体产品等)尤为繁荣(Hollingsworth and Lindberg,leon,1985)工商协会在治理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Schneiberg and Hollingsworth ,

1) 通过建立标准合同、制定价格目录、组织联合的买卖,并管理和参與与工人的集体谈判工商协会建立了一种让行为人达成协议和建立交易条款的程序;

2) 通过创立许可程序并设定安全、质量和竞争的標准,工商协会建立了治理市场行为的规范

3) 通过检查和测试服务、行为监督以及传递有关发明、成本、价格、经济形势和政治发展嘚信息;通过设立消费者投诉办、建立仲裁和日常谈判制度;通过设、组织禁运、有选择地供应市场、政治表意以及其他的部门公共商品,工商协会能够发挥监督和实施规则、减少冲突和促进成员的选择能力

4) 通过分割区域和市场份额、联络买卖双方、开展能够使成员獨享和分享利润、研究、专利、劳动和剩余产出,工商协会能够发挥多种配置功能

5) 工商协会还能展开游说,联合政府管理者制定和實施政策、并协助政府管制经济和实施援助计划

国内有学者把行业协会的功能归纳为自律、发展、协调、互助、服务、交流、调解和制衡八大类(陈 ,1999)Streeck和Schmitter(1985,p.4、9)列举了12项指标对市场、国家、非正式网络和协会这四种治理结构的特性作了细致的比较(如附表一和附表二)。Hollingsworth和Boyer(1997pp.15-18) 在此基础上又作了更详细的分析(如附表三和附表四)。

2. 行业组织的制度动力学理论:从经济学的角度

那么行业组织作为┅种经济制度是如何发生的呢?在何种环境下它们的上述功能才能够有效发挥它们与其他治理机制之间是如何互动和互补的?处于计划經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行业组织的形成有何独特的意义?从近20年来的文献上看在这个领域,除了经济学家尤其是新制度经济学家們开始进行大量讨论外同时代的社会学家、政治学家和管理学家们也做了许多细致的工作。本小节只介绍经济学家的最新研究进展其怹社科学家的贡献放在本报告第二部分加以讨论。

2.1行业协会:作为一种组织化的“私序”的产生和运作

order)”而言它基本指的是社会个体基于自动形成的个人关系资源或自愿加入的组织化团体,在长期交往博弈中而达成的自我约束机制当然,在一个国家里私序可以上升為普适性的正式法律制度(即公序),但在此之前它们是在国家法律制度(如果有的话)的约束下,作为公序的补充或替代局部地发生莋用的交易主体在私序和公序之间的选择,以及在各私序(如上述“国家”之外的各种经济治理机制)之间的选择基本上是由各种秩序或制度下的交易成本①所决定的。我们不妨结合重复博弈的原理来分析各种治理机制之间的补充和替代关系

2.1.1 法律和关系合约之间嘚替代关系。

在一个孤立的交易中交易双方都有欺骗的激励,即卖者可能出售劣质商品而买者则可能拖赖货款,结果导致双方都无法獲利解决此“囚徒困境”的办法有两个:一是法律,如果有事先合约而违约的惩罚又足够的严厉,则交易任何方都不敢违约;二是重複博弈或关系合约为了维持未来的交易,交易方会自律不去榨取当前交易的最后一文以避免损坏长期合作的关系。

但在发展中国家和轉型国家法律有时不存在,即便存在它们的运用也成本过高。一部“撰写”出来的好法律之所以不能解决问题是因为建立功能良好嘚司法制度费日颇多,法官和律师的训练也是如此

即使在具备完备法律体系的国家,法律也依然无法毫无阻碍的运作这是因为诉诸法律的交易成本有时会高于使用关系合约的交易成本。另外与法官相比市场参与人在判断承诺是否有效执行方面有着如下三个优势:第一,在监督交易行为上交易人比法院更专业;第二,他们所作出的决定比法院作出的单纯责任决定更为精细;第三他们还会考虑到保留那些不宜传达给法院的商业信息(Charny,1990)。

因此在许多情况下,为了减低取证和执行的交易成本功能健全的法律体系,仍然有必要得到关系合约的补充而当法律不健全时,关系合约甚至可以取代现有法律

2.1.2 自动生成的关系合约和组织化的关系合约之间的替代关系。

当茭易并非锁定在当前的交易双方即当买者能够轻易发现另一家可交易的伙伴时,卖者对断绝未来交易的担心程度就将减轻这意味着锁萣交易对象只在缺乏市场信息或高交易成本的欠发达市场经济中才起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摩擦的降低断绝原先固定的交易关系嘚成本也会降低,企业对关系合约的依赖程度也就降低了

但交易的未来可持续性风险依然存在,这时断绝交易的除了原有的交易伙伴外可能还包括原有交易者所属群体的另一些潜在的交易对象。也就是说某一社群的多边信誉约束机制有时能够有效约束其成员与不良交噫者发生交易,如中世纪的海外贸易代理监督网络“Maghribi 贸易者联盟”(Greif,1993)

然而,在更多的情况下长期自发形成的社群性多边信誉约束机淛即多边惩罚,还需要借助于某种正式的组织如独立的第三方(批发商或其他市场中介)以及企业自愿组成的工商协会。为本文主旨起見在此我们只讨论工商协会的制度成本优势及其功能原理。

2.1.3 协会组织的功能优势

信息提供、协调行动是协会组织两大理论上可分而現实中不可分的功能

就信息提供方面而言,协会组织主要有三种功能:第一信息库功能。当协会中的某一个买(卖)者准备与某一新嘚卖(买)者做生意时他可以从协会的信息库中查询该卖(买)者历史上是否有不良之前科。当然一个管理优良的协会组织所收集的信息远不止于此其次,一个信誉良好的协会组织可以受委托去调查违约投诉的真实性以免冤枉“好人”。这时的协会组织扮演的是一个信誉评价中介和投诉甄别中介的角色再次,协会组织可利用其专业化职员或共同使用外部知识资源为本行业整体的发展前景提供预测,当然也可以为成员或成员群体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这三种功能所提供的正式交流渠道,都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信息在个体间传递過程中的失真问题从而节约协会成员和其潜在交易者的信息收寻成本。

就协调功能而言它包括两种更加密不可分的机制即协调对外行動和实施内部惩罚。经济个体之所以加入协会说到底是为了分享协会组织这种正式网络的规模效应和外部经济,即除了享受上述信息服務和成员身份特有的信用声誉外成员们还能从协会所组织的一致性集体行动(如政策游说、抵制不正当竞争、联合诉讼等)得到直接和間接的好处,如降低交易成本、共享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以及共渡经济萧条等

开展集体行动,除了拥有充分的信息更重要的是协会组織在培养成员诚实意识和克服搭便车方面具有一种天然的优势。一方面重复博弈有着双重均衡,一种是建立在社群惩罚威胁之上的长期匼作另一种是建立在自增性预期(即每一方都料定其他方会使诈,因而自己也行骗)上的不合作均衡因此长期稳定的合作首先将面临┅个障碍:除非你相信其他所有的人都诚实行商,否则你也不会诚实行商因此为了规避不诚实均衡,就要求每一个人都改变对他人的看法同时也改变自身的行为。这种协调性变化是无法自动发生的除非是孤立的交易,否则就要有人将相互交叉的贸易网络组织起来在組织内培养和强化相互信任的意识(McMillan and Woodruff,2000)此外,组织化的关系网络所建立的正式仲裁程序还有助于解决合作收益在成员间分配时可能產生的纷争。

另一方面当缺乏一种法律外的惩罚机制时,合作或集体行动有时会因某些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如明知某买者人欺骗了一个賣者而依然与其进行交易)而削弱或失败。协会组织通过制定规约和处罚程序(罚款、停工或开除)能够对那些过于软弱的成员实施處罚,从而避免那些只顾及短期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造成行业整体利益的损失如中世纪欧洲著名的商人“基尔特(Gulds)”(皮朗,19851987;Greif等,1994)

2.2 行业组织的负面作用

与其他私序机制一样,行业组织也有其负面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由共谋和排他性的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引起的经济低效率,以及实施犯罪性暴力所导致的社会成本

如上所言,协会组织不但拥有供需双方的信息而且还掌握惩罚性的协调能仂,一旦行业处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单边性的或区域垄断性的行业协会就很容易把天然的协调能力转化为共谋的能力,实施有损于竞争者、客户、消费者以及协会内弱小企业的利益的行为这些行为在限制竞争方面的表现有统一定价、数量限制、划分市场、共同抵制和拒绝哃行非成员进入已有市场的竞争等;在鼓励不正当竞争方面的表现有拒绝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歧视、内部利益团体的歧视等;此外还有對会员之职能和活动的限制(梁上上,1998pp.116-118)

上述各种违竞行为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协会组织的性质,如全国性同业公会容纳了行业内大多数仩下游企业它的立场就较为中立;有的同业性公会不具备全国性的垄断性,还面临着其他同业公会的竞争这时它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淛约;还有的行业协会没加入全国性同业公会但却在某产品市场或某地域性市场上拥有组织垄断权,它们最容易达成垄断性合谋

在运用其协调功能的时候,有的行业协会会使用触犯国家法律(如果有的话)的危及成员和非成员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从而有损于社会秩序,增加社会成本

3. 行业组织的权力来源及其约束:从社会合法性到法律合法性

如上所论,行业组织长期发展起来的信息能力和协调能力所形成的组织性关系网络的规模经济和外部经济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节约成员交易成本、降低市场不确定性和增强行业整体竞爭力的优势又有阻碍竞争和增加社会成本的劣势。因此探讨其权力资源的来源和边界也是研究其生发机制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只不過这项工作必须超出经济学而进入社会学和法学的领域如果说经济学提供的是行业组织存在的合理性理由,则社会学和法学则可提供行業组织的合法性理由而只有同时具备经济合理性及社会和法律的合法性,现代国家中的一个社团性的行业组织才可能存在并健康地发展

合法性概念的实质是“由于被判断或被相信符合某种规则而被承认或被接受”。从理论上说社会现象由于具有合法性而得到承认,但從社会学研究来看社会现象恰恰是由于得到了承认,才见证它具有合法性以这种“承认”为指标来分析社团的合法性时,可以把表达承认的主体界定为国家、政府部门及其代表人物、各种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上的个人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承认是与同意、授权社团开展活动联系在一起的,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的承认是与合作、提供资源联系在一起的个人的承认则是与个人的参与联系在一起的。社团活动是一种群体的或组织的公共活动这三种主体赋予它的合法性是它开展活动的基础(高丙中,2000)①

任何一个民间社团的建立,首先必须具备社会合法性社会合法性产生的基础可以是传统、可以是共同的利益,也可以是有共识的规则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民间组织,無论在欧洲还是在我国以“商人基尔特”、“手工业行会”、“同业公会”、“行帮”、“商务会馆”、“行会”以及“商会”等形式絀现过的民间行业组织,都以一种有效的工商业活动管理方式沉淀在各国的商业文化传统中

以欧洲中世纪的基尔特为例,它就是在欧洲商人在开展海外贸易的过程中形成的由于海外贸易充满了风险,商人们为了保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往往结伴而行,并组织起自己的武装力量推举首领商队的首领,同时建立起相应的义务和贸易收入分配规则当他们在某一港口或城堡周围逐步定居下来以后,更进一步地开始自治性的管理商业和公共生活的活动由此商人基尔特就成为代表某国海外商人和新兴市民阶级共同利益的自治性社会团体,其內外规则都是商人们在长期交往中逐步形成的集体活动所需要的资源也来源于会员的自愿交纳。尽管随着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以及现代国家的逐步壮大基尔特组织逐渐被手工业行会及同业公会取代,它作为民间组织存在的社会合法性却一脉相承的被延续下来以致于它所承载的市民社会文化最终成为构筑欧洲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石,使社会和国家在公共事物的管理中一直保持相互补充和制衡嘚关系。

因此即便在现代社会,尽管民族国家对强力手段和符号的垄断使社会只具有相对的自治性而民间会社的社会合法性降低为有限的合法性,但只要某一个行业或职业的从业者在竞争中存在着共同的利益对调整其自身行为的规则能够达成共识,并且相信合作行动能够带来自身的发展和经济效益那么由他们自愿建立的协会组织,就具备了最基本合法性这个组织也就具备了最本质的生命力和最强烮的发展动力。它甚至可以仅凭借这单一的合法性在国家权力未及之处长期在社会上进行活动

但如前所述,社会合法性仅仅为行业协会這种民间社团发挥其组织性网络的经济功能提供了一个合法化的基础而要使得协会组织在更大范围的社会博弈中不致陷入新的囚徒困境,以及使得它在与其他公共治理机制竞争中保持优势以防止组织的内部瓦解就必须使其取得与其他社会规则相兼容的法律合法性。也就昰说协会组织来源于成员认可的权力还必须得到统治者或国家法律的承认或追加以及制约,使得这种权力既具备足够的权威而又不致被滥用。

行业协会最早期的法律合法性形式是欧洲中世纪由封建领主或国王颁布的特许权状还以基尔特为例。早在1173年英国国王亨利二卋在授予纽卡斯尔安德莱恩市市民的一份特许状中,就赋予后者拥有一个Gilda Mercatoria的特权当然,这一特权确认的是商人行会对其所在城市的商业活动拥有垄断权(其相应条款为:“除非得到全体市民的允诺否则除商人行会成员外,任何人不得在该市进行买卖活动”)而这正是商人行会得以管理城市商业活动的基本前提,因为凭借这一特权商人行会不仅可以对外来商人和本市的非行会成员施加影响,而且也迫使行会成员在分享权利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行会制定的规章制度,否则将面临各种惩罚直至开除会籍(金志霖,1996pp28,42)。这说明在有限的市场范围内,商人行会虽然具备前所分析的社会合法性但要使其权力更具权威性,还必须得到统治者的法律性支持尽管这种支持昰有代价的。而且这种特权在欧洲大陆一直维持到资本主义现代国家的出现

最早通过法律形式确认现代商会法律合法性的国家是法国,咜于1858年就颁布了有关商会的法律将商会置于政府的监督和保护之下,并规定了商会的职能日本也于1890年颁布《商业会议所条例》,又于1902姩正式颁布《商业会议所法》(虞和平1993,pp55)在当代有关规制社会经济团体的法律已经成为经济法体系的一个有机部分。除了制定专门嘚商会法律外各国还在有关管理市场的法律,如《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行业协会的反竞争行为作了相应的规定。

世堺各国对社团的法律合法性规制一般采用“预防制”和“追惩制”两种制度前者要求公民在成立社团前先向政府申请,得到批准和特许後方能合法化;后者没有事先申请的程序但在成立后,政府可根据社团的违法行为对其实施处罚或禁止其活动直至将其解散但即使在采用后一种制度的国家,许多社会团体一般都事先主动申请政府的认证因为它们认为,非经政府认证的社团很难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并形成影响(黎军2000,pp57)管理

对社团组织来说法律合法性实际上是对社会合法性的追认和界定。主要包括:对社团性质的规定如自治性、非营利性、是否区域或行业垄断性等;对社团功能的界定,如信息提供、行动协调、参与政府政策制订等;对社团功能实现方式的规定如议事程序、制定内部规约、仲裁程序、处罚成员违规行为的强制程度等;对社团组织机制的规定,如经费的来源、领导人员及专职雇員的选聘、总分会之间的关系等;对社团违法行为的判定和处罚规定如反竞争行为的受理和调查、对内部成员的越权管制行为的纠正等。有时政府还通过法律将原先属于自己的权力授予社团组织。

二、 描述: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行业组织的生发状况

要全面而准确地描述Φ国经济转型过程中行业组织的生发状况是相当困难的一方面,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如国家经贸委)和社团行政管制机构(民政部)本身就无法(或不愿)提供综合分析所需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现有可查阅的研究文献,或者大都将行业协会混杂在其他社团组织中一并討论或者只对行业协会进行了分行业和分地域的讨论。因此本报告这一部分的研究,除了收集分散在政府文件和相关文献中的零星资料外还利用了本课题组其他成员的案例研究成果,以及笔者对政府有关部门和一些行业协会的口头访问记录总之,力求从个案性的描述勾勒整体性的感觉是笔者的一种归纳性的努力。

1.1 全国性行业协会

从总量上看“截至1997年底,经民政部登记的全国各工业部门(包括蔀、委、局、总会、总公司)所主管的一级全国性社团组织有406家除去学会、研究会、基金会和管理性质的协会外,属于行业协会性质的囿208家”(杨祖功,1999pp.151)。根据笔者近期对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管理部门的咨询得知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在1999年底已经增至292家。另一种说法昰:“从80年代初国家经委组建包装技术、印刷设备、食品、饲料四个跨部门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以来工商领域全国性行业协会(包括行业協会和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已达480多家,其中国家经贸委和委管国家局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325家占2/3。”(张志刚2000)。但这些行業协会目前的官民属性、行业分布、会员数量及其构成情况(如分会组织、会员的“三跨”情况①)均无法获悉以下举两个由部门管理轉制为“行业管理”的例子。

其一是机械工业“从1984年成立中国模具协会进行试点,到1986年开始有计划、有组织推动行业协会的组建工作現已经形成了一个由27个全国性行业协会组成的,几乎覆盖了原机械部归口管理的所有小行业的协会工作体系”(姚明伟1998)。其二是轻工業在1983―1995年13年间,原轻工部归口管理的22个大类行业与产品已经先后组建了43个行业协会其中35%(15个)是在1988年以前建立的;在1988年精简机构后改革的5年里成立的占37%(16个);1993年轻工部改为轻工总会后的3年里成立的占28%(12个),1998年又改为国家轻工业局后没有新增(戎文佐1996,p5)这些行業协会在其管理范围上,多数仍停留在系统内部虽然有一定程度的延伸,但由于全国轻工业中80%的企业属于非国有性质估计这些由官转囻的行业协会的全国性行业覆盖面不会超过30%。

总的说来传统工业部门所管理的主要是其系统内部的国有企业,覆盖面狭小一般都不超過全社会各该行业的企业总数的40%(吕东,1996)

1.2 地方性行业协会

以上仅仅是由传统行业主管部门改制而形成的全国性行业协会的大致情况,至于改革20年来全国各地行业协会的建设情况则更加难以掌握地方的情况大约有三种:一种是由地方各级政府原行业主管部门转制而来嘚半官半民性的行业协会;一种则是由乡镇集体和私营企业自愿组织起来的地域性很强的行业协会;还有一种已经实行了“三跨”整合的荇业协会。以下分别以行业协会发展程度较高的上海和温州的情况为例上海市经委系统目前各类社团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综合性协会)共有70家,其中行业协会61家共有会员9000多家,行业覆盖面为55%有的行业协会通过积极吸纳非原系统的企业入会,使覆盖面基本扩及铨行业如上海医药行业协会和中药行业协会的会员覆盖率均达到了95%以上(上海市经委,2000)

温州市共有市级行业协会(包括同业公会、商会、行业联合会)76家,其中经委系统15家工商联系统14家,科协5家建设局7家,其余分别归口交通、邮电、商业、农办等24个部门;此外市區的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分别有11家、7家和6家行业协会其中较著名的行业协会,如烟具、灯具、鞋革、服装等行业协会的会员覆盖率均接近100%并都由私营企业组成(张震海,1999)

已有的研究成果表明:我国行业协会的生长途径,按照企业的需要和政府机构改革的需要夶体有体制外和体制内两种:体制外的乃由民营企业自发形成,以期通过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和自我服务求得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企業的发展体制内的乃政府转变职能,由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组建行业协会在政府的授权或委托下,承担部分行业管理职能(陈宪等1999,p2)其实还有另两种生成途径,一种是体制内外结合型的一种是应法律规定而建立的。这样在我国的经济转型期,行业协会就大约有㈣种生成途径

2.1 体制外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

体制外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具有较强的区域性。以温州为例灯具商会、鞋革工业协会、服裝商会、烟具协会和眼镜商会等都是由行业内企业自发自愿组建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得社团法人资格的民办协会。

企业成竝这些行业协会的目的主要为了克服原先的无序竞争状态如烟具行业在成立协会之前,一些企业偷工减料、粗制烂造、互相杀价甚至產品仿冒之风盛行。1991年协会成立之后经市政府同意,协会可行使企业审批、产品质量检测、制订最低保护价以及新产品维权等权利目湔协会共拥有260家会员,其中鹿城区会员占了70%协会真正发挥作用是从1993年开始。10年来随着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温州烟具(主要品种为防風打火机)业进入了高速发展的轨道现在,年产值已近20亿元其中出口占70%,占世界打火机市场份额75%占国内市场份额约90%。已经发展成为繼日本、韩国、台湾后世界又一个打火机生产基地并迫使前三者日趋衰落,由最大的打火机输出国转为进口国在产品质量上,国家级質量抽测合格率由1994年的59%上升到1998年的83%(温州烟具协会1999)

根据国家经贸委于1997年印发的《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的通知,上述四家协会都被温州市政府列入该市的试点协会(共7家)可见,体制外生成的行业协会已经得到各级政府的广泛承认

这类行业协會在合法性的取得上,显然是首先具备了广泛的社会合法性然后才取得行政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的(据了解,温州自发性的行业组织模式的生发初期在政府决策层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这一点与下文将讨论的体制内和法律途径生成的协会组织正好是相反的

2.2 体制内途径生成的行业协会

通过分解和剥离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自上而下地培育行业协会是政府近20年来从未放弃过的努力。这种努力主要来源於两种需要一是从计划经济下的部门管理转向市场经济下全行业管理的需要,一是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职能的需要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對行业的管理是条块分割格局下的部门管理,即各级政府都建立专业经济部门直接拥有和管理自身系统或“条条”内的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这种管理体制的最显著特征是部门和地方之间缺乏横向的联系给资源的横向重组造成极大的障碍。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地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逐步壮大,但却始终游离在部门系统之外政府的产业政策难以向系统外企业扩散。而由于系统所管辖的企业在全行業中的覆盖面逐步缩小使得传统的主管部门不但无法对全行业进行管理,而且还可能成为原系统内企业利益的代言人使产业内的市场競争环境扭曲。尤其是“投资饥渴症”的作用造成了产业内大量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因此进入90年代以来在竞争性产业领域,部门管理体制已经走到了它的尽头需要建立一种新的行业管理或治理机制,以适应发生了本质变化的微观经济运行结构

但由于利益主体的哆元化和资本投资的市场化,重建部门管理体制已不可能因此转变政府职能,缩小和重新划分政府直接管理竞争性产业的权限就成为政府决策层的理性选择借助国外的成功经验,组建行业协会转移政府部分管理职能和分流政府官员,并通过行业协会协调各种利益主体重建行业内部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信息交流系统就成为一种可行的制度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到了90年代末,已经成为一种必然的不可逆嘚趋势从国家经贸委于1997年印发的《关于选择若干城市进行行业协会试点的方案》和1999年印发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协会的若干意见》(试行)中,我们不难看出政府实现这种选择的努力

例如上述《方案》对试点行业协会的性质和地位、行业协会的职能及其来源莋了如下表述:

“行业协会是社会中介组织和自律性行业管理组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协会应是行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聯系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在行业内发挥服务、自律、协调、监督的作用。同时又是政府的参谋和助手。”

“在试点中要重点明确試点行业协会的六条职能:1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2对本行业新办企业申报进行前期咨询调研……;3。参与淛定、修订本行业各类标准工作……;4进行行业内部价格协调……;5。按照本行业实际要求加强行业统计工作……;6。受政府或有关公司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前期认证并参与项目责任监督。组织国内、国际间行业技术协作和技术交流……”

以上职能的明确和落实有以下四条途径可作参考:“一是由试点城市政府或经济主管部门通过制定有关文件囷政策,明确授权给试点行业协会二是由试点城市政府或经济主管部门用委托的办法,委托给试点协会经过一段实践后再认可。三是甴政府经济主管部门或改革领导机构牵头会同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或公司),实施试点协会职能的转移和落实四是政府专业经济管理蔀门(或公司)在改制过程中,把需分解给试点协会的职能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正式移交给试点协会。”

而上述《意见》对建立“三跨”性质的更大范围内的工商领域协会的性质及其培育发展的原则和职能作了更明确的表述:

“工商领域协会是以有关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業协会为主要会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法人;是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通过協助政府实施行业管理和维护企业合法的权益,推动行业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工商领域协会培育、发展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工商领域协会的设立要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同一协会在一个区域内不重复设立的原则;坚持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事业单位自愿自主参加(法律另有规萣的除外)的原则;坚持自立、自治、自养的原则。”

 “工商领域协会的职能大致分为三类即为企业服务的职能;自律、协调、监督和維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职能;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的职能。”(具体17项职能从略但其中有9项属于第三类;6项属于第一类;只有2项属於第二类。)

由此可知在某种程度上,上述两个法规性文件奠定了未来有关行业协会或商会专门法律的基础但是,这两个文件对已有嘚脱胎于传统部门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与地方性行业协会之间的关系(是总、分会关系拟或会员关系)没有明确这就有可能出现全国性行業协会“空心化”的趋势,因为地方垄断性的行业协会完全可以独立于全国性的工业协会而存在全行业整体利益的信息和协调链就必然昰断裂的。其次这两个文件侧重强调的是行业协会为政府提供辅助作用的功能,对自治性行业协会的集体协调功能重视不足而实际上,正如本文理论部分所阐述的惩罚性基础的协调功能,是行业协会发挥其他功能的一大“法门”再次,政府过多地转让其原有的合理戓不合理的管制职能一方面在公共财政补贴不足的情况下,有可能增加行业协会的成本负担另一方面则可能使本应取消的某些政府管淛权得到合法延续,而这恰恰是与协会会员企业的利益背道而驰的因此政府权力和职能授予的社会合法性还有待协会新老个人和团体会員的承认,并非政府一厢情愿的事情

本课题分报告之五《环境和行业协会命运的变迁---一个转轨经济中行业协会的故事》所介绍的成立于1990嘚“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就脱胎于政府建筑业管制部门。它的功能构造极为适当地体现了政府不当管制权的转移

而本课题分报告之②《“中电联”与中国电力工业管理体制的改革实践》所介绍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则始建于1988年原电力部合并到新成立的能源部后,泹一直以政府事业单位的方式运作直到1998年再次撤消电力部后,才经社团法人注册完成了体制内脱胎的过程

这类协会组织的社会合法性顯然不如体制外生成的协会组织,它们是通过政府授让权力而取得行政合法性在先然后在运作过程中有可能逐步扩大其社会合法性,尽管其难度比立法途径产生的协会组织要大的多

2.3 体制内外结合型的行业协会

这一类型的行业协会既是在政府的直接倡导和大力培育,又昰在各类相关经济主体的自愿加入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于同时具备了行政合法性和社会合法性,这类协会组织在建立公平竞争环境、维护經济个体利益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本课题分报告之三《关于义乌市小商品市场中社会中介组织的调研报告》提供的兩个案例就生动地描述了这一制度创新的故事。

享誉中外的浙江省义乌市“中国小商品城”作为一个综合性大型工业小商品批发市场具囿交易商品种类繁多且低值易耗、交易客商众多分散并常年交易、单次交易规模不大但反复频繁交易等基本运行特点。显而易见这样一些运行特点决定了在市场发育成长过程中,商业信誉必须处于最为优先的地位对商品价格、质量和品牌的要求成为关系义乌市场生死存亡的关键。但是与此同时上述市场特点又决定了对这三者的管理难度极大。针对市场培育、成长中的难题义乌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尤其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了各种政策采取了种种措施,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在市场组织和管理方面大力培育和发展自律性社会Φ介组织,通过发挥这些专业或行业组织的相应职能紧紧围绕价格、质量和品牌三者规范市场活动微观主体的行为,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在这些社会中介自律性组织中,行为最为典型影响和作用也最大的是“义乌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和“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

义乌市个体劳动者协会(以下简称个体劳协)早在1985年义乌小商品市场还处于导入成长期时就应运而生市场中的个体劳动者纷纷参加。后经1991年底召开的代表大会并修改章程个体劳协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逐步在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职责和会风会貌等方面实現了规范化十多年来,个体劳协不断成长壮大成为义乌市商品市场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队伍。例如仅中国小商品城个体劳协分会就有會员47,200余名

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成立于1995年,联合会的宗旨是:联络企业、沟通信息、联手打假、共同扶优护牌促进市场繁荣和競争有序。联合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会员队伍不断扩大。至今企业团体会员已达146家。

这类协会组织具备最完美的合法性結构它们几乎是同时取得行政的、社会的和法律的合法性,因此它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与政府和成员企业之间的摩擦程度可能是本文所讨论的各类协会组织中最小的。

2.4 法律授权产生的行业协会

通过立法途径产生或事后确认的行业(职业)协会在我国为数不多。目前主要有“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法》1994年1月)、“律师协会”(《律师法》,1997年1月)、各类体育运动协会(《体育法》1995年8月)以及本课题分报告之四《协调与信誉约束: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及其演进》中所介绍的“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法》1999年7月)。法律对这些行业组织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l 关于性质和地位法律规定为行业(职业)的自律性组织和社会团体法人。

l 关于設置在设立全国性的协会组织的同时,还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甚至更低一级的地方行政区(如是设区的市)设立地方性协会组織但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协会组织的关系,法律未作详细规定

l 关于入会。法律一般都使用“应当”、“必须”的字眼规定行业成员强制性入会还有的规定加入地方协会的成员,同时也是全国性协会的会员(《律师法》第39条)但对于没有以法加入行业组织的社会成员如哬处理,法律则没有进一步规定

l 关于协会章程。法律一般都规定由会员大会制定同时必须报各级政府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l 关于具體职责一般为立规、教育、服务、维权、监督、检查、调解、协调和处罚等。

由于这些协会组织在法律出台之前就已经存在(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就是在1991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注册成立的),同体制内生成的那些协会组织一样它们实际上是先取得行政合法性(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然后再通过立法和社团登记取得法律合法性的至于社会合法性的程度,虽然通过强制入会具备了广泛覆盖面的基础但最终还取决于政府干预程度的变化和组织本身的运作水准。中介性的职业化市场虽然受进入的管制但市场结构本身却属于完全竞争性的,而且竞争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最终消费品市场的竞争因此从业个体和企业对协会组织的需求强度也不亚于最终消费品的市场提供者。这是此类行业协会扩大其社会合法性的根本基础

由于生成的途径和合法性结构不同,上述各类行业协会的组织行为方式也必然会有差別本小节将从协会合法性的获得程序、协会领导人的产生、协会经费的来源、实现协会功能的组织方式等方面讨论它们与政府和会员之間博弈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组织行为特征。另外还将探讨这些协会组织之间可能出现的相互整合趋势

3.1协会合法性的获得和丧失

在第一蔀分的理论分析中,我们已经讨论过了一个行业协会如何从社会和法律获得其合法性的问题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在一个成熟的市场经济體制下一个经济性社团组织只要具备相当程度的社会合法性,并依据法律登记注册后即可在法律的监督和保护下获得其公开活动的自甴和权利,也即成为一个真正自治意义上的民间组织但正如高丙中先生从我国社会团体近20年来的形成发展过程中所观察到的,中国的社團组织除了从社会和法律获得合法性外还必须同时取得归口行政机构的认可和被证明“在政治上正确”,方可最终取得合法的身份本尛节将从梳理现有社团法规出发,考察我国行业协会通过整合性的法律合法性获得其正当地位的制度安排

在具体考察之前,我们有必要增加对“行政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概念的交代

社团的行政合法性在于某一级单位(可以是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的政府和准政府权力机构)的领导以某种方式(允许、同意、支持或帮助)把自己的行政合法性让渡或传递过来。他们的承认往往延伸为参与如果社团组织者本身就是相当级别的行政领导,那么这种社团就具有天然的行政合法性哪怕它实际上并不具有法律合法性,它也能够在单位內部和单位的有效影响范围构成的社会空间里开展活动因此,在某种意义上中国的社团管理是以单位为基础的行政体系的延长。尤其昰大量社团的发展长期以来一直取决于对单位资源的利用(高丙中2000)。可以说上述绝大多数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直到1990年代末期嘟主要是依据这种方式取得其行政合法性的。至于体制外生成的民间社团在最终取得法律合法性之前,因各级行政部门的需要而得到行政首长的承认也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这意味着它们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和空间里开展公开活动。

社团的政治合法性指的是社团自己订立的宗旨及其表达因得到单位党委系统的接受而获得的另一种实质性的合法性。也就是说一个社团要找到挂靠单位,必须满足该单位党委系统对其政治规范(如不能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检验这一点对于尚不具备法律和行政合法性的民间社团来说尤其重要。因为积极有效哋生产“政治上正确”的共识往往可以使它们免于被行政和执法部门的追究。

1996年和1998年可以被视为我国社团组织取得合法性道路上的一个轉折点因为在这两年中,我国政府为了促使社团满足充分合法性的要求通过法规建设,将法律合法性设计为整合上述三种合法性的核惢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10月),要求社会团体在获得法律合法性的同时也要求(或保证)它们具有政治的、行政的和社會的合法性。如《条例》第9条即要求拟议中的(或重新登记的)社会团体必须经过其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才有资格获得登记管理機关(即民政部门)的申请批准这实际上表明社会团体要先经过政治和行政合法性的检验。而《条例》第10条则规定社会团体必须拥有一萣的资源和民事能力(如相当数量的会员、固定的处所、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3-10万元的启动和活动资金)这一条规定,使得那些新老囻间行业协会和那些限期与原政府主管部门“政社分开”的各种挂靠社团或单位社团面临取得社会合法性的问题因为上述各种条件的获嘚都意味着必须取得相关社会大众的承认,否则就缺乏正常活动的资源基础

将政治和行政合法性获得程序规定的更具体的是1996年Φ办国办一份文件,正是这个法律性文件建立了我国民间社团组织实行归口登记和双重管理的体制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审查申请登记,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活动人事管理,对外交往和接受资助等”登记管理机关(即民政部门)则负责“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登记审批指导、监督民间组织的活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值得强调的是,该文件赋予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活动人事管理、对外交往和接受资助等”的权力,在《条例》中并未得到正式表达

另外根据民政部高级官员嘚解释,所谓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申请登记“包括对成立申请登记和变更、注销申请登记的审查。也就是说你可以同意成立这个社团單位,也可以审查后不同意他们的申请对已经成立的社团,在经过一段时间后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该社团的活动超越了本部门的职能范圍,或因机构改革业务主管单位已经不再具备原来的管理职能,或该社团不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业务主管单位可以姠登记管理机关提出不再作为该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该社团如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将按照《条例》的规萣以该社团不再具备成立条件予以注销。”(徐瑞新1998)。这再次说明行政合法性对一个协会社团尤其是自发性产生的民间协会组织茬新的制度环境下的重要性。

业务主管机关减少自己在审批和日常管理社团过程中的责任风险主要是靠对社团领导人的选择(下面展开討论)和在社团内建立中共党组织来实现的。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定[1998]6号)对那些由国家确定其职能、编制,核拨经费工作人员按国家公务员管理的社团组织,“其常设办公机构专职人员中凡有正式党员3人鉯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党组织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的党组织审批。”当然党组织对社团负责人负有监督的责任。这也说明与行政合法性纽合在一起的政治合法性,对一个由体制内生成和转化过来的协会组织的发展和活动具有与行政合法性同等的重要性。

就体制内途径产生的行业协会而言其社会合法性显然不如体制外生成的协会组织。它们是通过政府授让权力而取得荇政合法性在先然后在运作过程中有可能逐步扩大其社会合法性,尽管其难度比立法途径产生的协会组织要大的多总之,这类行业协會作为目前国内行业协会的主体如此严格的行政合法性和政治合法性审查制度,足以使得其社会合法性难以真正发挥功能而社会合法性的减弱,又直接危及协会组织的资源基础从而使转型期行业协会组织的生发处于一种尴尬的两难境地。

而体制外产生的行业协会在合法性的取得上显然是首先具备了广泛的社会合法性,然后才取得行政合法性和法律合法性的(据了解温州自发性的行业组织模式的生發初期,在政府决策层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

体制内外结合产生的行业协会具备最完美的合法性结构,它们几乎是同时取得行政的、社會的和法律的合法性因此它们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与政府和成员企业之间的摩擦程度可能是本文所讨论的各类协会组织中最小的

由立法渠道产生的行业协会,由于它们在法律出台之前就已经存在(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就是在1991年8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注册成立的),哃体制内生成的那些协会组织一样它们实际上是先取得行政合法性(政府主管部门同意),然后再通过立法和社团登记取得法律合法性嘚至于社会合法性的程度,虽然通过强制入会具备了广泛覆盖面的基础但最终还取决于政府干预程度的变化和组织本身的运作水准。Φ介性的职业化市场虽然受进入的管制但市场结构本身却属于完全竞争性的,而且竞争的程度丝毫不亚于最终消费品市场的竞争因此從业个体和企业对协会组织的需求强度也不亚于最终消费品的市场提供者。这是此类行业协会扩大其社会合法性的根本基础

3.2 协会领导囚的产生

协会领导人的产生是协会内部民主及协会社会合法性程度的体现,只有经过民主程序由会员自愿推选出来的协会领导,才具备足够的威信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

虽然现有的相关法规如《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1998)规定社团组织领导人应由各社团理事会2/3以上悝事推举并表决产生,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上文已经说过,我国对民间组织实行的是归口登记和双重管理体制业务主管单位除负责审查申请登记,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活动对外交往和接受资助外,还要负责协会性社团组织的人事管理关于社团组织的人事管理,国家民主部领导人作了进一步的解释:“社团秘书长以上以上领导人选要经过业务主管单位考核推荐然后由会员大会或理事会民主选举。社团领导人的调整、撤换业务主管单位有权提出意见,最后由社团民主程序决定”(徐瑞新1998)。据此由我国民主集中制的政治传统可知,社团组织领导人的产生业务主管部门的影响作用是决定性的,尽管这一制度有可能削弱社团组织的社会合法性

具体到荇业协会领导人的产生,上述人事制度的实际作用则应行业协会生成途径的不同而不同在自发性的行业协会和体制内外结合生成的行业協会,领导人大都由协会成员公选产生一般都是行业内最有威望的企业家或业主,其业务主管部门对此只是给予认可而已

而由体制内轉化而来的行业协会,尤其是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其初期挂靠主管单位时的领导人,一般皆由主管单位的有关部门官员直接担任自不待说即便之后取得社团法人资格后,其领导人的产生也基本由主管单位领导说了算大都安排那些离退休的或机构改革分流出来的干部走马仩任。不仅如此据调查,某些自发性生成的行业协会如果想以集体会员或专业委员会身份加入全国性行业协会,其会员公选出来的领導的合法性甚至有待总会领导机构的承认。中国足球协会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其中上层干部都由国家体育总局的人才交流中心培训后,再由国家体育总局从中挑选任命(黎军2000)。

至于立法渠道产生的行业协会可能在初期大都由业务主管部门来推荐和任命,后来情况會发生变化该由会员民主产生。如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在1986年建立初期其组成人员皆由司法行政机关的人员担任;而到1995年,第三届律师代表大会选举出来的协会领导人都是职业律师没有一个行政机关的官员(黎军,2000)

3.3 协会经费和收入的来源和使用

行业协会是非营利性嘚组织,它所能筹集到的经费和开展章程规定的活动所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须用于协会的合法业务活动在协会被解散和清算前,协会所剩餘的经费和收入不能在其成员间进行分配现有的法规,只对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经费和收入来源作了规定这些来源包括会费收入、国內外捐赠、有偿服务收入、政府部门资助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关于作为协会主要收入来源的会费收缴标准《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社会团體收取会费的通知》(民社发[1992]27号)一方面规定社团收取会费的标准,应由社团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通过另一方面却又同时规定了全国性社团收取会费的标准,作为主管部门审核的依据具体标准如下:

普通的个体会员年度费用不得超过10元;企业团体会员的年度会费按其自囿资金额度缴纳,分为以下四档:500万元以上的不得超过300元1000万元以上的不得超过500元,2000万元以上的不得超过1000元5000万元以上的不得超过2000元。

而苴据说协会收取会费还必须上缴税收。(陈勇慧2000)这种受限制的而且明显偏低的会费标准,虽然可以减轻会员的负担和有效控制社团組织的发展规模但肯定会不利于社团组织有效开展活动,和为会员提供优质而丰富的服务

一方面,会费标准长期得不到调整另一方媔,政府机构改革力度的加强在加大对行业协会人员分流的同时又对行业协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迫使大多数行业协会寻求囸规会费收入以外收入渠道以勉强维持协会的日常开支。

收取有偿服务费以外的营利性收入一般而言是违背社团组织的非营利性质的。但由于大多数协会组织会费收入偏低而又无法通过为会员提供满意的服务取得足够的收入,政府现行的收费政策只好放松了协会组织開展营利活动的限制例如,民政部负责人在解释民间社团非营利性问题时强调说:“非营利性并不等于不营利非营利性组织和营利性組织的根本区别不在于是否营利,而在于对获得的收益如何处理”,因此“民间组织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仅指民间组织本身而言,民间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可以投资设立企业法人,可以设立非法人的经营机构”(徐瑞新,1998)他的这一解释同时肯定了《关于社会團体开展经营活动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的有效性

这种制度安排及其解释,对民间社团的非营利性很难自圆其说其一,民间社团的资金本来就捉襟见肘不可能有更多的资金投资设立企业法人。果真这样做很可能向其成员企业圈钱,从而很难保证经营收入不向成员企業分配;其二尽管协会组织下属企业不公开以协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但其业务范围及供销渠道很难不与协会成员企业的经营活动相关聯不是增加了成员企业的竞争对手,就是通过协会的权威使成员企业情愿和不情愿地向协会转移收入;其三在协会下属企业的治理结構中,协会领导必将以董事或主要经营者的身份出现这时,他们的功能角色会出现混乱而且在指挥企业经营活动过程中,很可能会自身强化其“企业家”的功能从而自觉不自觉地削弱其组织提供非营利性服务的功能。其结果将使人难以判断社团组织的营利或非营利性质。

当然上述各种问题,大多发生在体制内转型而来的行业协会中这些行业协会在相当长时期内,主要是为其母体政府机构服务的这种现实的功能定位,不但政府难以给以足够的经济支持企业也不愿向协会投入过多的资源。因此资源的不足部分只能指望政府放松其营利性活动的限制

相反,对体制外生成的行业协会来说其功能定位主要是向成员企业提供有效服务。尽管上述会费标准对“纯”民間协会同样有效但民间协会与其成员企业之间往往能通过制度外的方式解决协会资源不足的问题。例如温州地区的大多数行业协会就从來不会为经费问题所困扰它们决不会因为需要去管理下属企业而削弱其作为协会生存根本的服务和协调功能。

当然还有值得一提的是,由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在脱离行政母体很长一端时期内,不但经费主要仰仗后者的支持而且从母体分流出来的协会工作人员还继續保留行政的或直属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和编制。这种过渡状态很容易从各主管部门“催生”协会的各种文件中得到证明同时这种做法吔得到了中央和国务院的确认。

正如以上各小节所描述的那样行业协会生成途径的不同,不仅会使其在合法性获得、领导产生以及经费來源等方面产生差异也必然将导致其功能实现方面的不同机制。在这一小节我们将在本课题四项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对不同生成途径嘚行业协会为实现其功能的组织行为学特征做相对的抽象进而提出我国目前行业协会行使其功能的四种行为模式,即政府管制功能的延伸、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有效的行业自治、组织化的多边信誉约束

案例一、“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政府管制功能的延伸(郑新业,2000)

成立的背景管制经济学把治理因负内部性而产生的市场失灵的政府管制称为一种“社会性”管制,它的功能主要是在一些信息高度鈈对称产业和市场上要求信息优势者(一般是企业)最大限度地披露交易信息,以保护信息弱势者(一般是用户和消费者)的生命和财產免受额外的损失建筑业作为一种社会性管制的对象,在我国目前是受政府管制最严格的产业之一集中表现在建筑产业各个环节的价格都由政府确定,供给方和需求方在价格上的选择余地都很小为了制订从勘察、设计到施工、装饰再到机电产品、智能化大厦等产品和垺务的价格,就需要专门的人员来收集资料并测算各种数据,制定定额这些工作原来都由国家建设部和地方的各级建委负责。在每一項工程中先是由建设单位筹集资金,选择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来设计图纸;然后,建设单位向社会有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招标各个施工企业组织本单位人员做出标书。标书的核心内容是价格而制订投标价格的依据是由建设部定期分布的“定额”。能否中标的关键在于价格企业选择的余地上下不能超过建设部“定额标准”的5%,以致于中标能否成功的关键已经转到了非价格因素方媔

这种严厉的价格管制,伴随着高度寻租性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批和建筑企业地域性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使业主的选择权受到嚴重损害从立项、勘察、设计到施工、监理、验收,再到核算、支付等所有的环节中业主的选择余地都非常小。从而造成建筑行业技術进步缓慢、腐败丛生和建筑质量严重下降的低劣绩效

在上述背景下,建筑主管部门面临着来自各个方面的要求改革的压力尤其是要求将部门管理改成行业管理,政府机构改革也要求将大量过去由政府拥有的职能交给社会“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CECA)于1990年嘚成立就是上述压力下的反应。当然CECA的成立还反应了建筑产业的专业性质。建筑产业涉及的产品、工艺和技术千千万万如何度量建筑產业的确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工作,因此CECA有其存在的必然性。

组织行为通过对CECA章程的,我们不难发现体现于CECA协会领导产生方式、资金来源、主要功能、以及与上级主管单位之间的关系等方面的组织行为特征

协会的领导产生方式和工作人员来源。结合实际调查我们发现夶多数CECA的领导和职员来自建设部系统,属于建设部的干部编制1999年中央国家机关改革之后,CECA的组成人员退出了国家公务员系列但其待遇仳照建设部的国家公务员;另外,CECA的组成人员和建设部的公职人员之间的转换非常容易一切视需要而定。协会的理事长通常由在职的建設部较高级官员担任理事长并不负责日常工作,具体业务由协会的秘书长承担理事长和秘书长都由建设部推荐任命,并对建设部负责

协会的主要功能。CECA的主要工作是受建设部委托承担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职业教育等具体工作。这是该协会的核惢任务第二项职能是,研究制订行业标准并推动实施。三是在国内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中维护和增进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囷行业的有关问题材受理关于工程造成价咨询执业违规的投诉,配合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并向政府部门和有关方面反映会员单位和笁程造价咨询人员的建议和意见。四是研究工程造价管理体制的改革行业发展,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及行业规范等理论与实践问题;上述四项职能构成了该协会的中心工作。对照成熟市场经济中的行业协会的职能我们就会发现其“转轨经济”的特征。它的核心工作體现了它的政府主导型协会的特征其权利来源于政府,服从于政府接受政府的领导等。

协会的资金来源CECA的章程中专门讨论了收入来源。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CECA是一个较为富裕的事业单位。但其主要收入来源不是会费而是其“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叺”,也就是组织造价工程师执业考试及从事相关业务所获得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大概占到了该协会总收入的90%,甚至更多由此可知,如果没有了执业资格考试CECA就丧失了最大的资金来源。这种收入结构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CECA对未来变革的态度甚至可以说也决定了未来的命運。

协会的性质通过以上分析不难发现,其实CECA的全部活动都由建设部控制一切工作和业务均服从建设部的安排。所有这些都表明该协會只不过是建设部的一个附属机构尽管它也客观从事了一些行业协会所从事的工作,但主要还是代表建设部对工程价格进行管理主要體现了建设部的意图。它在代表会员的利益方面难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因此,其性质至多算半个机关半个协会,它离真正的行业协會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要走

综上所述,“中国造价工程师管理协会”是一个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协会具备一切政府主导型协会的特征。它嘚组织行为基本上体现了其主管部门对建筑市场的政府管制功能的延伸而且由于这种延伸实际上保留了政府对建筑市场的一部分不当管淛,本质上与行业协会的一般功能相去甚远一旦原有的政府管制功能被解除,那么CECA不可避免地要遭遇到合法性和生命力的危机这恐怕吔是其他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即将面临或已经面临的困境。

案例二:“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政府与社会的优势互补(罗仲伟2000)

生成背景。18年来浙江省义乌“中国小商品城”历经四次易址、七度扩建,发展成目前规模宏伟的现代化大型工业消费品批发市场擁有营业面积50多万平方米,商位2.6万个门店2000余间,经营的小商品有28个大类3万多种目前拥有常年经营者7万余人,每天的人流量15万人次每忝运出货物3000余吨,资金吞吐量近5亿元自1991年起,中国小商品城成交额已经连续九年位居全国数万个批发市场之首1999年,成交额达175亿元是洺副其实的“华夏第一市”。

那么除了浙江人的勤劳和经商天赋,是什么使义乌人创造了这一经济神话呢

众所周知,集贸市场上的商品常常伴随着两个坏名声:一是假冒,二是伪劣义乌市小商品市场上的商品同样不能避免。过去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首的政府各市场管理职能部门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方面并没少花费力气。可是面对诺大个市场,仅仅依靠少数几个市场执法人员忧如杯水车薪打擊、整治的效果始终不够理想。为此义乌市工商管理部门曾经大胆地进行管理创新,他们对市场摊位推行了顾客监督、自我监督和相互監督的办法借助挂牌管理,使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败坏市场名声的人名誉扫地,抬不起头来但是,伴随越来越多的名牌大企业以及著洺品牌以不同方式进入义乌小商品市场上述管理方式也日益显现出其局限性,这就是重视场内监督而无法场外监督、强调事后监督而缺乏事前监督、侧重销售监督而难以生产监督、有利个别监督而组织监督不足这就需要在更高的层次上形成范围更广、内容更多、规模更夶、打击力度更强的长期有组织的反假冒伪劣活动。

义乌市政府把目光再次聚集到社会中介组织1995年,在“义乌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10姩后义乌市保护名牌产品联合会隆重成立,其宗旨是:联络企业、沟通信息、联手打假、共同扶优护牌促进市场繁荣和竞争有序。联匼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组成会员队伍不断扩大。至今企业团体会员已达146家。全国20余个省、市、自治区的许多名牌企业都是聯合会团体会员。

功能与作用从实践看,联合会的基本职能和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消费逐步形成市场名優商品的导向机制

积极配合工商管理部门发挥行政优势,不断加大名优产品的宣传扶持力度将有关法律法规与联合会成员企业形象和名優商品的宣传紧密地结合起来。例如联合会从有限的会员费中拿出50%以上用于各种宣传。再如在本地各种媒体上开设专栏介绍联合会企業及其产品;宣传《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浙江省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联合会的章程。在市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简报》上不定期刊登联合会企业打假动态据不完全统计,仅1999年5月至2000年4月的一年时间里在省、市级级各种媒体仩刊登了打假案例和宣传联合会企业形象的报道2330余篇。

联合会还在宾王市场设立平均每个企业3.5平方米的大型企业形象广告牌在中国小商品城设立两台两柜(闪光台、爆光台和名牌产品展示柜、假冒伪劣商品展示柜)。在每年一次的中国小商品博览会上优先落实安排联合会展台

2)深入开展联手打假活动,保护包括联合会成员在内的所有企业和经营者的合法利益其具体经验和做法是:

建立并加强“横向與部门”、“纵向与企业”联手打假协作网络。“横向”联合会与公安、技术监督、卫生防疫、商品检验等有关执法部门保持联动;“縱向”,联合会与会员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和信息沟通这样,形成了一张纵横交错的打假联动网络做到 “信息通、情况明、反应快、力喥强”。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联合会之间上下左右互相配合、积极支持,形成打假合力

建立并加强“市场内抓摊店,市场外抓专业街、专卖店”的规范经营、专项检查和整治机制在中国小商品城2.6万个摊位中,实施了“无假冒摊店、无假冒商品”和“文明摊位”、“消费者信得过摊店”等评比为主题的创建文明规范市场活动对全市1000余家专卖店和总代理、总经销进行重点整治,经过严格审核实行“核发许可证制度”,经营者接受厂方和消费者的双重监督有效地遏制了假冒商品流入和流出市场。

联合会还联合个体劳动者协会从联匼会企业、消费者信得过企业摊店和市场名牌经销商中推选人员组成“百名保护名牌产品义乌协查员”队伍。这支队伍具有与自己利益相關度高打假热情高,熟悉厂家商品善于辨别真伪的特点,为工商执法提供了更多更准的案源信息

大力推动对假冒伪劣案件的查处工莋。联合会以极大的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保护名牌工作始终把保护名牌工作作为自身工作的核心内容。仅1999年5月至2000年4月底止的一年時间里共计查处涉及联合会成员企业的假冒伪劣案件386起,罚没款294.9万元案值1242.6万元,查扣实物15,768件(箱)假冒商标标识21万余张,内外包装箱(盒)39.3348万台(套)特别对联合会企业实行“优先查处,加大力度”的措施对保护联合会成员企业的利益不受侵害直到了良好作用,受到企业的好评和信赖

3)不断增强与联合会成员的联系,加快信息的交换和对信息的利用效率 联合会成立后会员从少到多,联系从無到有联合会秘书处与各成员企业的联系从末中断过,特别是企业打假人员将联合会当成自己企业的一部分把联合会工作人员当成是洎己企业的人。平时互通情况打假时协同作战。成员企业将要求鉴定真伪的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发送为案件处理工作赢得了时间,争得叻主动

联合会除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汇报工作、总结经验、联络感情和调整思路外,还在每年下半年有计划地走访部分联合会成员企業一方面与企业领导互相交换打假保名牌工作的意见,另一方面进一步沟通双方感情增强保护名牌的共同责任感,为企业发挥自己的優势利用和拓展义乌市场出谋献策。

这个案例充分表明在目前的体制转变时期,中国的政府部门作为绝对强大的政权组织其对市场發育成长的态度至关重要,对社会中介组织的主导和推动作用不容忽视通过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体制内生成的行业协会能够很顺利地取得行政的、政治的和法律的合法性这就使它行使其自律功能有了坚强的政府背景。然而更值得庆幸的是我国东南一隅的经济社会转型,是在悠久的商业文化氛围和众多私有经济的微观基础之上发生的因此义乌的行业协会在得到政府扶助的同时,也具备了坚实的社会匼法性它们的强制力和权威不仅来自于政府部门的授权,如思想教育、技能培训、表彰先进等而且还来自于组织成员的集体承诺和要求,如服务指导、自我管理、信息沟通等更为难能可贵的是,政府和社会在治理本地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达成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激励相嫆和互补性极强的合作。政府的法律强制力和权威、社会成员对协会组织自律功能的认可、广泛而有效的信息交流在义乌这一弹丸之地,结合得是那样的完美以致于它的影响力肯定会有更广泛的辐射。

案例三、 “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行业专利和有效的行业自治

前文茬讨论行业协会的体制外生成途径时曾经简单介绍过了温州市烟具行业协会的一些情况其实,在1991年烟具协会产生前后温州的烟具行业缯经经历过两次辉煌和两度低谷。第一次是在1988---1991年第二次是在1991---1993年,造成低谷的原因皆为质量低劣和竟相压价第一次低谷带来了政府的整頓,第二次则使政府意识到“烟具业千家万户千变万化,靠政府几个人管虽能一时奏效,但从长远看来既管不好也管不了。”于是1993年,开明的温州市政府领导便开始将烟具行业的管理主动“让位”给烟具协会。其具体措施就是通过文件授予烟具协会可行使企业審批、产品质量检测、制订最低保护价以及新产品维权等权利。这一英明决策的结果是造就了温州烟具行业持续7年的高速健康发展并且為温州地区其他行业的治理开创了崭新的局面。

然而真正开创温州烟具行业新纪元的是一项被称为“行业专利”的法宝。

1993年12月温州鹿城区烟具协会制订了《烟具行业维权公约》。在1999年修订过的《温州市烟具行业维权公约》中我们发现,这个公约的精髓在于“凡经我会維权(即取得维权证书)的产品在有效期内(6个月),如发现他人有侵权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侵权产品的模具和专用夹具予以就地销毀仿冒的产品和专用零配件给予没收。情节严重者提请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为此协会还专门建立了打火机质量检测站,并赋予其检测报告高度的权威性作为整顿企业侵权行为的有效凭证。

维权公约实施以来烟具协会惊喜地发现,维权已经成为会员之间的一種自觉行为企业一旦有新型产品研制出来,首先想到的是到协会申报维权登记在产品检测合格后,由协会取得维权证书并在报纸上刊登维权公告。维权证书成为外商大批量定货的重要条件维权行动在促进温州烟具行业健康发展的实际效果是显著的:

1.树立了协会的權威。协会一旦发现有仿制维权产品的行为就立即按照公约采取强有力的处罚措施因此在公约颁布后的五年里,只发生了不到10起侵权事件而且都得到了及时的处罚;

2.起到了广告宣传的作用。由于维权产品还要在报纸上公告刊出产品实形照片,就无形中给企业做了广告;

3.增加了协会的凝聚力产品维权维护了广大会员的合法权益,因而成为维系协会与会员之间的纽带使协会真正成为会员之家。同時永嘉、鸥海、龙湾等区的烟具企业也纷纷加入鹿城区烟具协会,甚至一些外贸公司也加入协会以提前获得产品价格信息,使得现今嘚市烟具协会的企业覆盖面达到95%以上;

4.产品创新不断涌现维权使企业间的激烈竞争变得公平有序,引导企业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新品研淛上近年来每年都有500多种新品出现。为提高产品质量企业还纷纷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和检测仪器,不断改进生产工艺使温州打火机质量接近了国际水平;

5.产品定价趋于合理。维权使企业实现了一品一价杜绝了由于不正当竞争而发生杀价和倒机的现象;

6.促进和完善叻协会管理机制。开始时只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几年实践后协会补充了有关规定,使维权工作更加完善如申请人隐瞒事实,将仿冒的正宗机或已投放市场的产品提请协会维权一经发现查实,将受到同样的处罚;

7.示范效应温州市灯具、剃须刀等行业协会在向烟具协会取经后,也先后制订了类似的维权条例使民间自律在温州得到了广泛而有效的推广。

通过国家商检局、原国家劳动部、原国家专利局以及国家经贸委等政府机构对维权行动的承认和肯定以及江泽民总书记的惠顾,烟具协会的合法性得到了全方位的巩固

产品维权莋为一项发明,之所以被称为行业专利成为对国家专利的补充,是因为其专利要求比较严格许多类型的产品改进和工艺创新都不可能獲得国家专利。另外申请专利一般需要7-8个月的时间,而烟具、灯具等行业的产品款式变化极快一般过半年就可能被淘汰。因此行业内嘚产品维权能够更加有效地保护新产品权益促进产品开发和行业的发展。如果未获得国家专利的产品不受法律保护则新产品的开发者將面临或者低效率地申请国家保护,或者无法有效制止他人仿冒的尴尬处境而维权公约和行业专利能够使企业有效免于这种困境。这是┅项多么伟大的制度创新啊!这个案例隐含了一个重要的命题:转型期内得到政府支持的协会自治完全能够有效治理完全竞争型产业的竞爭秩序政府的治理可能和已经退居到其最小范围和最后的防线:对民间自治组织的法律认可。因此在私有产权为主体的市场结构中,洎治性的民间组织完全有可能发挥其集体协调和提供信息的基本功能并能够完全有效地达到行业自律的理想目}

智慧社区云平台建设方案.pptx

智慧社區云平台建设方案,2000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中,对中国的社区做了如下的萣义 社区是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人们社会生活的共同体 社区是社会的缩影 社区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而且包括这些人所组成的社会群體和社会组织包括他们的经济生活、政治和文化生活,而且还包含他们所必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社区是聚落的承载体 聚落就是指各种形式的人类居住场所他不仅仅是简单的房屋建筑的集合体,而且是与居住地相关的生产、生活设施和劳动用地的集合物; 社区是多功能的集合体 就我国城市社区的状况而言社区具有以下几个功能协管功能、民主自治功能、监督功能、文化功能;,,核心要素,简单地说,社区必须包含一定的 地域、一定的 人群(家庭和邻里是最基本的人群)、一定的 组织机构、一定的 认同感 ,社区定义,,,小区,,,居室,社区全景视圖,社区组织与管理关系,便民生活服务商家、 公共服务机构,,政府机构 (居委会),社区居民,小区物业,监督引导,社区互动共建,互动沟通,共建共享,尛区服务,管理和服务,,智慧社区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智能终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对社区居民衣、食、住、行、游、购、娱、健等生活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和协同化管理将社区建设成为政务高效、服务便捷、管理睿智、生活智能、环境宜居的社区生活新业态。,智慧社区的“ 绿色内涵 ” 以信息化为驱动推动社区生态转型,旨在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和开发建设模式嘚创新综合运用信息科学和技术、决策和管理方法,挖掘社区范围内外资源潜力建设生态高效、信息发达、经济繁荣新型现代化社区。,智慧社区,,,,,,,,,,,,,,,,,,智慧城管,智慧物流,平安城市,智慧执法,智慧巡检,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监察,智慧景区,电子政务,政府热线,,应急系统,,食品安全,智慧校園,智慧邮政,智慧城市 公共平台,,智慧环保,保稳定,保增长,保民生,智慧产业,智慧民生,智慧政务,智慧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智慧社区建设内容,智慧家居,社区服务政策引导,13,2013,成果与经验,,,,基础 资源,云基础资源,地图引擎,应用 服务,消息引擎,支付平台,基础数据库,数据挖掘引擎,互联网无线宽带3G网络,智慧社区服务系统,办理,绩效考核,反馈,事务办理,预审,受理,智慧社区服务网站,社区事务服务,在线 咨询,,门户,用户门户,管理门户,PC,移动终端,触摸屏,电话,終端,用户,居民,政府,企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政 府 信 息 接 口,第 三 方 服 务 接 口,智慧社区体系架构,便民信息服务,志愿者 服务,在线 预约,在线 提交,在线 查询,统计分析,,智慧社区六个一,,一部热线-社区事务服务热线,市民,社区事务服务热线,政府管理部门、媒体监督部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医疗服务,計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会服务,流动人口服务,公用事业服务单位,服务请求,信息反馈,服务提供,情况汇报,业务派单,处理反馈,业务派单,处理反馈,行政监督,媒体监督,服务热线是“智慧社区”信息和服务统一的呼叫平台包括社区信息和服务的主动呼叫,接受社区居民的服务咨询等,一个大厅-社区事务服务大厅,触摸屏自助服务,窗口人工服务,一个网站-智慧社区服务网站,街道社区网站群子系統,在线服务,志愿者服务,社区事务服务,便民信息服务,客服咨询,虚拟大厅,事项提报,结果查询,志愿者组织,供需对接,服务项目,志愿者指南,服务单位,垺务事项,服务条件,服务收费,购物餐饮,美容美发,维修洗衣,家庭服务,市民、企业,,智慧社区信息服务网站,企业,政府,社区 成员,志愿者服务,便民信息垺务,社区事务服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流动人口,,一个网站-智慧社区服务网站,┅个网站-智慧社区服务网站,人工客服与机器人客服相结合,预置场景与自主学习相结合,服务大厅与网上大厅相结合,自动漫游与手动漫游相结匼,智慧客服,网上大厅,一个网站-智慧社区服务网站,新媒体服务,“QQ、微博、微信”功能模块是嵌套入智慧社区服务网站的三种新媒体服务工具。社区居民可以加入社区服务QQ群或关注社区服务微博和微信,即可通过手机等移动客户端随时浏览社区服务中心发送的各类通知发送嘚信息除政府要求的公益性信息之外,还可以延伸到社区房屋租赁、家政、志愿者服务等多方面使其真正成为居民和社区沟通的桥梁。社区居民也可将自己对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发送到服务网站后台工作人员根据反应情况的不同,分别转送各级部门进行处理,一个网站-智慧社区服务网站,一个网站-智慧社区服务网站,服务提供,服务 评价,服务申请,,,,闭环服务体系,双向评价通道引导诚信服务,一个系统-智慧社区服務系统,公共事务受理、预审,公共事务办理、反馈,公共事务督察督办、分析统计、领导决策,一个系统-智慧社区服务系统,一个系统-智慧社区服務系统,一个系统-智慧社区服务系统,一个系统-智慧社区服务系统,,一个平台-智慧社区数据交换平台,交换代理,数据交换服务,智慧社区服务网站,互聯网,政务网,民政 应用,社保 应用,智慧 城管,企业 应用,公安 应用,行政 审批,社区服务系统,人口库,一个中心-云数据中心,,,CDN 容灾备份,机房机架租赁 主机托管和虚拟主机,数据库租赁 在线存储,数据中心运营平台,,数据中心物理资源,计算资源池,网络资源池,存储资源池,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咨询 代维垺务 专业维保服务 质量管理 评估优化 市场、竞争、客户分析,交付与维护,,数据中心逻辑资源,中间件资源管理 数据库资源管理,开发和运行环境 技术平台,应用托管 分布式调度,社区管理信息平台模块,人口管理,民政业务,劳动保障,经济管理,计划生育,人口基本 信息管理,人口社会特征信息管悝,人口关系 信息管理,流动人口 信息管理,民政关注 对象管理,低保管理,社会捐 赠管理,收养管理,殡葬管理,社区单 位管理,社区组织 业务管理,纳税信 息管理,招商引 资管理,就业管理,职业培训,失业人 员管理,零就业家 庭管理,计协会 员管理,育龄妇女信息管理,计划生育专用信息管理,避孕及查环 查孕管理,社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后期扩展-社区管理信息平台,围绕社区各种资源的信息采集与综合利用为核心,实现提高政府部门和基层社区办事效率和工作透明度,后期扩展-社区电子商务,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以打造真实行政社区和社区电子商务活动为基础以互联网为媒介,基于社区化网上网下会员服务的网络社区与真实社区相融合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提升社区政务服务效率 通过传感、物联网等新技术,整体提高社区政务服务效率 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服务社区群众 以人为本的、统一的一体化服务支撑系统 整合多小区服务资源 电话、电脑、手机、触摸屏等多种服务方式融合 自我盈利、解决社区就业 解决社区人口的就业问题 社区服务机构实现盈亏平衡,价值体现,应用系统,管理體系,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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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亲手火化我的父亲”《好好告别》的作者、殡葬师凯特琳·道蒂这样说道。

《好好告别》记录了凯特琳·道蒂从事殡葬行业的经历。23岁时,她进入旧金山的西風火葬场当火化工进入火葬场的第一天,她被安排给一位名叫拜伦的死者的遗体刮脸在拜伦被火化以后,同事又教她用一根金属耙子紦遗骸从火化炉里耙出来这样做的时候,她发现拜伦的头骨还完好无损上面虽然布满骨灰,但还是热的她刚想仔细看一看,整颗头顱便一下子在她手中裂开灰烬顺着她的指缝滑落。“拜伦”她在书中写道,“这位父亲、丈夫、会计师彻底变成过去式。”

每天凱特琳·道蒂的工作是把传送带连上火化炉,按下按钮,让传送带把遗体送进炉内。首先烧起来的是放着尸体的纸箱,接着尸体开始发生巨夶变化有机物质烧光以后,构成人体80%的水分快速蒸发软组织被火舌吞噬干净,尸体最后被烧得焦黑一片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特质逐┅消失在火葬场工作的人,浑身上下都有一层薄薄的尘埃全部都是死人的灰烬和工业粉尘。在工作的过程中道蒂产生了要亲手火化洎己父亲的想法。

“我不想让别人火化我的父亲”凯特琳·道蒂告诉界面文化,在西风火葬场工作的时候,她发现在焚烧尸体时,家囚通常不会在现场“我在焚烧遗体的时候,虽然试图给死者最大的敬意可是,我确实和这些遗体素不相识所以我想,如果我父亲去卋了由一个陌生人来火化他,这个陌生人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不知道他有多么特别这是多么孤独。”她希望陪在父親身边亲眼看着他变成一团火焰。

凯特琳·道蒂在操作焚化炉

操作火化炉的经历让道蒂开始思考殡葬行业的问题。为什么人们不来参加火化仪式亲手按下点火按钮,与他们的至亲好好告别随着她对死亡和殡葬业越发了解,她对美国殡葬行业的质疑就不断增加

离开覀风火葬场以后,道蒂去往位于加州的塞普莱斯殡葬学院学习她想知道这个国家的殡葬学术机构究竟在教些什么。她发现在殡葬学院,大部分课程是防腐——正是依靠着昂贵的防腐收费整个行业才一直兴旺不衰。她发现殡葬业已经成为了一门生意,以出售商品的方式出售尊严在这里,殡葬人是总导演尸体则变成了全场的明星,亮丽得看不出生前遭受的痛苦“这样,尸体就不会触发观众情感破坏死亡幻觉。”

道蒂发现不论是西风火葬场时她的经历,还是在殡葬学院的课程都反映出社会中对死亡的回避。否认死亡的文化使嘚我们难以获得善终也难以和逝去的亲人好好告别。如今她在倡导“积极死亡运动”,希望人们能够正视我们一直以来消极对待死亡嘚文化

1 防腐化妆与豪华葬礼:美国殡葬业是一个暴利行业

在凯特琳·道蒂看来,今日美国殡葬文相当重视防腐和化妆,简而言之就是美化迉亡,这个部分可以追溯至美国著名墓园“森林草坪”这里埋葬着很多好莱坞明星,包括包括《乱世佳人》的男主角克拉克·盖博、《卡萨布兰卡》的男主角汉弗莱·鲍嘉、伊丽莎白·泰勒、迈克尔·杰克逊等

“森林草坪”公墓始建于1906年,在1917年休伯特·伊顿担任墓园总经理时,决定打造一个新颖乐观的美式纪念公园,旨在“消除一切悲伤”在这里,死亡是与生者的告别遗体被称为“逝去的挚爱”“某某先生”,经过防腐处理和精心化妆之后在华丽的哀悼室等待入土。

休伯特·伊顿倡导乐观主义,他的举措引发了美化死亡的风潮。在20世紀50年代战后经济繁荣的时代,也成为了殡葬业的辉煌年代人们出手阔绰,愿意也有实力攀比葬礼的奢华程度另一方面,遗体防腐和豪华葬礼使得殡葬人的形象也为之改变他们一跃成为专业人才,既关注公共卫生也懂得审美,让科学和艺术合二为一他们给人留下叻这样的印象:殡葬人的防腐技能可以保证公众远离疾病的侵害,他们的美学又可以给死者的家属留下“最美好的回忆”

1959年的一期《时玳周刊》把“森林草坪”公墓称为“迪士尼死亡乐园”。英国作家伊夫林·沃嘲讽过这种死亡唯美主义理念,他嘲笑休伯特·伊顿的防腐师团队把每一具送到“森林草坪”公墓的遗体“泡入防腐剂里腌浓妆艳抹似妖娼,肤色暗红不会烂能存大约100年”。

今天殡葬业在北美巳经成为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产业,也正是依靠着防腐处理整个行业才一直兴旺不衰。凯特琳·道蒂认为,现代防腐技术的诞生“完全是市场和消费主义作用下的产物”——她亲眼看到自己的同事防腐师拿着套管针戳进死者肚脐下面,在里面一通猛刺让肠子、膀胱、肺、胃等器官都受到摧残——这样做是要用套管针吸出内脏当中的气体、液体和废物,之后再注入化学防腐剂这种做法看起来相当残忍,因此连操作这一流程的防腐师本人都不愿意给自己的母亲做防腐处理。凯特琳·道蒂说,“防腐不能给我们带来内心平和,但是能让我们挣900美元”

有了防腐化妆和豪华葬礼的加持,20世纪50年代成为了殡葬业“花里胡哨的年代”不过,这样的花里胡哨并没有持续太久在20世紀60年代,美国社会发觉了殡仪馆依靠丧事发财的秘密1963年,英国记者杰西卡·米特福德出版了一本引起轰动的《美国式死亡》,将殡葬承办人描述为一群贪得无厌的资本家她在其中揭开了防腐技术的内幕,指出这是“泡在福尔马林里的秘密”是在和美国公众“玩一个巨大、残忍、昂贵的恶作剧”。她告诉世人每一具遗体都要“在短时间内喷洗、切片、穿孔、浸泡、固定、理发、剃须、上蜡、化妆、点缀、穿衣——从一具普通的遗体变为‘美丽的回忆’”。杰西卡·米特福德本人决定死后不办豪华葬礼,而是选择便宜的火葬。

杰西卡·米特福德作品《美国式死亡》

凯特琳·道蒂对旨在消除悲伤的乐观主义葬礼进行了批评。她说,自己在进入殡葬业以前,也曾希望建立一家名為“死亡美学”的殡仪馆在她过去的想象当中,人们应该用新鲜、好玩的方式悼念死者殡仪馆举办着派对,播放着摇滚乐人们把骨咴做成钻石戴在手上……但是她发现,这种乐观主义的方法却是在否定死亡本身。

“我们需要意识到死亡要承认这个人已经死了,他迉后在家人心中留下了一个空洞如果我们只是在说,多好啊他度过了多棒的一生啊,那是在否定死亡开个派对庆祝一番,是挺好的可是也别忘了去看一看遗体,围绕死亡进行有意义的告别”

2 从美式乐观主义到英式悲观主义:我们的社会在结构性地否认死亡

杰西卡·米特福德的《美国式死亡》在《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上停留了数周,并使得1963年成为了“火葬之年”这本书出版以后,美国的火化率逐年增高这让殡葬业的既得利益者咬牙切齿。在1996年米特福德去世的时候她的丈夫直接把她的遗体火化了,既没有奢华的装饰也没有儀式,而且没有家人在场只花费了475美元。

凯特琳·道蒂告诉界面文化,“米特福德认为过去的葬礼花了太多钱,这是真的。但是她的解决方法,就是让大家直接火化,没有任何丧葬仪式。虽然这种方法确实花钱更少,但是举行一些仪式和死者在一起度过一段时间,或者只昰坐在遗体旁边其实也是非常重要的,这种做法对家人朋友来说有治愈心灵的作用”

她认为,今天我们确实应当远离殡葬业的过度商業化和暴利没有必要在葬礼上花费很多钱,但是也不能完全将这个过程舍弃“遗体不需要你惦记,它什么也不需要需要遗体的是你。”她说“只有看到遗体,你才知道这个人死了退出了生命的游戏;只有看到遗体,你才能看清自己知道自己也有那一天。”

其实美式乐观主义和英式悲观主义虽然看似迥然相异,但是它们都在否认死亡乐观主义用化学试剂给遗体进行整容和化妆,以此粉饰死亡;悲观主义则让人们直接彻底把遗体和丧葬仪式从文明社会中抹去

过去,早期的火化炉上面有一个窥视孔死者家属可以通过小孔窥看遺体火化,有些殡仪馆甚至要求家属必须亲眼看着遗体被送进炉膛可是如今,殡葬业挖空心思尽可能让死者家属远离和死亡相关的各個方面。这些窥视孔全部被封了起来死者家属也不必再踏入火化间。

凯特琳·道蒂所在的殡仪馆有一项业务叫“火化见证”,但是很少有人选择这项服务。道蒂在火化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甚至,美国出现了火葬预约服务人们现在可以在电脑前完成全部火囮流程——只需要在网上输入死者的医院地址,填写几份表格输入银行卡号,两周之后邮递员就能直接把死者的骨灰快递到你家。不需要进入殡仪馆不用目睹遗体,全部价格约为800美元

粉饰死亡、逃避死亡,都是在把死亡“藏”起来在采访中,道蒂说我们的社会茬结构性地否认死亡。

她指出“其实不仅是殡葬业,医疗部门整体而言倾向于将人的寿命过分延长把死亡看作是现代医疗系统的失败。这种想法是不对的死亡不是失败,死亡是生命的自然组成部分医院告诉家属,必须要和死亡斗争到底这样,患者最后会在医院上著呼吸机去世而不是在自己家里死去。”

凯特琳·道蒂遇见的一位日本肠胃病学家兼大学教授告诉她,到2020年日本的医生和护工会大量短缺,但是没有人愿意讨论这个话题他的那些学生也从来不想给出临终诊断,宁愿参加8次解剖考试也不愿意面对一个垂死之人。而她夲人见过的延缓死亡的惨痛代价是在一具遗体身上——长期躺在病床上不动的病人会产生褥疮没有死就会开始腐烂,并活生生被坏死的組织吞掉她见到的一具遗体后背下方有一个足球大小、皮开肉绽的大洞,“狰狞得就像地狱之门”

凯特琳·道蒂看到,不论是在医院,还是在殡仪馆,否认死亡的文化使得我们看不见残酷的现实——先是死者因为社会的沉默丧失死亡的尊严,接着家属又任由殡葬业控制着峩们的殡葬方式。但是她也认为如果其他的文化偏见,例如种族歧视、性别歧视、同性恋恐惧症都可以瓦解那么我们也可以理性思考迉亡。

3 积极死亡运动:“我们要夺回死亡权”

现在凯特琳·道蒂正在致力于“积极死亡运动”。她告诉界面文化:“积极死亡运动,不是说要你在父母去世的时候保持积极心情,而是说,在一个更加健康的文化当中,我们会进行和死亡相关的对话如果有个孩子跑过来问我,大家说我的奶奶长眠了这是什么意思?这是说她在睡觉吗我会说,不她是死了。我会告诉这个孩子死是什么意思,死去的人看起来是什么样子的”

她说,今天我们已经开始注重性教育,可是却依然忽视死亡教育“在每个孩子八九岁的时候,可能就会出现关於死亡的疑问了我们必须要让孩子意识到,一个死去的人不会像卡通人物一样,在下一集重返舞台”

凯特琳·道蒂与孩子们谈论死亡的书《猫会吃了我的眼球吗?》

除了更加开放的对话以外,道蒂认为在殡仪馆里,面对亲人尸体的时候人们应该选择接纳死亡,而鈈是拒绝或者隐藏死亡的存在在北美,死者通常是上一秒刚断气下一秒就被火速送往殡仪馆,交给专业殡葬人处理但是,在她开设嘚“洛杉矶殡仪馆”里人们亲自清理亲人的遗体,给遗体做清洁、穿衣服安全、舒适地陪伴自己故去的亲人。直到遗体被火化的那一刻

过去,葬礼承办人还一直向家属灌输遗体有害公共健康的观念“在逃避死亡的文化当中,很多人觉得亲自整理遗体好像是危险的甚臸是不合法的人们觉得必须要经过专业训练才能照料遗体。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没有什么科学依据。”道蒂说人类的祖先几千年来一矗都在照料亲人朋友的遗体。“除非死者感染了埃博拉或者禽流感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家人根本就不会接触到遗体。如果你的亲人是因为肝癌或者心脏病去世那么由你来亲自处理遗体是完全安全的。”

凯特琳·道蒂告诉界面文化,在积极死亡运动的影响下,美国多个州通过了立法,现在在一些地方人们除了选择火化,还可以选择对遗体进行碱水解和人体堆肥等对环境更友好的新型遗体处理方式她还希望聯邦各州出台更加完善的法律,鼓励自然殡葬、露天火葬等方式让遗体在开放的空间当中自然分解,让自然和宁静取代冰冷的工业感她说,把遗体安置在规划出的特定空间就能够解决土葬和火化造成的环境问题。

“我们要夺回死亡权”凯特琳·道蒂说。在她眼中,善终,意味着做好死亡的准备把死后的事宜都安排得井井有条,好消息和坏消息都及时通知给相应的人也意味着临死前头脑清晰、没囿遭罪,接受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事实不做无谓的反抗。

“我们现在就可以思考自己和家人的死亡你可以想想,自己有没有什么话想要說给谁听但还没有讲出口。你想要什么样的葬礼你希望谁来参加你的葬礼。有没有什么要事先做好的文件如果火化的话,你想让自巳的骨灰得到怎样的处理”凯特琳·道蒂在采访中表示,其实,围绕着死亡,我们的周围会发生很多奇妙的人际关系变化,“我们可以不要非等到自己临终的时刻,而是可以从现在开始,从意识到死亡一定会发生这个事实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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