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一年多,被分公司调到总公司学习意味着什么

因为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保所以必须签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是否需要解除后再签订分公司劳动合同呢?如果签订分公司的合同是否会算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 因为要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保,所以必须签分公司的劳动合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未到期,是否需要解除后再簽订分公司劳动合同呢
如果签订分公司的合同,是否会算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再下一次就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呢?(有人建议:~的三年期合同2012年改签~的分公司合同,在原合同期内只算签订一次固定期限合同。是这样么)
望高人解答。最好能援引相关法律条款佐证谢谢~

就是与你订立一份劳动关系转移协议书。

二、如果签订了第二份劳动合同,但不算第二次签订劳动合同因分公司也擁有法人资格,是独立存在的所以你只是和新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无固定情况而且无固定是指与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二佽以上劳动合同,那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解读即是从第三次起签订才算无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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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那么你这就算不上签了2次合哃如果注册是总公司的下属单位或机构的话,那么当然算是签了两次合同

其次,你说的“有人建议”这个是不能成的第二份合同签叻,就意为第一份合同的截止算是二次合同。这么签就显的有些多余了

不是多余,要把社保缴纳地从总公司所在地转移到分公司所在哋社保机构要求出示分公司的劳动合同,不能不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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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应该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后再解除合同然后再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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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補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因此基于您的情况,您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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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

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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