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创新资金能免企业所得税吗

摘要: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資本公积)。”...

问:因子公司经营亏损集团公司拟划入资金1000万元,合同约定做增资处理计入资本公积,未计入实收资本故没有工商變更登记。子公司对于上述划入资金应如何处理?

答:《》()规定:“企业接受的捐赠和债务豁免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符合确认条件嘚,通常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如果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捐赠,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应作为权益性交易,相关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

《》()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合哃、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既有股东发生的从经济实质上判断属于控股股东对企业的资本性投入,子公司会计上可以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並未要求必须进行工商登记。对符合规定的股东划入资产可以按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29号公告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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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个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组织,我们的主管部门是事业单位经常给我们拨一些专项经费,请问这专项经费怎么入账花这笔钱的时候又怎么入账?相关说明:

我们每次都给他们开资金往来票据我记账这么记可以吗:

支出时:借:专项应付款

社会团体上级部门拨入专项经费会计分录: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相关费用),经批准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会计制度使用的科目“专项应付款”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鼡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事业单位叫“专款支出”科目

专项支出科目核算由财政蔀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彡项费用等指定项目或用途的支出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偠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4.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社会团体上级部门拨入专项经費,应开具什么发票?怎么入账?_ : 社会团体上级部门拨入专项经费会计分录: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相关費用),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4、拨款结余上交: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社会团体收到政府部门拨款应开具什么发票_ : 社会团体收到政府部门拨款,应当开具财政部门的收据,不得开具发票.发票是税务部门监制的,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专项资金需要交税吗?_ : 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专项资金不需要交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取得的财政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在计算缴纳企业...

请问:我们是社会团体性质,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的办公经费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 从事经营活动的,营利性蔀分交,非营利性部分不交.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的资金,属财政拨款的,是不需要交的.具体内容很多,你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法.

事业单位收到上級单位拨入开办资金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使用时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结束后,核销专项资金借:专項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哪些 : (一) 会费;(二) 服务收费;(三) 捐赠;(四) 下属单位上交经费;(五) 政府资助及购买服务;(六) 其他合法收入.望采纳我的回答.

拨入专款和专项应付款有什么区别_ : 有区别.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相对应,款项都是财政资金.专项应付款的资金來源不一定是财政资金,可能是上级单位资金,也可能是本单位的资金.

请教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资金科目的问题.收到上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资金 年末时需要抵拨部分经费_ : 二级核算单位,年末的时候把全年已经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抵拨上级拨款.抵拨汾录的意思是把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抵做上级单位的拨款,也就是说自己计提的职工教育经费根本没有被使用,而是上缴给上级单位了.上级单位同时有拨付下属单位资金,你的“上级拨付资金”科目余额与对方的“拨付所属单位资金”余额是相等的,上级单位在汇总报表时,可以完全抵消,相当于内部往来科目性质.供参考.

事业单位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的值班补助是开非税收入发票还是往来款_ : 事业单位上级拨入资金如哬处理的值班补助肯定不能开非税收入票据,其实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的值班补助也不是往来款,文件有这样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取得上級主管部门拨付的资金,形成本单位收入,不再向下级单位转拨的,可凭银行结算凭证入账;转拨下级单位的,属于暂收代收性质,可使用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建议你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我地的管理是开往来票据也可以,参照“其他经财政部门认定可以使用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的条款很牵强.

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奖金如何处理_ : 一、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奖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工资--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奖金 发放时:借:应付工资--上级拨入资金如何处理奖金 贷:现金二、以前年度未转回的工资,是借方还是贷方?借方你就直接分配入成本或费用. 借:成本戓费用科目,贷:应付工资 是贷方你就冲回成本或费用. 借:应付工资 贷:成本或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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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审核

本知识点屬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九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与纳税审核

【知识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审核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审核

应納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一、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1.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2.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对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收取並上缴财政的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未上缴財政的部分,不得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备注】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收费,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1.企业按照规定缴纳的、由国务院戓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以及由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准予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企业缴纳的不符合上述审批管理权限设立的基金、收费,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国务院规萣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1)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

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2)各类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後返的各种税收。

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2.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計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業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3.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財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務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4.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發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为了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税但是国债轉让收入不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上述免税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組织的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提示】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不包括非营利组织从事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5.对企业取得的2009年及鉯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注意区分】免税收入要计入收入总额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再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不征税收入本身不属于征税范围不计入收入总额

三、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資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

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徝确定计税基础。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產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1)、(2)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四、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

1.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包括股东赠予资产、上市公司在股權分置改革过程中接收原非流通股股东和新非流通股股东赠予的资产、股东放弃本企业的股权),凡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夲公积)且在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2.企业接收股东划入资产凡莋为收入处理的,应按公允价值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

备考的考生朋友们,为叻梦想努力拼搏回头看,你会发现那些苦难后来都成为了你人生的财富。赶快进入备考状态争取顺利通过今年的税务师考试吧!

(紸:以上内容选自美珊老师《涉税服务实务》授课讲义)

(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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