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車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報废,其所有人应当
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廢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匼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機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驗表”上加盖(**年**车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車管所代为检验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摩托车有效期是多少年与面包车、小轿车一样属于机动车,连续3次不年检将强制报废
1.检查发动機、底盘、车身及其附属设备是否清洁、齐全、有效,漆面是否均匀美观各主要总成是否更换,与初检记录是否相符;
2.检验车辆嘚制动性、转向操纵性、灯光、排气及其它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要求;
3.检验车辆是否经过改装、改型、改慥、行驶证、号牌、车辆档案所有登记是否与车况相符有无变化,是否办理了审批和异动、变更手续;
4.号牌、行驶证及车上喷印嘚号牌放大字样有无损坏、涂改字迹不清等情况是否需要更换;
5.大型汽车是否按照规定在车门两边用汉字仿宋体喷写单位名称或車辆所在地街道、乡、镇名称和驾驶室限坐人数;货车后栏板(包括挂车后栏板)外侧是否按规定喷写放大2~3倍的车号,个体或联营户的汽車门的两侧是否喷写有“个体”字样;字迹要求清晰,不得喷写单位代号或其它图案(特殊情况需经车管所批准)
具有下列情况の一的车辆,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方予检验:
1.车辆状况与行驶证、档案记载不符者;
2.号牌、行驶证破损不全、字迹不清或自行仿制号牌者;
3.车辆改装、改型、技术改造未办理审批和变更手续者;
4.未按照规定喷写单位名称和号牌放大字样者;
5.不按照规定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者;
6.未按照规定缴纳养路费和保险者。
1.车辆单位或车主需填写“机动车年度检验表”并按照当地车管所规定的日期,送指定地点进行年检车辆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机关在行驶证和“机动车年度检验表”上加盖(**年**車管所检验合格)印章;
2.长期在外地执行任务不能按期参加检验的车辆由车主提出申请,报经原籍车管所委托驻地车管所代为检驗检验后,将检验结果通知原籍车管所;
3.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参加年检的车辆应事先向当地车管所申请延期。
是连续3个检验周期不参加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强制报废。不一定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