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爆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找到一个学法律的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 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結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 奸未遂初审判了三年,因为强 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 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 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就可能免于刑倳处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没想到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規定强 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二审被无罪释放了。
知识改变命运——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知识有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