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31日起为深入贯彻落實国务院推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有关要求,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减轻货车司机经营负担,优化改善生产经营环境落实国务院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考试和车輛营运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盘锦市交通运输局驾管窗口不再受理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发证;其车辆駕驶员也无需申办《从业资格证考试》
按时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物从业资格证考试,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货运物流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和动力的具体举措,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围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的通知》(交办运函〔2018〕2052号)要求深化交通运输“放管垺”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12月31日起,运输管理所将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考试》
二、截止2018年12月19日,全县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运车辆经運输管理所核查、确认属于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其《道路运输证》作废并予以注销,不再要求其进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年度審验
三、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不再对该类车辆和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業资格证考试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等为由实施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通榆县运输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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