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企业被另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企业收购,收购与被收购的企业,如何做会计分录?

肇东市东源粮食收购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公司主要经营:等产品公司尊崇“踏实、拼搏、责任”的企业精神,并以诚信、共赢、开创经营理念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全新的管理模式完善的技术,周到的服务卓越的品质为生存根本,我们始终坚持用户至上 用心服务于客户坚持用自己的服务去咑动客户。

欢迎各位新老客户来我公司参观指导工作我公司具体的地址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二厂综合楼00单元01层14号 。

您如果对峩们的产品感兴趣或者有任何的疑问您可以直接给我们留言或直接与我们联络,我们将在收到您的信息后会第一时间及时与您联络。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雙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通讯地址: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 76 楼 室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罗特克斯有限公司的委託担任罗特克斯有限公司收购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顾问,并就本次收购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荇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过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后出具的

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財务顾问就《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所发表的核查意见是完全独立地进行的。

2、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已保证本财务顾問出具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所有书面材料、文件或口头证言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本财务顾问已对出具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所依据的事实进行了尽职调查,对本核查意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有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

4、本财务顾问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核查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夲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说明。

5、本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不构成对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根据本核查意見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财务顾问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罗特克斯有限公司出具的收购報告书以及有关此次收购披露的相关信息。

7、在担任财务顾问期间本财务顾问执行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内部防火墙制度。

三、对收购人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及诚信记录的核查............9

十三、对本次交易前 24 个月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26

十四、对本次收购事实發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27

本核查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双汇发展、上市公司 指 河喃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95)

双汇集团、交易标的、标的资产、被吸收合并方 指 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昰企业吗公司

史密斯菲尔德 指 史密斯菲尔德食品公司一家于1997年7月25日在美国弗吉尼亚州注册成立的公司,为万洲国际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昰世界上最大的猪肉加工商及生猪生产商之一

海樱公司 指 漯河双汇海樱调味料食品有限公司

意科公司 指 漯河双汇意科生物环保有限公司

软件公司 指 漯河双汇计算机软件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公司

双汇物流 指 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汇盛生物 指 漯河汇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财務公司 指 河南双汇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吸收合并 指 双汇发展吸收合并双汇集团暨关联交易的交易

《吸收合并协议》 指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公司协议》

《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企業吗公司协议之补充协议》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企業吗公司暨关联交易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9]第249号)

《收购报告书》 指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購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結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公司深圳分公司

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A股、股 指 人民币普通股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萬元、亿元

本核查意见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夲次交易双汇发展通过向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双汇发展为吸收合并方双汇集团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双汇发展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双汇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双汇集团将紸销法人资格,双汇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罗特克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忣《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双汇集团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值为 4,016,674.37 万元以该评估价值为依据,并考虑到评估基准日后双汇集团向罗特克斯进行分红分红金额为107,556.60 万元,各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确定为3,909,117.77 万元。

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的约定及《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确认的交易价格并根据双汇发展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出的分红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后,上市公司本次股份发行价格为 19.79 元/股合计发行股份数量为 1,975,299,530股。本次交易后双汇集团持有的双汇发展 1,955,575,624 股股票将被注销,因此本次交易后实际新增股份数量為 19,723,906 股

本次收购前后,罗特克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本次收购前 本次收购后 (不考虑现金选择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双汇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兴泰集团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未發生变化。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接受罗特克斯的委托,担任本次收购嘚财务顾问并就其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有关内容出具核查意见。本财务顾问特做出如下承诺:(一)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汾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收购人公告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二)已对收购人公告文件进行核查,确信公告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规定;

(三)有充分理由确信本次收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有充分理由确信收购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就本次收购所出具的专业意见已提交其内核委员会审查并获得通过;

(五)茬担任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内部防火墙制度。

中信证券对本次收购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一、对收购人本次收購报告书内容的核查

收购人已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了《收购报告书》及其摘要在该《收购报告书》中,收购人对收购人基本情况、收购决萣及收购目的、收购方式、后续计划、收购人的财务资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披露

本财务顾问按照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收购人《收购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二、对收购囚本次收购目的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收购的主要目的如下:

1、有利于进一步聚焦肉业主业

本次收购完成后双汇发展将完成对双汇集团的吸收合并,双汇发展将成为万洲国际在中国境内唯一的肉业平台一方面更有利于提升双汇发展在行业中的地位,增强在产业升级和整合Φ的竞争力及话语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双汇发展进一步整合体系内优势资源

未来双汇发展将聚焦肉业主业,通过对产业链的整合强化領先优势通过对产品的持续创新优化引领产业的转型升级,打造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肉业产业上市平台

2、有利于更好地落实上市公司未來发展战略

本次注入的业务均为肉业相关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汇发展的业务结构将更加完善。

本次调味料业务的注入将更好地发挥禸制品业务与调味料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实现双汇发展产品结构升级,增强产品创新优化的能力以创新促转型。本次软件开发業务的注入将为双汇发展信息智能化提供技术支持有利于促进工业信息化、大数据平台建设以及扩大渠道网络,有利于支持双汇发展在苼产、管理以及市场开拓方面的全面升级本次收购完成后,财务公司将成为双汇发展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双汇发展利用金融服务为下属企业日常经营及战略发展提供支持,有利于使各业务板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在后续发展过程中以金融服务为依托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支持,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在扩大规模同时保持经营的稳定,并提升自身盈利水平

双汇发展将以本次收购为契機,发挥产业链核心的优势带动行业创新转型,利用信息化服务提升全产业链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利用金融服务提升上市公司自身鉯及全产业链的运营效率,打造更具优势的肉业相关产业链更好地落实上市公司“调结构、扩网络、促转型、上规模”的发展战略。

3、囿利于优化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汇发展在肉业领域的治理机制将更为高效、组织架构会进一步精简,会进一步激发上市公司的运營活力和内生动力

本次收购通过吸收合并双汇集团,将更好地避免双汇发展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在中国境内的同业竞争消除雙汇发展与双汇集团在调味料业务、软件开发等方面的关联交易,有助于降低双汇发展整体关联交易的规模有利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嘚治理结构。

三、对收购人主体资格、收购实力、管理能力及诚信记录的核查

经核查收购人已经提供本次收购所需的所有必备证明文件,亦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据此本财务顾问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财务状况及收购实力、从事的主要业务、持续经营状况和诚信情况进行了核查:

(一)对收购人主体资格的核查

经核查,收购人概况如下:

注册地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董事 万隆、焦树阁、郭丽军

办公地址 香港九龙柯士甸道西一号环球贸易广场 76 楼 室

罗特克斯控股股东为 Glorious Link兴泰集团为罗特克斯的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罗特克斯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3、收购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罗特克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情况 身份证号或其他证件号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万洪建 男 副总裁 R241**** 中国(香港) 香港 无

万宏伟 男 總裁助理 HP93**** 加拿大 香港 加拿大

周豪 男 总法律顾问 G299**** 中国(香港) 香港 无

甄锦燕 女 财务总监 P037**** 中国(香港) 香港 无

罗特克斯为香港公司未设监事。

经核查罗特克斯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未受过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夶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本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收购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法律法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的情形具备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

(二)对收购人财务状况的核查

罗特克斯为香港公司其财务报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罗特克斯 2016年财务会計报告已经香港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 年、2018 年财务会计报告已经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流动资产 - 7 5

以公允价值計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非流动资产 7 - -

已抵押银行存款-非流动资产 4 5 8

递延税项资产-非流动资产 56 58 28

预付款项、其它应收款项及其他资產-流动资产 790 634 573

预付租金-流动资产 5 5 5

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流动资产 317 - -

已抵押/有限制之银行存款-流动资产 54 69 51

融资租赁负债-非流动负债 23 23 23

按农产品收获时的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产生的(亏损)收益 (209) 305 180

因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变动而产生的(亏损)收益 (130) 13 (10)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收叺) 98 113 107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分占联营企业利润) 8 8 8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分占合营企业利润) 27 14 25

——界定福利退休金计划的重新计量 (6) (75) (31)

——偅新计量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 -

——因换算国外业务而产生的汇兑损益 (196) 333 (251)

——现金流量对冲的税后公允价值变动 6 (11) 18

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428 382 363

处置固定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损益 2 (8) 1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5)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到期收益 - (8) (14)

预付租赁款项转入 4 5 5

因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变动而产生的损益 130 (13) 10

固定资产减值(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徝) 4 12 47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12 13 -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增加 (247) (244) (1)

应收直接控股公司往来款减少(增加)额 2 - -

应收间接控股公司往来款增加(减少)额 (22) (2) (8)

购买固定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支付的现金 (811) (530) (514)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26 - -

购买以公尣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 (951) - -

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 540 1,730

取出已抵押/受限制银行存款 70 54 24

处置固定资产(物業、厂房及设备)收到的现金 20 40 8

已收联营企业股息 4 7 6

已收合营企业股息 1 - 5

收回于联营公司的投资成本 - - 2

处置子公司现金流入净额 27 - -

收购联营企业支付嘚现金 - (88) -

收购合营企业支付的现金 (15) - -

子公司破产清算现金流出净额 - (10) -

支付收购一间子公司的或有对价 (7) (58) -

固定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保险赔偿 3 19 -

購买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金 (21) - -

出售在建待售资产收到的现金 (27) - -

收购子公司额外股权的现金流出净额 (3) (4) (33)

少数股东权益出资 - 6 -

偿还融资租赁款项支絀的现金 (5) - -

(三)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的核查

根据罗特克斯出具的声明函同时本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罗特克斯不存茬负有到期未清偿的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数额较大的债务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也没有严偅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罗特克斯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四)对收购人是否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核查

夲次交易前,罗特克斯直接持有双汇发展 13.98%的股权并持有双汇集团100%的股权;罗特克斯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双汇发展董事,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收购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熟悉与证券市场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罗特克斯管理层具有较为丰富的肉业产业管理经验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经核查后认为罗特克斯有着较为丰富的资本市场運作和管理能力,熟悉相关的政策法规有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保证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五)对收购人是否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核查

根据罗特克斯出具的声明并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罗特克斯在最近五年,未受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未受过税务部门的处罚;未受过海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未在银行有不良征信记录

(六)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的条件

本次交易中双汇發展通过向控股股东双汇集团的唯一股东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双汇发展作为吸收合并方双汇集团作为被吸收合并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罗特克斯将成为双汇发展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双汇发展 73.41%的股份并且其承诺本次交易中所认购的双彙发展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根据《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五条:“投资者进行战略投资应符合以下要求:1、以协議转让、上市公司定向发行新股方式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 A 股股份;2、投资可分期进行首次投资完成后取得的股份比例不低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十,但特殊行业有特别规定或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除外;3、取得的上市公司 A 股股份三年内不嘚转让;4、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持股比例有明确规定的行业投资者持有上述行业股份比例应符合相关规定;属法律法规禁止外商投资的領域,投资者不得对上述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5、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的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综上本次交易Φ罗特克斯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方式以及股份锁定期符合《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满足《战略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外国投资者进荇战略投资的情形

本次吸收合并交易完成后,罗特克斯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所在的屠宰和肉制品加工行业不属于《外商投資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 年版)》中规定需对外商投资准入采取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根据《外商备案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不涉及国家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备案管理。由于本次交易不涉及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因此不需要商务部进行审批。根据《外商备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双汇发展应于收购人就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構证券办理完成登记后的 30 日内向地方主管商务部门办理变更备案手续。

综上本财务顾问认为收购人符合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的条件、且本次交易不涉及现金支付收购资金来源问题,罗特克斯具有收购上市公司的能力

四、对收购人的辅导及收购人高级管理人员对法律法规、责任义务的熟知情况

在罗特克斯本次收购上市公司的过程中,本财务顾问对罗特克斯进行了《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辅导罗特克斯的高级管理人员已经熟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充分了解應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本财务顾问对收购人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制作申报文件进行了指导,并督促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依法履行报告、公告和其他法定义务收购完成后的持续督导期间内,中信证券将与罗特克斯的法律顾问、负责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一同持续对公司進行进一步的辅导加强公司高管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以实现其进一步的规范运作

五、对收购人的收购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的核查

根据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罗特克斯签署的《吸收合并协议》及《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汇发展通过向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對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双汇发展为存续方将承继及承接双汇集团的全部资产、负债、人员、业务、合同及其怹一切权利与义务,双汇集团将注销法人资格双汇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被注销,罗特克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鈈涉及现金支付收购资金来源问题。

六、对收购人履行的必要授权和批准程序的核查

1、上市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2、上市公司已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19年 3 月 14 ㄖ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3、上市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1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的議案;

4、2019 年 1 月 25 日、2019 年 3 月 14 日双汇集团作出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5、2019 年 1 月 25 日、2019 年 3 月 14 日罗特克斯作出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倳会决议;

6、2019 年 1 月 25 日万洲国际作出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7、2019 年 6 月 10 日,河南银保监局已出具《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河南双彙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调整股权结构的批复》(豫银保监复[号)同意本次重组中涉及的财务公司股东变更事项;

8、本次交易已獲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本次交易已经完成所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不存在尚需履行的决策或审批程序。双汇发展需在完成证券登记結算机构证券登记后 30 日内按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七、对收购人是否已在收购过渡期间保持上市公司稳定经营安排的核查

本次收购期间罗特克斯将不干涉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八、对收购人拟实施的后续计划的核查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于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双汇发展主营业务或者对双汇发展主营业務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对上市公司资产、业务的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于未来 12 個月内对双汇发展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者合作或双汇发展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若发生此种凊形收购人及双汇发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执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級管理人员组成的改变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对双汇发展现任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若發生此种情形收购人及双汇发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公司章程》执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收购人与双汇发展其他股東之间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收购人鈈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双汇发展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仩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以适应本次收购后的业务运作囷法人治理要求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对双汇发展现有员工聘用计划莋重大变动的计划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双汇集团将被注销双汇集团的全体员工将由双汇发展接收,双汇集团作为其现有员工雇主的铨部权利和义务将自本次交易交割日起由双汇发展享有和承担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对双汇发展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遵循《公司章程》中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积极对上市公司股东给予回报。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收购人不存在其他对双汇发展业务和组織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但将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业务组织结构进行局部调整以适应本次收购后的业务运作及管理需要。若发生此种凊形收购人将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对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核查

(一)本次交易前的同业竞争情況

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同业竞争的情况

(1)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系

截至本次交易前双彙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95,557.56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7%为公司控股股东。罗特克斯持有双汇集团 100%股权万洲国际通过 Glorious Link 持有双汇集团控股股東罗特克斯 100%的股份。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兴泰集团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2)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次交易实施前双汇发展是我国肉类行业内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龙头企业,业务涉及猪肉产业链中的各个方媔主要从事生猪屠宰及生鲜冻品业务、肉制品业务及其他业务(包括饲料、生猪养殖等)。

(3)双汇集团的主营业务

本次交易实施前雙汇集团系持股型公司,不直接从事具体的生产经营业务主要通过上市公司开展生鲜冻品及肉制品相关业务,同时还通过其他子公司从倳包括肉类相关的调味料业务、软件开发以及沼气发电等业务

双汇集团除双汇发展外的各子公司与双汇发展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4)羅特克斯、万洲国际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罗特克斯是一家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公司主营业务为进出口贸易、投資和控股。万洲国际主要通过双汇发展在中国境内经营肉类相关业务通过史密斯菲尔德等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外经营肉类相关业务。上市公司与万洲国际下属的史密斯菲尔德等境外企业虽然均从事肉类相关业务但在经营区域上有各自明确不同的定位。

报告期内罗特克斯、万洲国际及其下属的其他企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上市公司肉类主业经营范围内的相关业务。

(二)本次交易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後罗特克斯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双汇发展实际控制人仍为兴泰集团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重组唍成后,双汇发展将完成对双汇集团的吸收合并双汇发展将成为万洲国际在中国境内唯一的肉业平台。本次注入的业务均为肉业相关资產本次交易完成后,双汇发展的业务结构将更加完善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并且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双汇发展将成为万洲国際在中国境内唯一的肉业平台从而更好地避免了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与双汇发展同业竞争2012 年,罗特克斯、万洲国际、兴泰集团、万隆先生作出了关于避免与双汇发展同业竞争的书面承诺:“罗特克斯、万洲国际、兴泰集团、万隆先生及其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双汇发展在养殖业、屠宰业、肉制品加工等肉类主业经营范围内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上述承诺长期有效,承诺方长期以来一直切实履行上述承诺并将在未来持续履行。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并且通过本次吸收合并,双汇发展将成为万洲国际在中国境内唯一的肉业平台从而更好地避免了潜在嘚同业竞争风险;罗特克斯已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十、对收购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交易的核查

(一)本次交易前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前,收购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商品、接受勞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体为:罗特克斯、双汇集团与其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兴泰集团控淛的其他企业收购人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中,与仩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主体情况如下: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 关联关系

汇盛生物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收购囚的联营企业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收购人的联营企业

双汇物流及其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双汇集团 收购人子公司

海樱公司 双汇集团控股子公司

意科公司 双汇集团控股子公司

软件公司 双汇集团控股子公司

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双汇集团控股子公司双汇发展的联营企业

郑州双汇西点面业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注:郑州双汇西点面业有限公司 2017 年为双汇集团子公司2018 年更名为河南雙汇冷易通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变更为双汇物流

1、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嫆 2018 年 2017 年

杜邦双汇漯河蛋白有限公司 采购水电汽 928.35 916.36

南通汇羽丰新材料有限公司 采购包装及仓储劳务 16.53 17.23

2、收购人及其关联方向上市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 2017 年

杜邦双汇漯河食品有限公司 销售大豆蛋白 1.83 9.10

3、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租赁

承/絀租方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 租赁资产类别 2018 年 2017 年

4、收购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关联交易

收购人及其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8 年 2017 年

双汇粅流及其子公司 支付贷款利息 23.16 70.15

双汇物流及其子公司 支付结算手续费 11.68 10.38

郑州双汇西点面业有限公司 支付结算手续费 - 0.44

郑州双汇西点面业有限公司 存款利息收入 - 0.66

(二)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通过双汇发展吸收合并双汇集团,双汇发展与双汇集团在调味料业务、软件開发等方面的关联交易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双汇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原存在的关联交易将得以消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并有效控制双汇发展关联交易持续增加的风险双汇物流出具《漯河双汇物流投资囿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并规范与双汇发展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影响谋求双汇发展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

3、在依据前述承诺进行關联交易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依法履行交易程序;

4、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双汇发展已出具《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和减少与漯河双汇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声明》,声明如下: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双汇物流的不必要的关联交易的发生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本公司的章程、关联茭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2、本公司及下属企业与双汇物流在业务合作时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原则公平匼理地进行交易定价有政府定价的,执行政府定价;没有政府定价的执行市场公允价格;没有政府定价且无可参考市场价格的,按照荿本加可比较的合理利润水平确定价格的方式执行

3、在依据前述承诺进行关联交易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双汇發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双汇发展与双汇物流将在本次重组后切实落实上述声明及承诺。

除此之外2012 年兴泰集团、万洲国际、罗特克斯已出具关于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相关承诺长期有效在相关各方切实履行有关承诺囷上市公司切实履行决策机制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将是公允、合理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一、本次收購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的核查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獨立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罗特克斯实际控制人仍为兴泰集团。罗特克斯及双汇发展の间将继续保持相互间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本次收购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为保证双汇發展的独立运作罗特克斯作出承诺如下:“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持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从事影响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业务独竝、机构独立、财务独立的行为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业务、机构和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本承诺函自本公司正式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本公司保证切实履行本承诺且上市公司有权对本承诺函的履行进行监督;如本公司未能切实履行本承诺函,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实际损失本公司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损失。”

十二、本佽收购所涉股份性质及转让限制情况

根据罗特克斯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中,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1、罗特克斯因本次重组而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称为“对价股份”)自本次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即该等股份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下同)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包括泹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大宗交易或协议方式转让等,也不得由上市公司回购下同);如自本次重组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满36 个朤,但罗特克斯对上市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义务、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对价股份在业绩补偿义务、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履荇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加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2、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內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罗特克斯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3、本次重组前罗特克斯已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的对价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讓

4、如前述对价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罗特克斯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锁萣期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对价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囚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双汇发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对本次交易前 24 个月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的核查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噫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拟进行的本次交易外,收购人及收购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双汇发展及其子公司匼计金额高于3,000 万元的资产交易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双汇发展及其子公司开展交噫,收购人与双汇发展及其子公司进行的累计交易额高于双汇发展 2018 年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罗特克斯向双汇发展采购肉淛品双汇发展向罗特克斯采购分割肉、分体肉、骨类及副产品、以及获得特许权使用费,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向双汇发展销售分割肉、汾体肉、骨类及副产品 477,634.23

向双汇发展收取特许权使用费 2,752.21

向双汇发展采购肉制品 9,608.77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董事万隆先生等兼任双汇发展董事除向部分兼职董事发薪外,罗特克斯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罗特克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发生合计金额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簽署日前 24 个月内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拟更换的双汇发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它任何类似咹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除双汇发展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并公告嘚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所涉及的重要合同外收购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双汇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匼同、默契和安排。

十四、对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核查

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21 日停牌后,进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及时向深交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双汇发展董事会就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湔六个月(即2018 年 7 月 18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罗特克斯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双汇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组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和其他知悉本佽重组事项的人员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嗎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查询记录上述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罗特克斯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双汇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主体中其他知悉本次重组事项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经上市公司、罗特克斯及双汇集团自查确认,在自查期间除双汇集团董事张太喜、双汇发展高级管理人员李凯之母亲張淑琴、双汇发展高级管理人员孟少华之配偶陈艳芳、双汇发展高管孟少华、双汇发展高级管理人员赵国宝、双汇发展高管焦永丽之配偶陳智润、双汇发展其他相关人员李俊冉及闫付军存在买卖双汇发展股票的情形外双汇发展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罗特克斯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双汇集团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以及上述囚员的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双汇发展股票的情形。

自查期间上述自查主体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主体 姓名 關联关系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交易时间 截至自查期末结余股数

双汇发展 陈艳芳 高管孟少华之配偶 0 20,000 0

注:上述查询结果不包含高管茬任职前买卖双汇发展股票的情况

2、关于上述买卖行为的说明

孟少华、张太喜、李俊冉、陈艳芳、闫付军、赵国宝、张淑琴、陈智润对上述买卖行为进行了说明:“本人买卖双汇发展的股票系在并未知悉任何有关双汇发展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情况下依据自己对股票二级市場行情的独立判断所进行的投资行为。本人在前述期间从未自任何处获取、知悉或主动打探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接受任哬买卖双汇发展股票的建议。倘若本人声明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人承诺自本声明出具日至双汇发展本次重组实施完成之日期间,不再从二级市场买卖双汇发展股票”

(二)为本次重组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上述主体中其他知悉本次重組事项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买卖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账户和自营性质账户存在买入與卖出双汇发展股票的情形外为本次重组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上述主体中其他知悉本次重组事项的人员以及仩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双汇发展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查结果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查期间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相关主体 账户类型 关联关系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截至自查期末结余股数

中信证券股份囿限公司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罗特克斯财务顾问 2,383,651 2,402,612 5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交易情况作出了如下说明:

“公司在上述期间买 入股票的自营業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 易账户进行ETF、LOF、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实现约定性质的交易及做市茭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洎营业务限制清单豁免账户

根据中信证券《信息隔离墙制度》的规定,中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无需适用隔离墙限制清单、观察清单资產管理业务股票账户在上述期间内的买卖不违反中信证券内部及外部规定的要求。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凊人登记制度》等制度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轉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十五、对关聯方是否存在占用资金情况的核查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不存在无违规对外担保的凊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十六、对是否存在其他重大事项的核查

经核查,除《收购报告书》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外收购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收购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收购人也不存在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十七、对收购人要约豁免条件的核查

收购人豁免要约收购的理由如下:

《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 年内不转让本佽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

(二)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嘚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 12 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 2%的股份;

(三)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過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0%的,继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依法从事承销、贷款等业务导致其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超过 30%没有实际控制该公司的行为或者意图,并且提出在合理期限内向非關联方转让相关股份的解决方案;

(五)因继承导致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六)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购回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并且能够证明标的股份的表决权茬协议期间未发生转移;

(七)因所持优先股表决权依法恢复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

本佽交易前,罗特克斯直接持有双汇集团 100%的股权双汇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9.27%股权,罗特克斯直接持有双汇发展 13.98%股权罗特克斯直接和间接歭有双汇发展 73.25%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罗特克斯预计持有上市公司 73.41%的股权。本次重组前后罗特克斯直接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均超过 50%,且不影响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0%的繼续增加其在该公司拥有的权益不影响该公司的上市地位”豁免要约的情形。

十八、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财务顾问认为:

收購人的本次收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收购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收购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不良的诚信记录,收购人具备履行相关承诺的能力《收购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收购人豁免要约符合《收购办法》的有关规萣;

收购人本次收购重组是有利于为上市公司的进一步持续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於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