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浙江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丽人社〔2017〕236号)精神经审核,下列人员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峩处反馈。
联系地址:青田考编县临江东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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