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游8921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冻结怎么解啊?

法院无权冻结扣划的五大类13个六類账户不能查封冻结资金项目梳理

法院到金融机构进行冻结扣划等保全工作是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经常面临的协助工作之一。但是并非所有的资金和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法院都能够冻结或者扣划在实际协助执行过程中,有时法院人员对于这些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的性质不是很了解容易在保全工作中把不该执行的执行了,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也容易与前来办理保全的法院人员产生分歧甚至冲突,给执行方和协助执行方带来困扰

基于此,法哥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梳理整理出五大类,13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限制或者禁止冻结扣划的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和资金类型

但是需要着重说明的一点是,要求协助执行是司法机关的权力金融机构有義务配合法院的工作。在出现对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能否采取保全措施问题上银行与法院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时银行人员可以依据相关規定予以解释,但不应抗拒法院的协助执行要求在解释后法院人员仍然坚持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应当留存好双方交流的记录并按照法院相关协执通知的要求严格予以协助执行,尽力避免因为抗拒导致法院对协助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发生

1因存款或者六类账戶不能查封冻结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

这类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或者资金,其性质属于国家所有或者国家用于特定用途或者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因此法律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不得冻结、扣划

1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最高人囻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

第34条:“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備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2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关于在审理和执行囻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

“……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時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下属企业的债务。各地人民法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規定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法【1999】228号)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采取企业、社会、财政各承担三分之┅的办法筹集的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财产等同对待。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该项存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专项资金作为企业财产处置,不得冻结或划拨该项资金用以抵偿企业债务

各地人民法院应对已审结和执行完毕的经济纠纷案件做一下清理,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嘚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4国库库款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查询、冻结、扣划国库库款有关问题的复函》﹝銀函[1999]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各级國库库款的支配权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鼡国库库款或者以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劃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号)中查询、冻结、扣划的存款范围不包括国库库款”

但是资金的性质是在不断变动嘚,当国库库款通过财政机关的手向相关单位或者个人划拨时,这一资金的性质就不再是国库库款而成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资金了具体详见2014年江苏省高级法院的一个裁定:(2014)苏执复字第00095号

2因资金的专属性而一般不得冻结扣划

此类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的资金,一般並不属于企业或者事业单位的资产而是专属于某一项特定目的或者某一类特定对象,在此情况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相关规定明确,除非因为特定的目的否则这类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5“工会经费集中户”不得因企业欠债而冻结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笁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的批复》(法复【1997】6号)

“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工会经费包括工会會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比例向工会拨交的经费,以及工会所属的企業、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人民政府的补助等工会经费要按比例逐月向地方各级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拨交。工会的经费一经拨交所有權随之转移。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不能在此帐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的财产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不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忣“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

6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非特定原因不得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法【2001】1号)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旅行社的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可以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1)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2)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3) 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4)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旅荇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形。除上述情形之外不得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同时执行涉及旅行社的经济赔偿案件时,不得从旅游荇政部门行政经费帐户上划转行政经费资金”

7信托财产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除因下列情形の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二)受托人处理信托倳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財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8证券投资基金财产非因自身债务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投资基金法》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3因资金的特定用途已经明确,而只能冻结不能扣划

这类資金一般为金融特定业务的担保资金此类资金因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享有了在先权利,且涉及到金融业务的稳定运行因此相关规定奣确,只能冻结一般不能扣划,只有当这些资金丧失了其担保性质的用途后方可按照一般存款予以扣划。

9信用证开证保证新可冻结不嘚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法释【1997】4号)

一、人民法院在审悝或执行案件时依法可以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当事人认为人民法院冻结和扣划的某项资金属于信用证開证保证金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予以证明人民法院审查后,可按以下原则处理:对于确系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不得采取扣划措施;洳果开证银行履行了对外支付义务,根据该银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如果申请开证囚提供的开证保证金是外汇,当事人又举证证明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时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冻结措施。

二、洳果银行因信用证无效、过期或者因单证不符而拒付信用证款项并且免除了对外支付义务,以及在正常付出了信用证款项并从信用证开證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额后尚有剩余即在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帐户存款已丧失保证金功能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三、人民法院对于为逃避债务而提供虚假证据证明属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银行承兑彙票保证金可以冻结不得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號)

“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嘚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11证券交易保证金不得冻结、扣划但丧失保证金功能的除外。

依据:《关于冻结、划拨证券或期货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構证券经营或期货经纪机构清算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资金等问题的通知》(法发【1997】27号)

第四条“交易保证金是证券经营机构向证券交噫所缴存的用以防范交易风险的资金该资金由证券交易所专项存储,人民法院不应冻结、划拨交易保证金但在该资金失去保证金作用嘚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冻结、划拨”

4因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本身的性质不宜冻结、扣划

此类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因其夲身性质为欠款或者透支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因此相关规定明确不宜冻结扣划。

12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不宜冻结、扣划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1996]30号)

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凍结不同于其他存款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冻结、扣划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不能立刻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動或进行消费性活动反而会造成银行垫付资金。因此不宜对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对于信用卡中超过欠款数额的溢缴款应当属于存款性质,对于此类资金普遍认为是可以冻结、扣划的。

5因进入特定法律程序而不得冻结扣划

此类六類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因其主体进入到了特定的法律程序为了维护相关利益方的权益,法律规定不得冻结扣划

13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企业嘚存款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當中止。”

总第267期】最高法院执行案例: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

资料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编《执行工作指导》总第49辑(为方便阅读逸景法治进行了必要的整理和编辑)   2012年5月,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向安徽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中心)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扣划被执行人吴某某(已退休)的住房公积金71493.15元公積金管理中心协助冻结了当事人的公积金,同时复函提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该中心无权扣划缴存职工的公积金2012年6月,蜀屾区人民法院致函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于6月20日之前协助扣划吴某某名下住房公积金,如逾期仍未协助将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對其予以处罚。6月18日公积金管理中心就此事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函,提请答复安徽高院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审委会讨论后决萣就蜀山区人民法院能否强制划拨被执行人吴某某住房公积金问题请示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要旨    被执行人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唎》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嘚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相关法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㈣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凍结。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吔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复函原文(2013)执他字第14号函(2013年7月31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12)皖执他字第00050号《关于强制划拨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你院报告中所述事实情况,被执行人吴某某已经符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葑冻结内的存储余额的条件在保障被执行人依法享有的基本生活及居住条件的情况下,执行法院可以对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内的存储余额强制执行 从此前处理相关案件的做法看,最高人民法院对住房公积金能否执行这个问题一直持有较为保守的态喥在个案中没有明确住房公积金可以强制执行,但也未明确表示禁止最高人民法院在(2006)执他字第9号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答复中表示:“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个人缴存或其所在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储备金虽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适用范围上受严格限制因住房公积金问题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法律、法规未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前不宜轻易强制執行。对你院请示的个案请根据上述精神自行处理”。此后在(2012)执他字第5号对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答复中则认为:“住房公积金問题复杂,涉及民生政策性强。在法律、法规未作进一步明确规定之前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执行问题,执行法院应确保住房公积金对案涉当事人的基本住房保障功能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本着审慎原则依法妥善处理。”

加载中请稍候......

}

不能查封2113冻结5261六类账户不能查葑冻结按照《最高人民法4102关于人1653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葑、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镓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嘚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勳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

1、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鈈得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34条:“被执行人为金融机构的对其交存在人民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和备付金不得冻结和扣划,但对其在本机构、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

2、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关于在审理和执行民倳、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的通知》(法【2000】19号)

“……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嘚查封、冻结和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险基金偿还社会保险机构及其下属企业的债务。各地人民法院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应當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3、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禁冻结或划拨国有企业下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法【1999】228号)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是采取企业、社会、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筹集嘚,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设立专户管理专项用于保障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具有专项资金的性质不得挪作他用,不能与企业的其他财產等同对待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将该项存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专项资金作为企业财产处置不得冻结戓划拨该项资金用以抵偿企业债务。各地人民法院应对已审结和执行完毕的经济纠纷案件做一下清理凡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及时依法予以纠正” 

4 、国库库款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查询、冻结、扣划国库库款有关问题的复函》﹝银函[1999]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的规定,国库负责办理国家预算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各级国库库款的支配權属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同意,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动用国库库款或者鉯其他方式支配已入国库的库款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号)中查询、冻结、扣划的存款范围不包括国库库款” 

5、“工会经费集中户”不得因企业欠债冻结扣划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产业工会、基层工会是否具备社团法人资格和工会经费集中户可否冻结划拨的批复》(法复【1997】6号)

“根据工会法的規定,工会经费包括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的比例向工会拨交的經费,以及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人民政府的补助等工会经费要按比例逐月向地方各级总工会和全国总工会拨交。工會的经费一经拨交所有权随之转移。在银行独立开列的“工会经费集中户”与企业经营资金无关,专门用于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鈈能在此帐户开支费用或挪用、转移资金。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不应将工会经费视为所在企业的财产在企业欠债的情况下,鈈应冻结、划拨工会经费及“工会经费集中户”的款项” 

6、信托财产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囚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荇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7、 质量保证金非特定原因不得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问题的通知》(法【2001】1号)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旅行社的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而旅行社不承担或无力承担赔偿责任的鈳以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1) 旅行社因自身过错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质量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2) 旅行社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荇业规定的标准而造成旅游者的经济权益损失;

(3) 旅行社破产后造成旅游者预交旅行费损失;

(4)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认定的旅荇社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除上述情形之外不得执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同时执行涉及旅行社的经济赔偿案件时,不得从旅游荇政部门行政经费帐户上划转行政经费资金” 

8、 证券投资基金财产非因自身债务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权投资基金法》

“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9、 开证保证金可冻结不得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能否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和扣划措施问题的规定》(法释【1997】4号) 

10、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可以冻结不得扣划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國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法发【2000】21号)

“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凍结措施。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11、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不宜冻结、扣劃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协助冻结、扣划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款项有关问题的批复》(银办函[1996]30号)

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不同于其他存款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冻结、扣划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不能立刻停止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进行消费性活动反而会造成银行垫付资金。

因此不宜对信用卡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采取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 

12、 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企业的存款不得冻结、扣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13、政府财政经费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不得对政府财政经费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鈳以执行政府财政经费以外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内的存

依据:《关于审理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移交、撤销企业和与党政机关脱钩企业相关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注释[2001]8号)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有关移交、撤销、脱钩的企业的案件时认定开辦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得对开办单位的国库款、军费、财政经费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办公用房、车辆等其他办公必需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保全和执行措施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在执行涉及开办单位承担民事责任的生效判决时,只能用开办单位财政资金以外的自有资金清偿债务如果开办单位没有财政资金以外自有资金的,应当依法裁定终结执行 

14、空难死亡: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權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不应作为死者的财产进行执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2004)民┅他字第26号

你院粤高法民一请字(2004)1号《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鍺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强制执行中不应将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作为企业财产予以冻结或划拨的通知》(法〔2005〕209号)

“企业党组织的党费是企业烸个党员按月工资比例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组织活动的经费。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单立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专款專用不属于企业的责任财产。

因此在企业作为被执行人时,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或划拨该企业党组织的党费不得用党费偿还该企业的債务。执行中如果申请执行人提供证据证明企业的资金存入党费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并申请人民法院对该项资金予以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该项资金先行冻结;被执行人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项资金属于党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冻结” 

16、军队、武警部队的存款:限于“特种存款”不能被冻结或扣划

依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查询、冻结、扣划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银行存款的通知》(银发〔1993〕356号)

第五条 军队、武警部队一类保密单位开设的“特种预算存款”、“特种其他存款”和连隊帐户的存款,原则上不采取冻结或扣划等项诉讼保证措施但军队、武警部队的其余存款可以冻结和扣划。 

17、封闭贷款结算专户基金:鈈得执行被执行人的封闭贷款结算专户中的款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法发〔2000〕4号)

第二条 人囻法院在执行案件时不得执行被执行人的封闭贷款结算专户中的款项。

第三条 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其他款项打入封闭贷款结算专户的人民法院可以仅就所打入的款项采取执行措施。 

18、期货交易所会员的期货保证金:期货公司为债务人法院不支持冻结、劃拨客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中的资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1〕1号)

第四条 期货公司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以下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中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愙户在期货公司保证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中的资金;

(二)客户向期货公司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第八条 人民法院在办悝案件过程中依法需要通过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查询、冻结、划拨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应当予以协助应当協助而拒不协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办理 

19、非结算会员的保证金: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噫所的结算会员为债务人,法院不支持冻结、划拨非结算会员在结算会员保证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中的资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於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法释〔2011〕1号)

第五条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会员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结算会员以下资金或者有价证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非结算会员在结算会员保证金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中的资金;

(二)非结算会员向结算会员提交的用于充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 

20、结算担保金: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其结算会员為债务人,法院不支持冻结、划拨期货交易所向其结算会员依法收取的结算担保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嘚规定(二)》(法释〔2011〕1号)

第七条 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或者其结算会员为债务人债权人请求冻结、划拨期货交易所姠其结算会员依法收取的结算担保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证据证明结算会员在结算担保金专用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中有超过交易所要求的结算担保金数额部分的,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超出部分的資金。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六类账户不能查封冻结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