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洳银行未达科目客户和供应商的明细科目等。系统中需要记录供应商的每张发票是否已经付款了客户的每张发票是否已经收账了,各種未达的资金项是否已经到账了已经付款的发票和付款项本身用绿灯显示,我们称为“已清项”;还未付款的发票用红灯显示我们称為“未清项”。
SAP提供了三种清账逻辑:1标准清账:就是完全清账,如做应付发票100,现付款100,并结清对应的发票行项目2,部分支付清账:根据需要分批处理未清项;适用于一笔借款分几次归还或一笔货款分多次收回的情况在过账部分还款或收款过账时并不做清账动作。部分清賬在做完最后一笔还款或收款后对所有item一次做cleared动作部分清账不会生成新的应收应付帐款,不会影响帐期。3剩余项目清账每次清账后系统會把剩余的未清项金额计算出来,对剩余金额另产生一个open的item,
下次清账时再对该剩余金额进行未清项处理优点是能随时反映某笔未清项剩餘未清的金额。但是生成的明细账无法真实反映未清项业务分批处理的交易记录而且虚增了发生额;剩余清账会生成新的应收帐款,默認会影响帐期但通过后台可设置不影响帐期。典型需要做清账管理的科目:总账:采购收货的中间科目GR/IR,
银行未达科目(内部POS系统收款付款)应交税费(税预提[税务部门]与实际缴纳[总账会计])
--总账科目是否需要清账管理由公司代码层的字段“未清项目管理”控制。明细科目:应收应付 --往来科目默认都做清账管理。
自动清账 [F.13]:集中清账--提供给系统“自动清账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