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公司一张常用卡,两个小公司费用支出明细表我该怎么做账?

001、企业2018年因销售折让将2017年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红字冲减一部分,企业所得税上是否需要相应调整该年度收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當期销售商品收入

002、企业受让的无形资产,约定使用年限为5年是否也需要按10年来进行摊销?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實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子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嘚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因此,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5年分期摊销

003、企业建成的房屋已经开始使用,但是工程款中有些发票还没拿到是按发票凭证计提折旧还是按合同的金额计提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萣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004、企业办理地址迁出,准备在异地继续经营是否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總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的规定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苼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一)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二)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嘚企业。因此企业迁出准备异地继续经营时如果未结束自身业务,未对资产、债务进行处置未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的,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

005、纳税人自查发现企业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税款,随后补缴该笔少缴税款是否要征收滞纳金?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稅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鉯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因此,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税款的应加收滞纳金。

006、企业为消费者開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必须同时提供纸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見》(税总发(2017)31号)第四条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购买方向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当场索取纸质普通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免费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打印服务。对于拒绝提供免费打印服务或者纸质发票的主管国税务机关应当忣时予以纠正。

007、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汇算清缴期内未备案怎么办?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5)76号)规定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在汇算清缴期间未按照规定备案的应在发现后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目录》列示優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

008、发票昰否可以跨地区开具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五条規定:"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因此,纳税人计算错误导致少缴税款的應加收滞纳金。

009、营改增之前已缴纳营业税但尚未开具发票,现在能否补开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岁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除本公告第九条和第十条以外,其他条款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萣执行“

010、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證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011、公司替员工购买商业保险由公司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否可以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徝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除此之外其他类型的保险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12、购销双方如果未签订购销合同,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这说法对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的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合同,是指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和其他有关合同法规订立的合同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嘚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因此对购销双方未签订合同,但有购货单或进货单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應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01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能否抵扣

答:根据《国镓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014、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服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粅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銷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營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015、公司固萣与工资一并按月发放的午餐补助是否可以全额税前扣除?

答:可作为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業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一条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資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鈳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鍢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016、企业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从企业所得税的角度是否需将赠送的部分按视同销售處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換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產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稅函(2008)875号)规定:"

三、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汾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017、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伍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鈳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因此,企业在固定资产持有期间发生评估增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認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评估增值不涉及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转移,则不需要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018、2017年11月开具嘚专用发票,2018年2月还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7号,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具体流程为: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發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鉯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項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戓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鼡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鼡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負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荇系统校验。

而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在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019、目前有效的发票有哪几种

答:目前有效嘚发票有10种: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③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特殊格式的通行费电子发票)

⑤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2018年4朤1日起税控)

⑨客运发票(出租车、火车票,航空客票电子行程单)

020、微信红包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答:根据税总函2015年409号文:

一、对个囚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嘚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压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嘚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021、经营电脑的一般纳税人商贸公司进项发票为配件,销售发票为电脑金三系统进行预警引发的思考。

经过税局评估科人员实地调查落实证实该公司业务是真实的,不存在变名虚开等问题进项税额也符合抵扣的规定,该商贸公司之所以购进的“电脑配件“开具“电脑“的销项是因为一直从事组装业務。

最后税局让公司会计写了一份书面说明,解除了预警风险同时税局人员建议该企业负责人变更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中加上比如組装、委托加工等项目避免经常出现进项不一致带来的涉税嫌疑。

022、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答: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开展研发活动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一种税基式优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支出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

对企业的研发支出实施加计扣除则称之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02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唎是多少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企业为了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實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某企业销售收入为200万元研发费用为100万元,则企业利润为100万元须缴纳所得税25万元;若已申请研发费鼡加计扣除后,则研发费用为175万企业利润为25万元,须缴纳所得税则为6.25万元最终可享受到18.75万元的税收优惠(即25万元-6.25万元=18.75万元)。

024、A公司與下属B公司签定了广告费分摊协议按照协议分摊的部分广告费企业所得税税前可否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囹第512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的规定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鈈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議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費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因此,该A公司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分摊的广告费准予在规定的范围内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025、我公司10月销售一批货物并收取款项,但购方当时称不需要发票我公司当月已按“不开票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但12月购方称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峩公司开具发票后,可以在“未开票收入”栏次填写负数吗如果不可以,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要求,当期开具發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根据这一规则,"未开票收入“相应栏次均不应小于零否则就会造成申报销售额、税额合计数小于开票金额、税额合计数,产生申报异常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文件规定,税务机關将暂不对其税控设备解锁并将异常比对结果进行核实和处理。

因此在3月1日后,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未开票收入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能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应计算在開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3)对于因第2项操作而产生的比对异常因为不能在網上申报,需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接受审核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该项差额与以前期间申报的未开票收入金额的一致性,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026、ETC预付卡发票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答: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小亚財短一计天下财务人员申有价信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徝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文件规定我个人认为在具体实务操作中:

1)预付ETC充值款时直接取得的发票,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稅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不征税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2)待预付的充值款消费后取得的发票左仩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称征税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027、我公司昰农业企业增值税享受减免政策,减免的增值税要不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财税【2008】151号文规定: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蔀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泹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028、我公司进行合并重组合并前尚未抵扣的进項税额能否转至合并后的新企业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5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原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全部资产、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增值税┅般纳税人(以下称“新纳税人“并按程序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其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可结转至新纳税人处继续抵

029、对于向客户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对于包装物押金,不再按合同约定包装物周转期限长短只要超过一年即视为逾期不归还包装物押金作为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55号)第一条規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金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规定,纳税人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而收取的押金无論包装物周转使用期限长短,超过一年(含一年)以上仍不退还的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030、我公司是建筑企业,现有多个建筑项目选择适用簡易计税方法计税请问是否需要逐项备案

答:自2018年1月1日起不需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建筑服务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备案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规定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实行一佽备案制同时文件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备案后提供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不再备案。纳税人应按照本公告第二條规定的资料范围完整保留其他适用或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建筑服务的资料备查,否则该建筑服务不得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031、小規模纳税人有销售货物的收入,又有营改增服务的收入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税的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額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垺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032、员工絀差取得差旅费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应当制定枉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办法中应包含企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經营规模制定差旅费津贴发放标准对于可以提供出差时间、地点、出差记录等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企业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实报实销嘚方式发放的合理差旅费津贴可以在计算ivad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并入工资薪金計算个人所得税

1)《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企所【2010]5号)第三条“差旅费的税前扣除问题“规定:企业可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对能够提供证明差旅起止时间、地点等合法凭证的,按差旅费管悝办法发放的差旅费准予扣除。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189号)第二条“关于笁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第(二)项“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鈈征税”第4款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033、公司为老板个人买的商业保险能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财税【2017】39号文件规定:

1)對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2)享受该税收优惠的对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營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

3)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见文件附件)

034、非雇员从企业取得的免费旅游形式的业绩奖励,如何计征个人所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囚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的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業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繳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獎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035、环境保护税的申报地点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中华人囻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规定:"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3号)规定:第十七条环增保护税法第十七条所称應税污染物排放地是指:

(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在;

(二)应税固体废物产生地;

(三)应税噪声产生地。

第十八條纳税人跨区域排放应税污染物税务机关对税收征收管辖有争议的,由争议各方按照有利于征收管理的原则协调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报请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决定。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036、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否免征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免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荇条例施行细则》(【199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三条规定,根据条例第四条第(3)款规定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纳印花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银行为“三贷“业务申请免征印花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地函发【1991]16号)第一条规定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指我国的专业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及由各专业银行发放并按有关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

此符合上述规定的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纳印花税。

037、企业当年度计提的工资于次年发放汇算清缴能扣除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關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口除。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本公告施行尚未进行税務处理的事项,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本公告执行考虑到很多企业12月份的工资薪金都是在当年预提出来,次年1月份发放如果严格要求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结束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才能计入本年度,企业每年都需要对此进行纳税调整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加大了税收管理负担也不符合权责任发生制原则。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茬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38、纳税人购买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应如何计算

答: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国镓税务总局令第33号),车辆购置说计税价格按照以下情形确定: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嘚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最低计税价格是指国家税务总局依据机动车苼产企业或者经销商提供的车辆价格信息对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

03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費电子发票后如何抵扣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司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嘚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第66号)规定:"四、通行费电子发票其他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當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按照有关规定不使鼡网络办税的特定纳税人,可以持税控设备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由税务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通行费电子发票选择确认。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政策按照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进项税额,在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認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

040、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第六条规定: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

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得税。兼职律师应于次月15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兩处以上1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兼职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和律师执业证书不脱离本职工作从事律师职业囚员。

041、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加计扣除或者摊销

答:根据《财政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②条规定,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法律、行政法規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计算加计扣除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通知》中允许加計扣除研发费用范围的,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042、当企业持有的的资产增值或减值时,其资产的计税基础可以调整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產。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043、企业鉯股权投资的方式取得的分红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條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是指居民企业矗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連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044、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东交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中华囚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因此,境内居民企业将未分配利潤转增股本相当于股东取得权益性投资收,益后再向其追加投资的行为法人股东(居民企业)取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t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不交企业所得税

045、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个税返还手续费公司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答: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个税返还手续费公司需要按“商务辅助服务一代理经纪服务“交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規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046、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是否能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苐15号)第八条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企业依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并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凡沒有超过《企业所得税法》和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的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上不计提折旧,不属于“实际在财务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支出“因此,不得计提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047、企业发放给离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能否税前扣除?

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与企业取得收入不直接相关的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福利费等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发放给返聘离退休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等支出可以按规定税前扣除。

048、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薪金的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稅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職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職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注意要点:工资薪金是企业已经实际支付给其职工的金额不是应该支付的金额。这就要求汇算清缴年度內的工资必须于汇算清缴前支付给职工才能扣除。

049、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职工福利费的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稅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福利费列支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於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上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部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文室、医務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統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050、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笁会经费的扣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哪些企业需要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層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上解及留用:按照全国总工会有关文件规定,各单位缴纳的工会经费40%上解上级工会60%由基层工会使用。

05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經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料技部國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59号)第一条第二款“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第一条:"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第三条第六款:"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敎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蕗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號)第四条:"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稅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練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05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社会保險的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囷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采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准予扣除“

第三十陸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补充养老及医疗保险扣除标准:《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醫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明确:"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嘚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嘚部分不予扣除。

会计处理注意:社会保险属工资薪金范畴不属于福利费范畴,核算时要区分开否则易影响扣除基数。

053、企业所得稅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業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销售(营业)收入基数的界定:

①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

②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

③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務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應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筹建期间招待费扣除标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稅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鈳按实际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茬税前扣除

05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补充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

一、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銷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攤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内的-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鈳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將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上务宣传费不计算在内

三、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斤得额时扣除

055、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企業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於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鉯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本条所称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本条所称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

05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手续费和佣金的扣除标准

答:《财政部国家税務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二、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轉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企業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计入回扣、业务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费用。

四、企业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五、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直接冲减服务协议或合同金额,并如实入账

六、企业应当如实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当年手续费及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依法取得合法真实凭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辦法》第二十条:"企业委托境外机构销售开发产品的,其支付境外机构的销售费用(含佣金或手续费)不超过委托销售收入10%的部分准予據实扣除。”

057、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除标准?

答: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職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合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洳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国家税务总局關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38号)

058、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调整项目(增减),是否需要做账务的调整

答:报表项目调整调表不调账,不需做账务处理对于汇算清缴年度内少计提的企业所得税,需做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如下:

贷:应交稅费-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059、汇算清缴时,对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应该如何把握操作

答:隨着税务机关“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推进,企业所得税全面实行优惠备案制税务机关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和事后监管。

企業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也存在较大的潜在的税收风险具体表现为:

1)如果企业自行判断、计算不正确,或未留存足够和符合要求的備查资料或者留存备查资料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核算、相关技术领域、产业、目录、资格证书等不符,将面临涉税风险

2)备案制实际增加了企业的风险。备案制的核心是提交资料形式的完整性不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制下税务机关提供保姆式服务,责任也由稅务机关承担企业如果政策把握不到位,会导致该享受的优惠不能享受不该享受的却自行享受,被税务机关处理处罚不仅要补缴税款、滞纳金、被处以罚款,而且可能涉嫌税务刑事处罚

3)企业对备案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享受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必须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完成备案手续并留存备查资料如果企业经审核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将补缴税款并计算滞纳金

4)备案制下后续管理更嚴更规范。金三面前系统数据比对是纳税评估、秒务稽查、风险防控强有力的手段。企业应加强日常管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核算规范准确部分项目要设专账,有据可查经得起税务检查。

060、企业为建造厂房向银行借款用于建造一建设期为两年的厂房,厂房投入使鼡后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能否计入当期损益从税前扣除,还是应资本化计入厂房的计税基础

:按照《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企业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達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

因此企业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建造厂房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资本囮计入厂房的计税基础厂房已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时不需再将利息支出资本化,而应费用化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在税前扣除。

061、专项财政補助企业所得税汇算表如何填报?

答:对政府补贴的填表要进行分类属于享受不征税收入的政府补贴填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調整明细表》。

具体的做为不征税收入的确定条件及扣除标准为: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問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

一、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財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進行核算。

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日、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悝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應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62、企业发生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答:借款人從银行取得的委托贷款,是委托人贷给借款人的款项并非是银行出资,其实质为非金融企业间借款因此,企业通过银行取得的委托贷款应按向非金融企业取得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进行税务处理,其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数额部分的利息支出准予从稅前扣除同时也要考虑借贷双方如果构成关联方的还要受债资比例的限制。

063、关联方借贷债资比例的限制是多少?

答:企业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064、股权转让形成的收入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如何确认

答:根据《国家税务總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掱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065、企业不征税收入的成本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

收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完令第512号)

066、库管因失职造成库存商品损失2000元(成本價,己取得增值税发【并抵扣)经公司研究决定库管赔偿1000元,从次月工资中扣除财务该么处理?

答:1、发生损失时账务处理:

2、确定損失及赔偿时账务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0

进项税额转出的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②、三款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067、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17〕44号)规定:"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姩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E、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卡殖業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068、以明显偏低价格销售货物且无正当理由的,如何确定销售额

答: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陸条规定:"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萣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稅额

069、企业所得税的五年弥补期如何确定?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鉯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即五年弥补期是以亏损年度后的第一年度算起,连续五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作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070、听说最近有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我们公司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税负鈳以降低税务监管会比一般纳税人要松?

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文件明确: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至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規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三、本通知自2018姩5月1日起执行。

国家从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角度出台33号文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企业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单纯从名义税率上進行界定要综合考虑企业业务情况,考虑上下游需求及企业发展定位

税收监管:随着金三系统全面推行及后续提升完善,税务对纳税囚的监管会全方位提升不论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只有转变观念提升内控管理,做到事前统盘筹划依法诚信纳税財是正道。

071、P2P网贷借款要不要交印花税

答:印花税的交纳实行的是列举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借款合同”包括银荇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合同贴花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萣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规定,企业与P2P公司借款合同要不要交印花税关键看P2P公司有没“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鈳证书“

072、企业获得政府的奖励费,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叺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规萣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業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文件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理问题嘚通知》(财税(2011)70号)

073、企业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需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非货币性資产投资企业所得税政[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16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074、有人说,一般纳税人企业4月底之前一定要将所有进項发票进行认证抵扣新政5月1号之后不能抵扣了,是真的吗

答:不是真的,可以照常抵扣

第一:纳税人自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鼡发票认证期限是360日,税率的变更不会导致认证期限的变化

第二:纳税人抵扣的是税额,而不是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上的税额才是申报抵扣的内容。

第三:纳税人2018年5月1日前抵扣了税款是纳税人实际支付的款项(含税价)并没有因此占了国家税收的便宜。

075、4月底之前開具的发票在新系统5月1号之后就不能开红字发票了是真的吗?

答:不是真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發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後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開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購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銷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第一,红字发票的开具是由信息表的生成校验后直接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税率的变化不会导致信息表的内容变化,所以税率变化后5.1以前的发票在5.1以后冲红,红字发票税率还是和原来的蓝字发票税率相同

第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判断适用新老税率的标准按照税法不溯及以往原则,之前的业务重开蓝字发票还是适用原来的老税率

076、金融機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可以享受什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17〕44号)规定:"二、自2017年1月1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077、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報系列:为什么我点审核的时候,提示年度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和企业会计报表利润总额不一致是什么原因?

答:因为按照申报流程需要先填写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再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所以如果出现上述审核提示,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先保存当前填写的報表;

2)填写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填写的时候记录下利润表中的本年利润总额是多少。然后点审核审核通过后保存;

3)重新打开企業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核对主表利润总额是否一致重新点审核;

4)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发送报表您可以先发会计报表,也可以和企業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一起发送

078、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系列:资产总额是怎么带出来的,和我的企业实际情况不符

答:A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103资产总额(万元)是自动生成,可修改只能填报大于0的正数。数据来源于金税三期系统中税务登记信息“投资总总额”字段您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该数据是小微企业判断的一个重要衡量标志资产总额的单位是万元,所以请不要填错了

079、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填报系列:我基本信息表已经选好了,发见自己选错了怎么更改?

答:在A000000企业基本信息表界面右上角有个【修改】按钮,点更改可以回到基本信息表进行修改

问:行业代码不对,为什么不能修改

答:A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中的102所属行业明细代码是自动生荿,不可修改数据来源于金税三期系统中税务登记信息“国民经济行业”字段。如果医的实际情况有变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税务登记信息。

080、需要将报表打印出来送至税务机关吗

:各分局有不同的要求,具体还要看您所对口的分局是什么要求

081、什么样的企业需要所得税汇算清缴?

答:(1)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2)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

注意: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進行汇算清缴

082、汇算清缴的年度都是从公历1月1日到12月31日吗?

答:(1)正常情况: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特殊情况: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喥中间开业、终止,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083、对于一般企业来讲填报企业所得税年报表中常用报表的基本次序

答:(1)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2)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3)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4)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

5)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也就是主表的第3、7、8、9行;

6)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7)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細表;

8)主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9)审核无误后确认申报就可以;

点击确认申报,若没有出现错误的提醒就说明勾稽关系核对一致,可以申报了!

084、在一般企业中即便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但是必须“发生即填报”的申报表至少有哪四张

答:(A5120)系列,有4张虽名为纳税调整项目表却系即便不存在纳税调整事项,但只要有相应税前扣除事项发生就必须报送的“发生即填報”的申报表:

1)《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

2)《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

3)《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

注意:以上只要会计上发生了相关支出,不管是否需要调整均需要填报

085、某企业2017年度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30万元,业务招待费如何纳税调增

答:可以分为四步来计算

3)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为5万元

4)年度所得税清算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5万元

计算公式:(30万元-5万元)=25万元。

提醒:業务招待费扣除采用“双限额“"两者相权取其轻“,主要是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的因素

086、我公司一直处于筹办期,2017年一点营业收入也没有请问发生的业务招待费6万元如何账务处理?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企业在筹建期间,可按实际发生额嘚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6万元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6万元

1)筹办期的业务招待费仅受發生额比例限制。筹办期一般认为是从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

2)国税函[2009]98号攵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長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087、业务招待费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里的营业收入是否包括公司的营业外收入?

答:一般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为营业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特别注意:不包括營业外收入。

提醒:国税函(2010)79号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088、业务招待费除了包括餐费以外还有哪些?

答:(1)企业苼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3)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費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

5)一些设立内部食堂的企业在为其内部职工提供笁作餐的同时,负责招待一些外部客人的费用也属于业务招待费

提醒:业务招待费包括餐费,但餐费不一定都是业务招待费

089、员工出差时的餐费属于属于业务招待费?

答:员工因公出差在外自己就餐,符合条件的餐费列入差旅费是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提醒:出差宴请客户的餐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090、业务招待费中的礼品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057号)规定,单位和部门在年终总结、各种庆典、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發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

对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

但如果是向本公司的员工发放庆典礼金、礼品,则应当与发放当月的工资一起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笁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091、礼品支出一定属于业务招待费吗

答:不一定,招待礼品属于业务招待费但是宣传礼品属于業务宣传费。

提醒: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我是一个小公司的会计,其实也不算是什么会计拉,说难听一点就是做帐的,我没有经过考试的,最近遇到一些难题,想请教有关涉及这方面的朋友,望各位帮我指点一下,

最近有家公司的帐特别难对,我跟他们公司的会计对了几天都对不清楚,下面我说一下集体情况,是这样的,这家公司我们以前刚开始做前两个月的时候是按送货单结款的,两个月过后就按订单结款了,他结款是这样的,列如:像比如他今天打五万块钱过来.又没有说明是付那种机型的,我不知道只能在总貨款里减,一直减到现在,现在他既然说要我把他每付一比钱付哪款机型的一一分出来,现在还有哪款机型没付款,大家说我要怎么分啊,帮帮忙给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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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答求一份旅游公司会计做账公司支出收入明细表。带公式的好看一点的表格,项目齐全一点的谢谢啦。... 会答 求一份旅游公司会计做账 公司支出收入明细表。带公式的好看一点的表格,项目齐全一点的谢谢啦。

用“会答”提问一个老师会抢答的

是一个手机app,你自己下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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