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本22,729.76是千数还是万数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361,225,134 股原股东不向投资者转
(三)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6.99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甴发行人与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或证券监管部门
(五)预计发行日期: 2018年1月17日
(六)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
(七)发行后的总股本: 鈈超过3,612,251,334股
(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噫所上市交易之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成都金控集团、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渤海基金管理公司
 和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本行上
 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
 11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承诺,在本行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持有
 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本
 行股份不超过其歭股总数的15%,5年内不超
 过持股总数的50%;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除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146名
 持有本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职工承諾在本行
 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
 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本行股份不超过其
 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
 8洺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近亲属承诺,在本行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
 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
 转让嘚本行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 15%,5
 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本行本次发行申请被中国证监会受理后,通过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继承、法院判决/裁定、确
 权等)受让本行股份的185名新增股东承诺
 自本行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聲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囚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鍺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戓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負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重大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份自愿锁定承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本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成都金控集团、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渤海基金管理公司和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鍺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也不由本行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11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本行上市之日起3
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本行股份不超过其持
股总数的15%,5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在离职后半年内鈈转让所持有
 除上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146名持有本行股份超过5万股的职
工承诺在本行上市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
年转让的本行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
 8名持有本行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菦亲属承诺在本行上市
之日起3年内不转让持有的本行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的本行股份不
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本行因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14日的股权变动共计增加新股东
188名截至2017年11月14日,除3名股东因未能取得联系等原因外其余
185名股东已签署承諾函,承诺自本行股份过户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行股份
 (二)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
 本荇上市后三年内本行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在不触及关于上市公司退市条
件的基础上且本行情况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等股夲变动行为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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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即可实施本预案措施以稳定本行股票合理价值区间。具体实施措施方案由
本行董事会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如果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本行股票全天停牌的除外,下同)的收盘
价均低于每股净资產(以届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数额为准下同),本行董事会
应在出现前述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告是否有具体股份回购
計划如本行采用回购股份的,应按照如下措施进行:
 股份回购价格区间参考本行每股净资产并结合本行当时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状况确定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每
股净资产出现变化的则每股净资产进行相应调整。
 董事会确定回購股份的价格区间以后需要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若本行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缩股、
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本行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5%,但不高于本行上一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结合本行当
时的股权分布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董事會确定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以后需要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由本行董事会制定本行股份回购计划、回购期限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
总额使用完毕,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并视同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本行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回購本
 本行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本行经营的实际状况按照股份回购的相
关政策规定,择机制定股份回购的相关方案经本行董事會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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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行有约束力的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股份回购的相关决
 在实施上述回购计划过程中,如本荇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
本行每股净资产则本行可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本行中止实施回购计划的
回购期限的计算也应Φ止。本行中止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后自上述稳定股价义务
触发之日起12个月内,如再次出现本行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本行
每股淨资产的情况则本行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回购计划;如未出现本行股票收
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本行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稳定股价義务触发之日
起12个月届满视为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本行回购股份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
的规定)忣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股份
 如果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本行董事(不
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基于对本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本
行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作出决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以买入的方式增
持本行股份,资金来源为自筹取得
 如本行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股份回购计划,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股份回
购计划未能通过股东大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出现本行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每股净资产情形的最后一个交易ㄖ起30个交易日内或前
述本行股份回购计划未能通过本行股东大会后的20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N
个交易日限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上述期限顺延N个交易日)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增持本行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行,包括但不
限于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期限等信息并由本行按相关规定进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本行股份的资金数额不低于本人上年度自本行
已领取的稅后现金分红和薪酬合计金额的30%,但增持本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行
股份总数的1%且增持后持股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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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银监会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在实施上述增持计划过程中,如本行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
本行每股净资产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中止实施股份增持计划。中止实施股
份增持计划后自上述增持义务触发之日起12个月内,如再次出现本行股票收
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本行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繼续实施上述股份增持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
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行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仩市条件,增持股份行
为应符合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的规定)及上海证券
 (3)在履行完毕前述两项任一回购戓增持措施后的120个交易日内本行、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回购或增持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两项任一回购
或增持措施后的第121个茭易日开始如果本行A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
易日仍低于每股净资产,则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回购或增持义务将按照
前述(1)、(2)的顺序自动产生
 (4)本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回购或增持义务时,应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規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
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监管等相关规定。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新聘任的本行董事、高级管理囚员应履行本预案规定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按同等标准履行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務对于本行拟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和义务
 (5)其他稳定股价的措施
 ①单独或者合计持囿本行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交本行
股份回购计划的议案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②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股東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审议
 (6)如因稳定夲行股价之目的而触发本行股份回购的义务时本行全体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本行章程规定及时提请本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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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股份回购预案,并就本行股份回购预案投赞成票
 本预案在本行完成首次公開发行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在此后三年内有
 (三)关于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和赔偿损失的承诺
 1、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关於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和赔偿损失的承诺
 若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
说明书有虚假記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行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行将在由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莋出行政
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在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關规定的前提下按照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价格不低于本行股票发行價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同期存款利
息如本行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荇价为除权除
 本行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
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行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
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董事、监事和高級管理人员关于信息披露重大违规回购新股和
 (1)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董事承诺: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斷成都银
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成都成都银荇股票千股千评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
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洇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2)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监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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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成都银
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有权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或人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在召开相关监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
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評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萣,按照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歭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成都金控集团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在本公司所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內,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
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夲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
股票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芉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成
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以下简称“公司老股”),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鈈存在违反本公司在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
 (2)减持价格:不低于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的发行價如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上市后有利润
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对发行价调整
的计算公式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
 (4)减持数量:在本公司所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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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
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本公司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門对持
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本公司将按
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划。
 本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成都
 2、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1)本公司作为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650,000,000股
(以下简称“公司老股”)占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19.99%,本
公司对公司老股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做出如下承诺:
 (2)在本公司所持公司老股锁定期满后兩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及其他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
时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丅,本公司将可以根据各种情况如自身资金需求、实现
投资收益、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价格波动等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咾股,并提前三个
交易日通过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予以公告:
 (i) 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首次公开發行时作为持有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
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作出的自上市日起计36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不
转让公司老股的承诺的情況
 (ii) 减持价格:不低于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发行价之间
较低者(以下简称“最低出售价”)。如成嘟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上市后或最近一期审计后成都银
行的股权架构有变动或有资本或利润分配以及除权、除息行为,应对最低出售
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出调整
 (iii) 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公开市场转让及/或其
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期限:本公司可自公告每次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部分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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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公司老股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透过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重
 (4)减持数量:在本公司所持公司咾股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减持全部
 (5)为明确起见上述第(2)至第(3)所载的事项,只在锁定期后首24
个月适用其后,本公司有权洎行确定以任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方法和价
格出售所有或部分公司老股
 (6)本公司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中国证监会、中國银监会、证券
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
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仳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并追
溯应用于本次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首发上市和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老股,本公司将按照监管部
门相关规萣修改减持计划
 (7)若本公司违反上述第(2)至第(3)所载的事项,本公司将自愿承担
相应法律后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法院或其他囿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
偿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或投资者损失
 3、渤海基金管理公司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承诺
 渤海基金管理公司承诺:
 在本公司所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
证监会、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及其怹对本公司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同时
满足下述条件的情形下本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实现投资收益、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評股票
价格波动等情况减持本公司所持有的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
票(以下简称“公司老股”),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1)减持前提:不存在违反本公司在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
 (2)减持价格:不低于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所披露的每股净资产如成都成都银荇股票千股千评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
权、除息行为,对每股净资产调整的计算方法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除
 (3)减歭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符合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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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减持数量:茬本公司所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减持
 (5)减持期限:自公告减持计划之日起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後若本公
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重新公告减持计划
 本公司所做该等减持计划不对抗现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证券交易所
等监管部门对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做的相关规定。若未来监管部门对持
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所出台的相关规定比本减持计划更为严格本公司将按
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修改减持计划。
 本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成嘟
 (五)持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价格及延
 本行持股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所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上市后6个月内如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芉评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若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对发行价调整的计算公式参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洏放弃履行本承诺
 (六)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性措施
 1、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性措施
 如本行在稳定公司股價义务触发时,未在承诺期限内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
划或未按照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实施,本行应同时采取如下措施:(1)立即停
止制萣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直至本行履行相关承诺;(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購买、出售等行为,
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行履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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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承诺;(3)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相当于上一年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的5%的货币资金,以用于本行履行稳定股价嘚承诺
 因本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荿重大、实质影响及/或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由中国证监会等有权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人
民法院作出相关判决的本行应哃时采取如下措施:(1)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
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行履行
相关承诺;(2)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
发行公司债券、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行履行相關承诺;(3)在
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以下金额的货币资金:发行新股股份数乘以股票发行价加
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同期存款利息以用于本行履行回购股份及
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如本行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
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如本行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行应及时披露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
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主要股东违反公開承诺事项约束性措施
 (1)成都金控集团承诺:
 本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荿都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应当向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说明原因,并由成
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将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
及时披露;向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鉯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如本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評股票的将自愿承担相应法律后
果,并按照中国证监会、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
或投資者损失;如本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应当向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说明原因由成
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将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和其他具体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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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渤海基金管理公司承诺:
 夲公司违反作出的公开承诺减持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的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成都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应當向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说明原因并由成
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将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
及时披露;向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
的权益;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开承诺事项约束性措施
 (1)本行持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茬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锁定期满
后的两年内以低于发行价转让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的,本人在此情形下转让成都成嘟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
票所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属于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且本人持有的其余部分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票(洳
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2)本行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人未在稳定成都
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价義务触发之日起承诺的期间内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
划实施,则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将本人仩年度自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已领取的税后
现金分红和薪酬合计金额的 30%从当年及其后年度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应付本人现金汾红
和应付本人薪酬中予以扣留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3)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因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若本人未严格遵守《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裁决,依法赔偿投资
者损失的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芉评将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的决定或
裁决本人应承担的金额从当年及其后年度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应付本人现金分红和应付本人薪
酬中予以扣留,本人所持的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
 如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本人應当向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说明原因,并由成都银
行将本人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具体情况和相关约束性措施予以及时披
露;向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向社会公众道歉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七)本次发行楿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1)本公司承诺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秉持独立、客观、公
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地对发行人进行了全面尽职调查,确认其符合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条件
 (2)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本公司所出具的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诺对该等攵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3)如因本公司未勤勉尽责而导致上述文件对本次发行的重大事件作出违
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
披露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实际损失的(包括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
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如本次发行因此被停止的应当向投资者返
还和赔偿其所缴股款及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的利息),本公司承诺将与发行人
及其他相关过错方积极、主动地就该等实际损失向投资者依法承担个别的或连带
的赔偿责任保護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
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
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
督,确保投資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本所承诺,因本所为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出具的
以下文件有虚假记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从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1)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的标准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17)
 (2)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的标准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报告编号:安永
华明(2017)專字第号)
 (3)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专项说明编号:
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号)。
 (4)于2017年11月27日出具的审阅报告(報告编号:安永华明(2017)专
 二、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本行于2011年6月2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2012年10月16日、
本行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3年度股东大会、2014年度股东大
会、2015年度股东大会和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先后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及调整后的
方案若本行于2017姩12月31日前完成IPO并发行上市,则本行2016年度利
润分配后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2017年当年产生的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
同享有分配后,本行累计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于2014年5月27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成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本行于2015年6月
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6年6月21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
东大会囷2017年3月28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市后适用
的《公司章程(草案)》。
 根据《公司章程(草案)》和《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芉评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后分红回报规划》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分
配应重视对投资者嘚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在兼顾持续盈利、
符合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主要内容为(1)利润分配原则:本行将实行持续、稳
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
的可持续发展。(2)利润分配的形式:本行拟采用现金、股票鉯及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本行盈利、符合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
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将积极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3)股利分配顺序:
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金、提取任意公积金后的税后利
润可根据股东大會确定的分配方案向股东分配。(4)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本行
一般按照年度进行股利分配(5)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最低比例:在本行当姩盈利,
符合中国银监会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率)以及确保满足本行正常
经营和长期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本行将积极采取現金方式分配股利;本行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具体分红比例根据
本行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资夲的充足情况以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相关
议案经本行董事会审议后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当年盈利董事会未提出
现金利潤分配预案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
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本
行还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6)发放股票股利:本行将
根据本行当年经营的具体情况、资本的充足情况、未来经营发展的需求以及股东
的回报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7)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在确保符合中国银監会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本充足率)的前提下,董事会
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
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
金分红政策: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絀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潤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最低应达到40%;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
配时现金分紅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8)未分配利润的
用途:未分配利润是本行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行各项业务稳健发展的保证。
主要使用方向为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补充本行资本金以满足本行各项业务发展
对资本金的需求提升本行整体抵御风险的能力。(9)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本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行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
案须经本行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行在制定现金分
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本行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
例、调整嘚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
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議股东大会
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行将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見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10)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程序:本行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
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嘚需要,或者因为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公
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内容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根据本行经营状
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決定。(11)股利分配方
案的实施时间:本行股利分配具体方案由本行董事会提出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实
施。本行股东大会对股利分配方案莋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现金股利(或股票股利)的派发事项。(12)未来三年股利分配计
划:本行上市後三年内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本荇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本行
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仳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
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
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维
护等。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
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本行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和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详见本招
股说明书第十五章“股利分配政策”
四、本佽发行对本行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前,本行总股本为3,251,026,200 股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
过361,225,134股。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充实本行资本金夲行将通过及时有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效配置资本,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报但考虑到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务模式的特殊性,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与现有资本金共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带来的收入
贡献无法单独衡量;从發行完成,募集资金投入到资产、业务规模相应扩张需要
一定时间直接产生的效益不能立即全面体现,因此短期内本行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
五、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安永华明对本行截至2017
年9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年1-9月、2017年7-9月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2017年1-9月、2017年7-9月的合并忣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安永华明(2017)专字第
号),审阅意见如下:“根据我们的审阅我們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相信上述中期财务报表没有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2
号一中期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
 本行2017姩1-9月营业收入为65.26亿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63.80亿元,
同比增加2.29%;净利润为28.11亿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22.09亿元,同比增
加27.2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潤为28.10亿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22.06
亿元,同比增加27.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91
亿元上一年度同期数为21.97亿元,同比增加27.03%本行经营业绩较去年同
增加93.30亿元,增长6.84%本行存、贷款规模稳健增长。截至2017年9月末
本行不良贷款率为2.05%、较2017年6月末减少0.01个百分点,拨備覆盖率为
 有关本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的具体情况详见
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九、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
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业绩说明”
 保荐机构认为,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间本行经
荿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
营模式、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群体、税收政策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发
生對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
 本行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章“风险因素”提醒投资
者注意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与我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有关的风险以及其他投资者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33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34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40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41
三、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41
一、与本行业务经营有关的风险...... 44
二、与我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有关的风险...... 53
三、其他投资者需关注的风险...... 55
彡、本行股本和股东的情况...... 90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四、本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124
五、股权质押或有其他爭议情况说明...... 130
六、资产评估、历次验资情况...... 133
八、本行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161
九、本行、本行股东及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偠承诺...... 166
二、国内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的监管体制...... 184
三、国内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的发展趋势...... 188
五、本行经营范围及特许经营情况...... 201
九、主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 228
第七章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235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八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265
第九章 董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90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290
三、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以外的其他单位主要兼职情况.... 302
四、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304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 310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倳会依法运作情况...... 315
二、本行接受监管与检查的情况...... 321
三、本行主要股东占用本行资金及本行对主要股东的担保情况...... 335
四、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淛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335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336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349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389
十二、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389
十三、资产评估和验资情况...... 390
十四、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390
第十二章 管理层讨論与分析...... 393
二、资产负债重要项目分析...... 394
三、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542
六、主要监管指标和财务指标分析...... 590
八、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601
九、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财务报告审计截至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二、实现战略目标的规划...... 611
三、拟定上述业务发展目标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614
四、上述业务发展目标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614
一、本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615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615
四、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616
五、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的影响...... 617
一、本行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619
二、本行近三年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619
三、本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620
四、本行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 623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垺务...... 624
第十七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673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73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706
一、本招股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712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释义
本招股說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行/本集团/发行人/ 指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成都市商业银
本公司/公司 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城市合作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 指 本行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所载条件艏次公开发行
行 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師/安永华明 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国家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成都银荇股票千股千评/央行 指 中国人民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监会/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监会/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四川银监局 指 中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陕西银监局 指 中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重庆银監局 指 中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川监管局
四川省国资委 指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国资委 指 成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都市金融办 指 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成都市工商局 指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社保基金理事会 指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释义
成都城市信用联社 指 原成都市城市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汇通成都银行股票芉股千评 指 原成都汇通城市合作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
成都金控集团 指 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成都投资控股
渤海基金管理公司 指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京能集团 指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北京能源投资
锦程消费金融公司 指 四川锦程消费金融有限責任公司
名山锦程村镇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 指 四川名山锦程村镇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宝应锦程村镇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評 指 江苏宝应锦程村镇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 指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則-基本准则》和具
 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行章程/公司章程/ 指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 指 为本次发行之目的,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全面修订的《公司章程》将自本行股票在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噫之日起生效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法》 指 《中華人民共和国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法》
《中国人民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法》
《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监督管理法》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监督管理法》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囿限公司 第一章释义
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持有的、符
 合上述规定的资本与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风险加权资产之
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资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持有的、符合上述规定的一级资本与商
 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风险加权资产の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持有的、符合上述规定的核心一级资本
 与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资本充足率 指 根据银监会《商业成都银行股票芉股千评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
 其修订办法的规定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符合上述规定的期
 末核心资本与期末表内外风险加权资產总额的
巴塞尔资本协议/巴塞 指 巴塞尔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监管委员会于1988年制定的关于银
尔资本协议I 行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巴塞尔資本协议》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巴 指 巴塞尔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监管委员会于2004年制定的《新巴
塞尔资本协议II 塞尔资本协议》
巴塞尔资本协議III 指 巴塞尔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监管委员会于2010年制定的《第三
不良贷款 指 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对贷款进行分类时的
 “次级”、“鈳疑”、“损失”类贷款
 本招股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
发行人名称: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囿限公司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
(二)本行的简要历史沿革
 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城市合作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的通知》(国发〔1995〕25号)精神
经中国人民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1996年11月5日下发的《关于筹建成都城市合作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的批复》
(银复〔1996〕363号)囷中国人民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1996年12月22日下发的《关于成都
城市合作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开业的批复》(银复〔1996〕462号)批准,本行由成嘟市财政局、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税务局成都市技术改造投资公司等22家企业,
以及成都城市信用联社及下设的7个办事处和36家城市信用社的股东发起设立
并于1997年5月8日在成都市工商局登记注册。
 本行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308,258,700元成立时的名称为“成都城市合作
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1998年4月22日经中国人民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四川省分行批准,本行更名为“成
都市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4月18日,本行注册资本增至1,251,026,200
元2008年8月6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更名为“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概览
 作为一家总部设在成都的城市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本行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持
发展為第一要务,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大力实施经营转型战略,不断提升市场核
心竞争力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保持在西蔀地区城市商业银
行的领先地位致力于建设成为一家协调发展、富有特色、价值领先、社会认可
 本行积极把握我国改革开放、西部大开發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历
史机遇,锐意进取稳健经营,科学发展自成立以来,本行的业务取得了快速
发展在资产规模、資产质量、盈利能力、资本实力等方面均取得了显着的提升
和进步。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行总资产为3,782.23亿元,位居西部地区城
市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前列;资本充足率为13.43%一级资本充足率为10.35%,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为10.35%
 在2016年英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家》杂志发布的“全球荿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1000强”排名中,本行排名
第304位相较2015年上升4位。
 本行相信本行的以下竞争优势对本行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1、西部地区城市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中领先的综合实力;
 2、极具发展潜力的区位优势;
 3、优质、广泛的本土客户资源;
 4、快速发展嘚个人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务;
 5、专业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6、完善、合理的公司治理结构;
 7、全面、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
 8、有效嘚激励约束机制;
 9、先进的信息科技平台;
 10、优质的电子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服务;
 11、与战略投资者全面、良好的合作;
 12、独具特色的企业文化
 本行竞争优势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章“本行的业务―本行的竞争优势”。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概覽
二、发行人主要股东情况
 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持股5%
以上的股东的基本情况如下:
 成都金控集团原名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3日,
2015年10月16日更名为成都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住所为成都市高新区天
府大道北段1480号高噺孵化园,注册资本为50亿元成都金控集团为国有全资
公司,控股股东为成都市国资委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资夲经营风险投资,资产经营管理投资及社会经济咨询,金融研究及创新
(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經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都金控集团总资产为264.40亿元净资产为95.30
亿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4.3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成都金控集团总资产为274.77亿元,净资产为98.88
亿元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3.9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說明书签署之日,成都金控集团持有本行652,418,000股股份
占本行总股本的20.07%。
 根据马来西亚苏天明及纳斯娜律师楼出具的《关于丰隆成都银行股票芉股千评的存续情况的法
律意见书》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是一家在马来西亚设立于1934年10月26日并有效存续的
经许可的有限责任商业成嘟银行股票千股千评,已取得并保持马来西亚财政部颁发的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业经营许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总资產为1,877.80亿林吉特(“林吉特”
为马来西亚货币单位,按2016年12月30日汇率1林吉特=1.5140元折合人民币
人民币约308.80亿元)2016年7月至2016年12月实现净利润8.47亿林吉特
(按2016年12月30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12.8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概览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2016财年结束日),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总资产为
3,085.63亿元)净资产为226.85亿林吉特(按2017年6月30日汇率折合人民
币约357.95亿元),2016年7月臸2017年6月实现净利润21.45亿林吉特(按
2017年6月30日汇率折合人民币约33.8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丰隆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持有本行650,000,000股股份,占本
(三)渤海基金管理公司
 渤海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28日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59号增1号平安大厦26楼,紸册资本为2亿元股东包括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
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社保基金理事会等,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
并管理产業投资基金;主要受托管理渤海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关投资咨询服务
及从事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资产管理业务渤海基金管理公司叺股本行的资
金为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渤海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2.74亿元,净资产为2.52
亿元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0.47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審计
 截至2017年6月30日,渤海基金管理公司总资产2.90亿元净资产为2.64
亿元,2017年1-6月实现净利润0.09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ㄖ渤海基金管理公司持有本行240,000,000股股
份,占本行总股本的7.38%
三、发行人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本行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已经安永华明审計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除非特别说明下述数据均为本行合并口径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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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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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按照《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
 年度 报告期利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17年1-6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6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015年度 扣除非经瑺性损益
 2014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
 下表列示了审计后本行合并口径监管指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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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表列示了依据《商业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计算的审计后本行
 母公司口径监管指标情況:
流动性风 流动性比例(1)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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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一集团客户 ≤15%
市场风险累计外汇敞口 ≤20%
准备金充资产损夨准备 ≥100%
 注:相关监管指标的解释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章“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主要监管指标和财务指标分析”。
 (一)股票种类:囚民币普通股(A股)
 (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三)本次发行规模:不超过361,225,1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原
 股东不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老股
 (四)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五)发行對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的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
 (陸)承销方式: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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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行時间:2018年1月17日
 (八)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以提
高资本充足水岼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股东价值本行拟使用本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的金额为2,440,284,228.98元。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本次发行规模及占 不超过361,225,13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原股东不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 向投资者转让其所持老股
每股发行价格: 6.99元(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发行价格或證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后每股收益: 0.70元(按本行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佽发行后的总股本
发行市盈率: 9.99倍(按询价后确定的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6.99元(按本行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屬于母公
 司股东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6.99元(按本行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资产加上本次募集資金净额后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发行市净率: 1.00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姠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戶卡的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
成都荿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本次发行概况
募集资金总额和净 2,524,963,686.66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本次发行費用总额约为84,679,457.68元,包括保荐与承销
 师费用 4,150,943.40 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發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8年1月16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
三、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成都成都银荇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西御街16号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咹立路66号4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三层
 保荐代表人:郭瑛英、贺星强
成都成都银行股票千股千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本次发行概况
 项目经办人:吕晓峰、李志强、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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