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学工通知 | 关于推荐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根椐省残联和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2016—2017学年)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日淛在校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学生参照《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4)进行个人申请(2017级新生除外),各学院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材料报送学生处助学服务中心办公室学生处审核后报送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审定。
请各学院审核后于2017年10月9日16:00前交到综合楼327办公室。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xfwzx@。材料包括:
1.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1);
2.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推荐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一式两份(附件2);
3.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附件3);
4.所申請、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残疾人证复印件和2016年度(2016—2017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複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开具获奖证明)。
1.本科生当年度在校期间无奖评优秀奖硕士研究生无奖评三等奖,博士研究生评特等奖;
2.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评特等奖;
3.请各学院关注在校或曾受过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推荐为自强成才奖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后向向省“康恩贝獎学金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上报推荐。
附件1.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浙江省“康恩贝奖学金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