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注册管理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我省以下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通过了注册并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2年第16号公告(第七批)予以公告,請相关人员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到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人事处领取特此通知。
一、初始注册(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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