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本过司考后的出路2018能司考吗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根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公务员法、律师法、公证法、仲裁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选拔合格法律职业人才的国家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初次担任法律顾问和仲裁员(法律类),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依法、严格、科学、公平、公正。
  第四条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单位组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国家监察机关、保密机关和社会监督。   第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相关规定,由司法部另行制定。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办并指导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保密管理。   第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五)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三)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四)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的;
  (五)因其他情形被处以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的。

第四章 考试内容和方式

  第十一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当年公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综合考查应试人员从事法律职业所应具有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伦理。
  应试人员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的方可参加主观题考试,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第十四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计算机化考试。
  第十五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统一确定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公布。   第十六条  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不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情形的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由司法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司法部制定。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撤销原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注销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八条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有违反宪法法律、妨害司法公正、违背职业伦理道德等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对其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有关信息,以及依据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作出相应处理人员的有关信息,录入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库,在司法部网站上发布。   第二十条  应试人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确认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二年内或者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处理。
  应试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前款规定情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入学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二十三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对其取得的法律职业资格实行分别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
  在民族自治地方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以使用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考试。
  第二十四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二十五条 现役军人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规则,由司法部会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另行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政策规定,经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协调委员会确定后,在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中公布。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司法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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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本通过司法考试经验分享

本人今年大三,是一个在非一流大学法学院念法律的孩子。刚刚查好分数,自己卷一105,卷二101,卷三122,卷四97,总分425过了。

  于是,想把过去一个个日日夜夜的复习经验和复习心得写成一篇小小的文章,能给下一次的考友们一点点指明方向的帮助。

  一、经验分享 总论部分

  在具体介绍我的复习经验和教训之前我想先喝大家一起分享一下我对几个战略问题的看法,我觉得,只有这些问题你弄清楚了,再继续走下一步才是有意义的:

  问题一: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

  关于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是一个很难用难或者不难来回答的。

  我给出的答案是,司法考试是一门综合性太强,考题的不可预测性太强,复习范围的不确定性太强的一门考试。

  就好像某老师说的那样,司法考试毕竟是一场绝大多数人出局的游戏。作为考生,我们要么相信运气一定会降临,要么默默的把自己锤炼到最好。司法考试的难度,没有:“得之我幸,失之我命”那么的的不可预测,不可拿捏。只要你能够做足准备,那么你自己掌控自己考试命运的可能性将十分的大。

  问题二:关于复习司法考试要不要报班?

  这个问题在真正开始决定复习之前就一直缠绕着我,围绕着我,让我无法安心。随着身边很多同学一个个的报了名,我也越加不安,有冲动想花上好几千,甚至上万给自己吃一颗“安心丸”。最终,我没有报班。

  我在这里给到大家的建议不是一句话必须报班或者绝对不要报班。我结合身边报班,不报班的同学的复习情况和考试分数,我给大家列一下报班的好处和不报班的好处,什么样的人更加适合报班,什么样的人不适合报班吧,大家可以自己对号入座,结合自己决定。

  报班的好处:(根据报班的同学的说法):首先,报班的好处就是气氛,你看着几百号人都在那里没命的复习,再看看每年的通过率,你也会不经意的开始不要命的复习起来。其次,只要你有不懂,基本上就会立即会有人把你教懂,因为有老师和辅导老师。再有,材料齐全,你不用为了什么书或者什么材料奔波。

  报班的不足:课时十分的紧张,无论你之前学的有没有搞懂,你都不得不去听下一节课的内容。没有时间及时的复习巩固。每一科目的老师层次不齐,你无法选择老师,只能听安排的老师上课,没有选择的余地。

  自己复习的好处:复习进度自由,可以自己安排复习科目,进度,时间,不懂了,就停下来弄懂了再继续。可以听自己喜欢的老师上课,这个不喜欢可以换一个,这个教得不好可以换一个教,不用一棵树上吊死。不用住在外面,家里有好吃的好喝的。在这里强烈推荐水朵考资,花钱少,课件全。

  自己复习的不足:任何的复习资料都是你自己找,自己买,自己选择。没有人给你做榜样,你很可能没有信心坚持下去,没有进度参照,很可能慢很多。没有老师辅导员的解答,一个问题可能不能很及时的弄懂。这些问题我会在下面的文章中告诉你如何解决!

  我的个人建议是:如果你是一个坚定信心一次考出的人,如果是你是一个自控能力很强的人,如果你是一个有自信的人,如果你是一个习惯自己复习,不习惯大家哄在一起复习的人,我建议你自己复习。

  如果你是一个喜欢游戏,喜欢玩得人,如果你是一个不是很能控制住自己的人,如果你是和你的情侣一起考试,如果你是一个没有很多人在一起就不舒服的人,如果你是一个对自己没有太大决心的人,如果你家里经济状况允许的人,那我建议你还是去报个班吧!

  好了,解决掉着两个问题,我相信还有一些人需要继续看我的文章,因为我的文章是给那些看上上面2000个字依然准备自己复习的人,而很多人可能已经去众合或者指南针或者万国的网站上看课程的报价了~,或者去淘宝买个水朵的VIP帐号。

  问题三:如果自己学,在哪里找材料?

  这个问题是写给那些在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后决定省下万把元钱,准备自己复习的考友们的。那么摆在大家面前的问题是如何找到材料?如何找对材料?如何使用材料?网络!

  问题四:如果自己学,自己如何学?

  如何自己学看似不是一问题,不就是不报班呗,其实自己学大有学问。这里我就要讲,如何解决上文所讲到的自己备考的中的问题。

  解决自己复习的进度来不及过慢的情况: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手段,一起用效果很好,首先,你要为自己制定一个详细的备考计划,第一轮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第二轮何时开始,何时结束。第三轮何时开始何时结束,每一轮几月几号到几月几号看哪一门,看的时候要做什么笔记,做多少真题,这些都需要有一个规划。第二个手段就是找几个在不同机构上课的同学,多和他们联系联系,问问他们学到第几轮了,学到什么状态了,作为自己进度的一个参考。

  解决自己复习有问题不能立刻解决,解决自己长期复习以后缺少信心,坚持不住的方法:解决这几个问题的方法就一个,就是无论在哪里复习,组成一个3-4人的学习小组。这个小组人不能多,因为人多容易口杂,很容易说话聊天,相互消极影响,人不能太少,这样很多问题也同样得不到解决,我的学习经验是3-4人左右。在这次我复习中,我在家里附近的图书馆复习,在图书馆认识了一群人,其中连我在内5个人组成了小组,效率十分高,很多自己不懂的问题基本能在小组内得到迅速解决。很多问题四个人一起在吃饭的时候讨论讨论,争吵一下也变得豁然开朗。最重要的是,在我最后坚持不住的时候,也是大家相互鼓励着前进的!

  因此我不建议一个人在自己家闭门造车的复习司法考试,因为着不是一门单单靠背诵就能过关的考试。

  问题五:用什么书复习?

  我司法考试用书一直秉承一个观念,不在于资料多,而在于你把一份资料看透。所以我的书不是很多。

  1.基本上是每一科会有一份且只能有一份教材或者讲义,这个上面已经讲过了

  2.水朵考资网站上配套的老师上课音频

  3.每一份教材和讲义会自己整理出一套笔记

  4.按学科分的真题一套。用来同步练习。学法网的司法考试题库上有。

  5.编年体真题一套。用来最后几轮冲刺。学法网的司法考试题库上有,免费的。

  6.指南针法条一套,卷二,卷三用的比较多,卷一基本没看过。

  7.到冲刺阶段,打印了几套模拟题做做。

  问题六:何时开始复习司法考试?

  这个问题比较的开放,因为每个人的情况不同,但是套用寝室一哥们说的一句话叫做,什么时候开始都不早。无论是复习一年的,还是复习一个月的到最后都会觉得有点来不及。因此我建议各位结合自己的情况。能早的,尽早开始。

  我个人是从11年的1月份开始的,包括大年夜在内基本没有断过。只是强度先弱后强罢了。不要相信一些人说的什么开始太早拉的战线太长最后容易崩溃,崩溃是必然的,不是因为复习的太早,是因为考试本身就太过于操蛋。复习一个月的人最后几天一样崩溃~

  问题七:音频有什么不同?

  机构的上课音频案阶段分为真题解析班—重点学科班—系统强化班—法条串讲班—考前冲刺班,机构不同,命名不同,但是阶段基本如此。

  1,除了民法,刑法,行政法,其他第一轮直接上系统强化阶段

  2,民法刑法行政法,基础较好的,第一轮直接上系统强化版,基础不好的,或者没有自信的,第一轮先重点学科班的音频,再辅佐以系统强化版的巩固。

  我刑法是先重点学科听了一遍再系统强化的的,但是民法就是直接系统强化了。

  3,法条串讲和最后冲刺放在第三轮和最后一轮。

  做真题,这个所有考过了的人都会和你讲的一个考试经验,我也不例外。本人做了4遍,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做了5遍。没什么可说的,你就做呗,不要记答案,有人问,答案我已经背出来了怎么办?没事啊,你就当没做过的题目做,做到第三遍的时候,答案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看到题目到你得出答案的这个思维过程,这个过程既是你背诵知识点的过程,也是你熟练司法考试出题人意图的过程。

  所以总结一句话,真题,做,而且要精做!不想看书了,做!不想听音频了,做!最后阶段烦躁了,做!有点想睡觉了,做!学法网司考题库,做!

  二、经验分享 分论部分

  接下来我就和大家一起分享我的经验教训。

  这个司法考试的复习顺序和司法考试最后的结果的关系就好像烧菜和一桌年夜饭的关系。一桌年夜饭,一定是在很早就把汤炖上,然后慢火炖上好久,也一定是在吃饭前把几个蔬菜一炒就上桌的。一样的道理:民法,刑法,行政法就是需要时间去慢慢熬的大补汤,而经济法,法制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种就是最后一炒就上桌的炒菜。所以,我的建议是

  法理(简单看)—民法—刑法—行政法—刑诉—民诉—商法—三国法—经济法—法理(认真看)—法制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我要对这个顺序做几个说明:

  如果你是法本的同学,第一个法理(略读过程)是不可缺少的,这个既是你复习司法考试的热身运动,也是你在复习完实体法,程序法后再真正开始复习法理的绝对基础,只有这样,你真正复习法理的时候才会觉得似曾相识,而且十分快的上手。这个过程我实在2011年1月开始的,那时候正好是在放寒假之前的2周。

  (1)民法:民法是一门让我打开司法考试的大门的一门课程,即使是在春节的大年夜,我还是拿着书在我家旁边的图书馆津津有味的整理着笔记。应该说这门课,让我有信心能够一次性的过了司法考试,这点我卷三的成绩可以作证。

  学习建议:这门课是一门理解大于背诵的学科。如果再用一次比喻,这门课的很大一部分就好像骑自行车,你不会“骑”的时候,做一题错一题。当你学会“骑车”了,那就做一题对一题。比如民法的物权法部分,比如合同法部分,当你真的弄懂了里面的理论基础,弄懂了他的原理,那么物权法法条一个字不看,照样能做对绝大多数的题目。当然,民法也有需要记忆的部分,比如民法通则部分,比如侵权部分,比如婚姻继承部分。那就是背多分了。

  方法建议:这门课是一锅大补汤,绝非炒菜,休想短时间内速成,唯有反复的去理解他的原理,去弄懂每一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才是王道。只有弄懂了每一个概念之间的关系,题目才会清晰,无论题目情节如何变化,你都会发现其实都是在考察那个最本质的原理。

  用书音频建议:本人从头到尾,从开始到结束只看了一本书:李建伟的《民法60讲》,一个人的音频:李建伟。

  先认真看书,看懂了再听他讲,这样你会发现考过司法考试不是什么问题,因为你发现你瞬间通了,就好像有人打通了你的任督二脉。你能感觉所有的感念都能连接起来。

  应该说李建伟的这本民法60讲写的十分的精彩,用本人的话来说,司法考试市场上我个人认为没有人的民法部分能写的过他。这本书我一个字一个字的读过4遍。后来有次去听了他的一个讲座,他说,如果能把他的书认真读上3遍的,民法部分没有问题,事实也证明,这本书基本上帮我搞定了司法考试民法部分。

  但是这本书有一部分人用的不是很舒服,因为他比较注重原理的讲解,会让人觉得有点难。如果你不是法本,如果你本来就民法基础很差,如果你对民法没有兴趣,如果你是2个月速成,建议你还是换个别人的看看吧。

  这里再建议几个老师,是身边同学都比较集中推荐的:万国的段波,钟秀勇,讲知识产权部分的众合的曹新川。

  (2)刑法:这里先交代一下背景:在司法考试领域,刑法会有三个派别的理论,他们各自为阵,用自己的理论在教授自己的学生,其中,旧理论是四要件,就是大家在大学课堂学的: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然后是超级新理论,代表老师是刘凤科老师。然后是介于旧理论和新理论之间的温和的新理论,代表老师是指南针的柏浪涛。

  这门让绝大多数人感到害怕的一门学科,之所以会让考生觉得不爽,由以下几个原因组成:首先这门学科在司法考试中还存在理论分歧,很多问题悬而未决,让听了不同老师上课的同学会产生不一样的答案。其次,这门课实在是又难理解,又没什么好背诵。你一个问题无法理解,你就是把法条背得滚瓜烂熟都没有用。这门课和法条基本没有关系。

  可以说,这是门比民法还难,比民法还需要时间熬的大大补汤。没有一段时间是绝对不会有丝毫反应的,但是一旦你发现你开始懂了,那祝贺你,你刑法将迎来越做越喜欢的时代!

  学习建议:刑法的学习分为三个方面,风别是刑法总论,刑罚论,刑法分论部分。

  简单的介绍一下各自的特点和学习方法:

  刑罚总论部分是和法条没有半毛钱关系的,他考的就是原理,学习方法就是理解。你从头到尾,能够理解了,做题就是做一题对一题。你没有完全理解原理,做题就是连蒙带猜。学习刑法总论千万不要着急,一定要弄清楚三个问题,这个概念是什么,这个概念要解决什么问题或者用来判断什么问题,这个概念与其他的概念有什么区别。如果刑法总论中,每一个概念你都这么问自己这三个问题,而且都能了然于心,那么刑法总论应该不在话下。

  刑罚论部分就一个字:背

  刑法分论的学习方法开始和法条有关系了,刑法分论学习要遵循三个原则我认为就可以了:

  【1】要和总论相结合,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在复习分论的时候脑子里能反映出总论的一些概念,学习总论时,你的脑子里有分论某个罪名,那么祝贺你基本上刑法开始上道了,

  【2】重视重点罪名。每年考试,所谓重者恒重,绝大部分分数都是以重点罪名的方式考察的。

  【3】要知道此罪和彼罪的区别点,这个我认为是学习分论的王道原则。原因在于,刑法之所以分别规定A罪和B罪,不是吃饱了撑着,肯定是因为AB两罪之间是有区别的,而这个区别却恰恰是考试的切入点,你能掌握每个罪的区分方法,拿到分数岂不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啊!

  这里就要说教训了:在刚刚开始复习的阶段,我用过刘凤科老师的书和音频,客观的讲,刘凤科的刑法理论我是最喜欢的,但是由于他的理论太过激进,有些地方还是和司法考试出题立场有差别,而且他老人家上课口音比较重,上课内容比较多,几乎全部涵盖,所以不建议第一轮使用,因为你根本就不懂他在说什么即使你知道他讲的是刑法。然后我意识到之后就换成了韩友谊老师的材料和音频,这个老师的人气很高,上课风趣幽默,但是我个人认为他的整套理论不够缜密,他拿着旧理论的躯体,时不时的往里面塞进一点新理论的观念,而且很多问题扩展的太远,看过他的讲义的人都会发现,内容多,但是有用的不多,举例多,但是真的有考试意义的例子不多,过于偏,新,奇。

  最后我用了柏浪涛的刑法攻略,我再次感觉我能够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他的理论比较清楚,理解较快,尤其是刑法总论部分,看完之后,会让你觉得脑子里很清楚,知道什么是什么,什么包含什么,什么用来解决什么问题。然后我建议大家再去听一下他的刑法总论部分的音频。他上课举的例子,会让你印象深刻,做题时候作为参考。一门如此蛋疼的刑法课在认真看完他的书之后,再听听音频,至少你会觉得刑法不是你的司法考试的绊脚石。

  用书建议:这门课的用书我只说四个字:《刑法攻略》,老师我只说一个人:柏浪涛(《刑法攻略的》的作者,指南针的)

  (3)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这是一门复习之前就会觉得很蛋疼,看完法条你觉得你司法考试基本过不了了,看了大多数复习材料你就想放弃的一门学科。产生如此蛋疼的感觉的原因有几个:首先在大学课堂,行政法这门课基本是带带过,没有人会像民法那样认真去学,其次在生活中,作为学生的我们基本上也没有实际使用的可能,所以没有实践基础,再次他内容抽象,法条繁杂,所以成为了司法考试继刑法之后又一蛋疼学科。但是!是有方法解决掉他甚至像我一样爱上它的。

  这门课如果你看法条学习,你绝对完蛋,除非你是神。

  这门课如果你不分块,胡须眉毛一把抓,你基本完蛋。

  学习行政法我给大家一个建议,恳请各位一定要采纳,那就是第一轮复习的时候,无论花多少时间,无论花多少精力,一定要使用林鸿潮的音频,配合他的88表。林老师会将把你从一个行政法法盲变成一个知道行政法是什么,有那些考点,如何做对题的人。如果你真的努力,学完第一轮的林鸿潮88表,至少行政法在你心里是有一个结构的,你心里是有谱的。

  但是!我这里郑重提醒各位:林老师的88表虽然好,但是他绝对不能带你通过司法考试,因为表格里面只涵盖了考试70-80%的内容,很多内容他没有讲到,所以在第二轮,第三轮的复习的时候,你要以林老师的讲义为基础,找其他一些比较全面的讲义,逐步丰满你的行政法笔记。这样,行政法才有可能拿下!

  用一句话来概括:只看林鸿潮不能保证你过司法考试,但是没有林鸿潮,你根本弄不懂行政法。

  用书建议:林鸿潮 他的讲义十分有名:行政法88表。

  第二轮建议的老师有吴鹏,季宏老师的讲义很全很全。林鸿潮+任意的老师搭配使用。

  (4)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两个诉讼法放在一起讲是因为在司法考试领域,这两个复习方法基本相同,有部分不同我会特别提出。

  诉讼法的复习概括一下有几个点:

  1.多整理,只要要有一套齐全的笔记,并在学习,做题中不断加入没有的知识点。

  2.多记忆,笔记在手不是让你放在文件夹中的,你有事没事的就要背,有事没事的就要看。

  3.多做题,诉讼法不像民法,刑法那样,你不理解就寸步难行的,只要你多做题,知识点一再通过做题加固,那么考试你就能做对。

  4.重视数字,重视裁决形式多整理。考试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永远都在15,30,45,60日间纠结,又或者在决定,裁定,判决间抉择,亦或是在上诉,复议或者申诉中犹豫,变态的老师也重视喜欢在这里难为我们广大的考生。死在这种地方,实在是不值得。

  5.注意细节:诉讼法最近几年呈现越考越细,越考越难的趋势。一定要注重细节,注重法条。

  民事诉讼法的考察特点:民事诉讼法相对于刑事诉讼法考察相对更加具有理论性,比如二审,再审等等,其实还是一个原理问题,原理懂了,一通百通。所以更加要注重程序的理论基础。

  刑事诉讼法的考察特点: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在于他总是围绕公安,检察院,法院之间的关系,之间的顺序,之间所适用的程序为切入点在考察。刑事诉讼法法条比较繁杂,司法解释取代法律的现象比较明显,这个要求大家在看法条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认真,注意归纳,把重点内容记到笔记中去。

  民事诉讼法:杨秀清。本人使用的是杨秀清,但是感觉没有那么的好,有点乱。但是鉴于诉讼法自己的努力比较重要,老师只是一个领路人的作用,因此还是过得去的。

  刑事诉讼法:汪海燕,向高甲,两个人是师徒关系,尤其是向高甲,讲义十分清晰,上课没有半句废话。向高甲的民诉的讲义也绝对值得一看!!

  首先我必须明确一个概念,商法是商法,经济法是经济法,千万不要搞在一起,他们不是好基友,因为商法,是复习-做题-拿分三步走,而经济法是复习-做题,拿分是后话。

  商法中间,公司法又是一个重点,合伙鉴于今年的井喷也暂时列为重点吧,接下来依次是破产,票据法。商法的复习是讲义+法条+做题。没有特别要理解的地方。但是记忆的东西还是有一定量的。(这个商法的记忆问题交给用书建议来解决)

  用书建议:第一轮,张海峡 他的归纳总结让你佩服的五体投地,他的口诀让你背起来轻松无比。但是他有一个致命伤,就是上课废话太多。另外提醒各位:他是商法经济法一起讲的,所以忽略掉他的10年不变的经济法讲义。

  第二轮我个人没有建议,因为我的第二轮以后我的商法就是做题,背诵,背诵做题。但是这里还是要隆重推荐另外一个老师,众合的王小龙,听身边同学讲,自己也挺了一下他的考前突破,发现他的商法讲的还是十分十分十分的清晰地。建议在张海峡的基础上靠他巩固,是不二的选择。

  三国法,可能大家都忽略掉他了,但是!!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如果你三国法拿下他,你的卷一就开始迎来春天!你是愿意抱着一大叠法制史,法理,经济法的讲义全部背熟还不一定考到,还是愿意拿着一本薄薄的三国法讲义,认真学上几轮,就基本能拿全分数?答案是显然的,在法理法制史经济法心中根本没有谱的情况下,把三国法拿下是最为性价比高的手段。

  用书建议:杨帆(女)的讲义+音频

  实在听腻了,看看众合段庆喜的三国讲义和音频。足够了。

  (7)宪法,法理,法制史,经济法

  这三门课我必须一起讲,因为分开来肯定能把我恶心死。你背吧,不一定考,还累死你,你不背吧,卷一指定完蛋。我的建议只有一个

  法理,理解的基础上背诵,你不理解就想背,你自己难为自己。

  宪法:这是一门到最后阶段会让你崩溃的学科,方法很简单,自己想办法用各种口诀,各种表格把他背下来。

  法制史,你就背吧背吧背吧

  经济法,你就背吧背吧背吧。

  但是!!有一本书和几个人还是强烈推荐一下的,因为背书,还得有讲究的背。

  推荐:万国会出一本书,叫《卷一突破100分》我基本上就是背那本书,前前后后的背都快烂了,相当不错。

  然后是几个老师的讲义:

  陈琼路的讲义,淳于闻的讲义,向高甲的讲义(没错,就是那个讲诉讼法的老师,他业余时间还做做卷一的讲义,非常牛逼)

  从今年的1月15日,到11月17日下午5时我听到成绩,这将近1年的时间我的脑海里的主旋律就是司法考试。

  我还记得1月15日那天我在学法网上搜集各类司考经验文章,为自己的司法考试复习做准备。

  我还记得寒假的第一天,我拿着李建伟的民法60讲第一次走到家附近的虹口图书馆开始复习。

  我还记得在刑法复习中,在图书馆的厕所里把讲义撕的稀巴烂。

  我还记得在学校的通宵教室,女朋友帮我背诉讼法。

  我还记得在虹口图书馆,一群人在那边争论信用卡诈骗罪。

  每每看到电脑桌面的倒计时一天天的临近,我的就越发的紧张和不安。我是一个心理素质欠佳的人,尽管身边的很多人都觉得我复习的很好,但是依然每天生活在焦躁不安中,总是觉得自己一次过是很危险的。

  回想起每天6点半起床,就开始背诵诉讼法和法制史,法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回想起一本崭新的书被我翻得皱巴巴,回想起每天晚上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我这个从来没有如此刻苦过,向来都是得过且过的人被自己过去的9个月所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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