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银行董事长李群工作人员来回答,想知道张3和李4,与王5之间有没有资金交易来往,怎么向上饶银行董事长李群请求查询,能查吗??

武汉人,卡在机在人在,一觉醒来钱没了!已有多人中招……武汉人,卡在机在人在,一觉醒来钱没了!已有多人中招……湖北经视百家号手机放在家里,银行卡和身份证也在身上,没扫二维码,也没点链接,一夜间却收到上百条扣款短信。卡在机在人在!钱没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女子8张卡中5万多元不翼而飞事情虽然过去了半个多月,但至今回想起来,家住武昌徐东的张女士仍然惴惴不安。7月28日早晨,张女士醒来,她拿起手机发现竟然有99条未读短信。经查看,这些短信有的是验证码,由翼支付、环迅支付、畅捷支付等平台发来;有的是扣款短信,涉及张女士在4家银行的8张银行卡,共产生了27笔交易。此外,她的名下还莫名产生了一笔1万元的网络贷款,而且也被转走。初步统计,张女士一夜之间损失了5万多元。▲张女士收到的被盗刷信息慌乱不已的张女士,来不及多想,逐一拨打银行客服和网贷平台的电话,挂失账号、反映问题,并向警方报案。期间,她的手机信号很不稳定,明显不如平时,通话中断了七八次。当晚,她无法入睡,一直看着手机,想不通到底发生了什么,生怕再收到提醒短信。此后几天,她冒着酷暑,多次跑银行、派出所,心力交瘁。经过申诉,翼支付退还了张女士被盗刷的1000元;另一支付平台认定她当时的交易属于盗刷,赔付了3.4万元;一家互联网金融支付公司向她赔付了1万元贷款。网友一觉醒来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一系列盗刷事件引发全国关注,源于一个《这下一无所有了》的网帖。近日,深圳市龙岗区豆瓣网友“独钓寒江雪”发帖说:“7月30日凌晨5点被尿憋醒,发现手机一直在震,一看,接收了100多条验证码,几个支付平台和银行的付款信息都有。吓得一下子清醒,去看支付平台和关联银行卡的钱,都被转走了。甚至还开通了借款功能,借走1万多。”最初,这一事件被各方判定是这位用户自己的行为。因为从当日凌晨1时42分开始,包括登录支付账户、绑定银行卡、网上购物等一系列操作中,需要用到用户姓名、短信验证码、用户名下银行卡号、身份证号、手机号。如此多的安全检验程序,操作者均一次验证通过。操作者修改了支付密码后,将多笔款项转到了用户名下的银行卡中。事件发生后,一家支付平台表示,从用户权益保障出发,在未确认被盗事实成立的情况下,保险尚无法理赔,支付平台将先行全额补偿用户在平台上的损失,然后全力配合警方调查。另一支付平台也表示,已设立专门的盗刷案件处理通道,并会对被确认盗刷的用户账户进行先行赔付,免除用户的还款责任。银行卡和身份证在身上 但钱没了河南周口的王女士,也有同样的经历。7月20日,王女士一家三口去深圳旅游,几天后她和老公去了越南,女儿留在深圳龙岗实习。出发前,王女士将自己的一个手机卡装在女儿的手机上,方便接听国内的重要电话。8月1日,王女士得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女儿一觉醒来,看到手机收到上百条短信验证码,银行卡被盗刷。“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在我的身上,怎么会被盗刷呢?”王女士说。她偶尔网购,但从未注册过某知名电商的账户,但此次却收到该电商支付平台的大量短信验证码,共产生1.46万元消费,还申请了1000元贷款并被转走,还有一张银行卡中的720元余额也不知去向。当天,翼支付客服人员致电王女士,称发现她的账户凌晨注册并绑定银行卡后,转账存在异常,系统已主动拦截2.1万元的转账交易,待核实清楚后,会将这笔钱退还王女士。8月8日,王女士回到深圳。去派出所报案时,她一小时内就看到四五个人前来反映类似遭遇,被盗刷金额从数千元到上万元不等。银行卡离奇被盗刷,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原来,他们遭遇了短信嗅探,所以资金被盗刷。在国内,类似事件近期时有发生。最新进展全国多地破获短信嗅探盗刷案深圳警方表示,短信嗅探盗刷是一种新型作案方式,当地接到多起类似警情。有的受害人除了账户资金损失,网上银行APP登录账号、密码等也被更改,损失十分惨重。经过抽调精兵强将串并侦查,警方一周内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并缴获了作案设备。侦查发现,武汉的张女士出现在受害人名单中,犯罪嫌疑人盗取张女士账户后,购买了Q币、加油卡等物。16月26日凌晨郑州警方接到报案,杨女士在睡梦中被手机铃声吵醒,她发现账户中1万多元被盗刷。接着,另一位女士也报警反映遇到同样的情况,两人距离很近。7月3日,警方抓获一名利用2G短信嗅探设备窃取通信基站短信,进而对该基站覆盖范围的手机用户银行卡进行盗刷的犯罪嫌疑人,并缴获作案设备。27月26日广州警方破获一个短信嗅探盗刷作案团伙,抓获三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通过劫持GSM手机短信信息,用短信嗅探技术对受害人银行卡实施盗刷,自6月以来,先后作案16起。38月1日至2日厦门警方接到三名受害人报案,称早晨起床后,发现手机收到多个验证码,银行卡中资金莫名消失。经侦查,警方很快确定犯罪嫌疑人身份,于8月3日抓获准备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林某,同时缴获9部手机、10张银行卡、2套短信嗅探设备及U盾等一批作案工具。▲警方缴获的作案设备“终结诈骗”公众号供图在没有受害人身份证、银行卡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利用短信嗅探技术实施盗刷的呢?民警介绍,嫌疑人通过“GSM劫持+短信嗅探技术”,可实时获取受害人的手机短信内容,进而利用各大知名银行、网站、移动支付APP存在的技术漏洞和缺陷,实现信息窃取、资金盗刷和网络犯罪等犯罪。那么如何防范这种新型犯罪?案件揭秘短信嗅探盗刷案大多发生在凌晨国内网络安全界知名的“黑客炼金术士”邹晓东(Seeker)介绍,通常情况下,要想在没有银行卡、身份证的情况下实施盗刷,需要知道受害人的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验证码。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通过四步即可达到目的:一,利用GSM技术的单向鉴权体系漏洞,通过伪基站自动搜索附近(一般是周边几百米内)的潜在手机号码;二,通过查询地下出售的个人隐私数据,或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网上银行等,碰撞查询到目标手机号码对应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等;三,通过短信嗅探设备,嗅探目标手机号码收到的验证码及运营商、银行所发短信;四,在网上银行或者移动支付平台,通过验证码登录、修改账户信息,进行账户支付、借贷等资金流转操作,如绑定银行卡、申请网络贷款、打白条等,实施盗刷和信用卡犯罪等犯罪行为。邹晓东进一步解释,这种犯罪手法主要针对2G手机的GSM信号,因此犯罪分子常常会干扰附近的基站通信,使手机信号从4G降级到2G,然后通过嗅探设备窃取手机短信等信息。由于嗅探设备只能嗅探但不能拦截短信,因此犯罪分子通常会选择在深夜作案,这时受害人大多在酣然入睡,不会注意到短信异常。专家建议金融机构通讯及验证系统应升级盗刷案件的发生,与系统漏洞有着直接的关系。邹晓东介绍,2011年,手机通信的GSM协议就遭到破解,有多种方式可以获取用户的短信验证码,只是这些技术一直没有被犯罪分子所掌握。最近的案例表明,部分犯罪分子已经掌握其中一种技术。邹晓东认为,连续发生的短信验证码攻击事件,可能是攻击工具产业化的标志。利用手机短信验证用户身份,已无法保证用户信息和资金安全,金融机构需要尽快改进,选择安全性更高的身份认证方式。同时,用户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使用伪基站和短信嗅探,必须接近受害人,而警方很容易利用监控录像排查定位犯罪分子。随着公安机关快速破案,这种犯罪会越来越少。邹晓东介绍,2016年6月,央行明确规定:各商业银行、支付机构、卡清算机构,要加强对支付敏感信息的内控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各商业银行基于银行卡与支付机构、商业机构建立关联业务时,应严格采用多因素身份认证方式,直接鉴别客户身份,并取得客户授权;身份鉴别应使用数字证书、交易密码、动态令牌设备等方式至少组合两种认证;针对批量或高频登录等异常行为,应利用IP地址、终端设备标识信息、浏览器缓存信息等进行综合识别,及时采取附加验证、拒绝请求等手段。如何防范增加支付登录关卡降低被盗风险据了解,要满足盗刷需要的所有条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深圳警方抓获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一个晚上虽然能嗅探到很多手机短信、捕获到很多手机号码,但盗刷成功的并不多。原因是很多金融公司风控很严,即使盗刷,单笔金额也不大。武汉极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工程师许伟介绍,黑色产业者的攻击方式很多,但最终的关键还是要获取受害人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缺少其中一环,他们都不可能成功。对于消费者来说,为了防止个人财产被盗,需要保护好敏感的私人信息。同时,微信、支付宝、京东等个人账号,可以通过定期修改登录密码,或增加登录和支付“关卡”来降低被盗风险。银行、高校等单位,应该保护好消费者、学生群体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不被泄露,还要不断完善平台的风控体系建设,优化风控策略方案。只有安全意识增强了,犯罪分子钻空子的机会才会越来越小。许伟表示,目前传统的验证方式,有短信验证、字符验证等。短信验证步骤繁杂,容易被盗取;而一些字符验证码越来越扭曲,体验感差,也容易被一些图像识别技术识别。验证码未来的发展趋势,应该在充分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上,做到零打扰、无感化。大额资金账户建议不要开通网银湖北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主任宋心鹏介绍,利用短信嗅探获取银行客户信息,进而盗取资金,在技术上有一定难度,在侵害对象上具有随机性。目前,该中心尚未接到类似投诉举报,但是中心已经关注到这类案件的动向。公众对此既要高度警惕,又不必过于恐慌。专 家 提 醒一、保护好个人手机号、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支付平台账号等私人敏感信息。二、存有大额资金的个人银行账户,建议不要开通网银功能。网上支付账户应设置支付限额,支付密码与取款密码要有区别。三、对不明来历的短信、微信、验证码链接,不点、不收、不回复。对自行发起的转账和支付短信,一定要分辨清楚。四、睡觉前,可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飞行模式,防止被短信嗅探设备探测。五、如账户遭遇攻击,应立即查看自己的银行卡和支付应用,一旦确认资金被盗刷,要立即冻结相关账户并报警。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湖北经视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湖北最具影响媒体,《经视直播》就在你身边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天眼查logo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旗下关联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津0116刑初字第12号公诉机关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李贵忠,男,日出生于吉林省农安县,汉族,大学文化,、、法定代表人,户籍地天津市南开区,住天津市滨海新区。日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汉沽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27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看守所。辩护人王朝阳、陈克鹏,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律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津滨检汉刑诉字[2015]第13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贵忠犯诈骗罪,于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唐学民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贵忠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审理过程中,公诉机关建议延期审理两次,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初,被告人李贵忠隐瞒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事实真相,先后骗取被害人张某1面值16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并骗取天津华泰运输有限公司、天津卓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宏大工贸有限公司、天津滨海华洋电线电缆销售有限公司、杨某2、宋某1、李某6、董某2等公司和个人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为支持其指控,公诉机关随案移送了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收条、微信截图、银行账号信息、借款合同、会计报告书等物证、书证,检验笔录,案件来源,抓获经过,被告人李贵忠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依据上述事实和证据,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李贵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他人数额特别巨大的财物之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提请本院依法判处。庭审中,被告人李贵忠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自愿认罪;辩护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及罪名亦无异议,认为李贵忠系坦白,且无前科劣迹,应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一、2014年7月,被害人张某1开始将其获得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被告人李贵忠贴现。2014年12月,被告人李贵忠隐瞒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谎称需完成的冀东水泥厂的冬储任务,要求张某1向其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张某1遂向其提供给了总面额为人民币16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2015年1月,被告人李贵忠将张某1交来的银行承兑汇票全部贴现,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二、2014年5月,天津华泰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6)开始将该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被告人李贵忠贴现。2014年12月,被告人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并将其签发的空头支票预留在该公司作为担保。截至2015年1月,被告人李贵忠共骗取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人民币336.831596万元;骗取天津福泰顺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天津市运泰运输有限公司转交给其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人民币124.17万元。所得款项均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三、2014年1月,天津卓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包某)开始将该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了李贵忠贴现。2014年12月,被告人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并将其签发的空头支票预留在该公司作为担保。截至2015年1月,被告人李贵忠共骗取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人民币280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四、2012年3月,天津市宏大工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2)开始将该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被告人李贵忠贴现。2014年9月,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截至2015年1月底,以合作为名共骗取该公司银行承兑贴现款人民币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五、2014年12月,天津市滨海华洋电线电缆销售有限公司(经理郝某)开始将该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被告人李贵忠贴现。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截至2015年1月,被告人李贵忠以合作为名共骗取该公司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人民币160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六、2015年1月,被害人宋某1开始将其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被告人李贵忠贴现。被告人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截至2015年1月,李贵忠共骗取宋某1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人民币138万元。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七、2013年初,被告人李贵忠开始将其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杨某2贴现。被告人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并将其签发的空头支票预留给杨某2作为担保,日、2月3日,李贵忠以收购银行承兑汇票需要现金为由分别骗取杨某2人民币50万元、人民币75万元。所骗得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八、2015年1月初,被告人李贵忠与天津广祺达商贸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李某6商议,由李某6为被告人李贵忠收购银行承兑汇票融资。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实际巨额亏损的真相,谎称做水泥生意需要现金周转,于日骗取李某6人民币300万元,于日骗取李某6人民币180万元。所得款项均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九、2014年9月,被告人李贵忠开始将其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董某2贴现。后李贵忠隐瞒了其低贴现利率收购,高贴现利率卖出银行承兑汇票,已造成巨额亏损的真相,谎称有大额承兑汇票被挂失止付需要现金周转为由,于2014年11月骗取董某2人民币150万元,后归还9万元。其骗取款项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综上,被告人李贵忠诈骗财物共计人民币万元。另查,被害人张某1等人得知被骗后报警,被告人李贵忠于日在吉林省长春市被抓获归案。上述事实,有经公诉机关当庭宣读、出示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证实:(一)被害人陈述1.被害人张某1的陈述,证明:其和李贵忠是在2009年的一次朋友聚会时认识的。从2014年7月开始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其把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李贵忠去贴现挣取现差价,根据提供汇票到期日的长短决定贴现率的不同。日,张某1交给李贵忠3份共25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日又交给李贵忠3份共26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但李贵忠一直没有把这两次的515万元交付,并说他有多笔应收账款,春节前可以收回来,房子也可以做抵押,到了日,李贵忠又说他现在和冀东水泥有协议,有个水泥冬储任务需要完成,他给冀东水泥的银行承兑汇票里有20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问题,被冀东水泥给扣了,必须再拿出20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才能换回来,让张某1再给他找1100万元左右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了让张某1相信此事,李贵忠发送了他与冀东水泥李部长的微信聊天内容。于是张某1信以为真,又给了李贵忠1145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是:日4份400万元;日4份270万元,日3份225万元;日5份250万元。这样张某1这段时间一共给了李贵忠166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案发,李贵忠一直没有支付汇票款。2.被害人王某6的陈述,证明:王某6是天津华泰运输公司法人代表,2014年5月其通过朋友张某2认识被告人李贵忠,当时李贵忠说其公司有水泥和建材生意,需要大量现金,双方谈的合作方式是华泰公司收到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李贵忠贴现,李贵忠拿到汇票后先支付票面金额的50%,余款20日内付清,为增加其诚信,当时李贵忠还向王某6预留了一张开户行为天津银行的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支票做担保。双方合作至2014年年底,李贵忠已有近300万的欠款,后在2015年1月初,华泰公司又给付李贵忠部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贴现,至2015年1月底,李贵忠共欠华泰公司元未能贴现,王某6一再催促李贵忠亦未能还款,2月初,李贵忠失去联系,其预留的支票王某6派人到银行核实发现系空头支票,此时王某6意识到可能被骗,即报警。王某6证明,其公司交给李贵忠的银行承兑汇票大部分都是天津渤天化工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鄂尔多斯双欣化学工业公司用于结算的汇票。3.被害人王某6还证实:2014年12月份,天津福顺泰商贸有限公司赵某1也通过王某6公司找被告人李贵忠贴现,曾经将票面金额合计24917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与王某6公司的汇票一起由华泰公司会计王某2交予李贵忠贴现,现在也有1241700元未支付。4.被害人包某的陈述,证明:其系天津卓龙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年初,被告人李贵忠以与冀东水泥厂有大量水泥生意为由与包某商定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由包某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李贵忠贴现,2014年1月至2014年9月间,这种合作一直能够正常进行,2014年10月后,李贵忠即出现了拖延付款的情况,为保证其诚信,李贵忠送给包某三张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空白转账支票做担保,双方合作继续进行。2014年12月下旬至2015年1月底,卓龙公司共将票面金额合计681万的银行承兑汇票交予李贵忠,其中有280万未予贴现,包某催促过程中李贵忠以各种理由拖延,后包某经李贵忠同意用其送来的空白支票填写内容后存入银行,结果被银行退回,李贵忠也失去联系,包某意识到被骗,即报案。包某证明,2015年1月中,其在催要李贵忠前期拖欠的贴现款过程中,李贵忠还谎称其与冀东水泥的李部长做生意,急需180万元的汇票为由骗取了包某共184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截至2015年1月底,李贵忠共骗取包某280万元。5.被害人梁某2的陈述,证明:其系天津宏大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在2012年3月即开始与被告人李贵忠合作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刚开始李贵忠可以做到及时贴现,很快即出现拖欠现象,至2014年9月,李贵忠共拖欠梁某元。经多次催要,李贵忠未能就此还款。后在日至日间,被告人李贵忠仍然说做水泥和建材生意需要大量银行承兑汇票,梁某2又先后多次向李贵忠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李贵忠又拖欠了元,连同之前拖欠的1408000元,共计元。与李贵忠的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主要用梁某2名下卡号为62×××72的农业银行卡里和卡号为62×××40、62×××77的工商银行卡,李贵忠经常派霍某2来拿票。6.被害人郝某的陈述,证明:其系天津滨海华洋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经理,其在2014年10月通过李某2认识李贵忠,并在2014年12月份开始和李贵忠合作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具体方式是郝某提供银行承兑汇票,李贵忠派冯某3、霍某1等人来拿票,并随即将票面贴现资金打入郝某账号,刚开始这种方式运转正常,后李贵忠即开始压款,到1月中旬后即欠款160万,在郝某的催要下,李贵忠就该欠款打了欠条。郝某证明,在其和李贵忠合作期间,其朋友马某和宋某1知道郝某认识人可以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后亦通过郝某与李贵忠做贴现业务,后来李贵忠压款后郝某决定不再做此业务,并告知马某和宋某1,当时李贵忠已经欠宋某195万了,后来宋某1和马某自己和李贵忠又做了几笔,具体情况不了解。郝某与李贵忠的承兑汇票业务都是用一张尾数2170的天津农业银行的卡,其与马某直接资金往来都汇到一个叫王某5的银行卡里,王某5的卡号是62×××71,农业银行卡,郝某和宋某1之间的资金往来都是通过唐某的银行卡进行转帐的,唐某的卡也是农业银行的卡,卡号是:62×××74。截至案发,李贵忠共骗取郝某承兑票款230余万元,其中打给郝某欠条的部分是160万元。7.被害人宋某1的陈述,证明:其在2014年12月底和唐某约定合作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并在2014年12月至2015年1月中旬间和郝某做了七八笔承兑汇票生意,后来郝某资金出现问题,追款时郝某提到了李贵忠,2015年1月宋某1、郝某等人与李贵忠见面,并确认郝某欠宋某1的汇票款由李贵忠承担,后在2015年1月底至2月初,宋某1又先后交给李贵忠共计222万元的汇票,截至案发前,李贵忠还有138万余元的汇票没有向宋某1兑付。宋某1与李贵忠的业务,每次都是通过银行转账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钱转到唐某的一张农业银行的卡上。具体做法是:其把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李贵忠后,李贵忠扣除1.6%左右的贴现利息后,将钱汇到唐某的农业银行的卡上。8.被害人杨某2的陈述,证明:其在2013年初即开始与李贵忠合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李贵忠向其提供汇票,杨某2找中介公司贴现,并收取李贵忠的利息,后来李贵忠开始向其借钱,并用两张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空白支票做担保,日和3日,李贵忠以收票为名让杨某2向李某6账户汇入50万元,向李某5账户汇款75万元,后即手机关机,失去联系,其司机霍某1说李贵忠写了遗书后失踪。9.被害人李某6的陈述,证明:其系天津广祺达商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通过张某3认识被告人李贵忠,并与李贵忠商定依托于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资金往来。日,被告人李贵忠以做水泥业务需要大量资金为名,向李某6出具一张票面金额3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借款300万元,后又以票据有瑕疵为由没有将资金解付给李某6,日李贵忠又以收购银行承兑汇票配资为名骗取李某6180万元,并要求将该款打至张某4的账户,随后李贵忠电话关机,张某3也说李贵忠写了遗书后失踪了,后票面金额300万的银行承兑汇票有持票人主张权利,李某6确认被骗后报警。10.被害人董某2的陈述,其在2014年9月通过朋友认识被告人李贵忠,二人商定合作进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由李贵忠将手里的汇票交由董某2贴现,董某2赚取利息后将票款打给李贵忠,后在2014年11月份,李贵忠和董某2说需要董某2先汇150万用于收购汇票,董某2信以为真,但打款后一直没有收到汇票,在催要过程中李贵忠只是展示过汇票照片,但没有交付票据,并一直用各种理由托辞,最后还给董某2打了150万的欠条,但一直不能还款,案发前只还了9万元,还有141万没有归还。董某2证明,其与李贵忠转账都是用农业银行尾号的账户,李贵忠是农业银行尾号2170的账户。(二)证人证言1.证人赵某2的证言,证明:其系天津福顺泰商贸公司员工,其公司负责人赵某1在2014年12月通过王某6得知华泰公司与被告人李贵忠合作汇票贴现业务,其公司亦需大量现金,故在日左右通过华泰公司会计王某2将总价2491700元的票据交予李贵忠贴现,李贵忠当时通过王某2账号打回125万元,剩余款项一直未能偿还,后赵某2与王某6在催要欠款过程中发现李贵忠失去联系,其用于担保还款的支票也被银行以账户金额不足为由退回,其意识到可能被骗,遂报警。这些银行承兑汇票具体为:票号78615的出票金额10万元,出票人:浙江樱玖莉雅化妆品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日。票号31049的出票金额1636000元,出票人:英丽化学(上海)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日。票号34837的出票金额755700元,出票人:福建宝利荣集团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日。这些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李贵忠打的收条的复印件可以提供。2.证人王某2的证言,证明:其系天津华泰运输公司会计,2014年5月,王某6和被告人李贵忠谈定进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合作,并确定由王某2负责与李贵忠联系具体业务,2014年年中至2015年1月,李贵忠以该种方式共骗取华泰公司人民币元,还通过华泰公司骗取天津福泰顺商贸有限公司人民币1241700元。就欠款李贵忠曾经向华泰公司打过欠条,打欠条时尚欠400余万元,后李贵忠有部分归还。华泰公司给李贵忠的承兑汇票都是用于其公司和天津渤天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双欣化学工业公司的业务结算。华泰公司和李贵忠的贴现业务资金流转主要集中于王某2名下卡号为62×××75、57×××04的天津银行账号内。3.证人唐某的证言,证明:其与宋某1系朋友关系,二人合作做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生意,开始时和郝某做,后来在2015年1月又和李贵忠做此类业务,截至案发李贵忠欠其和宋某1130余万票款未付。其做业务时用的是一张农业银行卡,卡号是62×××74。4.证人张某3的证言,证明:其介绍李某6与李贵忠相识,李贵忠曾向李某6借款200万元,后来李贵忠说可以还款了,但如果还款其就没有资金进行水泥业务,并说能不能先还200万,然后再从李某6处借款300万用于水泥业务,并说用这300万先买承兑汇票,让李某6做票据背书,如果还不上李某6可以对票据挂失,李某6当时就同意了,在日李贵忠让冯某3拿来一张票面300万的承兑汇票,后来这300万没有按期还给李某6,当时李贵忠说是票面出了问题,等几天即可解决,随后在日上午,李贵忠发给张某3一张承兑汇票的照片,说收票资金不够,想配资180万元,李某6也同意了,并将180万资金按照李贵忠的要求打入了一个叫张某4的账户,但随后李贵忠并没有拿汇票来,晚上电话就关机了,当时张某3看到李贵忠家门口也有要账的,知道李贵忠可能出事了,当时杨某2在场,张某3和杨某2沟通后才知道李贵忠对银行承兑汇票是高进低出,实际一直在赔钱。5.证人李某2的证言,证明:其与李贵忠系朋友关系,李贵忠说其公司做水泥生意,需要银行承兑汇票,如果有可以交给他,他可以以低于市场利率的标准贴现,李某2向其介绍了山东的张某4和天津的张某3,李贵忠从这些人手里收了一些汇票,资金转账过程曾经用李某2的银行卡。6.证人刘某3的证言,证明:其与杨某2系朋友关系,在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年初,其曾经向杨某2买银行承兑汇票后赚取差价。7.证人卢某的证言,证明:其与刘某3合伙做服装生意,二人曾经向杨某2买银行承兑汇票挣取差价款。8.证人李某3的证言,证明:2013年底,被告人李贵忠称做水泥生意,在冀东水泥厂有大客户,如果有朋友急用钱手里有银行承兑汇票的可以把汇票交给他,他负责贴现,李某3在2015年1月曾经向其介绍天津合发物流的客户,但李贵忠并没有按约定将汇票款打回合发物流公司,案发时还欠30多万元。9.证人霍某2的证言及记录本,证明:其系被告人李贵忠经营的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办事员,开始二人曾经合作经营过一辆水泥罐车,后来在2014年7月后,霍某2的主要职责就是按李贵忠的要求到各地拿银行承兑汇票。其曾经按照李贵忠的要求从郝某、张某1、梁某2、华泰运输公司王某2等人处拿过银行承兑汇票,并都记载成册,这些承兑汇票也都按照李贵忠的要求交给天津一个叫杨某2的人贴现。另外,李贵忠的亲属宋某2也参与拿汇票。李贵忠的汇票来源霍某2并不清楚。10.证人宋某2的证言,证明:其与被告人李贵忠系亲属关系,一直在李贵忠经营的天津中商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后来该公司出现资金问题已无法运转,自2014年年中开始,其按照李贵忠的要求开始取送银行承兑汇票,并给客户网银转账,取送票的具体信息都是李贵忠交待的,汇票到手后即交给李贵忠或者霍某1,他们拿到汇票后再如何操作宋某2并不清楚,宋某2保留了提供汇票人员的联系方式和名字。宋某2还曾受李贵忠的指派到张某3和李某6公司进行过汇票合作工作。11.证人冯某2的证言,证明:其系李贵忠亲属,其在2014年9月按照李贵忠的安排投资其所从事的汇票生意200万元,说是到时候分利润,但到现在还有170余万本金李贵忠未能归还,参与李贵忠汇票生意的还有王某3、冯某3等人,他们都是按照李贵忠的要求工作。12.证人王某3的证言,证明:其与冯某3按照冯某2的安排到李贵忠的公司干活,主要工作是取送银行承兑汇票,汇票来源有山东的房某1,还有汉沽的张某1等人,很多票都给了一个姓杨的人,后来到2015年2月房某1说李贵忠没有结清票款即到天津找李贵忠,当时李贵忠就失踪了,王某3与冯某3看到很多人都在找李贵忠,即害怕赶回东北老家。王某3证明霍某1和宋某2也经常帮李贵忠取送汇票。13.证人冯某3的证言,证明:其与王某3按照冯某2的安排到李贵忠处做汇票生意,主要工作是按照被告人李贵忠的安排从事取送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冯某3接触的主要是山东的房某1、张某4还有张某1、郝某等人,拿来的票都交给杨某2,其中在2015年1月还按照李贵忠的要求到张某3的公司办理汇票事宜。日,冯某3和王某3去山东无棣找房某1和张某4拿票,张某4等人说李贵忠欠他们很多钱,要见李贵忠并跟随冯、王某4回到天津,李贵忠手机即关机,后来杨某2也在来找李贵忠,也没有找到,第二天,李贵忠的司机霍某2说李贵忠出事了。14.证人李某4的证言,证明: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之前叫天津永为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是2007年成立的,当时法人代表是刘某1,实际经营人是刘某1的儿子刘某2,主要业务是经营化工产品。李某4当时是永为公司的兼职会计。后来李贵忠到该公司当业务员,到了2009年或2010年的时候,公司名称就变更为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也变为李贵忠,李某4继续在公司当兼职会计。公司变更后业务从以前的化工产品又增加了水泥等建材产品,刚开始,公司的生意还挺好的,到了2012年的时候,李贵忠又成立了天津中商科技有限公司和天津中商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后来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生意越来越不好了,2014年一年就只有两笔业务。李贵忠把精力都转移到另两家公司了。2015年2月初,李贵忠就出事了。李某4没见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有业务员,公司的业务应该都是李贵忠自己跑来的。李某4证明,2014年度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和唐山冀东水泥没有业务。天津滨海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在天津银行有一个基本户,在农行有一个一般户。公司现在账上只有几千元钱,公司在天津银行购买过支票,这些支票都交给李贵忠了,李贵忠都是把空白支票拿走,李某4听说李贵忠还倒卖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不清楚。15.证人刘某4的证言,证明:其系天津盛兴唐广告有限公司经理,天津中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2014年6月在天津生态城注册成立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有四个股东,被告人李贵忠是法定代表人,占公司32%的股份,张某2占24%的股份,张某2的弟弟张宇占20%的股份,刘某4占24%的股份。公司是通过第三方注册的,所有的股东都没有实际出资注册。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是为中商传媒公司研发产品以及微信、微博的营销推广。刘某4和李贵忠是2013年11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其在合作经营过程中不但没有挣到钱,李贵忠还欠其各种费用1353421元。16.证人张某2的证言,证明:其系天津中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东,天津中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被告人李贵忠,该公司主要是从事科技开发工作,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李贵忠,该公司从事广告、文化传媒等经营。另外,李贵忠还是天津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14年李贵忠和张某2一起开办的天津中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运营的不好,需要资金注入,李贵忠说过他正在倒卖承兑汇票,等钱下来就能注入公司,张某2此时知道李贵忠在从事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后介绍李贵忠与王某6相识,王某6公司在经营结算收了很多承兑汇票,后来他与李贵忠之间就做起了承兑汇票贴现的业务,具体怎么做的张某2并不了解的,当时李贵忠和王某6说他是唐山冀东水泥的大客户,但他具体有没有从事这样的生意张某2也不清楚。2015年1月初的时候王某6给张某2打电话说李贵忠欠钱没给,后来李贵忠就出事了。张某2证明,天津中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从注册到现在没有实际经营。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案发时亦未盈利。17.证人宋某3的证言,证明:其与被告人李贵忠系夫妻关系,中商商贸公司和中商传媒公司都是李贵忠在经营。2015年1月,汉沽有一个叫李某3的人曾经找宋某3说李贵忠欠钱未还,当时李贵忠也没有说原因。后在2015年春节前,李贵忠突然失踪,并留下遗书,大概意思就是他在外边欠了很多人的钱,要开个这个世界等。宋某3见状即和家人报警了。后民警告知李贵忠被刑拘了。其与李贵忠居住的汉沽国兰花苑的房子系宋某3婚前财产,李贵忠有两辆奔驰车,但下落不明,其他财产没有。18.证人张某4、房某2的证言,证明:其与房某2系夫妻关系,2014年5月至2014年10月间,二人与李某2合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后李某2欠了400万票钱未付,后了解到李某2把汇票交给了李贵忠,是李贵忠出现了资金拖欠的问题,李贵忠当时说他和冀东水泥做冬储的生意,需要大量的承兑汇票,转年即能赚取很多钱,希望和张某4继续做银行承兑汇票生意,张某4、房某2同意后继续向李贵忠提供汇票,至2014年12月底,李贵忠已经有近一千万的拖欠,仍然让张某4提供汇票,后在2015年2月初,李贵忠希望张某4再准备100万的汇票,张某4坚持要见到李贵忠再交付票据,后李贵忠即失去联系,截至案发,李贵忠欠张某4、房某2900余万票款未交付。19.证人李某5的证言,证明:其与被告人李贵忠系父子关系,2015年2月初,为了给李贵忠还钱,其曾向亲属借钱,目前手头有一辆奔驰车是李贵忠的,已交给公安机。(三)书证1.被告人李贵忠向被害人张某1、王某6等人提供的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及复印件,借据及收条,银行承兑汇票转让协议及借款协议、李贵忠虚构的微信聊天截图及汇票照片,被害人张某1、梁某2、郝某、李某6、杨某2及证人王某2、唐某、王某5等人名下银行卡及公司账户交易明细,挂失止付通知单,空白支票等书证,证明:该部分书证与上述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相互印证,共同证实了被告人李贵忠诈骗被害人的事实与过程。2.天津市津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书,证实:李贵忠实际经营的天津中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中商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被告人李贵忠诈骗被害人的过程中及至案发前均未盈利的实际情况。3.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日、日向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账户汇入资金的汇款凭证及天津城投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致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解约函,证明被告人李贵忠名下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4.被告人李贵忠名下银行卡账户明细及余额、天津滨海中商商贸有限公司账户明细及余额、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账户明细及余额,证明:案发时被告人李贵忠及其经营公司已无大额可用资金的实际情况。5.天津中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中商商贸有限公司、天津中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录、股东会会议决议、营业执照等材料,证明被告人李贵忠系上述公司法人代表的情况。6.扣押清单及调取证据清单,证明:从李贵忠处扣押赃款人民币10900元及从其父亲李某5处扣押李贵忠白色奔驰车(车架号4JGDF2EE4EA432846)一辆的情况。7.案件来源及抓获经过,证明:事发时被害人张某1等人报警,日,犯罪嫌疑人李贵忠在吉林省长春市杏花苑小区被公安汉沽分局民警抓获归案的情况。8.被告人李贵忠及其他涉案人员的身份证明,证明:被告人李贵忠犯罪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及其他涉案人员的基本情况。(四)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被告人李贵忠的供述,证明:其对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根据李贵忠的供述,其最初做承兑汇票贴现生意的原因是其经营的公司出现运营困难,需要大量资金维持运转,其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的兑现周期时间差来使用汇票资金,起初曾有盈利,但在2014年8月后,因为买票支付的利息高于卖票得到的利息,其运营方式实际已处于亏损状态,但李贵忠为了挽回损失,利用被害人对其曾有的信任,隐瞒赔钱的事实,继续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生意,至2014年12月,其实际亏损已经超过3000万。李贵忠还证明,其曾经与冀东水泥有过业务关系,但在2013年底时业务量已经减少了很多,也不是冀东水泥厂的大客户,对张某1等被害人慌称要在冀东水泥厂冬储水泥就是为了欺骗他们以维持汇票生意,另外,李贵忠证明,涉案汇票交易都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合同,且其留给王某6、包某等被害人的支票也是为了让他们相信自己的能力,实际当时支票账户已经没有什么资金了。诈骗所得均用于归还个人债务,曾经用汇票资金在2014年11月买了一辆白色奔驰车,现已被公安机关扣押。上述所有证据,均经法庭举证、质证、认证,所有证据均来源合法,内容客观、真实,且诸证据间,彼此关联,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故本院对上述诸证据及其所证明的事实予以确认。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本院认为,在起诉书列明的被告人李贵忠诈骗天津市宏大工贸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梁某2)306.908184万元犯罪事实中,根据梁某2的陈述,该诈骗数额中实际有1408000元系在2014年9月前拖欠,结合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案件其他证据,李贵忠汇票经营出现巨额亏损局面主要发生于2014年9月以后,根据主客观相一致的罪名认定原则,该1408000元认定为诈骗犯罪数额并不妥当,该部分数额应从犯罪金额中予以扣除,相关欠款被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另外,在起诉书列明的李贵忠诈骗被害人董某2150万的犯罪事实中,根据被害人董某2的陈述,在其报案之前,李贵忠实际又归还了9万元,董某2实际损失141万元,故该起事实犯罪数额应认定为141万元。本院认为,被告人李贵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贵忠犯诈骗罪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应与追缴,并发还被害人。李贵忠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可从轻处罚。另外,李贵忠无前科,庭审中,其认罪、悔罪,此节量刑时亦予以考虑。综上,结合案件实情,考虑被告人行为的危害后果及其悔罪态度,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李贵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日起至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缴纳。)在案违法所得人民币10900元,依照各被害人实际损失按比例发还被害人;在案违法所得白色奔驰车(车架号4JGDF2EE4EA432846)一辆依法予以追缴,变价后依照各被害人实际损失按比例发还;其他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并发还被害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魏晓飞人民陪审员  张彦海人民陪审员  朱永华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二日书 记 员  刘 旭附:法律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3.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置顶反馈APP微信客服活动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京公网安备 95号&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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