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和公章的区别已经移交到其他公司,账目还在原公司租赁的地方,几年以后丢失了。应该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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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印章名称 数量 移交人 接收人 交接事由 审批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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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Rights Reserved.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张某脱产学习时间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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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案例分析汇总&&&&1、某食品公司2005年发生以下事项:&&&&(1)1月,公司财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因公司一时没有适合的人选,公司董事长与财务科长协商后,指定财务科出纳王某代管张某的会计工作。之后财务科长让张某与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工作。&&&&(2)3月,公司档案科会同财务科对公司会计档案进行清理,王某负责编制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按规定程序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事后发现,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保管期已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发票、票据。&&&&(3)5月,公司供销科转来与外购原料有关的发票和单据,王某在审核时发现两张发票的金额栏数字有更正迹象,更正的金额处加盖了出具发票单位公章。王某与有关购销合同、入库单等资料核对,确认为笔误后,据此登记入账。&&&&(4)8月,某业务往来单位需要到该公司财务科提出查阅公司有关会计档案,王某认为该单位是公司的长期客户,较熟悉,遂向其提供了公司有关会计档案供其查阅。&&&&(5)9月,公司一供货商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同意,财务科长让王某开出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40万余为又予以退票。&&&&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公司指定出纳王某代管会计张某承担的工作,并让会计张某与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该公司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发票,单据销毁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3)该公司出纳王某受理“金额”栏有更正的发票,并据此登记入账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4)该公司出纳王某向一长期客户提供公司会计档案供其查阅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5)该公司签发40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答案:&&&&(1)该公司指定出纳王某代管会计张某承担的工作不合法。&&&&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让会计张某和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合法。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需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对于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督交接。&&&&(2)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3)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为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只能重开,不得更正。会计人员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4)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单位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5)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因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2、某食品公司2006年发生以下事项&&&&(1)3月,公司财会科长张某脱产学习12个月。公司经理办公会认为张某脱产学习时间较长,决定由会计王某主持财会科工作。随后在出纳赵某的配合下,张某与王某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2)6月,某供货商多次到公司催要货款。合同约定交货时付款。货物早已验收入库,但货款一直未付。为了解决当时困境,王某签发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转账支票,交给供货商。供货商到银行提示付款时,发现该支票是空头支票。遂要求该公司给予经济赔偿。&&&&(3)9月,公司购买一批原料,原料验收入库后并已支付货款。。在审核对方开具的发票、单据时,发现发票金额填写有误,遂与开具单位联系。开具单位在原有误金额处进行更改后,加盖了单位印章。王某据此入账。&&&&(4)11月,公司收到铺面租金收入6万元,王某根据公司经理的意见,让出纳单独记账保管,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5)12月,公司财会科搬入新办公室,王某要求财会科人员清理会计档案,将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与王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供货商要求该公司因签发空头支票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是否符合规定?银行对该公司签发空头支票应如何处理?&&&&(3)王某根据金额更改的发票入账是否符合规定?对金额有误的发票应如何处理?&&&&(4)将租金收入6万元单独记账保管,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属于什么行为?&&&&(5)财会科销毁会计档案是否符合规定?《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对销毁会计档案是如何规定的?(2007年)&&&&答案:&&&&(1)不符合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应当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上级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2)符合规定。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3)不符合规定。对金额有误的发票只能重开,不得更正&&&&(4)属于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5)不符合规定。销毁会计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以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3、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答:(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签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4、万民公司在转型时外购了一批原材料,供货方上门催要金额为20万元的材料欠款。万民公司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仅剩2万元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将供货方“打发走”,就向供货方开出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请回答:&&&&&&&&(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2)银行是否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3)供货方是否有权要求万民公司对其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答:(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2)银行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是10000元(5%)金额。&&&&&&&&(3)供货方有权要求万民公司赔偿,赔偿金额是4000元(2%)。&&&&5、【案例】A公司是一家服装企业,本年度会计部门发生以下事项:&&&&(1)会计王某辞职,该公司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就为其办理了辞职手续。&&&&(2)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从B省招聘了一名具备多年从业经验的会计师宋某。宋某持有B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仍然保存在B省的原单位所在的财政部门。&&&&(3)会计主管将厂长的女儿刘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会计部门,负责出纳工作,他认为出纳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不需要会计从业资格。&&&&针对以上情况,请根据现行《会计法律》规定回答写列问题:&&&&(1)会计王某辞职可以不办理交接手续吗?为什么?&&&&【分析】A公司在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就为王某办理了辞职手续的行为不符合《会计法》规定。(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1分)&&&&(2)宋某调出B省,他的会计资格业务档案可以仍然保留在原单位所在财政部门吗?&&&&【分析】A公司聘用会计师宋某但其档案仍然保存在单位所在财政部门是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1分)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1分)并于办理调出手续后的9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1分)&&&&(3)会计主管安排厂长的女儿刘某做出纳工作可以吗?出纳工作是否会计岗位?&&&&【分析】会计主管不可以安排厂长的女儿刘某做出纳。(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1分)刘某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以不能从事会计工作。(1分)出纳工作属于会计岗位。(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分为:总会计师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岗位;稽核岗位;资本、基金核算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工资、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账岗位;对外财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电算化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所以出纳工作属于会计岗位。(1分)&&&&6、【案例】某A是下岗工人申请注册一个小商品经营店,按规定享有一年的免税优惠政策。A某认为既然享有免税优惠就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请分析说明:&&&&(1)A某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分析】A某的观点是错误的。(1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2分)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1分)办理纳税登记是征纳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1分)是纳税人取得合法地位的标志。(1分)所以A某作为小商品经营者,虽然享受免税政策,他与税务机关的征纳关系仍然存在,并应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2分)&&&&(2)A某应办理那些税务登记?&&&&【分析】A某是刚进行了工商开业注册登记,所以他应在工商部门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税务机关办理开业税务登记。(2分)&&&&7、【案例】某审计机关对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财务会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有以下行为: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在未发生存货购入业务的情况下,从其他企业买入空白增值税发票,并在发票上注明购入商品,买价1000万元,增值税税额170万元。财务部门以该发票为依据编制记账凭证,纳税申报时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税款。上述行为既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也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请根据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说明下列问题:&&&&(1)分析该股份公司的财务人员上述行为违反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分析】该股份公司的财务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等要求。(2分)该股份有限公司在未发生购入存活的情况下,从其他企业购入增值税发票虚构购入存货业务;是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行为,他们这种行为没有客观公正的反映事实真相,而是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2分)所以说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律制度也违背了“客观公正”“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贵的要求(1分)&&&&(2)说出客观公正有哪些基本要求?&&&&【分析】基本要求:&&&&(1)端正态度: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的基础是会计人员的态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1分)&&&&(2)依法办事: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是会计工作保证客观公正的前提。(1分)&&&&(3)实事求是:会计人员在进行具体的业务处时或进行职业判断时,应保持客观公正态度。(1分)&&&&(4)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一是要求保持会计人员从业的独立性;二是要求会计人员保持客观公正的从业心态。,于是三思而后行。(2分)&&&&8、【案例】某大型国有企业,2007年发生以下事项:&&&&(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8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6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请分析:&&&&(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5分)&&&&【分析】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1分)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1分)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1分)&&&&(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5分)&&&&【分析】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1分)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1分)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外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1分)&&&&(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5分)&&&&【分析】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1分)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1分)&&&&(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5分)&&&&【分析】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1分)因为,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1分)该企业购买计算机的发票是金额有错误,不能更正而应重开。(1分)&&&&9、【案例】(1)2004年5月,某市公安局接到某股份公司报案,称该公司查账时发现,2003年7月付与乙公司一张30800元的转账支票,却被提走了830800元。接报后,公安机关分析乙公司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2003年7月,乙公司张某为受害单位进行设备防腐处理,工程结束后收到转账支票一张。张某见支票上只有小写金额,逐将小写金额前加个“8”,自己再填上大写金额,从而顺利地将款项划到自己账下。&&&&(2)该公司在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该公司的一个分公司(独立核算单位),由于经营需要又在另一家商业银行开立了一个基本存款账户。&&&&请根据上述情况分析说明以下几个问题&&&&(1)张某的行为属于伪造票据行为还是变造票据的行为?说出理由。&&&&【分析】张某的行为属于变造票据的行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的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其他记载事项的人,对票据予以更改的行为”。变造票据概念(1分)&&&&(2)指出某股份公司的会计人员在填写时有哪些错误。&&&&【分析】(1)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必须同时记载,且两者必须一致”。(1分)(2)本案例中,张某得逞的主要原因是A公司未严格按照关于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同时填写中文大写金额和阿拉伯数字小写金额,以及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未填写人民币符号,从而给张某的违法行为留下了可乘之机。所以,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填写票据或结算凭证。(2分)&&&&(3)该公司的这个分公司能否再开立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为什么?&&&&【分析】该公司的这个分公司能再开立一个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凡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同时,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该公司的这个分公司虽然是非法人企业,但是有独立核算资格,因此也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2分)&&&&10、【案例】红光公司2006年11月以来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圆珠笔书写的,未按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请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以上做法的不妥之处。&&&&【分析】(1)不应用圆珠笔书写,(2)不应不按顺序连续登记,(3)不能跳行、隔页(0.5分)&&&&(2)说明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哪些方面&&&&【分析】红光公司的财务人员上述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提高技能”的要求。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在具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具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的前提下,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等途径,达到和维持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2分)&&&&(3)会计职业道德中的“提高技能”有哪些基本要求?&&&&【分析】基本要求:(1)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沉性和紧迫感。(0.5分)(2)勤学苦练、刻苦钻研。(0.5分)(3)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0.5分)&&&&&&&&11、【案例】2004年3月某市政府责成市审计局对市属华邑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张某进行离任审计。张某于2000年被原市政府任命为该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至2003年底历时3年整。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时,发现3年的会计报表与所属的账簿记录由许多不相符的地方,其中2000年将未实现的销售收入378万元计入了当年的收入,而对成本未作相应的结转,致使虚增利润256万元,以至虚报扭亏增盈12万元。2001年由于价格上涨很快,市场行情好,该公司财务上将应作销售收入的453万元未做收入入账,而成本又作了结转,年终报表实现利润120万元。少交企业所得税112.53万元。2002年市场行情逆转,价格回落,商品积压,因质量问题报损290万元,跌价损失218万元,商品积压致使成本费用增加277万元等因素影响造成亏损800万元,而2002年年终报表反盈利36万元。同时在对账时发现,应收销货款总账借方余额大于明细账借方余额117万元,进一步检查发现账页不全,序号不连续,中间有缺号5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人员向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再三询问原因,得到的回答是,经办人员根据财务负责人的指示进行账务处理的,财务负责人则是按照单位负责人的意图来操作的,而单位负责人则回答“我不懂财务,怎样处理账务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根据上述请况回答以下问题:&&&&(1)指出该公司会计行为责任主体。说明理由。&&&&【分析】该公司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是该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明确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所以该公司的负责人不能以“不懂财务”为借口推卸责任。(2分)&&&&(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内部监督中有哪些职权?该公司会计人员是否履行监督职责?&&&&【分析】(1)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1分)(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1分)(3)该公司会计人员没能履行监督职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收入成本的确认,没有拒绝办理,也没有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分)&&&&(3)该公司、公司董事长、会计人员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分析】(1)该公司会计人员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行为属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对其中的会计人员,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分)&&&&(2)该公司的单位负责人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规定可以对其处以五千至五万元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给以相应的行政处罚。(1分)&&&&&&&&12、【案例】广州市某私营企业已注册经营两年,由于该经营地近期要拆迁该,该私营企业于日将经营地点从原来街道搬迁到离原来街道不远的另一条街道,两条街道同属于荔湾区内街道,税务机关日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私营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于是责令该私企1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并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问:(1)什么是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有哪几种?&&&&【分析】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2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等。(2分)&&&&(2)该私营企业由于搬迁经营地应办理哪种税务登记?&&&&【分析】该私营企业由于搬迁经营地应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后,原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税务登记。(3分)&&&&(3)该企业应该在什么时间办理税务登记?&&&&【分析】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因此该私营企业应自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税务登记。(3分)&&&&13、【案例】张某大学毕业后在某市一个国债服务部担任出纳工作,日,张某偷偷从金库中取出国库券30万元,4个月后,张某见无人发现,又取出50万元,通过证券公司融资回购方法,拆借人民币89.91万元,用作炒股,没想到赔了钱。张某在无力返还国库券的情况下,索性将金库里的剩余国库券14.03万元和自己股票账户上的所有股票全部套现后潜逃。案发后该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张某迫于各种压力,投案自首,监察员依法提起公诉。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什么是廉洁自律,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分析】在会计职业中,廉洁自律有其特定的涵义。不收受贿赂,不贪污钱财,就是廉洁;按照一定的标准,约束、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就是自律。(2分)&&&&基本要求:(1)公私分明,不贪不占。(0.5分)(2)遵纪守法,抵制行业不正风。(0.5分)(3)清正廉洁,加强自律。(0.5分)&&&&(2)通过哪些途径可以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分析】(1)通过会计学历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1分)(2)通过会计继续教育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1分)(3)通过会计人员的自我教育与修养进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1分)&&&&(3)什么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哪些特点?&&&&【分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会计从业人员在完成某一阶段专业学习后,重新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知识更新的教育和培训活动。继续教育是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有效形式。(2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具有针对性、适应性和灵活性的特点。(1.5分)&&&&14、【案例】2008年8月某市财政局排出检查组对国有企业大型企业利华公司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了解到一下情况:&&&&(1)2007年5月人员徐某调离该公司,在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某的监督下,徐某将自己负责的会计账簿移交给会计人员刘某。刘某在交接中因疏忽未发现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徐某事后极力推诿责任。&&&&(2)2007年7月会计机构负责人宋某调离该厂,该厂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李某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又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小李在该厂的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由小李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3)2007年8月,张某根据职工代表大会的建议,解聘了总会计师林某,并任命会计人员陈某担任该厂的总会计师。&&&&请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下列问题题作出说明:&&&&(1)徐某办理完会计交接后是否还应对原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为什么?&&&&(2)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亲属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担任出纳并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有无违反会计法的规定?为什么?&&&&(3)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厂长是否有任命或聘任、免职或解聘总会计师的权限?为什么?&&&&【分析】(1)徐某在办理完会计工作交接后还应对原移交的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移交人员对自己经办且已经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分)&&&&(2)厂长张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李某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某任命自己的直系亲属小李在该厂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并兼管债权债务的账目登记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1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2分)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分)&&&&(3)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厂长没有任命或聘任、免职或解聘总会计师的权限。根据《总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2分)&&&&15、【案例】M市某私营企业于日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塑料包装物的批发与零售业务,日该市国税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办理税务登记,逐向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于1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并处罚款2000元。该企业老板认为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不正确;认为税务登记办不办都可以,只要缴税就行。&&&&请说明以下的问题:&&&&(1)该私营企业老板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2)该私营企业应该办理哪种税务登记?&&&&(3)该私营企业应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办理税务登记?&&&&【分析】(1)该私营企业老板的观点不正确。(1分)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项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办理纳税登记是征纳法律关系成立的依据和证明,是纳税人取得合法地位的标志。(4分)所以该私营企业老板应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1分)&&&&(2)该私营企业刚进行了工商开业注册登记,所以他应该办理开业税务登记。(2分)&&&&(3)该私营企业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分)&&&&16、【案例】审计人员在审查某公司12月份应收账款记账凭证时,发现1024转账凭证的会计分录是:“借:应收账款—××公司,贷:主营业务收入”。这张转账凭证未附销货发票。经审计人员进一步的审查,发现这笔业务的原始凭证销货发票是会计人员工作疏忽而丢失。&&&&请分析说明:(1)该公司会计人员工作上的疏忽是违反会计法律制度规定还是缺乏会计职业道德?说明理由。&&&&(2)简要说明爱岗敬业有哪些基本要求。&&&&【分析】(1)该公司会计人员工作上的疏忽是缺乏会计职业道德。(1分)根据《会计工作基础规范》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批准后代做原始凭证。该公司会计人员丢失原始凭证后并未尽职尽责进行补救,因此是缺乏职业道德的体现。(5分)&&&&(2)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是(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1分)(2)安心本职岗位,任劳任怨。(1分)(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1分)(4)严肃认真,尽心尽力。(1分)&&&&17、【案例】B公司是一家股份制企业,本年度,会计部门发生了一下事项:(12分)&&&&(1)B公司的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均有会计主管签字、盖章后报出。&&&&(2)B公司为促进销售,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规定销售人员自己联系销售渠道,自找客户,谁销售谁负责收款,工资与销售额挂钩。&&&&(3)B公司设置了大小两套账,大账对外,小账对内。&&&&(4)B公司从外地购买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正,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作为报销凭证。&&&&请指出该公司上述做法的错误并说明理由。&&&&【分析】&&&&(1)B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对外报送不符合有关会计法律制度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设置总会计使得还应有总会计师签名盖章。(2分)&&&&(2)B公司的规定违反了《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1分)造成了内控缺陷,销售工作与收款工作是两个不相容职务,不符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2分)&&&&(3)B公司设置大小两套账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1分)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不依法设账,或私设会计账簿的”,均属于违法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元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以行政处分,对违法的会计人员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分)&&&&(4)经办人员直接在原始凭证上进行更正的做法是错误的,应按规定将发票交出具单位重开。(1分)《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和更正明确规定“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位或金额等关键项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1分)&&&&18、【案例】A公司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8分)&&&&(1)某财务人员在签发一张现金支票时,将时间10月15日,填写在该支票“出票日期”栏中,他的写法是“零拾月拾伍日”。&&&&(2)A公司购买了B公司一批货物,双方同意采用银行汇票支付货款。在B公司发货之前,A公司只给了B公司银行汇票联(第二联),B公司财务人员持银行汇票联(第二联),向自己的开户银行提示付款。&&&&请回答问题:&&&&(1)A公司财务人员签发现金支票填写的出票日期对吗?你认为如何写才是正确的?为什么?&&&&(2)B公司财务人员只持银行汇票联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其开户银行会受理B公司的提示付款吗?为什么?&&&&【分析】(1)写为“零拾月零贰拾日”不对。(1分)正确的写法是“零壹拾月零贰拾日”。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或壹拾的,日为壹至玖或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3分)&&&&(2)B公司财务人员只持银行汇票联向开户银行提示付款。其开户银行不会受理B公司的提示付款。(2分)根据《支付结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示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一联,银行不予受理。(2分)&&&&19、【案例】杨某原为某单位电话接受员,2002年该单位减员,杨某下岗后考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在甲单位财务部担任出纳工作。杨某从事会计工作以来,感到出纳工作太琐碎,认为一辈子干会计工作没出息,所以在工作上敷衍了事,又从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06年年底一次偶让机会,杨某在工作中将接触到的甲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提供给其在民营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致使该民营获利,杨某也从中获取收益,同时给甲公司造成很大的损失。&&&&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说明:&&&&(1)杨某有哪些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分析】杨某从事会计工作以来,感到出纳太琐碎,在工作上敷衍了事,又从来不参加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这说明杨某缺乏爱岗敬业精神,对本职工作仅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应付了事的工作态违背了爱岗敬业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5分)&&&&(2)什么是提高技能?提高技能有哪些基本要求?&&&&【分析】提高技能是指会计人员通过学习、培训等手段提高职业技能,已达到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的活动。(2分)提高技能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要求:(1)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1分)(2)勤奋苦练、刻苦专研;(1分)(3)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1分)&&&&案例一:某甲公司2007年发生如下事项:&&&&(1)1月,由于公司原出纳李四辞职,办公室的普通文员张三被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张三与李四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会计科长因在外地出差,由财务科另外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随后,张三、李四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2)4月,张三在办理报销过程中,发现有1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但更改处均有甲公司经办人员的印章。并且2张发票都已通过公司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签字审批,张三均予以报销。&&&&(3)10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李四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张三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李四认为:“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张三担任出纳,与李四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2)张三对2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3)原出纳李四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1)张三作为一名普通文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不得担任出纳工作。李四与张三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开具单位重新开具。&&&&(3)李四的说法不正确。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案例二:2008年4月,某乙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1)某乙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某乙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账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账外账,不符合《会计法》的规定。&&&&案例三:日,某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会计科科长赵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公司经理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公司经理仍要求其办理。&&&&要求:根据以上事实,指出其做法不对之处,并说明理由。&&&&答:该行为有两点不符合规定:(1)该企业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12000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从支)。(2)会计科长赵某仅以口头方式向公司经理反映从支行为,而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津规定。〈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案例四:某甲(个人)和某乙(单位)签订了一份农副产品购销合同,价款1000元,双方在结算方式上产生了分歧,某甲说可以用现金结算,某乙说只能用支票转账结算。&&&&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问题:你认为该如何结算?&&&&答:可用现金结算,农副产品收购属现金使用的范围。&&&&案例五:某税务所在日实施检查中,发现某商店(个体户)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日作出责令该商品必须在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处罚款的决定。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本处理决定是否有效?为什么?&&&&答:处理决定无效。根据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个体工商户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该商店自日领取营业执照到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该商店如在规定的时间里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所在地税务机关应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税务登记。因此,本例中税务所所做出的处理决定无效。&&&&案例六: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面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5万元,市场部经理按总经理的指示,到财部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刘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4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5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要求:分析刘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答:刘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案例七:资料:小张和小赵是同一个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多年来同处一室,在工作上互相配合,关系很好。小赵的丈夫个人开办了一个经销电脑配件的公司。最近根据电脑市场信息,有一种计算机软件销量前景看好,但因个人账面资金不足,无法进货。于是小赵的丈夫让小赵想办法借些款项。小赵想到了单位账户的存款,于是自己填了票面金额为24,000元的现金支票一张,在小张上班离开办公室时,私自将小张保管的印鉴加盖在现金支票上,从银行提取了现金。一个月后,小赵又将24,000元现金填现金缴款单存入单位银行账户。不久,小张在月末对账时,发现了此事。&&&&要求:试从会计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小赵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何种要求?&&&&答:小赵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公私不分,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对于廉洁自律的要求。&&&&廉洁就是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前提,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内在要求。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案例八:资料:某甲公司2007年7月,张三在上半年的工作总结中提到:《会计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公司的一些业务也没有必要去问个明白,领导签字同意就给报销,只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就能把会计工作做好。&&&&要求: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说明张三在工作总结中的观点是否正确。&&&&张三的观点违背了客观公正和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如果放弃原则,做“老好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无法得到保证,会计人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案例九: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说明其分别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案例十:甲企业(系国有工业企业)急需一批零部件,该企业领导经研究决定一部分由企业提供原材料,由外地乙企业(系私营企业)加工。余下部分从外地丙企业(系国有工业企业)购进。之后甲企业分别与乙企业、丙企业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加工费和价款分别为2万元和8千元,两合同均约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两合同采用的结算方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答:甲与乙企业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因为乙企业私营企业。甲与丙企业不能采用托收承付结算,因为购销合同金额为8000元,不足托收承付的金额起点。&&&&(十一)2001年A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为获得上市资格,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甲便要求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以保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符合股票发行条件。乙组织公司会计人员丙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要求:根据上述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指出该公司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并分别说明各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暂不考虑注册会计师、律师等在审核过程中应负的法律责任)。&&&&(1)负责人甲指使会计机构负责人乙在会计报表上做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损变为盈利的行为属于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5万元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降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2)会计人员丙违反了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职业道德。&&&&(十二)甲公司派业务员A赴某县收购粮食,在与该县乙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后,A拟将甲公司作为收款人的一张汇票背书给乙公司,由于业务员A和乙公司的业务员B不熟悉票据的背书规则,于是业务员A、B委托当地农行的工作人员C代为完成背书。C将乙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背书人栏,将甲公司的公章盖在了被背书人栏,并将汇票交给B之后,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给了丙公司,用以支付所欠的购货款。&&&&要求: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回答下列问题:&&&&(1)丙公司若持该汇票提示付款,付款人是否应付款?为什么?&&&&(2)票据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什么?&&&&(1)丙公司若持该汇票提示付款,付款人不应付款。&&&&(2)票据背书的绝对应记载事项是被背书人、背书人。&&&&(十三)A公司为支付B公司的货款,于日给B公司开出一张2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B公司获此汇票后,因向C公司购买—批钢材而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了C公司,但事后不久,B公司发现C公司根本无货可供,完全是一场骗局,于是,马上通知付款人停止向C公司支付票款。C公司获此票据后并未向付款人请求支付票款,而是将该汇票又背书转让给了D公司,以支付其所欠之工程款。D公司获此汇票时,不知道C公司以欺诈方式从B公司获得该汇票,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的情况,即于日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在对该汇票进行审查之后即为拒绝付款,理由是(1)C公司以欺诈行为从B公司获得票据的行为为无效票据行为,B公司已通知付款人停止付款;(2)该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为无效票据。随即,付款人便作成退票理由书,交付于D公司。根据本例提供的事实,请回答以下问题:&&&&(1)付款人可否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D公司支付票款?为什么?&&&&(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是否为无效票据?为什么?&&&&(3)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的哪些当事人行使追索权?&&&&(1)付款人可以C公司的欺诈行为为由拒绝向D公司支付票款;&&&&(2)A公司开出的汇票未记载付款日期为无效票据;&&&&(3)D公司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时,可以向本案的B、C行使追索权。&&&&(十四)、2003年11月,宏声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总会计师感到: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待下去;如果照总经理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因为总经理的要求不仅违反了《会计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十五)乙公司2007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1.3月3日,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向银行申请“现金银行汇票”用于结算货款。&&&&2.3月7日,与C公司签订一份彩电购销合同。该合同规定:由C公司在10日内向乙公司提供彩电100台,共计贷款25万元。双方约定以银行汇票进行支付。3月15日,C公司将100台彩电交付乙公司,乙遂向其开户银行A申请签发银行汇票。3月20日,A银行遂发出了出票人、付款人为A银行,收款人为C公司,票面金额25万元,付款期限为6个月的银行汇票。但由于疏忽,银行工作人员未记载出票日期。乙公司将该汇票和解讫通知交付C公司。此后,C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9月4日,D公司持该汇票向代理付款银行提示付款。&&&&3,3月22日,将工会经费存入其在某商业银行的专用账户,9月30日因为企业职工运动会从该账户中提取现金8000元。&&&&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现行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签发的银行汇票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2)A银行签发的汇票是否有效?为什么?&&&&(3)A银行关于提示付款期限的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对于D公司提示的银行汇票,代理银行应如何处理?&&&&(4)乙公司开设的专用存款账户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1.)不正确。(0.5分)&&&&根据票据法规定,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0.5分);乙公司和B公司均为单位,所以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0、5分)。&&&&(2)该汇票为无效票据(0.5分)。 &&&&根据票据法规定,汇票出票时,必须记载出票日期,该记载事项为绝对记载事项,未记载时,汇票无效。(1分)&&&&(3)汇票上关于提示付款期限的约定无效。(0.5分)&&&&根据票据法,银行汇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自出票日起,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当事人约定的提示付款期限超过1个月的,该约定无效。本案中,汇票上记载的提示付款期限为6个月,超过了法定的1个月,因此,该约定无效(1分)。代理付款行对于超过提示付款期限的银行汇票不予受理(1分)。&&&&(4)正确。(0.5分)&&&&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1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1分)。&&&&&&&&&&&&1、海盛国有食品加工企业,2001年发生以下事项:&&&&(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减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0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入账。&&&&&&&&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分别说明理由。&&&&(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分别说明理由。&&&&(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解答:&&&&(1)①该企业任命会计主管人员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②王某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2)①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企业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②该企业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销毁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3)该企业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原始凭证符合规定。理由: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的前提下,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规定。理由: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1、A公司2004年发生如下事项:&&&&&&&&(1)1月,刚刚通过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李强,被公司从办公室调到财务科担任出纳,公司原出纳张友调到销售科。李强与张友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后,因会计科长在外地出差,遂制定财务科一名会计负责监交工作。在办理交接中,李强发现存在白条顶库问题,随电话向会计科长汇报,会计科长指示李强先办理完交接手续,并责承李强接管出纳工作后。再对白条顶库问题逐个查清处理。随后,李强、张友及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字并盖章。&&&&&&&&(2)4月,李强在办理报销工作中,发现采购科送来的报销的3张由购货方开具的发票有更改现象:其中2张发票分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外1张发票更改了金额;该3张发票的更改处均章有A公司采购科的业务印章。尽管李强开始犹豫一下,但考虑到3张发票已经公司总经理、财务科长签字同意,最后均予以报销。&&&&&&&&(3)7月,公司财务科团支部组织一次财务工作务虚会,会上,李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了公司领导对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作为一般会计人员应该服从领导的安排,领导让干啥就干啥,公司的一些业务也没有必要去问个明白,领导签字同意就给报销,只要两袖清风,不贪不占,就能把会计工作做好。&&&&&&&&(4)12月,公司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发现公司原出纳张友在经办出纳工作期间的有关账目存在一些问题,而接替者李强在交接时并未发现。审计人员在了解情况时,原出纳张友说: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要求: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李强与张友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是否有不符合规定之处,简要说明理由。&&&&&&&&(2)李强对3张更改的发票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应如何处理?&&&&&&&&(3)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李强在财务工作务虚会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4)原出纳张友关于“已经办理了会计交接手续,自己不在承担任何责任”的说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答:(1)李强与张友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不符合规定之处。首先,监交人不符合规定,制度规定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其次,对交接中发现的白条抵库问题处理不正确。制度规定接替人员发现白条抵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应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2)制度规定: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原始凭证开具单位应当依法开具准确无误的原始凭证,对于填制有误的原始凭证,负有更正和重新开具的法律义务,不得拒绝。据此,李强对2张虽分别更改了数量和用途但已由原出具单位更正过的发票可以报销,但对另外1张更改了金额的发票应予以退回,要求采购人员到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3)李强在财务工作务虚会上的观点是不符合坚持原则这一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之一坚持原则是指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是:(1)熟悉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应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2)遵循准则。会计人员在会计核算和监督时要自觉地严格遵守各项准则,将单位具体的经济业务事项与准则相对照,先做出是否合法合规的判断,对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不予受理。(3)坚持准则。市场经济是利益经济,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会计人员应坚持准则,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如果会计人员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受影响,放弃原则,做老好人,就会使会计工作严重偏离准则,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就无法保证,作为会计人员,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4)张友的说法不正确。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移交人员应当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应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故张友应对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的有关账目问题承担责任。&&&&&&&&2、振光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2002年度发生了以下事项:&&&&&&&&(1)1月21日,公司接到市财政局通知,市财政局将要来公司检查会计工作情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公司做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应受《会计法》的约束,财政部门无权来检查。&&&&&&&&(2)3月5日,公司会计科一名档案管理人员生病临时交接工作,胡某委托单位出纳员李某临时保管会计档案。&&&&&&&&(3)4月15日,公司从外地购买了一批原材料,收到发票后,与实际支付款项进行核对时发现发票金额错误,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进行了更改,并加盖了自己的印章,做为报销凭证。&&&&&&&&(4)5月2日,公司会计科科长退休。公司决定任命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的办公室副主任王某为会计科科长。&&&&&&&&(5)6月30日,公司有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需要进行销毁。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编制了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档案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了字,并于当天销毁。&&&&&&&&(6)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胡某认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受《会计法》约束的观点是否正确?&&&&&&&&(2)该公司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该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该公司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该公司销毁会计档案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6)该公司董事会做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1)中外合资企业无权拒绝财政部门对其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2)由出纳员临时保管会计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公司经办人员更改原始凭证金额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4)该公司任命王某担任会计科科长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王某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不可能具备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或:王某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或:王某不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王某不具备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5)公司档案部门销毁会计挡案的做法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我国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挡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挡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挡案销毁清单,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挡案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挡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6)公司董事会做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字并盖章。&&&&&&&&3、三星公司采购人员持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取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销售公司购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商品,在前往途中,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银行本票被盗。随后,三星公司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被盗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但该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输挂失支付。&&&&&&&&要求:&&&&(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为什么?&&&&(2)三星公司在被银行拒绝挂失止付后,可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解答:&&&&(1)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正确的,因为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付。&&&&(2)可以采取另外两种方法,即公示催告和普通诉讼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4、2003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有钢铁厂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2年3月,新厂长刘某上任后,将其朋友的女儿小林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小林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2002年4月,会计张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调动手续。&&&&(3)2001年1月,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解答:全不符合法律规定&&&&(1)因为根据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工作,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符合对于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规范》提出了示范性的要求。根据规定,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2)根据《会计法》和《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3)在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以备销毁时,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办法》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二是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5、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力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解答:&&&&(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换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该企业在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6、2004年5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某国有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1)2004年3月,厂长将其侄女李某调入该厂财务科任出纳,李某为某大学会计系本科毕业,现正在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同时任命原会计人员张某担任会计主管人员,张某自2002年12月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现正参加会计职称中级学习。&&&&(2)2004年3月,会计刘某申请调离该厂。因刘某当时正生病住院,无法到场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就自己委托其他会计DAIBAN,交接无误后人事部门才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3)日,该厂档案科会同财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经查实,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是正在项目建设的原始凭证。&&&&(4)该厂新任会计主管张某,因公司业务需要出差中断会计继续教育,2004年继续教育时间实际只有20小时。&&&&(5)出纳员周某除登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外,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因特殊情况,周某请示财务主管,财务主管批准同意后将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外借。&&&&(6)该企业需要发放奖金18万元,但因故当天无法去银行取款。恰好单位当天有现金收入27万元,单位负责人遂擅自让会计人员从中先取出18万元发放奖金。&&&&&&&&要求:请指出上述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并说明理由。&&&&&&&&解答:&&&&(1)李某任出纳不符合规定;会计主管张某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因为李某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主管人员除取得从业资格证书外,还须具备会计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经历3年,张某未达到会计师以上资格,从业经历不满3年。&&&&(2)刘某自行委托其他会计DAIBAN交接手续不符合规定。会计人员因生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办理工作交接,需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可委托他人DAIBAN交接。&&&&(3)销毁保管期满但正在项目建设的原始凭证不符和规定。到期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到期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立卷,直至未了事项解决。&&&&(4)张某继续教育时间不符合规定。会计从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张某只有20小时。&&&&(5)出纳周某兼任会计档案保管不符和规定。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单位财务主管批准外借会计档案不符和规定。会计档案不得外借,如遇特殊情况,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原件。&&&&(6)该单位的做法属于坐支行为,违反了现金管理规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开户单位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止违法行为,并可处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一定限期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7、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货物,于8月20日签发一张转账支票给B公司用于支付货款,但A公司在支票上款记载收款人名称,约定由B公司自行填写,B公司取得支票后,在支票收款人处填写上B公司名称,并于8月26日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C公司于9月1日向付款银行提示付款。A公司在付款银行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签发的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支票是否有效?简要说明理由。&&&&(2)A公司签发的支票能否向付款银行支取现金?简要说明理由。&&&&(3)付款银行能否拒绝向C公司付款?简要说明理由。&&&&&&&&解答:&&&&(1)支票有效。(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收款人名称并非支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或:未填写收款人名称的可以补填;或:可由收款人补记]&&&&(2)不能支取现金。(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转账支票只能由于转账,不能用于支取现金。&&&&(3)可以拒绝付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期10日。本案中,C公司于9月1日向银行提示付款,已经超过了法定的提示期限,故银行可以拒绝付款。&&&&&&&&&&&&&&&&8、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的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制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解释:&&&&&&&&(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印件。&&&&(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9、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B公司将汇票背书后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向D公司转让。&&&&&&&&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支付该汇票?&&&&(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解释:&&&&&&&&(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可以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D公司未按法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因此给其前手或出票人造成的损失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10、2005年,A公司由于经营管理和市场方面的原因,经营业绩滑坡,需向银行贷款。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张三便要求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李四对该年度的财务数据进行调整,增加企业利润以助于公司的形象改进。李四组织公司会计人员王五以虚做营业额、隐瞒费用和成本开支等方法调整了公司财务数据。A公司根据调整后的财务资料,于2005年10月贷款成功。&&&&&&&&根据上述资料。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指出哪些当事人存在何种违法行为?哪些当事人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何种处理?并说明理由。&&&&&&&&解释:&&&&&&&&(1)A公司张三、李四、王五均存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张三是单位负责人,存在授意、指使他人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其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2)李四、王五作为会计人员,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其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李四、王五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李四、王五为会计人员,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1、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是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制制度的规定,回答问题: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解释:&&&&&&&&李某的观点不下确。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在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整理以备销毁时,对于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如超过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但尚未报废的固定资产购买凭证等)的原始凭证,《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一是此类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后方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二是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注明不予销毁的原因和单位立卷情况(包括存放地点、编号等)。&&&&&&&&12、甲商场与一空调机生产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规定该生产公司向商场供应分体空调机5000台,货款式1500万元,由该商场贴上另一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商场为此开具一张1500万元的汇票给空调机生产公司,空调机生产公司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原料供应商。原料供应商于汇票到期时向甲商场兑现时,遭商场拒付。理由是商场因冒充某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而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请回答:&&&&&&&&(1)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2)空调机生产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原料供应商是否有效?为什么?&&&&(3)甲商场拒付理由是否成立?&&&&&&&&解释:&&&&&&&&(1)甲商场与空调机生产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合同规定甲商场违法使用另一名牌空调机厂的商标对外销售。&&&&(2)空调机生产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某原料供应商是有效的票据行为。票据行为内容的合法,主要是指票据行为本身的记载事项、程序的合法,至于形成该票据关系的基础关系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合法,则与此无关。&&&&(3)甲商场拒付理由不成立。理由是票据权利的产生是有因的,但票据权利的行使却是无因的,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13、乙公司会计主管离任,由李某接任。李某接任后其女儿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故安排其女儿任出纳。因财务人员较少,乙企业未设立会计档案机构,李某要求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一天,反贪局到乙企业调查上任会计主管经济问题,会计档案保管人得到李某同意后,将部分记账凭证和数本账册借给反贪局。由于记账凭证太多,李某要求财会人员将保存满10年的会计凭证销毁。&&&&&&&&请回答:&&&&&&&&(1)李某的女儿已取得会计从资格证书,李某能否安排其任出纳?为什么?&&&&(2)出纳能否兼管会计档案?&&&&(3)会计档案能否出借给反贪局?&&&&(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凭证应保留多少年才能销毁?&&&&&&&&解释:&&&&&&&&(1)李某不能安排其女儿任出纳。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李某作为会计主管人员显然不能让其女儿出任本单位的出纳。&&&&(2)出纳不能兼管会计档案。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相互牵制的原则。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3)会计档案不能出借给反贪局。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4)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凭证应保留15年才能销毁。&&&&&&&&14、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二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迹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两张发票均盖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张某全部予以报销。&&&&&&&&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解释:&&&&&&&&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新开具。&&&&&&&&15、某市财政局在2006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该单位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要求:&&&&&&&&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2)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答:&&&&1)上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1)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2)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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