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罚金不交只冻结本人银行卡吗因未交齐罚金而冻结了银行账户相关的存款是否算已交齐罚金

大风号出品
【百日会战专栏】秦州区法院: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一银行被罚款20万
5月30日,天水一银行因违反法律规定不积极履行协助划扣义务,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银行罚款20万元。  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天水市某担保公司与某果业公司、李某甲、李某乙追偿权纠纷一案。审理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某果业公司于日之前支付给原告天水市某担保公司代为清偿的借款300万元及利息,并支付申请保全费用、诉讼保全保险费用等13500元,被告李某甲、李某乙对以上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日,秦州区法院裁定对原告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被告某果业公司银行账户存款3349000元进行了冻结。后被告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原告遂于日向秦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日,秦州区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某银行协助扣划已被法院诉前保全的某果业公司账户内的存款元,但银行工作人员称法院保全冻结的该款项系某果业公司在银行的贷款保证金,因而不能扣划。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肃金融纪律,严禁非法提高利率的公告》第8条规定:“严禁各金融机构擅自提高存、贷利率或以手续费、协储代办费、吸储奖、有奖储蓄以及贷款保证金利息备付金,加收手续费、咨询费等名目变相提高存贷利率”的规定,预收贷款保证金是一种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的行为,作为协助执行单位的银行以此为由不予配合执行显然不成立。执行法官虽然反复宣传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但该银行仍执意拒绝协助扣划。  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制裁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的违法行为,秦州区法院决定对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该银行给予2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该银行履行协助扣划义务。5月30日下午,秦州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该银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和责令履行协助履行义务通知书,限令银行在6月3日前将20万元罚金交至法院,并责令在3天内将某果业公司在银行的140余万元存款划拨到法院。该银行负责人表示将立即履行扣划义务,并将扣划回执送至秦州区法院。来源:法治甘肃网
本文来自大风号,仅代表大风号自媒体观点。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朋友圈
凤凰争鸣微信号
来点暖心的!扫这里成都律师 法院判的罚金是否可以不交_百度文库
您的浏览器Javascript被禁用,需开启后体验完整功能,
享专业文档下载特权
&赠共享文档下载特权
&100W篇文档免费专享
&每天抽奖多种福利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成都律师 法院判的罚金是否可以不交
总评分4.4|
用知识赚钱
阅读已结束,下载本文需要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澄城一单位被刑事判决后拒交罚金 法院第一执行团队强制执行
13:15&&&&来源:中国发展网&&&&
近日,澄城县人民法院第一执行团队通过说服教育、强制执行等措施,成功执结了一起刑事被告拒不履行缴纳罚金的案件,顺利将罚金人民币6万元执行到位,创该院刑事案件罚金强制执行的先河。2005年11月至2010年12月被执行人澄城某民办非企业单位,为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以高息回报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先后以月息1分至4分不等的利率从内部职工及社会群众筹集资金394万元,其中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存款107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罚金10万元。该单位即时缴纳了4万元罚金,但剩余6万元罚金以种种理由拒不缴纳,澄城法院刑事审判庭便将此案移交该院立案庭。案件转入执行程序,交由第一执行团队强制执行。该院第一执行团队负责人刘博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传唤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却始终未到庭。办案法官经过多方调查,均没有发现被执行人之法定代表人的下落,也未查证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及线索。案件一度处于僵局状态,针对这种状况,庭长刘博没有放弃执行,通过宣传法律规定,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反复多次做家属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懂得罚金是刑法对犯罪分子在经济上的惩罚,应当依法按时缴纳,如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的罚金,同样是“老赖”,将要承担被联合惩戒的严重后果。在法律威力震慑下,历时六个月时间,被执行人之法定代表人家属终于代替其如数补交缴纳了罚金,使该案顺利执结。刘博法官表示,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对积极缴纳罚金的,视为积极改造。如果在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法院将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金。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随时追缴。(作者:杨忠& 王晓飞)
[责任编辑:肖静]
中国发展网是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中国经济导报社主办的新闻信息服务网站,是集新闻性与服务性于一体的专业化网络新闻信息平台,是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对外网络宣传和信息服务的重要窗口。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发展网创新中国频道”的所有作品,均为中国发展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传真:290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鼎观大厦8层河南一银行不配合法院执行被罚款10万元
  新华社郑州9月23日电(记者李丽静)记者23日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因拒不履行协助划拨被执行人存款义务,中国农业银行唐河县新春支行被法院罚款10万元。
  2014年2月,方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刑事诈骗案,判处赵军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判决生效后,赵军主动交罚金3万元,其余罚金因没找到可供执行财产,一直未得到执行。
  今年9月2日,方城县法院查明,赵军在农行新春支行有存款7.7万元,遂作出将赵军账户中的现金50650(含执行费650元)元予以划拨的执行裁定。
  9月8日下午,法院执行干警持相关手续到银行,要求当班工作人员齐兴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齐称主管领导正在开会,不能办理相关业务,要求执行干警次日再来。在被明确告知内部规定不能对抗法律规定,且账户钱款一旦转移将造成国家损失无法挽回后,齐坚持拒绝联系相关领导,并转身离开工作岗位,对正在讲理释法的执行干警不再理睬,导致执行工作受阻。
  鉴于新春支行拒不协助履行法律义务,方城法院于次日做出决定,对新春支行处以10万元罚款,并于同日向该行送达了罚款决定书。
  目前,新春支行已经协助法院划拨了赵军账户中的存款,对齐兴娜做出停职接受处理决定,并已缴纳罚款3万元。
  河南省高院执行局局长周明杰说,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或者有其他拒绝协助执行行为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可以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对有关人员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责任编辑:}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法院罚金不交会冻结银行卡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