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我市东南山区风力发电站分布情况及能量转化物理原理

风力发电行业现状_报告大厅www.chinabg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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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力发电行业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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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一种清洁而稳定的新能源,
在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日益严重的今天,风力发电作为全球公认可以有效减缓、提高能源安全、促进低碳经济增长的方案,得到各国政府、机构和企业等的高度关注。此外,由于风电技术相对成熟,且具有更高的成本效益和资源有效性,因此,风电也成为近年来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能源之一。下面就由笔者给您介绍风力发电行业现状。
  风电消纳改善,平均利用小时数上升,弃风率下降明显。2017 年1-9 月全国风电发电量2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6%;平均利用小时数1386
小时,同比增加135 小时;弃风电量295.5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03亿千瓦时,弃风率同比下降6.7
个百分点,实现弃风电量和弃风率“双降”’。弃风率在2016 年第一季度达到
最高点后开始逐渐缓解。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风力发电规模最大、增长最快的市场。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从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
23,900MW 增至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486,749MW,年复合增长率为
22.25%,而同期我国风电累计装机容量的年复合增长率为49.53%,增长率位居全球第一; 2016 年,我国新增风电装机容量
23,328MW(临时数据),占当年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 42.7%,位居全球第一。
  国的风能资源分布广泛,
其中较为丰富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及附近岛屿以及北部(东北、华北、西北)地区,内陆也有个别风能丰富点。此外,近海风能资源也非常丰富。
  A.沿海及其岛屿地区风能丰富带: 沿海及其岛屿地区包括山东、 江苏、 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和海南等省(市)沿海近 10
千米宽的地带,年风功率密度在 200 瓦/平方米以上,风功率密度线平行于海岸线。
  B.北部地区风能丰富带: 北部地区风能丰富带包括东北三省、 河北、 内蒙古、甘肃、宁夏和新疆等省(自治区)近 200 千米宽的地带。风功率密度在
200-300瓦/平方米以上,有的可达 500 瓦/平方米以上,如阿拉山口、达坂城、辉腾锡勒、锡林浩特的灰腾梁、承德围场等。
  C.内陆风能丰富区:风功率密度一般在 100 瓦/平方米以下,但是在一些地区由于湖泊和特殊地形的影响,风能资源也较丰富。
  D.近海风能丰富区:东部沿海水深 5-20
米的海域面积辽阔,但受到航线、港口、养殖等海洋功能区划的限制,近海实际的技术可开发风能资源量远远小于陆上。不过在江苏、福建、山东和广东等地,近海风能资源丰富,距离负荷中心很近,近海风电可以成为这些地区未来发展的一项重要的。
  我国风能资源地理分布与现有电力负荷不匹配。沿海地区电力负荷大,但是风能资源丰富的陆地面积小;北部地区风能资源很丰富,电力负荷却较小,给风电的经济开发带来困难。由于大多数风能资源丰富区,远离电力负荷中心,电网建设薄弱,大规模开发需要电网延伸的支撑。
  由于我国风能资源禀赋和负荷中心远离的特点,风电项目所在地区电网调节能力弱,经过几年快速发展,在 2010
年出现弃风限电,但运营企业依然高涨,以至于在
年出现了大规模限电情况,主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一由于电网规划和建设滞后于风电项目建设,在时间上出现了错配;二由于我国在风电管理上缺乏经验,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出现了多起质量和安全事故(主要是机组脱网和烧机),给电网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三是项目审批核准未考虑接入和消纳状况。通过
年整顿及送出建设,风电接入条件出现好转,同时前期累积的技术问题爆发也引起了运营商的反思,运营商在设备采购上更加注重质量,设备端竞争分化加剧。
13/14/15 转向南方低风速地区开发,需求恢复,新增装机增长。由于上网电价的下调, 2015 年出现风电抢装潮,新增装机容量达 30.5GW。
  中国风电发展历程
  当前国内风电设备商的竞争实力在加强,金风、远景等设备已销往海外,在国内需求增速趋于缓和,人民币贬值背景下,国内产品竞争力增强,风电制造商紧抓一带一路,积极谋求海外风电市场。以上就是笔者给您分析的风力发电行业现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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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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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深圳市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年)
主 题 词:
深圳市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年)
信息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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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4月,国家财政部和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号),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进入深入推进和快速发展阶段。日,国务院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制订的《绿色建筑行动方案》,进一步推动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建设。此前,深圳市以建立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和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为契机,已出台《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并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扶持政策、工作机制、示范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响应国家号召,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深圳市2012年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把《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及其相关政策纳入各个区的工作考核内容,切实落实和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2013年8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正式出台,深圳市层面的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势在必行。
  南山区是深圳市产业大区,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发展定位,更是深圳市未来三十年的发展新中心之一。近年来,南山区响应深圳市发展绿色建筑的要求,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试点建设工作中成绩斐然。纵观深圳市各行政区,南山区建设基础相对优越,经济实力较强,绿色建筑工作已有一定的基础,但同时,南山区也面临着与其他行政区一样的资源、环境承载力难以为继的现实挑战。因此,在深圳市深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的背景下,编制《深圳市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一方面为南山区可持续发展、绿色建筑建设提出针对性措施,另一方面依托南山区优越的发展基础,突出深圳绿色建筑的特色。
  本规划以年为规划年限,以绿色片区和绿色园区建设为抓手,以财政激励政策、法规、监管为手段,以标准、技术、公共技术平台为支撑,通过六类重点任务的完成,着力提升南山特色,扩大南山区绿色建筑规模,争取成为深圳市绿色建筑高端示范项目集中区域。
  一、规划背景
  1.1深圳市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深圳自主创新,以打造“绿色建筑之都”、建设“低碳生态城市”为核心战略,推动城市建设发展在全国率先转型,坚定不移地实施绿色建筑发展战略,在以下方面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加强制定地方性法规,逐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体系。出台了国内首部建筑节能地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和国内首部建筑节材地方法规《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在这二法的基础上探索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配套政策、财政补贴,率先在国内强制推行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并在光明新区试行绿色建筑全过程管理制度,基本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体系。2013年深圳市完成了《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编制,并已于当年8月20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将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更全面、规范的绿色建筑政策机制。
  重点推进本地适宜技术,逐步建立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以综合反映深圳地域、经济和技术特点为原则,陆续发布了《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深圳市绿色住区规划设计导则》、《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等相关标准规范。
  积极推进两大国家级示范城市和重点领域示范项目建设,有效提高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实施效果。截至2012年,全市新建节能建筑面积7050万平方米,已建和在建绿色建筑项目110个,总建筑面积1265万平方米,其中72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有6个绿色生态园区和5个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35%,绿色建材发展迅猛;全市建筑领域节能减排对全社会的节能贡献率达30%左右。同时已建成南方科技大学建设工地现场处理的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成为全国首个建筑废弃物“零排放”示范项目。
  以政府投资为突破,推进绿色建筑项目规模化建设。目前启动建立6个绿色生态园区,其中包括国家绿色建筑示范区光明新区、龙华二线扩展区保障性住房、绿色生态校区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桃源绿色生态新城和华侨城欢乐海岸。其中光明新区到2012年底,共16个项目通过国家和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认证,占深圳市通过绿色建筑双认证数量的30.2%。在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共31个,其中包括14个保障性住房项目、9个文教卫项目、4个工业园区、2个办公建筑、1个城市更新和 1个房地产项目。是以政府投资项目为突破口,由点到线、到面推广绿色建筑的典范。
  南方科技大学和深大西丽校区是深圳市绿色生态校园示范区,整体建设以区域性绿色一星为起点,三星为目标,单体建筑建筑节能65%,并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的标准建设。
  深圳市的绿色建筑已呈现从绿色建筑示范向绿色建筑区域示范推进的发展趋势,为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提出了高要求,也给南山区发展绿色建筑和规模化建设带来了机遇。同时南山区已拥有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西丽校区、桃园绿色生态城和欢乐海岸四个区域试点,在绿色建筑发展和推广方面已较有优势。
  1.2上位规划解读
  1.2.1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纲要》提出以建设国家低碳城市、国家生态市为契机,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宜居宜业城市,提出到2015年的各项低碳目标:包括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15%,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47吨标准煤;推广绿色建筑,在新建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实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工程,推广太阳能光热应用建筑1600万平方米;非化石能源比例提高到15%左右,新建建筑100%达到节能标准;强化节能减排,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排,试点建设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等分布式能源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业发展;鼓励资源再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率达到60%。
  1.2.2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
  《规划》提出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方面的工作要求和各项量化目标,对南山区绿色建筑的实施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强调建立基本完善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的规范运作机制;在建筑节能方面由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延伸、由建筑节能向绿色建筑转变,在发展绿色建筑方面由项目示范向全面推进转变、由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建筑园区扩展,全面营造低碳生态的宜居环境。提出到2015年,预计实现建筑领域节能总量约270万吨标准煤,节材约1281万吨,节水1978万吨,节地约1.3万亩,减排建筑废弃物约2406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649万吨的目标,建筑节能总量占全社会总节能量比例约为20%。全市建成绿色建筑面积2000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约1300万平方米。新建政府投资建筑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比率达100%,通过政府项目的示范效应,带动全社会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1.2.3 深圳市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拓展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新空间,推动南北均衡发展,提升市容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社会建设步伐,提升民生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文明和平安稳定发展,建设绿色发展新城区,全力打造全国自主创新先锋示范城区。
  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分别采取推倒重建、综合整治、产业转型等多种模式,重点对大沙河创新走廊、南油片区、蛇口片区等“三旧”进行更新改造,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完成35个城市更新改造重点项目,新增可利用土地面积323万平方米,其中旧城中村改造土地面积224万平方米、旧工业区改造土地面积89万平方米、旧住宅区及旧商业区改造土地面积10万平方米。
  推进节能减排。以节能减排作为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加快推进商业文化中心低碳生态示范区、蛇口工业区“国土低碳试验区”、 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和环保技术研究院、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等重点工程。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发展低碳建筑,新建民用建筑节能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探索“碳交易”机制。
  1.3南山区发展绿色建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3.1对区域建设和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性
  对深圳市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城市具有重要贡献。南山区是深圳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区、旅游度假区和科研教育区,华侨城、大学城、蛇口已成为深圳市重要的标志性地区。目前深圳市三个绿色建筑区域试点中有两处位于南山区,未来深圳市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城市,南山区将发挥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绿色建筑的研究和实践方面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我国绿色建筑事业处于上升期,相关的政策、导则、指标体系缺乏实践检验及深入研究,南山区作为深圳市以高新产业、现代物流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大区,为绿色建筑的实践和深入研究提供良好的土壤,并为深圳市“绿色建筑之都”的建设作出表率。
  1.3.2是南山区城市建设的内在要求
  发展绿色建筑是节能减排的重要战略之一。作为高度城市化地区已率先面临着土地资源紧缺、发展空间有限等突出问题,据统计,截至2010年3月,南山区未利用建设用地面积已不足20平方公里,同时,南山区既有建筑存量大,具有较大的节能减排潜力。据估算[ 截至2010年南山区现状建设用地10449.17公顷,现状建筑总量为7418.91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约5830.28万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约1588.63万平方米,根据深圳市2010年单位建筑面积平均能耗(不计燃气消耗量)居住建筑约为34.42kWh/(m2?a)、公共建筑约为134.22 kWh/(m2?a)估算。],南山区全年建筑折合电耗约为万千瓦时,2010年全年社会总用能耗为万千瓦时,民用建筑用电量占全年社会用电量的23.53%。根据深圳市近年新建建筑年均增长率2%增长趋势,和供电部门提供的全区用电量进行预测[ 预计南山区到2015年全区建筑总量达7873.01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约为6187.14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约为1685.87万平方米。根据“十一五”期间单位面积建筑能耗总体水平的变化趋势分析,单位面积能耗水平呈逐年增长态势,居住建筑年平均增幅为0.5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公共建筑年平均增幅为1.7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充分体现生活用能刚性增长需求的现象。以此推算,到2015年南山区建筑能耗将达万kWh。],近年来南山区用电量年平均增长率约为4%,到2015年南山区建筑能耗将达万千瓦时,全区社会用电量约为万千瓦时,则建筑用电量将占全区社会总用电量的36.8%,因此降低建筑能耗将是贯彻落实绿色建筑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此外,建筑废弃物的运输、处理、填埋将产生大量的运输能耗,占用大量的土地面积,已对城市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发展绿色建筑已成为节能减排的重要战略之一。
  发展绿色建筑是改善城区环境的重要措施。据调研,南山区住宅区、大学园区和商业区环境尚可,但工业区、城中村的建筑环境较差,其中工业建筑为90年代初以前建成居多,主要分布在西部港区、华侨城片区、南油片区、留仙洞片区、蛇口片区等主要片区,目前建筑质量较差,厂房结构陈旧,电梯、消防等设备老化,部分已改为他用。而城中村建筑外观破损,建筑质量较差,部分社区建筑环境不能满足日照、消防、卫生等要求,也缺乏规范物业管理。发展绿色建筑,一方面通过绿色技术对既有建筑、社区进行环境优化和建筑改造,提高安全性和美观度;另一方面以绿色建筑技术标准规范新建建筑,提高新区建筑、环境品质。
  二、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件分析
  南山区地处深圳市西南部,东临深圳湾,西濒珠江口,北靠羊台山,南至内伶仃岛和大铲岛,与香港元朗隔海相望。地形为南北长、东西窄,南北最长处约17公里(羊台山到狮山),东西最窄处2.5公里。南山区东距汕头272.8公里(直线距离),东南距香港元朗5.5公里,东北距惠州61.6公里,西北距东莞61.3公里,西距广州102.4公里,西南距珠海、澳门59.1公里。
  南山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全年气候温和潮湿,年平均气温22.1℃,最高年平均气温26.4℃,最高气温38.7℃,最低气温0.2℃。一月平均气温14℃,七月平均气温28.4℃。年均降水量1948毫米。每年农历五月至九月为降水集中期。日照充足,无霜期长,降水丰富,气候温和湿润,植物四季长青,常年盛行东南风。
  2.1发展基础和优势
  2.1.1区域定位要求
  城区定位较高,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深圳市总体规划()》对南山区的定位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教育科研、文化创意和现代物流产业和区域旅游服务功能。与罗湖、福田、盐田相比,南山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定位,对城区建设的环境要求较高,同时也是发展绿色建筑的良好基础条件。
  2.1.2经济发展优势
  经济平稳发展,实力雄厚,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扎实基础。2012年南山区本地生产总值2829.62亿元,位于全市第一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0.97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667.94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160.71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0.03:58.95:41.02。人均生产总值25.7万元/人,增长10.6%,按2012年平均汇率折算为40595美元。
  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已较具规模,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一方面南山区拥有697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成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新建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园等产业区。“十一五”期间,南山区组建生物医药、智能交通等14个产学研联盟,建成集成电路设计、大学城创业园、华侨城创意文化园等28个科技创新园和文化产业园。另一方面世界之窗、欢乐谷、锦绣中华、青青世界、野生动物园、南头古城等分别代表着南山不同风格的旅游资源,每年都吸引着大量的海内外游客前来南山观光、休闲、度假。2012年,南山区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324.36万人次,旅游收入52.34亿元,其中华侨城(世界之窗、欢乐谷、锦绣中华民俗文化村)为5A风景区,野生动物园和青青世界为4A风景区,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带来的环境效益不断增加,更为绿色建筑的发展环境打下良好基础。
  2.1.3建设管理到位
  城市环境管理能力提高,为绿色建筑发展做好体制准备。南山区一方面全面开展人居环境与城市管理“双提升”行动,特别针对薄弱环节、薄弱区域全力开展“查死角、除污点”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声环境监测管理。至2012年,南山区近四年的区域及交通噪声检测结果显示,近几年的区域和交通噪声控制情况在不断改善,并且区域和交通噪声平均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规定城市区域内噪声环境的划分标准。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深化,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示范。南山区各街道办按需分配新型垃圾转运站站点,一共配置有压缩中转站57个,同时为进一步做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2007年投资建设塘朗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年产标砖50万立方米,消化建筑垃圾约80万吨,为推进建筑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作出示范。
  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日益完善,为绿色建筑发展提供配套基础。截止2012年末,各级各类中小学校达67所,公共图书馆98座,区级及以上博物馆、纪念馆4座;群众艺术、文化馆1座,社区文体设施348处,卫生医疗机构368个。排水、排污、排洪等城市管网体系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城市管网功能进一步提升,内涝隐患基本消除。辖区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0%。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99.5%,空气综合污染指数1.25,比上年下降21.9%。开通地铁轨道一、二、五号线南山段,新建改造道路38条,打通东港路、前进路、港前路等“断头路”,南坪快速、广深沿江高速等建设完成并顺利通车,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初步建成。市容环境提升取得重要进展,打造了南海大道等5条“星光大道”,完成了32条道路综合整治,新建了月亮湾、荔林、石鼓山等市政公园及科技园等社区公园,8个街道全部被评为“深圳市环境优美街道”。
  2.1.4已有工作基础
  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出台以来,南山区积极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落实深圳市建设生态示范、绿色建筑示范的要求,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逐步完善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政策体系。在《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特点和资源情况,正在编制《南山区实施〈深圳市绿色建筑设计导则〉管理办法》。2011年11月南山区政府出台《南山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财政补贴激励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
  积极开展绿色建筑示范工作,成绩斐然。《深圳市建设低碳生态示范市行动纲要》提出全市将建设光明新区、坪山新区、大鹏半岛、前海、蛇口地区五大低碳生态示范区。2010年3月,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印发《关于推进我市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加快低碳生态城市示范项目的推进工作,并提出将南山中心区作为试点示范区。《南山商业中心区低碳生态试点规划研究及实施方案》提出了在规划设计上打破传统瓶颈,突出低碳生态新理念,以绿色空间、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绿色市政四大网络打造低碳生态名片。
  目前南山区拥有绿色生态校园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建设工程、桃源绿色生态新城、华侨城欢乐海岸四个生态园区,具有全面建设绿色建筑良好的技术、经济条件,在现有良好建设基础上,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第二直属管理局积极在全区范围内推行绿色建筑,并取得了绿色认证项目的不菲成绩,其中泰格公寓项目获得了LEED认证(国内第一个),华侨城体育中心扩建工程获得国内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也是国内第一个扩建工程中建设绿色建筑的项目,南海意库项目2009年获得了国家绿色建筑三星级设计标识并于2013年获得三星级运行标识认证,是工业建筑改造的示范项目。
  表1 南山区绿色建筑认证项目汇总
  编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国家
  星级 深圳等级 评审年度 认证类别
  1 公共建筑 华侨城体育中心扩建工程 ★★★ / 2008 设计阶段
  2 公共建筑 南海意库3#楼 ★★★★★★ /
设计阶段运营阶段
  3 公共建筑 星海名城七期 ★★ / 2010 设计阶段
  4 公共建筑 南方科技大学绿色生态校园建设项目行政办公楼 ★★★ / 2012 设计阶段
  5 居住建筑 深圳桃花园D区人才公寓 ★ 铜 2013 设计阶段
  6 公共建筑 南山区丽湖中学建设工程 ★★ 金 2011 设计阶段
  7 居住建筑 海境界家园一期 ★ 银 2011 设计阶段
  8 居住建筑 深圳市南山建工村保障性住房项目 ★ 银 2013 设计阶段
  加强了新建建筑节能各项工作。一是抓好建筑节能设计监管。根据国家、市级有关建筑节能的设计标准,全面开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实行常态化监管,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绿色照明产品应用等纳入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内容,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有关建筑节能减排法规政策和节能强制性标准,从源头上抓好建筑节能减排设计的监管,有效促进建筑节能减排管理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衔接。截至2012年12月底,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率为100%,共完成民用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抽查项目17个,抽查通过率100%。二是加强新建建筑节能验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和《深圳市民用建筑工程建筑节能专项验收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规和规范,全面核查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保障性住房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使用、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绿色照明产品应用等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和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2012年共完成建筑节能专项验收项目26个,涉及建筑面积共计922788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面积为482456平方米,公共建筑面积为440332平方米。其中一次性通过验收的项目21个,一次通过率为80.8,经整改通过验收的项目5个,整改后通过率100%。
  推进了既有建筑改造各项工作的完成。根据深圳市政府发布的《深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开展了对南山区范围内的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工作,至今完成80栋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 来源:建筑节能管理年鉴]。
  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认真落实《深圳市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工作方案》,2012年全年推进既有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系统的项目共7项,太阳能热水建筑应用面积为94740平方米,太阳能集热板面积为2658平方米。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南山区发挥城市建设优势,在绿色建筑建设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且为将来绿色建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2建设问题和障碍
  2.2.1对绿色建筑的认识有待提升
  绿色建筑在城市中的切实落实,很大程度上需要社会各界统一认识,共同努力,然而近年来,尽管国家、深圳市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并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域做了许多工作,但据调研,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对绿色建筑的认识参差不齐。继续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需提升思想认识,建立绿色建筑、生态生活的理念。
  2.2.2工作机制尚待健全
  绿色建筑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立项、土地出让、建设用地许可、方案设计、施工、验收等多个阶段,每个阶段都需要对绿色建筑把关,涉及到的利益主体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同时与企业、开发商的关系日益密切。然而南山区建设工作机制中对绿色建筑的管理和把控仍不够完善,尚未建立起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协作机制,政府-企业的联合工作机制,工作机制上的欠缺是绿色建筑全面快速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
  2.2.3政策标准体系尚待完善
  尽管南山区在深圳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的基础上,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规定,但总体上仍沿用市级政策技术体系,区级的相关政策尚不完善,在政策执行、落实层面未能结合南山实际,存在一定的操作难度。同时既有建筑改造缺乏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和适宜的技术体系,全面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工作面临艰巨挑战,急需建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和支撑节能改造项目实施的适宜技术体系。
  因此,为进一步全面提高南山区绿色建筑水平,实现更高的绿色建筑目标,有必要依托较好的发展优势和工作基础,建立和完善南山区的绿色建筑技术支撑体系和政策体系。
  2.2.4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规模化应用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南山区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主要是太阳能光热系统及太阳能光电系统在建筑中的初级应用,尚需攻克高层建筑太阳能一体化的难题。其他类型可再生能源在建筑的应用仍较少,需加强开展相关技术的研究。
  2.2.5尚未形成绿色建筑市场化发展的产业链
  目前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产业链中的部分环节还较薄弱甚至缺失,虽然政府极力引导,但仅零星企业积极参与,尚未形成像IT信息、网络技术等领域的成型、完整、系统与清晰的产业链,不利于绿色建筑的规模化发展。
  2.3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3.1机遇
  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当前在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受到能源和环境制约的大背景下,发展绿色低碳能源技术,建立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和消费模式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和工作的重点。国家出台《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对绿色建筑采取了政策激励与目标约束双重措施,有效推动了各级地方政府加快开展绿色建筑工作。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进一步促进形成良好的绿色建筑发展环境。日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对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定了明确目标。其中,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十二五”期间,完成新建绿色建筑10亿平方米;到2015年末,20%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
  深圳市建设国家低碳生态示范市力度持续加大。目前,深圳市通过绿色建筑示范推广,已初步形成由绿色建筑向绿色园区和绿色城区延伸的态势,深圳市必将加快建设低碳示范城市、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步伐,建筑绿色化发展面临难得的机遇。
  南山区城区建设的调整提升阶段。南山建区20年,成为全市区域性新经济中心,综合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在新时期把握新机遇、实现科学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国际上新兴产业发展步伐加快,区域合作新的格局正在形成,为南山带来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深圳市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打造生态文明城区,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倡导低碳发展理念,强化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城区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年为南山区生态城区建设的调整提升阶段,要求继续深入推进生态区建设工作,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森林公园,发展生态经济,使各指标达到考核要求,基本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经济发展模式,绿色建筑作为生态经济发展的重要建设版块,生态城区的建设为其提供了直接要求和发展动力。
  2.3.2挑战
  “十二五”重大发展时期,传统发展模式面临重大挑战。经过20多年快速发展,依托工业制造业成长的南山,目前正面临土地资源紧缺、发展空间有限、人口规模较大、核心技术创新能力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存在高新技术产业与中低端产业链并存、现代化商住楼宇与“三旧”(旧城、旧村、旧工业区)同在、南北片区发展不均衡等各种矛盾。外需增长受限的趋势可能长期化,扩大内需、发展新兴产业、形成新的发展模式需要一个较长的培育过程。南山未来发展将面临城市经济转型、公共资源压力、环境承载约束、发展成本增加以及社会矛盾增多等诸多方面的重大挑战。
  绿色建筑推进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绿色建筑工作不仅仅涉及从土地出让到施工验收的建设工作,而且在推广绿色建筑发展初期,还需要科研技术开发、应用实践、宣传培训等工作配合,因此涉及面不仅包含土地、规划、建设部门,而且涉及科研、教育、企业、传媒等单位,工作量大、协调难度大,是对政府工作机制的一大挑战。
  2.4绿色建筑发展策略
  为促进南山区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达到城区节能减排要求,南山区绿色建筑建设工作应从政策措施、组织机构、规划先导、控制力度、技术支撑和全区合作等方面展开:
  1、政策法规。加快制定城区层面的政策措施,管理范围应全面,管理环节涵盖建筑全寿命周期。
  2、组织机构。成立强化南山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领导小组,明确各机构的职责范围和工作内容。
  3、规划先导。开展绿色建筑区域层面的专项规划,确定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专项规划、能源规划等。
  4、技术能力。1)加强相关技术研究,形成南山区适宜绿色建筑技术支持体系;2)加强对相关规划、设计、建造和运维单位的宣贯和培训,建立绿色建筑技术推广的长效机制;3)引进绿色建筑技术支撑机构,保证绿色建筑建设质量。
  5、项目全过程监控制度。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加强项目监管。
  6、激励政策。采用多方位的绿色建筑激励措施,利用市场力量推动绿色建筑的良性发展。
  7、全区合作。企业和消费者是绿色建筑的主体,应改变不合理的开发方式和消费方式,依法履行绿色节能责任;政府通过制定绿色建筑的规范制度,引导、规范用能行为,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并带头节能减排;中介机构要发挥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8、宣传教育。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政策的政策宣贯;积极宣传推广绿色示范项目经验,加强经验交流;通过宣传教育手段加大绿色建筑对人们思想上的影响力。
  三、规划总则
  3.1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南山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区域(不包含前海地区),包括南头街道、南山街道、西丽街道、沙河街道、蛇口街道、招商街道、粤海街道、桃源街道8个街道,社区居委会105个,辖区面积185.11平方公里。
  图1 南山区地理位置示意图
  2、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为2013年,规划期为年。
  3.2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深圳质量”为标杆,努力创建最适宜安居创业发展的现代化海滨城区,全面促进南山区绿色建筑快速发展,提升城市建设质量水平。
  2、规划原则
  1、绿色建筑“可控制、可评估”
  南山区要创建最宜居宜业发展的现代化海滨城区,打造生态文明城区,应以“可控制、可评估”为原则,在建筑规划设计阶段进行科学的能源利用和绿色指标控制,从源头控制绿色建筑实施。在应用实施阶段,严把绿色实施关,将绿色低碳理念落实到实际项目中,充分利用绿色技术,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在运行使用阶段,进行建筑资源消耗监测,对运行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努力将能源资源消耗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2、自主创新、大胆实践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典型城市,决定了南山区在体制机制改革、探索新的城市建设模式等方面具有先行先试的优势。应在传统发展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性发展模式,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绿色建筑建设和改造工程。
  3、源头管理与过程监管结合
  全过程贯彻绿色理念,探索低碳生态城市建设之路。在规划阶段开展绿色指标控制,努力做好源头控制;依据有关政策文件,加强在设计、建造、运营等环节的监管,妥善解决城区绿色建筑建设中的各种问题。
  4、政府引导,全社会参与
  绿色建筑建设涉及各行各业,需要各行业和全社会共同努力,积极参与。企业和消费者是绿色建筑的主体,要改变不合理的开发方式和消费方式,依法履行绿色节能责任;政府通过制定绿色建筑的规范制度,引导、规范用能行为,为企业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并带头节能减排;中介机构要发挥政府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3.3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2号)
  《关于加快推动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财建〔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
  《“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建科〔2012〕72号)
  《广东省循环经济规划(年)》(2010)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关于印发2012年广东省建筑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建科函〔号)
  《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深圳市总体规划()》
  《深圳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2012)
  《深圳市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深办〔2007〕46号)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2009)
  《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2011.6)
  《深圳市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
  《南山区旧城旧村旧工业区改造“十二五”规划》(2010)
  3.4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年间,建立起较完善的绿色建筑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财政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全面开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推动从建筑节能向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转变,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初显成效,绿色建筑技术支撑能力有所增强。到2015年,累计实现建筑节能11.49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29万吨。具体目标如表2所示。
  表2 深圳市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指标
  类型 序号 指标分类 指标单位 2015年目标值 指标
  目标 1 累计建筑节能量 万吨标准煤 11.49 预期性
  2 累计二氧化碳减排量 万吨 28.29 预期性
  分项目标 3 新建绿色建筑 政府投资类绿色建筑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4 社会投资类绿色建筑达标率 % 100 预期性
  5 新建建筑节能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6 新建绿色建筑面积 万m2 200 预期性
  7 既有建筑改造 能耗监测 栋 50 约束性
  8 能源审计 栋 75 约束性
  9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万m2 65 预期性
  10 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个 1-2 预期性
  11 实施绿色物业管理 万m2 65 预期性
  12 绿色园区 个 3-4 预期性
  13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 万m2 75 约束性
  14 太阳能光电系统装机容量 MW 1.5 约束性
  15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 % 60 预期性
  16 综合处理利用率 % 98 预期性
  四、主要任务
  4.1加强全区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南山区将打造生态文明城区,发展低碳技术和低碳经济,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实现发展与减排的良性循环,开展绿色建筑创建活动,积极构建生态产业体系。以《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正式施行的时间,即日为期限,此前新建建筑[ 政府投资项目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社会投资项目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推广绿色建筑示范,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参与;此后全部新建建筑执行《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的要求进行绿色设计、绿色施工、绿色运营,并且至少达到《深圳市绿色建筑评价规范》SZJG30-2009铜级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一星级标准要求。规划期内,实现新建建筑项目满足绿色建筑要求,到2015年,至少完成200万平方米[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要求“新建绿色建筑目标2000万平方米,按比例南山区应分担186万平方米。”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件较优越,同时有一定数量城市更新拆除重建项目、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和工业园区项目,可在186万平方米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为200万平方米。]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的建设。三年间,每年选取2-3个项目作为高端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打造一批符合深圳市金、铂金等级的绿色建筑。
  4.1.1重点开发建设政府投资绿色建筑的高等级示范
  政府投资所有新建的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必须遵守国家和深圳市绿色建筑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至少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最低等级的要求。同时加强打造国家二、三星级或深圳市铂金、金级绿色建筑示范,示范项目可包括公共设施中由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交通干道旁的地标建筑和生态敏感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项目。推动绿色建筑低成本化建设,通过政府项目的带动南山区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
  4.1.2鼓励新建社会公共建筑提高绿色建筑等级标准
  通过推行绿色建筑认证和建筑能耗标识制度,对绿色建筑的价值进行权威确认并为社会所认可,提升绿色建筑的市场需求,激励开发商加大投入,扩大绿色建筑普及率。社会投资建筑在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最低等级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提高等级标准,建设国家二、三星级或深圳市铂金、金级示范项目,可包括科技园片区、蛇口片区、华侨城片区等高标准商业服务型公建绿色建筑试点等,按照更高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设,形成区域标志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4.1.3鼓励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全面实施绿色建筑示范
  要求2013年后开工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按照《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中“建筑物理环境”绿色专项要求落实的同时,在监管措施中推动绿色化技术在建设过程中的落实。在近年已列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中筛选示范项目,力争到2015年实现1-2个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绿色化示范项目开工建设。
  4.1.4完善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基础工作
  新建城区和城市更新单元实施绿色规划。开展新建城区和城市更新单元拆除重建项目的绿色规划研究,编制新地块规划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同时编制和完善新建城区能源、资源、绿色交通、综合环境、绿色建筑布局等专项规划,根据不同园区、社区、城市更新单元的功能和特点,确定环境、用地、能耗、水耗、废弃物排放和回收利用、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等指标,并纳入到规划中加以管理和控制,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提供条件。
  针对不同新建地块的功能定位,强化绿色建筑管理。在加快绿色建筑发展速度的同时,应针对不同地块的功能定位和用地性质,实施不同强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新建建筑项目不低于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对于华侨城片区、科技园片区和大学城片区等示范区可相应提高绿色建筑要求。
  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结合南山区的行政职能进一步细化项目立项、土地出让、方案招标、方案设计及审查、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运营管理和绿色评价认证等建设全过程关键的环节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和技术规范。
  建立示范项目库。结合“南山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计划,制定示范建设项目库,要求2013年以后开工的新建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试点。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印发之前,与绿色建筑发展统筹考虑,明确绿色建筑建设项目库的重要性,推动绿色建筑高标准在重大项目中的落实。
  4.1.5深化绿色建筑适宜技术应用
  以“十一五”期间推进新建建筑节能所形成的有效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为基础,进一步完善方案设计节能审查制度,确保新建建筑100%符合节能标准[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深圳市实施细则》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舒适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公共建筑全年空调、通风和照明的总能耗应减少50%。
  《深圳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居住建筑应通过采用增强建筑围护结构隔热性能和提高空调设备能效比等节能措施,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热环境质量和卫生换气指标的前提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空调能耗应节约50%。],坚决遏制增量建筑能耗大幅上升的势头。同时,在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重大建设项目中,落实节能措施,体现绿色内涵。逐步推行建筑节能65%标准,从项目立项、规划设计、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各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自2013年起,试行居住建筑65%标准;2014年起试行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
  建立适宜绿色建筑技术体系。突出南山区的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的城区特点,研究建立本土化、低成本、可推广的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在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中强制应用,并逐步在其他新建社会项目中应用。大力推广场地规划、本土植物、自然通风、自然采光、建筑遮阳、雨水利用、中水处理回用及规模化利用、透水地面、智能控制等绿色建筑技术,选用本土植物、普及高效能设备及节水型绿色产品。
  4.2推进全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针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或绿色化综合改造,在不降低系统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加强能源管理,到2015年,完成1~2个绿色化改造试点项目,完成65万平方米[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要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700万平方米”,按照比例南山区应分担65万平方米,南山区已纳入监控可进行节能改造建筑面积超过170万平方米,2015年应至少完成市层面下达的改造任务。]以上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4.2.1城市更新工程中同步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加强既有居住社区绿色化改造,尤其在综合整治、功能改变城市更新工程中推行绿色化改造试点建设。根据《南山区旧城旧村旧工业区改造“十二五”规划》,原特区内四个区中南山区城中村建设总量最大,总占地面积7.11平方公里,占南山区用地总面积的4.3%,共有各类建筑16230栋,总建筑面积约1146万平方米。现状工业用地1347.50公顷,占全部建设用地总量的19.24%。在南山区既有建筑改造中,应结合城市更新的综合整治项目开展,重点对大沙河创新走廊、南油片区、留仙洞片区、蛇口片区、华侨城片区、大学城片区进行绿色化改造。其中主要包括九祥岭村、文光村,西丽工业区、新屋村工业区、光前工业区、南湾工业区、大新安乐工业区(二期)、荔苑北区、荔苑南区、龙城花园、南乐雅苑、文竹园等多个综合整治项目。以保存原有的生态风貌和生活方式为前提,以减少建筑废弃物产生为原则,结合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到2015年,在综合整治、功能改变的城市更新项目,选取1~2个项目作为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
  4.2.2继续推进不同类型既有公共建筑实行建筑节能改造
  通过财政补贴及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等措施,稳步推进全区公共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到2015年,完成公共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65万平方米。
  对高耗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基于南山区既有建筑能耗现状、南山区能耗监测数据及南山区已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用能水平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能耗限额标准以上的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由区相关主管部门全面落实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施计划。鼓励对既有建筑改造的同时,进行节水、节地和节材改造。
  表3 已列入公共节能改造的政府办公建筑项目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筑功能
  1 区政府大楼 52000 政府办公
  2 区检察院大楼 27437 政府办公
  表4 建议列入公共节能改造的建筑项目(待筛选)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m2) 建筑功能
  1 南山区地方税务局办公楼 16000 政府办公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教学楼 33100 政府办公
  3 劳动大厦 17700 政府办公
  4 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办公楼 8000 政府办公
  5 南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 8800 政府办公
  6 南山国税大楼 16000 政府办公
  7 南山区党校大厦 17500 文化教育
  8 南山教育信息大厦 17500 文化教育
  9 爱心大厦 28130.6 办公
  10 南山区妇女儿童活动大楼 7800 综合
  11 北大青鸟楼 14623.16 办公
  12 迈瑞大厦 15000 办公
  13 海岸大厦东座 85745.85 办公
  14 海岸大厦西座 84940.23 办公
  15 科技工业园金融基地 96000 办公
  16 深港产学研基地 36000 办公
  17 联合大厦 15000 办公
  18 南山大厦 17066 办公
  19 中集集团研发大楼 20351 办公
  20 蛇口科技大厦二期 42600 办公
  21 保利大厦 27875 写字楼
  22 新时代广场 85391 写字楼
  23 西海岸大厦 19000 写字楼
  24 海景广场 71990 写字楼
  25 海洋石油大厦 29547 写字楼
  26 汉唐大厦 60536 写字楼
  27 中兴通讯研发大楼 63084 写字楼
  28 方大科技中心 30514 写字楼
  29 高新工业村T3栋 20902.74 写字楼
  30 百盈医疗器械A座 25000 写字楼
  31 百盈医疗器械B座 25000 写字楼
  32 科技工业园生产力大楼 38702.7 写字楼
  33 南山软件园大楼 74365.2 写字楼
  34 达实智能大厦 18627.28 写字楼
  35 源兴科技大厦 47000 写字楼
  36 清华紫光南方产业化基地 83700 写字楼
  37 联想研发中心 48408 写字楼
  38 桑达科技大厦 46247 写字楼
  39 招商地产办公楼 9000 写字楼
  40 华强高新发展大厦 33000 写字楼
  41 新保辉大厦(裙楼) 13427 商场
  42 蛇口沃尔玛 20043 商场
  43 西丽商业文化中心(西丽天虹) 16739 商场
  44 百安居(西丽店) 30907 商场
  45 宜家家居南山店 77000 商场
  46 百安居南山店 10088 商场
  47 岁宝百货(龙珠店) 18000 商场
  48 宝珠花园 12930 商场
  49 茂业百货南山店 32000 商场
  50 中南海滨大酒店 17288 宾馆饭店
  51 金銮富众酒店 27000 宾馆饭店
  52 南海酒店 35600 宾馆饭店
  53 中油大厦 31510 宾馆饭店
  54 雅商会馆 13000 宾馆饭店
  55 麒麟山庄综合楼 26000 宾馆饭店
  56 麒麟山庄四号楼 19700 宾馆饭店
  57 麒麟山庄五号楼别墅 14973 宾馆饭店
  58 华侨城洲际大酒店 108867 酒店
  59 深圳明华国际会议中心 82193 酒店
  60 南山医院住院综合楼 55705 医院
  积极配合深圳市国家办公机关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基于能耗监测平台对南山区能耗状况进行分析诊断,充分发挥能耗监测系统的作用。新建和既有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建筑应当安装用电等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和建筑能耗实时监测设备,并将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深圳市建筑能耗数据中心。到2015年底,全区累计完成75栋建筑能源审计,50栋建筑能耗监测[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能源审计的建筑750栋、能耗监测建筑500栋。”经调研,南山区既有建筑总量较大且能耗较大,至少需分担市下达目标的10%,则能源审计建筑目标750栋、能耗监测建筑目标50栋。
  积极配合深圳市居住小区绿色改造工作。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和发布的既有居住小区绿色改造计划、改造标准,对南山区既有居住小区进行改造,通过绿色改造提升既有居住小区的室外公共设施、交通设施、交通流线、植被绿化、给排水管网、休闲场所等环境质量与配套能力。
  4.2.3实施既有建筑绿色物业管理体系
  近年来深圳出台《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提出节能、节水、垃圾处理、环境绿化、污染防治等绿色化管理措施,鼓励绿色物业管理的政策与技术研究,推行绿色物业管理应用示范项目。为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有效落实,应加强贯彻《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在公共建筑中的应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实行绿色物业管理,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改造,降低各类物业运行能耗,到2015年,以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为依托,累计完成绿色物业管理面积达到65万平方米[ 建议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目标一致。]。
  政策上推动物业管理模式转变。出台《贯彻实施&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加快物业管理由传统模式向绿色物业管理转变。要求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社会公共建筑及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必须有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用能的运行管理,在建筑用能运行管理中鼓励引入能源托管、高能耗设备专业化管理模式,将能源消耗同管理者的利益挂钩。
  在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加快推进绿色物业管理的实施。要求列入高耗能、大型公建节能改造计划的建筑物业单位(见表3、4),采取绿色物业管理措施,在能源分项计量、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循环利用、垃圾分类处理、绿化节水灌溉等方面加强管理,通过建筑运行管理更有效、直接的推动既有公共建筑的绿色化改造。
  加强物业单位资质管理和员工培训,定期进行绿色物业管理宣传。把绿色物业管理要求融入物业单位资质评定标准,尤其对大型公共建筑物业单位提出人员、专业、职称要求,对节能节水提出目标要求,对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要点、操作提出规范要求;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绿色物业管理教育培训,增强绿色物业管理意识和能力。结合物业项目的类型特点和不同时点,及时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有针对性的绿色物业管理宣传,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相关专业资讯,引导广大业主和使用人主动支持和参与绿色物业管理。
  4.2.4推进南山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基础工作
  编制覆盖全区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规划。深入分析南山区既有建筑的分布规律、使用功能、建筑结构、用能水平、居住环境等特征,依据南山区发展定位、建设基础、城市更新计划,划定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的重点区域,确定各区域的改造模式,建立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项目库,制定具体实施计划。
  建立和完善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技术体系。根据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规划和改造模式,研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关键技术和绿色化改造关键技术体系,编制相关技术推荐目录,建立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评估体系、施工技术体系,对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实施流程、判定原则、改造技术、改造实施及效果测评等提出规定,有效指导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开展。
  探索试行既有建筑绿色化市场服务模式。建设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发布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相关信息和规定,实现建筑市场监管职能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强化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监管,提高既有建筑管理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鼓励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发展;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既有建筑绿色化评定,确保绿色化改造预期效果的实现;鼓励企业参与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协调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过程中的利益主体。
  4.3打造绿色建筑片区和园区示范
  南山区是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旅游基地和西部物流中心,辖区拥有科技园、留仙洞工业园等大型高新技术园区及大批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世界之窗、欢乐谷、海上世界、新安古城、青青世界等主题公园和著名景点。根据《深圳市南山区商贸物流及现代服务业“十二五”规划》的产业发展要求,依托已经成熟的主题公园旅游项目,通过科学的规划,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整合旅游资源,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的高端旅游,引导旅游产业发展模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的方向转变,同时大力推进城市景观改造和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彰显城市的绿色环境品质。高科技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给南山区的绿色建筑示范环境建设带来一定的优势。至2015年,在南山区打造3-4个绿色建筑示范区。
  4.3.1打造较高标准的绿色建筑片区示范
  结合南山区教育、旅游、高新技术产业的特色,打造绿色校园、绿色产业园、旅游区等示范区。如大学城片区作为深圳市学研结合、配套齐全、出行便捷、社区包容、充满活力的“创意绿谷”,建议打造绿色校园示范区;结合大沙河创新走廊的生态低碳发展工作,建立产业转型和功能提升为目标,绿色规划和城市更新为手段的绿色产业园示范区。此外,华侨城片区、科技园片区、蛇口海上世界片区、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太子湾片区、留仙洞片区、深圳湾总部基地、后海中心区和高新填海六区等区域内重大项目,可分别按照相应的功能、定位,打造各具特色及代表的示范区。
  表5 绿色建筑示范区列表
  功能区 示范区名称 规划目标 绿色建筑星级建议
  华侨城片区 绿色商务示范区 主要打造成总部商务产业带及中央生态商务区,以高端的定位来发展。 建议以二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科技园片区 绿色低碳科技园示范区 以市场为导向,集高新技术的研发、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创新人才的吸纳与培育于一体的国家级大学科技园,打造绿色低碳科技园。 建议以一、二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大学城片区 绿色校园示范区 将打造成为深圳市学研结合、配套齐全、出行便捷、社区包容、充满活力的“创意绿谷”。 建议以二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大沙河创新走廊 绿色产业园示范区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导向,布局循环经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兴产业创新高地。 建议以二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蛇口海上世界片区 国土低碳试验区 将成为一个集餐饮、娱乐、购物、酒店、办公、艺术、度假、休闲、居住于一体的国际滨海新城,推进“国土低碳试验区”重点工程。 建议以一、二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 低碳生态示范区 响应区十二五规划要求将打造“低碳生态示范区”。 建议以一、二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太子湾片区 低碳生态示范区 太子湾片区是集连接港澳、国内水上客运、城市地铁、公交、长途客运和相关配套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换乘中心等功能的城市综合交通枢纽重大工程,打造国际油轮旅游中心。 建议以二、三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留仙洞总部基地 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 战略性新兴产业总部基地,以高科技总部企业为主流,成为与高新园区互成犄角的另一产业高地。 建议以二、三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深圳湾总部基地 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 是未来国内外企业总部基地聚集发展的新区域。 建议以二、三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后海中心区 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 是未来深圳城市的滨水生活中心、办公、商业、文化、体育、娱乐高度聚集,以滨海环境特征为主,有完善公共服务系统的特征鲜明的海傍新城,体现深圳城市建设和城市空间及城市生活的新标准、新价值。 建议以二、三星级或银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高新填海六区 绿色低碳生态示范区 与后海中心一起构成未来环深圳湾城市核心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议以二、三星级绿色建筑为建设目标
  4.3.2积极开展节约型校园建设
  南山区是深圳市科研教育基地,结合大学园区、科研院校、中小学校,通过节约型、绿色校园建设凸显南山区特色。结合南山区既有校园改造项目、能耗监测数据和列入十二五重大项目的学校扩建项目制定南山区节约型校园建设工作计划,对大学园区、区重点中、小学制定节约型校园实施方案,明确校园能耗水耗指标,落实节约型校园建设内容;鼓励南山区其他学校自主申请纳入南山区节约型校园建设工程,有步骤推动既有学校绿色化改造,根据发展形势,定期进行年度节约型校园评比。
  表6 建议列入节约型校园的项目列表(待筛选)
  序号 建筑名称 建筑面积(m2) 改造主体
  1 西丽二中 171813 区教育局
  2 松坪中学 区教育局
  3 桃源中学 区教育局
  4 南山实验南头小学部 区教育局
  5 南山实验麒麟小学部 区教育局
  6 南山实验麒麟中学部 区教育局
  7 南山实验鼎太小学部 区教育局
  8 南山实验荔林部 区教育局
  9 育才二中 区教育局
  10 育才三中 区教育局
  11 南山外国语学校文华部 区教育局
  12 南山外国语学校科苑小学部 区教育局
  13 南山外国语学校高新部 区教育局
  14 学府中学 区教育局
  15 深圳大学三期公寓 - 区教育局
  16 深圳大学文科楼 50001 区教育局
  17 深大老校区学生宿舍 - 区教育局
  18 深圳大学办公实验楼 32700 区教育局
  19 深圳大学教学楼 26120 区教育局
  20 深职院新校区第一实训楼 25197 区教育局
  21 深职院新校区图书馆电教楼 23978 区教育局
  22 深职院新校区第二教学楼 24650 区教育局
  23 深职院新校区第一教学楼 24650 区教育局
  24 深圳大学城北大教学区 61757.78 区教育局
  25 深圳大学城北大生活区 30865.28 区教育局
  26 深圳大学城清华教学区 61507.26 区教育局
  27 深圳大学城清华生活区 - 区教育局
  28 深圳大学城哈工大教学区 - 区教育局
  29 深圳大学城哈工大生活区 - 区教育局
  30 育才一小改扩建工程 - 区教育局
  31 西丽小学扩建工程 12448 区教育局
  注:部分项目暂未有建筑面积数据。
  4.3.3加强绿色片区园区的基础研究工作
  制订绿色生态园区建设技术体系。根据表5各片区的不同功能特点,以及列入“十二五”规划节能环保类重大项目(如表7),研究制定绿色园区、绿色商业区、绿色社区的建设技术体系和指标体系,包括绿色建筑等级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用电标准等,并将其纳入规划中,用于支撑绿色园区、绿色商业、绿色社区的具体项目建设和评价运营。
  表7 列入“十二五”规划节能环保类重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1 国际科技生态城
  2 智能电网产业园项目
  3 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和环保技术研究院
  4 中匈环保科技创新基地
  4.4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规划期间,新增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75万平方米,力争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1.5兆瓦[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要求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800万平方米,包括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4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16兆瓦”。按比例,南山区新增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75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1.5兆瓦。据2011年统计显示,太阳能光热系统项目约23万平方米。]。
  4.4.1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方案
  制定《南山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工作方案》,明确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以及其他类型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的目标任务、实施措施、资金保障和职责分工。开展南山区典型片区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专项规划研究,评估区域建筑可再生能源实际开发利用潜力,绘制区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空间分布指引,明确各地块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及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控制性指标,编制典型片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区域示范具体实施方案。
  4.4.2加强建筑太阳能光热系统应用
  南山医院住院综合楼、深圳大学三期公寓、深圳大学城北大生活区、深圳大学城清华生活区、深圳大学城哈工大生活区等医院、学校公建项目,均已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既有居民住宅安装太阳能热水和太阳能照明系统。根据深圳市相关要求,具备太阳能系统安装和使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按照技术经济合理性原则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或光伏系统。新建保障性住房全部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规划期内,完成建筑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4.4.3鼓励推行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
  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办公楼、商场、医院、学校建筑为重点,开展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示范,在新建公共设施中推广使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制定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实施方案,在新建公共建筑、市政工程、高档住宅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实施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鼓励建筑立面和屋面安装太阳能光伏板,推广太阳能照明应用。通过提高太阳能光伏建筑应用水平,扩大光伏发电规模。“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1.5兆瓦[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要求全市“新增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800万平方米,包括新建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和既有建筑安装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400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16兆瓦”。按比例,南山区新增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应用面积约74万平方米,新增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装机容量1.5兆瓦。]。
  4.4.4开展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
  有稳定热水需求、但经认定不具备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的新建建筑,既有建筑生活热水系统及非节能家用分体空调同时改造项目,可考虑室内空调系统和生活热水系统的同步安装,鼓励利用空气源热泵,使热泵既用于空调制冷,同时又生产生活热水。鼓励公共区域采用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鼓励在既有建筑的立面和屋面安装太阳能光伏板,推广太阳能照明应用。加快开展太阳能空调建筑应用、海水源热泵建筑应用、污水源热泵建筑应用、风力发电系统建筑应用等其他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的试点。未来三年每年选取2-3个公园或小区、5家企业开展太阳能应用试点,以太阳能光热技术和空气源热泵技术来解决热水供应,以风光互补或太阳能光伏发电来解决公共照明。
  4.4.5实施现场移动式太阳能保障工程
  研究制定施工现场移动式太阳能保障工程实施方案,鼓励采用安装和构造简单经久耐用的太阳能光热系统,以解决工地临时工棚居住条件差,生活热水难以保证的状况。
  4.5加强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规划期间,以城市更新项目为示范,依托已有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扩大服务范围,到2015年,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达60%,综合处理利用率98%以上[ 《深圳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十二五”规划》要求全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达60%,综合处理利用率98%。]。
  4.5.1加强建筑废弃物处置系统建设
  结合南山区现状情况,开展南山区建筑垃圾产生、处置和管理现状调研,进行建筑废弃物减排和资源化利用可操作性研究,制定《南山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提出南山区建筑废弃物无害化与资源化处理措施,支撑企业化的措施,制定一套关于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的专项政策法规和激励政策,明确要求城市更新项目强制执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要求。
  加快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鼓励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回收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开发。在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方面,积极贯彻市建筑工务署和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中率先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通知》,选择示范工程,加快再生产品的推广。
  将减废纳入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在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的规范文本中增加环境保护、节约材料和能源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废弃物减量化管理的相关内容,明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责任义务,使减量化管理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招投标、规划设计、项目实施和竣工验收的项目全过程,将减废作为一项考核内容进行全过程管理。
  加强施工管理。要大力减少建筑垃圾,一方面要求加强建筑管理,在设计和施工的组织方面采取措施,即在建筑的各个阶段都进行仔细的计划和组织。从源头上严控建筑垃圾的产生,加强对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和回收处理的管理。同时由于建筑垃圾的成分十分复杂,必须先从源头上进行分类,即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按垃圾成分分类,对能在现场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如短钢筋、旧模板、模板上的圆钉、方木条、铁丝、半砖、剩余砂浆或混凝土等)立即处理、就地消化;对暂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分类堆放后,分别运送到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另一方面应推广新技术和新工艺,并采用新型建材,大力发展绿色建筑。
  健全监管机制。应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行政监管嵌入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设计审批、施工许可、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控制不必要的建筑物拆除工程; 将有关建筑废弃物的管理内容纳入合同文件,探索试行预留金返还制度,对于即将施工或者拆除的项目可预先评估其建筑垃圾产生量,据此探索试行缴纳建筑垃圾预处理费,待项目竣工验收时,根据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的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返还预留金或不予通过验收;通过建筑垃圾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对建筑垃圾的产生、清运、循环处理、焚烧和填埋全过程中相关主体行为实施动态监控。
  4.5.2发展绿色建材,加快废弃物资源化技术标准化
  加强绿色建材产品的使用。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强制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中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区住房建设局定期发布绿色建材产品目录,对通过认证的绿色建材,列入建筑新产品推广目录。建筑物的基础砌筑层、基础垫层、围墙、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挡土坡砌筑等指定工程部位,应当使用绿色再生建材;新建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地面停车场等应当铺设透水性绿色再生建材;鼓励使用高强钢筋、高强混凝土和新型墙材。制定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优惠政策及资金补贴办法,培育支持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加快推广废弃物资源化标准化技术。在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相关政策的基础上,以塘朗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为示范工程,结合南山区建筑建设、施工、拆除以及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现状的具体情况,出台技术规定、标准,为建筑废弃物的回收、检验、资源化使用提供依据,促进技术研究的标准化应用推广。
  4.5.3加强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推广
  大力扶持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以塘朗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和南科大移动式现场消化模式项目为示范,鼓励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技术革新。组织专业的运输车队帮助企业运输建筑垃圾,尽量减少资源化企业的生产成本;提出对资源化企业进行减税的措施或其他政策上的方便措施。
  保证供应。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建筑垃圾优先并无偿供应综合利用企业,坚决制止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就近填埋;研究制定建筑垃圾处理缴费规定,向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收取费用,并采取适当形式支付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企业。
  鼓励采购新型建材。建筑设计部门在设计环节优先采用建筑垃圾新型建材,在保证建筑质量和相关要求的前提下,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用建筑垃圾新型建材。财政、建设部门在城市公用设施和公共建筑建设政府采用过程中,优先采用建筑垃圾新型建材。
  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一方面应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让工人的减废、节材和节能方面的意识逐步提高;另一方面,应加大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政府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补助企业的人员培训活动,逐步引导中小建筑企业参与到废弃物减量化活动中。
  搞好推广服务。鼓励在城市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工程建设项目中积极推广、应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特别是市政公用部门要在市政公用设施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在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相关要求并符合市政公用设施相关规范标准的前提下,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
  4.6推广绿色施工
  4.6.1实行绿色施工管理,提升施工水平
  制定南山区工程施工准入条件,按照绿色施工技术规范,建设主管部门对绿色施工方案必须进行专项审查,符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核通过的绿色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建立完整的绿色施工资料库。
  鼓励利用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的科学施工管理方式,优化施工流程与工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环节进行管理和监督,采取自评与他评的方法,根据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工程特点,对绿色施工方案实施过程、效果及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与新工艺进行综合评估。
  4.6.2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
  积极鼓励和引导地产开发企业和施工企业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施工工艺,如标准化塑料模板体系等的研发和推广应用。积极鼓励施工企业在施工中进行节水、节能等的环保施工技术改造。开展建筑业高科技新兴行业施工准入条件研究,推进绿色施工。
  4.6.3开展建筑工业化试点示范工作
  积极推行设计施工总承包和绿色施工,不断提升建设行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绿色建筑按照建筑工业化模式建设,推广适合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钢结构等建筑体系,推广采用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逐步实现建筑构配件的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进一步降低建筑业生产环节资源和能源消耗。新建保障性住房应一次性装修,鼓励新建住宅一次性装修,到2015年,力争建成1个保障性住房建筑工业化试点项目,鼓励商品房建筑工业化试点项目。
  五、保障措施
  5.1健全组织机构
  5.1.1领导小组
  成立南山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前期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机关事务局、区工务局、区城改办、区教育局、区物业办、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负责制定南山区绿色建筑建设的战略方针,决策绿色建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绿色建筑建设工作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5.1.2技术支持单位
  积极加强技术合作,保障绿色建筑工作有效实施。汇集一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学术带头人、资深技术和管理专家,成立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专家委员会,为领导小组和实施机构提供重大问题的专家意见。以科研等机构作为技术依托单位,为南山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建设的技术管理、标准制定、关键节点等提供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尤其是在保障性住房、轨道站点、绿色建筑、大型公建及标志性绿色建筑示范等方面;在大型公建节能监管、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改造的技术咨询、节能量评估等方面;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测评和科研等方面重点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技术支持单位主要职责为:
  1、协助南山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
  2、主持或参与南山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3、主持或参与南山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关键技术与新技术研发。
  4、承担南山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效果测评工作。
  5.1.3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
  积极落实深圳市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要求,加快政府机构推行力度,同时鼓励企事业单位共同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并根据《深圳市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鼓励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能效测评机构积极参与,建立政府牵头,企业、社会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为推进新建绿色建筑建设、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区域能源服务等各项任务的实施提供支持。
  5.2完善政策体系
  5.2.1完善专项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深圳市、南山区有关绿色建筑的各项政策,严格落实市级政策,细化实施措施;严格落实在规划许可、土地出让、设计招标、建设工程规划、施工图审查与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中加入绿色技术控制要求;进一步明确各机构的职责范围和明确的奖罚制度。
  5.2.2制定激励政策
  为促进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在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增设一个绿色建筑发展分项,并制定《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激励政策和专项扶持实施细则》,对绿色建筑相关科研项目、政策研究,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对在绿色建筑项目建设或相关工作中有突出业绩、或有创新成果的单位,政府投资示范项目绿色节能增量投资,绿色建筑项目管理和认证,绿色建筑的宣传与培训等给予激励和鼓励。
  5.3强化技术支撑
  5.3.1开展绿色建筑应用基础研究
  以重点项目、示范工程为依托,开展对蛇口片区、华侨城片区、科技园片区和大学城片区等十二五重点发展的生态园区单体建筑与园区整体统筹规划。加强单体绿色建筑技术研究,包括各类可再生能源应用与建筑一体化,雨水收集与中水利用,分布式能源与绿色小区和生态园区的建设,综合共性技术的集成等,并加快技术应用。
  5.3.2做好重点示范项目绿色技术应用体系研究
  以示范工程为载体,开展对环保高新技术产业园和环保技术研究院、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等十二五重点工程,研究现有成熟技术、产品、材料的整合技术;鼓励采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进行规划设计,数字化模拟绿色建筑全过程。通过实际工程应用,不断修正和转化研究成果,增强南山区绿色技术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形成一系列在国内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和示范项目,为绿色技术的发展开拓空间、提供支撑。
  5.3.3建立绿色技术、产品备案制度
  区建设主管部门加快制定并及时公布绿色建筑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推广目录,以及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和材料禁止使用目录,并加快建立绿色建材备案、公告制度。同时强化措施,加大保障力度,严防已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在建筑中使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市公布的绿色建筑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和新材料推广目录,以及技术、工艺、设备、产品和材料禁止使用目录,进行梳理,加快建立绿色建材备案制度,将绿色建筑相关技术与产品目录列入政府采购名录。同时强化措施,加大保障力度,严防已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在建筑中使用。
  5.4建立考核制度
  5.4.1建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估体系
  建立健全南山区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要求在建设过程中严格遵照执行。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重点项目设立能耗指标体系,并建立项目实施效果综合绩效评估制度和公示制度,包括制定评估计划、评估标准与程序、收集数据与资料、分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结果运用,并进行公示。评估结果一是作为重点项目获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依据;二是作为是否达到预期应用效果的评判;三是阶段性成果总结,作为下一阶段工作改进的依据。
  节能减排实施效果可借助建立可再生能源及常规能源供给在线监测系统的方式进行评估。通过实施在线监测,可掌握实施项目的能源消耗总量、能源消耗强度、可再生能源产量和能源利用效率等,以此分析节能量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5.4.2建立实施效果与相关部门、个人绩效考核挂钩机制
  绿色建筑工作由绿色建筑发展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分工,各重点任务分配到部门、科室和个人,并借鉴国外政府工作绩效考核经验,出台《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办法包括确定年度考核计划、绩效报告制度、绩效评估制度、检查监督制度、评估结果使用、公开共享制度等。明确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绿色建筑工作中的职责,采用问责制,把绿色建筑工作分解落实到职能单位及个人。考核结果与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挂钩,绩效考核涉及部门包括预算财政部门、资金管理部门包括预算财(国库)、资金使用者、考核主体、考核参与机构或个人;考核程序涉及绩效评估工作的准备、绩效评估设计、信息获取、评估分析、提交评估报告、评估信息反馈等阶段。
  5.4.3制定低碳生态建设的公众参与程序,建立举报有奖制度
  为保障绿色建筑工作的有效开展,鼓励群众反映各项建设工程绿色建筑工作的真实情况,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工程项目进行举报,南山区设立实名举报制度,可通过网络、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举报。
  5.5积极宣传推广
  5.5.1加强政策和技术宣贯
  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大对国家、省、市关于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重点是国家节能减排和《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经济特区节能条例》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提高包括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在内的相关人员建筑节能意识和积极性。
  通过媒体宣传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主要内容,向社会各界明确规划中提及的绿色建筑发展任务、工作重点及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参与规划实施。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研讨班,组织区各级领导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基础知识培训。加强建筑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技术应用水平。
  5.5.2加大绿色文化宣传
  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等地定期举办关于建设绿色建筑、倡导生态文明、学习生态环保的知识讲座,在全区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刊、新闻网络等媒体宣传功效,编制并发放《绿色建筑和低碳生活手册》、《南山区发展绿色建筑市民倡议书》等系列指导手册,指引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
  5.5.3实施经验交流和推广
  对太阳能建筑应用工程、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成功案例、绿色小区等示范项目的应用技术方案、实施效果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与汇编,出版绿色节能示范工程专业书籍。对南山区制定的绿色建筑政策、市场运作机制等出台的背景、具体内容及实施效果等予以总结与汇总,形成宣传出版物,并定期召开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交流会,充分展现示范项目建设成果,增强投资者和建设者对新技术、新产品的认识和信心,加大绿色建筑工作的宣传推广。
  针对不同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立实际案例展示中心或展示平台,将其成功的经验推广至整个南山区,并免费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开放参观与学习。
  六、实施计划
  根据南山区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制定未来3年的实施计划。
  任务类别 任务名称 实施内容 起止时间 责任单位 协助单位
  (一)加强全区新建绿色建筑规模化建设 1.1新建园区或城市更新单元绿色规划实施绿色规划 (1)南山区新建片区或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实施绿色规划研究(含绿色建筑潜力分布)。
区住房建设局 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2)针对不同新建地块的功能定位,强化绿色建筑管理。
区住房建设局 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1.2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3)细化建设全过程关键的环节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配套机制和技术规范。
区住房建设局 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1.3深化绿色建筑适宜技术应用 (4)深化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对重大项目提高节能要求。自2013年起试行居住建筑节能65%标准;2014年起试行公共建筑节能65%标准。
区住房建设局
  1.4推进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 (5)重点开发建设政府投资绿色建筑的高等级示范项目。加强打造二、三星级或铂金、金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或园区。
  区工务局 区住房建设局
  (6)鼓励新建社会公共建筑提高绿色建筑等级标准。在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最低等级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提高等级标准,建设国家二、三星级或深圳市铂金、金级示范项目。
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各建设单位
  (7)鼓励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规划项目申报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区城改办 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
  (8)建立示范项目库 2013 前期办(政府投资) 区住房建设局(社会投资)
  (二)推进全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2.1加强南山区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基础 (9)建立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计划。
各相关主管部门 市规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区住房建设局
  、各街道办
  (10)探索试行既有建筑绿色化市场服务模式。
区住房建设局 区发改局
  2.2城市更新中同步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11)在城市更新中推行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试点建设,完成1~2个绿色化改造试点项目。
区城改办 各街道办
  2.3继续推进不同类型既有公共建筑实行建筑节能改造 (12)对高耗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实施节能改造。到2015年完成65万平方米的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区机关事务局
  区物业办 各街道办
  (13)积极配合深圳市国家办公机关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到2015年底,全区累计至少完成75栋建筑能源审计,50栋建筑能耗监测。
区机关事务局
  区物业办 产权单位
  (14)积极配合深圳市居住小区绿色改造工作。
区住房建设局
  2.4实施既有建筑绿色物业管理体系 (15)政策上推动物业管理模式转变。出台《贯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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