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加班很累的说说因一分中而不给钱,合理吗

您好!我是2013届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曾经在一家日资化工企业做实验室研究员,做了两个月发现工作氛围很不适合自己,每天都生活的很压抑,于是在毕业前夕重新找了实习单位,是一家前身是国企的股份制公司,做一个统计兼部门综合员的岗位,工作内容完全与化学专业无关,一直工作至今。我是一个比较活跃外向的人,学生时期一直都是学生干部,在大学期间也喜欢参加各种活动。现在的这份工作也基本延续了我学生时期的状态,所以每天都活的很轻松,工作也很清闲,基本从不加班,周末双休。工资在我生活的这个算是四线城市中并不高,但是每年都会固定涨薪,各种福利也都有,但是都不高。工作两年多了,单位和部门对我的满意度都还不错。我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觉得已经毕业两年多了,我脱离了大学时的专业,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想跳槽都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我已经结婚了,但是暂时不想要孩子,所以想提升一下自己,但却不知该从何做起,在单位的这个岗位也没有什么发展,只是很稳定。我在经济方面没有压力,主要是想提升自己有更好的职业发展前景,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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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坐月子期间领导非要我去加班,结果得了月子病,全身关节疼痛,治疗过程也非常痛苦,现在上班了还一分钱

我坐月子期间领导非要我去加班,结果得了月子病,全身关节疼痛,治疗过程也非常痛苦,现在上班了还一分钱也不发,他就当没这事似的,凭什么我要白白的受罪,至少也要把工资和医药费给我吧!你们说呢?我应该怎么办

你的情况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项规定,可以提出补偿过解除劳动合同并进行补偿。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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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是提重物,和做强体力劳动,是没有什么月子病的,不过你在产假期间要你去上班,你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局投诉他的,

你不会不去,辞职了不会,他这样他肯定不给,不行就告他。

你说的坐月子期间是生孩子后的多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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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加班,连续上班28天,没有一分钱加班工资,纪委还对周末不上班者进行通报批评,是否属于违法行为,公务员,事业单位?

  2012年11月初开始徐某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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