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大学简章说。生源所在地代码查询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规定 是指广东美术综合分 配套的平行志愿吗

广西科技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广西科技大学2018年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章程
第一章 &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科技大学,院校代码为10594,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注册地址为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学校有东环、柳石、柳东3个主要校区。第三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留学生和成人继续教育学生等各类人才。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 组织机构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宜。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中心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八条 &学校的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 招生计划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招生来源计划。2018年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第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应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四章 录 &取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的领导下,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工作原则。第十二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区)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第十三条 对于进档考生(艺术类专业除外),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不设置专业级差。按顺序志愿投档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专业,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原则上对该专业进行志愿征集,志愿征集办法按各省文件要求执行。(注: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对进档考生,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尚有缺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五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分60%和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4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音乐学专业:招收音乐表演、舞蹈类考生,其中音乐表演类中器乐表演只招收钢琴类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文化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对进档考生,以高考文化成绩(含照顾加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第十六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录取办法软件工程本科项目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办学,机械工程本科项目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合作办学。实行“4+0”模式进行培养,即大学四年全部在广西科技大学学习,不用出国,学费为40000元(人民币)/年。本项目列入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当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统一招生,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录取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只录取填报有专业志愿考生。第十七条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录取办法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政策和定向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按县(市、区)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定向县(市、区)生源不足的,可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征求其他有志愿考生意见,对同意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补足缺额。经在同一地级市内调剂录取仍未能完成计划的,可视情况进行征集志愿。第十八条 &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取得英语口试成绩。第十九条 &工业设计、建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考生。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者按学校转专业文件规定及程序转入其他专业学习。第二十条 &除英语专业外,其它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的外语学习,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第二十一条 &学校调档比例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比例控制在 105%以内。第二十二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政策规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新生入学后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复查,对体检复查不合格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药类专业学生就业工作的特殊要求考虑,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对考生身体状况作如下要求:(一)护理学(本科)、护理(高职)、助产(高职)专业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助产专业只招收女生。(二)医药类及相关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备案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第二十五条 &对参加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进档考生,按所在省份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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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拔人才,确保考试招生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务院侨办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8年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中文全称:暨南大学;英文全称:JINAN UNIVERSITY。  第五条
办学属性: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全日制国家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第一所华侨高等学府。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59。  第八条 学校地址:  石牌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番禺校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855号  广园东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377号  深圳校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侨城东街6号  珠海校区:广东省珠海市前山路206号  第九条
颁发证书: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生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暨南大学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科招生工作实施全程领导,讨论和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发挥民主监督和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十一条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具体实施。  第十二条 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区、市)招生宣传组。招生宣传组负责协助招生办公室在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在国家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教育部的统筹安排下,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遵循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结合学校自身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原则,确定来源计划的编制办法。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总数1%的比例安排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一是用作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二是用作按高出100%投档后,多投档的考生又服从专业调剂时,追加计划进行录取时使用。预留计划的投向在正式投档前确定。预留计划将按照录取进度和专业实际情况安排,用完即止。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提前批、第一批。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录取的投档比例视生源具体情况而定,原则上平行志愿省份按1:(1~1.05)投档,非平行志愿省份按1:(1~1.2)投档。  第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录取细则  (一)调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但原则上分值累计不得超过20分,且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须不低于生源所在省(区、市)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按高考文化课成绩(裸分)由高到低安排专业,不设专业级差。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的排名方法和顺序录取。若各省无详细排名或排序分,则按照我校择优录取原则,有加分者(加分高者)优先录取。裸分相同,均无加分,优先考虑经我校认证的艺术特长生,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单科成绩排序:  1.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英语。  2.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英语。  3.上海考生不分文理,先比较与学校选考科目要求一致的选考科目中分数最高的一科,再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若以上排序均相同,参考专业志愿排序,优先考虑专业志愿在前者。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调剂到未满额专业,其中上海考生只能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三)创新班在各学习阶段,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表现、健康和志愿等综合状况进行适当分流或淘汰,不符合要求者将分流至相应专业的普通班学习,具体培养及管理办法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志愿填报方式与普通专业相同。  (四)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实际高考文化成绩进行专业预录,入校加试素描后根据素描成绩进行正式专业录取。素描成绩不合格者将参照我校当年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考生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文化课成绩,按照高分转低分的原则,调入新专业。不同意学校安排者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五)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专业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伯明翰大学联合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执行。录取要求如下:  1.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省、市、自治区普通理科第一批控制分数线(重点线)(解释权归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2.数学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75%;  3.英语科目分数不低于科目总分的80%;  凡报考并上线者,将按照学校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同意专业调剂者,在四个专业范围内调剂,否则作退档处理。  (六)艺术类专业的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执行。凡报考我校艺术专业者,须参加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有效,且取得校考合格证;不分文理科,按照指定规则,文理合并排序;满足以上两条前提下,各专业设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5+(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5】×100。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时,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合成分计算公式为:  合成分=【(考生校考成绩/校考总分×0.6)+(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0.4)】×100。  3.美术学(中国书画鉴赏)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4.动画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情况下,按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相同时,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5.戏剧影视导演(影视编导)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照满分150分计,采取其他分值的省份参照本标准折算);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6.音乐学(音乐演奏艺术)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7.音乐学(电脑音乐制作)专业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艺术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或省外线(各省考试院规定);  (2)按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合成分相同且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合成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①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所在省普通类一本(重本)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成绩满分;  ② 合成分=专业校考成绩 + 高考文化成绩折算分。  请注意:  1.各专业录取时原则上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科合并排序,但若各省明确要求必须报送文理科计划,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分配文理科招生计划。  2.对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3.对于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不一致的省份,一本线以该省给定的参考分数线为准,未给定参考分数线的省份,参考分数线折算如下:  一本参考分数线= 普通类一本线/普通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艺术类考生文化考试总分。  4.投放“0计划”(共用计划)的省份,报考且上线的合格考生将按照合成分从高到低排位录取;合成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各专业分省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七)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按照《暨南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获暨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认定的学生,必须经过生源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获得通过,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A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含一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极为突出,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合格线者,无需参加高考,直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即不超过9人。  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有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70号)。  B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突出、具有较大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65%,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即不超过14人。  C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具有一定培养前途者,高考成绩达到其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50%。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省级招生机构划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线。  (八)体育教育专业考生。原则上出档原则按照各省有关体育专业出档原则执行,如果该省无具体要求的,则按照我校原则:在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地省(区、市)招生部门划定的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重点线)录取控制分数的情况下,以体育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九)文艺特长生。曾获得全国、省、市级奖项及专业考试认证,参加本年度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在同分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文艺特长生须经我校有关部门面试。联系单位:学生艺术团(电话:020-)。  (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等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考试院相关文件录取,原则上考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十一)体育教育、护理学、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允许申请转专业。  第十九条
录取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不录取体检不合格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色盲、色弱两项以高考体检结果为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但专业体检受限者,转入不受限的同分或低录取分专业。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由各省(区、市)招生部门统一公布。我校的录取结果通过学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供查询。  第六章 入学及复查复测  第二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并通报给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学,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入学报到期间,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录取的新生,须参加专业或特长复测,复测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新生,复查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在校期间,一经发现并查实在高考报名、考试、录取等环节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及奖贷助学金设置  第二十五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如广东省政府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了健全的奖学金体系,目前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在读生年度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多项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扶困助学。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请办理好由当地政府或民政部门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须由乡、镇以上政府机关或民政部门出具,且需有经办者亲笔签名和有效联系方式),由学校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资助,如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助学金等。  第八章 招生监督与咨询  第二十八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  第二十九条 申诉方式:电话020-,传真 020-。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电话:020-  传真:020-  暨南大学网址:https://www.jnu.edu.cn  暨南大学招生办网址:https://zsb.jnu.edu.cn  邮箱:ozsb@jnu.edu.cn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行政办公楼403室  邮编:510632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适用于普通高考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本章程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最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相关规定为准。本章程由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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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岭南师范学院 05-02 阅读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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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广东省第二批本科音乐和美术类统考专业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情况  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广东省第二批本科音乐和美术类统考专业第一志愿于日开始录取,所有专业均在第一志愿完成录取任务。现将第一志愿投档录取情况公布如下:科类计划投档人数录取人数退档人数投档情况(文化、术科双上线)按术科投档最低分按文化投档最低分音乐统考901139023222346美术统考16719316726226341  音乐统考省控线:文化250分、术科190分;美术统考省控线:文化280人、术科210分。  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广东省专科第三批音乐、美术投档录取情况科类招生计划投档人数录取人数退档录取最低综合分按术科投档最低分按文化投档最低分备注音乐5763575228216314文化190分,术科150分双上线美术5055505228.8208315文化190分,术科160分双上线  注:1.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2.学校根据综合分排序优先录取高分投档考生。  岭南师范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暂未公布)  录取规则  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学校对投出档案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后得出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安排高分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若考生专业填报顺序和综合分都相同时,则专业术科分高者优先录取。学校设点单独考试的艺术类专业必须符合教育部及考生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且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  1、学校单独考试美术(含书法)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  2、学校单独考试音乐(含舞蹈)类专业:综合分=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2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80%  3、校考省份与专业如下:  广西区: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师范)  甘肃省: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师范)  山西省: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器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学(师范,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师范)  湖南省:书法学(师范)、音乐学(师范,器乐)、音乐表演(器乐)、音乐学(师范,声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师范)  广东省:音乐表演(钢琴)、音乐表演(器乐)、音乐表演(声乐)、舞蹈学(师范)、书法学(师范)  黑龙江: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4、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综合分=文化分×30%+专业分×70%  5、学校认可所在省统考成绩的省份与专业  安徽省: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学  贵州省:美术类  河北省:美术类、音乐类  河南省: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书法学  黑龙江:音乐类  湖北省:美术类、音乐类  湖南省:美术类  江西省:美术类、音乐类  广东省:美术类  6、我校广东省术科类(包括音乐、美术)统考专业在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计划,在第二次投档时录取原则为分数优先原则。分数计算方式同第一次投档录取时的计算方式相同。& & 中国艺考网 艺考VIP& & 艺考就上艺考VIP()
来源:内容出自岭南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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