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小学生收班费合理吗辅助费合理不

   各位亲爱的家长和同学们!新年好!新的一学期又开始了。在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一(3)班家委成立并已运行一学期了,在组织活动和为班级服务的事项中进行的都还比较顺利,这与你们大家的支持和老师的关心是密不可分的。在此真诚地谢谢大家!为保证班级内能继续保持这种良性运转的态势,和能为班级办理更多的实事,经家委讨论,决定于2013年2月下旬对班级内征收班费,即可避免小面额费用收取的麻烦,又可为班级开展更多的服务提供一种经济保障。
  一、收取对象:以学生为单位,每个学生征收100元班级费用。  二、账目公示方面:费用账目开支、用途一学期一公布,要求做到公开,公正。
  三、班费用途:主要用于公共性开支方面:1、购买教辅资料、学习用品(如作业本等)和班级共用物品;2、购买用于鼓励孩子们的小奖品(六一儿童节, 圣诞节等节日奖品的颁发);3 其他活动的支出。如遇有征集意见的活动例如亲子活动等项目,参加者自愿协商另行收费。(班费只用于班级全体性的支出)  
  四、家委会成员分工: 家委会的宣传联络(刘奕増妈妈)和出纳(赵子健妈妈)25号(周一)下午放学时在校门口接孩子的地方直接以现金形式收取。此次收费事宜主要以书面形式由两位家委会成员到班级发给每个小朋友带回给家长,其他家委会成员配合在Q群中反复转发公布给大家。家委会管理账目的会计(梁瀚彬妈妈)记好帐,出纳(赵子健妈妈)负责管理好现金。家委会成员监管使用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公布给全班家长们;公共性开支确定由家委会成员集体讨论后决定,常规班费用途之外的全体性的支出,需征得班级全体家长同意。此通知发布后家长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家委成员直接联系。此费用2013年2月25日至28日(周一至周四)收取,收取方式为现金缴纳。请家长于周一放学前到校门口接孩子的地方直接缴纳给家委会的刘奕増妈妈和赵子健妈妈。或由小朋友带在书包中自己缴纳方可。谢谢各位家长的大力支持!让我们一起为小朋友们服务吧!   

班费收支制度一、收取班费  1.班费采用一学期收取制,收取的金额根据本学期的活动而定。  2.收取时间约在开学第二周。  3.收取之后由家委会的会计记帐,出纳保管。二、支出制度  1.任何班委购买班用品后,需以收据或发票报销,且得在收据后面写上用途及经手人。  2.为了节约支出,若支出需超出一百元以上,则需向家委讲明其用途,以最合理的方式购买班用物品。  3.班级开展活动,经办人必须事先做好预算,经班委会讨论后方可开展活动。  4.每次活动结束后,经办人要将费用整理好,拿相关收据后方可在家委处报销,家委也把活动的所有开支记录清楚,于每学期末统一公布于全班同学。以便于大家监督并提宝贵意见。5.班费的记录要规范,应具体。包括日期、支出用途、经手人、金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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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费没花到我希望用到的地方,比如全班需要用到的教学用品,包括美术课要用到的彩卡、砂纸等。。。

家委大手笔请钟点工给班级搞卫生,越俎代庖躲躲闪闪教师节献花。。。完全剥夺了孩子们的权利和义务

本帖最后由 常瑞 于 15:1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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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家长反映,珠海部分学校存在家委会强制收取班费或“捐款”现象引发广泛关注。后校方回应已整改,要求家长委员会立即停止收取家长的自愿捐款。有家长反映,珠海市教育局昨日已针对此事做出处理,宣布珠海中小学将禁收班费。南都记者昨日也从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处证实了这一消息,据了解,教育部门认为,收取班费行为有违教育收费“一费制”原则,今后不论是家委会还是教师、学校,都禁止向学生、家长收取学期性班费。不过,完全由家长自发组织,与学校无关的一次性活动家长仍可自愿AA进行。

  事件起因于有家长反映,珠海三中校方通过高二年级家长委员会要求每个家长捐款班费设立奖教教学基金,奖励教师和班主任,还要求家长一学期至少300元,涉嫌强捐。不过,家长委员会表示,一学期至少300元只是个建议,并未强迫,设立该奖金是因为大部分家长希望通过奖励来提高教育,让子女能在高考中有更好发挥,捐款自愿。

  南都记者了解到,家长委员会还向家长发放了家长动员书,“目的鼓励教师将更多精力放在教育教学上,通过奖励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的方法,增强教师与教师之间的竞争力,调动教师积极性,奖励成绩优异的学生和进步较快的学生,在年级中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对于基金来源,材料注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每位家长积极配合、自愿捐助,一学期至少300元,多多益善,时机成熟可以寻求企业界赞助。”不少家长表示,担心不捐孩子受影响,最终捐款。

  此事发生后校方回应,已立即整改,要求家长委员会立即停止收取家长的自愿捐款,不支持设“奖教奖学基金”,并对相关负责人提出了严肃批评。

  南都记者获悉,昨日下午,市教育局召集珠海各区教育局负责人,宣布了此事的处理方案,并要求,珠海各个学校今后将统一不允许收取班费,无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委员会,收费班费都将定性为违规行为。教育部门表示,珠海的教育收费是一费制,中小学都是免费教育,不得擅立名目收取学生费用。

  南都记者了解到,收取班费一直是个班级的传统,随着时代发展,班费也从几毛、几块升至今日的数百元。此前珠海教育部门对于班费的原则一直是,班会费的缴纳遵循自愿原则,由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收取运作,校方不得插手。班费一般也都用于举行班级集体活动,奖励优秀同学等上面。如今,珠海很可能将成为国内首个明令禁止收取班费的城市。

  此外,对于有家长反映,有些学校班会费的支出除了集体活动费用、优秀同学奖励、集体过生日外,还包括给学生们购买饮水机、教室装修等与班会内容相去较远的项目。教育部门表示,珠海市教育经费早已覆盖至教室装修等,如香洲区校园内也都提供有直饮水,这些方面并不会让家长学生花钱。同时,珠海公办教师的待遇,也完全不需要学生的班费来“补充生活费”。

  “一事一收”不违规

  对于“禁收班费”的规定,不少家长表示,如此一来,需要用钱的怎么办?有家长表示,自己孩子班上最近刚刚收了班费,用来买衣服演出,买字帖给孩子练字,买书建立读书角,“如果不收班费,活动如何开展呢?”该家长建议,能否让家长委员会“一事一收”,将费用公示清楚,不强迫。

  昨日,市教育局局长钟以俊对南都记者表示,禁收班费并非禁止一切班级活动,只是要禁止一些“笼统收费”,如每学期收取固定费用。家长自发、非学校组织的游玩、集体活动等一次性活动,家长可自发组织,A A付款、“凑份子”,仍可进行。但如果是以班级或学校名义进行,校方就应该提供活动经费,不允许向家长学生另行收费。

  钟以俊表示,之所以要禁止这类“班费”,因为这类收费很难达到100%完全自愿,容易触及违规。“就像收取补课费一样,可能大部分家长愿意,但剩下的几个不愿意的怎么办呢?这笔钱交不交呢?”

  对于已经收取班费的学校,钟以俊表示,近期各区教育局会展开摸底,将会予以退还家长学生,教育部门也会就此专门发放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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