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办理完房租退契税多久到账退款 一直不到账 去哪里查询?(已经好多个月了,办理没有问题。)

关于离职离开北京公积金提取? - 知乎173被浏览<strong class="NumberBoard-itemValue" title="1,551分享邀请回答2435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2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北京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能正常租房提取吗?(已办理按年提取,每3个月提取4500)
我7月份在上个单位办理了租房提取公积金,那种有效期一年的,每个季度提取4500,已到账一次。因工作变动原因,现在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余额还够提取3*4500,请问
(1)本季度还会到账4500吗?
(2)如果本季度不能自动继续提取,请问补缴公积金后需要重新办理租房提取手续吗?
辛苦了,谢谢。
租住商品住房(无房提取):在提取金额充足情况下,约定提取限额为4500元,按3个月约定提取,累计约定提取3次。请提交材料做约定提取后可每三个月自动划账。
采纳后不可撤销,确定采纳?
北京租房公积金提取
可以提取。
芜湖租房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
南京名下已有一套房,租房有办法用公积金吗
不可以,有房的租房会查出来的,不会同意你提取公积金,你可以用房子装修把公积金提出来,随便找个装修公司签个合同,提前说好就行,前提是有认识的装修公司
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还能继续使用公积金租房吗?
不可以,个人名下只能有一笔公积金贷款。但是你可以选择结清之前那笔公积金贷款,然后再次进行公积金贷款。或者就只能选择商业贷款。
南京租房能用公积金吗?
租房公积金的话用不了、你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租房!
杭州公积金租房怎么提取,需要什么资料?
租房合同去公积金中心提取
&&&&&&北京公积金处于封存状态,能正常租房提取吗?(已办理按年提取,每3个月提取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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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退房了,可是开发商迟迟不退首付给我们,该怎么办?
律师您好:因为银行贷款一直办不下来,今天五月底的时候去办理了退房手续,办完后开发商说等六月中旬备案撤销后就把我的首付款全额退给我,可是现在都七月份了,我也一直在催他们退钱,可是他们一直拖到现在都没给个确切的答复什么时候退,现在家里急着用钱,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我能去法院起诉他们吗,可是合同和收据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都已经交上去...
律师您好:因为银行贷款一直办不下来,今天五月底的时候去办理了退房手续,办完后开发商说等六月中旬备案撤销后就把我的首付款全额退给我,可是现在都七月份了,我也一直在催他们退钱,可是他们一直拖到现在都没给个确切的答复什么时候退,现在家里急着用钱,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情况我能去法院起诉他们吗,可是合同和收据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都已经交上去了,现在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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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退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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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房产局是有备案的!
可以起诉解决
你好,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实在不行,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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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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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作者:之家哥
摘要:网贷之家小编根据舆情频道的相关数据,精心整理的关于《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的相关文章10篇,希望对您的投资理财能有帮助。
《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精选一最近很多朋友都听说这个月底就不能办深户了!掐指一算竟然只剩12天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深圳市人社局发布通知称因人才引进系统优化升级日17时全市人才引进系统将停止申报日10时起新系统开始正常申报为什么要暂停人才业务引进申报?据深圳市人社局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引进服务质效2018年该局将继续简化人才引进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流程并于日至日对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进行优化升级系统升级期间将停止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如果正在办理中的怎么办呢?如果你刚好在办理中也不要担心虽然从31号开始停止申报但是还是可以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含毕业生报到)照常进行日10时起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开始正常申报继续按2017年政策办理用人单位进行年度初始化后可申报业务2018年度业务指南将于业务申报开办前发布。系统升级后,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都将进一步简化、优化为了避免出扎堆办理的情况你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错峰办理哦同时尽量选择通过单位申报的方式办理吧下面小亿就给大家奉上超全的入深户指南想要入户的伙伴们记得要收藏好哦毕业生入户毕业生入户相对来说是比较简单的入户方式。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基本上都能直接申请入户。申请条件毕业生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入户: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身体健康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请材料(一)《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原件1份)此表在人才引进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填报内容须真实准确,按表格要求签字并盖章。(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三)毕业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四)学位证(验原件、留复印件);(五)学历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 有效期选择24个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六)户籍材料1.身份证(不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纸张的同一面)2.市外院校(非本市生源)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验原件、不留复印件)3.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分别按照以下要求准备材料:(1)本市户籍毕业生提交户口本原件(验原件、留复印件);(2)本市院校毕业但户口留在生源地的外地生源毕业生,需回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验原件、留复印件);(3)深圳生源毕业生,户籍已迁出深圳的,需先到深圳市公安部门办理复户手续后,持复户后的户口本(验原件,留复印件)再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申请复户的毕业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拟复户地的公安分局办理复户核准手续,再到拟入户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1)《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2)《户口迁移证》;(3)毕业证(复印件,核验原件)或所在学校出具的肄业、退学或被开除等相关证明;(4)本市户口注销证明或原户口簿或原户口底册;(5)申请人身份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深圳市人才引进计划生育审核须知》。注:户籍已在深圳的毕业生无需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八)随迁子女证明材料1.随迁子女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2.如为异地随迁子女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注:除上述材料外,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向下滑动可看)申请流程1、毕业生登陆https://sz12333.gov.cn/rcyj/,在个人用户登录处注册个人账户,进入系统后,选择“接收毕业生”。2、按照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接收单位/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并与接收单位经办人/所委托的代理机构联系。单位经办人审核信息后提交,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交给毕业生。3、毕业生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毕业院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户籍迁移手续。4、毕业生或单位经办人按《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地点、材料等要求办理报到,领取审批文件。毕业生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在职人才引进在职人才引进对社保有一定的要求除了满足基本条件之外还有满足申办条件之一只要你满足申办条件基本条件是比较容易达到的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向下滑动可看)申办材料(一)《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二)《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三)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四)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七)授权公告日在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八)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授予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验原件,收复印件)(九)投资纳税材料(十)本人及配偶户口本、身份证(不验原件,收复印件)1.户口本(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印同一张纸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3.身份证号码曾有变更的(正常升位的除外),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变更时间,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4.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不验原件,收复印件)。(十一)随迁子女证明材料有随迁子女的均须提供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属异地随迁子女的,另须提供随迁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十二)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已婚(指初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本人及配偶复婚或再婚的另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调解书。(不验原件,收复印件)2.本人或配偶已孕或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12个月。(十三)《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收复印件 )(十四)其他资格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十五)人事档案办理调干及调工的,人力资源部门需审核人事档案。办理招工的,人力资源部门不需审核档案,但如因学历、身份证、姓名及工作经历等需通过档案进一步核实的,须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人事档案。注:1.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2.申请人需在我市人才引进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体检表。(向下滑动可看)申办流程1、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用人单位;也可以由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系统直接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2、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3、单位经办人收齐申请人相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部门受理4、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5、申报单位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审核文件6、申请人到拟入户地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人才积分入户人才积分入户就是我们之前经常说的积分入户,这需要与新增的积分入户方式区分开来。人才积分入户需要积分达到100分才可以申请,社保是关键,社保最高累计30分,在任职公司连续缴纳2年工伤保险并由公司申报入户,可以加10分。申请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6.年龄在45周岁以下2017人才积分入户分值表(点击图片可看大图)申请材料1.《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一2.《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表二:分值明细表3.《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审查表》4.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6.近五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7.授权公告日在日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及年检发票8.获得(2013年至2017年)深圳市委、市**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9.投资纳税材料(1)以个人所得税积分,须在最近3个年度内每年均有完税记录(以申报日期/入库日期为准),但最近3个年度内累计纳税达到24万以上的除外。须提交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2)其它形式的纳税积分,需提交:一是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二是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szscjg.gov.cn)——网上办事—商事登记簿查询—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打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包括企业注册信息、股东信息、变更信息页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三是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纳税证明。10.近五年内社会服务材料11.居住情况材料: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12.本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13.随迁子女证明材料14.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15.《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16.其他资格证明材料17.人事档案办理调干及调工的,呈报单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交完整的人事档案。办理招工的,呈报单位在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人才引进申报材料时无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但如因学历材料记载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姓名及身份证号不一致或姓名或身份证号曾有变更的,需同时报送学籍档案。特别说明:除上述材料外,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材料时需进一步审核其它材料的,需按要求另行提交相关材料。(向下滑动可看)申请流程(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申请人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 ),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 “在职人才引进”,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个人测评,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二)确认身份及办理方式在网上成功提交前,申请人及人力资源代理机构需判断本人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三)网上信息填报和提交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申请人校核个人测评信息,选择本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代理机构进入系统后点击“业务申报”--点击“在职人才引进”,系统将显示本机构代理的拟引进人员个人测评信息。单位经办人应对个人测评信息进行校核后测评并提交。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代理机构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 ),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代理“个人信息业务申报”——“在职人才引进申报”——“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选择申请人身份(干部或工人)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选择“测评并提交”。无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如申报调干、调工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档案并由该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部门呈报申报材料。(四)信息预审公示1.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www.szhrss.gov.cn )。公示期间,系统显示为“已锁定待预审”代理机构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2.对于系统申报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人员,信息成功提交后,点击选择人员姓名,根据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五)提交书面申报材料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办理调干及调工:具有人事保管权的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含人事档案)。不具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须委托有档案保管权的代理机构商调人事档案,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受委托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由该代理机构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办理招工:申报材料直接由受托代理机构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及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规定时限(调干为公示通过后120日内,招调工为公示通过后90日内)内报送人力资源部门,逾期不予受理、审核、审批。(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上门审核(调干及调工审核人事档案),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报准确,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或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身份(干部或工人身份)及办理方式(调干、调工、招工)填写不准确的,当场告知需要更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代理机构按照要求更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更正信息后分值不足100分且不符合《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再受理申报材料。对于更正信息后其申报年龄超出《办法》规定最高年龄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的,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办法》第二十、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八)申报信息修改1、已在系统成功提交信息未公示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重新提交后,等待公示。2、公示期间系统已锁定信息,不能撤回修改。公示通过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未受理书面申报材料的,如修改关键信息(呈报单位、本人或配偶或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所有与积分项相关的信息),或修改非关键信息但超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的,在系统重新提交后须再次纳入公示。如修改非关键信息,且在本人《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所列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之前的,呈报单位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在职人才引进”,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积分仍达100分以上的,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无须再次公示),并根据系统提示重新打印呈报表格。3、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人才引进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九)查询进度代理机构查询: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在职人才引进”——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本人查询:登录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www.szhrss.gov.cn )——“便民服务”——“人才引进办理状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也可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系统查询。(十)办理结果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招、调通知” 代理机构进入人才引进系统自行打印《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农转非”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人员)。(十一)后续事项1.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本人及随迁子女的户口本、本人婚育证明材料(已婚、已孕、已育的人员提供)等到我市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办理《户籍准予迁入证明》。2.拟引进人员凭《招、调用员工通知》、《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及工作单位办理工作及档案关系转移、户口迁移等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3.拟引进人员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背面附有《入户告知书》)、《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人员信息卡》(农业户籍性质人员)、《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等相关材料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申请人需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办理入户手续。4.拟引进人员党团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迁出地相关组织部门出具转移介绍信到我市相应组织部门进行转接。(向下滑动可看)不管你现在有没有达到条件只要你想入深户把这些入户方式收藏起来总会用得到哦!最后小亿想提醒大家的是日10时起新系统就可以开始正常申报了~(来源:综合网络)亿钱贷【www.yiqiandai.com】深晖集团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主打供应链金融项目安全可靠100元起投年化利率高达16%担保公司+风险备用金担保终结为银行打工时代让您的钱为自己赚钱《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精选二(上接B33版)② 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号(若有)原件及复印件;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经本人有效签名;④指定银行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反面需有本人有效签名);⑤ 承诺函;⑥填妥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自然人)》。⑦填妥并签署《个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⑧填妥并签署《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注: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第(五)项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流程如下:① 填妥并签署《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② 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③ 提供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最近2年投资记录原件;或者具有属于《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专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从业经历,则可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2)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 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号(若有)原件及复印件;② 出示营业执照(若非使用“三证合一”后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的主管部门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③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负责人章);④ 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⑤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第二代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复印件);⑥ 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并加盖公司公章)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⑦ 指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提供复印件;⑧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⑨ 承诺函;⑩ 填妥的《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并加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 填妥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机构版)》;■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资者类型及风险匹配告知书及投资者确认函》;■ 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签章的《机构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若机构类型是消极非金融机构,还需提供填妥及控制人签字的《控制人税收居民身份声明文件》;■ 如以相关产品名义开立基金账户,还须提供相关产品的批复及证明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注: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除(一)、 (二) 、 (三)项列明的机构可直接认定成专业投资者以外,根据第(四)项认定为专业投资者的申请流程如下:① 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普通投资者转化为专业投资者申请及确认书》②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③ 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最近1年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产证明;④ 由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最近2年投资记录原件;注:上述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人开户时预留并确认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唯一结算账户,原则上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4、办理认购须提交的材料:(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加盖有效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经本人有效签名。(2)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须提供以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①已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其在本公司的有效预留印鉴;②加盖有效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③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如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认、申购基金的风险不匹配(除最低风险承受能力投资者),投资者需提供《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再可继续交易。5、缴款:投资人需按照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在办理认购前将足额资金汇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直销专户一:户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银行账号:直销专户二:户名: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162028投资人所填写的汇款单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以及投资人姓名(如为个人投资者须注明身份证件号码),并确保在募集结束日16:30前到账。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账户的,选择认购有效期延长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由于银行原因,当日无法确认到账资金的投资人信息,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至投资人信息确认后受理。以上情况最迟延至募集结束日。直销中心可综合各种突发事件对上述安排作适当调整。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造成无效认购的,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1)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2)投资人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3)投资人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4)投资人的认购资金在募集期结束日具体规定时点前仍未到账的;(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认购款项将于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如投资人未开户或开户不成功,其认购资金将退回其来款账户。(三)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五、清算与交割1、本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2、若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则投资人交纳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3、登记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办理本基金的权益登记。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2、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符合上述基金合同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或停止发售基金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但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一)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日法定代表人:窦玉明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电话:021-传真:021-(二)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设立日期:日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注册资本:252.20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建红行长:田惠宇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电话:84传真:01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三)发售机构发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一、本次基金募集和基金份额发售的基本情况”中的“(十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四)登记机构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大厦5层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法定代表人:窦玉明总经理:刘建平成立日期:日电话:021-传真:021-联系人:杨毅(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负责人:俞卫锋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电话:021-传真:021-联系人:陈颖华(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电话:010-传真:010-联系人: 汤骏经办会计师: 汤骏、印艳萍八、发售费用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精选三户口、补贴、公租房优惠政策齐出 一二线城市“拼抢”应届生如今,许多一二线城市拿出真金白银拼抢人才。今年的毕业季,不少一二线城市和就业相关的利好政策争相出台:既有深圳为符合条件本科到博士生发放住房补贴1.5万-3万元,也有杭州为新引进应届高学历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2万-3万元。此外,针对求职者尤其是应届毕业生的痛点问题:户口和住房,一些城市也有利好措施。比如,6月中旬北京的公租房和自住房有1/3对外地户籍开放。而南京等城市,对于大学生买房没有设置限制条件。中国劳动保障研究院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张丽宾分析,目前一线城市对毕业生仍然有较大吸引力,处于净流入状态;一些热点二线城市是优惠政策的“主力军”,但最多能做到流入流出平衡;而三线城市仍然处于流出状态。“出台吸引毕业生的优惠政策仍只是权宜之计。核心还是要有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张丽宾说,“一个地方能吸引毕业生,核心是要有更多的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优惠政策吸进优质人才据了解,对于满足具有深圳户籍、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等条件,日后经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深圳开出了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的一次性房补措施。目前各个城市对于吸引毕业生前往就业,尤其是高层次人才,正开出越来越高的价码。除了深圳之外,杭州也给毕业生发放一次性高额补贴,具体要求是新引进到杭州工作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毕业一年内即可申请。此外,申请人毕业后一年内需要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具体发放标准是硕士研究生每人生活补贴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补贴3万元。此外,武汉、南京、无锡、镇江等城市也都针对不同群体的毕业生发放数额不一的补贴。一些城市还对毕业生入户设置优惠条件。比如武汉提出,毕业3年内在武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无须买房,只需提交《申报户口登记表》、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工商执照等材料,即可申请落户。而除了补贴真金白银和入户政策优惠,很多地方对毕业生还有租房上的优惠。据了解,南京提出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高校毕业生等,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对于一些高级人才,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南京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这些优惠无疑对毕业生有很大的吸引力。不过,中国地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储祖旺认为,吸引大学生就业还是要有相应工作岗位。“对于各地**而言,要创造良好发展环境,给就业创造好的条件。否则,光靠补贴解决不了问题。”应届生青睐热点城市“哪里有钱就往哪里去。”一位毕业数年、从事软件行业的工作人员表示。他本来在另一个二线城市工作,但是月薪只有三四千元。目前,杭州每月同等条件下每月薪水有五六千元。因为房租较高、工作压力大,落户也比较难,目前应届毕业生进入一线城市难度较大,但这仍然是毕业生们的“梦想之地”。此外,二线城市正逐步成为毕业生选择的热点,尤其是一些经济发达的二线城市。6月12日,中国社科院文献出版社发布的《2017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就业蓝皮书)》显示, 2016届大学生毕业半年后有16%在直辖市就业,28%在副省级城市就业,56%在地级城市及以下就业。智联招聘5月底公布的一份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调查结果也显示, 2017年签约在一线城市(北上广深)的比例最高,为33.5%;部分强二线城市(如杭州、成都、武汉、南京等)与一线城市基本持平,为33.1%;而普通二线城市签约比例仅为19.0%;三线及以下城市的签约比例为14.4%。此外,58同城《2017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告》显示,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简历投递量前十的城市依次为广州、成都、北京、重庆、深圳、郑州、上海、长沙、杭州、贵阳。张丽宾解释说,一些热点二线城市服务业发达,民营经济发展较快,就业机会多。但是一线城市的收入仍是最高的,吸引力最大。对于这些选择在北京奋斗的职场新人来说,补贴等只是暂时的,核心还是看工作和职业发展环境。一线城市也不乏利好消息,比如北京已提出,1/3的公租房和自住房对外地户籍人员开放。爱投投投资项目——爱投投——六月开启财富之门!最高可领3000元微信红包!爱投投一个集收益与正气于一身的互联网投融资平台爱投投感恩有你你值得拥有的爱心平台~专注于投资理财、时事热点、生活资讯...据说...4个圈内好友,3个已经关注此号...投资理财,一定要关注爱投投!爱投投微信:atoutoujinrong(长按复制,可直接搜索哦)爱投投粉丝交流QQ群: ▼长按二维码,可以关注我们哟点击下方“阅读全文”了解更多资《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精选四紧接着昨天率先出台网贷监管细则后,广东马不停蹄地又出台了地方《网贷备案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总的来说,备案实施细则与监管办法一脉相承。此前,布谷TIME曾报道过厦门成为第一个出台地方网贷备案细则的城市。不过,相比厦门,广东的细则稍有不同:一、备案前首先,广东的备案办法明确了整改时点。一存续的网贷机构需于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也就是说,广东的网贷平台完成整改的期限是4月30日。至于特殊要求,知名平台红岭创投(虽然是深圳的)就是一个例子,红岭创投董事长曾在以前透露过,监管部门已同意红岭创投在2017年8月底前整改债转等项目。其次,广东备案办法对公司股东的标准提高。公司主要发起人及前三大股东需提供近1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主要发起人及前三大股东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也就是说,一个P2P平台的老板得是“清白之身”。另外,广东监管细则鼓励网贷机构引入投资者,增加注册资本,增强实力。而备案办法则给了更明确的指标:鼓励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引进有实力的法人股东,增加注册及实缴资本至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不仅是股东,公司的高管也要提供详细资料。第八条(六)规定: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风控、信息技术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基本信息资料和近1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除了与厦门要求一致的材料,广东还要求公司提供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办法。而对于已存在的“老平台”,除了上交前述材料,还需提供待偿余额前三大借款人尽职调查报告、最新一期平台待偿余额前十大借款人名单及待偿金额、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用户画像、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安全测评报告、人行征信系统信用报告、第三方征信等机构专项评估报告、上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三个月内)专项审计报告、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开展整改行为的整改报告等资料在上交材料后,平台需同意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公示。但是,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也可能被视为无效。第二十三条显示:第三方报告与事实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的,省金融办有权拒绝接受由该机构出具的报告。二、备案后银行存管可在备案登记后再做。第十七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持省金融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该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而投资人怎么看一个平台是否备案成功呢?第十八条显示,省金融办应当及时将完成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在省金融办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除了拒不整改、违法犯罪等行为,平台暂停运营也会被注销备案。第二十二条(四)指出:备案后连续一年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省金融办有权注销其备案。有媒体报道,有接近监管层的权威人士称,总体要求是网贷行业整治后不能发生备案后还跑路的现象,这个是监管底线,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备案也是一块“硬骨头”平台要有勇气“啃下来”。附细则原文: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统计信息,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实施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广东省(深圳市除外)内依法注册,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本实施细则所称备案登记是指广东省人民**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依申请对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不作为出借人资产安全的保证。第三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实行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受理,省金融办统一备案制度。根据需要,区(县、县级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可负责相关资料受理工作。第四条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完成分类处置后再申请备案登记。第五条 省金融办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当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准确、公开、高效的原则为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第六条 鼓励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引进有实力的法人股东,增加注册及实缴资本至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健全内控机制,聘用具有丰富金融机构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增强机构实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第二章 新设机构备案登记申请第七条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包括下列程序:(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提交相关文件材料:(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材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在收到材料起20个工作日内将文件材料提交至省金融办。省金融办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由省金融办设计、印制,其中应当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省金融办公章等要素。第八条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向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以下文件材料:(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实际办公地、组织形式、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等(附件1):(二)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附件2):(三)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四)合规经营承诺书(附件3):(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风控、信息技术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基本信息资料(附件4)和近1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七)公司主要发起人及前三大股东近1个月内的信用报告,主要发起人及前三大股东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八)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附件5):(九)公司主要业务类别及描述:(十)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办法:(十一)由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包括对递交的备案文件资料真实性、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内控制度、拟开展业务模式的合法合规性等逐项发表结论性意见):(十二)与第三方电子合同存证平台签订合同存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十三)省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第九条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对下列事项进行承诺:(一)在经营期间严格遵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二)依法依规配合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分局的监管工作:(三)同意省金融办会同相关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对机构进行评估分类并公示:(四)准确、及时填报或提供监管部门非现场监管系统相关数据、信息,并做好技术配合,同意并授权电子数据存证服务平台、资金存管银行机构根据监管部门要求提供数据。(五)确保及时向省金融办、广东银监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银监分局报送真实、准确的相关数据、资料。第十条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后,采取多方数据比对、网上核验、实地认证、现场勘查、高管约谈等方式对备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对核实后的备案登记信息进行签字确认。省金融办对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第十一条 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为不超过40个工作日。第三章 已存续机构备案管理特别规定第十二条 在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注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字样。第十三条 已存续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需于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监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并递交申请材料。如在该时间节点前无法完成整改的,机构需向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报送书面原因说明及整改计划,经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后,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递交申请材料。第十四条 在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时,除需要向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本指引第八条所列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产品信息以及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一)银行资金存管合同或框架协议(如有):(二)待偿余额前三大借款人尽职调查报告(如多次借款,提供最新一期):(三)最新一期平台待偿余额前十大借款人名单及待偿金额(列表):(四)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用户画像:(五)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安全测评报告:(六)人行征信系统信用报告:(七)第三方征信等机构专项评估报告:(八)上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三个月内)专项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成交量、标的种类、标的成交金额、借款人数量、出借人数量):(九)按照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整改的整改报告。第十五条 在本实施细则发布前,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为不超过50个工作日。其中,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材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在收到材料起25个工作日内将文件材料提交至省金融办,由省金融办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第四章 备案后管理第十六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持省金融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将许可结果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金融办。第十七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持省金融办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文件,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该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资金存管系统正式上线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各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送省金融办。第十八条 省金融办应当及时将完成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在省金融办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信息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存管信息等。省金融办应当将本辖区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于备案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分支机构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第十九条 省金融办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应当根据相关备案登记信息,建立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档案,并将档案信息与广东银监局进行共享,为后续日常监管提供依据。第二十条 备案变更由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合作的资金存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及出现合并、重组、股权变更比例超5%、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变更。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息的工商登记注册核实并进行公示。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按要求将变更情况报送省金融办(附件6)。第二十一条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同时提供存续借贷业务处置及资金清算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将相关业务数据等刻录成电子资料提交注册地所在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办理备案注销。各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应在收到备案注销申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及情况报送省金融办。经备案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依法解散或者依法宣告破产的,除依法进行清算外,由省金融办注销其备案。第二十二条 网贷机构存在以下情形的,省金融办有权注销其备案,并进行公示:(一)日常监管中发现提供虚假备案材料的:(二)拒不整改或整改期满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三)拒不配合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监管的:(四)备案后连续一年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五)存在违法犯罪情形的,等。第二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关报告若被发现与事实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的,省金融办有权拒绝接受由该机构出具的报告。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广东银监局及各市银监分局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配合所在地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做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工作。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对省金融办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时限要求,均自其受理相关备案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具体时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第二十六条 深圳市根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实施细则、《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并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省金融办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 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精选五今后,大家购房提取公积金,将不需要再像以前那样,提供购房合同、发票等材料啦!提取需要提交的材料主要就是身份证和提取申请表这两样,你说方便不方便!如今,公积金的提取政策更加便民,以前需要提交的很多证明材料,现在不需群众提交,改由**部门之间验证了,老百姓提取公积金更简便了。以往购房提取公积金除了提取申请书和身份证外,购买新房要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要提供房产证和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而今后,则只需要提交身份证和提取申请表,提取申请表里填写上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就行啦!海河金融帮您列出不同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的要求及提取需要的材料:一、购房提取公积金1、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商品住房现(期)房(含自住型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俗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即: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所需填写提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以通过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bjgjj.gov.cn)下载,使用A4纸打印,也可到管理部及其受托银行代办点领取。(2)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俗称两限房)的已购房申请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需在表内填写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如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选房确认单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表内注明政策性住房项目名称和单价,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工作人员通过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核实申请人是否具备住房保障资格,并是否经过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可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3)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公有住房(俗称房改房)、集资合作建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俗称大产权人)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收据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3》1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号。收据遗失的,由原房改售房单位出具收到购房人支付售房款具体数额的证明。(4)申请人所购房屋类型为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应在表内注明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号;按照协议中明确的需要补交的房价款金额提取。协议中未注明的,需要提供购买回迁房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确定提取金额。2、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人全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3、贷款购买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申请人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组合)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2)申请人贷款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购房合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凭证)、贷款合同原件,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经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审核人员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核实无误的,在6个工作日内(征信审核3个工作日,资金支付到账3个工作日)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审核未通过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应在审核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4、申请人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房价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经审核通过办理提取。5、夫妻购房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如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在首次提取时,根据所购房屋性质对应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提取限额可在房价款范围内自行确定。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提取。二、租房提取公积金的1、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无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无法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的,自批准提取开始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申请人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租房发票原件的,自批准提取之日起开始可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满一年的,需到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重新申请。2、申请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租住公租房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租房合同、发票原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3、夫妻一方已办理公租房提取或已办理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发票提取的,其配偶申请提取时,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提供租住商品住宅合同和租房发票提取的,夫妻月租房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之和也不得超过月租金。三、因大修、翻建、自建提取公积金的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提供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或乡镇人民**批准的文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拥有房屋产权证的应在表内注明房屋产权证号,按每平米1500元的标准计算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四、退休提取公积金的缴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方可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其中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单位出具证明,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后原则上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五、离职离京提取公积金的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离职离京,原则上应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由缴存人在新建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交由转入地中心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异地转移。非本市户籍的缴存人离职离京,未在当地建立住房公积金,但已办理社保转外省市手续,或在京住房公积金和社保已中断6个月以上,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申请销户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需在表内注明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查询系统的查询登录密码。销户后在京重新申请建立住房公积金的,须将销户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全部退回。因特殊原因,需继承他人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户口销户证明原件,提供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六、因其他事项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销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出境定居户口注销人员,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2、外籍、港澳台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身份证、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4、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提供身份证、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上四项销户提取,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1份。七、为确保资金支付安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应将支付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如申请人长期不在中国境内、患病行动不便提取,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退休销户提取,未办理联名卡的,审核人员报请所在管理部批准,可将提取资金转入申请人在管理中心规定银行的储蓄账户。图文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版权请联系我们往期精彩推荐信用卡,你用对了吗?教你玩转信用卡无现金时代,如何保障移动支付的安全?国家给你省钱了!4月起,这些费用统统取消!扫描旁边二维码下载海河金融官方App大家 一 起 来 加 薪 !《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精选六2017 年度全市积分入户计划指标有10000 名,满足条件的市民可通过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申请,截止日期为 9 月 30 日。9 月 12 日,深圳市有关部门召开通气会透露,积分入户自互联网上线接受申请以来,共有 8 万多名市民申报,逾 6 成人不符合申报条件。近期,市公安局将前期部分申报人信息推送给市规土、社保、综管、住建、计生等部门,对相关积分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算。经过核算发现,逾 6 成以上申报人由于各种原因,对深圳市本年度积分入户的基本条件理解不到位,导致申报人在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情况下提交了申请。市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副处长董彧表示:这对核查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这里呼吁有关市民在申报时,要注意申报的‘两个五年’的主要基本条件。据了解,今年深圳市积分入户基本条件要求申报人在深圳市购买养老保险满 5 年、购买住房或租赁住房(租赁住房必须在我市房屋租赁登记主管部门进行了租赁登记备案)满 5 年,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项基本条件方可进行申请。近期,市公安局将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通知不符合基本申请条件的申报人。如有关申请人对相关结果存在异议、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规土委、市综管办等单位窗口进行复核。如对相关结果无异议,请登录申报平台撤销申请。董彧表示:根据积分入户办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申报行为,**部门会在相关个人诚信和积分入户受理中进行一定的处罚,具体表现可能是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予以扣分,同时也可能被列入积分入户黑名单。我们也在此呼吁未申报人应抓紧时间在截止日期前申报。图/文 转自网易新闻【浩森金融浩小二有话说】如果人在深圳,并且将来打算一直在深圳发展的话,那么把户口转到工作地来,能给自己带来不少便利。如今新规定出来,在下个月开始,申请入户难度加大,所以有计划转深户的小伙伴们,在国庆节前尽快申请好哦。↓点阅读原文,月投月拿200元《还有17天!办深户的抓紧啦!深圳人才引进系统于本月底停止申报!》 精选七渝金发〔2013〕8号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高试点主体准入资质,完善市区(县)分级管理机制,规范设立和变更审核程序,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平稳发展,更好的服务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 23号)、《重庆市人民**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关于转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号)、《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办发〔2009〕 109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11〕 9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和监管情况,制定本工作指引。本指引所称区县金融办,指重庆市内的行政区县(自治县)金融办(金融服务工作牵头部门)、两江新区金融发展部、北部新区商务局、重庆保税港区金融办、万盛经开区金融办以及经市金融办认定具备履行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职能的市**派出机构。一、公司设立(一)基本要求1.注册资本。设立内资小额贷款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贫困(含国家级和省级)区县为1亿元人民币,主城区外其他区县为2亿元人民币,主城区为3亿元人民币;设立外资小额贷款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000万美元,中外合资小额贷款公司中的外资比例应占50%以上2.出资条件(1)企业法人股东的出资条件。企业存续3年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实施本项目投资后权益性投资余额未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2)自然人股东出资条件。自然人作为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必须坚持完全自有、真实合法的货币资金入股,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入股。自然人出资额应未超过家庭货币性收支结余总额。收入项目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投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经公证的家庭继承、接受他人赠与的货币资金。境外自然人不得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3)控股股东(主发起人,下同)资产最低限额。小额贷款公司的控股股东必须是企业法人,除应具备其他股东相应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境外来渝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应为10亿元人民币以上;市外来渝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应为5亿元人民币以上;市内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资产总额应为2亿元人民币以上。控股股东,指其出资额或者持有股权的比例超过10%,且在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中出资额和持有股权最多的股东。关联方持股符合上述条件的,一并视为控股股东。(4)内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且只有一个持股比例最高可为注册资本50%的控股股东,其余每个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为注册资本的10%。(5)关联人之间的出资限额。内资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共有持股金额最高为注册资本的50%,其他每个股东及其关联股东的共有持股金额最高为注册资本的10%、最低为注册资本的1%。关联方,指与小额贷款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6)股东承诺:所有股东在小额贷款公司批准筹建期间和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股权;批准筹建期间如有要求退出和转让股权的,所有股东自动放弃本小额贷款公司筹建资格;持股比例居前三位的(包括控股股东在内,含并列)股东在成立之日起两年内不转让股权。(7)一个投资主体在重庆市最多只能投资参股两家小额贷款公司,且不能同时控股两家小额贷款公司。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配备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长应是控股股东的直接关系人,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融或相关工作经验,且至少有一名担任过银行县级支行副行长以上或分行部门负责人以上职务,或者担任过其他金融类法人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业务部门(含分支机构)负责人。批准筹建时拟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开业前不能调整。(二)筹建申请受理1.申请要件(1)筹建申请书。内容应载明拟设立机构性质、公司类型、机构名称、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构成情况、注册地(住所)和筹建工作小组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复印件、简历、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2)筹备工作委托书(可参考附件1)。(3)投资主体资格证明:境内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作为股东的,须提交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章程、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最近一次验资报告、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同意投资入股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企业基本情况(含重点经营活动、资质及获奖情况等),合伙企业另需提交普通合伙人材料(参照自然人股东)。境内事业法人作为股东的,须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经主管部门备案的章程、最近一次验资报告、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举办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文件。自然人作为股东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提供投资企业或经营项目的证明材料、家庭其他货币性收入来源和结余证明材料。境外企业或社会团体作为股东的,提交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及其他出资能力证明材料(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对投资人性质、资金性质和出资能力的证明函件)、股东会(董事会)对投资小额贷款公司的决议。其他社会组织作为股东的,须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4)股东承诺书。自然人股东对出资、报批材料的真实性、股权转让以及股东责任等做出承诺,并实行承诺面签制度(可参考附件2、附件3、附件4)。境外股东还应对投资资金性质、使用期限及机构持续经营期限做出承诺。(5)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含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拟设机构开业后3年的目标客户、产品设计、盈利状况、资产规模、贷款覆盖面以及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等预测)、金融风险分析(如资产质量恶化、亏损等)。(6)筹建方案。内容包括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注册资本、组织管理架构、高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部门设置和从业人员配置,主要管理制度制订计划,筹建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7)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个人简历和在金融类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证明材料。(8)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间关联关系法律意见书。(限内资小额贷款公司,附该律师事务所资质证明复印件,可参考附件5)。(9)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2.受理程序及要求(1)小额贷款公司筹备工作小组向区县(自治县)金融办提出筹建申请。区县金融办对自然人股东承诺书落实面签手续,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对初审符合条件的转报市金融办。区县金融办每次只能转报一家内资小额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获得市金融办筹建批复后,方可再次转报。对申请设立外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成熟一家转报一家。(2)市金融办对区县金融办转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进行审议,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对不予同意筹建的小额贷款公司,将申请材料退回区县金融办。(3)发起人的筹建保证金(占注册资金的10%)到位。(4)市金融办在股东筹建保证金到位后出具小额贷款公司筹 建批复,向区县金融办发批复文件。(三)开业申请受理1.基本要求(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为单数,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符合条件且与批准筹建时一致。(2)营业场所。营业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结构适合业务经营,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住宅不得作为营业场所)。(3)注册资金。内资小额贷款公司需提供验资报告,外资、中外合资小额贷款公司需提供资金到位时间承诺。(4)管理制度。业务、财务、信息上报和披露等制度完备(可参考附件6)。(5)监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配备数据上报系统专用计算机1台;硬件最低配置要求:CPU双核2. OGHZ,内存4G,硬盘320G,内置网卡;操作系统:windows xp专业版sp3。应安排至少2名大专学历以上、45岁以下熟悉办公软件的工作人员负责监管系统数据录入与上报工作。2.开业申请要件(1)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小额贷款公司名称、住所、营业场所、业务范围、高级管理人员名单等。(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书》。(3)验资报告和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复印件(适用于内资小额贷款公司)。(4)公司章程(需有“非本公司融资进行的股权质押需报市金融办同意”、“所有股东在小额贷款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股权,持股比例居前三位的(包括控股股东在内,含并列)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不转让股权”内容)。(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任命决议。(6)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照片、联络方式和联络地址(中国公民需提供公安机关无犯罪记录证明、人行征信报告,境外自然人参照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拟任总经理履职思路概要。(8)拟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承诺书(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另需提供任职期间不在金融行业兼职承诺)(可参考附件7)。(9)主要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信息上报及披露制度等。(10)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材料、消防合格验收证明。公司住所必须与筹建申请时确定的住所一致。(11)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提供的已经安装监管信息上报系统和落实专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12)市金融办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3.开业申请受理程序(1)申请人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2)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备工作小组向区县金融办提出开业申请。区县金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不合格的退回重报,对初审合格的向市金融办转报开业申请。(3)市金融办组织注册地的区县金融办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营业场所及其他开业准备等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区县金融办也可以根据市金融办的安排,独立对开业条件进行现场验收,并对符合开业条件的向市金融办填报《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申请合规性审核程序表》。(4)市金融办对区县金融办报送的开业申请进行审核后,结合对开业条件的现场验收情况,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开业的书面决定,向区县金融办发批复文件。二、分支机构设立(一)基本条件1.分公司(1)公司开业经营两年以上。(2)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以上,平均每个分公司的营运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以上。(3)近两年无违法经营、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4)近两年末不良贷款率(按五级分类口径)未超过3%资产质量良好。(5)在批准的经营区域内设立分公司的,公司近一年单户贷款余额未超过资本净额1%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60%以上;在批准的经营区域外设立分公司的,公司近两年单户贷款余额末超过资本净额0. 5%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60%以上。(6)小额贷款公司连续两年资本利润率在8%以上。(7)分公司设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3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8)市金融办指定机构提供监管评级2级以上的证明料。(9)公司承诺分公司设立后,公司单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保持本款第(5)项标准。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股东具有小额信贷专业背景和成熟的微型金融模式,承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后的单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能够达到规定标准的,设立分公司将视具体情况个案处理。小额贷款公司和分公司设立后,公司单户贷款未达到定标准的,不得再增设分公司。市金融办批准跨经营区域设立分公司的,公司名称可以取消原有的注册地区县名。2.代办点(1)办理线下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在经营区域内设立代办点。(2)公司开业经营两年以上。(3)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以上,近两年最高单户贷款余额未超过资本净额的2%,平均每个代办点的营运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者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以上,近两年最高单户贷款余额未超过资本净额的1%,平均每个代办点的营运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以上。(4)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5)代办点设负责人1名,须具备2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6)公司承诺代办点设立后,公司每年单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保持本款(3)项标准。对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股东具有成熟的小额信贷经营管理模式,承诺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后的季末平均单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的比例能够达到规定标准的,设立代办点可视具体情况个案处理。小额贷款公司的代办点设立后单户贷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再增设代办点。(二)申请要件1.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书,其内容包括设立宗旨,总公司运营情况,分支机构名称(“重庆市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全称)XX(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区域名称或地名)分公司”或“重庆市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名称全称)XX(分支机构所在地 的区域名称或地名)代办点”)、营业场所、负责人、主要业务范围、可行性分析等;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应包括当地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农业经济发展情况、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市场前景分析、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包括拟设分支机构开业后3年的目标客户、盈利状况、资产规模、贷款覆盖面以及不良贷款率、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等预测)、金融风险分析(如资产质量恶化、亏损等);4.分支机构筹建方案,包括内部职能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对分支机构的业务、财务等管理规定;5.现有分支机构情况和最近1年新设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状况;6.近2年公司审计报告、最近6个月经营业绩报告;7.拟任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简历、金融从业相关证明材料、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8.分支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住宅不得作为营业场所);9.拟设分支机构所在地区县金融办的意见材料;10.市金融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三)受理程序1.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区县金融办书面提交申请材料一式2份。区县金融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对初审合格符合条件的,向市金融办报送;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退回小额贷款公司。2.市金融办对区县金融办报送的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向区县金融办发批复文件。3.小额贷款公司自接到市金融办出具的同意设立分支机构批复文件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并于取得批复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开业。逾期未申请设立登记或开业的,申请人应当报市金融办确认原批复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报批。三、公司变更(一)变更事项1.变更公司或分支机构名称。2.变更小额贷款公司住所(注册地)、营业场所或分支机构营业场所。3.变更股东姓名(名称)。4.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5.变更股东或调整股权结构。除公司重组并购外,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办理一次股权转让且股权转让总额不得超过50%,与下一年度的股权转让间隔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公司重组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和公司并购与分立。6.变更注册资本。除公司重组外,一个自然年度内原股东只能增资一次(不含受让原股东转让的股权),只能新增股东增加注册资金一次(不含新进股东受让原股东转让股权)。7.变更公司类型。8.分立或合并。9.撤销分支机构。10.变更业务范围。11.修改公司章程。12.市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二)重大变更事项1.通过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行为,导致小额贷款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2.一个自然年度内股东股权一次性转让达到和超过原公司注册资本的50%;3.小额贷款公司分立、合并。本指引所称实际控制人,指虽不是小贷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三)受理要件1.变更申请书,内容载明变更事项和理由。2.董事会或股东会、监事会关于相应变更的决议。3.营业执照复印件。4.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变更事项不涉及修改章程的除外)。5.变更公司名称,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6.变更股东姓名(名称),提交相应证明文件。7.变更股东或调整股权结构、变更注册资本的,需提供小额贷款公司近一年审计报告。涉及股权转让的,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涉及注册资本变化的,提交变更后验资报告,并附该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明复印件(适用于内资小额贷款公司);涉及原股东增加出资或新增股东的,需符合股东的相关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实行面签制度;涉及股东退出的,需提供退出申明;新进股东需提供在一年内不得转让股权和退出的承诺书,新进股东是控股股东的,应提供在两年内不得转让股权和退出的承诺书。8.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相关决议或任(免)职文件,新任人员参照公司设立相关要求提供材料。9.变更公司住所、跨区县变更公司营业场所和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需符合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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