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建勇是什么样的人,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了什么职务?

唐山市通报3起违纪问题开平区越河镇中王盼庄村党总支部书记马晓江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8年1月、2月,马晓江分期分批为其子举办婚宴共计37桌,其行为违反《河北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构成违纪,造成不良影响。马晓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妃甸区三农场场长办公室主任丁建勇违规装饰单位租用车辆问题。2017年1月,丁建勇违规对单位用于公务的租用车辆进行装具装饰,花费5886元,其行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构成违纪。丁建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路南区人防办原主任丁广军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丁广军违规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个人车辆加油合计3709.82元。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违纪。丁广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康保县纪委近日对外公布一起典型案例满德堂乡石柱梁村原党支部书记常志海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常志海任满德堂乡石柱梁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村集体违规截留国家惠农资金,违反了群众纪律;个人贪占退耕还林工程款、草原生态奖补、粮食直补等专项资金,涉嫌贪污罪;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涉嫌职务侵占罪。目前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常志海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来源:唐山市纪委监委、张家口市纪委监委编辑:海坡主编:刘磊、张晓明监制:朱湘鹤、刘新艳特别声明:本文为网易自媒体平台“网易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观点。网易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https://img2.cache.netease.com/f2e/wap/common/images/weixinfixed1200low.jpg丁建勇(温州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书记)_百度百科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
?温州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温州瓯海区景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男,1974年9月生,浙江温州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党工委书记。
丁建勇人物简介
丁建勇任中共瓯海区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兼),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 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非公 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丁建勇人物经历
日晚上8时许,温州市民陈女士在池西路农行分数次提了1万元,又去建行提了1.3万元,提款后没走几步,钱就被人抢走。
今年35岁的丁建勇(挂职任党委副书记)正好驾车经过,见到手中紧攥一只提包的一个男子,跳上一辆由同伙接应的摩托车后逆向逃遁。丁建勇在判明左车道无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借道驶入对方向车道追堵。在其追赶之下,两名嫌疑人所驾驶的摩托车撞上了停在路边的轿车,嫌疑人便弃车逃跑。其中一名嫌疑人杨某跑到附近一餐厅时被市民当场擒获。
丁建勇在逐渐靠近歹徒时,猛然发现迎面驶来一辆摩托车,双方都采取了避让措施,但丁建勇轿车的左前大灯外侧还是和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王某左小腿开放性粉碎骨折。丁建勇立即拨打“120”、“110”,并与附近的市民一起照看伤者王某。交警赶到现场后,丁建勇简单作了事故陈述后,立即将王某抬上120救护车,随车送到温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并从医院附近的自动取款机取出1.2万元,垫付了王某的救治和住院费用。120救护车司机听说事情经过后,随即免收了出车费。丁建勇当夜一直在医院守候到凌晨3时,直到确认王某转危为安后才离开。
百度百科内容由网友共同编辑,如您发现自己的词条内容不准确或不完善,欢迎使用本人词条编辑服务(免费)参与修正。
.-[引用日期]
清除历史记录关闭[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新闻热线:0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瓯海区委关于丁建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区委决定:
  丁建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副书记;
  陶琼伟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黄锡宗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梧白科技城管委会委员会委员,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叶展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考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友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室主任;
  项凝露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林朝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
  王小平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台湾工作办公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温州市瓯海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林淼江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610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张崇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庄志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政治处(办公室)主任;
  陈可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成员;
  项建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委员;
  黄晓丽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段雪蕾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妇女联合会党组成员;
  王高博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党组书记;
  张垒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戴伟忠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保留副科长级),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职务;
  陈森若同志为副科长级;
  免去朱晶晶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谢成敏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林显忠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区委发〔 号文件规定,叶展、周友发、项凝露、王小平、陈森若等5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编辑: 张漫韵]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龙湾新闻网立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温州网?龙湾支站
温州市文明网站
温州市青年文明号
温州市工人先锋号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龙湾区唯一新闻网站
新闻热线:0您所在的位置:
瓯海区委关于丁建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http://xs.66wz.com/lwxww/来源:瓯海区委字体:
区委决定:
  丁建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周金琳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张昶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中心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陈昌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谢成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姜益民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赵建新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郭瞿工贸新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
  张启成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
  祝照宇同志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科长级);
  项海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效能监察室主任、温州市瓯海区作风与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苏海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成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员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长级);
  董国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党组书记职务;
  叶向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兼);
  周卢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职务;
  林莉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童丽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许克达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风景旅游管理局党组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泽雅镇委员会副书记、委员,中共温州市瓯海泽雅城郊休闲旅游区管委会委员会委员职务;
  余蓓蕾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瓯商&第三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610 办公室副主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政法委员会委务会成员职务;
  李崇滔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李新坚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委员会委员;
  卓国林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城市中心区建设开发指挥部党组副书记;
  周爱敏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副书记;
  刘建锋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
  潘建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周琛灿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
  鲁建利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森林公园建设办公室党组副书记(保留正科长级);
  免去谷国平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老干部局局长、温州市瓯海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姜慧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白茹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司法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赵憬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居民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长东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铁路建设指挥部纪检组长职务;
  免去韩克林同志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总工会党组成员职务。
  根据区委发〔 号文件规定,祝照宇、项海光、苏海鸥、潘建等4位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编辑: 张漫韵]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龙湾新闻网立场。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新闻热线:0您所在的位置:
中共瓯海区委关于丁建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区委决定:
  丁建勇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书记(兼);
  吴益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胡晓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朱忠亮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陈帮良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陈森若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黄策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梧田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王绍起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徐卫东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陈王李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徐凯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施世兴同志任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仙岩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吴建奇同志任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副书记(兼);
  免去郑雪波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陈敏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郭溪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李乐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褚纯略同志兼任的中共温州市瓯海区丽岙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免去王颖颖同志兼任的中共浙江省瓯海经济开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瓯海 委员 组织 任免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龙湾新闻网立场。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在学校没有担任职务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