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 诊断 改进教学诊改的八大核心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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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精神,切实推动和指导各高等职业院校建立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扎实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工作,建立常态化的高等职业院校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号)的要求,结合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目的意义
培养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服务国家一带一路、服务中国制造2025的战略选择,也是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打造影响的重要抓手。开展高职院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是落实高职院校履行人才培养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可以更好地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开展教学诊改工作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形式,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二、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精神,按照&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深入推进各高职院校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加强分类指导,充分依据数据平台系统,以专业诊断与改进为切入点,逐步建立以学校为核心、社会参与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逐步形成高等职业院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不断提高内涵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为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三、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目标任务
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是指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分析专业结构布局、专业办学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服务产业发展、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人才培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逐步完善提高的工作过程。
(一)教学诊改的目标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目标是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基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省教育厅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落实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依托数据平台支撑系统,以专业诊改为切入点,对各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改进行分类指导,使高职院校逐步建立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机制,提高我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二)教学诊改的主要任务
1、理顺工作机制。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实行&管办评分离&,政府要营造政策和制度环境,落实好学校的主体责任。逐步形成基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断与改进、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高。
2、完善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各高等职业院校要切实履行人才培养工作质量保证主体的责任,建立常态化周期性的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以专业诊改为切入点,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工作,促使高职院校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3、加强分类指导推进。根据高等职业院校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和需要,推动学校分别开展以&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保证院校履行办学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学校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集聚优势、凝练方向,提高发展能力&等为重点的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施效果。
4、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在诊改工作的基础作用,促进我省高职院校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学校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5、树立现代质量文化。通过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引导我省高职院校提升质量意识,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四、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基本原则
1、数据分析与实际调研相结合。诊改工作主要基于对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分析,辅以灵活有效的实际调查研究。
2、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学校可在本方案基础上,根据办学实际,补充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诊改内容。
3、自主诊改与抽样复核相结合。以高职院校自主诊改为基础,省教育厅根据需要对学校进行抽样复核和诊改回访。
4、坚持标准与注重特色相结合。高职院校在遵循诊改方案的基础上,可结合自身实际补充和完善有利于个性化发展的诊断项目、诊断要素和诊断点,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教学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五、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具体项目
按照教育部《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教职成司函[号)执行,详见附件1。
六、诊改与复核
(一)诊改对象与复核抽样
1、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新建高职院校自有毕业生起)每3年要至少完成一次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
2、省教育厅委托省级诊改委员会进行诊改复核,在学校自主诊改基础上,自2016年开始以3年为一个周期进行抽样复核,抽样学校数不应少于省内独立设置高职院校总数的1/4。
3、省教育厅于每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本地区下一年度接受诊改复核的院校名单。
(二)基本程序
1、院校自主诊改
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方案,依据各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数据,对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及效果定期进行自主诊改,并将自主诊改情况写入本校质量年度报告。各高职院校的自主诊改可以安排校内人员实施,也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
(1)加强诊断与改进工作组织。学校要组织干部、教师、学生分类别全覆盖开展有关诊改工作文件的学习和培训,准确理解开展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基本精神和重要意义,掌握实质内涵;由校长牵头组建学校诊改工作办公室(也可聘请校外专家参加),负责在省诊改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办学实际制定本校诊改工作方案,年度诊改工作计划和总结,统筹各部门各层面扎实开展诊改工作。各校要按照报备的实施方案开展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如有调整,须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备。
(2)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各高职院校要以诊改工作为手段,及时转变管理理念,积极探寻内部发展需求,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不同层面建立起完整且相对独立的自我质量保证机制,打破部门壁垒,建立跨界思维,强化学校各层级管理系统间的质量依存关系,形成全要素网络化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3)提升教育教学管理信息化水平。《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数据平台)是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自我评价和监控的主要工具。各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人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组织全校相关人员独立、适时地采集和更新数据,确保数据的原始、真实、有效和完整,强化数据平台在诊改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完善预警功能,提升教学运行管理信息化水平。
(4)树立现代质量文化。各高职院校要通过诊改工作提升质量意识,深入学习,加强宣传,注重引导,尽快在全校形成各具特色的现代质量文化,建立完善质量标准体系、不断提升标准内涵,促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2.省级抽样复核
(1)省级诊改委员会及诊改专家库的组建及职责。省教育厅遴选熟悉高职教育、具有管理经验的高职院校专家、教育研究专家、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省级诊改委员会及诊改专家库。省级诊改专委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5名,秘书长1名及委员若干名。省级诊改复核专家组由省教育厅根据复核院校情况临时抽选,原则上须有省外专家1-2人、企业或行业专家1-2名、秘书1名,规模为5-8人。
省级诊改委员会业务上接受全国诊改专委会的指导,受省教育厅委托,负责制定省级诊改执行方案、开展专家培训、建立和维护专家库、组织专家复核、审定复核结论、落实诊改回访等具体工作;负责我省诊改工作业务指导;负责探索建立诊改专家认证制度,建立动态的诊改专家库并规范专家管理。
(2)抽样复核。复核工作的主要目的在于检验学校自主诊改工作的有效程度。省教育厅委托省级诊改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全省高职院校的抽样复核工作。被列入复核的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学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
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近2年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
近2年学校、校内职能部门、院(系)的年度自我诊改报告;
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及其他子规划;
学校所在地区的区域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规划。
具体报送要求届时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报送材料各校应于复核工作开始前30日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结论、标准与整改
1、复核结论及标准
复核结论反映院校自主诊断结果、改进措施与专家复核结果的符合程度。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中,诊断要素共15项。复核结论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标准如下:
有效&&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2项;改进措施针对性强、切实可行、成效明显。
异常&&15项诊断要素中,自主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10项;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力度不够。
待改进&&上述标准以外的其他情况。
如各院校执行方案对诊断要素有调整,可根据实际诊断要素数量,按上述比例原则,确定相应标准,报省教育厅报备。
2、整改措施
(1)学校须根据诊改复核工作报告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省教育厅1年后安排诊改专家进行回访。
(2)&待改进&和&异常&的学校改进期为1年,改进期满后须重新提出复核申请,再次复核结论为&有效&的,同一周期内可不再接受复核。同时省教育厅将对其采取削减招生计划、限制项目审报等限制措施。
(3)复核结论为&异常&和连续2次&待改进&的学校,省教育厅将对其采取暂缓安排招生计划、暂停备案新专业、禁止项目审报等限制措施。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省教育厅按照教育部总体要求,统筹规划本省质量保证体系诊改工作,组建省级诊改委员会,委托省级诊改专委会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执行方案和工作规划,对全省的诊改工作进行指导。
(二)纪律保障
省教育厅将加强对诊改工作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
1、复核工作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教育部二十条要求及有关规定。
2、复核专家要坚持诊改原则和要求,客观、公平、公正对学校进行复核,同时必须洁身自律,被确定为专家组成员后,不得接受邀请参加复核学校的诊改辅导、讲座等活动。如有违反,应予更换并及时公布。
3、省教育厅将指定网站,将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名单、接受复核院校应公示的材料,以及复核结论、回访结果等集中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省教育厅要严格复核专家管理,对违反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三)制度保障
省教育厅委托省级诊改专委会制定我省诊改工作的执行方案、工作规划、诊改专家认证制度等,各校要根据工作实际做好有关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教育教学信息化建设、现代质量文化建设等有关诊改工作的制度建设,以规范和保障诊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资金保障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为省级执行方案的研制和抽样复核工作安排专项经费,以确保实施效果。
(五)建立省级诊断与改进信息平台
省教育厅组织开发黑龙江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信息管理系统,在诊改试点院校中试用、完善,逐步推广到其他高职院校免费使用。建立黑龙江省高职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工作专题网站,发布我省高职院校诊改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信息。
附:1、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
&&& 2、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项目参考表
影响因素参考提示
数据管理平台
1 体系总体构架
1.1质量保证理念
质量目标与定位
学校发展目标定位是否科学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规格是否符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是否符合学生全面发展要求;质量保证目标与学校发展目标、人才培养目标一致性、达成度。
质量保证规划
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是否科学明晰、符合实际且具有可操作性;实际执行效果是否明显。
质量文化建设
师生质量意识,对学校质量理念的认同度;质量保证全员参与程度;质量文化氛围;持续改进质量的制度设计是否科学有效,是否实现持续改进。
1.2组织构架
质量保证机构与分工
学校、院系各层面质量保证机构、岗位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分工与职责权限是否明确。
质量保证队伍
质量保证队伍建设是否符合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划要求;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岗位职责要求;对质量保证机构、人员是否有考核标准与考核制度;考核机制是否严格规范;能否实现持续改进。
1.3制度构架
质量保证制度
学校、院系、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层面的质量保证制度是否具有系统性、完整性与可操作性。
执行与改进
质量保证制度落实情况与改进措施是否具体务实;质量保证制度是否不断改进和完善;是否定期发布质量年度报告,质量年度报告结构是否规范、数据是否准确;院(系)、专业自我诊改是否已成常态。
1.4信息系统
信息采集与管理
是否重视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建设;人财物是否有保障,管理是否到位,运行是否良好;是否建立信息采集与平台管理工作制度,数据采集是否实时、准确、完整。
是否运用平台进行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过程监控,各级用户是否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形成常态化的信息反馈诊断分析与改进机制。
2 专业质量保证
2.1专业建设规划
规划制定与实施
专业建设规划是否符合学校发展实际,是否可行;规划实施情况如何,专业机构是否不断优化。
1.3/7.1-7.6/9.2
目标与标准
有无明确的专业建设目标和标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否规范、科学、先进并不断优化。
7.1/7.3/7.4
新增专业设置程序是否规范;专业建设条件(经费、师资、实验实训条件)是否有明确的保障措施。
3.4/4/5.1/5.2
2.2专业诊改
诊改制度与运行
学校内部是否建立常态化的专业诊改机制;是否能够促成校内专业设置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
3.4/8.1/8.7/9.1/9.2
诊改成效如何,人才培养质量是否不断提高;校企融合程度、专业服务社会能力是否不断提升;品牌(特色/重点)专业(群)建设成效、辐射影响力是否不断增强。
外部诊断(评估)结论应用
是否积极参加外部专业诊断(或评估、认证);外部诊断(评估)结论是否得到有效应用,对学校自诊自改是否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2.3课程质量保证
课程建设规划
课程建设规划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目标与标准
课程建设规划目标达成度;课程标准是否具备科学性、先进性、规范性与完备性。
诊改制度实施与效果
校内是否开展对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诊改,形成常态化的课程质量保证机制;是否对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产生明显的推进作用。
3.4/7.2/8.1/8.2
8.5/8.6/8.7
3 师资质量保证
3.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学校、院系、专业等层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科学性、一致性和可行性;规划目标达成度。
6.1/6.2/6.3/6.4
是否能为师资建设规划目标的实现提供必需的外部环境、组织管理、资源支撑、经费等保障。
5.2/7.1/7.2/8.1/
3.2师资建设诊改工作
是否制定专兼职教师、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聘用资格标准;是否开展对师资队伍建设成效的诊改,形成常态化的师资质量保证机制。
6.1/6.2/6.3/6.4/7.2
教师质量意识是否得到提升;教学改革主动性是否得到提高;师资队伍数量、结构、水平、稳定性、社会服务能力等是否得到持续改善;学生满意度是否得到持续提升。
6.1/6.2/6.3/6.4/8.7
4 学生全面发展保证
4.1育人体系
是否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标准;学生素质教育方案制定是否科学,培养目标定位是否准确;是否因材施教,注重分类培养与分层教学;是否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加强创意、创新、创业教育。
5.2/8.3/8.4
是否实施对育人部门工作及效果的诊改。
实施与效果
育人工作是否已形成常态化诊改机制;育人目标达成度;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主动学习积极性、职业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是否得到提高。
2.2/3/7.2/9.2
4.2成长环境
安全与生活保障
是否实施对服务部门服务质量的诊改,并形成常态化安全与生活质量保证机制;学校安全设施是否不断完善;学生生活环境是否不断优化;学生诉求回应速度、学生满意度是否持续提高;意外事故率是否不断降低。
特殊学生群体服务与资助
建立家庭困难学生、残障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学生生活保障管理运行机制情况;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体系与运行管理机制情况;能否为特殊学生群体提供必要的设施、人员、资金、文化等保障。
5 体系运行效果
5.1外部环境改进
能否促进社会资源引入、共享渠道的拓展;政策环境是否利于学校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完善。
是否能够促进校内办学资源的不断优化;学校资源环境能否促进质量保证体系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与完善,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
合作发展环境
学校自主诊改机制是否有利于政校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不断优化;合作发展的成效与作用是否不断呈现。
5.2质量事故管控
是否建立质量事故管控反馈机制,制定质量事故分类、分等的认定管理办法,对质量事故处理及时有效;是否建立学校、院系两级质量事故投诉受理机构,制定质量事故投诉、受理、反馈制度;是否定期开展质量事故自查自纠,形成质量事故管控常态化管理反馈机制。
发生率及影响
学校质量事故的发生率、影响程度;处理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的速度与能力;学校质量事故与投诉发生率是否逐年减少。
是否建立过程信息监测分析机制与质量事故预警制度;
是否有突发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应对工作预案;
是否有近三年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及其反馈处理效果报告;
5.3质量保证效果
规划体系建设及效果
各项规划是否完备、体系是否科学,实施是否顺利,目标达成度如何。
标准体系建设及效果
专业、课程、师资、学生发展质量标准是否完备、先进、成体系;能否在诊改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社会认可度如何。
诊改机制建设及效果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是否日趋完备;持续改进的机制是否呈常态化并步入良性循环,人才培养质量是否得到持续提升。
5.4体系特色
学校质量保证体系特色
学校自身质量保证体系能否形成特色,应用效果好,并能发挥辐射与影响作用。
注:1.本表设5个诊断项目,15个诊断要素,37个诊断点。
2.&数据管理平台相应编号&所列的各指标编号,起引导作用,不是规定或标准。
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自我诊改报告
(参考格式)
学校名称:&&&&&&&&&&&&&&&&&&&&&&&&&&&&&&&
一、自我诊改工作概述(500字以内)
二、自我诊断与改进报告表
1 体系总体构架
1.1质量保证理念
1.2组织构架
1.3制度构架
1.4信息系统
2 专业质量保证
2.1专业建设规划
2.2专业诊改
2.3课程质量保证
3 师资质量保证
3.1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3.2师资建设诊改工作
4 学生全面发展保证
4.1育人体系
4.2成长环境
5 体系运行效果
5.1外部环境改进
5.2质量事故管控
5.3质量保证效果
5.4体系特色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注:1.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2.每一诊断要素的&自我诊断意见&需阐明目标达成程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总体不超过500字。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应占一半左右篇幅。
3.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措施&需突出针对性、注重可行性。总体不超过200字。
4.每一诊断要素的&改进效果&指实施改进措施之后已经显现的实际效果,不是预测或估计成效。如果措施尚未实施,请加说明。总体不超过200字。
5.自我诊改务必写实,无需等级性结论。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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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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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的通知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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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01912
2320171225EMS
050023E-mailhbzjs@ heb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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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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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日期:&&&&&&&&&&&&&&&&&&&&&&
文章录入:jiaowuchu&&&&责任编辑:bangong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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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玉田职教中心 河北玉田职教中心技术支持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核心提示: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职成[20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加强思想道德、人文素养教育和技术技能培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紧密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坚持国际合作、开放创新。在教学标准开发、课程建设、师资培训、学生培养等方面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订,提升我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国际竞争力。
  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坚持把德育放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建设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德育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四)加强文化基础教育。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培养,为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更好发展奠定基础。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齐、开足、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等课程。高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教学文件要求,规范公共基础课课程设置与教学实施,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五)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并拓宽选修课覆盖面。
  (六)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和途径,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重视崇尚劳动、敬业守信、创新务实等精神的培养。充分利用实习实训等环节,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
  三、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
  (七)引导职业院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职业院校要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市场、紧贴产业、紧贴职业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要围绕&互联网+&行动、《中国制造2025》等要求,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
  (八)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要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专业设置预警信息。各地要统筹管理本地区专业设置,围绕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宏观调控,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适应的专业布局。要紧密对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围绕各类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要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专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九)推动国家产业发展急需的示范专业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轨道交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旅游、健康养老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建设。要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突出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四、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
  (十)积极稳妥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要在坚持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衔接贯通的培养体系。要适应行业产业特征和人才需求,研究行业企业技术等级、产业价值链特点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科学确定适合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要研究确定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和学生入学要求,当前开展衔接培养的学校以国家级、省级示范(骨干、重点)院校为主。
  (十一)完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统筹安排开展中高职衔接专业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和顶岗实习,研究制订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学标准。注重中高职在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合理确定各阶段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鼓励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
  (十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促进工作实践、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互通互转。支持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根据职业发展需要,自主选择课程,自主安排学习进度。职业院校要根据学生以往学习情况、职业资格等级以及工作经历和业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学分制、菜单式、模块化、开放型&教学。
  五、推进产教深度融合
  (十三)深化校企协同育人。创新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充分发挥企业的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服务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创业教育实践平台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和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与岗位需求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注重培养与中国企业和产品&走出去&相配套的技术技能人才。
  (十四)强化行业对教育教学的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完善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创新机制,提升行业指导能力,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完善购买服务的标准和制度。教育部联合行业部门、行业协会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制订行业人才评价标准。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吸收行业专家进入学术委员会和专业建设指导机构,在专业设置评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主动接受行业指导。
  (十五)推进专业教学紧贴技术进步和生产实际。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调整课程结构,更新课程内容,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职业院校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要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十六)有效开展实践性教学。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都要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要占总课时数一半以上。要积极推行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要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教学、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推进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要加大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力度。
  六、强化教学规范管理
  (十七)完善教学标准体系。教育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定期修订发布中、高职专业目录,组织制订公共基础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发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院校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制订人才培养方案。
  (十八)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学制和培养模式的新特点,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十九)提高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管理,把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就业质量和创业能力作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要适应技术技能人才多样化成长需要,针对不同地区、学校实际,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有关要求,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十)健全教材建设管理制度。加快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加强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鼓励开发适用性强的校本教材。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管理等指标体系。各地要完整转发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必修课教材,优先在《书目》中选用专业课教材。
  七、完善教学保障机制
  (二十一)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健全高校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中职学校协同培养教师的新机制,建设一批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积极探索高层次&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加强教师专业技能、实践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教学研究能力提升培训,提高具备&双师&素质的专业课教师比例。落实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和教师定期实践制度,培养造就一批&教练型&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继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重视公共基础课、实习实训、职业指导教师和兼职教师培训。各地要制订职教师资培养规划,根据实际需要实施职业院校师资培养培训项目。
  (二十二)提升信息化教学能力。要加强区域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构建全国职业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网络。各地、各职业院校要组织开发一批优质的专业教学资源库、网络课程、模拟仿真实训软件和生产实际教学案例等。广泛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信息素养。组织和支持教师和教研人员开展对教育教学信息化的研究。继续办好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要积极推动信息技术环境中教师角色、教育理念、教学观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等方面的变革。
  (二十三)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水平。建立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标准体系。要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发布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制订本地区、本院校的实施方案,到2020年实现基本达标。各地要推进本地区学校实训装备的合理配置和衔接共享,分专业(群)建设公共实训中心,推进资源共建共享。要按照技能掌握等级序列和复杂程度要求,在中高职院校差别化配置不同技术标准的仪器设备。
  (二十四)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要尽快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强化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要针对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教学研究。要积极组织地方教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机制。
  八、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五)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价和服务,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学校或专业点,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专业教学改革情况。
  (二十六)加强督查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对落实本意见和本地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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