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为什么要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展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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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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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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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制教育材料
  青少年法制教育材料&  勿让不良行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  一、不良行为的危害&  从人民法院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获悉,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一般都是从不良行为开始的,有一个从劣迹→违纪→违法→犯罪的变化过程。不论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大量的事实告诉人们,青少年健康成长,就要积极预防不良行为、克服不良行为、矫治不良行为。&  1、什么是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德、违纪、违法等越轨行为,也就是说,轻微违法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将不良行为划为两类:一类是不良行为;一类是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与不良行为在反社会规范这一点上没有区别,但存在程度上的差别。前者,涉及的是道德问题;后者,涉及的是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不良行为:(一)旷课、夜不归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未成年人不得实施的“严重不良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等行为;(六)多次偷窃;(七)多次赌博,屡教不改;(八)吸食、注射毒品;(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什么是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达到法定的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实施的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有过错的、对社会有危险性或有害的行为。&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可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其中,危害社会、违反刑事法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是犯罪行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的特征。行为的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是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三者不可分割。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违反刑事法律,当然是违法行为,但是违法行为不一定是犯罪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就不等于犯罪行为,两者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不能将两者等同起来。&  3、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实际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过程,若不注意用道德、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用社会公德、传统美德、学生守则等来要求自己、管理自己、熏陶自己、养成良好的习惯,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法律意识,而沾染上不良习惯、不良行为,不加管束,任其发展,必然会严重危害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这方面教训和事例枚不胜举,青少年朋友要注意啊!&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这是一个最通俗的比喻,一个人不注意克服小毛小病,必然会变成大毛大病。不妨我们从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事例加以剖析,看看不良行为的危害性,进而提高预防不良行为的自觉性。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地矫治,很容易从不良行为逐步发展到违法犯罪行为。&  现列举一些不良行为发展的轨迹,请青少年朋友注意:&  吸烟——易伤害健康、诱发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吸烟、酗酒。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之所以把吸烟作为不良行为加以预防,一是由于未成年人无经济来源,为了达到吸烟的目的,他们会想方设法弄钱。从司法实践看,少年因吸烟而诱发的盗窃、抢劫犯罪屡有发生;二是吸烟容易诱发不良交友。&  有的未成年人犯罪恰恰是从吸第一支烟开始的。&  另一个重要的倾向是,一些不法商贩和毒贩勾结,在烟卷中注入毒品,采取零卖、赊账等方式,向未成年人兜售,致使一些未成年人不知不觉染上了毒瘾,为弄钱吸毒走上犯罪。&  旷课、夜不归宿——易受外界侵害&  案例: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法官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酗酒----未成年人犯罪的促发因素&  案例:暑假时,三名职业高中男生在一起玩耍,又找了一家小饭馆吃饭喝酒。等吃完晚饭已经夜里11点多,没有公共汽车了,可他们身上的钱又不够打出租车的。怎么办呢?借着酒精的作用,有人提议:“干脆截辆出租车回家,不给司机钱。”其余两人随声附和,还提出可以跟司机“要点儿钱”。于是三人打了一辆出租车到僻静处,抢了司机的400元钱。但却被巡警发现,三人当场被抓。&  法官分析:据公安人员讲,在未成年人犯罪中,近30%的群殴、抢劫、强奸都与酗酒有关,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之前还喝酒壮胆。另外,近50%的未成年人犯罪,是酒精直接诱发的。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远离酗酒是全社会的责任,家长要转变对这种行为的宽容态度,把孩子的兴趣转移到健康的活动上。同时,自己要以身作则,减少社会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  毒品---将青少年引向毁灭&  案例:张华今年16岁,父母忙于生计,对他从小就缺乏教育。12岁那年,读完小学的张华便辍学在家,开始了流浪生活。在社会上游荡的张华被贩毒分子盯上了。为了引诱他贩毒,他们居然采用欺骗手段,让张华染上毒瘾。为了能卖“烟”,张华不得不为毒贩子跑腿“送东西”。在一次送货途中,张华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法官分析:尽管加强禁毒教育、重视对青少年的心理辅导等都能帮孩子远离毒品,但众多的教训却告诉我们,帮助孩子终生远离毒品的最好方法,是父母给孩子一个温馨的家,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而且要从小抓起,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要及时预防和矫治。&  打架斗殴——易产生违法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未成年人不得有的不良行为“打架斗殴、辱骂他人。”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一些未成年人性格好斗、脾气暴躁,遇到不顺心的事,可能大打出手,持刀害人。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自己的孩子不能随身携带有伤他人的器具,这是对孩子的关爱。&  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易发展成抢劫&  有的孩子养成一种不良习惯,想要什么就非得到不可。如果家长不答应,他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就不择手段向他人索取,甚至进行敲诈勒索。遇到被索取对象的抵制或反抗,极易使用暴力,这样性质也就变成了抢劫犯罪了。&  观看、收听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易诱发性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附近开办营业性歌舞厅、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减少色情、暴力等黄色文化污染。据北京海淀区法院对在押100名未成年犯进行问卷调查,发现经常看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32%;经常进入录像厅的占39%,曾进入过的占51%。据犯罪心理学分析,少年性机能渐渐发育成熟,但往往性道德观念的形成却落后于性机能发育的成熟,色情文化的污染最容易使这个时期的少年放肆地追求性刺激。色情文化污染,是未成年人性犯罪的直接原因。&  与品行不良的人交友——易近墨者黑&  案例:15岁的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对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法官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团伙化趋向,共同作案的比例较高,近年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共同犯罪高达60%以上。这与不良交友有密切关系。因为,青少年阶段是逐步走向成熟的阶段,&  这一阶段其模仿性极强,周围环境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在他们周围同他们长期来往的都是一些有各种不良习气的人,所以容易染上好吃懒做、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气,从而使之逐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赌博---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  案例:17岁的赵佳在假期结识了一些社会上的不良分子,并在他们的诱惑下多次参与赌博,还欠下500多元赌债。为了偿还赌债,赵佳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行劫取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人民币400余元。人民法院认定赵佳犯了抢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法官分析:中学生赌博是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大量占用学习和休息时间,影响学习成绩和身体健康。另一方面也让未成年人产生贪欲。同时,赌博一上瘾,一旦形成习惯就难以改正,所以赌博是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诱发因素。未成年人由于争强好胜的心理比较强烈,在许多事情上喜欢占上风;又由于社会经验少,情绪容易冲动,所以往往容易受到隐忧和怂恿而参加赌博,一旦学会方法尝到刺激就可能形成赌瘾,成为参加赌博活动的常客。&  偷拿家中钱财也是不良行为&  案例:中学生小林趁邻居家没人,连续几次翻墙入院撬门盗窃,偷走邻居的现金5000余元,最后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小林有期徒刑。开庭审理前,法官召来被告人的母亲谈话,想了解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这位母亲说,小林从小时候起就经常偷偷从家里拿钱,少则几十元,多则数百元。&  法官分析:偷拿家中钱财虽然属于个别现象,但也不能够放任不管,否则家贼就发展成了盗窃犯。一家儿童心理咨询门诊的资料显示,44名有不同程度“偷窃”行为的孩子中,6.8%是在四五岁时拿家里的钱,63.7%发生在小学阶段,29.5%是12岁以后才有“偷窃”行为。&  携带管制刀具——易导致严重违法犯罪&  什么是管制刀具?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进行管制的规定》,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刀具,只有法律规定的人员如解放军、武警、专业狩猎人员才能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应受到拘留或者罚款处罚。未成年人携带管制刀具遇到情况可能伤害别人,也可能被他人伤害,导致严重违法犯罪后果的发生。&  二、不良行为产生的原因&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原因,也有客观方面原因。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均在生长发育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尚未成熟,对是与非、美与丑、善与恶的辨别能力不强,易受各种不良环境因素的污染,产生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主观原因是多方面的,这里主要概括以下几点:&  1、厌学,滋生不良行为。&  厌学是所有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旷课等不良行为是厌学心理的外在表现。厌学是指学生厌恶学习或学业的心理,包括厌学情绪、厌学态度和厌学行为。以学习为主的未成年人的严重厌学后患无穷,为了逃避学校生活,轻则旷课逃学,重则中途离开学校,浪迹社会,被社会上不法分子腐蚀、利用,做坏事,甚至走上犯罪。青少年朋友,尤其是未成年人朋友,要端正学习态度,珍惜青春年华,克服厌学情绪,立志读书,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2、好奇心的试探,引发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精力旺盛,好奇心强,求知欲强,探索事物奥秘的好胜心强,但对事物本质认识能力差,甚至不计后果去试探。如有的未成年人看到成年人抽烟,吐着一串串圆圈飞扬蛮有品位,就偷着学抽烟、学着吐圆圈玩,慢慢变成小烟民;有的未成年人认为喝酒潇洒,蛮刺激,自己试着喝,甚至不顾健康一醉方休,以体验生活,后来变成小酒鬼;有的看大人搓麻将赌钱,蛮好玩,从看着搓,学着赌,结果变成小赌棍,等等。青少年朋友应该把旺盛的精力、好奇心、求知欲,用于学习上、探索科学技术上、创造发明上,不应该浪费青春去试探那些有害健康、有害成长、有害社会的恶习上。&  3、放纵不良习气,产生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天真活泼,敢想敢干,但缺乏克制力,加之对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缺乏正确的认识,如果以为恶小而为之,认为:“能打敢拼是英雄,能挣会花是豪杰。”而不加以制约,任其发展。有的未成年人从嘴馋,到贪吃喝,讲排场;有的从嫌土气到追求时尚爱打扮,穿名牌讲气派;有的从贪玩到结伙滋事讲帮派等等,结果由不良习气逐步发展成为不良行为、严重的不良行为,最后走上犯罪道路。青少年朋友,应该把天真活泼,敢想敢拼,用在攻克学习难点上,用在准备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贡献上。&  4、无序张扬自我意识,发展不良行为。&  未成年人的自我意识随着年龄的增长不断发展是正常现象,但是,“以我为中心”不顾一切地无序地张扬自我意识,目空一切,漠视社会道德、法律、法规的约束,以身试法。有的未成年人不听劝告,上网成瘾,玩物丧志,荒废学业,甚至走上歧途或者盗窃、抢劫等犯罪道路;有的不顾违法,不珍惜生命、不计后果吸食毒品,甚至走上贩运毒品的犯罪道路;有的观看色情、淫秽音像制品,思想受污染,进行模仿,最后走向淫乱或强奸等犯罪道路。&  总之,未成年人产生不良行为的原因,主要是自我放纵和法律观念淡薄。一般来说,人们行为的发展是一个连续的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也是一些不良习惯从轻到重的不断强化的过程,聪明的人就是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侵蚀。青少年朋友必须明白要克服不良行为,抵御各种不良影响的侵蚀,要从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始,平时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要增强法律观念。唯有如此,才能提高抵御不良行为的免疫能力。&  三、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  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要从源头抓起,要实行家庭、学校、社会的综合治理。这里,仅说我们青少年自身如何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问题,没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主要是预防,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既要预防也要矫治。&  1、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基础。&  美德与罪恶,道德上的善与恶,都是对社会有利或有害的行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代,为公益作出最大牺牲的人,都是人们会称为最道德的人。人不应当像走兽一般地活着,应当追求知识和美德。我们要做一个真正的人,就要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中共中央倡导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就是做人的基本准则。要将基本道德规范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准,在日常的行为举止中培养,逐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思想上牢固地树立可以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的意识,进而构筑起抵御不良行为的防线。&  品格能决定人生,养成良好的品格要不懈地努力,良好的品格是在战胜不良习惯,抵御各种污染、诱惑中养成的。如果“知而不行,只是未知”,我们一定要知而行之,将家庭、学校、社会的各种场所作为自己养成良好品质的好机会、好地方,在真善美与假恶丑的较量中,检验自己每一个言行,锻炼成长。&  2、增强法律意识,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保障。&  法律和道德,从实质上来说,都是人的行为准则,但它们的产生和实行方式不一样,表现形式不一样,调整范畴不一样。许多未成年人犯罪,当他们被司法拘留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刑律。有的在看守所面对提审的警官求饶地说:“警察叔叔,放了我吧,我要回去过年。”“人是我捅的,不知道会死,今后我不做了。”根本不晓得打架斗殴的危害,伤害他人生命、健康是犯罪行为。有的未成年人被成年犯罪分子利用参与贩运毒品被审判时,问他为什么贩运毒品?他说:“人家给我钱花,给我饭吃,玩得也开心,叫我送点东西,不好意思推诿,谁知道这就是贩运毒品。”&  这些教训是深刻的,我们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只有认识到不良行为与违法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仅仅是一步之遥,如果让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必然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要实施每一个行为时,一定要冷静思考,想想是不是违法?若违法即止步。法律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保护神。&  3、坚持防微杜渐,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有效措施。&  任何事物都是发展变化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同时,也都是螺旋式发展的。青少年的不良行为也是这样的。有的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是自觉或不自觉形成的,有的经家长、老师教育及时改正;有的不听教育甚至把不良行为当成“能耐”“本领”,最后发展到难以自拔的地步。&  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不可能没有缺点、错误,人的成长、成熟也是在不断克服缺点、错误中成长、成熟的。这里关键的奥秘是:防微杜渐,正确对待自己的缺点、错误,不让缺点、错误蔓延,形成不良行为、严重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  4、学会拒绝,是预防和矫治不良行为的良策。&  当今信息时代,国内的国外的各种信息广泛传播,尤其是一些腐朽思想、没落的丑恶现象,陈渣泛滥,充斥着社会,侵蚀人们的思想,腐蚀人们的灵魂,严重毒害着青少年。一方面,青少年要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法制意识,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一方面,要分清是与非、分清善与恶,分清美与丑,学会拒绝非法的、丑恶的、不健康的东西,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聪明的人不是不犯错误,而是不犯大错误。要想不犯大错误,就要学会自我保护,学会拒绝,不被不健康的东西所左右,不随波逐流瞎盲闯,不受黄色、灰色、黑色污染,把培养自己的良好教养作为思考行为的目标!这是因为,良好教养是一个人理智、本能、自制力和包容心共同作用的结果。&  最后,请记住:恶习伤害你,品德扶正你,法律规范你;父母养育你,老师教导你,国家关怀你。关键是一句,路在脚下,成长进步,要靠你自己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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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之我见
荆州市司法局
  社会闲散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他们不在学、无职业,游离于社会控制之外。他们中大多数是未成年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无就业技能或就业能力低下,大多数都有一定的不良行为甚至严重的不良行为,16岁为高发年龄阶段,特别是单亲家庭的子女,他们更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团伙化、暴力化、成人化、智能化的状况愈来愈甚,手段残忍,不计后果,危害严重。社会闲散青少年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和不稳定因素,其教育管理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必须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因此,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期间,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否则这块“短板”必将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一、&社会闲散青少年法制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级都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和显著的成效,但由于社会闲散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游离于正常组织之外,处于社会边缘和失控状态,其法制教育出现“真空”,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缺项”和“弱项”。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社会教育存在“盲区”。全社会没有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局面,社会各界和各部门没有形成合力。尽管政法委设立有综治办,有关部门设立“关工委”、“未委会”,依法治市办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方面作了不少努力,但由于各职能部门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职责不明,缺乏统一协调的主管部门,无法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加之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缺乏有力的抓手和有效的平台,导致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既没有抓到位,也缺乏有效的方法。二是学校教育存在“误区”。目前,我们的教育仍处于应试教育的状态,片面追求升学率;部分教师师德水平低,对“双差生”缺少关爱,甚至撒手不管,使一部分人失学、辍学、厌学,流向社会;学校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弱化,忽视对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培养。法制教育流于形式,使相当一部分学生在合法与非法,犯罪与非犯罪的问题上思想模糊,界限不清。有些人为玩而偷盗,为乐而抢劫,并没有真正意识到是犯罪行为。高中阶段教育不是普及教育,致使每年都有一部分初中毕业生因不能继续升学而走向社会,增大了社会闲散青少年的群体。三是家庭教育存在“禁区”。由于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心切,很多家庭对子女缺乏科学的教育方法,只注重学习成绩,忽视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尤其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显得束手无策,放纵其不良行为。各地开展的“我与父母共学法”等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也仅仅局限于学生家庭,没有将触角延伸到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家庭。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家庭很多是残缺不全或者是来城务工的,其家长的特殊性也导致对子女进行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缺项和乏力。四是自我教育处于“空白区”。由于社会闲散青少年自身素质低下,整体缺乏进取精神,对学习、就业不感兴趣,自甘堕落。他们把看录像、进舞厅、打台球、玩游戏、网上聊天作为生活的主要内容,不愿自我学习教育,加之不在学,不在岗,又不愿呆在家里,脱离了青年团组织或其他有效组织网络的监督和管理,其教育出现真空状态,容易走向违法犯罪。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浅析
  社会闲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尽管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高发,对社会稳定危害较大,但由于其总量相对较少,并没有引起全社会的足够重视。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由于任务重、人员少、经费缺,加之自上而下也都没有将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普法工作的重点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考核,所以也无暇、无力顾及这一偏远的特殊群体。二是没有平台,缺少抓手。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主要是依托各类学校这个宽广的平台和强有力的抓手,如我市近年来相继开展的“我与父母共学法”、“六法一条例”学习、“校园法律服务行”、女检察官法制教育巡回报告等一系列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都是在校园举行。但社会闲散青少年不在学、不在岗,游离于正常组织之外,处于社会边缘,所以法律进学校、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都无法将其网络其中,即便是在他们生活所在的社区,由于没有建立完备的社会闲散青少年档案管理系统,也处于失管、失控状态,法律进社区也很少覆盖到他们。三是素质低下,难度较大。社会闲散青少年的主要组成人群是:由于自身原因或家庭困难辍学在家的青少年;中学、高中毕业后,考不上高中或大学,无一技之长,不愿意从事体力劳动的青少年;中专、中技毕业,找不到满意工作,处于待业状态的青少年;不从事农业劳动,赋闲在家,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村青少年;刑满释放、等待安置的回籍青少年;随父母打工进城,完成义务教育不能继续升学的务工人员子女;无固定工作、无固定住所、流动性较大,处于弹性就业状态的来城务工青少年;处于城市边缘的流浪青少年等。由此可见,他们普遍学历较低、缺乏劳动技能;家庭贫困、家长素质相对偏低;性情懒惰、不求上进、生活不规律;无所事事、容易扎堆。因此,对这类特殊群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一则组织难度大,二则实际效果差。
  三、对加强社会闲散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1、积极构建社区管理教育大平台。社区一头连着社会,一头连着家庭,是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法律、道德教育的最佳阵地,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建立社会闲散青少年动态监测机制。对社区闲散青少年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建底数完备、事项明确和动态更新的闲散青少年档案管理系统,全面掌握、了解其基本情况、分布状况、重点监控时间、监控措施,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二是加强教育管理。与有关部门联合,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社区管教,加强闲散青少年的法制和思想道德教育,法律进社区要将社会闲散青少年作为重点人群。三是点对点实行结对帮教。通过社区学校、成立特殊家庭帮教小组等方式对单亲、贫困家庭的家长实施一对一有效指导,为他们解决家庭教育中的困难,重点对留守青少年、辍学青少年、失足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和帮扶,防止其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努力营造社会闲散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人文环境。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们的思想观念呈现复杂多样的特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生活方式对青少年影响很大。特别是当前升学、就业的压力,导致部分未成年人失学、辍学、厌学,散荡于社会,在择业无望,无所事事的情况下,精神颓废,苦闷彷徨,对前途失去信心,加之“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存在和不健康的书刊、报纸、影像的影响,极大地腐蚀着未成年人,诱导着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健康的人文环境,特别是网络环境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起着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作用。因为上网几乎是所有闲散青少年共同的嗜好。闲散青少年上网,宜疏不宜堵,堵也是堵不住的,关键是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净化网络环境,为青少年上网提供有效的技术手段,使之成为社会闲散青少年学习和健康成长的有益途径。
  3、不断丰富社会闲散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形式。一些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往往是无知造成的,只有通过对社会闲散青少年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法律允许的,什么是法律禁止的,什么是道德提倡的,什么是与道德相悖的,才能提高他们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辨别美丑的能力,培养他们向上、向善、向美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情操,从总体上提高其自身素质。社会闲散青少年叛逆的心理特征更加明显,因此单一的填鸭式教育往往效果不佳,必须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教育的形式,增强教育的实效性。一是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橱窗进行宣传教育。以村镇、社区这些社会闲散青少年生活、居住所在地为依托,设立法律橱窗、法制宣传栏或开展图片展,内容以法制漫画、法制宣传图片为主,图文并茂、形象生动,使社会闲散青少年喜看、易懂、好接受。二是编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警示录》进行教育。可将本地区社会闲散青少年的违法犯罪典型案例进行汇编,并请法律专家逐案分析点评,以案说法,然后编印成册免费发放到每个社会闲散青少年手中,用身边的人和事警醒教育。三是利用警示教育基地进行教育。各街道、乡镇可定期与监狱、少管所、戒毒所等单位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邀请忏悔报告团对社会闲散青少年进行集中教育,或者组织闲散青少年到这些教育基地参观,接受警示教育。四是利用网络进行教育。各地可建立青少年维权网站,充分利用网站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帮助社会闲散青少年学法、用法,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充分整合社会资源,社会联动形成合力。一是要进一步降低义务教育阶段青少年的辍学率。要加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衔接,尽可能减少学生的辍学率,从而减少社会闲散青少年数量。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必须把德育工作摆在素质教育的首位并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二是为闲散青少年积极疏通培训和就业的渠道。各级政府应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青少年活动场所,举办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把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融于其中,充分发挥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引导功能。有关部门还应各自发挥职能优势,为已过学校教育年龄的闲散青少年举办各种技能培训,为他们提供就业渠道,最大限度地为他们的生存、发展提供帮助,使他们可以在社会上正常生活。
----------------------司法部及各司法厅局----------------------
北京市司法局
天津市司法局
重庆市司法局
上海市司法局
山西省司法厅
山东省司法厅
河南省司法厅
吉林省司法厅
陕西省司法厅
甘肃省司法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南省司法厅
贵州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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