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查询2018年上海2018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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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器2018
工资、薪金所得(月薪)
工资、薪金所得(月薪 税后)
年终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各项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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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计算结果
应纳税所得额
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征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原来是2000,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7日再次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草案维持一审时“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2000元提高至3500元”的规定,同时将个人所得税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2018个税起征点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指国家为了完善税收体制,更好的进行税制改革,而制定的税收制度。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6月中旬,调查显示,48%的网民要求修改个税起征点。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于日起施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小编辛苦精心为各位网友准备了2018年最新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个税税率表,3500元起征点,包括工资税率表、年终奖税率表、劳务税率表,个体户税率表
等等,简单实用的表格,让您更容易看懂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1500元的
不超过1455元的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的部分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1、张三在2018年一月份税前工资12000元,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100元,那么他的税后工资是多少呢?
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 - 1100 - 3500 = 7400元,参照上面的工资税率表不含税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则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555。
缴费 = 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7400*20% -555= 925元。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 12000 - = 99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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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点击“康浩U法” 关注我们 ---    日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自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地税部门在官网上以“查补个税2410万元 潜在税收超一亿元”为题公布了一宗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违法案件,成功查补个人所得税2410万元。广东省地税局在介绍这起案件时表示,这是近年来对自然人立案查补税额最高的案件,查补税额创广东此类案件最高纪录,并透露该案潜在税收将超过一亿元。  这些信息都反映,随着营改增及金税三期的推行,地税部门的管理对象从以单位纳税人为主向单位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并重转变。个人所得税下一步将成为税务机关加强征收管理及稽查的重点,税务机关对个税申报的审核将趋于严格。  自然人纳税人涉及税种多、税源分散隐蔽等特点,一直是税务机关征收的难点。《管理办法》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完善自然人涉税信息管理。明确了自然人纳税人涉税信息报送、变更、共享、归集、实名制管理等内容。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向地税机关报送自然人纳税人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性别、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地税机关采集自然人纳税人基础信息后,根据自然人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按规则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二是明确了自然人纳税人按规定应纳税费种、税额核定、征收方式、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内容。将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收入、拥有应税财产应依法缴纳税费分为十二类,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和其他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三是实施自然人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自然人纳税人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地税机关开展风险分析识别并分别采取风险提示提醒、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应对措施。  可以预见,随着大数据技术的进步,税务机关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归集、管理势在必行。CRS背景下的高净值人士,更应该了解税务政策,加强税务筹划。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9号  为加强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制定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特此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自然人税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优化自然人税收管理和服务,规范征纳行为,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维护自然人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自然人税收征管质效,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地方税务机关(以下简称地税机关)管理的自然人税收适用本办法。  自然人纳税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个人。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自然人的应纳税款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扣缴义务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自然人税收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分类分级、协同共治、科学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地税机关是自然人税收管理的主体,应当落实管理责任,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努力构建集约高效的自然人税收管理体系。  第五条 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拓展跨部门税收合作,完善自然人税收共治体系,实现信息共享、管理互助、信用互认。  第六条 地税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第七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地税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地税机关为其涉税信息保密。  自然人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地税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地税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章 涉税信息管理  第八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向地税机关报送自然人纳税人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国籍、性别、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前款规定的基础信息,自行申报纳税的自然人纳税人在首次办理涉税事项时按规定报送,扣缴义务人在办理扣缴申报时按规定报送。  地税机关采集自然人纳税人基础信息后,根据自然人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按规则赋予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  自然人有应税车船、经营性(含出租,下同)房产、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应依法申报相应的财产信息。  第九条 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报送的信息发生变化的,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依法向地税机关申报变更。  第十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等电子办税渠道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报送及变更相关涉税信息。  第十一条 地税机关应当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健全自然人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及时从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获取自然人纳税人收入、财产、投资等涉税信息。  第十二条 地税机关要将自然人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收入信息、财产信息、投资信息以及申报纳税信息等涉税信息按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归集,实行自然人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一人一档管理。  地税机关应当依法为自然人纳税人的涉税信息保密,不得将涉税信息用于履行法定职责之外的用途。  第十三条 地税机关实施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名办税制度。  地税机关可为实名制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定制服务和个性化服务。  第三章 申报纳税  第十四条 自然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应税收入、拥有应税财产,应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包括:  (一)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的,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二)发生应税行为缴纳(包括向国税机关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应依法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三)取得下列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  4.稿酬所得;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四)拥有或管理应税车船的,应依法缴纳车船税。  (五)拥有、承典、代管或使用位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经营性房产的,应依法缴纳房产税。  (六)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使用非免税土地的,或承租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应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七)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八)在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应依法缴纳契税。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  (九)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十)书立、领受、使用下列应税凭证的,应依法缴纳印花税:  1.经济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十一)在我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应依法缴纳资源税。  (十二) 其他依法应当缴纳的税费。  第十五条 自然人纳税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地税机关有权通过核定的方式确认其应纳税额:  (一)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二)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的。  (四)其它按照规定应当核定的情形。  自然人纳税人对地税机关核定的应纳税额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地税机关认定后,调整应纳税额。  第十六条 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个人所得税(不含临时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车船税由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以下简称保险机构)依法代收代缴,未税矿产品由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依法代扣代缴。其他税费种的应纳税费款由自然人纳税人依法自行申报纳税。  对于车船税未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临时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生产、经营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代扣代缴的,也应依法自行申报纳税。  自然人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依法自行办理纳税申报,有应纳税款的,应依法缴纳税款: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自然人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定或者依照地税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以及地税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自然人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定或者依照地税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自然人税款的报告表以及地税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第十八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定或者依照地税机关依法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第十九条 自然人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等电子办税渠道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等方式办理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等电子办税渠道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等方式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解缴税款。  第二十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需要修正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申报错误更正。  第二十一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发现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多缴税款的,应依法退还。  第二十二条 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的要求,县级以上地税机关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并发给《委托代征证书》,依法委托有关单位代征零星分散的自然人税收。受托单位根据《委托代征协议书》的规定,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依法征收税款,自然人纳税人不得拒绝;自然人纳税人拒绝的,受托代征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地税机关。  受托代征单位应按照规定及时解缴代征税款并报送受托代征税款的纳税人当期已纳税、逾期未纳税、管户变化等相关情况。  第四章 分类分级管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地税机关要实施自然人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加强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管理。  第二十四条自然人纳税人分类以收入和资产为主,兼顾外籍个人、台港澳人士及特定管理类型。  自然人纳税人按照收入和资产分为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和一般自然人纳税人。  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是指按照省、市地税机关确定的,收入或资产净值超过一定额度的自然人纳税人。  一般自然人纳税人是指除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以外的自然人纳税人。  第二十五条 高收入、高净值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管理,以省、市地税机关为主开展风险分析识别,以省、市、县地税机关为主开展风险应对。  一般自然人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管理,主要由县地税机关按照便利自然人、集约化征管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二十六条 地税机关应当建立自然人纳税人税收风险评估模型,加强对自然人纳税人涉税信息的扫描、分析和识别,找出容易发生风险的领域、环节及自然人纳税人群体,提高风险管理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七条 各级地税机关根据风险识别结果将自然人纳税人分为低、中、高风险自然人纳税人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对低风险自然人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对中风险自然人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或税务审计等),对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高风险自然人纳税人实施税务稽查。对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  第二十八条 地税机关要探索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体系,要建立自然人纳税信用与税收风险的联动管理机制,将风险应对结果等作为自然人纳税信用评价的重要参考。  地税机关要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自然人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要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自然人纳税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  第五章 违法处理与法律救济  第二十九条 自然人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地税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地税机关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第三十条自然人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由地税机关依法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地税机关依法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依法处以罚款。  第三十二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地税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地税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地税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委托他人办理涉税事项。自然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他人办理涉税事项的,  需提供详细注明委托办理事项的授权委托书。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费是指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计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自然人的社会保险费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均含本数。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第八期康浩开放日震撼来袭,快报名吧!| 沙龙·分享·活动  保姆纵火案律师退庭事件,需要理清的几个问题 | 热点观察  在日本陈世峰应当判处有期徒刑还是死刑? | 热点观察  最高院公报:2017全年典型案例要点汇编(收藏版)| 律界资讯  编辑:老老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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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查询如何查?
能具体的给讲解一下吗
我有更好的答案
不如在手机上下载个税管家,查起来方便快很多。
采纳率:25%
一、你先点开桌面的:六、点开后出现以下图示,你就能看到那个个人收入统计:二、这时出现以下图你就点登录.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img class="ikqb_img" src="http://h.hiphotos:七、这时你就点开:个人收入统计&八、你这时可以输入你要查的个人的姓名、要查的期间,是****年几月至****年几月,一切输入 好后你就点以下图中间偏右的查询就行。.jpg"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查看大图" class="ikqb_img_alink">四、你选择一下你要进的单位,点一下进入后://d:<a href="http://b.hiphotos.com/zhidao/wh%3D600%2C800/sign=8f5bbb5bef901/b21cd6bfdb7.jpg" esrc="http://h.hiphotos。但如果你是单位会计人员、你登录后:三、这时你就点一下那个查询统计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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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地税局就可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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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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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你明白个人所得税怎么填写吗?
个人说的税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说明怎么写?
姓名身份证号码
税款所属期税前收入总额(元)实报税款(元)
xx-xx年xx月
xx-xx年xx月
xx-xx年xx月
xx-xx年xx月
xx-xx年xx月
xx-xx年xx月
xx-x先生/女士(身份证号:xx-xxx-xxx-xxx)自xx-xx年xx月至xx-xx年xx月。税前工资总额xx-xxx元,缴纳个税金额xx-xxx元。此期间个税由xx-xx公司足额连续扣缴,无间断。以上信息情况属实,真实有效!
公司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签字
加盖单位公章并
加盖公司财务专用章
xx-xx年xx月xx日
2分页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说明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我公司原职工xx-xx20xx年9月份主动辞职,我公司从20xx年9月份起就没有发给xx-xx工资属实;但是公司在电子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删掉工资金额,误造成xx-xx在我公司有收入应缴所得税的错误信息,因此望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照实属情况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分页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说明
各位教职工:
20xx年12月,学校教职工收到兰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寄递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个别教职工反映:税务局寄递的完税证明上其个税实缴税额要比学校代扣代缴的个税额要高。对此,我处高度重视,专门抽取了部分教职工,对其缴纳个税情况反复进行了核算比较,结果表明,学校代扣代缴的个税额与税务局完税证明上的实缴税额一致,不存在学校多扣现象,为充分说明教职工缴纳个税情况,达到答疑解惑的目的,现将有关事宜解释说明如下:
一、实缴税额所属期间
本次实缴税额所属期间为20xx年1月-12月,填发日期为20xx年11月30日。
二、实缴税额内容
20xx年1月-11月实缴税额为每月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税,20xx年12月实缴税额为20xx年12月工资、20xx年校内岗位津贴决算、20xx年第十三个月工资中代扣代缴个税的合计。
教职工如对实缴税额仍有疑问,20xx年1-12月工资可登陆财务查询系统核查,20xx年校内岗位津贴决算和20xx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可查看计划财务处发送的手机短信,或直接到计划财务处资金科(地址:行政楼110办公室,电话:7631171)当面核查。
计划财务处
20xx年1月13日
4分页个人所得税完税情况说明
都匀市**区国家税务局:
本人申请交纳个人所得税,现将本人20xx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情况报告如下:
本人张三,中国人,身份证号码:,就职于某某单位,职务:经理,职业:职业经理人。任职受聘单位税务代码:,任职受聘单位所属行业:,某某行业:,在华天数:365天-出国天数,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把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的相关信息录入)。
工资所得**元,其中,境内所得**元,境外所得**元。应纳税所得额**元,应纳税额**元,已缴(扣)税额**元,抵扣税额**元,减免税额**元,应补税额**元(或者是应退税额**元)。以下项目表述方式相同,如果没有发生的收入就不用提及,没有发生的金额或不用提及,或者写0.*元,境外所得**元。应纳税所得额**元,应纳税额**元,已缴(扣)税额**元,抵扣税额**元,减免税额**元,应补税额**元(或者是应退税额**元)。
特此说明。
个人所得税情况说明怎么写 [篇2]
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我公司原职工xx-xx2017年9月份主动辞职,我公司从2017年9月份起就没有发给xx-xx工资属实;但是公司在电子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时由于工作疏忽忘记删掉工资金额,误造成xx-xx在我公司有收入应缴所得税的错误信息,因此望达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依照实属情况进行处理。
特此证明!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个人所得税情况说明怎么写 [篇3]
一、 缴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即指:个人当月全部工资、奖金等薪金总收入。 免税项目即指:“三险一金”和工改保留津贴、独子保健费; 国家免征个税收入扣除标准:在扣除“三险一金”后,免征个税收入2000元;
适用税率:如下表
三、缴纳方式:单位作为扣缴义务人全额代扣代缴; 四、缴纳时间:当月税额,次月10日前扣缴入库。
五、年终奖计税方式:以年终奖发放总额除以12,确定对应税率,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发放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此计算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
六、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在年度终了3个月内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
七、法律责任:不缴、少缴,处应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负刑事责任。
八、计算举例:
1、张三当月工资2000元,奖金15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500元,独子保健费2.5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6-2.50-500- (税率10%)
张三应纳税额=881.50╳10%-25=63.15(元)
2、李四当月工资2300元,奖金40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800元,保留津贴116元,其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6-800- (税率15%)
李四应纳税额=5=382.60(元)
3、王五9月工资2500元,奖金6000元,当月发国庆过节费10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1000元,保留津贴116元,独子保健费2.50元,其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所得额=00-.5-(元)(对应税率20%)
王五应纳税额=%-375=901.30(元)
4、王五1月工资2500元,奖金5000元,当月发-春节过节费1000元,发2017年13个月工资1800元,发年终奖等40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1000元,保留津贴116元,独子保健费2.50元,其应纳税额为:
(1) 当月 (00)-(.50+.50(对应税
%-375=701.30(元)
(2)年终奖税 00 (对应税率5%)
(3)1月缴税总额 701.30+290=991.30(元)
5、李四1月工资2300元,奖金2000元,当月发-春节过节费1000元,发2017年13个月工资1800元,发年终奖等8000元,个人“三费一金”扣除1800元,保留津贴116元,独子保健费2.50元,其应纳税额为:
(1) 当月应税所得=(00)-(.5+2000)
=1381.50(对应税率10%)
当月应缴税=%=138.15(元)
(2)年终奖 .67 (对应税率10%)
应缴年终奖税==955
(3)1月应缴税=138.15+955=1093.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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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4:42
03-06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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