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工令德勤工作一年辞职了五个月后辞职,请问是否有年休假,有几天。

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我原打算11月休年休假,但公司临时有工作需要我参与,经商量后,我同意放弃休今年的年休假。但是,在清算年休假工资时,我发现公司只给了额外的2倍日工资作为年休假报酬,可是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不是应该3倍吗?请问,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到底是另外支付2倍还是3倍呢? 你好,是2倍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企业职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如果给员工年终奖,岂不是给予员工超过12个月工资,此外,如当年休超过6个月工伤假期,还应享有年假吗?&工伤病休期间,是按照正常工作计算工资的,跟产假性质是一样的。年终奖属于一种福利,是每个员工都享受的奖金,不能计算为第十三个月的工资。所以说超过6个月工伤假期,或者更多,与年休假没有关系。员工在当年度已享受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还能休年休假吗? 答: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可照常享受年休假。【裁判要义】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有带薪年休假,享有年休假的天数根据累计工龄分别计算。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案例回放】 洪某2011年入职某快消品公司任销售经理职务,双方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是日至日。公司出台的《考勤与休假制度》规定:次年3月底前未休完上年度带薪年休假的,视为员工自愿放弃或自动作废。对于该制度,洪某曾在公司发放的告知单上签字确认,表明自己知晓此事。自入职以来,洪某的工作特我是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我想咨询下,职工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解答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累计工作如果还有年假没有休完,就已经离职了,未休的年假应该怎么办呢?法律快车法律经验小编提醒您,根据《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职工在离职后,应按照职工当年已经工作的时间折算应休但未休的年假天数。以下是离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的内容介绍。   离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下发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日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后,企业用工不规范将被列入失信企业“黄名单”和“黑名单”。劳动监察部门将采取约谈警示、重点监察等失信惩戒措施,实施社会信用联动监管;对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随意“踩法律红线”的企业,勇于“亮红灯”,依法向社会
小丫准备休年假,打算和朋友一起出去旅游,可朋友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不知可否休年假。于是,小丫来到市人社局信访和仲裁处咨询。 工作人员告诉小丫,带薪年休假时长标准为: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按照规定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我省为农民工提供服务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有哪些政策亮点?随着《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将给农民工享受的公共服务带来哪些变化?4月15日,省农劳办主任黄晓东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亮点一:就业纳入失业登记范畴
  作为农民工输出大省说到放假想必大家都欢欣鼓舞,今天小编同大家一起来谈谈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工伤假、病假、事假分别有多少天吧。 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作为早先公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配套条例,该实施办法于9月18日正式实施。记者就读者关注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问题,特邀相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解读一:明确职工跳槽要累计工作时间   据了解,早先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劳动法》第45条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均明确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的长短分成三个档次,即5天、10天、15天,其条件分别对应的是: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已满20年的,两个档次之间的相差天数均为5天,并在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当年出年休假纠纷的解决途径? 用人单位不安排员工年休假又不按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而发生纠纷的,员工可以采取两种途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劳动部门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而不支付的,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临时工有没有带薪年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第二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因此临时工干满一年以后,也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临时工有带薪年休假吗?   根据规定,不论是正式工或临时工,只要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就可以享受相应时间的带薪年休假。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知道“带薪年假是基本案情:秦某在西峰区某公司担任货运代理一职已满两年,该公司规定,员工累计工作满一年的,带薪年休假为一天,之后每增加一年工龄休假增加一天,但最多不超过十天。秦某因有事请假三天,被扣了一天工资,秦某找人事部询问,为什么其他公司最少也有五天年休假?人事部回答他,这就是公司的规定,等他工作满五年了,自然会有五天带薪年休假。该公司的规定是否合法? 巧儿说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根据规定,秦某的情况应当至少享有5天的带薪年休假,该公司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自日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正式实施至今已逾五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带薪年休假问题产生的争议日益增多。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的纠纷占比高达45%。在这些案件中,劳动者请求得到支持的高达90%。很多人力资源管理者认为带薪年休假问题在劳动关系管理实务中只是一近日,记者从瓮安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工作推进会上获悉,从今年起,瓮安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将实行带薪年休假审批制度。 根据要求,在每年12月底前,瓮安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带薪年休假人数和时间,制定下一年度干部职工的带薪年休假计划,填报《带薪年休假安排年休假的天数是多少?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更多内容】【职工咨询】我在单位工作期间,未休年假。现在辞职了,如果我提出要求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资,单位可以支付吗? 【问题解答】应该按照折算公式计算,劳动者当年度应享受的休假天数如不足一整天,则不计算在内。 【相关案例】刚大学毕业的小李在某单位签订了日至日的劳动合同,但因某种原因,小李在20151、哪些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如何计算职工应享受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计算休假天数所涉及的职工累计工作时间是指什么? 职工在同小张系某电子公司职工,日至10月6日因生育休5个月产假,之后继续上班。同年11月,小张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公司答复其已经休完5个月产假,不应再有年休假。那么,女职工休完法定产假后,是否还享有年休假权利呢?答案是肯定的,即产假和年休假不发生冲突。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明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案情简介: 张某是某电子公司的员工,入职一年多公司都未安排休年休假,由于公司性质为制造业,经常加班,张某月薪标准为3000元,另外每月加班工资约1000元,后因个人原因,张某离职,离职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庭审中,张某主张月薪3000元,加班费1000元,工资合计每月4000元,在职期间应享受5天年休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原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自日起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因国家文件中对带薪年休假适用对象、休假时间、休假条件等事项已作出具体规定,各单案例:张某是某电子公司的员工,入职一年多公司都未安排休年休假,由于公司性质为制造业,经常加班,张某月薪标准为3000元,另外每月加班工资约1000元,后因个人原因,张某离职,离职后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庭审中,张某主张月薪3000元,加班费1000元,工资合计每月4000元,在职期间应享受5天年休假但近日,我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通知,通知提出,今年我省将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制度,保证职工年休假制度落实到位。对于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人员依法给予3倍未休假工资补偿。
执行范围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其中,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职工咨询】   我今年休完产假,在11月份开始上班,但是小孩子有病我就想请年休假,但是单位领导不批,说我今年已经休了产假,就不能休年休假了,请问这样对吗? 【问题解答】   女职工休完产假后当年不能再休年假,跨年休产假的员工两年都不能享受年休假,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相关案例】   30岁的小方是一、关于年休假的享受资格和享受天数 1、享受资格:《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怎么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认为,“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即包括职工在同一用2014年9月,徐某入职济南某公司。2015年底,徐某向公司负责人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徐某称自己在其他公司有20年的工龄,按照相关规定应享受15天的年休假。负责人认为徐某在本公司工作时间仅1年,只能休假5天。2016年1月,徐某离职后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差额4890元。   我们是一家生产型企业,近期由于生产任务比较忙,经征得部分员工同意,打算不安排他们今年的年休假,我想请问一下单位应该如何支付工资报酬? 答 根据人社部令第1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新的一年开始啦,你的年休假“额度”是不是又充满了?快来一起了解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小知识吧! 带薪年休假能够休几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如何保证职工年休假权利?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三是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案情介绍: 杨某日入职某印刷厂,担任操作工一职,双方签订了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终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并同意向杨某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杨某提出公司还要向其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补偿,公司称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新入职员工第一年享受5天的带薪年休假,杨案情介绍
日,李女士入职某公司,担任门店店员工作。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公司每年安排李女士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2014年5月,李女士从公司离职。离职后,李女士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在职期间未休满年休假的工资差额。李女士主张,其1983年12月已开始工作,入职被告公司前社保缴费累计年限已达22年零4个月,每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如何计算?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一、年休假的工作年限如何确认、计算?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如果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享受年休假。”即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是员工享受年休假的一个重大标志。 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为基础。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认定员工拒休年休假需具备法定条件 用人单位不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可见,员工拒休年休假,需要3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带薪年休假的性质】 安排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而不是用人单位给员工的福利。 因此用人单位须按法律规定安排,而不能任意剥夺员工休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裁判要义】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有带薪年休假,享有年休假的天数根据累计工龄分别计算。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时起累计连续工作已经满12个月即可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无需再满足在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某职工201 4年1 1月1 0日从前单位离职后,于201 4年1 2 月5日至新单位工作。该职工在前单位的工作时间为4年,之前 无工作经历。新单位认为,该职工从前单位至新单位,工作时间 间断了,不属于连续工作时间,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这一说法 是否正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一、职工享受年休假的条件   1、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员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职工。   2、“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规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2012年5月,小张向工作的企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休年休假。该部门人事经理对小张说: “你是劳务派遣人员,不能在本企业休年休假。如果要求休年休假,应当回劳务派遣公司休。那么,劳务派遣人员是否有权享受年休假?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日起施行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根据 《劳动通常提到年休假,一般是指根据员工的工龄,按照法律规定职工每年能享受的法定带薪节假日。有些公司的福利制度比较好,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年休假之外,给予员工一定的福利年休假。那么,在员工离职的时候,相关的年休假应该怎么处理呢?公司是否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吗? 基本案情: 孙某2001年毕业,一直在一家外资工作。200作者: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 李晓娟 离职员工的年休假天数,不仅与其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有关,而且与累计工作年限有关。在计算年休假时,应该累计计算员工从第一次工作到现在总的工作年限,然后确定员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案例】   日,刘某应聘到B公司从事打字员工作,双方签订了2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为日至日,约定工资为1800元/月。到B公司工作前,刘某在A公司工作了9年且有A公司给她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凭证。日,因双方2年期合同期满,公司依法终止了刘某的劳动关系并支付了经济补偿。此时,案情回顾 陈某于日进入上海某咨询公司工作,担任咨询顾问的岗位。双方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 陈某进入新公司工作半年后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申请5天带薪年休假。人力资源部门回复:“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新入职员工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带薪年休假”。 陈某认为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规定&& 问:职工一年内休完婚假、产假后是否还有资格享受年休假?    答:保障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除非职工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由于婚假、产假的享受不属于该条规定的情形,因此,该员工仍然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案例】 A公司是注册在上海的一家生产型企业。小王2009年从学校毕业后于2010年1月入职A公司。按照A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享受10天的带薪年休假。如果员工当年未休完的带薪年休假,视为自动放弃。”2013年由于工作较为繁忙,小王只用掉7天的带薪年休假。由于A公司是制造业,经常加班,小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带薪年休假与其他假期能否相互抵销? 1.年休假与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关系: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与寒暑假的关系:在我国,学校一直实行寒暑假制度,教职员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远远超过《条例》规定的年休假天数。因此,带薪假休假条例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案情 2010年9月,小刘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签了5 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工资待遇不错,就是业务较繁忙,常需加班加点。2013年初,小刘结婚,同年生了孩子。休完产假后,小刘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又想多陪宝宝几天,于是向公司书面申请休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公司拒绝了小刘的请求,理由是:小刘年初休了婚假,之后
  案情简介
  郭某2008年入职某公司任生产部经理职务,双方最后一次劳动合同期限是日至日。公司出台的《考勤与休假制度》规定:年底前未休完年度带薪年休假的,视为员工自愿放弃或自动作废。对于该制度,郭某曾在公司发放的告知单上签字确认,表明自己知晓此事。
  自入职以来案例分析 张某是一名工程师,今年3月份到一家建筑企业就职。到今年9月份,他已经在该公司工作半年有余,想向公司申请休法定带薪年休假。可是公司领导说,员工入职一年后才能休假,即使以前工作过,也要提出相应证明才能休假。他想知道,应当怎么证明自己符合享受法定带薪年休假的待遇? 相关依据 2008年实施的《企业职工带第 1 号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于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 长  尹蔚民                    二八年九月十八日   第一条 为了实施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以下简年休假与其他休假的关系是什么? 年休假与寒暑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与病、事假: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年休假与探亲假、婚假、产假:从有利于职工的角度,婚假、产假,和探亲假一样,同样也是跟年休假功能不同的休假,不应该跟年休假冲抵。职工按规定享受了婚假和产假后,仍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更多内容】新的一年开始啦,你的年休假“额度”是不是又充满了?快来一起了解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的小知识吧! 带薪年休假能够休几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职工累计工作已新进单位的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答:新进员工符合年休假享受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若单位制定的年休假享受天数高于法定标准,可按单位有关约定执行。 折算公式: 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员工有哪些情形,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答:1、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 2、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 3、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据四川日报消息: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在构建新形势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有哪些新亮点、新措施?2月18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解读称,《实施意见》提出依法保障职工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四项基本权益,相比《劳动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和计算标准的规定都有较大的变化,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些规定,对于减少由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而发生的纠纷和风险,至关重要。而日,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正式实施,随后出台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职场一年,最悲催的事情如下:忙了一年,假没休;累了一年,钱被扣。 如果你的年休假没休完,到底可不可以跨年呢?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   第 9 号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已经人事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人事部部长 尹蔚民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根据案情简介 原告于某日入职被告某食品公司,双方签有两份《劳动合同书》,第一份《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自日至日;第二份《劳动合同书》约定合同期限自日至日。原告实际工作至日。 原告主张日至日未休年休假工资,原、被告均认可原1、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人社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连续工作和累计工作的时间均按照工作年限计算。而不是在本近期,湖北省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各级领导要增强执行年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休假,鼓励和督促职工休假。并指出,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 如何理解这一政策的出台带来的影响和意义计算年休假天数应注意哪些因素?(1)员工在计算年休假天数时,首先要确定自己的工作年限,工作年限的多少决定了自己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工作年限低于12个月的不享受年休假)。 (2)当年度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年休假的计算是以当年度的工作时间(包括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为准,如果是中途进入新公司上班,当年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将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年休假的时间。 (3)享受年休假的时间按整数计算,特别是对中途到新公司工作或者与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来说,在计算年休假时间时都可能遇到最后计算年休假的天数不是整数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均按整数计算。【更多内容&&&】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人社部回应社会热点:带薪年休应计累计工作时间
  4月24日电 今日上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2015年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了一季度全国就业工作、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劳动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社会关注的“公务员离职潮”等热点问题予以了回应。一、前提条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里的连续工作满12个月并非指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根据人社厅函〔号文第一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中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今年1月,徐某与济南某商贸公司终止了劳动合同。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徐某向公司提出去年没有休过带薪年休假,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休假额外工资3400元,被公司拒绝。公司称,是徐某自己去年从未提出享受年休假申请,主动放弃了自己年休假的权利。徐某不服,遂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按照去年1.约定入职一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是否有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此处的年限为累计工作时间,而不是劳动者在现供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入职用人单位前,已经连续工作满12个月,其如何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用人单位在具体安排上要根据生产任务、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既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安排休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如因生产、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必须先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而不应到年底才突击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这种做法既破坏生产计划,同时也损害了员工选择享受年休假具体时间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跨年度仍然无法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不能将年休假时间再安排在后年度进行。而应当对不能安排的年休假,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更多内容】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务操作中,单位合同到期终止前应妥善安排年休假,未安排的应予以补偿,但如果是员工辞职(且未申请年休假)或单位以违纪解除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立即解除情形的,单位可不支付带薪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注意五种情况不能享受年假。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以及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等几种情况下不能享受年假。     注意五种情况不能享受年假   虽然带薪休假是劳动者应享受的福利,但是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一、员工带薪年休假安排和工资支付标准 用人单位在具体安排上可根据生产任务、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既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安排休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如因生产、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必须先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而不应到年底才突击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及支付?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广大劳动者朋友每年享受五天到十五天不等的带薪年假提供了法律基础,但是实践中囿于用人单位的强势地位以及劳动者自身认识问题,劳动者实际享受到这一权利的情形并不常见。 工伤保险条例 对于带薪年假法律问题,HR是否已经彻底了解了呢? ★带薪年假权利的享受资格――连续工案情介绍   日,小张研究生毕业进入上海某家外资企业A公司工作,担任项目工程师一职,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小张每月劳动报酬为3500元。日,小张向A公司提出辞职,A公司随即通知小张,同意其辞职,双方劳动关系于8月17日解除。日,小张与A公司办理了工作交接,A公司也为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下享受年休假时间的计算由于劳动关系的确定是以劳动合同为基础,在劳动合同到期、一方(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一方基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情况下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就存在一个如何计算的问题。下面就常见三种情况加以介绍:(1)劳动合同终止(解职工进入本单位前已连续在其他单位工作满1年,进入本单位后职工该年度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解答:按照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计算方式:(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例如,某职工日入职,其累计工作年关将近,带薪年休假话题再一次成为员工关注的焦点,有没有?有几天?具体是怎么执行的?……人们都在互相询问和对比,借此机会,也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其它同行的做法吧。 &&& 请问: 1、你们公司有没有带薪年休假? A、有 B、没有 2、如果有,有几天?具体是如何执行的?&  如果没有,如何平衡员工的问题一 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职工的休息休假权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根本大法《宪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法》也在第四章专章对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进行规定。2008年实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将“工作案例 2010年9月,小刘大学毕业后入职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签了5 年的劳动合同。公司工资待遇不错,就是业务较繁忙,常需加班加点。2013年初,小刘结婚,同年生了孩子。休完产假后,小刘考虑到自己的身体状况,又想多陪宝宝几天,于是向公司书面申请休当年的带薪年休假。公司拒绝了小刘的请求,理由是:小刘年初休了婚假,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日起施行。本文为您提供2014年年假条例全文和权威解读详尽内容,帮助您更快掌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   【目录】   P1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P2 权威解答记者问   P3 解疑实施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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