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神,谁知道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卫生知识培训费取消的时间是啥时候?就是办餐饮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健康证时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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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
通过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使之懂得食品安全知识以及从业人员自身的法律责任,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的重要性,以便能自觉遵守各项操作卫生制度,防止食品污染,保障食品安全卫生。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维护食品安全人人有责,从学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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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他知道什么是食品安全
如果不培训那他又不知道就容易做错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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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知识培训课件
2012年公共场所负责人卫生法 律知识培训会议 公共场所卫生现状当前公共场所存在的卫生问题:?管理人员卫生防病工作重视不够,卫生意识薄弱, 卫生管理不到位;?上岗从业人员体检率低、卫生知识知晓率较低;?消毒设施不全,消毒间不专用:堆放杂物、改做其 他用途;?公共用品、用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 ?使用的化妆品标识不全、无“索证”资料; ?机械通风的单位没有定期对通风系统清洁,造成风 管内、散流器积尘等。 培训内容一、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解读 三、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四、部署今年年检工作 第一部分浙江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具体范围浙卫发[号分为: 重点公共场所 一般公共场所 重点公共场所(一)住宿场所:向消费者提供住宿及相关综合性服务的场所。 包括宾馆(饭店、酒店、旅馆、度假村等)、旅店、招待所。 (二)游泳场所(馆):包括人工游泳场所、天然游泳场所。 (三)公共浴室:包括浴场、桑拿中心、浴室、温泉浴、足浴、 婴儿洗浴。 (四)理发场所:指运用手法技艺、器械设备并借助洗发、护发、 染发、烫发等产品,为顾客提供发型设计、修剪造型、发质养护 和烫染等服务的场所。不包括流动理发摊点。 (五)美容场所:指生活美容,为顾客提供非创伤性和非侵入性 的洁肤、护肤、保养、护理、修饰等服务的场所。 (六)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俱乐部)、录像厅(室)、 游艺厅(室)、舞厅(包括卡拉OK歌厅)、音乐厅、咖啡馆、酒 吧、茶座(茶楼、茶室等)及其他多功能文化娱乐场所。 一般公共场所(一)体育场(馆):室内观众座位1000个以上的体育馆。 (二)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三)商场(店)、书店:营业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百 货大楼、超市、综合性或专业性商场(店)、书店;不包括农 贸市场。 (四)医院候诊室: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供病人挂号、取药、候 诊的场所。 (五)公共交通等候室:特等和一、二等站的火车(含地铁、 高铁等)候车室、候船室、机场候机室、二等以上的长途汽车 站候车室。 (六)公共交通工具:指公共交通中供乘客乘用的列车、船、 飞机等。包括旅客列车(含地铁、高铁等)乘客车厢、轮船客 舱、飞机客舱等场所。 (七)饭馆:就餐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场所。 (八)公园:包括公园内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上述各类场所。 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 80 号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已于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日 起施行。部 长 陈 竺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共五章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四十三条 总 则 卫生管理 卫生监督 法律责任 附 则 明确责任人?第七条 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 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 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 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档案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设置情况及卫生管理制度;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 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七)公共卫生用品进货索证管理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 年。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第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 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 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 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健康检查制度?第十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 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 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 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 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 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 务的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质量? 第十一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 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 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 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 卫生标准和要求。 ?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 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 第十四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 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 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 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 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 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 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 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 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 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 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 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禁止吸烟?第十八条 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 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 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 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 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 行劝阻。 常规检测? 第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 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 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 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 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 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 结果。 监督抽检?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 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抽检与委托检验的关系 许可证管理?第二十二条 国家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 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 证。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 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 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 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五)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 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 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许可证管理?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 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 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 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 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 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许可证管理?第二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 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 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 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 发证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预防性卫生审查?第二十六条 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 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 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 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量化分级管理?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 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 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 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 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 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 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 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行政控制?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 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 控制措施。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应 当进行消毒或者销毁;对未被污染的场所、 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 除控制措施。 无许可证处罚? 第三十五条 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 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 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 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 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 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未检测未消毒? 第三十六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 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 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 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 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 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 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 这款在于强调经营者一定要检测、消毒,如果不检测不消毒 的话,除了要求整改以外还要给于处罚,如果不整改抽检结 果又不合格的话,则要重罚。 责令限期改正?第三十七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 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 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 吊销卫生许可证: 责令限期改正? (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卫生管理制度、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 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或者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 的; ? (二)未按照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 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或者安排未经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 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的从业人员上岗的; ? (三)未按照规定设置与其经营规模、项目相适应的清洗、 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或者擅自停止 使用、拆除上述设施设备,或者挪作他用的; ? (四)未按照规定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 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或者擅自 停止使用、拆除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 的设施设备以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的; 责令限期改正?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 关资料的; ?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 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 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 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手续的。 (取消了原细则中“逾期三个月未加盖“审核章”者,原 “卫生许可证”自行失效 ”的规定) 无健康证?第三十八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 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 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 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 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危害健康事故? 第三十九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 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 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场所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 者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者设施受 到污染导致的危害公众健康事故。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违反本 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 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 偿损失。?旧《细则》中“对受害人赔偿损失”的赔偿 包括 医药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丧葬费、遗 属抚恤费等。 第三部分公共场所卫生要求公共场所是一类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公 共建筑设施,公共场所环境相对封闭,地点 相对固定,服务内容多样,人群相对密集且 流动性大,设备和物品重复使用。因此,容 易受到污染,造成疾病传播。为创造良好的 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 康,对公共场所提出了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经营者要求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必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证”,在有效期内按照“许可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二、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要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 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持有效的 《健康证》、《培训证》,按卫生要求及卫生操作 规程上岗服务,并注意保持个人卫生。经营单位还 要进行从业人员个人健康监护,发现患有痢疾、伤 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 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公共场所卫生疾病的从业人员 应调离岗位,治愈后方可恢复工作。 三、制定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如:清洗消毒制度 、各岗位责任制度、卫生操作规程、二次供水和空 调系统等卫生设施管理制度等,并进行经常性卫生 检查,同时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四、公共用品、用具应按规定在专用的清洗消毒间进 行清洗、消毒,消毒后应采取有效的保洁措施,并 有消毒记录。应设有专用库房存放公共用品用具, 并按服务功能和种类不同分类存放,库房存放物品 的平台和层架应隔墙离地,库房内不得堆放杂物, 保持环境通风良好。 五、经营者采购及使用的客用化妆品(洗发水、淋浴液等)、 洗涤剂、消毒剂必须有卫生批准文号、卫生质量合格,在有 效期内使用,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产品。采购时应向生产 厂家或供货方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和当地卫生部门出具的近期“检验报告单”复印件进行备 案。对采购的产品有登记、验收制度。 六、经营场所经营单位应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孳生 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使用杀虫剂时应注 意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允许使用的品种和浓度,并采取有 效措施,不得污染杯具等公共用品。 七、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在公共场所内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 安全套发售设施。 住宿业卫生要求一、住宿业基本卫生要求 (一)基础卫生设施 1、清洗消毒专间 (1)一般要求在每个楼层配置一个。清洗消毒间总 面积应能满足饮具、用具等清洗消毒保洁的需要。 (2)清洗消毒间地面铺地砖、墙面贴瓷砖、顶吊塑 料扣板,设立带盖垃圾桶、排风扇、紫外线消毒灯、 洗涤池、消毒池、消毒柜及茶具保洁柜,保洁柜容 量能放置正常茶具配置数量的3倍,并有明显标记。 (3)饮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采用化学消毒的, 消毒间内至少应设有3个饮具专用清洗消毒池,并有 相应的消毒剂配比容器。配有拖鞋、脸盆、脚盆的 消毒间内必须有拖鞋、脸盆、脚盆专用清洗消毒池 (桶)。各类水池(桶)应标明其用途。 (4)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5)应配有存放已消毒饮具(茶杯、口杯、酒杯等) 的专用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已消 毒的用具(拖鞋、脸盆、脚盆等)应有存放专区。 2、布草间(1)设置独立的布草间,配备机械通风设施,严格 防止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虫进入,不得存放杂物、 污物或私人物品。 (2)布草房内设立容量能放置正常配置数量的3倍的 布草柜,布草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柜内不得放 置杂物、污物。 (3)盛放污、洁布草的车辆和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 严格分开,不得混用。布草车上抹布袋位置按污染 程度轻重由上至下配置,标识明显,各清扫工具分 别放置于有标识的容器中,避免交叉污染。 3、客房卫生间洗涤消毒设施配备面盆、浴盆和恭桶三套清洗消毒用具(不同 颜色的洗刷用具),分别用三个独立容器盛装清洁 液、消毒药,另备三副不同颜色的橡胶手套和干净 抹布。 4、公共卫生间(1)公共卫生间必须为水冲式,地面、墙壁、便槽 等应采用易冲洗、不透水材料。卫生间地面应略低 于客房,留有一定坡度,并设置防臭型地漏。 (2)厕所内便池宜为蹲式,采用座式的宜提供一 次性卫生座垫。厕所内应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 (3)公共卫生间应设独立的机械排气装置,并有适 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门窗应安装严密坚固、易于 清洁的纱门及纱窗,外门应能自动关闭。 5、洗衣房(适用于旅店业、公共浴室、桑拿、 足浴业)(1)宜设专用洗衣房或采用社会化洗涤服务。其布 局要按程序依次排列,污、洁物品要分流,双门进 出,避免交叉污染。 (2)有完善的洗涤消毒设施,包括洗衣机、甩干 机、烫平机等,配置相应的化学消毒剂或物理消毒 设施,消毒药剂合格有效、符合卫生标准要求。 (3)洗净的物品应存放于保洁柜中,防止发生二 次污染,场所应有防虫、防蝇、防鼠设施。 (4)公共用品如需外洗的,应选择清洗消毒条件 合格的承洗单位,作好物品送洗与接收记录,并索 要承洗单位物品清洗消毒记录。 (二)公共用品用具卫生1、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一周至少更换一 次,客用毛毯、羽绒(棉)被、枕心应至少每3个 月清洗消毒一次。 2、茶具必须做到一客一日一消毒,表面光洁无污迹。 3、客房内卫生间洗漱池、浴盆、恭桶应每日消毒,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 盆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 4、消毒的公共用品用具保洁存放,用品用具清洗消 毒更换有记录。提供和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客用化 妆品和消毒剂。 (三)清扫工具卫生1、清洁客房、卫生间的工具应分开,面盆、浴缸、 坐便器、地面、台面等清洁用抹布或清洗刷应分设, 分开放置标记明显,如面盆用白色抹布、浴盆用黄 色、马桶用红色、地面用棕色、台面用灰色区分。 2、无卫生间的客房,设置区分明显的清洗面盆、脚 盆的专用清洗消毒容器;清洗用工具(抹布、刷子) 每客用后必须分类清洗消毒,不得混淆。 3、消毒茶具、盆桶、拖鞋的设备应分别专用,清扫 工具应在抹布洗消间或区域内进行清洗消毒。 (四)艾滋病防治住宿场所内应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 套发售设施,应当提供性病、艾滋病等疾病 防治宣传资料。 二、住宿业卫生清洁、消毒操作规程(一)旅店业客房卫生清洁消毒操作规程 (1)通风换气:拉开窗帘,开启空调及排气系统,或开窗通风换气。(2)清出不洁物品:将客房供客人用的各类布草、盆桶、拖鞋、杯具、 冷热开水瓶等撤出,清倒垃圾。清理完毕后洗手。 (3)整理床铺:从客房清洁车取出洁净布草,按顺序换上床单、被套、 毛毯、枕套,最后铺上床罩。 (4)清洁除尘 (4.1)清洁电话:用干净抹布,从话简到机身电话抹干净,然后用消毒 剂对话简进行消毒,或更换新的电话消毒膜(按产品设计要求定期更 换)。 (4.2)清洁家具及室内物品:从房门开始按顺序用另一套干净抹布从高 到低将家具内外、窗台、灯具、电器、玻璃窗等抹擦干净。 (5)清洗垃圾桶及烟灰盅:将垃圾桶及烟灰盅清洗干净、抹干后放回原 处。 (6)地面清洁:吸尘或湿式拖地。完毕后洗手消毒 (7)补充物品:补充食品、饮料和各类房内客用品。 (二)客房卫生间卫生清洁消毒操作规程(1)清洁用具的准备:首先换上卫生间清洗专用衣, 有条件的酒店最好是设立卫生间清洗专人。应备有: 清洁篮、洗刷用具、座便器毛球、橡胶手套、清洁 液、消毒药和抹布等。(2)撤出物品:将卫生间内垃圾及所有供客人使 用的物品(如巾类、易耗品) 撤出。(3)清洗面盆: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洁镜面、墙 壁、洗漱台台面、洗手盆,用清水依次冲洗干净; (4)清洗浴缸(换戴清洁浴缸用手套):用清洁液由上而下清洗墙壁、浴罕、水龙头、浴缸内壁和浴缸 外壁,用清水洗干净; (5)清洗座便器(换另一双手套):用清洁液由上而 下清洗水箱、座便器面盖、坐板、外壁,用专用毛 球刷洗内壁,冲洗干净,脱下手套。 (6)用有效的消毒水依次对洗漱池、浴缸、恭桶进行 消毒。 (7)用干净抹布按下列顺序抹干用具:面盆、浴盆、 恭桶;分别用不同的、易于区分的三块抹布操作。 (三)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1、采购的物品应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 规定要求。采购物品应做好记录,便于溯源。2、采购的一次性卫生用品、消毒品、化妆 品等物品中文标识应规范,并附有必要的证 明文件。3、采购的物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出入库 时应登记。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要求一、美容、美发场所基本卫生要求 (一)基础设施卫生 1、洗涤消毒间 营业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理发店,配备消毒 设施,美容店10平方米以上设置洗涤消毒间。洗涤 消毒间内有排气扇、毛巾浸泡消毒桶(蒸汽消毒 柜)、洗涤池(或洗衣机)、消毒设施、毛巾保洁 (存放柜)、茶具洗涤消毒设施和保洁柜。各种洗 涤消毒设施应用文字标明。 2、具有毛巾、刀具、胡刷洗涤消毒设施 (1)紫外线消毒柜或臭氧消毒柜:针对理发用刀、 剪、梳子等消毒。 (2)蒸汽消毒柜:针对毛巾、面巾等棉织品消毒。 (3)含氯消毒制剂:主要用于面盆、毛巾、拖鞋、 不脱色用品用具浸泡消毒和物体表面喷洒、涂擦消 毒。 (4)乙醇消毒:用于美容操作人员手部和高频玻璃 电极、导入(出)棒等美容器械涂擦消毒。 3、皮肤病患者专用工具备有专门理发用具箱,存放供患头皮癣 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齐全理发工具,用 后即时消毒,并单独存放。并作出明显标志。 4、机械性通风装置烫发、染发工作区应相对独立,烫发场 所设有机械性通风装置。染发、烫发间设置 单独排气设备。 (二)公共用品用具卫生1、理发室与美容室供顾客使用的公共用具、用品必须做到 一客一消毒。 2、理发用大小围巾要清洗更换,至少三天更换一次。脸巾、 美容工具、理发工具用后应消毒,提倡使用一次性脸巾。 3、理发、烫发、染发的毛巾及刀具要分开使用,清洗消毒 后分类分放。毛巾与座位的数量比不低于5:1,理发工具、 美容工具配备的数量应满足周转所需。 4、必须备有供头癣等皮肤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并 标志明显,用后及时消毒并单独存放。 5、使用一次性胡刷和纹眉针;美容工具、眉夹等因直接接 触人体皮肤、黏膜组织,因此对其应严格消毒。一般美容店 不得做创伤性美容术。非医学美容店不得从事创伤性美容手 术。 6、美容用唇膏、唇笔、口红等必须做到一次性使用。 (三)客用化妆品卫生1、美容店、理发店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应 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卫 生标准》的规定。 2、化妆品标签上须标明产品名称、厂名、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生产日期或有效使 用期。 3、特殊用途化妆品须有特殊用途化妆品批 准文号,进口化妆品须有中文标识和进口化 妆品批准文号。 二、卫生操作规程(一)理发、美容用具消毒顺序 消毒前洗净―消毒―保洁 (二)消毒方法 1、物理消毒:包括蒸汽、煮沸、紫外线等消 毒方法 2、化学消毒:包括氯制剂类、醛类和乙醇等。 (三)保洁方法 清洗消毒后的用品用具应当及时放入保洁柜内 贮存。 文化娱乐场所卫生要求(一)基础设施卫生1、清洗消毒间:要求同上。2、吸烟室:设专门吸烟室,内有独立的抽排风 系统或有换气扇。 3、公共卫生间:便器宜为蹲式,采用坐式便器的 宜提供一次性卫生坐垫。 4、排风装置:有独立的抽排风系统或有换气扇 (进风口应设室外,有防虫网)。 5、净水过滤器:提供冰块的,制冰机用水必须有 净水过滤设备。 (二)公共用品用具卫生 茶具、杯具、点心碟、刀、叉、勺等公 共用具应一客一消毒,或使用符合卫生要求 的一次性用品用具。 立体电影院供观众使用的眼镜每场用后 应经紫外线消毒,或使用一次性眼镜。 二、卫生清洁、消毒操作规程(一)杯具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1、倒干净杯中茶水及残渣后放入洗涤池中用 洗洁剂洗刷。 2、在清洗池中用清水漂洗、冲净杯具中的洗 洁剂。 3、消毒: (1)热力消毒:包括煮沸、蒸汽、红外线消 毒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10分钟; 红外线消毒(如红外线消毒柜)一般控制温 度120℃,作用15―20分钟。 (2)紫外线、臭氧等电子消毒:按照消毒设备说明 要求进行,紫外线波长应当在200―275nm,照射强 度低于5000uw/cm2,应当及时更换灯管。 (3)药物消毒:将杯具完全浸没入药液中浸泡(药 液浓度和浸泡时间按药物说明书要求进行,含氯消 毒剂一般使用有效氯500mg/L的浓度,浸泡30―60 分钟),取出用清洁水冲洗干净残留的药物、晾干。4、将已消毒的杯具放于保洁柜内待用。保洁柜各层 用消毒过的干净垫巾铺垫,每天一换。 沐浴场所卫生要求一、基础设施卫生 1、清洗消毒间 (1)提供公用饮具的沐浴场所应设置专用的饮具清洗 消毒间。 (2)对浴巾、毛巾、浴衣裤等公用棉织品自行清洗消 毒的沐浴场所应设置专用的清洗消毒间。提倡使用 一次性浴巾、毛巾、浴衣裤等一次性用品。 (3)在沐浴场所适宜地点设置公用拖鞋清洗消毒处, 配备足够的拖鞋清洗消毒设施或消毒药物及容器。 (4)在沐浴场所适宜地点设置修脚工具消毒点,配置 专用的紫外线消毒箱或高压消毒装置对修脚工具进 行消毒。 2、公共卫生间 3、更衣室 4、布草间 二、卫生操作要求1、 公共用品用具采购 2、公共用品用具消毒 3、浴池水消毒 沐浴场所应根据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客 流量等状况定期对浴池进行清洗、消毒、换 水。浴池水每日必须经循环净化消毒装置处 理,营业期间池水应定期补充新水,水质符 合卫生要求。 第四部分部署今年年检工作? 培训结束后,要求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立即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其后,绍兴县卫生监督所 将结合年检工作全面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整治, 对达不到规范要求的,给予限期整改,对拒 绝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则不予年检贴 花,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 同时,组织召开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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