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高企业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法治素质

企业管理需“人治”还是“法治”?
&无规矩不成方圆,就像武林中的各个门派都会有自己的帮规制度一样,现代的企业也无不是“三规六章七十二条例”。它们的共同之处在于:带好队伍!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企业的管理方法变得纷繁复杂,是以领导者人格魅力来带领团队往前冲?还是以规章制度来引领员工力往一处使?这是个纠结的问题。
比如企业高管犯错了,该如何处置呢?“人治”型企业大概是老板一句话,就能将处罚名单随时变更甚至是消失。而“法治”型企业则是以制度为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该罚该骂毫不留情。
乍一看,“人治”与“法治”各有千秋,企业管理究竟该做何选择呢?管理这件事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提高效率,而不能产生效益。只有做好了管理,企业发展才能更加顺畅。
小公司,人少事少,沟通相对简单。因为规模很小,管理层的想法很容易贯彻,员工的表现也是一目了然。这个时期的企业大多处于创业阶段,管理上也基本是靠“人治”,也就是靠管理者的人格魅力去凝聚民心、激励员工。
而当企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员工成千上万的时候,问题就来了,每个部门、每个人每天都在处理着大量的事务,各种信息、数据、报表纷至沓来……老板的个人魅力已经无法对员工产生强劲的激励。这时候再靠简单的口头沟通和君子协议,已经难以应对状况百出的局面。到了这个阶段的公司,制度化管理就迫在眉睫。
其实,企业管理中“人治”和“法治”始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许没有一个企业完全是“人治”而没有“法治”,也没有一个企业全靠制度而没有人情。关键在于面对矛盾冲突的时候,如何去解决问题!应该说,根据企业当前的发展阶段、今后的发展预期、所经营的行业以及员工的素质去进行综合评判,“法治”和“人治”在企业管理中各有自己的适用范围和利弊。
企业管理究竟该如何因地制宜的采取“人治”或“法治”?或许在下面的讨论中会让你有所启发。
【本期嘉宾】:
松&&&&&&&&&&&&
天地壹号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
智&&&&&&&&&&&&
广东海伦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中心总监
胡伟锋&&&&&&&&&&&&
东莞添爱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中国人力知本》:可否跟我们分享一下贵公司的管理属于“人治”还是“法治”?&
胡伟峰:两年前,添爱服饰属于典型的“人治”,公司没有制度、没有标准和流程、没有中层干部,两个老板依靠自己的人格魅力领导着一群员工拼搏。为了达成更高的发展目标,公司开展了持续两年多时间的管理改革,建立较完善的管理体系,让各项工作趋于标准化、流程化、制度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果。到目前为止,公司已基本实现“法治”。老板得以解放,有更多时间思考战略层面的问题;员工得以绽放,大批员工成长为公司的管理员和骨干。
胡松:天地壹号是人治与法治结合,公司各项业务运作有相对统一、完整的内控运行制度、流程、标准系统,有无严格执行以此为据,通过业绩考核和事前、事中、事后不间断的内控审查进行保障,此为法治。而制定文件系统、流程、标准本身不是生搬硬套,而是听取一线员工和基层指战员的实操建议,从有利于工作同时为员工实操所能接收、适应的角度出发,这是法治与人治的结合。而遇有此前未曾发生的先例,新情况,无据可查时,则由公司内部组建项目组或选取员工中有思路、有方向、有勇气尝试的骨干分子进行试点操作,允许犯错和总结,这就是人治。
钱智:海伦堡的管理目前属于“人治”和“法治”兼有,正在向更多“法治”更少“人治”的转变过程中。公司目前在全面梳理流程、制度、授权体系,在此过程中对于制度的刚性要求会进一步加强,以制度作为企业管理的根本依据。
《中国人力知本》:作为一个企业管理者,应如何甄别管理需“人治”还是“法治”?
探讨“法治”还是“人治”我认为是希望讨论企业的行为标准是以制度规定为准还是以个人判断为准。有时候这个差异甚至可能转化为:大家的行为是以取悦某人为目标还是以实现企业发展为目标。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当然主要依靠“法治”,企业需要制定符合企业发展目标的各项制度、流程和配套的授权体系,在企业日常运作过程中,企业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够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地做事。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认为现代企业管理最终应该是以“法治”为基础来开展。
但事实上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其管理成熟度也是不同的。所以,在各项制度充分完善之前,必须有可以根据自己经验做出科学判断的人来对于企业的行为标准、工作要求进行评判。这个阶段中,合理的“人治”是必须的。企业管理完善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这些“人治”阶段做出的各种被大家接受的判断固化下来,形成纲领条文性的文件——制度,从而位置企业判断标准的一致性,支持企业的发展壮大。
胡松:没必要刻意去甄别,在实际管理中人治与法治一直在结合,法治的基础是依据,即有法可依,可由谁立法呢,显然还是依靠人来,关键不在于人治还是法治,关键在于以下两个方面A:是否有利于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B:是否为员工能真正接受、认同和适应。不利于A那么什么治都没有意义,如果符合A,但不符合B,则如同水中花、镜中月,看虽好,却无法落地,一样达不成效果。
胡伟峰:如果一个企业只想做个夫妻店,可以不谈法治,但只要企业有一点做大做强的梦想,企业管理法治化将是必经之路。
法治化的企业,能把对高层次人才的依赖程度降到最低,大幅削减由内耗引起的管理成本。高端人才显然已经成为各行业的稀缺资源了。“人治”企业则必须有大量像老板一样敬业、像职业经理人一样专业的员工工作,才能确保最佳效果。这显然是不现实的。
在由“人治”向“法治”的蜕变过程中,必然会经历“人治”和“法治”并行的时期。“法治”需从公司的底线原则和宏观方面着手,如考勤制度、会议制度,逐步向日常规则和工作细节推进,如工作流程、标准。尚未实行“法治”的领域,则以“人治”作为补充。
《中国人力知本》:您觉得企业管理的“人治”与“法治”是怎样一种关系,有何依据?
胡松:相辅相成的关系。立法阶段就是由立法人与先例、法律、制度、流程结合,实践过程中同样存在公司内部“法律”不适用,需要不同调整和优化的状况,而是否不适用、如何调整和优化又是来自于“人”的因素。所以两者始终相互促进、相互影响。
钱智:“法治”并不等于不人性化。法治是要求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明确可依据的纲领性条款,让加入企业的人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事情应该怎样做。因此,当企业规模逐步增大,有越来越多来自各个企业不同背景的人加入时,为了让大家步调一致方向明确的制度是必不可少的。但制度本身是可以带有足够的人性化色彩的。比如,有些企业规定的“弹性工时制”,员工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安排上班时间,只需要在核心工作时间在岗以保证必要沟通的可执行,这本身就是一种人性化的制度。但事实上,哪怕企业制度再完善,也不太可能将企业运行过程中所有的事情都明确规定下来。所以,当“法治”无法完全覆盖时,就需要一定的“人治”加以补充了。这个过程会有一定风险,取决于当时决策者的管理水平和个人喜好。
胡伟峰:每个企业从初创时期成长为成熟的企业,必然会经历从“人治”到“法治”这个过程。当企业成熟后,实施“法治”是必须的,此时我们将“人治”转化为“人性化管理”更为合适。人性化管理不代表脱离法治的框架,而是在设计企业的法治系统时就把人性需求作为参考要素,设计到制度里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作为重要议题推到了大家的视野内。其实,中国这个国家也可以看成是一个企业,这个企业很大,只有把个人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中国才能获得未来发展的新动力。中国未来的许多决策将由“领导拍脑袋”向“走决策程序”转变,这就是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
《中国人力知本》:企业管理者该如何将“人治”与“法治”结合起来,更好的运用到管理中?
在企业制定制度和标准之前,务必在广泛的员工中调查摸清情况,征集大家的意见,尽量考虑到各种情况,使制度和标准更趋于合情合理。形成制度文件后,要组织宣讲和学习,确保大家都知道并理解。制度一旦过了试行期,必须严格执行。
企业从“人治”向“法治”转变的改革,不可一蹴而就,更不可各方面同时开展,眉毛胡子一把抓。改革者要明辨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什么,从关键问题着手,抓大放小,适度容忍,然后逐个击破。同时要参考企业目前的基础和状况,是否是此项改革实施的最佳时机。否则,改革者极可能出现四面受敌的情况,最终被迫放弃既定方案。
在暂时无法实行“法治”的领域,我们要把“人治”和责任绑定在一起。管理者要对自己治理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一旦发生严重问题,该管理者无论在职还是离职,都要承担相关责任。这样可以尽量避免个人对权力的滥用。
钱智:现代企业管理应该以“法治”为基础,涉及“法治”无法涵盖的领域,以适当“人治”作为补充。为保证这个过程更有效,一方面需要不断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适时修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以适应发展需求。另一方面,需要逐步明确企业的价值导向,提炼出切实可行的企业文化并大力推行,让企业文化的价值导向深入人心并落实到行为,以企业文化作为个人判断的基准,从而保障“人治”过程中与企业目标与价值观的一致,降低“人治”风险,最终可以营造出全员自觉“守法”,思想和行为方向统一的管理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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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进企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时间:&&|&&作者:董补民&&|&&浏览:1589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番。扎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为企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对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一、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的重要意义“法律进企业”是“法律六进”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象包括国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外资企业、民营和个体私营企业),其中以国有企业为重点。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1、企业自身持续发展的需要。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发展,做大做强,归根结底还是要提高企业自身素质及其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法律素质是企业及其经营者、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企业要做到诚信为本、守法经营,必须不遗余力地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企业主和经营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提升企业依法经营的能力,增强以合法途径维护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能力,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2、社会经济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前提。市场经济要实现稳定有序发展,必然要求所有市场经济主体都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依法经营。普法是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前提,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经济管理者、经营者和一切从事经济活动公民的法制观念,才能确保各项经济活动纳入法治轨道,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又好又快发展。3、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维稳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因此,围绕关注民生,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贯彻落实十七大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现实而长期的任务。二、我市“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近几年来,我市以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为载体,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为重点,以宣传专业法和部门法为主线,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我市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归纳起来,我市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认真做好“四加强”:(一)&加强宏观组织部署,保障“法律进企业”活动有序开展。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宣部、国资委、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工作意见》,建立起由党委宣传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参与、分工负责,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的企业学法领导和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认真贯彻执行。强调了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要坚持做到“三个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队伍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坚持学法用法与加强企业科学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努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下发《北京市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法律进企业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单位,保证了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落实。按照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市国资委印发了《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对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并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主任为副组长,有关业务处室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确立了组织保障。几年来,在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部门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各企业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组织发动,认真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进行工作部署,努力完成“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保障了“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序开展。一轻控股、二商集团、三元集团、自来水集团、金隅集团、粮食集团、京城机电、隆达控股、住总集团、北药集团等多家企业召开法制工作会议,对普法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并通过多种形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培训,不仅强化了“五五”普法工作责任,也为实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的能力、推动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工作目标创造了条件。(二)加强培训教育力度,形成企业法制培训制度化、经常化。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和规范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不断提高依法治企和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水平,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私个协等各类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紧贴当前企业的实际需要,采取举办培训班、专题辅导、法制讲座等形式不断加强法制教育培训力度,并形成制度化、经常化。市国资委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作为“十一五”国有企业领导人培训的重要内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自2004年起,每年都组织企业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并在内容上专门设置了法律与风险防范课程。2007年,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突出风险管理专题,从3月至11月共举办了10期,参加人员达500多人。从2006年起先后邀请全国人大财经委、国务院国资委、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方面的法律专家,举办了5场大型专题辅导报告会,就《》、《》、《》、《》、《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对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影响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讲解,近5000人次参加了学习。通过学习,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运营企业国有资产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市工商联为加强对外资和民营等会员企业法制教育培训力度,举办了“面对经济危机应采取的法律支持与保障”讲座,从当前经济形势入手,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和具体解决方法,受到会员企业欢迎。仅今年上半年,工商联就组织法制内容培训近20场,参加的会员企业1000余家。我市个体私营企业的法制教育培训也取得很大进展,最典型的是大红门服装商贸城为创造和谐有序的经营环境,促使商户安心经营,从规范制度入手,建立了管理人员及职工定期培训制度和轮训制度,通过制度化、多层次的培训方式,确保所有工作人员均能参加法制培训、接受法制教育。一是立足市场发展,开展主题法制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志愿律师、执法工作者等人员,为广大商户开展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主题法制讲座。内容涉及《》、《法》、《》等多部,年累计授课时间近300小时、受益人群上万人次。如针对金融危机背景下明显增多、劳资纠纷日渐突出的现状,开展了“法人大讲堂&法制牵手行”主题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及时疏导商户恐慌心理,提高法制意识,尽量减少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二是结合部门需求,举办分类法律培训。根据不同部门的需要,举办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如对保安部的人员进行《》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对楼层经理及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的培训,使工作人员在依法管理、依法治企的同时,能够为广大商户提供及时的引导和帮助。(三)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五五”普法期间,我市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强企业法制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1、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的要求,从2006年开始,我市在市属企业全面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并确定36家大型重点骨干企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为推进企业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制建设的意见》、《关于在市属国有企业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法律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同时,通过制度推行,市属企业法制工作人员队伍也不断壮大,市国资委所属企业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从2004年的1000余人增加到2400多人,近300人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完善案件管理制度,依法维护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合法权益。我市推出《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若干规定(试行)》,一方面,要求企业每年都要开展案件统计分析工作,对案件特点和发案原因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提出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并以书面材料向市领导做专题报告,向监管企业进行通报。这对规范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着力加强对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理的指导协调力度,指导企业依法应对处理,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几年来,不仅为企业避免和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也以案件为抓手大力推进了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四)加强宣传活动的开展和阵地建设,促进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五五”普法以来,我市不断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活动的开展,积极引导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建设,促进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为应对金融危机,减少金融危机对企业造成的不良影响,我市组织企业参与了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及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的金融危机防范论坛活动。建工集团就《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行了专题发言。组织全市开展“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北控集团、建工集团、金隅集团等多家企业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大力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投资开发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提高国资委系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2008年5月,市国资委在所属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了“五五”普法知识竞赛。重点围绕《公司法》、《证券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7部重点法律,以竞赛答卷形式下发,同时鼓励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竞赛形式,广泛覆盖,积极参与。据统计,市属企业共有近20万人参加了本次竞赛活动,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参与率达到80%以上。市国资委充分利用“一报一刊一网”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切实加强对市属企业广大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在《首都建设报》开设“法制在线”专版,设有“法治聚焦”、“法治咨讯”、“举案说法”、“权威解读”等多个专栏,约请有关专家学者撰稿,深入解析当前法律热点问题,起到了法制宣传前沿堡垒的作用,深受广大职工欢迎。同时,市国资委网站和《首都国资》杂志都不定期登载机关和企业关于法制研究、法制宣传等专题文章,有力推动了普法宣传工作。各企业利用自己的媒体网络、企业小报、宣传栏、法律读本等多种形式,纷纷建立了自己的普法宣传阵地。如,建工集团坚持组织“12?4”法制宣传活动,在奥运建设工地举办了“让法制宣传走进奥运工程”活动,组织农民工夜校学习《劳动合同法》,主动维护自身权益。二商集团举办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用生动的案例再现了法庭审判,起到良好警示和教育作用。几年来,在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组织和推动下,在各企业的积极努力下,“法律进企业”活动得到顺利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企业依法参与市场竞争、防范法律风险能力进一步强化,企业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进一步增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快。三、存在的问题“法律进企业”活动在服务企业、规范职能部门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职工维权做出了重大贡献。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和制约了企业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有序开展。一是“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领导力度还不够。虽然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部署,但“法律进企业”工作抓得还不够实,缺乏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考核机制。二是“法律进企业”工作发展不平衡,国有企业好于外资、民营和个体私营企业。国有企业管理部门多,要求严,因而制度建设较为规范;相反,外资、民营和个体私营企业较重视经济效益,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宣传不到位。三是“法律进企业”缺乏针对性,与企业自身特点结合不紧密。企业都愿意学法用法,依法管理企业,职工也都愿意学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法律进企业”活动虽然采取了措施,加大了宣传力度,但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强,没有就各类企业自身特点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宣传形式也多局限于讲座、培训等,缺乏吸引力,创新不够,没有真正把法治精神融入企业文化。四是法制宣传教育投入不足。大部分企业没有专门从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机构,在经费投入上,大部分都没有专项经费列支,一般是国有企业好于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大企业好于小企业。一些外资企业、民营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在法制宣传教育上投入经费甚少,有的甚至没有投入一点经费。四、对策和建议做实“法律进企业”活动,抓好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依法治企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也是企业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企业如何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是企业良好发展之本,也是需要我们不断探索的课题。(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法律进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规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情况列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全面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情况作为“五五”普法期间,对各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状况考核的内容之一。大中型企业要成立企业学法用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要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根据“谁组织实施、谁考试考核”的原则,在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考核应与企业经营管理者年度考核结合起来。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机关会同有关企业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检查督促。要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激励机制,保障“法律进企业”工作到位,做出成效。执法部门要立足服务实际,以执法服务为载体,在执法中加强法制宣传,在宣传教育中提高企业依法管理的意识。(二)做好动员发动工作,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企业主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管理等有关部门帮助企业处理好学法用法与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关系,克服学法无用、学法影响生产经营等错误认识;帮助和引导企业处理好企业发展与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克服学了法员工难管、劳资矛盾会增多等错误思想认识;帮助企业进一步认识学法用法对于企业自身持续发展和整个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变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才被动维权到积极主动学法用法,运用法律知识规避风险,预防发生纠纷,保护企业合法利益。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加大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三)紧密结合企业特点,提高“法律进企业”工作效果。“法律进企业”,有着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必须掌握这些特点,按照其规律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提高“法律进企业”工作效果,就要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做到以下两点:一是采取符合企业实际的形式开展普法。根据企业实际,创新普法工作方法和形式,通过举办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汇演、开辟电视专栏、普法网站等形式,把法律内容融于企业和职工生活之中。要充分利用媒体宣传企业普法情况,以多种形式加强对民营和个体私营企业普法工作的宣传报道,宣传学法用法、依法治企的先进典型,推广成效突出的普法工作经验,调动企业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增进社会对企业学法用法工作的了解,树立企业学法用法、依法经营的良好形象。二是紧扣企业内外的和谐稳定开展普法。当前,企业的普法工作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方面是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的普法,要不断加大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意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生产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是促进企业解决好内外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稳定生产环境的普法,许多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多,劳资纠纷多发,为此,在企业普法中,要继续把加强对外来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加大“法律进企业”工作覆盖面的重中之重。第三方面是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大力宣传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防范、投资开发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四)创新法制宣传理念,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企业法制宣传的各项工作,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突出问题。要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开辟学法园地,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企业职工学校、墙报、专栏、内刊、网络等阵地,开展企业法制宣传。要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当中,成为企业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加强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投入必要经费,保障法律顾问队伍健康发展,使法律顾问成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辅导员,解决经营突出问题的消防员和维护职工权益的保障员,为依法治企的全面推进充当先锋队,为企业法制化建设做出新贡献。
作者: [甘肃-酒泉]专长: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律所:酒泉乌兰律师事务所256463积分 | 帮助73223人 | 2359个好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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