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包水电预埋图纸符号,不穿线要穿引线及排水做到位,给水不做。消防只做预埋,公共部分全部做到位。人工多少钱

当前位置: >>
佳兆业集团成都上品项目二期主体工程总包合同
上品项目二期 主体工程补充合同合同编号: CD-SP2-GCHT- 工程名称:上品二期 工程地点:成都双流县华阳镇二江寺村 甲 乙 方: 方: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成都-1- 《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品二期主体工程补充合同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甲乙双方的权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经甲、乙 双方友好协商, 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 理解本合同的基础上, 按照 《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成都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 合同,作为对《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品项目二期主体工程(以下简称 原合同)的补充合同。如本补充合同与原合同有不相符的,概以本补充合同为 准。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承包范围1.1 工程概况 二期包括 3#、8#、9#,均为 33F。二期建筑面积约为 14.19 万平米,其中 地下室面积约 29532.8 平米。 本工程施工现场发包人按现状提供移交, 承包人自行解决市政道路未通车 之前所有施工车辆通行道路的协调管理并承担所有费用。 发包人不提供施工生 活区、临时办公区等场地,承包人自行在本期项目总用地红线外解决,并自行 承担所有费用。施工材料堆放、加工等场地原则上不允许设Z在本期项目总用 地红线内, 必须设Z在红线内时需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发包人后期展示或建设 需要场地搬移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2 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按甲方提供的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设计的上品二期及相应室外园区 全部施工图;含外墙装饰及公共部分室内二次装饰设计施工图;所有设计修改 图;除甲方直接分包及其它单位已完成工程内容以外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承 包内容包括下列事项(如承包范围与土建完成度标准有冲突之处, 以承包范围 内容为准; 施工图纸与土建完成度标准有矛盾之处, 以土建完成度标准为准) :-2- (1)建筑、结构、装修(不含甲方直接分包部分) 、一般水电、弱电预留 预埋、通风及消防预留预埋等。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项目部下发的书面通知为 准。 (2)室外给排水[含市政管网接驳点至本工程管网所有内容,但不含自来 水公司施工范围(但包括自来水公司管网管沟的开挖与回填等工作)]、强电 工程(含甲方直接分包的户表工程以外的下列部分:设计图中本期变电所、配 电间连接强电设备的所有室内外 500V 以下低压电缆; ) 、室外配套构筑物(如 配电房、围墙、挡土墙、配合售楼的临时通道、施工图上明确的化粪池、隔油 池、护壁等) ; (3)室外园林建筑的土建工程(不含面层装饰、园林绿化、雕塑艺术工 程) ;园林建筑的安装工程(但不含水景水处理设备及水下灯光安装工程、背 景音乐安装工程) ;水景的土建(含结构抹灰面层,包括土方及防水工程以及 泳池水景土建中含有的等电位连接,泳池水景图中预留、预埋的电管、接地镀 锌扁铁等) ;强弱电桥架与原预埋线管之间的连接;室外砼道路、砼地面及铺 装面以下的砼垫层;土方回填具体范围以甲方项目部书面通知为准; (4)甲方下发的设计变更; (5)所有甲方分包工程涉及到的预留孔洞及套管、线管、水管、底盒、 铁件预埋、 接地镀锌件等(所有甲方分包安装工程的管内穿线均由分包单位负 责,乙方必须穿好引线并保证线管畅通,并协助分包穿线) ,以及预留预埋及 洞口封堵与修补;强、弱电桥架、支架安装;电梯门套及进户门等分包工程安 装后的修补、堵洞及塞缝等;铝合金(塑钢)门窗填塞材料由乙方免费提供, 塞缝由铝合金(塑钢)门窗施工单位负责,材料均采用聚合物水泥砂浆,乙方 须向铝合金 (塑钢) 门窗施工单位提供塞缝间隙符合要求 (间隙要求为 25mm) 的洞口,并参与塞缝质量控制的管理和验收;栏杆安装的收口。以上工作所涉 及的一切费用均已包含在清单综合单价里面,不另外单独计取。并按照装饰与 电梯工程的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电梯前室的 一米标高线和电梯门中线;智能 化、泛光照明、墙上及砼内的管线予埋(若招标时,末含泛光照明图纸,则按-3- 增加工程予以签证) 。 (6)装修内容包括:除甲方另行分包的所有部位装修均由乙方承担,具 体包括但不限于: 图纸中全部外墙装修(包括外墙的各种管道刷与相邻外墙同 色的外墙涂料) ;楼梯间、电梯厅及公共走道(不含甲方直接分包部分)按甲 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做精装修; 地下车库 (包括其中的各类设备房间、 洗手间等) 、 电梯机房、公共走廊、室外公共露台(含屋面平台)等装修按设计图纸及土建 完成度标准完成; 除地下室外其它商品房进户门内以毛坯房为准(地面做砂浆 找平层原浆压光,墙面砂浆找平原浆压光,顶棚刮二道腻子,顶棚平整度必须 符合规范要求;每个房间安装一个普通灯泡,一户一个安装于生活阳台内的普 通水龙头, 热水器位Z冷热水管采用 1.6MPA 的金属软管连接,每个房间安装开 关插座) ;商铺除按一般商品毛坯房要求之外还要求在门边安装卷帘门、广告 灯箱用的电源及开关各一个。 (7)建筑物施工完成后,建筑物室内清扫,外墙清洗,建筑物室外周围 红线范围内的平整、清理、清扫、建筑垃圾外运等; (8)除铝合金(塑钢)门窗、铝合金百页、玻璃幕墙、入户门及防火门 工程以外的各类门窗; 由铝合金门窗供货商从骨架引出的镀锌铁与予留防雷扁 铁的连接及栏杆的防雷接地属乙方工作范围. 本协议约定所有属于乙方承包范围的工程, 因乙方原因造成某单位或单项 工程不能按时完成,导致后续工程不能进行、影响工期时,甲方通知乙方后即 可将该单位或单项工程另行发包, 并将该单位或单项工程造价从合同总价中扣 除,乙方应当承担该单位或单项工程造价 10%的违约金。 1.3 下列分项工程,由甲方直接分包,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除人防、燃气工 程外) ,统一由乙方进行报建和资料的归档上交工作(除报建费用外,乙方不 得收取第三方费用) ,乙方必须积极予以配合(燃油费自理): (1)甲方另行指定的二次装修工程(含首层大堂及电梯厅装修、交楼套 餐标准装修、样板房装修、会所及售楼处装修、商业部分室内装修、标准层公 共部分装修等) ;-4- (2)楼宇智能化工程(含闭路监控、背景音乐、周界报警系统、可视对 讲工程、停车场收费系统、点菜及点歌音响系统等等) ; (3)电梯设备购Z及安装工程; (4)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工程; (5)铝合金(塑钢)门窗工程(含窗台栏杆) 、铝合金百页工程、玻璃幕 墙工程及其预埋铁件;商铺钢化玻璃门和单元大堂入口玻璃门; (6)游泳池、水景水处理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 (7)燃气系统工程(含室内、室外) 、燃气自动抄表系统工程; (8)人防安装工程(设施部分)及其预埋铁件(总包施工的除外); (9)配电房高低压配电设备购Z及安装工程,高压进线电缆; (10)发电机组购Z及环保工程; (11)园林工程的面层装饰工程、园林绿化、雕塑艺术工程; (12)空调工程; (13)儿童游乐设施安装工程; (14)信报箱的制作及安装工程; (15) 地下车库汽车车挡、塑胶贴反光膜护墙角及车位划线、标志等工 程; (16)阳台栏杆和楼梯扶手安装工程; (17)入户门、防火门、设备门及防火门安装工程; (18)自来水、电气“一户一表”工程; (19)通风及消防工程。 1.4 发生下列情形均属乙方承包责任范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 工,计价标准按本合同第四条相关条款执行: (1)为甲方销售、现场广告包装提供必要的配合工作(如样板房、看楼 通道及其他安全防护工作等) ; (2)甲方和监理安排的其它零星工程; (3)为甲方分包工程提供必要配合工作,包括本合同列明的配合内容、-5- 行业规范必须的配合内容及甲方和监理在今后书面提出配合工作的工程内容; (4)如本合同承包范围界定未尽详细而产生歧义,由甲方书面予以明确 的工程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的需要而进行施工。 二、承包方式 主体工程、 室外总平工程按第 1.2 条承包范围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 单价包干(含税)计取,除模板工程外其他所有措施费、规费总价包干,详见 4.2 条,工程量按实计算。 未经甲方和监理书面同意,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承包范围内的 工程。乙方所选用的分包工程施工单位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其资质等级和 业绩须经甲方和监理书面盖章认可, 否则,甲方有权将该分包工程直接委托给 其它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对乙方处以该分包工程造价的 10%作为违约 金。 三、工期 3.1 开工条件及开工日期:甲方提供现状条件及工作面(乙方施工及生活 用水和电的接驳、红线范围内临时施工道路及红线外乙方所有(临时专用)道 路等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且费用乙方全部承担) ,当本期工程项目现场具备 开工条件时由监理和甲方在开工前 5 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开工令, 并以开工令确 定的日期作为实际开工日期。此后,不管因何原因需要在《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书》上填写其它开工时间,甲乙双方实际计算工期的开工时间,均以前述的监 理和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规定的时间为准。 3.2 工期:上品二期主体工程(含室外工程)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 案通过之日止总工期为 540 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及雨天)。 节点工期需满足以下要求: (1) 从开工之日起计,至完成整个地下室顶板砼浇注时间为:两层地下室为 85 个日历天(其中样板房所在楼栋地下室顶板砼浇注时间为 65 个日历天) ; (2) 从开工之日起计,至结构封顶时间为:270 个日历天; (3) 从开工之日起计, 至完成外墙装饰时间 (含拆外墙脚手架、 施工电梯、 塔吊)-6- 为 420 个日历天; (4) 从开工之日起计,至全面竣工及室外工程全部完成时间为 480 个日历天; (5) 从开工之日起计,200 个日历天完成地下室外墙及顶板土方回填。 3.3 为配合销售活动,保证工程按时完工,甲方指定楼层的外墙装修需打 破自上而下的正常工序提前完成,三层楼板(样板房楼栋五层楼板)以上的外 墙脚手架必须采用悬挑式脚手架等赶工措施,并在三层(样板房楼栋五层,并 做好阻水及防水措施,若样板房被水浸泡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梁板处,按施工 安全规范搭设悬挑式安全防护棚,除合同约定提前竣工给予奖励外,不计取任 何赶工措施费用; 提前施工的地下管网需在承台基础浇完之前完成,为配合销 售而提前交叉进行的园林景点施工创造条件; 甲方指定的通往样板房的楼梯间、 电梯大堂需在样板房砌体完成的同时, 完成其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建筑及安装工 作,尽早地为精装修工程提供工作面,并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为配合销售,乙方必须在样板房所在楼栋的五层板处搭设挑架,确保样板 房展示期间通道安全,且为配合展示区园林施工,须先拆除五层(含)以下外 架。 为保证工程按时完工,本工程采用满外脚手架,每步架需满铺脚手板。若 未采用满脚手架,将扣除相关费用。 3.4 为配合销售, 2#、6#、7#楼与 1#楼之间售展示区间的园林,要先行 施工, 地下室施工结束后, 此区域内, 既不能堆放物料, 也不能安放机械设备。 同时样板房楼栋不得安装施工电梯与塔吊。 3.5 如乙方达不到 3.2 条及 3.3 条分段节点工期控制时间规定的完工时间, 均属工期延误。 会所、地下室顶板、样板房楼栋及园林施工配合工作的工期控制节点,每 延误一天,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 30000 元违约金。 各工期控制节点若未经甲方和 监理进行验收并书面确认,则视为该节点工期延误并处以乙方违约金 60000 元,并作为结算依据。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每延误一天,乙-7- 方须向甲方支付 20000 元违约金。 3.6 因以下原因影响工期,乙方按法规规定的程序申报工期签证,经甲方 和监理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和监理公司公章后, 则工期 可以顺延,但由此产生的乙方费用由乙方负责: (一)乙方在为分包工程留出合理的施工时间的情况下,因甲方直接分包 单位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到乙方主体关键线路(按乙方提交,并经甲方、 监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网络图的关键线路)工期时; (二)本合同约定不可抗力条件对施工进度关键线路造成影响时: (1)6 级以上地震; (2)连续 4 小时以上持续 8 级以上大风; (3)日降雨量为 120mm 以上; (4)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8 小时; (5)其他法律上认可的不可抗力情形。 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均不顺延工期。因为工期延误造成的窝工 费、机械停滞费及现场管理费等由乙方承担。 3.7 使用条件下的最低保修期,工程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备案通过之日起计算。 ①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 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②地下车库、 人防、 屋面防水工程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卫生间,外墙面的防渗 漏,保修期为五年零六个月。 ③给排水管线及电气管线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零六个月。 ④房屋土建部分的其它分部分项工程,保修期为二年零六个月。 保修期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四、合同价款 4.1 上品二期施工图中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第 1.2 条承包范围内的[(3) 、 (4)条除外]所有工程内容(除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内容)合同暂定总价为:
元整(大写:壹亿捌仟捌佰叁拾肆万零壹佰壹拾圆整) ,其中:-8- 包干措施费(含税) : 元(其中地下部分: 元) 包干规费(含税) : 元(其中地下部分: 元) 合同暂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附件《上品二期)总包工程合同清单》所列明的 具体内容。 4.2 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 4.2.1 总包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包干(含税) 。结算时,工 程量按实计算,单价执行合同包干单价。包干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予调整 (包括政策性文件内容都不予调整) ,包干价已综合考虑了工程量的大小对包 干价的影响,结算时无论是整体/批量还是零星/少量均执行此价。 4.2.1.1 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 料运输费、材料损耗、样板费及其他费用(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检验与 试验费、缺陷修复费) 、管理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 承包人承担的义务、 责任和风险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成所发生 的一切费用。 4.2.1.2 本工程(含设计变更及增加分部分项工程)包干措施费包括但不 限于税金、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工费、二次搬 运费、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 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各专业工程的 措施项目、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支撑钢筋、 “铁 马” 、衬铁、在钢筋混凝土墙、板、柱内预埋线管、底盒、箱体等产生的加固 及定位等措施费、赶工补偿费、所有检验试验费(包括乙方采购,甲定乙供, 甲供材料到工地后质检部门规定工程必需送检的检验试验费) 、沉降观测费、 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所有措施费(除模板费用外) 。 4.2.1.3 本工程(含模板工程、设计变更及增加分部分项工程)规费包括 但不限于税金、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 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伤保险和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等所有根据省级政府或-9- 省级有关权力机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 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费作包干使 用不作调整。 4.2.1.4 本工程包干措施费和包干规费以招标文件的建筑面积包干, 结算 时,建筑面积增减在 5%以内不作调整,建筑面积增减在 5%以外的按增减面积 乘以合同单价计入结算。 4.2.2 室外工程计价及结算方式同主体工程计价及结算方式一致。 4.2.3 钢筋材料价、商品砼材料价差调整方式:价差=信息价(施工期间算 术平均价)-基准价(投标当期信息价) 4.2.3.1 钢筋材料基准价:按成都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2010 年第 8 期双流县价格信息执行. 4.2.3.2 商品砼材料基准价: 按成都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 价信息&2010 年第 8 期成都市材料价格下浮 20%执行(碎石最大粒径 40mm,具 体下浮比例详见合同附件十:上品项目一期、二期现场搅拌站混凝土供应协 议).(注:商品砼价格甲定乙供。 ) 4.2.3.3 钢筋、商品砼施工期材料价格:钢筋按主体施工期成都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双流县价格信息算数平均值执行, 商品砼按 主体施工期成都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 & 工程造价信息 & ( 碎石最大粒径 40mm), 与基准价同比例下浮算数平均值执行; 钢筋及砼分两个周期计价: 一、 地下室底板开工至±0(含)结构完工;二、±0 至主体结构封顶; 4.2.3.4 钢筋、商品砼调差数量按结算实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只计材料价差和税金(3.37 %) ,不计其它任何费用。 4.2.3.5 甲定乙供材料暂定价:石材按 125 元/m2、外墙弹性涂料(含底- 10 - 漆不含腻子)10 元/m2、内墙涂料(含底漆不含腻子)5 元/m2、纸皮砖(规格 综合)23.5 元/m2、深色仿石面砖 95 元/m2、外墙面砖(小条)95 元/m2。外 墙真石漆(不含腻子)材料价 35 元/O;所有暂定价部份分项工程除材料费以 外的所有施工费用单价包干。 材料主材价格结算按照 4.2.3.7 条计算方法调整。 其他材料暂定价见附件十一, 在附件中暂未列出的暂定价将在合同清单中体现。 4.2.3.6 除甲定乙供材料外,其它材料均不予调差(按合同的综合单价执 行)。 4.2.3.7 各类甲定乙供暂定价材料, 材料价差为甲方最终定价与暂定价的差值 (管件价格投标时由乙方自主报价,列入辅材费包干,结算时管件数量、价格 均不调整),调差数量按结算的实际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量计算,只计价差 和税金,不计其它任何费用。给排水管件供货结算方式为:数量按实际供货数 量,价格按甲定乙供三方协议价格执行。如遇合同与清单矛盾之处,以合同为 准。调差部分的计价公式:结算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量×z甲方认价(不包 含管件)-合同单价){×(1+3.37%) 。 4.2.3.8 甲定乙供材料(不含给排水管件)结算及超量使用处罚:甲定乙供材 料(不含给排水管件)按合同规定的材料损耗率来结算(若未列损耗率,则表 示损耗率为零) ,此类甲定乙购材料供货数量如高出结算数量,则超出部分费 用在结算时由甲方从乙方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 4.3 变更签证或增减工程计价办法: 4.3.1 合同中有相同清单单价的按合同清单单价执行 ,合同中没有相同清 单单价的按相似的合同清单单价执行,合同中没有相同及相似合同清单单价的, 应先按合同清单单价的计价方式计价,无法按合同清单单价计价方式计价:依 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8) ,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 11 - 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川建发[2006]112 号)及成建委发[2007]73 号,配 合 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的规定执行,定额 基价下浮 5% (甲定乙供材料除外) ; 规费、 环境保护、 文明施工、 安全施工、 临时设施、夜间施工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 拆费、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 程及设备保护、各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建筑物超高施 工增加费、支撑钢筋、 “铁马” 、衬铁、赶工补偿费、室内空气污染测试等所有 措施费(除模板费用外)等其他所有措施费都不再计取;人工费调整系数按签 订合同时政府规定调整系数执行,结算时人工费系数不再调整。 4.3.2 材料价格的确定方式:本合同附件清单中已确定材料价格(主要指 砂、石、砖、钢筋、砼等)按合同价格及及其调差方式执行,其它因合同清单 中没有的材料价格,由甲方定价、乙方采购。 4.3.3 如合同清单没有相应项目清单单价,则由乙方报送合理价格,甲方 审核认可后执行。 如乙方对甲方认价有异议且不执行甲方认价,在甲方出据相 关证明证实甲方认价的合理性后乙方如仍拒绝施工, 甲方将该部分工作另行委 托其他单位完成, 同时将该工作按甲方认价从乙方合同价款中扣除,并向乙方 收取该该部分工程金额 20% 的违约金,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4.4 本合同结算价= ∑(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包干 措施费+包干规费±材料调差价款及税金-乙方应扣款+工期奖罚。工程量计算 规则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8)和《四川省建设 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办法》 (川建发 [200 6 ] 11 2 号)及成建委发 [2007]73 号并配合 2009 年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执行, 《建 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8)与 2009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 计算规则不一致时, 以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8)为准。 五、甲定乙供材料约定- 12 - 5.1、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以下材料属于甲定乙供材料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名称 材质说明 内、外墙涂料 外墙砖 防水材料 UPVC 排水管及其管件 UPVC 钢塑复合管及其管件 PPR 给水管及其管件 PP-R PVC 穿线管 电线电缆 配电箱及配电柜 水泵 开关插座 供货方5.2、材料价格及取费依据: 甲定乙供材料计费=材料数量×材料单价 (材料采购费率+材料保管费率) 。 材料单价: 所有甲定乙供材料均按照本合同甲方、乙方与材料供货方三方采购 协议(见合同附件十三)中相关价格约定作为结算依据。 材料采保费:本工程甲定乙供材料采购费及保管费(以下称采保费) 为材 料采购三方协议金额的 1.5%。乙方按照三方协议履行材料订货、采购、加工 制作以及并承担保管责任。 乙方需负责材料的订购、按三方协议支付货款、 按设计要求材料进行二次 加工制作与安装等工作,同时承担甲供保管责任。上述价格已包含以上所有工 作内容。 5.3、材料供货数量约定: 本甲定乙供材料数量损耗率计取见下表: 甲定乙供材料设备清单 1 2 3 4 5 外墙涂料 内墙涂料 外墙砖 防水材料 UPVC 排水管- 13 -损耗率% 按合同清单执行 按合同清单执行 按合同清单执行 按合同清单执行 按合同清单执行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UPVC 排水管件 钢塑复合管 钢塑复合管件 PPR 给水管 PPR 给水管件 水泵 开关插座 PVC 穿线管 电线 电缆 配电箱及配电柜0% 2% 0% 2% 0% 0% 0% 10% 按合同清单执行 1.0% 0%上表中已有的材料、但未给定损耗率的,参照(09 版) 《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定额》规定执行。未列出的甲定乙供材料,均不额外计算损耗。根 据图纸工程量以及上表损耗率标准作为本合同甲定乙供供应上限。 如在施工过 程实际使用材料超出供应限制, 甲方将超用部分材料按照协议价从工程款中扣 除材料费及相关税金。 5.4 甲定乙供材料供货与货款支付 1、材料供货: 乙方应根据项目工期进度合理安排甲定乙供材料进场,按照三方协议订货 约定,提前向供货方发出供货要求。 2、材料进场 材料进场前乙方应按要求填报进场《材料申报表》 ,通知甲方及监理办理 进场验收手续。确认材料无误后由供货方、甲方、乙方共同签署材料收货单, 收货单一式三份(各方均执一份) 。 3、材料保管 在乙方承担本工程施工直至验收移交期间, 乙方应承担甲定乙供材料存在 的任何风险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供材料的丢失、抢夺、损坏以及因各种天气 原因造成的材料无法使用。 4、材料补货 如因工程施工原因乙方可电话通知材料商进行材料补货, 材料进场按照进- 14 - 场要求签署三方收货单作为结算计量依据。 5、材料货款支付: 供货方向乙方申请支付材料供货货款,乙方批准后交甲方支付,货款支付 方式按照三方协议约定支付货款。 乙方承诺按附件《委托付款书》约定,甲定乙供材货款由甲方代替乙方向 供货方支付。甲方凭供货商开具货物票据向乙方冲抵工程款。甲定乙供材料所 有税款均已包含在本合同额中。 5.5 甲供、甲定乙供材料以及甲定分包工程责任: 5.5.1 乙方权利: 1、对甲供、甲定乙供到场材料按国家规范要求进行送样检测,检测费用 已按规定在本合同总包费用中取费。 对于检测不合格、 或材料相关手续缺失的, 乙方有权利拒绝使用, 并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材料商要求更换直至满足质量要 求。 2、乙方负责对甲方指定分包工程施工进行质量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产 生的质量缺陷应立刻要求其整改直至满足要求。 如分包方不服从管理乙方应第 一时间通知甲方进行协调或申请清退不合格分包方。 该部分分包工程质量及相 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有权利向甲供、甲定乙供材料供货方寻求技术支持,了解材料特 性以及加工使用方法,并合理选用辅材进行二次加工投入项目使用。 4、甲方应在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定乙供材料供货商和甲指定分包方支 付货款或工程款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支付款项内容及金额。 5.5.2 乙方责任: 1、对甲定乙供材料承担材料加工、制作以及管理责任,并承担所有项目工 程质量责任。不得因任何材料质量及分包方任何问题为由而推卸责任。 2、 乙方应充分考虑到材料检测周期对施工造成的影响, 如发生材料投入现 场使用后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材料更换延误工期的情况, 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 方承担。- 15 - 六、设计变更 6.1 在本工程红线范围以内, 甲方有权对承包人的工程范围进行变更, 乙 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应严格遵守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保质保量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发包人将另外委托其它施工单位完成 ,由此而发生的全部 费用,将双倍作为违约金从乙方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施工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监理所发出的设计变更须经甲方书面 盖章同意,乙方在接到甲方和监理书面变更通知后,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图纸中的工程数量; (2)取消有关工程; (3)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4)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Z和尺寸; (5)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6.2 工程设计变更工程价款的确定详见 4.3 变更签证或增减工程计价办法6.3 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承包范围内各专业施工设计图纸之间有不一致 之处,则乙方应在图纸会审时以书面形式提出, 最终以甲方书面确认为准向甲 方提出,否则只要有某一专业设计图纸是正确的,则以此专业设计图纸为准; 因专业设计图纸不一致且乙方也未向甲方提出, 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工程变更 的损失与费用(包括对其它专业设计的修正与变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4 因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 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6.5 乙方在合同外,涉及工程造价增加变更的内容,需要得到甲方和监理 公司工程师或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和监理公司公章确认变更签证, 并 经乙方出具原始变更签证的设计图纸、原始施工记录和原始竣工验收记录后, 才能列入结算范围,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私自变更施工内容,不予确认增- 16 - 加的结算内容。 6.6 发生增加工程签证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严谨报送,如出现有意重复 报送签证,则甲方(或监理)有权每次收取
元的违约金。 6.7 乙方应当与分包单位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的尺 寸、标高等数据是否准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总包配合 7.1、甲方直接分包的项目,需乙方配合的,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乙方 一般配合内容为: (一)在条件许可情况下配合解决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现场食 宿问题,必须解决甲方直接分包单位材料库房(不少于 60 平方米,库房内允 许两名保安住宿看守)及半成品堆放场地问题, 所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总包配合 费中; (二)提供临近的水源、电源接口; (三)为分包单位材料进场提供交通 条件; (四)配合做好进驻现场施工人员暂住登记及安全管理工作; (五)为分 包单位提供垂直运输及脚手架使用; (六)提供合格的工作基面(包括卫生清 洁) 。除以上所列配合内容外,乙方还应按行业规范规定,向甲方直接分包单 位提供各专业的总包配合服务工作。 7.2、不管何种原因,对甲方确定的分包工程,乙方必须提供以上要求的 配合服务,积极配合,以不影响质量和工期。总包配合费按照分包工程合同价 (不含大型设备费,如电梯设备、高低压配电设备、外线 10KV 高压电缆等) 的 1 %计取,由分包单位向乙方支付。乙方按实向甲方分包单位收取生活及施 工用水、电费用(价格按甲方指定的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标准收取) ,垂 直运输电费等已包含在总包配合费中,不得计取其它任何费用。乙方均不得向 室外周界报警系统、 停车场收费系统、 电视电话布线工程、 污水环保处理工程、 发电机及环保工程、园林面层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会所室内装饰装修等- 17 - 工程的分包单位收取总包配合费等任何费用(施工用水电费除外) 。 7.3、甲指定分包管理 7.3.1、所有由甲方指定的分包人在法律上应为乙方雇用的分包人,指定 分包人应在甲方管理下遵守以下条约: (1)指定分包人应执行和完成分包工程,并在各方面合理地满足乙方和 甲方的要求,遵守乙方所有合理的指令和要求。 (2)指定分包人应服从、履行和遵守乙方在本合同内所必须服从、履行 和遵守的一切合同条款,只要此等条款是与分包工程或其任何部分 有关的。 (3)对乙方在本合同为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的责任,指定分包人也应在分 包合同内负责保障乙方免于承担该等责任。 (4)指定分包人应保障乙方免于承担本指定分包人或代理人的任何疏忽、 遗漏或失职而引致的损失和(或)索赔要求。 (5)分包工程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前,不得 延长分包工程的竣工期限。当分包工程延误时,指定分包人应向乙 方提交工期延误的报告。 (6) 如指定分包人不能在指定限期或经甲方书面同意而由乙方给予的 延长期限内完成分包工程,而甲方书面向乙方证明上述工程理应如 期竣工,则指定分包人应对乙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金额按协 定的工期违约金比率和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当违约金比率未事先协 定时,违约金按因指定分包人未能如期完成工作对乙方造成的任何 损失或损害的金额计算。 (7)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根据本合同 5.3 款约定的指定分包人已完成工 作的相应款项 14 天内,支付指定分包人该款项。若乙方未能在 14 天内向指定分包人支付该款项,在指定分包单位向甲方书面提出直 接付款要求后,甲方有权直接向指定分包人支付该款项并从乙方应 得的款项中给予扣除。- 18 - (8)甲方及其甲方代表有权进入指定分包人工场及其他必要地方。 (9) 在本合同下乙方的雇佣被终止时(不论何种理由) ,则分包合同下 指定分包人的雇用也应随即被终止。 7.3.2 指定分包的施工期限 (1)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时,乙方不得允许任何指定分包人延长分包工 程期限。 (2)如指定分包人有理由要求延长工期,则应向乙方提交工期延误的报 告,乙方必须把指定分包人的报告及时转呈甲方。 (3)如指定分包人未能在限期内竣工或未能在乙方得到甲方书面同意的 延期内竣工,而甲方认为工程应如期竣工,则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 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将此通知转交指定分包人。 八、甲方一般责任 8.1 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可以认定乙方在进场前 已通过现场踏勘对施工现场环境及施工条件均已详细了解和完全明了。 8.2 将水准点、 座标控制点提交乙方 (位Z不限) , 并于现场交验; 水准点、 座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 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3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现场签证、工 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8.4 甲方委托 监理公司承担本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监为 。8.5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甲方通知乙方 后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8.6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的,甲方通知乙方后 可解除合同,合同解除自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生效。 8.7 由甲方提供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设计的上品二期及相应室外园区全 部施工图八套及按政府规定应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费用。 九、乙方一般责任- 19 - 9.1 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后 3 日内,必须向甲方和监理公 司提交 2 份乙方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含管理人员的授权时间 及权限、通讯联络方式) ;同时,乙方以授权委托书的形式指定相关人员并附 通讯联络方式到甲方和监理公司领取或送达往来文件。 乙方延迟提交上述文件 的,逾期按 2000 元/项/天承担违约责任。 9.2 乙方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天内向监理和甲方提交全面、可行、详细 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四套(包括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须向监理和甲方索取 收据以证明乙方按时履行合同义务。 并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工程师或其 他授权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该施工组织设计不得影响首层大堂、售 楼处、标准层样板房装修及对外开放,并应保留畅通的看楼通道) 。乙方若不 能按时提交,则每天承担 10000 元的违约金。 9.3 乙方接到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监理公司的开工通知(令)后,乙方必须 按开工通知或开工令规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否则, 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确认 后,乙方每日应承担合同暂定总价 1%的违约金;乙方超过 7 天没有进场施工 的,甲方无需通知即可解除合同,并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及付款。 9.4 乙方进场施工后,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备和 工程技术人员、 劳动力的数量开展工程进度的, 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确认后, 乙方应当在确认后 3 日内按《施工组织设计》的承诺配备机械设备和工程技术 人员、劳动力,并追赶工程进度;否则,甲方有权另行聘请其他施工单位代理 乙方完成需要赶工的工作量,并按实际费用的 1.5 倍从乙方合同款项中扣除。 9.5 乙方负责办妥政府规定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手续,并使甲方免于承 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9.6 乙方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 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9.7 乙方为本项目的土建总包单位,在各方面均须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和 协调。乙方须清楚明了此项义务, 并保证会在甲方和监理的要求下全面与有关 单位配合和协调,为分包单位提供足够的工作面和预留足够施工时间。- 20 - 9.8 乙方应当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采取措施避 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的地下管线、 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因乙方 原因导致破坏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9 乙方应当于每月 25 日前向甲方、监理单位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 和《本月完成工程月报》 ,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 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供,则乙方向甲方每次交纳
元的违约金。 9.10 每周例会前一天向甲方、监理单位报送周报,周报包括本周计划和上 周完成工作、未完成工作的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 。 9.11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配合甲方销售需要,积极配合样板房及室外环境等 主要销售展示区域的施工。 9.12 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安全生产法》 有关的管理规定, 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 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 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费用乙方承担。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政府部门的罚款由 乙方负责。如超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时间施工,造成周边居民投诉,所有责任 及后果由乙方承担。 9.13 已完工工程未书面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及管理与看护 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遗失等,乙方自费负责修复及承担所有责任。 9.14 防水责任:由于乙方施工质量瑕疵(如结构裂缝、砼浇捣不密实、砂 浆抹灰面空鼓、脱落、开裂、使用假冒防水材料或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等)导致 的渗水、漏水问题由乙方无偿承担维修责任及受损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9.15 工程完成时及移交甲方前,进行全面的清理、清洁工作,做到工完场 清。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乙方向甲方每次交纳
元的违约金。 9.16 凡乙方未能完成合同文件规定的内容,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负责赔 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21 - 9.17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后保修期内,由于乙方责任出现质量 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 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影响, 每次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5 万元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18 乙方在甲方分包单位进场前应与分包单位签订配合协议。 9.19 乙方项目经理 和技术负责人 (包括水电安装负责人)、安全主任、劳务负责人等(甲方根据工程管理需要要求乙方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 按时参加甲方项目部(或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 前 4 小时向甲方请假,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缺席乙方每 人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00 元,迟到乙方每人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 9.20 对工程例会(或会下) ,确定应由乙方完成的工作(如配合分包的工 作,配合甲方销售和入伙的有关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方面的工作,确保安全、 文明施工方面的工作等) ,乙方必须按时完成。如乙方不能按时完成,则甲方 (或监理)有权每次处以
元的违约金。 9.21 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 方负责缴纳, 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造 成甲方未能收回该保证金,即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任 何工程款项中扣回。 9.22 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应当与工地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签署《施工用水 用电协议》 ,约定乙方的项目经理每月 5 日前确认上月的施工用水用电数据, 由乙方委托甲方代付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给工地物业服务管理公司。 甲方在应付 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代付的施工用水用电费。 乙方将本工程全部移交甲方前, 所有临时及正式水电使用费用由乙方统一管理, 甲方分包单位所产生的临时及 正式水电费由乙方按实际用量合理向甲方分包单位收取。 9.23 建筑垃圾必须外运,不得进行回填,若发现回填建筑垃圾,每次处以 建筑垃圾外运价双倍的违约金,且结算时此工程量不予计量。- 22 - 9.24 合同条款 1.4.2 中,甲方指定的零星工程,如乙方拒绝接受该工作, 乙方则须承担违约金人民币 5 万元/次。 9.25 施工单位必须在签证事项完成后二十天内上报完整签证资料至甲方 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且视为乙方自 动放弃该工程款项。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完整签证资料之日起 3 个月内办理完毕,形成经双 方核对确认的结果。 9.26 甲方有权增加或减少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内容, 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费用计算原则按本合同第 4.3 执行,如乙方拒绝或以此为借口调整单价, 则视 为乙方违约,因此造成工期延误及其它直接或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且甲方 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费用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9.27 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办理本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乙方应及时有效 地完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明文要求的手续,包括但不 限于: 9.27.1. 乙方如隶属于省外企业, 应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立分公 司或办理入川备案手续,并确保入川备案文件在有效期内; 9.27.2. 在接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办理中标备案 及合同备案之日起, 应在 1 个工作日内提交符合要求并完善印章的 《投标文件》 、 报建《施工合同》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等,并于 3 个工作日内完善民工综合 保险手续,出具社保局书面凭证。乙方延迟提交上述文件(或有缺项)或提交 文件被行政主管部门视为无效而无法及时弥补的,逾期按 10000 元/天承担违 约责任; 9.27.3. 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办理报监备案之日起, 应在 2 个工作日内提 交符合要求并完善印章的《质量监督备案表》 、 《扬尘治理方案》等文件,乙方- 23 - 延迟提交上述文件 (或有缺项) 或提交文件被行政主管部门视为无效而无法及 时弥补的,逾期按 100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27.4. 乙方应在完成报监备案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监督备案 及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提交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监督备案表》 、 《开 工条件审查表》 、 《民工工资保证金四方监管协议》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四方 监管协议》等文件,乙方延迟提交上述文件(或有缺项)或提交文件被行政主 管部门视为无效而无法及时弥补的,逾期按 100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27.5. 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办理施工许可证之日起, 应在 5 个工作日内 提交符合要求并完善印章的实名管理项目卡、 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立证 明、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卡及农民工权益卡、建设工 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按备案合同价 5%缴纳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凭证、建设 领域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 建设领域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 表、劳务分包企业实名管理项目卡、 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 立证明、劳务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劳务企业信用评价登记表、 劳务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信用评价登记表等文件, 乙方延迟提交上述文件(或有 缺项)或提交文件被行政主管部门视为无效而无法及时弥补的,逾期按 10000 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十、质量与检验 10.1 工程质量: 10.1.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和成都市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施工。 乙方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达到“GB”验收标准的“合格”标 准。如因乙方责任致使本工程质量未通过逐户验收,乙方必须进行认真整改, 直到验收合格为止。在竣工验收后,若仍有需整改的遗留事项,乙方应在甲方 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整改完毕。 若逾期, 且整改完成日在甲方与小业主约定的入 伙日期前, 乙方按人民币 3000 元/天承担违约金;在入伙日期之后的逾期违约 金,则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则按人民币 5000 元/天承担。- 24 - 10.1.2 工程质量等级由建设主体各方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共同评定,成都市 双流县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监督。 因乙方工程质量未能达到甲方和监理的要求 不得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验收,须先行整改至符合甲方和监理的要求。 10.1.3 乙方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计划,严格质量监督,并 随时接受甲方和监理单位的检查和监督。重要、关键部位施工前 3 天,乙方需 要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单位审查、批准。 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交 重要、关键部位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则甲方(或监理)有权每次处以 2000 元 的违约金。 10.1.4 原材料使用符合国家及成都市建设主管部门及甲方和监理认可的 材料,原材料必须具备合格证、原产地证明、产品包装完整、标志齐全,进口 材料必须具备完税凭证、进口检验检役证明、报关单证等证明文件。材料进场 前需要向甲方项目部和监理公司申报, 若发现已施工的材料不符合图纸或附件 一的要求或用假货、贴牌冒充附件指定的材料,材料质量未能达到国标要求, 乙方需无条件返工,并每次承担该部分材料价 20%的违约金。 10.1.5 乙方施工中所用镀锌材料须为热镀锌,设计图纸中外露铁件未说明 是热镀锌的均须为热镀锌;电缆桥架及其配件须为附件一中指定品牌产品,电 缆头包封为热塑电缆头。 10.1.6 本工程所用材料在本合同附件一: 《上品工程材料准用表》以及甲 定乙供材料清单约定中有指定材料(或设备)品牌和生产厂商采购;本合同附 件一中未指定的材料,按设计图纸并经甲方书面盖章确认准用的材料采购,精 装修工程材料待精装修设计图纸完成后按甲方确认准用的材料采购。 所有由甲 方采购和甲定乙供、甲指定分包材料的采保费在总包价格中乙方已考虑, 不再 另行计取。若乙方未按甲方指定或确认的品牌使用,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 100 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所指定的材料(或设备)品牌和生产厂商原则上不少于三 家。对少于三家的,乙方可推荐品牌,经甲方考察合格,下发准用通知后方可 使用。 10.2 检查和返工- 25 - 10.2.1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监理依据合 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条件,并根据要求向甲方及监理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 10.2.2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监理的要求 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 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2.3 分部或分项工程经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经一次整改仍 不符合甲方和监理要求的,经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执行: 10.2.3.1 甲方同意降级接收的,乙方支付甲方不符合要求项目造价 50%的 违约金。 10.2.3.2 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甲方通知乙方后即可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 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10.2.3.3 因此造成的甲方其它损失由乙方负责。 10.2.3.4 乙方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充分了解施工节点周边的情况,以免 破坏已隐蔽的其它工程,否则,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0.3.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 或中间验收前 48 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监理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 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或 其他授权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 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 乙方在甲方、监理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未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 乙方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或监理)有权工程量结算时不予计量,每 次处以
元的违约金。 10.3.2 甲方、监理单位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 12 小时(设计样 板房的工程为 48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 48 小时。甲方、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或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 织验收,甲方、监理应承认验收记录。- 26 - 10.3.3 经甲方、监理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 验收后 24 小时内监理必须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10.3.4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由乙方 首先提交需报送施工方案的项目清单, 经甲方确认后乙方根据项目清单报送施 工方案经甲方和监理盖章确认,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合同总价 0.5% 的违约金。 10.3.5 当甲方、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 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 全部追加费用,对工期有影响时,可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 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3.6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 在验收前向监理、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 ,方可进行下道 工序施工,否则每次乙方承担违约金 1000 元,并且暂停支付该部分进度款, 直至监理、甲方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本合同定义的关键工序主要包括: 1)基础工程:测量放线 钢筋绑扎 混凝土 土方开挖 土方夯填 基础垫层 面层 支模板或 模板2)主体及装饰工程:测量放线 钢筋绑孔 混凝土 砌体钢筋绑扎或支模板 砼表面处理抹灰(分层验收)油漆或其他饰面 3) 楼地面工程: 楼地面测量放线 浆找平 防水 保护层 洞口处理 其他面层 塞缝 收口 地面清理 砂4)门窗工程:门窗框初步固定5)屋面工程:面层清理→结构闭水(专项验收)→找平层→防水→闭水 →保护层→隔热保温层→面层 6)防水工程:面层清理→结构闭水(专项验收)→找平层→防水层→闭 水→保护层(适用于地下室顶板防水、卫生间、阳台防水等) 7)设备安装:- 27 - a.给水管暗设定位给水试压系统试压 检查口设Z---存水湾设Zb.室内地上部分的排水管坡度 --- 伸缩节、c.室内埋地部分的排水管定位---管沟基础----管道安装---灌水、通水、通 球----回填隐蔽。 d、标准样板层---卫生洁具、地漏、给水点、空调冷凝水管等内容的定位-监理甲方审查----大面积进行预留与安装。 e、室外排水管道定位---坡度检查---管沟基础----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 和通水试验----回填隐蔽。 f、地下停车场水电管线安装→综合管线图→监理甲方审查→各专业按综合 管线图施工。 8)外墙抹灰:基层清理→界面剂施工→第一层抹灰施工(养护 5 天)→第 二层抹灰施工 10.3.7 有防水要求的地方,均应进行淋水或闭水试验,并经验收后才能进 行下道工序。外墙必须进行淋水试验合格后才能进行竣工验收。 10.4 由于乙方过错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包括但不限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的部分工程质量不合格以及在工程保修期内甲方或第三人发现的工程质量不 合格)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无偿修复或返工、改建;甲方通知 乙方后乙方仍不修复或返工、 改建的, 甲方可另行请求其他施工单位对该工程 进行修复或返工、改建,乙方按该修复或返工、改建费用的双倍承担违约金。 10.5 本工程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实行施工样板制,具体样板工序以甲方通知 为准,乙方必须予以执行。若样板未经甲方确认而大面施工的,甲方有权利要 求进行返工,工期及费用不予补偿,并保留追究相关违约赔偿的权利。 十一、安全文明施工 11.1. 安全施工与检查 11.1.1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含地方政府及主管部 门的规定)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 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 28 - 成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1.1.2 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 负责, 同时为其办理必要的保险手续。 乙方不得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非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1.1.3 乙方应确保工地现场的治安状况良好,不会对正常施工造成破坏和 影响。 11.1.4 乙方出现安全事故或其它违法违章情况,被新闻媒体曝光或当地政 府处理曝光,甲方要处罚乙方每次 100000 元的违约金。 11.2 安全防护 11.2.1 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 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经监理认可后实施。 11.2.2 实施爆破作业, 在放射、 毒害性环境中施工 (含储存、 运输、 使用) 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 乙方应在施工前完成政府有关部门的报批 手续,并提前 14 天书面通知监理,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监理认可后 实施,结算时,该项费用不予计算。 11.3 事故处理 11.3.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 门并通知监理, 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 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1.3.2 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或 参照争议解决条款。 11.4 文明施工 11.4.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 条例,严格遵守甲方和监理单位的现场施工管理规定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乙 方有义务遵守。乙方临时设施的搭设应报监理批准。 11.4.2 乙方现场办公室应配Z安全、 完好的办公设备, 包括复印机、 电脑、 打印机、传真机等等。- 29 - 11.4.3 乙方全体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管理,全部施工人员应佩带工作牌。 11.4.4 施工期间,所有机械、工具、材料、建筑材料等应堆放整齐,场地 平整,并按甲方和监理要求做好场地硬化施工、保持道路坚实畅通,及时清除 余土及建筑垃圾并做到工完场清,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工程 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 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否则,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000 元;以上物 品不需使用时应按甲方要求清理出工地。 11.4.5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停工,或变相减少施工组织中规定的劳力 或机械设备,否则,一旦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确认,视为乙方违约,每日承担合 同总价 1%的违约金。 11.5 对于甲方或监理下发的安全文明整改通知单,乙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整 改并达到甲方验收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利在安全文明措施费(已单独列项)中 予以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11.6 乙方为本合同、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贵任单位,有权利和责任管 理分包的安全文明施工并应与分包方 (含甲定分包方) 签定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十二 、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 12.1 乙方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安 全监督站出具的工程项目文明施工与施工安全评价书, 甲方工程师或其他授权 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 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 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竣工验收后七天内, 乙方必须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壹式伍份, 盖章原件) , 同时应积极配合办好 《成 都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所应办理的一切手续及办理房地产证必备 的手续。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乙方必须提交符合归档标准的竣工档案(壹式 肆份) 。逾期提交以上资料之一的,乙方承担 10000 元/天的违约金。竣工后 10 天内按合同暂定总价提供工程发票,逾期提交的,乙方承担 10000 元/天的 违约金。- 30 - 12.2 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以竣工验收备案通过的日期为准,若因整 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备案要求的, 应以整改后重新办理验收并竣工验收备案 通过日期为准。 12.3 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还必须进行逐户检查验收合格 后书面移交甲方和物业公司, 并按政府规定出具逐户验收法律文件给业主。如 果乙方因逐户竣工检查验收不合格, 导致该户业主提出延期交房违约索赔,该 延期交房违约索赔损失无条件由乙方承担。乙方明白:业主提出延期交房违约 索赔是每天以买房合同购房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为基础计算违约金, 超过 90 天, 还得承担买房合同购房款总额的 10%的违约金,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12.4 经逐户验收符合国家合格标准,自验收完毕起 10 天内,乙方应将承 建物业向甲方移交完毕,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若乙方不能积极配合, 导致逾期移交的,按 5 元/平方米/天计算违约金。 12.5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后 5 天内将临时设施、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 材料全部撤离。 12.6 条:施工图预算 12.6.1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收到甲方施工蓝图后 25 天内按合同清单单价报 送施工图预算,并配合甲方在 30 天内核对完毕施工图预算并修正合同暂定总 价(须签补充协议给予明确),此暂定总价作为合同进度款支付依据。 如未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合同暂定总价的调整,甲方有权拒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2.6.2 乙方报甲方的预算书结算金额与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差额,不得超出 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 8%, 否则, 甲方有权收取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部分 10% 的违约金,并直接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 12.7 竣工结算: 12.7.1 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 1 5 日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整的竣工- 31 - 资料, 包括甲方直接分包工程 (除电梯、 人防、 燃气工程) 资料的整理、 归档、 上交,并配合甲方将全部竣工资料移交给城建档案馆, 且经城建档案馆验收合 格。逾期移交每天按 1000 元/天交纳违约金。 12.7.1.1、地下室结构完工后 1 个月内总包单位必须报送地下室结构结算 资料,甲方 2 个月内与总包单位核对完该部分造价;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报 送结算并配合甲方进行结算审核,甲方有权拒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7.1.2、 塔楼结构封顶后 2 个月内总包单位必须报送塔楼结构结算资料, 甲方 3 个月内与总包单位核对完该部分造价; 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报送结算 并配合甲方进行结算审核,甲方有权拒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7.1.3 工程竣工验收后 2 个月内总包单位必须报送该项目完整结算资料, 甲方 3 个月内与总包单位核对完该项目总造价。 如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报送结 算并配合甲方进行结算审核,甲方有权拒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12.7.2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 21 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 报告、完整的结算资料原件及目录清单 2 套并提交“城建档案移交书”后,双 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办法进行竣工结算。 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向甲 方移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原件及目录清单, 或没有按甲方要求派出足够的专业工 程师(应当具有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到甲方处进行结算核对工作,导致结 算时间延后,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迟延结算付款的利息。 12.7.3 甲方在收到乙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 3 个 月内审核完毕,经双方核对确认的结果即为本工程的结算总价。 12.7.4 乙方报甲方的预算书、结算书结算金额与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差额, 不得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的 8%,否则,甲方有权收取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 额部分 10%的违约金,并直接在结算工程总价款中扣除。 12.7.5 双方核对结算资料过程中,若双方对某工程量是否存在、工程量的 多少以及原材料的价格等相关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乙方作为施工方, 负有 提供图纸、签证、现场施工记录和验收记录原件、以及原材料价格的相关证明 材料的义务。否则,该部分工程量不列入双方的结算范围。- 32 - 十三、工程款的支付 13.1 地下室负二层底板砼浇捣完成,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完成 情况凭乙方发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负一层 地下室结构底板砼浇捣完成, 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凭乙方发 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全部地下室主体完成 到正负零后,根据乙方申请, 甲方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凭乙方发票一次性支付给 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 (此阶段已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15%) ; 13.2 3、8、9#主体结构共 3 栋 7 个单元,均为 33 层,总层数计 231 层,主体结构标段所有单元合计完成 42 层后付款一次;根据乙方申请,甲方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凭乙方发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 的 5%,共计付款 5 次; (此阶段已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40%) ; 另: 乙方在完成第一个 42 层阶段后, 可凭投标保证金收据, 申请退还 100 万元投标保证金; 13.3 主体结构所有栋号(单元)封顶后,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 完成情况凭乙方发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此 阶段已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45%) ; 13.4 砌体全部完成后,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凭乙方发 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此阶段已付至合同暂 定总价的 50%) ; 13.5 内墙面抹灰全部完成后,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凭 乙方发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外墙面抹灰全部完成后,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凭乙方发 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此阶段已付至合同暂 定总价的 60%) ; 13.6 脚手架全部拆除,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凭乙方发 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10%; (此阶段已付至合同 暂定总价的 70%) ;- 33 - 13.7 地下室、塔楼具备通正式水电,根据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工程完成 情况凭乙方发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此阶段 已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75%) ; 13.8 本合同所有工程内容全部完成并初步验收合格后,根据乙方申请, 甲方凭乙方发票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此阶段已付至合同暂定总价的 80%) ; 13.9 本合同所有工程内容全面竣工且通过竣工验收备案 1 个月内,根据 乙方申请,甲方凭乙方发票支付本合同暂定总价的 5%; (此阶段已付至合同 暂定总价的 85%) ; 13.10 本合同所有工程内容全面竣工,完成结算核对且双方共同确认结算 金额或由造价审计部门得出最后的结算金额后六个月内付至本工程结算总价 的 95%(分别在第二、第四和第六个月分三次平均支付), 留结算总价的 5%作为 本工程的保修金;此时乙方应开具 100%工程款的发票(甲方提前支付保修金 部分的税金) 。 13.11 余下本工程结算总价 5%的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在本工程保 修期内满一年后十五天内付 30%,满两年后十五天内付 30%,五年零六个月保 修期后十五天内全部付清 (保修金中扣除对小业主的质量问题赔偿和甲方另行 安排维修的费用) ; 13.12 室外工程待图纸出齐,并确定其暂定价后。按以下方式支付: 13.12.1 完成销售区域室外工程施工后,甲方凭乙方发票 15 个工作日内 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为室外工程暂定总价的 35%;室外工程完工后累计付至室 外工程暂定总价的 80%; 13.12.2 全部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第 13.10 支付。 13.13 合同价款只付给中标单位,甲方不接受委托将合同价款支付给任何 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单位的股东、上级、子公司、分公司及内部分支结 构等。 13.13.1 本合同价款由甲方直接支付到以下帐号:- 34 - 收款单位: 开户行: 帐号: 13.13.2 乙方凭书面付款申请、甲方付款审批单和有效发票领取合同款项。 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 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要求的 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款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乙方承 担,且乙方须按进度要求施工。若因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规定, 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 甲方可向乙方追索损失并按合同额处乙方万分 之三的罚款。 13.13.3 乙方凭书面付款申请、甲方付款审批单和有效发票领取合同款项 (扣除当期甲方已代为支付的甲定乙供材料款、提前支付的民工工资保证金 等) 。每次申请支付款项时,乙方须提供工程所在地符合国家及地方税务法规 要求的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甲方不予支付款项,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 乙方承担, 且乙方须按进度要求施工。若因承包人提供的发票不符合当地税法 规定,致甲方产生税收罚款或滞纳金,甲方可向乙方追索损失并按合同额处乙 方万分之三的罚款。甲方不接受第三方代收款的方式。 13.14 民工工资支付方式详见附件十三。 十四、工程停工及复工 14.1、工程停建: (1) 、本工程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在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所产 生一切费用及相关损失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同意放弃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 (2) 、本工程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3) 、本工程因不可抗力或非双方原因造成停建的,双方因此产生的损失由各 自自行承担,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不论任何原因停建,承包人在开工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由承包人 自行承担,发包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35 - 14.2、工程缓建(停工) (1) 、 因发包人原因本工程缓建 (停工) 在连续十四天以内, 承包人不收取停、 窝工费,并自愿放弃向发包人索赔的权利。 (2) 、因发包人原因本工程缓建(停工)在连续十四天以上,从发包人通知缓 建(停工)之日起至复工之日止,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人支付合理的现场 机械停Z台班费和施工人员停工、窝工费。机械停Z费用:除塔吊按 300 元/ 天.台计算停Z费外,其它任何机械均不计算机械停Z费,塔吊数量由双方现 场确定;施工人员停、窝工费用:停、窝工费为 30 元/人.天,停工期间现场 人员 (包括各工种、岗位)数量按审批确认的数量为准;除以上费用外发包人 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和损失。 (3) 、因政府政策等非发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缓建(停工) ,发包人不予支 付任何费用和损失。 (4)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缓建(停工)的,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承担责 任。 (5) 、不论任何原因缓建(停工) ,承包人在开工前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损失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不给予任何补偿。 14.3、 复工 14.3.1、在收到监理发出的继续施工的许可或指示(该许可和指示应事先 得到甲方的批准)后,乙方应与监理和甲方一起检查受到暂停影响的工程以及 工程设备和材料。 乙方应修复在暂停期间发生在工程中的任何损蚀、缺陷或损 失。与此类修复有关的费用的承担视情况而定: 如果此类暂停不是由于乙方的 某种违约或过失造成,则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如果此类暂停是由于乙方的某 种违约或过失造成, 或(无论由于何种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执行监理或甲方的指 示履行适当保护和照管责任,则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6 - 14.3.2、乙方不得因工程停工 、重新开工而计算二次进退场费用(包括 但不限于机械、人工、材料、临时设施等) 。十五、工程保修 15.1 属于乙方保修范围的内容(见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 ) ,乙方须在接 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授权代表通知(含电话、书面等)后 4 小时内到现场查看情况,一般整改在查看情况后 12 小时内能处理完毕的应处 理完毕,做到工完场清;如整改较大时,由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 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施工;如属紧急情况, 乙方应在通知后 4 小时内到达 现场并做出处理。否则,乙方应承担双倍维修费用。 15.2 违反以上“14.1”条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另委派他 人处理,处理结果由用户、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乙方确认(甲方将 处理情况知会乙方) ,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保修款中扣除。 15.3 维修的质量: 15.3.1 乙方负责维修的工程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必须经业主或甲方 代表验收签字。 15.3.2 如经乙方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 行维修,由此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应双倍承担。 15.3.3 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 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 15.3.4 乙方维修责任人 a.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必须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 b.乙方竣工验收后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必须提供乙方维保人员名单,并指 定乙方维保负责人及文件接收地址。 人员名单应包含有维保人员姓名、身份证 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提供的,需向甲方承担 2 万元的违 约金。 15.4 对出现紧急质量问题时, 在无法确定质量责任时, 先由乙方维修处理,- 37 - 待明确责任后,相关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十六、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由当地造价主管部门 调解。如协商或者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七、违约责任 17.1 因为甲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期相应顺延(以工期签证为准) 。 17.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的节点工期完成; 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 范的要求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完成自己的工作; 乙方擅自转包工 程等。则乙方应按本合同所约定条款和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可优先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违约金。 17.3 因乙方的施工进度未达到其提交的经甲方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的进度计划,经甲方和监理催促后乙方采取赶工措施仍无效果, 且无法按照 原计划开盘或通过竣工验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 承担。 十八、廉洁条款 18.1 乙方不得接受甲方职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 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职 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给甲方职员报销其个人费用;或邀请甲 方职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职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 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18.2 乙方如发现甲方职员有违反上述约定者,应向甲方举报。甲方对举报 属实和严格遵守本条款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甲方 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职员等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乙方合同暂定总价 5%的违约- 38 - 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 十九、其它约定 19.1 乙方正式开工前,乙方需协同甲方对原已完成的建筑物进行鉴定或验 收;甲乙双方并对场内的材料、设备和原已完成的部分施工内容及现状(非乙 方施工部分内容)进行清点、统计或描述。 19.2 凡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分部分项验收证明、工程签证单、索赔单、工程 通知单、工程联系单以及甲乙双方和监理公司用于联系本项目的其他所有文件 均须由甲方和监理公司工程师及其他授权代表签字,并经甲方和监理公司盖章 确认后生效。签字盖章手续不完善或签字人员不具有相关授权权限的上述工程 文件不能作为认定乙方工程量、工程造价、工期、工程质量、材料价格等事项 的依据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图纸会审、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等涉及到工程造价增加的内容,乙方必须 使用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把成本降至合理低价水平。 19.3 乙方应按时间节点提供以本协议约定的包干价及室外工程暂定价的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造价书》的结算书一式三份;并在竣工验收后配合办 理《工程造价结算核准表》等手续,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上述表格,应加盖乙方 印章。若乙方未按规定提交上述表格,甲方有权拒付相应阶段的工程款。甲乙 双方确认以上表格的工程造价等信息,仅作为办证备案使用,不作为甲乙双方 结算依据, 实际结算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办理。乙方逾期向甲方提交上述表 格或内容不符合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 乙方承担人民币 50000 元/天的违约金。 19.4 合同外追加或合同内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追加工程量及变更价款, 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造价。在审价过程中,乙方不能因此 类经济问题干扰正常的施工; 若合同内的设计变更乙方明示拒绝, 甲方有权将 该工程另行发包,并将该工程发生的费用从合同总价中扣除。 19.5 甲方办理业主入伙期间(自入伙之日起 30 日内) ,乙方须派驻 2 名以 上专业工程师驻甲方入伙现场,乙方派驻现场的工程师必须每天上、下班到甲- 39 - 方指定维保机构签到,并保持 24 小时手机开通,配合甲方在现场解决业主入 伙时提出的就本合同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否则,甲方有权按每人每天 2000 元 计算违约金。 19.6 乙方以下人员,若经甲方确认属于以下情形之一者,则甲方可以要求 乙方予以撤换,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2 天内将其调离本工程项目,否 则乙方按照延迟调离天数每人次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00 元, 直 到乙方委派具备资质并经甲方批准的合格人员代替上述甲方要求调离的不合 格人员为止:a、甲方认为无法胜任乙方所定岗位工作者(包括对部分分项工 程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管理人员及不能胜任 本专业工作的施工技术人员等) ;b、不能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楼盘销 售)者;c、违反甲方或乙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d、无上岗证上岗者(适用 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的人员) ;e、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f、 对甲方及监理指令不执行者;g、对甲方及监理态度粗暴恶劣者。 19.7 乙方的要求、 通知, 需以书面形式由乙方负责人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 若乙方拒约签收, 甲方以特快专递按乙方地址发出通知或知会后, 即视为送达。 19.8 乙方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 综合的考虑,乙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二十、本协议对原合同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如下: 20.1 原合同及有关工程师的职权的相关内容修改并重新界定为: 按照监理规范配合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工作,完备全部监理资料,并做好档 案管理工作;协助协调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总包与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 协助 发包人按监理程序完成各项管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所发出的设计变更及经济文 件均应先取得发包人批准。工程师无权修改合同,亦无权免除承包人在合同内 的任何职责和义务。工程师在行使其职权时,其任何行为均不免除承包人履行 合同所约定的任何职责和义务。 原合同所有有关工程师的权限超越以上对工程师权限的重新界定范围, 均 由发包人行使相应权利、或以发包人为主工程师配合行使相应权利。- 40 - 20.2 原合同中所有“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或“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发 生的费用” ,均改为“发包人应赔偿承包人损失(或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发生的 费用) ,但不包括施工机械闲Z和人员误工费用。 ” 20.3 原合同中有关预付款的约定全部删除。 20.4 原合同通用条款第 29.1 条,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 提前 14 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改为“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 程设计变更,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 ” 二十一、本合同是原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合 同与原合同有不同之处均以本补充合同所规定的条款为准。 二十二、合同份数:本补充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二十三、合同附件作为本补充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与补充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若有冲突,则以合同规定为准。 附件一: 《上品工程材料准用表》 ; 附件二: 《上品一、二期交楼标准及细部做法》 ; 附件三: 《上品二期工程合同清单》 ; 附件四:施工用水用电协议。 附件五: 《佳兆业集团房屋接收标准》 ; 附件六: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附件七:会议制度; 附件八:工程质量保修书/维修人员过失行为处理标准/工程维修时间要求标准; 附件九:结算办理指引; 附件十:上品一期、二期建立现场混凝土搅拌站协议 附件十一:上品安装材料暂定价表 附件十二:三方协议模板 附件十三:民工工资支付协议 (以下无正文)- 41 - 签署 甲方: 乙方:地址:地址:电话: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电话: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42 - 附件一: 《上品工程材料准用表》 序号 1 材料名称 桥架 品牌 四川飞泉桥架,成都市川华电器 厂,重庆庞宇电器成套设备有限公冷扎带肋钢筋备注2 3司,四川金华厦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φ4~φ10.5 三面带 大厂品牌肋双壁波纹管川科、康泰、川路、顾地、东泰、 联塑5蝶阀、 弹性座封闸阀、 冠龙牌、上海标一牌、永泉牌、辽阳牌、 浮球阀等阀门 质标牌、奥新牌、塘沽牌 (可选取其中任 何一种品牌,一经选定后,不允许中途擅 自在上述各品牌间调换)6高分子树脂复合 吉祥牌、强兴牌、路帮牌 井盖7钢丝网骨架复合 东泰、贝根 管8外墙保温( XR ) 四川四美科技有限公司 无机保温沙浆 四川睿创节能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齐能保温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新疆大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四川 分公司9 10钢材大厂品牌柔性铸铁管及配 成都崇州景德铸管有限公司 崇州岷江铸管有限公司 件 山西三峰江铸管有限公司(备注:吸顶灯、壁灯、灯管及镇流器等通用的电器材料乙方按送样并经甲方书面签字确认的样板购Z,所有电器产品均应有 3C 认证,灯具采用节能及环- 43 - 保产品功率因素&0.9;流明系数&0.9) 消防主要材料、设备表序 号 1 材料、设备 名称镀锌钢管品牌或厂家河北东升热镀锌钢管厂“东升” 河北华岐 天津市利达钢管公司“利达” 上海质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上海奥新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天津塘沽阀门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参考供应商及联系方 式2阀门系列3消火栓箱及 水泵结合器 气压罐、 末端 试水装置、 湿式报 警装置、 水流指示 器、比例混合器、 喷头、 安全信号阀 风管、 风阀、风口457消防报警及 控制系统8沟槽管件9阻火圈四川成发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石人消防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金花消防器材公司 四川川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局乐山机械阀门 四川森田消防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原 四川消防机械总厂 ) 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三崎消防有限公司 广东胜捷消防集团公司 四川艺凯制冷工程有限公司 天雨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四川双弘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舒源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成都新木通风净化有限公司 海湾消防设备公司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松江 上海瑞孚管路系统有限公司 济南玫德铸造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竣通机械配套有限公司 山西金宝特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成都市立邦防火材料厂 德诚防火材料厂 浙江灵达防火材料厂注:1.对于每一类材料或设备,甲方提供了 2 种及以上备选品牌(见上表) ,乙方可以从中 选定至少两种及以上品牌给甲方书面确认,也可推荐性价比更高的品牌供甲方确认,已经 甲方确认的品牌,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改。- 44 - 附件二:上品一、二期交楼标准及细部做法一、标准层楼地面:1、 住宅套内客厅、餐厅、衣帽间、卧室、书房、结构未降板的阳台(入户花园)地面做法: 20 厚 1:2 水泥砂浆找平层,原浆压光; 2、住宅套内厨房地面做法(结构降板 50mm, ) 外露 1.5 厚 JS-II 复合防水涂料(完成面标高低于客厅 30 mm)翻边高 300, 门洞处防水层同 墙体厚度(平齐门边) (烟道周边 30CM 范围内采用 1.5 厚聚氨脂涂抹防水层加强,加聚酯无纺布一层, 在 JS-II 复合防水涂料下面) ; 20 厚 1:2 水泥砂浆找平;原浆压光; 基层; 3、住宅套内厨房地面做法(结构降板 100mm) 外露 1.5 厚 JS 复合防水涂料(完成面标高低于客厅 30 mm)翻边高 300,门洞处防水层同墙体厚度 (平齐门边) (烟道周边 30CM 范围内采用 1.5 厚聚氨脂涂抹防水层加强, 加聚酯无纺布一层, 在 JS-II 复合防水涂料下面) ; 20 厚 1:2 水泥砂浆找平;原浆压光; 1:6 水泥炉渣填充层; 基层; 4、住宅套内卫生间地面做法(结构降板 350mm) 楼层标高 H+100 以下用 1.5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楼层标高 H+100 以上墙面用 1.5 厚 JS-I 复合防水 涂料翻边高 1700(淋浴墙防水上反水平范围为喷头左右延长 1000,如遇转角处,从转角部位延长 1000,其余部位上反 900 高) ,门洞处防水层同墙体厚度(平齐门边) ; 20 厚 1:2 水泥砂浆找平层;原浆压光; 基层; 6、 卫生间侧排地漏(结构降板 350mm) 侧排地漏四周 200 增加范围增加一道 2 厚 911 防水层 7、 公共部分前室、走道地面: (电梯门口地砖向外找坡 8mm) ; 面层二次装修设计; 结构基层; 7、公共部分电井、水井、风井地面做法地面 20 厚 1:2 水泥砂浆找平层,原浆压光; 基层; 8、公共部分楼梯间- 45 - 20 厚 1:2 水泥砂浆抹面压光,踏步阳角加 5 厚 20 宽玻璃条护角; 素水泥浆结合层一道; 钢筋混凝土楼板; 9、 花池、降板阳台(入户花园) 花池不做保温,面层与保温墙面平接; 1.5 厚 JS-II 防水涂料翻边至池上沿; 20 厚 1:2 水泥砂浆找平;原浆压光; 基层; 10、商铺、物业用房、值班室、与阳台相连的结构板地面做法: 20 厚 1:2.5 水泥砂浆找平层,原浆压光; (1) 电梯厅外侧处结构板做法: 板面、板底与侧面:喷刷外墙弹性涂料两遍 满刮腻子两遍 15 厚 1:2.5 水泥砂浆找平层(板底、侧面除外) 二、 标准层内墙做法: 1、 住宅套内客厅、餐厅、衣帽间、卧室、书房、结构未降板的阳台内墙面 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原 浆压光; 2、 住宅套内厨房、卫生间内墙面做到 20 厚 1:2.5 水泥砂浆面层,为半压光面(或压光后再拉毛) 。 3、 公共部分的水井、电井、风井内墙面砼墙不抹灰,砖墙面 20 厚 1:3 水泥砂浆面层,原浆压光; 4、 电梯前室墙面为二次装修贴砖面层,墙面毛坯标准为 20 厚 1:2 水泥砂浆面层,表面为毛面;走道 二次装修为涂料面层,墙面抹灰为原浆压光。 5、 楼梯间为无机涂料墙面 1、喷无机涂料两遍 2、墙面满刮腻子找平 3、8 厚 1:2.5 水泥砂浆找平层 4、12 厚 1:3 水泥砂浆打底 6、 楼梯间踢脚(高 100): 3 厚 1:2 水泥砂浆,表面抹平压光 20 厚 1:2 水泥砂浆 基层 7、 商铺、物业用房、值班室、内墙面 20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原浆压光; 三、 标准层顶棚: a) 住宅套内客厅、餐厅、衣帽间、卧室、书房、结构未降板的阳台顶棚做法同室内: 两道腻子找平抹光 由顶棚向下翻边 20mm 2)花池顶棚、厨房外小阳台顶棚、结构板(结构降板详结构图)顶棚 1、浅色外墙弹性涂料两遍 2、耐水腻子,打磨平整 3、7 厚 1:2 水泥砂浆压光 4、8 厚 1:3 水泥砂浆找平 5、钢筋混凝土楼板清理干净 6、钢筋混凝土顶板 3)公共部分的水井、电井、风井顶棚不抹灰。- 46 - 4)公共部分前室顶棚不抹灰 5)前室外平台顶棚同花池顶棚 6)公共部分楼梯间顶棚 无机涂料两遍 刮腻子两道 10 厚 1:0.3:3 水泥石膏砂浆 基层 7)商铺、物业用房、值班室、顶棚做法同室内:两道腻子找平抹光 由顶棚向下翻边 20mm 四、外墙标准: 1、 保温涂料外墙(外保温墙面) 1、弹性外墙涂料两遍 2、柔性耐水腻子二道 3、5 厚护面抗裂砂浆(压入抗碱玻纤网格布) 4、35 厚中空玻化微珠无机保温砂浆(具体厚度详节能设计说明) ,每两层间设 30 高深 15 的抗裂 分割缝 5、配套界面剂一道 6、基层处理 7、 墙体基层 2)不保温涂料外墙(不保温墙面) 1、弹性外墙涂料两遍 2、柔性耐水腻子二道 3、8 厚 1:2 水泥砂浆抹平压光 4、12 厚 1:3 水泥砂浆打底扫毛 5、基层处理 6、墙体基层 3)保温面砖外墙(外保温) 1、面砖,专用勾缝剂勾缝,每两层间设 30 宽深 15 裂的分隔缝 2、配套面砖专用粘结剂 3、10 厚护面抗裂砂浆(中置网孔 12.7X12.7 直径 0.6 的热镀锌钢丝网,用间距尼龙胀钉与基层 墙体锚固) 4、35 厚中空玻化微珠无机保温砂浆(具体厚度详节能设计说明) ,每两层间设 30 高深 15 的抗裂 分隔缝 5、配套界面剂一道 6、基层处理 7、墙体基层 4)不保温面砖外墙 1、面砖,专用勾缝剂勾缝,每两层间设 30 宽深 15 裂的分隔缝 2、配套面砖专用粘结剂 3、12 厚 1:2.5 浆打底扫毛 4、6 厚 1:3 砂浆抹平 5、基层处理 6、基层 5)石材保温外墙(干挂) 1、花岗岩石材 2、配套龙骨(由专业厂家设计、安装)- 47 - 3、10 厚护面抗裂砂浆(中置网孔 12.7X12.7 直径 0.6 的热镀锌钢丝网,用尼龙胀钉与基层墙体 锚固) 4、35 厚中空玻化微珠无机保温砂浆(具体厚度详节能说明) 5、配套界面剂一道 6、基层处理(当为混凝土基层时刷聚合物水泥浆一道) 7、基层墙体 6)石材不保温外墙(干挂) 1、花岗岩石材 2、配套龙骨(由专业厂家设计、安装) 3、基层墙体 7)石材保温外墙(镶挂) 1、花岗岩石材 2、35~50 厚中空玻化微珠无机保温砂浆灌缝(厚度详节能设计说明) 3、φ 6 钢筋骨架钢射钉固定于基层墙体,双股 18 号铜丝绑扎石材 4、配套界面剂一道 5、基层处理(当为混凝土基层时刷聚合物水泥浆一道) 6、基层墙体 (做法参西南 04J516-/41) 8)石材不保温外墙(镶挂) 1、花岗岩石材 2、50 厚 1:2.5 水泥砂浆灌缝 3、φ 6 钢筋骨架钢射钉固定于基层墙体,双股 18 号铜丝绑扎石材 4、}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水电安装预埋技术交底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