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可能比晚明政府里的满族人写得更多人叫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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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链接:晚明这本小说可以和窃明比吗? - 知乎16被浏览15059分享邀请回答3112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171 条评论分享收藏感谢收起查看更多回答晚明_6C社区
银 桂一晚明的北京,木樨地是没有围墙的后花园,是筵席不散、数不尽的云雨巫山。就连三年一次进京赶考的举子,第一要去国子监,第二就要去木樨地。木樨地艳帜高张的三个姑娘,是金桂、银桂、丹桂。她们是陈主母当年从扬州北上京城时,途中收养的三个孤女。金桂上了些年纪,微微地胖了,可她还是金字的头牌,客人说,她弱骨丰肌,更像盛唐的贵妇了;还有人怀疑,她会不会就是宫中跑出来的贵妃呢?金桂好脾气,风月场中的说笑,都付之憨憨的一笑。漂亮女人中,会憨笑的没有几个,不是大家闺秀,就是豪门里的夫人;工于心计,聪明到了牙齿的,不过是些小家碧玉的角色。木樨地这样的地方,会出了金桂这一个憨子,也真是百年不遇的奇事。不过,金桂没有心机,念想还是有的,她祖籍洞庭沅江,一直想嫁个人,回老家买宅子度过晚年。但天下男人密密麻麻,这个人却并不好找,嫁个有钱人罢,金桂有的是钱,哪把钱放在眼里;嫁个书生呢,书生一朝成名,负心者多的是,杜十娘一类的故事,她听得耳朵里长茧;她当然也是听过“卖油郎独占花魁”的,可粗手大脚的穷小子能解风情吗?日子一天天消磨,金桂就把嫁人的心淡了。但她还想有个儿子,等一朝老迈,膝前还有个俊朗男人叫自己一声“妈”。然而不嫁人,儿子从何而来?金桂早有主意,去小市上买。小市意即晓市、鬼市,设于外城西边的河滩上,五更买卖,日出收摊,摆出来的货色,有拾荒者的破衣烂袄,也有破落的官宦世家后人,羞答答兜售的古砚、珍珠……还有不足月的婴儿。金桂就听说她从前一个客人,能读书,也能风流,家产嫖光、赌光后,四姨太生下儿子十天,就抱去小市上卖了十七两银子。从此她就找人替她留意,小市上有好人家的孩子,抱来给她看看。天启四年的秋天,蓟州大地震,波及北京,紫禁城午门也为之摇动,木樨地则桂花落如飞雪,密实实铺了一地。余震之后,一个老婆子抱着红色襁褓,踏着桂花来了。老婆子告诉金桂,她在小市候了两个月,总算候到一个,却是个女婴。卖家是无定河渡口的船夫,河里涨了大水,他在水上捞起一口柜子,这女婴就睡在柜中。老婆子本想算了,又觉得蹊跷,就在小市上找瞎子算了一卦,说是贵人相,命硬,小户人家养不起。既如此,也就带来请金小姐看一看。金桂却不先看,笑道,“干娘看我这儿还像大户人家么?”老婆子一时语塞,支吾道,瞎子倒没说非“大户人家”不可养。金桂又道,“我不明白,既是贵人相,又如何会被父母遗弃呢?”老婆子说,金小姐问的是,她原来也是想不通,可瞎子最后批了几句话,如果您信,还是有点意思的:无事生非,似是而非;有柜就睡,有桂即贵。逢三则起,逢八则寂;前世冤孽后世缘,九九归一。金桂脑子慢,犯了半天的愣,才笑起来,“你们必是串好了来蒙我。”老婆子把脸涨成猪肝色,干嚎一声:“让老生死了罢!”就迎着墙壁一头撞过去,丫鬟们赶紧拦住了。金桂摆摆手,把襁褓接过来,细看那孩子,那孩子也在细看着金桂。她的小脸是白生生的,颈窝里有淡淡的奶香,表情是沉思的样子。在她左眼下,有颗浅色的滴泪痣,双眼潮潮的,倒一点不哭闹,金桂把脸凑近时,她嘴角一弯,竟漾出来一弯笑。金桂心里酸了一下,说,“留下罢。”老婆子松口气,说看这孩子水灵的,收做丫鬟也不是赔钱的料。金桂骂道,“老干娘你糊涂了,你看我缺丫鬟么?”老婆子干笑着,伸了手要银子,金桂给了她一百两。孩子被取名叫小沅,金桂以慰自己对洞庭沅江的乡愁。然而,到底把小沅收为女儿还是丫鬟呢,她一直踌躇着,如果是女儿,小沅该叫她“妈妈”的,在木樨地,买来的女孩管自己叫“妈妈”,多少意味着要女承母业的。可倘若做丫鬟,又何必费这么多的周折呢?这件事,金桂还没有想清楚。好在小沅离开口说话早得很,她听银桂、丹桂的劝,不着急。然而,死亡有如黑夜里射出的一支箭,嗖地就逼近人的咽喉了。金桂在侍候一位镇守河西多年的退休将军时,染上了恶疾,疙瘩疮爬满了全身,接着就是红肿、溃烂,喉咙口像被甚么东西堵上了,吞口水都艰难。她生不如死,就用这位老将军赠送的弯弯胡刀,在冬天干涸的河滩上引颈自决了。噩耗是几天后才由在河滩上拾干柴的村童跑来通报的。金桂曾经美丽、丰腴的身体已蜷缩成一小团,她的有毒的血使镶满绿宝石的胡刀,从此有了洗不去的殷殷红迹。陈主母把金桂一把火烧了,连那把刀一块收进一口坛里,埋在木樨地的一棵大树下。金桂丢下的小沅,主母亲手抱给了银桂。二银桂是江西小美人,说不出的瘦削和玲珑,三寸金莲、樱桃嘴,却偏唱得好一口弋阳腔,缠绵处让人柔肠寸断,突然仰天一吼,响遏行云,一片树林子都嚓嚓嚓地响。银桂还喜欢喝酒,乐了喝,愁了也喝,醉酒之后,就把小沅抱在膝盖上,咿咿呀呀给她哼曲子。小沅还不会说话,却一副心中有数的表情,沉思般地看着她:这个既非妈妈,也不是姨妈的女人。宿醉初醒,枕上听麻雀满天大叫,客人的驷马车轮辗得有如雷鸣,银桂立刻蹦起来,浓施脂粉,淡描蛾眉,抱着琵琶就迎风出了门去。客人都争呼银桂“小心肝”,但银桂娇笑自己“没心肝”,见过的锦绣繁华,掉头成空,过手的银子,水样地流走,有多少心肝,就有多少伤感。不如木樨地的一棵桂树,因为没心肝,所以一年年谢了,一年年还要再开……说罢,她转轴拨弦,裂帛一响,满桌顷刻哑然。有两句诗没一客人记不住,“五陵少年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说的就是银桂啊。客人又驮来了成箱成箱的金银,轮子辗碎了青草,轧进深深的车辙里,发出让人难过的吱呀吱呀的声音:这个昏了头的王孙公子,要不惜用倾家的财力,把银桂赎了回去。银桂咯咯笑道,“您如何知道,姑娘是要人赎的?您又如何知道,您的银子,就比我多?”那客人满脸烧得通红,无趣地走了。陈主母早放过话的,金桂、银桂、丹桂,无论哪一天从良,她都视若嫁女,张灯结彩、风风光光地送走。然而,银桂是从没动过心思的,她不知道天下还有哪个旮旯,会如木樨地一样是不散的筵席?但有件事情把银桂改变了,这就是金桂的死。在木樨地,金桂是金枝玉叶,银桂是玉液琼浆;玉液琼浆即便也有干涸的时候,金枝玉叶却是永久不会枯萎的……谁都料不到,金桂会猝然地倒下去,而且落得那么肮脏和丑陋。埋葬金桂的那个落雨天,银桂捧着一坛骨灰,滴了两颗泪。金桂埋在最大的一棵金桂花树下,然而,金桂却不是一棵树。金桂死后两年,也就是天启七年的元宵节过后,银桂遇到了一个翰林院的老编修———胡齐家,字慎独。胡编修是个规矩人,二十岁翻山越岭,从成都府来北京城会试,高高地中了探花,后来又点了翰林,就一直留在北京了。他的发妻是家乡的老街坊,香烛店掌柜的小闺女,本分、守妇道,两口子举案齐眉,据说是连脸都没有红过的。编修是清水的差,胡编修不好酒色,好也没有银子,他除了替君父编修圣贤之书,毕生所为,就是注释一部扬雄的《太玄》。噢,太玄了,让人听着都头疼。但女人守着这样的呆子,也是她的福分罢,没有小妾也没有外室来跟她分宠。她给胡编修生了个独子———已是五代单传了———两年前送回了成都侍候老太爷。然而她福分毕竟还是浅,小家碧玉,担得起多大的命?三年前她害偏头痛,御医的药灌了多少都不管用,痛了七个月,泪汪汪拉着丈夫的手,还是一命归阴了。那年,胡编修刚好五十岁。五十丧妻,对他来说,真是索然寡味。又熬了三年,头发白了一半,仿佛一炉子黑炭,烧了成灰。人要是没了一点念想,心也就灰了。胡编修递了折子进宫,泣请告老还乡。满朝的人都知道,胡编修是个规矩人,可规矩人放在哪儿都成不了事,多一个、少一个有甚么所谓的?他的请求,立刻就被恩准了,好像有一匹追风的快马,就在他的宅门和宫门之间,专跑这趟差事的。恩准的确是意愿中的事情,但它来得如此这般快,又让胡编修有了无限的感慨。这感慨,就是说不出来的颓唐和难过,恍如又替自己做了回丧事。他颇有几个同年,都顶着京城的肥差,也都兼着倜傥不羁的文豪和木樨地的常客,他要走,都轮着做东喝饯行酒。时令已在年关,北京朔风呼啸,而酒暖肝肠,也乱心神,喝了几天,筵席就摆到了木樨地去。胡编修早知道木樨地的艳名,却还是头一回醉入花丛。醉眼蒙中,看桌上肴馔都是凤肝龙髓,听丝弦洞箫不啻孤雁哀鸿,而一身红袄儿的银桂,风情万种,如风般飘来飞去,若非仙女必是妖精!喝到半酣,银桂启了樱桃小口,放出弋阳腔来,客人们又痴又醉,一边击着桌沿,一边摇头晃脑地哼哼,甚或伸了手去,在她小蛮腰、翘屁股上啪啪乱拍。胡编修哪上过这样的阵呢,羞得侧了脸,直直地往墙上看。银桂又何曾见过这样的腐儒,她一曲唱完,偏偏斟了酒,双手端着,喂到他下巴跟前。胡编修看她一眼,不敢再看,银桂双目流波,十指涂丹,口舌兰香,一阵阵扑到他的脸上。他把酒一仰脖子喝了,却呜呜地滚下两行老泪。同年们全都傻了,一时不知所措。银桂从袖里抽出粉粉的手绢儿,替他把泪轻轻地揩了。胡编修竟像在考场中交了白卷的举子,失魂落魄,一身全都软了。吃茶的时候,同年们都捏了墨汁饱满的狼毫,在纸上写诗填词,以志今宵之欢。轮到胡编修,他苦苦吟了半晌,都没吟出句子,只好红着脸,用魏碑工工整整录了《毛诗》里的八个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同年们齐声叫“好”!说看不出、看不出,这迂夫子藏着颗怜香惜玉的心!胡编修瞟了瞟银桂,长叹一声,默默地喝茶。银桂莞尔一笑,就在案上捡起笔来,接了一句词,一个字比一个字大、一个字比一个字重,如一个人凑近一个人,不依不饶地问: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胡编修回家,重重地病了一场。大年三十的晚上,蜷在被窝里听街上嘭嘭的爆竹声响,火药香从窗缝里钻进来,好像已是隔世的味道。初一早晨,他挣起半个身子,好歹吞了一个仆人端进来的汤圆,又倒下去睡了。盖了重重叠叠的棉被,还是冷得缩成了一团。挨到初二,梦见发妻回来,坐在床沿,定定地看他。他想死期到了,哽咽着叫了声发妻的小名,伸了手捉住她的手。这一捉就懵懂醒了,看自己的手,竟真被另一只手捉着,滑腻、鲜嫩的手,不是发妻,不是丫鬟,是粉光脂艳的银桂。银桂带来几个红橘,熬了一钵橘羹,一勺勺给胡编修喂进嘴里。一钵喂完,全身发了层汗,顿时就暖了过来。元宵过后,北京落了一场春雪。银桂称病不见客人,却把胡编修接到木樨地住了三天。三天之后,她跟着胡编修,冒雪走了。她不要张灯结彩,也不要吹吹打打,只有满载嫁妆的十架马车,静静立在雪中。丹桂率众姐妹们倾香巢而出,雪地相送,乌黑的云鬟和猩红的斗篷铺上一层银白,把胡编修看得发呆,惊为玉树琼枝!但陈主母没来,她说送行就像自断其指:看一个个死了,一个个走了。银桂在金桂的坟前磕了个头,就要登车,袍子的下摆却被扯了一扯,埋头看,却是小沅。小沅仰头看着银桂,不哭、不闹,也不吱声,只定定地看着,湿湿的眼里分明写着:“我上哪儿呢?”银桂把小沅的手掰开,淡淡道,“瞎子不是说过,‘遇桂即贵’嘛,小沅如何离得开木樨地?留下罢,年年清明,还有个人给金桂烧一炷香。”十架马车一齐隆隆地动起来,倏忽间就跑出了桂树林子外,车轮高高扬起的雪花,纷纷扑到小沅的脸上,她把手捂住眼,呜呜地哭了。丹桂被小沅哭得心烦,把眉头皱成一个小疙瘩,抬头望见树林边,一个家丁的儿子牵着巨獒立在雪地里,傻傻朝这边看,就挥手把他招过来,吩咐他把小沅带去玩,让她玩高兴:“只许笑,不许哭。”那傻儿子不足十岁罢,但木樨地的残汤剩水把他喂得像头熊,他对丹桂埋了埋脑袋,拦腰就把小沅抱到了巨獒背上去!那畜生惊得一跳,载着小沅在林子里乱窜,小沅没笑,丹桂和姐妹都咯咯咯咯笑起来,像早来了一窝喜鹊,冲淡了离别的愁绪。三胡编修携着银桂一路访古拜贤,等车队进了潼关,渭河边萧条的林子已见到些吝啬的绿意了。他听说北边澄城的女娲庙有块补天碑,碑文、字迹都出自扬雄,就执意要绕道去看。银桂自从嫁为人妇,如冰之化为柔水,对丈夫无一不从。车队赶了一天,快到澄城的郊外,太阳矮到一座断塔后,天色眨眼就暗了,风挟着黄尘、沙砾飒飒地吹,人困马乏。银桂说,找间客栈歇息罢。胡编修刚在点头,四下里破锣乱响,数不清的农民如地瓜从土里滚出来,举着刀枪、棍棒、锄头、镰刀,突然就把他们围住了。胡编修目瞪口呆,十匹惊马咴咴地叫,银桂厉声喝斥:“反了么,敢挡翰林的道?”一个汉子把脸凑过来,嬉皮笑脸说,“不就是反了么……”众人一齐动手,把他们推到了那座断塔下。塔下立着更多的人,一望无际,个个面容模糊,齐刷刷圈着一堆火、一张案,案前一个瘦削的人在不厌其烦地写字。写了很久,抬头看见胡编修和银桂,就问他们来做甚么?胡编修已经心中稍安,据实回答,来看女娲补天碑。那人哈哈大笑,笑声苍哑,胡编修借着火光看他,竟然是一个老叟,胡须和鬓角都已经白了。他说,“补天碑有甚么好看的?我昨天就把天捅漏了。———我带三十个人砍了县令的头,今天就有投我的人,何止三百、三千……谁有本事补天,女娲活着又有甚么办法,天就要垮了。”胡编修不知从哪里涌起一股劲来,斥责说,“看你像个狂悖之徒,实则不过愚昧鼠辈,坐在井底,望见簸箕大的云,就以为是天了?识了几个字,就以为勘破了太极、阴阳的奥理了?以管测天,以锥测地,都是千古的笑柄。天意自古高难问,你以为以你今日所为,已经地动山摇了?!无非运芥豆之力,以撞石头之城。赶紧认罪服法了罢,朝廷天军到来,或者还有回旋之地。”老叟默然半晌,缓缓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既然天地不仁,又何妨改换天地呢。‘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秦无道,才有汉高祖提剑进咸阳;元无道,才有明太祖由穷和尚起家,坐上了龙廷。这些人要反,是活不下去;我要反,是我考了四十年的科举,迄今还是个老童生,活着有个意思。四海之内,不是莫非王土嘛,澄城如此,我如此,四海之内想必也是如此罢。”胡编修低了头,不说话。老叟又说,“你默认了我的道理了?跟我一起反了罢。”胡编修摇头,说,“秦无道,率先把天捅破的陈涉却没有好下场。你回了头罢。”老叟直直盯着胡编修,火焰如干渴的舌头呼呼向上蹿,断塔上的风铃哑声响了几下,他说,“上了这条路,就谁也回不了头了……你走罢,女人和财物,你选一样给我留下来。”银桂大惊,想说甚么却说不出来,只愣愣看着自家的丈夫。胡编修却不看银桂,淡淡道,“我带走我女人。”银桂一软,差点倒下地,胡编修伸手把她扶住了。老叟点点头,说,“很好,很好……听说你是个翰林,你给我留一幅墨宝罢。”胡编修提了笔,却不知道该写甚么好。老叟说,“随便。”胡编修问,“请教尊姓大名?”老叟笑起来,“说出来辱没了先人,———就算‘王二’罢。”胡编修就用魏碑,工工整整写了:盗亦有道停了一停,又添上:赠王二翰林院编修胡齐家(字)慎独天启七年春王二哈哈大笑,“写得好,写得好……慎独却是不妥,慎独如何齐家?慎独应该改‘修身’,家要兴旺,必得阴阳同修啊。”银桂紧攥住胡编修的手,感觉它烫得微微发抖。王二把银桂送还给胡编修,还送还了一匹马,一百两银子。银桂给车夫分了些盘缠,就把他们都散了。那匹马,银桂跨着,胡编修牵着,一步一步沿渭水过了秦川,过了秦岭,走到川西坝子的油菜花香得闷人了,两人一骑,悄悄过万福桥从北城门进了成都府。胡编修夫妻回家,谁都不去惊动。西去成都府三十里,有一座小小城池叫郫县,望帝化作杜鹃啼血的故事,就出自这儿。写《太玄》的扬雄,也是郫县土生土长的人。胡编修算定天下就要大乱,就在县城外,杜鹃山南麓,买了一处桑园、百十亩稻田,盖了几间茅屋,把全家都搬了过去。银桂给胡编修生了九个儿子,两个女儿,加上他发妻的长子,共是十二之数。崇祯十七年之后,没争到天下的张献忠退入蜀中。在剑门出恭时,他的屁股被一片芭茅叶拉出了血,于是一腔怨愤,都发在了四川人头上:两三年的时间,四川人都快被他杀完了,成都府成了一座荒凉的城。胡编修率一家老小,遁入杜鹃山中,继续过着耕读逍遥的日子……大清顺治年中,调了湖广的百万之众,去填四川之空,说是湖广填四川,其实是“五湖乱蜀”罢。可没几个人会知道的,能说地道四川话的人很少了———他们全是银桂肠子里爬出的小胡种。四至于王二,这个在大明三百年的历史中,率先用武力起事的草头王,最终以短命收了场。就在天启七年八月的某个后半夜,一名叫吴襄的游击将军,冒着蚊虫一样飞翔的雨点,突袭了王二的营帐,斩首八千颗,并用一条铁链把王二锁拿到了紫禁城。午门献俘的仪式是在一场微雨中进行的,这使整个帝国的空气仿佛都具有了同样的潮湿。在净鞭和锣鼓声之后,两百个魁梧雄健的大汉将军,用声震屋宇的吼声,迎出了刚刚登基的崇祯皇帝,十七岁的少年天子。崇祯徐步穿过富丽、庄严、厚实的门洞,还有肃立两侧的文武大臣们,在琉璃瓦、红色宫墙的背景下,由杏黄伞护卫着踱到王二的跟前。落后崇祯半步、而几乎与之并行的,还有一个面无表情的人,这就是被呼为“九千九百九十岁”的大太监魏忠贤。王二只剩了一把老骨头,用一种生硬的姿势跪着,不过看起来,他更像是被从头到脚的铁链压趴的。一只大汉将军的手伸下去,抓住他的后脑勺,把他的脸有力地揪起来,这就使崇祯看到了他淋湿的、纠缠不清的花白头发和胡子,还有皱纹中一双眯着的眼。崇祯当然知道王二嘴里被塞了块木头,但还是用天语纶音问:“朕不信,你就是那个要捅破天的人?”王二咬着木头,说不出话来。崇祯的目光越过他,远远地望出去。向南延伸的宫墙,把天空挤压成了长长的条状形,好像在这个视点上,可以看到藏在灰云后边的秘密。崇祯说,“你就要死了,你就没有一句话留给朕?”王二眼缝里射出光,似要说话,却只能够沉默。崇祯顿了一顿,又说,“人死不能复生。但听说转世回来还是可能的,你要回来了,要是坐江山的还是朕,还会再反一次吗?”王二眼珠激动地转着,嘴里呜呜叫,但说不出一句话。崇祯喟叹一声,若有所思,又转而笑道,“那时候朕必然已是很老了,河清海晏,男耕女织,朕躲在御花园里含饴弄孙,你振臂一呼,又有谁会响应呢?……好,你是铁了心,钳了嘴,不屑和朕说话的,”他指着王二仰起来的脖子,虚画了一画,侧脸对魏忠贤浅笑道:“那么就齐这儿砍了罢,魏公公?———朕还要去个地方赏花呢。”王二眼里滚出两行泪水来,滚进他干草一样的胡子里。十数只肌肉饱满的手放下去,一齐把他拎起来———拎起一堆两百斤的铁、四十斤的骨头、二十斤的肉———扔进了死囚笼子里,推到菜市口一刀就劈了。就在那一年更晚些的时候,大概是北京已经落了初雪了,崇祯在养心殿召见了生擒王二的吴襄。吴襄用兵神速,还有他的魁梧的身材、英俊的国字脸,都给崇祯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崇祯用寥寥数语表达了对吴襄的嘉勉,随即提拔他为山海关的总兵,并即刻赴任。吴襄次晨就在北京嗖嗖的冷风中,载着妻妾和十三岁的长子吴三桂,驶出安定门,替崇祯镇守帝国的北疆去了。也就在这一年,崇祯把魏忠贤的头也砍了。十七岁的少年皇帝,集天下威权于一身。他秘密驾幸了木樨地,在近于糜烂的桂香中,宠幸了丹桂。次年,丹桂生下一个女儿,叫朱朱。朱朱在木樨地长大,是没有册封的公主,她被宣入宫,已经是崇祯十六年的事情了。王二五崇祯三十岁就开始老了。朱朱入宫时,惊讶地看见三十三岁的父皇已鬓发如雪,成了一个瘦削、忧戚的老君王。这时候,距他被认为自缢于煤山寿皇亭,已不足一年的时间了。李自成把中原揽入了怀中,兵锋指向北京城。而满清的铁骑,正在山海关外日夜地叩门。木樨地长大的朱朱,以她的俏丽和娇蛮,成为了父皇最宠爱的女儿。皇后自然是嫉恨朱朱的,但她更操心的事,是为防不测,要为皇帝找一个替身。选替身的主意,是尚膳监一个公公献给皇后的。这公公姓甄,无锡人,他入宫时已经不算年轻了,但脾气好,沉得住气,皇后喜欢喝他细细熬的汤。深宫寂寞,国事艰难,皇后见得到皇帝的次数少,见到了,也是蹙着眉头的时候多,而喝一碗甄公公的汤,会稍稍顺一顺郁结在心的气。甄公公除了熬汤,还做得好馒头,蓬松、柔韧,咀嚼中自有淡淡的回甜,而且还会变戏法一样,把馒头做出松鹤、喜鹊、梅花鹿等等的样式来。皇后问他能不能捏出个人样来,他就拿湿面捏了皇后的头像,不仅形神相似,而且母仪高贵。他成了皇后的红人,以皇后的忠诚和谨慎,她不会在崇祯面前替他美言的,却会对他倾吐一二烦恼的心事。心事是不能窝在心里的,要是找不到个倾吐的人,你不妨挖个洞,对地下的鬼说话。鬼并不是那么可怕的,都是人死之后变的嘛,比一具死尸还要干净些,不会腐烂发臭的。无锡据说就出两种手艺人,捏面人的,打棺材的,都是发的“变相人”的财。人都会变相的,变成棺材里的死人,变成别人手里的面人、泥人,画在画里的纸人……皇后让甄公公用湿面捏了八尊崇祯的塑像,都跟拳头差不多大小罢,交给忠勇营的八组人秘密捧着,去全北京城寻找崇祯的替身。三天之后,寻回来的人有一百一十多,皇后带着甄公公,在东华门内的一间偏殿里一一过目,最后认定最酷似崇祯的,是一个消瘦的老鳏夫———正阳门外王记茶馆的小二:不仅面容、高矮、身段十分相同,而且一头花发,细密的皱纹,木木坐着时的茫然表情,都是和崇祯一致的。皇后吩咐把他蒙了眼睛带到坤宁宫,再给他披了件黄袍,让宫女、公公们入见,一个个都口称万岁,齐刷刷跪下来磕头。皇后又去乾清宫请崇祯亲自过来审,崇祯不来,只说皇后说行了,那就行了罢。他只问了一句,“甚么名字呢?”名字皇后恰恰忘了问,想了想,就随口答道,“王二。”崇祯沉吟着,说,“王二?朕似乎听到过。”皇后柔声说,“不会罢,陛下。”崇祯噢了声,就不再说甚么。六崇祯十六年冬天,李自成给崇祯发了一封密信。李自成虽拥百万得胜之师,但密信言辞谦卑,以臣子身份,恳请私下觐见圣上,为天下谋大计。崇祯贵为天子,但他的天下,也就是北京城周边几个县城了。他把密信看了又看,批了一个“准”字。地点定在北京城东的法华寺,时间是大寒日。大寒的头夜,朱朱一个时辰都没睡着。她将作为亲随,与父皇同赴法华寺。她没有恐惧,却充满了好奇。在北京,从大学士到拖着清鼻涕晒太阳的叫花子,都把李自成说成是魔头和贼酋,用臭唾沫把他淹死了不止千百回。他以青面獠牙的形象,成为北京噩梦中的客人。但朱朱是一个例外,朱朱从未梦见过李自成……不过,朱朱梦见过几次虎,也许这就是他变的一个把戏罢。不管怎样,明天朱朱就要见到他本人了。世间最狠的诅咒,就是让某人死后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李自成自然是难逃这一劫的了,而这也正是朱朱兴奋的理由:她将见到一个注定要下油锅的活鬼。天亮前朱朱终于迷糊了一小会儿,但随即就被穿进窗缝的强光惊醒了。窗台上的水仙花开了,屋外太阳洒得满地黄亮亮,一点不像是大寒天。在和父皇会合时,朱朱说,“咿,有一点怪哉。”崇祯笑道,“牝鸡司晨,寇盗称王,你说,还有甚么怪哉不怪哉?”为了不让对方探子准确掌握他们的行动,崇祯选择了提前从西华门出紫禁城。这一行人中,还有一个刚换上来的武英殿大学士,一个曾在潼关战败后率残部与李自成顽强周旋的游击将军,一个兵部侍郎,以及十二个忠勇营太监。他们都打扮成进京采买年货的客商,唯独朱朱的装束是一个少年书生,跟着父兄长辈进京长见识。十八人十八骑,中间簇拥着一顶轿子,里边坐着坐立不安的王二。由于天气晴好,北京城开始热闹起来,兜售的红灯笼、花布匹都高高挂出来,还有顽童在提前放鞭炮,淡淡的火药香在冬阳下飘来,很有了些腊月年关的气象。朱朱这是头一回与父皇并马揽缰,忍不住多次侧过脸看他,而他总在仰着头,虚眼望着街两边落尽枯叶的白杨树。在颤巍巍的树梢上,挂着一个一个团形的喜鹊窝,有喜鹊在飞进又飞出。他说,“朱朱,这真是好看的风景啊。”朱朱说“嗳”。可朱朱不觉得这有甚么好看的。他们一直向西出了阜成门,能望见漠漠的田畴了,崇祯把马向小路上一岔,再走了一箭地,就进了一座青砖灰瓦的小庙。小庙又清静又干净,朱朱瞄了一眼山门上的匾,字不大、不遒劲,却是舒展大方的,让人一见难忘:“橘子寺”。没有落款,但朱朱认得出,这是父皇的手迹。橘子寺的前院、后院里,果然有几棵老橘树,还有几个老和尚,见了崇祯自然都是认识的,但并不十分地拘礼。崇祯拉朱朱在橘树下徘徊了几步,随口问朱朱,寺名还好罢?朱朱说,“好,不酸腐。”崇祯笑道,“朕做信亲王时,常到这儿来看书。庙里僧人都是河南过来的讨口子,饿慌了才投的佛门,不识字、不读经,哪来酸腐气?就捡几个橘子,捡几个香火钱,也算是我佛慈悲罢。”老和尚在茶室里奉上黑酽酽的茶水,还摆了几盘橘饼。王二裹着貂皮袍子坐在角落里发呆,崇祯招手叫他坐过来,并递给他一块饼。崇祯说,“吃罢。”王二就咬了一口,说,“好吃,好吃。”崇祯静静地看着他,而一屋子的人都在看着他和他:他俩比一对孪生兄弟还更相似,应该说,他们就如各自对着一面镜。崇祯突然一侧脸,向着太监统领说,“吃完这块饼,把他拖到野地里砍了。”朱朱以为父皇说笑,但他语调冷淡,绝非戏言。统领嗯了声,闪到王二的身后。王二慌了,颤声问,“为甚么要杀我?”崇祯说,“天无二日,国无二王。这还不够吗?”王二哭起来,说,“可我不是二王,也不叫王二啊……”崇祯看看众人,众人都扭头看着大学士。大学士就谏道:“陛下大事未了,先脏了自家的手,终究有所不利。”崇祯把白皙修长的双手举到眼皮下,摇头笑道,“朕的手,还会是干净的?”王二的命,就这么不清不楚地寄下了。崇祯吩咐把他推入存放香烛、供果的小库房,拨了个佩戒刀的老和尚把住门。随后,他们就在茶室吃了一餐斋饭,萝卜、大白菜炖粉丝,阳光般黄澄澄的窝窝头。朱朱还偷偷摸了两个橘饼藏入皮袄中。从橘子寺出来,他们折而向北,在德胜门附近再向右拐,绕过封冻的积水潭东行。积水潭下,无数的鱼在有力地撞着冰层,有如无数手指在发出哚哚地敲门声。随后,他们一直默默沿着城墙的外侧走,至东直门倒向南方。当他们终于走到朝阳门洞时,洞口正泼水般地泼出一地暖融融的夕照来。他们的马蹄就踏着这片好看的光线,钻回了北京城。七然而,李自成把崇祯给耍了。觐见,或者说密谈,进行了大半夜,做臣子的这一方没一点让步,而崇祯只是听明白了一件事:他们要圣上把天下禅让给闯王。朱朱还在无意中发现,跟父皇在谈判桌上周旋的并不是李自成,而是李自成派去的替身。他本人则扮成一个马夫,气定神闲地,远远观望着。崇祯回宫后,为说不出的羞愤和绝望,重重地大病了一场。等他能够起床时,已是崇祯十七年的早春了。北京降了一场崇祯朝罕见的春雪。纷纷扬扬的雪花飘了一天一夜,把一月扬起的干燥的沙尘,因战事败绩频传而搅乱的人心,都吮吸了进去,再沉沉地铺下来,空气骤然多了飕飕的凉意,但也多了格外的澄澈。他剃干净了脸上长长的胡子,皇后亲手用白蒿和乌菱的灰烬替他染黑了头发。退朝之后他总是换上轻便的绒袍,在温暖的坤宁宫中与后妃们弹琴、下棋,偶尔也抽查诸皇子的功课。他恢复了登基以前在信亲王府中的生活,而且显得年轻和敏捷。早晨起床后,他要在皇后和贵妃的注视下打一套长拳,甚至,他还兴致勃勃地要教她们舞弄自己刚刚学到的太极剑。晚上,他会骑着一匹珍珠色的种马在紫禁城中溜达,马儿停顿之处,就是他今晚投宿的地方。是的,他就像一个总在匆匆赶路的旅人,很多时候,他甚至在卯时之前就已醒来,又在迷糊中翻身上马,任由这头牲口把他送到另一张床上。崇祯以这种公平的方式,在三月十九日的黎明到来之前,已经宠幸了上百名的嫔妃、宫娥。这个数字,也许超过了他一十七年来宠幸女人的总和。当然,宠幸不一定都是在床上进行的,相反,它常常充满了即兴的愉悦:在烛影飘红中,他与自己很可能是初承恩泽的女人一边宴饮,一边穿插着鱼水之欢。有一夜崇祯是从一把椅子脚下醒来的,那个承欢的妃子还横在一旁酣睡着,张开的嘴角边,有一行溢出的白沫。崇祯蹙眉看了她一小会儿,无声地笑笑,捡一床被单裹在身上,就踉跄出门爬上了珍珠色种马的背。月色很好,铺在屋顶和墙根的积雪都在波动着淡蓝色的月华,马蹄在习习的夜风中嘚儿嘚儿地响。当马停下步子时,崇祯惊讶地发现,居然是在尚膳监的御厨房门外。他咽了口唾沫,忽然感到说不出的焦灼与干渴,那是唇舌、喉咙被酒长时间浸泡的缘故。他略一踌躇,下马推开房门就走进了厨房去,他很想喝到一大碗爽口的凉水。他吃了差不多一辈子御厨房送出的饭菜,却还是第一次驾幸御厨房。御厨房不是一间房,而是由无数的房子一间套一间,他轻手轻脚地走着,像是担心吵醒了甚么人。一路上都有擦拭干净的灶台、炉具,铜盆、铜勺,瓷碗、瓷盘,它们在这个春月之夜发出好看的熟透的光芒。在通向天井的小门后,他摸到了一只葫芦瓢,他想,这离水缸已经不远了。果然,崇祯很快就听到了舀水的声音,一只瓢在春夜里伸进水缸的声音,是比清冽的琴音还要好听的。他定住脚,安静地聆听了一小会儿。他明白,有一个人比他先到了。八青石缸卧在天井的屋檐下,那个人站在月光和雪光里,把瓢送到嘴边咕咕地喝水。他和崇祯一样,都是用被子裹住瘦削的身子,而没有穿衣服。喝完水,他嘴里咂咂地响着,返回厨房,熟练地找到一只红漆食物盒,取出一钵油炸茴香饺。在他有力地咀嚼饺子时,厨房里开始飘出一股淡淡的茴香味。崇祯倚在他背后的门框上,很有兴致地看着他。他的胃口非常好,很快就把饺子吃完了,当他去摸第二只盒子时,崇祯咳了声嗽,指着案桌上一罐四川进贡的剑南春,轻声道:“不喝两口酒?”那人像突然遭到了雷击,全身一阵乱颤,过了半晌,才从塞满了饺子的嘴里嗫嚅出一句话,“请不要杀我……”崇祯说,“转过身子来……很好。把蜡烛点亮了。”烛光影里,崇祯看着他,忽然惊讶地“咿”了一声,这个潜入御厨房偷嘴的毛贼,居然跟自己长得一模一样。崇祯惑然问,“是王二?”那人扑通跪下来,矢口否认道,“小人不是王二,绝非王二!小人只是老王记茶馆的小二,沏茶倒水的小二。”崇祯笑起来,说,“听你说过不止一回了……王二倒是不会像你这么鼠胆的。”王二急得瞪圆了眼珠子,“爷,小人不是王二……可爷又是谁?”崇祯把手负在身后,昂然道,“朕。”王二用额头去撞了一下地,一脸谄笑,“郑爷,我给您请安了。您答应我,郑爷,不要杀了我……”崇祯笑了一笑,说,“要是朕不答应呢?”王二愣愣地看着崇祯,忽然“汪汪”地号起来,眼泪、鼻涕流得满脸,他再用手背左右横揩,简直又丑又滑稽。崇祯看着如像镜中的自己,先是觉得好笑,转而是说不出来的悲哀和心酸。自己身为一国帝王、九鼎之尊,如果哪天被李自成捕获了,会不会也这样毫无廉耻地求生呢?他默默地看着王二,看了很久,几乎就要落了泪。过了半晌,他说,“给朕舀一瓢水来。”当王二用哆嗦的双手把一瓢凉水呈给崇祯时,崇祯差点忍不住拥抱了这个卑贱、猥琐的北京店小二。在这间洋溢着春月融融的厨房里,崇祯从自己这个替身的身上,看到了事情的某一种真相。他喝完水,和蔼地问王二,“朕已经赦了你不死。是何人还要杀你,又是何人救了你?”王二说,“那天从橘子寺解回了坤宁宫,皇后娘娘就吩咐把小人推出去杖毙,说深宫秘帏的事情,岂能泄漏给天下人。是甄公公向娘娘求的情,说小人这副长相,没有人敢动手,谁若是杀了小人,谁就会做弑君、弑父的噩梦,一辈子都休想做得醒。他请娘娘赶紧把这道懿旨收回去,还要到观音像前烧三炷忏罪香。娘娘问甄公公,那怎么处置小人呢,总不成就这么放出宫去罢。甄公公就说把小人放到煤山的林子里,权当多养了一头吃草的羊,任他自生自灭罢。娘娘从了甄公公,就由他把小人带到了煤山上,挤在守林太监的屋子住,还告诉他们看护好小人,说这个人娘娘随时要提调。煤山上闲得很,万事不操心,不做事,也不吃草,吃太监剩下的汤汤水水。小人肚子填不饱,半夜饿得醒过来,就溜进宫里寻吃的……”崇祯说,“奇怪了,你就没被大内的侍卫队抓到过?”王二说,“小人从前也常听茶馆说书的人夸口,紫禁城森严壁垒,你就是变成一只苍蝇也休想飞进去……可以小人看来,也实在像是一座荒凉的大园子,从没见过甚么侍卫队,偶尔有一两个佩刀的,都是边走边打哈欠,就连打更的,以小人的估算,也是不准得很的……”崇祯气得双唇哆嗦,一脚踢在王二的肚子上,王二“噗”地就仰面翻倒了。但只一瞬间,他立刻就跳起来,跪下去,扇着自家的耳光,哭着说,“小人胡说八道,杀一千遍也不足惜……但小人是个鳏夫,实在还没有活够啊……”崇祯把那罐剑南春拿过来,在桌沿边磕破泥头,吸了口气,说,“好酒。”他仰脖子喝了一口,递给王二。王二壮胆也喝了一口,又喝了一口,接着咕咕地喝了大半罐。崇祯说,“朕不杀你。你告诉朕,煤山上的日子,你过得还喜欢?”王二说,“就是闲得无事,一片树叶落下来,也比惊堂木的声音震耳朵。不过,去寿皇亭看日出日落还是有意思,整个北京城都在眼皮下,好像一伸手就能全揽了。”崇祯说,“听你这么说煤山,朕也喜欢了。可惜,煤山孤山,不是燕山、燕支山,你就不嫌它小了么?”王二仗了酒劲,傻笑道,“以天下之大说,煤山是小了,以小人看来,煤山却就是昆仑了。”崇祯笑道,“那朕就把煤山留给你,好不好?”王二哼了声,说“你把煤山留给我?说书人说了,皇上都快守不住北京了,你把煤山留给我?还不知明儿这里的主子是谁呢。”崇祯哑然良久,说,“你的话还挺多的,朕就找个人陪你说话罢……但愿你和他能叨唠一辈子。”王二问,“谁?”崇祯不答,转身出了御厨房。第二天,坤宁宫的甄公公就被忠勇营太监押解到了煤山上。崇祯向煤山总管下了一道旨,在山腰为甄公公和王二搭一间小屋,责令两人洒扫山径,收拾落叶,至死不得下煤山一步。皇后大惑不解,问崇祯甄公公何罪之有?崇祯笑道,“他私底里攥一个王二,就是为自己攥了一张牌,他早就在盘算本朝的气数了。”皇后看着崇祯,苦苦地一笑,说,“陛下说笑了,一个茶馆沏茶倒水的小二,会是甚么牌?”崇祯伸起一根指头指着皇后的面门,大概这是他头一回对皇后做出这么伤心的动作,崇祯咬牙说,“他是要等北京城破了,攥着王二向贼卖个好价钱……或者,把王二裹到南京去,他做魏忠贤。”他端起一碗茶,看着茶碗上“万寿无疆”四个字,扬手就把茶水泼到了火炉上。火炉地叫着,腾起一派雾气来,崇祯骂道,“割了的狗,没一个不想做魏忠贤!”但皇后一屁股落在绣墩上,似乎没听见崇祯在骂甚么,她嘴里咕咕哝哝道,“为甚么?怎么会?”甄公公上了煤山后,皇后长时间沉溺在忧伤和沉默中。猫九崇祯朝的最后几年,紫禁城里随处都可见到猫的踪迹。猫首先是作为一种温顺的宠物而被寂寞的嫔妃们豢养的,当一代代嫔妃最后在寂寞中死去时,她们的猫按惯例是作为殉葬品陪伴主人共赴阴曹的。但是,有一些狡黠的猫总能事先嗅察到死亡的气息,在主人弥留之际,它们就挣脱绳索,逃之夭夭了。壁垒森严而又浩瀚的紫禁城,就成为这些猫的自由的天堂。这些猫就像主人们生前相互防范、嫉恨一样,它们自己也仅仅单独地在宫殿的帷幄后出没,觅食,而从不成群结伙。只有到了春天,当御花园中的杜鹃都如火如荼地开放后,它们窜出阴暗的藏身之所,昂然地立在屋顶、玉栏甚至皇帝的龙椅上叫春,焦灼不安的尖厉叫声在紫禁城中此起彼伏,叫得后宫心惊肉跳,白头宫女泪水涟涟。每年春天过后,紫禁城中都会增加一批猫仔,但是它们在产下后立刻就被母猫丢弃了,任其自生自灭。那些侥幸能够活下来的猫仔长大后,比它们的父母更狡黠也更凶悍,而幽幽的目光也更加的孤独和阴冷。由于野猫在宫中为患,历代皇帝都曾下诏捕杀。这使得劫后余生的野猫在与太监的相互消磨中,更历练出迅如闪电、狠似豺狼的本领。到崇祯的晚年,人们几乎已经看不到野猫了,人们看到的只是野猫一闪而过的虚影。而与此同时,野猫的繁殖却在这些年头达到了极盛。因为,李自成的贼寇和关外的清军,已经使帝国的皇帝忘记了颁布捕杀野猫的御旨。甚至在太庙的礼器和皇后的绣枕上,都发现了野猫留下的爪痕或粪便。叫春时节,野猫的声音就像怒潮拍击着画栋雕梁,把紫禁城冲刷成了危险的岛屿。有一次,崇祯正在养心殿诏见即将出征陕西的大将军孙传庭。野猫的叫声遍地响起,这使崇祯不得不几次中断了他的口谕。最后一次他说到:“如果潼关告破,卿可……”就说不下去了。待猫声稍歇,崇祯已经改变了话题,他说,“朕的野猫抵得过十万甲兵呢。李自成敢来入主紫禁城,就不怕被撕成碎片儿!”一语说罢,君臣都笑了。笑声通常所包含的乐观和暖意,冲淡了养心殿的肃穆和冰凉。但孙传庭却终于没有弄清楚,潼关告破他应该如何才是呢?崇祯十六年秋十月,李自成攻破潼关,孙传庭在一派茫然中,于总督府的院落里,被乱刀齐下,砍死了。十崇祯十六年,为了摆脱无药可救的朝政与国运,崇祯皇帝在宫中消失了一段日子。他的祖父万历皇帝曾因为赌气,深居后宫,二十五年不见大臣。而崇祯,则更像一个隐士,在紫禁城千门万户的某个角落里,不见了踪迹。这个三十三岁的老君王,充满倦怠和厌倦,他需要安静地歇一歇,想一想。想甚么呢,是想想自己的结局罢。就在此时,暹罗国的使臣乘着装饰华丽的五色帆船,奇迹般地驶过京杭大运河,在北京大通桥码头登了岸。帝国各处都充满了兵燹、瘟疫和饥民,这艘帆船不仅安然无恙,而且使臣沿途沉湎于湖光山色,居然对这儿正在发生的变化浑然不知。可以肯定,暹罗历朝君王对大明帝国的恭谨与仰慕,三百年来都没改变。当这位颇有骚人墨客气的使臣捧着呈献给中央帝国的贡品步入午门后,他惊讶自己怎么就不能够觐见到皇帝呢?他行程万里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把浩荡皇恩和上国风范带回溽热而又荒僻的母邦吗!暹罗的使臣带着满腹的迷惑离开了北京,他留下十一盒红宝石,十一盒绿宝石,还有一只纯白的虎仔。他没有注意到,接待他的首辅大臣其实多么地希望,暹罗人虚构的亘古不变的中央帝国,是以真实的面貌存在啊。暹罗的贡品是大明帝国收到的最后一批贡品了。在内阁会议上,首辅大臣做主,将宝石变卖后所得银两用作久拖未发的军饷。但是,那只虎仔却让他们颇费踌躇。作为一只宠物,这只虎仔堪称是完美而又高贵的,它那么玲珑、柔软,抱在怀里就像温顺的婴孩。它浑身的白毛又长又细,抚摸起来就像是在抚摸说不出敏感和说不出暧昧的物质。但是,就在皇帝的失踪近似国丧的时候,自皇后以下,谁有心情或者谁有勇气去豢养一只世所罕见的宠物呢。古训上说,养虎为患。在这多事之秋,将一只虎仔豢养长大,这将意味着甚么?还不如把它一刀杀了罢,送到太庙去祭祀可能已经震怒了的祖先们。在冗长的内阁会议结束后,作为一种妥协,那只纯白的虎仔被送进了养心殿。会议的决定是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来解释的:玩物固然丧志,养虎终究为患,然而物极必反,否极泰来,白虎非虎,安知不是国家祥瑞、万国来朝的好兆呢?来自热带丛林的白虎仔,就在中央帝国北方的砖木穹顶下,获得了绝对的安宁。它陪伴着那张为许多皇帝坐过和摩挲过的龙椅,并以环绕龙椅踱步为早晚的日课。没有任何人来打扰它,光线从窗格中洒落进来,把青砖地面、桌子、龙椅和虎仔都变成了块块均等的小方形。除了供它食物的一位老太监,其他人已经无法再见到它了。十一然而,一只白虎仔来到紫禁城的消息,却使更多无缘亲睹的人们激动不已。成千上万的宫娥、太监在各个角落中,议论着这只虎仔的容貌、形体、脾气、灵性、预兆以及它诞生与成长的蛮夷之邦。就连处于深切悲痛中的皇后娘娘也向饲虎的太监询问了虎仔的日常饮食、起居情况。最后,这只虎仔成为传说中的虎仔,它有着神奇的前生,当然也就有着更为不可揣度的来世。在它的两肋暗藏着双翼,在它硕大无朋的眼瞳中,呈现着整个世界坍塌后废墟的场景。在星斗阑干,风静静地刮过琉璃瓦的穹顶之后,它会脱下自己纯洁而高贵的虎皮,搭在龙椅的扶手上,然后现身为一个气宇轩昂的青年,头顶金冠,手执朱笔,作为百兽之王的王者,在长卷上勾画一幅永享天命的万邦之城。这只虎仔同样引起了朱朱强烈的兴趣。朱朱不相信这些过于神奇的渲染,但那个金冠王者的青年形象,使朱朱联想到了父皇青春韶华时候的俊逸风流。朱朱是那么思念他,尽管皇后娘娘下了懿旨,要像捕杀野猫一样捕杀朱朱这个给大明皇族带来不祥的孽子,但朱朱还是要求年轻的太监统领带她去养心殿,看一看那只被奉养或者说被囚禁的暹罗的白虎仔。统领为了满足朱朱的要求,使出了他毕生的功夫。他在黎明前驮着朱朱,避开道路、正门,从屋顶、墙头,从一棵树到另一棵树,奔跑和跳跃。朱朱觉得自己就仿佛驾着风和梦,忽然就降落到了一排纵横交错的窗栏前。养心殿本来是一个熟悉的处所,然而由于它的主人从朱朱的父皇改变为了一只虎,这使朱朱觉得异常的陌生和紧张。透过窗栏和迷蒙的光线,朱朱看到了那只传说中的虎。在一盏长明灯的照耀下,它伏在皇椅的扶手上睡着了。当然,它首先没有显形为一个优雅高贵的青年,它看起来甚至不像是一只老虎。它睡着时的姿势,显得那么柔弱无助,却又娇小妩媚,这使人怀疑它不是一只虎,而更像是一只猫。或者,它还像一条依着桑叶休眠的蚕。朱朱迷惑不解地想到,人们怎么会把这只怯生生的小东西比拟为神秘的君王,又怎么会想象它会为帝国的出路带来祥瑞的征兆呢?不过,朱朱更可能甚么也没有来得及想。因为,朱朱面对那只虎仔的时间非常的短暂,而一道黑影突然掠过她的眼前,中断了她的思绪,也中断了一个生命的进程。养心殿里的长明灯也因为这飞驰而过的黑影哧啦啦地飘摇起来,这使宫殿的四壁、椅案、屏风和所有的家具都像在风中不安地晃动了起来。黑影落在龙椅的中央定住,原来是一只黑色的野猫。这是朱朱亲眼看清楚的第一只野猫。它的漆黑和强大,它散发出的腥臊的气息,就像它代表了黑夜的全部寓意。它张开嘴巴,露出森森的白牙和粉红的舌头,它发出的声响不是发嗲的咪咪之音,而更近于嗜肉者梦中压抑的鼾声,充满了饥饿和紧张。这使它看起来,比那只娇怯的虎仔更像是一只真正的老虎。就在朱朱和统领还没明白这只野猫的意图时,它突然伸出了自己的十根利爪,一齐扎进了虎仔的后颈,腾着热气的十注鲜血涌出来,改写了虎仔纯白的原貌。紧接着,它如同草原上暴虐的鹰隼捕获一只仓皇的兔子,挟着虎仔纵身穿越窗格,呼啸而去!统领呀了一声,拔刀在手,几乎以同样的速度奋力追去。朱朱愣愣地站在那儿,眼前不断地重现着血在暹罗虎仔的白毛中像红线虫蠕动的情景。刚刚发生的事情,很快就成了靠不住的记忆了。朱朱不知道统领在穷追中用去了多少她等待的时间。当他回到养心殿侧边把朱朱再次背到背上时,天空已经出现了第一道曙光。朱朱听到了他粗糙的呼吸,透过朱朱柔软的胸脯和他肌肉虬结的后背,朱朱还听到了他的心在悲哀地跳动。后来朱朱才知道,野猫就在躲避统领追杀的行程中,把嫩生生的暹罗虎仔连皮毛带骨血整个地吃进了肚子。当统领和野猫在紫禁城中已经追逐得精疲力竭的时候,他和它之间的间隔,恰好是一棵树到另一棵树的距离。他和它相互打量着,野猫的眸子在星光下古铜般地亮澈和坚定,它因为吞下了一只虎而显得有些臃肿和迟缓,但也因此而显得更加威仪和庄严。它看着统领的神情,宛若是一个王者在审视自己的卑微臣子。统领觉得自己的双腿发颤,汗湿的全身就像虚脱似的没有气力。在那一刻,他不仅没有气力,而且没有勇气跨越这一棵树到另一棵树的距离。当黑色的野猫从容地消逝于黑夜后,统领扔了刀,捂住自己的脸呜呜地哭了。十二宫中无主的崇祯十六年,暹罗虎仔被一只野猫吞吃的消息,就像一声焦雷在紫禁城的上空爆炸了。它的令人心悸的余音在一望无际的琉璃瓦上持续地滚转,就连瓦缝中的长草也伏下了身子。宫中所有人都以共同的沉默来接受了这一事件。没有人能够对此作出任何评议,在末日临头的巨大荒谬面前,任何的评议都是徒劳的,都只会增加它的荒谬而已。沉默往往意味着默认,但是,在沉默的深处还隐含着拒绝。这就是试图通过对荒谬的不听和不说,使荒谬的现实变成为虚构的东西。然而,就像是对这种沉默与拒绝的回答,野猫群在人们的视线中清晰地出现了。野猫先是三三两两在太和殿前的开阔地上警觉地踱步,后来,则开始了追逐与嬉戏,好像这儿原本就是猫们的乐园。从来形只影单的野猫现在过上了群体的生活,成群结队的猫在紫禁城的地面与屋顶现了身,它们行走的姿态优雅而迷人,娇嗔的猫咪声有着说不出的慵倦的美。就在这些猫群的旁边,总是立着一只严肃而硕大的黑猫。它的举止和眼光,都像是一个皇帝在看护着自己的帝国。它虽然是一只猫,但是,它的威仪使它看起来更像是一只虎。是的,它就是吞下了那只暹罗虎仔的黑猫。虎仔的肉体和灵魂都通过这只黑猫而得到了继续的生长,黑猫因而具有了虎一般的体魄和力量,虎一般的獠牙与利齿,还有虎一般的寡言及阴郁。甚至,在它黑夜般纯黑的颜色中,还隐隐地渗露出了那只虎仔的一簇簇白毛。有一天,朱朱隐在一根大柱后,亲眼目睹了一位忠勇营的太监以野猫般的轻捷,从背后向那只猫王发起突然的袭击。就在他的刀尖距离黑猫只有半个刀身长时,黑猫猛然转过来,扑上他的前胸并一口咬断了他的喉管!太监立刻就死了。但是,黑猫的嘴巴还留在他的颈子上,一直到吸干了他体内的鲜血才昂起了头。黑压压的猫群环绕在它的周围,扬起自己的前肢欢呼跳跃。这种场景,真比紫禁城的大典还要惊心动魄啊。朱朱曾经问过太监统领,“你能不能去杀掉那只猫王?”统领的脸变得煞白,他摇摇头,“噢,不,我不能。”他说的是“不能”,而不是“不可能”。皇帝在宫中秘密消失后,尚膳监仍然每天在为皇帝做好一日三餐。每一餐的一百碗菜肴总是被吃得干干净净的。按时来享用它们的,就是络绎不绝的猫群。那只黑色的猫王却吃得很少,甚至根本不吃。似乎他吞下的那只白色的虎仔已够它消化一辈子。它立在一旁的某个制高点上,看着野猫们惬意地吃喝着皇帝的御膳,咂舌之音就像成千上万的气泡在爆破。然而它的表情是不快活的。虽然它缔造了猫的帝国,在这个帝国中缔造了自己无与伦比的尊严,但是它依然还是阴郁的。它像一个神灵,通过紫禁城的地面,谛听到了遥远大地的动荡之声。是的,朱朱已经发现,几乎所有的人都把这只虎猫同体的黑猫看作是一个神灵。尚膳监的大太监曾经请求皇后娘娘同意,用剧毒的鼠药从肉体上彻底绝灭宫中的猫群。皇后娘娘为此悲哀得流下了眼泪。她甚么也没有回答,只是吩咐,给不懂事的尚膳监太监们一人掌嘴五十下。在太监们哭天唤娘的呻吟声中,皇后娘娘率领着三千妃嫔媵嫱沐浴净身,在坤宁宫中焚香祈祷,祈愿黑猫的神灵没有受到阉宦罪孽的冲犯,并请求黑猫的神灵护佑大明帝国的皇帝和他的社稷江山。朱朱按捺不住满心的好奇,化装成忠勇营的一名太监,随统领冒险来到坤宁宫,目睹了祈祷的全部过程。没有礼乐的伴奏,也没有司仪太监的长声吆喝,这种毫不装饰的祈祷,朴素到了令人难过的程度。最后,朱朱忘记了对这个被册封为万岁的女人有过的蔑视,眼泪从她的眼眶中簌簌地滑落下来,沾湿了脸颊和前襟。周皇后和田、席两位贵妃,都是信亲王府中的旧人,算是崇祯的糟糠妻妾了,在她们的身上,崇祯表达了自己毫无保留的信赖。不过,若以姿色论,她们在宫中只能排到中平,抑或再上去一点点。朱朱曾轻蔑地问过统领,“这三个女人除了绝对的忠诚,还有甚么呢?”他的回答是这样的:“皇后以德懿称圣;田妃以娇弱和棋艺见宠;而席妃的忠厚、端庄,受到后宫所有嫔妃、公公们的敬重。”这个回答,并没有让朱朱满意,他说到的这些皇室妇人的品性,都太高高在上了,高得就像是贴在泥塑脸上的金。但是,朱朱现在如此之近地看到了,金在剥离,泥在脱落,她们的肉身在痛苦地抽搐。在仪式结束的时候,皇后和田、席二妃钻进了半透明的纱帐之中,忍辱含羞地脱尽素衣白袍,将后臀像山岳般地耸起来,深深地跪伏下去,把自己象征性地献祭给了雄性的猫王。此情此景,三千粉黛,还有朱朱,都禁不住一齐悲泣。古意斑斓的香炉因为承受不住这么多女人的哭声而摇晃了起来,它喷射出的雾气中夹着粉尘与火花,带霉味的香烟让人感到天旋地转。这次异乎寻常的祈祷显然震动了猫王。接下来的数天里,人们都发现它在更为焦虑地思索着,以至于它威严的宝相都变得枯槁了。很多年之后,朱朱觉得那只黑猫的样子就近似于菩提树下的佛陀。它思考的问题非常的沉重,但并不复杂。这就是,把生和死交给自己,还是交给别人呢?朱朱到老、到死,也无法弄清楚,猫王究竟选择了哪一种方式。在一场旷日持久的阴雨天之后,宫中的人们忽然发现,紫禁城里所有的野猫都不知在甚么时候走掉了。它们追随着自己的君王,朝着某个人们未知的地方迁徙而去了。它们给乱糟糟的紫禁城留下了废弃的空巢、杂乱的足迹、刺鼻的气味、脱落的体毛,和谜一般的记忆。大 结 局十三崇祯十七年春天,朱朱把木樨地的小沅接入宫中。小沅随主母姓陈,芳名陈小沅。但皇后为了让天下人平安、团圆,赐她改名陈圆圆,并将她许配给了镇守山海关的大将军吴三桂。李自成兵临城下,朱朱在护送陈圆圆去山海关途中,却怀着不可言说的心情,悄悄把她送到了刘宗敏的营帐前。羞辱和悲愤,使吴三桂拔开了山海关的门闩,引清军入关,斩杀了刘宗敏,摧毁了李自成的帝王梦。三月十九日清晨,雾蒙蒙的煤山顶,两棵老槐树上发现了两个自缢者,他们被辨认为崇祯皇帝和坤宁宫的太监甄公公。原载《山花·A》2008年第9期本刊责编黑丰何大草,男,本名何平,祖籍阆中,1962年夏生于成都,1983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历史系,现执教于四川师范大学文学院。代表作有长篇小说《刀子和刀子》《所有的乡愁》《我的左脸》,小说集《衣冠似雪》等。根据他的《刀子和刀子》改编的电影《十三棵泡桐》获2006年东京国际电影节评委会特别奖。创作谈:为了被遗忘何大草《金瓶梅》曾被认为是一部复仇之书。作者写了这部“旷世淫书”献给仇家,仇家阅读如鸦片上瘾,变得荒淫无度,纵欲而亡。另有说法是,作者把毒汁浸在书页上,仇家蘸口水翻书,毒发身死。与此相似的一个传说是,诸葛亮最后一次北伐,遭遇司马懿坚壁免战,加之积劳成疾,在五丈原抱憾而卒。司马懿大喜之余,又夺得一部《诸葛亮兵法》,他一边阅读、一边赞叹、一边蘸着口水翻书页,诸葛亮浸在书页上的剧毒发作,他一书翻完即大叫而气绝。宇文所安在他影响广泛的《追忆》一书中说到,诗人的写作是为了追求不朽,即“为了被回忆”。但上述故事却对写作的动机,提供了有趣的、多样性的可能。曹操也是诸葛亮的老对手之一,他取得的霸业超过了同时代所有的英雄,死后除了留下二十几首诗,还留下七十二疑冢,让人找不到他真实的归宿。与“为了被回忆”相反,他需要“被遗忘”。即便这是传说,但事实的确是:我们至今不知他的埋骨处。不过,他的诗却已经成为了经典,并且被代代吟诵和引用。一个有趣的对应者是乾隆皇帝,他勤于写诗,活了89岁,留下四万多首诗,比《全唐诗》也少不了多少,可几乎没人记得其中的任何一句。“被遗忘”催生出一个行动,这就是寻找。在川大历史系念书时,我迷过李后主的词。为了寻找他的源头,我钻入冷飕飕的线装书室,查阅李后主的祖父李的资料。读到那些被遗忘的诡谲往事,我真有一种偷窥天书的激动和满足。从那时起我明白,被遗忘的远比被回忆的,更神秘和更耐得起咀嚼。这,后来成为我以小说书写历史的出发点。晚明、崇祯,都曾被人无数次地书写过,但我以为,那个末世和那个皇帝的内心,依然还是未经深测的幽暗之地。崇祯大概比任何人都愿意被遗忘,只有被遗忘了,他才能悄声隐入帝王的群像中。然而,他注定不能被遗忘,因为他是汉人皇帝中最后一个真正的“后主”。他十七岁登基时,在京郊遍寻生母的坟茔而不得。他没一天甘心做后主,但过了三十岁,他就已忧劳如一个百岁老人了,在灰心中等着大限,在大限时遁进虚无。而我所要做的,就是要让他和他的末世,一点点活过来。我所期望的也许是:让消逝的时光在我文字中复活,然后化为华丽的废墟,继而被遗忘……再因为寻找而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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