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报名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地址是填户籍所在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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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定2016年起租房者子女可异地高考
摘要: 好消息踏着冬日暖阳来了——广东异地高考实施细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新方案仍执行去年“三步走”政策,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明确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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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踏着冬日暖阳来了——广东异地高考实施细则开始公开征求意见。新方案仍执行去年“三步走”政策,明确随迁子女2016年起可报名高考,明确了“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其中,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也属于有“合法稳定住所”,这意味着,细则正式实施后租房者若其他条件符合政策要求,其子女可在粤报名高考。
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这一方案还在征求意见中。和以前相比,《办法》并没有放宽门槛。而此次征求意见,是落实去年省政府关于异地高考的文件具体操作的问题,明确如学生去报名应带什么材料之类的具体操作方法。下一步省教育考试院会公布具体文件。
异地高考仍按“三步走”
《办法》称,所称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生活、就学的非广东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广东省户籍就业人员子女。
去年12月29日,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通知,确定广东省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相关工作分三步实施。
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学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而最新《办法》与“三步走”内容一致,实施时间、所设条件相比都没有变化。
在最新《办法》“第三步”的条件阐述中,仍然规定:符合参加高考升学考试准入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不过,《办法》对“随迁子女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表述略作修改,加上“或”字,改为“随迁子女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而《办法》在其他相关条文中,相关称谓也表述为“父亲或母亲”,使条件阐述更为清晰。
异地高考怎样报名
1.《办法》要求,需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前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房地产)、公安、教育等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准入条件,进行审核、认定。
3.各职能部门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名单反馈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由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
4.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异地考生如何借考
《办法》规定,对不符合异地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同意,2014年起可在广东省借考。
不过,借考考生应向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方可在广东省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借考。报名时,随迁子女应出示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同意的有关书面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其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招生办办理高考借考手续。
此外,在广东省借考的随迁子女应回到户籍所在省(区、市)参加录取,具体录取要求和标准由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办确定。
新方案三个细则
买房租房都算“合法稳定住所”
去年公布“三步走”方案时,不少市民疑惑,如何认定进城务工人员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租房算不算有合法稳定住所呢?是否要买了房才能参加异地高考?
《办法》明确,进城务工人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认定为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在广东省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了就业登记;在广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
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标准是:在广东省拥有自有住房的(具有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等之一);在广东省合法租赁住房的【具有有效期内且已在县级以上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或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材料造假将不准报考
《办法》强调,如果随迁子女的有关材料及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准报考。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随迁子女,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已被录取的随迁子女,一经查实有关证件不齐备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
户口簿身份证要同名
另外,随迁子女报名参加高考,应使用户口簿上的现用姓名(须与身份证同名)报名,并以此作为考试、录取的依据。随迁子女因本人填报的信息错漏造成无法考试、录取的,其责任由随迁子女本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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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zcm.net ( 鲁ICP证 )异地高考有风险 内蒙古一高三学生高考报名遭拒
&&来源:中国广播网&&&&分享到:
  央广网呼和浩特5月30日消息(记者马文佳)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是5月30日,距离今年的高考还有7天时间,高考绝对是最近几天的热门话题。一般我们认为,学生无论在哪借读,回户口所在地高考绝对是天经地义,但湖北黄冈中学借读的高三学生小黄,想回户籍和学籍所在地内蒙古高考却遭到了拒绝,高考临近却还没有报上名。
  为此,小黄向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内蒙古教育厅告上法庭,请求确认限制其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行政行为违法,要求教育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以保障其在内蒙古参加高考的合法权利。内蒙古教育部门为什么拒绝小黄?距离高考只有一个多星期时间,小黄能否参加今年的高考?
  小黄的父亲黄先生说,由于工作原因,享受当地政府的优惠政策,他和孩子的户口在2008年迁入内蒙古自治区,他说从来都没有接到通知说孩子不能在这里参加高考。
  孩子从北京借读北京科技大学附小,中学(初中)借读湖北黄冈中学北京分校,孩子高中借读湖北黄冈中学的高中。我们的户口是2008年的时候, 就迁入到内蒙古,作为招商引资奖励、激励的措施,把我们的户口迁过去的。我们的学籍和户口都在内蒙古,它有什么理由把我们高考的权利剥夺?
  梳理小黄的成长地图横跨数省,老家在安徽,后在北京读小学初中,继而户口和高中学籍迁入内蒙古,人则在湖北读书。黄先生觉得,以借读生的身份接受过优质教育的儿子,最终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内蒙古参加高考。
  那么,“考生被拒”是否有政策依据呢?根据内蒙古高考政策:截至日,从区外迁入内蒙古的考生,需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则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4年普通高考:本人具有内蒙古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两年;本人取得内蒙古户籍满两年。家长在内蒙古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两年。
  对此,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位学生并没有在内蒙古连续就读满2年,家庭成员也不在内蒙古生活,同时有违规建立学籍之嫌,按照有关规定不符合内蒙古自治区高考相关的报考条件。
  2011年小黄初中毕业后,小黄的父亲将孩子的学籍录入户口所在地乌拉特中旗一中,继续让孩子到湖北黄冈中学总部就读高中。也就是说,小黄一家并非完全不知道内蒙古高考的相关政策。那么他们的做法是不是为了钻政策的空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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