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业大学考研盒子有章程规定不得有处罚记录的吗,有过处分记录有很大影响吗

 上传我的文档
 下载
 收藏
该文档贡献者很忙,什么也没留下。
 下载此文档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下载积分:900
内容提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文档格式:DOC|
浏览次数:242|
上传日期: 09:02:31|
文档星级: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下载本文需要使用
 900 积分
下载此文档
该用户还上传了这些文档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报告
官方公共微信南京工业大学MBA、MEM教育中心 | http://mba.
& & && & &
当前位置:
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关工作答记者问
添加时间:&发布:
& & & & &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教研厅[2016]2号),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教育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相关政策回答了记者提问。
1.加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统筹管理的背景和意义。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从恢复到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在读各类研究生已超过200万人,培养形式也从传统的全日制形式发展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并存,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量亟需的各类人才。在推进高层次创新型专门人才培养,建设世界研究生强国的新形势下,加强对我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统筹管理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办学。由于我国研究生教育形式与投入机制、奖助政策、人事和户籍管理以及就业服务等紧密联系,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培养形式的多样化,现有的研究生招生计划、培养过程、学历学位和就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已不适应发展需要,影响正常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此次对我国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做出明确界定,有利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完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统筹管理和规范管理,防范行政管理风险,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第二,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知识更新速度的日新月异,传统的全日制学习模式已无法满足人们对获取知识的要求。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功能,不断满足社会需求,促进我国终身教育的发展。第三,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管理。明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和招生计划等方面的统筹管理,有利于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科学制定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培养方案,有利于考生根据个人发展需要准确选择报考单位和学科专业以及学习方式,有利于用人单位准确聘用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有利于加强社会对研究生培养过程的监督。
2.如何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 如何下达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所下达计划内(国家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除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培养能力自主安排已有学位授权点招生规模。
4. 是否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考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取消后,相关工作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因原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即允许在职人员报考,也存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纳入后只须在录取时明确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其他不做任何变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各培养单位的招生简章应公开学习方式、修业年限、收费标准和办学地点等信息。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考试招生政策见我部年度研究生招生管理文件。
5. 是否改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投入机制?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 号)已明确对研究生拨款、奖助、收费等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进行管理。统一规范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从计划安排即可区分开,研究生收费、拨款、奖助工作更规范,也便于监督管理。
6. 如何保障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
各培养单位须根据研究生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将纳入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范围,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将纳入抽检范围。
7. 如何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8.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的时间节点在哪里?
采取“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执行,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日后录取的研究生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新模范马路5号 邮编:210009 咨询电话:025-&&
南京工业大学MBA、MEM教育中心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
  为使我校2015年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接收推免生的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入学后第一学年可100%获得一等新生优秀奖学金(12000元/年)和助学金(元/年);此外,硕士攻读期间成绩优异者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等。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设有研究生院的院校、&985工程&院校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百人计划&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对来自本校南京工业大学、本科阶段综合成绩排名前3%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百人计划&校长特别奖学金&30000元。
  三、接收推免生的申请材料:
  凡经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申请报考南京工业大学2015年推免生的优秀应届本科生,需在复试时向我校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复印件一份。
  4、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报到时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四、接收工作安排:
  1、申请人必须在日至10月25日期间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复试考察方式由各接收学院自行确定。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组织复试,发送复试通知,具体复试时间与安排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待录取工作必须在日之前完成。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zb./)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学校研究生院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具备推免资格后,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或者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成绩达不到优良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期间不再安排推免生体格检查,本校推免生的体检统一安排在2015年4月份统考生复试时进行;外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可选择参加统考生复试体检,或在接受我校待录取后自行至二甲医院(县级人民医院)以上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至我校研招办。推免生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4、咨询及申诉渠道: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025-139194,南京工业大学纪委举报电话025-。
南京工业大学相关信息:
南京工业大学论坛新帖:
考研帮最新资讯
南京工业大学热点文章
南京工业大学热门话题
课程预告,帮学堂出品
考研帮地方站}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南京工业大学考研盒子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