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国家执业医师师要求国家I类 远程II类各多少分,每年不少于25学分吗?

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怎么取得?_执业医师考试_无忧考网
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怎么取得?
11:01 来源:无忧考网
执业医师考试网权威发布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怎么取得?,更多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怎么取得?相关信息请访问执业医师考试网。
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怎么取得?
医师继续教育学分按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计算方法具体为: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
3.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推广项目按课件的学时数每3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8 学分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4学分     
省级刊物 
5-3学分 
地(市)级刊物 
4-2 学分 
内部刊物 
2-1学分 
3.科研项目
4.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  2  3  4  5
国家级课题
& 10  9  8  7  6学分
省、部级课题
 8  7  6  5  4学分
市、厅级课题
 6  5  4  3  2学分
5.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6.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7.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医|学教育网整理、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8.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现代远程继续医学教育II类学分授予的具体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
2-8项由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分。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_百度文库
两大类热门资源免费畅读
续费一年阅读会员,立省24元!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阅读已结束,下载文档到电脑
想免费下载更多文档?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下载文档到电脑,方便使用
还剩4页未读,继续阅读
定制HR最喜欢的简历
你可能喜欢导读:聊城市人民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考核及奖惩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特制定本办法,一、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一)I类学分授予范围:,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2、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省级继续 聊城市人民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考核及奖惩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卫生部《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和《聊城市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I类学分和II类学分两类。 (一)I类学分授予范围: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或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各医疗、科研、教学单位和学术团体报经全国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专项备案项目; 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和综述; 5、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奖励;
1 (二)II类学分授予范围: 1、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单位批准,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的自学、外出进修等; 3、出版专业著作、译著,市级刊物发表的论文等; 4、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学分规定 (一)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都必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其任职期内平均每年取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少于25学分,当年所获学分不得少于20学分。 (二)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任期内平均每年应取得的I类学分不低于10学分。 (三)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I类学分可替代II类学分,但II类学分不能替代I类学分。 (四)经医院批准,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凭有关证明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 (五)经医院批准;凡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进修)满6个月及以上,经考核合格者,持进修单位证明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 l、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学员经考核合格,3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 2、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学员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2小时授予l学分; 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主办单位按规定授予学分,并颁发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验印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
10、9、8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6、5、4学分 省级刊物
5、4、3学分 4、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第一承担者――第五承担者(余类推) 国家级课题
15、13、11、9、7学分 省(部)级课题
10、8、7、6、5学分 市(厅)级课题
8、6、5、4、3学分 5、获得市(厅)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国家级奖:一~三等奖前五位均授予25学分,六位以后授予20学分; 省(部)级奖:按获奖者排序授予以下学分: 第一至第五位(余类推) 一等奖20、l9、18、17、l6学分
3 二等奖l5、14、l3、12、11学分 三等奖10、8、7、6、5学分 市(厅)奖:按获奖者排序授予以下学分: 第一至第五位(余类推) 一等奖l0、8、7、6、5学分 二等奖9、7、6、5、4学分 三等奖6、4、3、2、1学分 科技成果奖的计分按最高奖项计,不重复计分。 上述3―5项经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有关原始资料后授予相应学分,并出具学分证明。 6.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加第一、第二阶段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该阶段继续医学教育任务。对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纳入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对象的范畴。(1)参加第一阶段全省统考不合格者,当年应补足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值不低于20学分。翌年补考仍不合格者,另行补足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必须达到30学分。按照平均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25学分的规定,直至取得培训合格证书。(2)参加第二阶段全省统考不合格者,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授予与登记办法按上条规定处理。 7.学历(学位)教育:(1)经医院批准,参加有明确学制规定的各种形式(脱产、函授、夜大、电大、网大)的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包括普通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完成当年授予25学分。(2)经医院批准,参加无明确学制规定的自学考试类在职学历(学位)教育,每年参加课程达4门及以上,并取得合格证书者,视为完 4 成当年25学分;当年参加课程少于4门,按照每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书)授予II类学分3分,不足规定学分最低标准的,通过其他途径获得。 年度验证考核时,参加学历(学位)教育的卫生技术人员要向科教处提供入学通知书、学生证和各门课程成绩单(或合格证书)。科教处将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符合规定要求。 8.各级各类学历(学位)教育毕业生和新调入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毕业或调入当年开始,医院将为其建立学分登记册,并为其登记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当年度需要完成的最低学分数,按毕业或调入后当年剩余月份×20/12计算;也可实行学时制,当年脱产学习的最少时间,按毕业或调入后当年剩余月份×96/12计算,经考核合格即为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合格。 9.医疗援外与卫生支农:(1)执行援藏、援外医疗任务满1年及以上,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2)执行卫生支农任务满6个月及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的25学分;6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每1个月授予II类学分3学分。 (二)II类学分 l、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员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授予1学分,讲课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每个项目最多不超过25学分;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并写出综述,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合格,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 5 包含总结汇报、党团工作、办公文档、资格考试、旅游景点、考试资料、外语学习、工作范文、教学教材以及医院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等内容。本文共2页
相关内容搜索}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国家执业医师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