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玉州区检察院小学生学籍地址和户口地址有误怎么更改

玉州区人民政府--玉州区2015年小学升初中工作方案
玉州区2015年小学升初中工作方案
来源:玉州区教育局
为确保2015年初中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和《玉林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为促进玉州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深化实施素质教育,确保适龄少年顺利进入初中阶段完成义务教育学业。
二、小学升初中的工作原则
1. 实行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
2. 实行&按户口分片划区、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
4. 照顾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就读原则。
5. 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三、小学升初中的入学对象
1.户口属玉州区(不含福绵区、玉东新区,下同)的201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符合申请就近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符合申请就近入学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等。
四、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1.玉州区地段生规定(户口在玉州区学校地段范围内的学生称为地段生)。
(1)在玉州区小学毕业的学生,由户口所在镇(街)的新生入学工作组按户口地段服务学校直接安排入相对应的初中就读,不用报名。
各镇(街)要严格按照《2015年玉州区中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方案》所划定的地段,在保证招生工作的连贯性、稳定性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配,保证户口在学校地段的小学毕业生进入相应地段的初中就读。各初中不得以学习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有传染病的除外)、思想表现情况等为理由而拒收学校地段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入学。
&(2) 户口属玉州区,但在玉州区外学校小学毕业的学生,要求回原籍就读的,在规定的时间(6月30日前)内带申请书、户口本、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学籍信息卡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镇(街)中心小学联系报名,并办理学籍转移手续,由学生户口所在镇(街)招生工作组安排到相应的初中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3) 随父母工作调动转学的玉州区籍学生(含其他年级),辖区内的学校要根据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无条件安排,地段学校对应班级学生数确已满额的,由教育局安排到附近其他学校就读,有关学校应及时接收。
(4) 驻玉州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军人子女,可以按照其要求优先安排在其意向的学校就读,不受学校地段限制,但必须凭军官证和部队证明,经玉州区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才能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
2.玉州户口学生申请以父母或祖(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学校就读的规定。
在玉州区各小学借读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回户口所在初中就读。有关学校负责给学生出具(提供)在校表现、学习情况证明,不得刁难或者强留。
属于玉州户口,在玉州城区二环路内(即玉林城区东、南、北面的二环路以内和玉林城区西面玉公公路以内,简称城区二环路以内),且父母在玉州城区二环路内有房产,可照顾就近就读。凭父母房产证明和户口本向房产地段学校申请就近入学并审核报名材料;如父母在城区无房,亦可凭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和父母在玉州城区无房证明申请就近入学,但须凭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产局出具父母在玉州城区无房证明及社区核实居住情况证明到地段学校申请就近就读并持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到学校审核。如果该地段学校没有学位则回户口所在地的初中就读。
玉州城区二环路以外玉州户口的学生,如在玉州城区二环路以内父母有房产则按流动人口子女就读条件申请就读(不需要居住证),如果没有学位则回户口所在地的初中就读。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初中的规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须提供&五证一书&。&五证&为①户口本证明;②住房证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附加父母在城区无房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房屋租赁协议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③合法经商、务工证明:须提供以下证件之一,工商证照、摊位租赁合同、用人企业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在玉州区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玉州区社保基金收款收据或玉州区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④居住证明: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到报名时满一年,玉州区户口不需要居住证);⑤户口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就学联系函):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学校无监护条件的证明。&一书&为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书面申请要写清楚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理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的、不真实的或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在玉州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五证一书&和购买&五险一金&的材料到居住所在地段公办学校或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申请报名,相关学校按家长报名提供的材料,按《玉州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近入学积分量化办法》逐项打分,并从高分到低分排出顺序,学校参照办学标准,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和学校实际进行安排,录满即止。如该地段学校学位已满,安排不下,则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由家长到学校联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如不愿意到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返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在玉州城区外的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其小学毕业的镇(街道)参照城区的做法安排就读。
属玉东新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名单转交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由玉东科教文体局安排就读入学。
4. 其它要求就读的规定。
原则上不接收借读学生,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借读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严格控制借读。
(1)父母有一人是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或现役军人的学生。
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生的家庭户口簿;②军官证、部队师级或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和证明原件(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审查原件。
(2)父母工作调动到玉州区学校地段范围内的单位,学生、父母户口尚未迁入学校地段范围内的。
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生的家庭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调动证明的复印件。审查原件。
(3)家庭世居玉州区,父母都在外地单位(国家机关)工作,跟随其他亲属生活,需要到其他亲属户口所在地学校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
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生家庭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父母单位工作证明;④世居地村委(社区)证明;⑤委托其他亲属临时监护证明;⑥其他亲属户口证明的复印件和证明原件。审查原件。
(4)父母都长期在外地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跟随其他亲属生活,或委托在玉州区的监护人照顾,需要到其他亲属(或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
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生家庭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工作证和厅(局)级以上的单位证明;③受委托其他亲属(或监护人)临时监护证明;④其他亲属户口证明的复印件和证明原件。审查原件。
(5)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是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在本区的监护人照顾,要求到受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
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生家庭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受委托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簿;④民政局、残联或县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和证明原件。审查原件。
(6)户口不在地段范围,由其他人抚养或领养的孤儿、弃儿,需要在抚养(领养)人户口所在地学校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
须提交以下材料:①学生抚养或领养人身份证和户口本;②县级民政部门抚养或领养的合法证明和证明原件。审查原件。
(7)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学生需要申请就近入学的。
须提交以下材料:学生家庭户口簿、父母的身份证和其它有关证明和证明原件。审查原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就近入学申请后,学校将学生的申请就近入学证明材料一起汇总核实,并根据学位的情况,提出接受就近入学意见,报新生入学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接收入学就读。
5.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玉州区所有公办学校,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
6. 公平、均衡做好小学升初中新生分配就读工作。
(1)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必须严格控制班额。
(2)相对就近入学。各镇(街道)初中安排小学毕业地段生到规定的、相对就近的地段学校就读后,如有以下四种情况的,不再视为户口所在地学校规定的新生安排对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就近入学:①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②不在本地段学校就读,到非地段学校就读,因为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③不到户口所在地的地段学校,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因为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④已经注册入初中就读或留级的。
(3) 严格分配操作过程。各镇(街)新生入学工作组要指导学校做到公平分配,要求统一用电子表格操作。分配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地段派位,严格审查有关证件,严格控制借读。
(4) 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除玉城街道外,其它镇(街)若有两所或两所以上初中的,由新生入学工作组按均衡招生(或按地段划片)的原则划定各校录取名单,个别有特殊原因需要指定就读某一初中的,向本镇(街)新生入学工作组提出申请,新生入学工作组通过平衡对调的办法解决,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再作调整。新生分配到各初中后,有关学校要及时发出录取通知书,。
7. 小学升初中新生名单公布时间。7月30-31日公布新生名单。各学校按照新生入学工作审批的名单,公布新生名单,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管理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玉州区成立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各镇(街道)、学校成立的新生入学工作组制定本区域、本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对辖区学校新生入学工作进行审批。
2. 加强学籍管理。各初中要建立好新生学籍,新生入学后,各校要派人及时办理新生学籍入籍手续,并按照《玉林市玉州区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首次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新生学籍信息采集、上传工作,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做好小学升初中的无缝对接。各初中凭审批的学生名单办理新生学籍,新生学籍必须依据玉州区中小学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录取名单办理,未经审批录取的不予办理学籍转移。
3. 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要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工作计划,均衡编班、均衡安排教师、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能以任何理由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实行电脑统一编班,编定班级不得随意变更。
4. 严肃纪律,规范新生入学工作秩序。新生入学工作要做到&十不准&:一是不准提前组织报名;二是不准做任何违规宣传;三是不准以学科考试方式选择接收新生;四是不准将社会性学科竞赛成绩或社会办学机构的测试结果与学校入学挂钩;五是不准以任何形式擅自承诺接纳新生;六是不准违规向民办学校推荐新生;七是不准以与民办学校联合办学的名义违规接受新生;八是不准大班额超计划招生或在录取名单外多招、滥招或擅自招收未经验证审核的新生和插班生借读;九是不准随意扩大范围超地段接受新生或在招生名单确定后,未经审批接纳另一学校已经录取的新生;十是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乱收费。对于违反新生入学政策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在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各学校要把全体新生名单及学校安排的非地段生报玉州区纪委和教育局备案。
民办初中参照本方案,根据学生意愿自主招生。
1.玉州区2015年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简章
2.玉州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
3. 2015年玉州区初中非地段生就读申请表
玉州区2015年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简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及《玉林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环境,为确保2015年初中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简章。
一、招生对象
1.父母及本人具有玉州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少年。
2.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符合就近入学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子女等。
二、入学办法
1. 在辖区镇(街道)小学毕业到户口所属地段初中就读的,不用报名。
在辖区镇(街道)小学毕业的地段生(户口在学校地段范围内的学生称为地段生)到户口所属地段初中就读,新生入学工作组安排入户口所属地段的初中就读。
2.玉州户口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到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段初中就近入学的,须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根据学位安排,如没有空余学位则返回户口地段学校就读。
户口在玉州城区二环路以内(即玉林城区东、南、北面的二环路以内和玉林城区西面玉公公路以内,简称城区二环路以内),并且在玉州城区二环路以内父母有房产的适龄少年,可以向父母的房产所在地段的学校申请就近入学(如父母在城区无房,亦可凭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和父母的无房证明申请),但必须凭父母(父母无房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户口本到房产地段的学校审核(如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申请就近入学的,则凭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产局出具父母无房证明、社区核实居住情况证明、户口本到就读学校审核),申请就近入学。如没有空余学位则返回户口地段学校就读。
3.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向住所地段学校网上申请报名,并在规定时间持申请表、&五证一书&等证明材料到学校进行审核、打分,从高到低排出优先顺序,由学校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学位已满,安排不下,录取不到的学生,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返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五证一书&为:①户口本证明;②住房证明: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附加父母在城区无房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房屋租赁协议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③合法经商、务工证明:须提供以下证件之一,工商证照、摊位租赁合同、用人企业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在玉州区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玉州区社保基金收款收据或玉州区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④居住证明: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到报名时满一年,玉州区户口不需要居住证);⑤户口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就学联系函):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学校无监护条件的证明。一书为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书面申请要写清楚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理由)。
4.其它规定
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不再视为户口所在地段学校规定的招生对象,学校不能确保提供学位就近入学: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 ②已经注册入初中就读或留级的;③在规定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④不到户口所在地段学校报名,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后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非地段生需要申请就近入学的,向住所地学校申请,并经报新生入学工作小组审批,符合条件的,学校能提供学位,经批准才能借读。
三、报名时须要提供的证件
1.户口在玉州城区二环路以内并且父母在玉州城区二环路以内有房产的学生,申请以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所在地段学校就读,须要提供的证件:适龄少年户口本和父母的房产证明(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凭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明的,需要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明、房产局出具父母无房证明、社区核实居住情况证明)。
2.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要提供的证件:非玉州区户口的要求&五证一书&,玉州区户口的要求&四证一书&(不需要居住证)。具体为:
(1)户口证明:适龄少年户口本。如监护人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少年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少年与监护人的关系,并且提供原件核验。交复印件。
(2)住房证明:①房产局 (国土局 )核发位于城区的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土地使用证&)。②父母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完税发票。③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附加父母在城区无房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④房屋租赁证明(租房合同)附加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
(3)合法经商、务工证明:工商证照或摊位租赁合同、或用人企业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玉州区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玉州区社保基金收款收据、或玉州区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
按进城居住时间长短加分。按缴纳养老保险金时间、或用人企业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时间、或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每年计算加分。
按购买&五险一金&项目加分。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每项计算加分。
(4)居住证明: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到报名时满一年,玉州区户口不需要居住证)。
(5)户口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就学联系函):户口地村(居)委会、学校出具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6)家长的书面申请书。书面申请要写清楚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理由。
四、就近入学生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即登录玉州教育信息网报名。
报名网址: www.0775edu.org/uf001/web/reg_cz.asp。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5-15日。
学校审核报名材料时间为7月17-20日。家长持有关报名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审核,初中借读生申请为:B类政策性照顾生、C类户口+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有房产的申请照顾生、D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公布新生录取、发放入学通知书的时间
公布新生录取时间:2015年7月30-31日。
新生领取通知书时间:2015年8月1-2日。
六、注意事项
1. 按照玉林市教育局规定,非地段生不能享受示范性高中定向招生待遇(军人、烈士子女除外)。
2.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申请就近入学的,须备齐 &五证一书&(玉州区户口&四证一书&)方属符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
3. 严格核验相关证件。家长提供的各种证件到学校进行核验,由核验人员对照原件和复印件核验,确认无误后并在复印件签名,一旦发现持假证明材料则取消入学资格并报有关部门。
4. 咨询电话: (玉州区教育局)
(&&&学校)
监督电话: (玉州区教育局监察室)
(玉州区纠风办)
玉州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的有关规定
根据《玉林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持&五证一书&(玉州区户口不用提供居住证)到居住地所在地段学校申请报名,相关学校按家长提供的材料,量化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出顺序,根据空余学位的情况,参照办学标准和学校实际进行安排,录满即止。如地段学校学位已满,则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如不愿意到民办学校就读,也可以返回小孩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的学校:
玉州区公办学校、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升初中需要提供&五证一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居住在学校地段范围内,需要到居住地所在地段学校申请就近入学的学生。必须向居住地所在地段学校提交如下&五证一书&(核验原件,交复印件):
(1)户口证明:适龄少年儿童的户口本。如监护人与少年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少年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少年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并且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2)住房证明:房产局 (国土局 )核发位于城区的适龄少年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土地使用证&)。或少年父母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完税发票。或祖(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附加父母在城区无房证明及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或房屋租赁证明(租房合同)附加社区对居住情况核实证明。&&&&&&&&&&&&&&&&&&&
(3)合法经商务工证明:工商证照或摊位租赁合同、或用人企业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在玉州区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玉州区社保基金收款收据、或玉州区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
按进城居住时间长短加分。按缴纳养老保险金时间、或用人企业到人社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时间、或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每年计算加分。
按购买&五险一金&项目加分。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每项计算加分。
(4)居住证明: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到报名时满一年,玉州区户口的不需要居住证)。
(5)户口所在地无监护条件证明(就学联系函):户口地村(居)委会、学校出具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6)家长的书面申请书。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写清楚子女要求在城区学校就读的理由。
2015年玉州区初中新生就近入学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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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西就小学:
规范新生学籍管理,完善学校信息库建设工作
文章来源:玉州区西就小学
作者:陈钊源
发布时间:日
  玉教网玉州讯 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新生的学籍管理,完善学校信息库建设工作。9月3日下午,玉州区西就小学召开了一年级新生学籍管理动员会议,所有一年级的班主任老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李宗华主任首先明确了义务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填报格式的相关要求。要求所有一年级的班主任老师进一步明确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填报的规则、注意事项、格式要求以及信息输入的程序和方法。强调每位一年级的班主任老师要认真做好信息的采集和输入工作,对输入的信息要仔细核对,对于姓名户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等关键信息一定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要求填写,确保准确无误,避免应重复校对而损失劳力和时间,明确规范,特别是部分地名教师要明确辖市区相应的涵盖关系,认真细致地校对、整理,高质量完成信息入库工作。
  学籍管理工作是学校信息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信息公开、多方互动、网络管理的基础保障。只有建立一套完善、科学、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才能保质保量完成信息库建设任务,为学校信息化、管理规范化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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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玉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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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孩子输在起跑线,2017年玉东新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地段划分,最全资料!
来源:网络
为贯彻落实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玉林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函〔号)精神,确保2017年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依法、依规、顺利、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以及重要讲话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广西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以促进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良好教育环境和规范的办学行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按时顺利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任务。
二、保障机制
为保障玉东新区义务教育新生入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新生入学工作应急预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义招办”,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精神,组织和协调玉东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工作。
玉东新区城区小学新生入学办理流程
由家长持《2017年新生个人信息表》和学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各入学类型所需材料详见招生方案)
8月5日—7日
到服务学校提交学生入学相关审核材料
8月8日—19日
学校和新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整理材料
学校对新生入学材料进行整理、统计、审核,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入学领导小组进行分类审批。
公布新生入学名单
学校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小学新生入学
(一)基本原则
实行“按户口地段划片、相对就近、均衡录取、均衡编班、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按政策落实现役军人、军烈士(经法定审批机关批准并发给《革命烈士证明书》,下同)子女就读原则。
坚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贯彻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为入学主要依据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工作,落实教育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严肃新生入学工作纪律,坚持“阳光招生”原则。
(二)入学对象
具有玉东新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日(含当日)前。
符合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即日(含此日)以前出生。各小学要确保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儿童入学。发现有年满6周岁儿童未到学校报名的,由社区督促其父母带孩子到学校报名入学。
(三)各小学服务范围及对象
1.城区小学
(1)玉东小学
户口在富林·金桂丽湾小区(社区)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2)石棠小学
范围:二环路(教育东路至人民东路段)以东,教育东路(二环路至祥和路段)、玉东大道(祥和路至棠梨路段)以南,祥和路(教育东路至玉东大道段)、棠梨路(玉东大道至人民东路段)以西,人民东路(二环路至棠梨路)以北范围内。
对象:户口在石棠社区的适龄儿童;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监护人)在中建·时代广场(伴山壹号)、万盛·中央公园、天元·翡翠国际、东盛华府、华泰城小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3)泉塘小学
范围:玉东核心区(玉林经济开发区北区;二环路以东,教育东路以南,龟山路以西,人民东路以北)范围内除玉东小学、石棠小学服务范围外。
对象:户口在泉塘社区的适龄儿童;户口在上述范围内,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富林·双泉佳园、富林·双泉雅苑、奥园康城花园、奥园花园、东城经典、永基·世纪名门、同德苑、祥隆花园、喜润·金域华府、中鼎·华景园、盛东国际、东方一品、皇庭世家、丽园小区、颐景家园、鑫盟盛景小区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2.社区小学
(1)长望小学、大埌小学
招生对象:学校所属社区居民子女;幸福家园小区住户子女;进城务工子女。
(2)榕楼小学、陂耀小学、陂石小学、新寨小学、希望小学、山殿小学
招生对象:学校所属社区居民子女;进城务工子女。
(3)茂林镇中心小学、鹿塘小学、沙井小学、湘汉小学、车垌小学、鹿峰小学、泉东小学、泉旺小学、大芦小学、鹿潘小学、和睦小学
招生对象:学校所属社区居民子女。
(四)报名入学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玉林新发现
1.地段生入学报名。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称为地段生。
(1)玉东小学、石棠小学、泉塘小学按照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的服务范围,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网上报名,并审核报名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2)社区小学按照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公布的服务范围,接受地段内的适龄儿童现场报名,并审核报名材料。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划定的学校提交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须加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或儿童出生证明以便证明儿童与监护人的关系)。
*根据我区实际,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符合“两一致”,即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均在玉东新区,可在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公办小学就读(如父母在城区无房,实际居住在集体户口登记住址,可到市房产登记中心开具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他的,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就读。
2.驻玉林市城区的现役军人、军烈士的子女入学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军官证、部队师级或县民政局以上单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涉及军事秘密的只看不收)。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第一类: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且实际入住,需要以房产申请就近入学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发票。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取满额即止。
第二类:父母在玉林城区内务工,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固定租赁住所的随迁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 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或身份证;租住合同及房东房产证;务工或经商证明:工商证照或劳动合同或摊位租赁合同。
学校对第二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的材料进行量化打分,量化积分计算如下:
基本分值(50分)
户口本: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5分);
居住证或身份证:父母一方的居住证或身份证(15分);
租房合同(10分):房屋租赁合同(3分)、房东房产证(3分)及最近六个月的房屋租赁营业税完税发票(4分);
《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5分);
合法经商、务工证明(15分):工商营业执照(15分)或摊位租赁合同(10分)或用工协议(10分)。
加分(10分)
玉林城区内经商或工作每年1分,最多加5分(按工商营业执照发证时间或用工协议生效时间计算);
购买有“五险一金”每项1分,此项满分为5分(“五险一金”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公积金)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录取顺序:根据申请学校的学位情况,优先第一类,其次第二类。第二类按量化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如申请学校学位已满,安排不下,由区义招办统筹安排到就近的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或推荐到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就读,由家长到学校联系,学校按照有关政策安排;如不愿意到民办学校就读,可返回户口所在地学校就读。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地段生一样免试入学,享受同等权利。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能按时提交有关证件或所提交证件不齐全、不合规定、不真实的或跟随亲戚、朋友进入城区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待遇。
4.其他借读类别。
(1)父母工作调动的适龄儿童入学借读报名。父母因工作调动到玉东新区辖区内单位(国家机关),适龄儿童、父母户口尚未来得及迁入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调动证明。
(2)父母都在外地工作的世居适龄儿童入学借读报名。家庭世居玉东新区,父母都在外地单位(国家机关)工作,跟随其他亲属在本辖区生活,需要到其亲属户口所在地段的学校借读。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父母单位工作证明;世居地村(居)委会证明;委托其亲属临时监护证明;其亲属户口证明。
(3)父母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的适龄儿童入学借读报名。父母都长期在外地从事地质勘探等野外工作,跟随其他亲属在本辖区生活,或委托在玉东新区的法定监护人照顾,需要到其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厅(局)级以上的单位证明;委托其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临时监护证明;其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户口证明。
(4)父母患重病或严重残疾而失去监护能力的适龄儿童入学借读报名。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是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在玉东新区的法定监护人照顾,要求到受委托法定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受委托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县级民政部门、残联或县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
(5)属孤儿、弃儿的适龄儿童入学借读报名。户口不在学校服务范围,由其他人抚养(领养)的孤儿、弃儿,需要在抚养(领养)人户口所在地学校借读的学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抚养、领养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县级民政部门抚养或领养的合法证明。
(6)有其他特殊原因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适龄儿童的家庭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和其他有关证明。
(五)报名、审核、审批、录取程序
玉林新发现
1.城区小学
(1)报名时间:日—8月4日;
(2)报名方式: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包含地段生和借读生),登录玉州区教育信息网报名(网上没有报名的,可在规定审核材料的时间内现场报名);
(3)网上报名成功后,家长自行打印《2017年新生个人信息表》,带上此表及相关材料于日-7日到申请就读学校进行原件验证和量化打分,由学校工作组负责审核材料和已填报的信息,工作组负责人必须在材料复印件上核验签名。如为现场报名的,学校工作组负责人对报名材料审核签名后,同时要把适龄儿童报名的信息录入上报系统。
2017年8月8日以后,新生入学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及学校信息均不能再修改。
(4)新生名单公布时间:日。由各学校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2.社区小学
(1)报名时间:日—30日;
(2)报名方式:学校现场报名(包含地段生和借读生)并提交报名材料;
(3)负责审核材料的负责人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4)新生录取公布时间:日。由各学校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3.其他规定
(1)适龄儿童因为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相关小学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提出意见报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批准备案,方能延缓入学或者免予入学。如延缓入学期满,应即入学。
(2)如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学校不能保证提供新生学位,不再视为户口所在地学校规定的入学服务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名申请入学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但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已入小学就读且注册办理有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到户口所在服务学校报名,而是到其他学校入学就读,由于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
四、初中新生入学
(一)基本原则
1.实行政府主导下的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发放原则。
2.实行“按户口分区划片、相对就近、均衡录取、均衡编班、免试入学”的新生入学管理原则。
3.按政策落实现役军人、军烈士子女就读原则。
4.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入学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原则。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入学工作,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失学。
5.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
(二)入学对象
1.具有玉东新区户口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日(含当日)前。
2.符合借读条件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各初中服务范围及对象
1.茂林初中服务范围及对象
具有玉东新区户口的玉东小学、茂林镇中心小学、榕楼小学、希望小学、大芦小学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茂林三中服务范围及对象
具有玉东新区户口的石棠小学、泉塘小学、长望小学、大埌小学、和睦小学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3.除以上小学外,玉东新区其他小学具有玉东新区户口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按50%比例安排给两所初中。
(四)报名类别及所需审核的材料
1.户口在学校服务范围内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地段生)不用报名。
2.户口在玉东新区但在玉东新区外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要求回原籍就读。
在日—7月15日(周一至周五)到区义招办报名,并提交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本;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学籍信息卡。由区义招办安排到相应的初中就读,有关学校不得拒收。
3.驻玉林市城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军烈士的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其他类别借读生小学升初中报名须提交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少年的家庭户口本;小学毕业学校证明;学籍信息卡;参照小学学段相应类别有关材料。
4.在玉东新区小学毕业的非玉东新区户籍的学生由户口所在地教育部门安排就读。
(五)报名、审核、审批、录取程序
1.地段生不用报名。
2.借读生报名。
(1)报名时间:日—8月4日;
(2)报名方式:统一到区义招办现场报名,由区义招办对提交的借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和量化打分,负责审核材料的工作人员须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
(3)新生录取公布时间:日。茂林初中、茂林三中通过张榜等方式公布新生名单;
(4)—22日,新生到录取学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各校及时发放。
3.已安排的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如有以下四种情况的,不能保证提供学位就近入学: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入学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的;不到户口所在地的地段学校,而是到其它学校入学就读,因为各种原因要求转回的;已经注册入非地段初中就读的。
五、民办学校参照本方案,根据学生意愿自主招生。
民办学校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发布招生简章、广告等宣传材料,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家长和社会。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对涉及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该方案仅适用于2017年秋季期。
区义招办电话:5
区义招办地址:玉林市人民东路1号国防大厦内办公楼2楼玉东新区科教文体局
招生监督电话:3
付:2017年玉东新区___小学(初中)新生个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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