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配发公车但产生费用个人费用在单位报销处理是什么性质

山东为省直单位配发公务自行车
病童候诊痛苦躺地无人让,悲!
您还看国足比赛吗?
交警拔枪逼停酒驾该不该?
博客劲爆点
第一视频推荐
24小时排行榜
  14日是我省公共机构“低碳体验日”,记者从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志愿者宣誓暨省直公务自行车发放仪式上获悉,我省为部分省直单位配发100辆公务自行车,倡导公务员在办理公务时,3公里内骑车往返。  发放仪式上共向部分省直单位发放了100辆公务自行车,每家单位3-5辆。原则上,市区3公里范围内执行公务活动,应骑公务自行车往返,减少使用小轿车,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生活,绿色办公。  据了解,公务自行车禁止公车私用。省直公务自行车归省级机关事务局所有,免费发放给各单位。使用过程中发生损坏和丢失,由所在单位负责维修或赔偿。对其管理和使用情况,省级机关事务局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省级机关事务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处长吴昌富表示,本次免费向部分省直单位发放100辆公务自行车,“不是从此以后不准坐汽车了,而是为了倡导近距离使用自行车出行,减少汽车排放。”  “骑自行车办公务可以同时健身、减肥,用好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短距离内就没有必要开车了。”在会场推走一辆公务自行车后,省级机关事务局工作人员樊斐说。(记者乔显佳通讯员李玉焕)
相关专题:
相关报道:
【】【】【】【】【】【一键分享武汉五成以上公车将被取消 车补随工资按月发放
本报记者符樱
备受关注的武汉公车改革方案出炉了,我市五成以上的公务用车将被取消,全市公务交通补贴每月最低450元,最高1690元。
在昨天召开的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动员大会上,武汉晚报记者了解到,4月1日起,武汉市直党政机关将正式启动封车,各区车改原则上与市级机关同步,计划6月底基本完成。湖北省垂管系统按照属地化原则管理,可参照武汉市方案执行,与我市改革同步推进。
市级4月底完成车改 区级争取6月底完成
昨天动员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武汉车改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参改机构涉及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制度改革,会在中央、省有关政策出台后另行实施。全市公车改革会力争在两年左右时间里完成,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必须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
市发改委人士介绍,我市公车改革涉及人员范围包括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改革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改革后,将对相关参改人员发放交通补贴,每人最低450元/月,最高1690元/月。
市发改委副主任熊战勋表示,初步计划,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在4月底完成,各区车改力争在六月底到位。
多少公车将被取消?
根据改革方案,武汉在编在岗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含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将参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初步估算,改革后全市公车数量会减少50%以上。”市发改委副主任熊战勋说。
哪些公车会被保留?
9部门可部分保留执法用公车
武汉晚报记者了解到,改革后,我市只有9个部门(系统)可以保留执法执勤用公车,即公安、纪委(监察)、司法、交通运输、农业、地税、工商、林业(园林)、食品药品监管。具体来说,是以原来核定的执法执勤车辆编制数(扣除其中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数)为基数,市级执法执勤部门保留60%,区级及以下单位保留70%。如果有单位超过保留比例,会按照每辆每年6万元标准,扣减单位公务交通补贴费;如果有单位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在机要通信用车、应急用车、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用车、外事及政务接待用车等四方面,我市也制定了具体的公车保留范围及标准。比如,专门承担机要交通任务的单位和内设机构,可以保留现有的机要交通车辆;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用车保留车型以中巴车为主。
车补怎么发放?
随工资按月发放
公务交通补贴是改革性补贴,会列入财政预算,在交通费中列支,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参改人员可以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
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可以根据实际,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单位统筹部分,集中用于解决不同岗位之间公务出行不均衡的问题;统筹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
据了解,我市市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的保障范围为7个中心城区,到7个中心城区以外区域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计。
取消的公车怎么处置?
4月中下旬有望举办首次公车拍卖
对于取消的公务用车,我市会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以评估价作为处置基准价,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公开处置,并将防止甩卖和贱卖,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处置公务用车的所得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将全部上缴同级财政。
对于暂时未能处置的车辆,可以采取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进行市场化运营。
熊战勋表示,预计3月底会开标参与公车处置的评估机构、拍卖公司,4月1日封车后,评估机构会上门验车、评估,我市首场公车拍卖预计在4月中下旬举行。
司勤人员怎么安置?
竞聘上岗、转岗、提前离岗
我市会根据保留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下,现有司勤人员将竞聘上岗。
其他在册正式司勤人员,会通过内部转岗、开辟新就业岗位、提前离岗等多种形式进行安置。如果这类司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以内,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岗。
对于订立了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司勤人员,合同到期终止或双方协商一致解约的,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对于没有订立合同的司勤人员,也要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经济补偿。
11部门共用40台执法车
我市实行公车改革后,质监、安监、物价、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计生、环保、城管、水务、国土规划、城乡建设这些执法职能部门,有执法用车需要,但根据车改政策,不能保留公车。
“我市会建立市、区两级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用车平台,为其提供用车。” 熊战勋说,市级平台和区级平台车辆数量分别为40辆、24辆。
(作者:&&编辑:刘建维)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湖北日报官方微博、微信。济南公开2014年度审计结果 11个单位公车费用超支676万
  本报10月8日讯(记者刘雅菲) 8日,济南市政府公开2014年度济南市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仍然存在,市编办、文联等11个单位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超预算676 . 81万元。
  2014年,济南市财政收入有所增长,年度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8 . 36亿元,比上年增长12%,完成预算227 . 06亿元的100 . 57%。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财政减收增支因素多的形势,济南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等一系列措施,全年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0亿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
  在民生支出方面,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 . 8亿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1 . 4亿元、教育支出98 . 4亿元、文化事业支出6 . 06亿元,提高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农合及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了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向公众免费开放,支持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在2014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审计了9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29个二、三级预算单位,对31个市直部门单位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资金总量366219万元。
  在部门的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仍然存在。审计发现,市编办、文联等11个单位公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超预算676 . 81万元;市城市园林局、档案局等6个单位出国(境)经费超预算34 . 82万元;市金融办、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3个单位公务接待费超预算9 . 66万元。
  还有部分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审核、报销仍不规范。如市科协、社科院等4个单位存在会议费开支无明细清单、资料不全等情况,涉及金额13 . 02万元。
  此外,还有2个单位违规改变资金用途4594 . 02万元。其中主要是市水利局擅自变更项目改变资金用途4317 . 8万元。
初审编辑:张艳
责任编辑:石慧
日,山东日照,受今年第21号...
新闻热搜词
来源:360新闻
数据加载中...请选择栏目:
您的位置:&&&&&&&&&&>&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潍坊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潍政办发[2005]23号
颁布时间:&&发文单位:山东省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潍坊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编
  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潍坊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二月一日
  潍坊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减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汽车配备使用中的浪费,根据中央、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级机关,是指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经济组织和事业单位。所称公务用车(含特殊公务用车)指非生产用车,包括小汽车、吉普车、面包车等。
  第三条 建立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参加。根据职责对车辆定编配备和使用管理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定。
  第四条 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定编管理。编制数根据各单位职能设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从实际出发,严格掌握,合理确定。
  (一)市级干部和市直部门在职一把手原则上保证工作用车,按1人1辆配备。
  (二)市直部门副职不固定工作用车,按市里确定的部门副职编制数至少减一核定用车编制。
  (三)其他人员根据实有人数,每20人核定一个用车编制,20人以下单位根据情况可核定一个用车编制。
  (四)离退休干部用车,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一套机构两个牌子的单位,按一个单位配车;兼职负责人列入工资所在单位配车。
  (六)接受国外赠送或上级配备、调拨的公务用车,以及单位接收的抵资、抵债等非新购车辆,均须报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联席会议审批,纳入公车编制管理,持审批手续到车管部门办理挂牌、转籍、过户等相关事宜。
  第五条 公车编制数是各单位公务用车的控制数量,不是必须达到的标准。超过公车编制的单位,只能报废不能更新,直至不再超编;满编单位,只能报废更新;未达到公车编制标准的单位,视情况有计划地逐步配备。
  第六条 公务用车配备的标准:
  (一)市级干部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下的小汽车。
  (二)市直正县级部门一把手按略低于市级干部标准配备小汽车。
  (三)其他工作用车,原则上配备价格15万元左右的国产面包车或小汽车。
  第七条 特殊公务用车管理。特殊公务用车是指市级五大班子以及有外事接待任务机关的接待用车、有执法职能机关的特殊业务用车等。因特殊公务,确需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上,价格25万元以上车辆的,要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联席会议审批,并将审批情况报市纪委备案。特殊公务用车,使用部门不得作为部门领导人的日常工作用车。
  第八条 购车程序。新购车辆须由购车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审批表》,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后,提交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定。对批准购车的,均由市财政局开具《批准购车通知单》,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采购。购车单位凭《批准购车通知单》办理车辆挂牌手续。
  第九条 经批准的各单位配车,一律实行政府采购,任何单位不得自行购置。市政府采购中心要严格按照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联席会议批准的厂牌型号、排气量、价格等标准购车。
  第十条 领导干部调动工作后,不得将原单位的小汽车带到新任职单位使用。
  第十一条 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或以各种名目以下属单位名义购车,以及购车挂企业牌照、部警牌照、个人牌照等,均视为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根据本办法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搞好车辆维护保养和管理,尽量保障安全。
  第十三条 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尝试公车改革,但车改方案必须经市级机关公务用车联席会议审批。申请车改的程序,参照购置车辆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第十五条 各单位一律不再新调入正式司机。
  第十六条 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公安局要加强对市级机关车辆编制、购置、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监察部门负责牵头对举报、投诉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和落实;公安部门严格掌握挂牌、过户等车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自行购车的,不予办理登记挂牌、过户;组织、人事、财政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车管理方面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上一篇:&&
&&下一篇:&&注册会计师
2016公车改革最新消息: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启动 车补如何发?
导读: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近期,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式启动。更多详细内容见下文。
会计人都在关注的公众号
  昨日,国家发改委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赵辰昕表示,近期,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标志着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正式启动。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两个意见的落款时间均为日。据了解,涉及的各部门单位在今年1月已经收到了文件。调查发现,一些事业单位早就开始进行公车改革,有些甚至已经完成。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在文件公布之前,很多工作已经开始进行,比如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就征求了很多意见。不过,总体改革进行是在文件印发之后。
  根据意见要求,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在2016年年底前都会完成。相关人士表示,由于企事业单位很多已经市场化,其公车改革难度比党政机关要小一些,因此会进行得比较快,尤其是中央层面会进行得更快。
  焦点&事业单位车改
  按&中央直属&&部门所属&分类推进
  赵辰昕表示,推进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核心是&三个坚持做到&。一是坚持做到分类推进,按照中央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两类,分别制定车改政策;二是强调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应承担主体责任;三是坚持做到从客观情况出发制定政策。
  专家表示,之所以分类推进,是考虑到了实际情况的。中央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层级更高,重要性更强,也更加整齐划一,在推进时阻力会小一些;而各部委所属事业单位,层级低一些,内部门类复杂,比如会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及公益性、准公益性等不同的类型,推进时难度会大一些。
  赵辰昕表示,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据相关人士介绍,有些单位已经市场化了,并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保障公务出行,因此对于这样的情况,将继续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而不是&走回头路&。
  焦点&企业车改
  原则上只给&主要负责人&配公车
  意见规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层层推进改革。赵辰昕也表示,其核心是做到&三个针对&,第一个针对是针对企业本身,分类分级施策;第二个针对是针对企业高管,明确范围标准;第三个针对是针对保留车辆,确保正常经营。
  对于配备公车情况,央企各层级的规定不同,对于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对于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面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
  意见还要求,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车。
  中央事业单位车改时间表
  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
  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底前完成
  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改革范围
  单位范围为党中央、国务院直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为所有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目前按照报销公务交通费用保障公务出行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维持现有方式。
  执行企业制度的中央事业单位、中央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可按照本意见要求实施改革,也可参照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实施改革。
  中央企业车改时间表
  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所属的中央企业(不含境外中央企业)。
  本意见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指上述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
(责任编辑)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加载更多文章
会计网官方微信
扫描二维码,即刻与小K亲密互动,还有劲爆优惠等你来拿!
订阅QQ邮件
第一时间获取热门财会资料!
版权所有 Copyright (C) 2010 - 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除特别注明外,作品版权归会计网所有。如果无意之中侵犯了您的权益,请,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个人费用在单位报销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