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计算税款清算报告不对,然后清算申报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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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清算结算
[localimg=97,83]1[/localimg]一、概念
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是指一个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终了后三个月内,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按照出口退(免)税政策和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出口企业在上一年度及以前年度清算备案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情况,以及应退(免)未退(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重新审核、计算、清理和检查。
通过出口退(免)税清算,一方面可以全面检验出口企业和退税机关自身一个退税年度执行国家出口退(免)税政策情况和管理质量,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明确改进方向,提高出口退(免)税管理质量;另一方面,结清清算期内出口企业应退、已退、多(少)退税,摸清退(免)税家底,为准确分析清算年度退税计划执行情况和编制下一年度退(免)税计划提供依据,为本级和上级领导决策服务。
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清算工作完成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下一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工作的开展。其中上一年度应退未退结转下一年度的退税额,是总局分配下达下一年度出口退税计划的重要依据;上一年度应免抵而未免抵结转下一年的免抵税额,也是总局下达、调整下一年度税收收入计划的依据之一,各级国税机关必须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确保清算上报数字的准确性,不得为多申请退税计划而弄虚作假。对上报数据不实的,一经发现,总局将以上一年度下达的全年出口退税计划为基数,扣减其下一年的出口退税计划,并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清算的方式
清算的方式有两种:(1)先由出口企业按退税机关的要求自行进行清算,并将清算自查报告、清算表格等清算资料上报退税机关,由退税机关复核确认;(2)由退税机关直接对出口企业进行清算。
三、清算的内容和要求
(一)清算的时间和企业范围
清算的时间范围:出口企业在上一个年度内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以及以前年度应退未退结转上年办理的退(免)税款。
清算的企业范围:包括在上一年发生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所有企业。
退税机关遇到下述情况,应对该年度内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已退(免)税情况进行及时清算:
1.出口企业经营发生变化,如出口企业因某种原因停业、歇业、破产、迁移、转业、合并、分设等;
2.出口企业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被国家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一定时期出口退税权、出口经营权的。
(二)在清算过程中,要重点对以下方面内容进行核查:
1.出口企业(包括外贸、工贸企业和自营、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下同)有无从事&四自三不见&业务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如存在涉嫌骗税问题,要一查到底,不受清算时间的限制。有重大涉嫌骗税问题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2.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所提供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专用税票、出口收汇核销单是否规范、真实有效,
有无伪造、涂改、非法购买、虚开代开和其他弄虚作假的问题;在具体办理退(免)税过程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单证相符、单证和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专用税票等电子信息相符;
3.出口货物退税率适用是否准确,是否严格按照总局下发的退税率文库审核审批办理退税。对调整出口退税率的货物,是否严格按照出口货物的报关离境日期执行。对多退的税款,要依法扣回,少退的税款予以补退;
4.对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的计算是否准确;其计税离岸价格是否正确;
5.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已出口但不申报&“免、抵、退”&税的情况;
6.对生产企业超过规定期限仍未取得有关单证的出口是否按规定补税;
7.对借权、挂靠企业已办理的退税,是否按规定全部追缴入库;
8.对出口卷烟有无超免税计划办理免税的问题;
9.对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采用国际招标方式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其申报办理退税所附送的凭证是否齐全、完整;其贷款性质是否属于限定的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10.实行A、B类退税管理的出口企业是否将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税凭证收齐;清算时对未收齐出口收汇核销单等退税凭证的已退税款,是否已予以扣回;
11.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税依据适用是否准确;
12.外贸出口企业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转售给其他企业加工时,对这部分销售材料的应交税款是否在出口企业当期办理的出口退税款中予以抵扣,是否存在漏扣、少扣等问题;
13.有无非指定外贸出口企业出口贵重货物而办理退税的问题;
14.有无出口不允许退税货物或免税货物办理退税的问题;
15.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后,发生退关、国外退货时,企业是否向退税机关办理了申报手续并补交或抵扣税款;
16.出口企业是否按期结汇,远期结汇(180天以上)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申报退税时,是否附送了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远期结汇证明;
17.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的调整和变化,其他需要重点清算的内容。
(三)、清算的要求
1.在清算期内,凡出口企业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税票齐备的前提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除外)仍未收齐出口货物报关单(退税联)、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货物,以及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对审核对不上和对货源有疑问进行函调未回函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填写《外贸企业清算备案明细表》,生产企业填写《生产企业”免、抵、退”税清算函备案明细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于清算期内向退税机关申报,由退税机关复核确认后予以备案,退税机关依以下情况予以分别处理。
对出口企业在清算内未申报备案的,清算期结束后退税机关不再受理。具体是:对列入外贸(工贸)企业《备案表》的出口货物在清算期当年6月30日以前补齐退税单证,且海关、外汇电子信息对审核对通过或已收到回函证明无问题的,予以办理退税;对未收齐退税单证或海关、外汇电子信息核对不上,以及未收到回函而出口企业在此期间又未提供举证材料的,退税机关一律不再办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税;
对生产企业已备案的上年出口货物,实行单独申报、审批“免、抵”税的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已备案的、次年6月30日前收齐单证的出口货物,税务机关按免抵退税总额审批免抵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应免抵税额=免抵退税总额;
免抵退税总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退税率-免税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出口退税率
对在次年6月30日前仍未收齐单证的出口货物,征税机关一律按内销货物予以补税。
2.清算工作必须于次年3月31日以前结束。清算结束后,退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提出的上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款申请和申报备案。上年度出口货物是指出口企业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离境时间为准;
3.出口企业向退税机关报送的清算资料应由企业法人审核签(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发现出口企业上报的清算资料不全、清算资料印章不全、清算表项目漏填、错填等情况的,退税机关应将清算资料退回企业重新填写上报;
4.在清算中,凡出口企业不提供有关财务帐册、清算资料,不配合退税机关清算工作,致使退税机关无法按时完成清算任务的,退税机关应暂缓办理该企业清算期当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直至该企业清算工作结束。对该企业的清算时间可不受规定的清算结束时间的限制,但退税机关应在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的清算报告中加以说明,待今后该企业清算结束后专题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5.清算中,出口企业应补缴的税款必须按期补缴入库,逾期不缴的,从期满之日起,依未缴税款按日加收滞纳金;
6.在清算工作中,凡发现出口企业不如实申报清算情况,弄虚作假,在出口退税方面有违法违章行为的,要一查到底,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退税机关在清算期办理的上年退(免)税款和“备案表”中出口货物的退(免)税款,应单独审核、审批,单独进行统计,不得与清算期当年新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混淆;
8.退税机关应建立出口退税清算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划分出口企业和税务机关应保管的清算资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
四、清算表格
1.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快报表
2.出口货物退(免)税清算汇总表
3.特殊政策退(免)税清算表
4.出口卷烟免税情况统计年报表
5.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清算汇总表
6.生产企业”
免、抵、退”税清算备案明细表
7.外贸企业清算备案明细表
8.外(工)贸企业出口退税清算表
9.生产企业退(免)税清算表
10.卷烟出口企业清算表
11.出口企业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清算表
每户出口企业清算后,退税机关应向出口企业发出“清算情况通知书”。“清算情况通知书”的内容包括:出口企业名称、企业性质、清算范围、企业当年出口额、主要出口品种等,清算后出口企业应退税款,已退税款等数据资料;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多退、少退、错退金额及原因分析;清算处理结果及意见。
五、清算报告
时间要求:
清算期间和结束后按照通知要求,退税机关将清算结果的书面报告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上报的清算表格,逐级汇总上报国家税务总局。
质量要求:
1.清算报告要全面、客观、准确地报告本地区出口退(免)税清算工作组织实施情况、退(免)税情况、清算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结果以及建设性意见;
2.清算报告文字要精炼,结构要严谨;报表口径一致,内容填报齐全、表内逻辑关系正确,数据来源统计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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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学习 谢谢楼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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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分享 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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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开始就要做这个。太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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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本流程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广告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申报表、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亏损明细表、境外所得抵免明细表、税收优惠明细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
  背景:查账征税公司真实生产经营状况模拟
  甲公司基本状况:日注册成立,从事服装生产,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日预缴2010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甲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30.15万元,甲公司三个季度一共预缴企业所得税128.34万元。日,在进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甲公司发生重大火灾,损失严重,没有能力缴纳税款。
  乙公司基本状况:日注册成立,从事烟酒批发和零售。日解散并终止经营活动。乙公司在2010年度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乙公司在2010年度与丁公司签订并履行了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乙公司购买丁公司全部资产的85%,乙公司以股权的形式支付全部对价。乙公司的资产收购行为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丙公司基本状况:日注册成立,从事软件开发,经过认证,丙公司可以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丙公司2009年和2010年都免征企业所得税。丙公司2010年度发生了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础问题解答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走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例题】丙公司是否需要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确答案』根据已知资料,丙公司2010年处于免税期。根据税法规定,除特殊规定外,任何企业都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使处于减免税期间的企业也不能例外。因此,丙公司应当进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别提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纳税人按照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如果纳税人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也不能通过合理方法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就应当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例题】乙公司能否在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确答案』乙公司于日解散并终止经营活动。根据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由于乙公司在日终止生产经营,因此,乙公司应当在日前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
  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
  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纳税人应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疑难解答】
  1.纳税人能否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即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教?
  『正确答案』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并不要求企业如此早地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工作中,几乎没有企业如此早地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由于税务机关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此时办理汇算清缴反而比较麻烦。大部分企业是在5月份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另外,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不能早于最后一月或者一季度的预缴申报。
  2.对于需要审批、审核或备案的,能否先进行汇算清缴再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
  『正确答案』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例题】甲公司能否在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确答案』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日和日之间的任何工作日都可以进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但税法同时要求纳税人汇算清缴的日期不能早于最后一月或者一季度的预缴申报。由于甲公司在日才预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因此,汇算清缴工作只能在日以后进行,不能在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纳税人的主要义务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疑难解答】
  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后还能否更正?
  『正确答案』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情况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疑难解答】
  采取网络方式报税的纳税人是否需要提交纸质资科?
  『正确答案』纳税人采用网络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税和退税数额的计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依法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例题】甲公司在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补税还是退税,具体数额是多少?甲公司如果无力缴纳税款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由于甲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30.15万元)大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28.34万元),因此,应当补税。
  补缴税额=130.15-128.34=1.81(万元)。
  甲公司无力缴纳税款时,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延期缴纳税款,经过省级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纳税,但不能超过3个月。
  七、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
  1.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和方式:
  (1)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帮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征管制度和办税程序;
  (2)积及开展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知晓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3)必要时组织纳税培训,帮助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自核自缴。
  2.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表、证、单、书。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备案与报批事项
  一、上海市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制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按项目分为报批类和备案类。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报批类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办理,并以《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形式告知申请人;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类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并以《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形式告知申请人。
  (一)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
  目前,上海实行备案管理的税收优惠项目如下:
  1.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100%);
  4.企事业单位购买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缩短生产设备折旧年限;
  6.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减免税;
  7.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获得分配的收入减免税;
  8.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在满2年的当年以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二)报批类税收优惠项目
  目前,上海实行报批管理的税收优惠项目如下:
  1.综合利用资源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减按90%计入收入);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登记(费用化部分、资本化部分);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优惠税率;
  4.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5.浦东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6.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享受10%优惠税率;
  7.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8.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税;
  9.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减免税;
  10.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减免税;
  11.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税(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1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税;
  1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再投资退税(以40%或80%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企业所得税)。
  二、备案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的基本程序
  实行备案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备案: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以
  及证明纳税人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资料);
  2.备案材料的流程为:受理窗口--- 税务所---分局职能科(处)室;
  3.税务分局审查纳税人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和准确;
  4.税务分局向纳税人发送《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
  (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见表1)的填写
  表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纳税人名称:
企业基本情况
生产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登记注册类型
登记注册日期
生产经营期限
其中: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金比例
生产经营范围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日期
生产性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比例
         认定证书或项目批复情况
税收优惠项目名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各类税收优惠事项的名称,如"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等
税收优惠类型(免税收入、减免税、降低税率、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抵免、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再投资退税等)
税收优惠期限
税收优惠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减免税理由:
(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应当填报一式二份。
  (三)备案的注意事项
  1.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不需要税务机关事先审批,企业可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2.企业必须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无法在汇算清缴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备案项目提交的资料
  l.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兑付凭证或净价交易汇总单和交割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被投资单位出具的股东名册和持股比例;
  (3)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提供有关记账凭证的复印件;
  (4)本市被投资企业《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外省市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完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减免税批文复印件。若分配利润比重与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还需要提供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
  3.企业安置残疾人及国家鼓励安置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按省级政府部门规定的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4)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的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清单;
  (5)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企事业单位购买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有关软件购买凭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缩短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购买生产性设备凭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6.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减免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基金管理公司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获得分配的收入减免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提供有关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记账凭证的复印件。
  8.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提交的材料:
  (1)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2)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
  总额等]说明;
  (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申请表》;
  (7)上海市发改委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年检通知复印件。
  税务机关应随时受理企业享受当年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优惠申请,但受理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45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并建立管理台账。
  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超过500万元的项目,暂由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后报市局备案。
  【疑难解答】
  如何填写《上海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申请表》?
  『正确答案』(1)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填报。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一份企业留存。
  (2)若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第4、5、6行次“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相关指标填报被投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数据;
  (3)若被投资企业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第4、5、6行次“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相关指标填报被投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会计报表相关数据;
  (4)职工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职工人数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5)“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日期”指被投资企业符合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日期和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的日期;
  (6)“有效投资期限”是指被投资企业符合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日期起计算至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年度内的月份数;
  (7)“股权投资金额”填报对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如有追加投资情况的,应按次分栏目分别填列;
  (8)“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号”填报市发改委备案文件号。
  表2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年度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被 投资企业相关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起止日期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时的职工人数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时的年销售额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时的资产总额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日期
有效投资期限
股权投资金额
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10×70%)
以前年度未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
本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
结转以后年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号
代表人: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例题】乙公司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乙公司应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乙公司应当在何时办理相关手续?
  『正确答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属于备案类优惠政策,乙公司去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备案时提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以及兑付凭证或净价交易汇总单和交割单的原件和复印件。税务机关审查后向乙公司发送《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乙公司应当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办理备案手续。
第一章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基本流程
记录学习笔记
课件形式:
知识点测试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收入明细表、成本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广告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申报表、折旧、摊销纳税调整明细表、资产减值准备项目调整明细表、企业所得税亏损明细表、境外所得抵免明细表、税收优惠明细表、长期股权投资所得(损失)明细表等。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核定征收企业收入总额明细表。
  背景:查账征税公司真实生产经营状况模拟
  甲公司基本状况:日注册成立,从事服装生产,按季度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日预缴2010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甲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30.15万元,甲公司三个季度一共预缴企业所得税128.34万元。日,在进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甲公司发生重大火灾,损失严重,没有能力缴纳税款。
  乙公司基本状况:日注册成立,从事烟酒批发和零售。日解散并终止经营活动。乙公司在2010年度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乙公司在2010年度与丁公司签订并履行了资产收购协议。根据该协议,乙公司购买丁公司全部资产的85%,乙公司以股权的形式支付全部对价。乙公司的资产收购行为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
  丙公司基本状况:日注册成立,从事软件开发,经过认证,丙公司可以享受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丙公司2009年和2010年都免征企业所得税。丙公司2010年度发生了可以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100万元,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基础问题解答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走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二、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例题】丙公司是否需要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确答案』根据已知资料,丙公司2010年处于免税期。根据税法规定,除特殊规定外,任何企业都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即使处于减免税期间的企业也不能例外。因此,丙公司应当进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别提示】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纳税人按照由税务机关依法核定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税方式。如果纳税人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也不能通过合理方法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就应当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例题】乙公司能否在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确答案』乙公司于日解散并终止经营活动。根据税法规定,如果纳税人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进行汇算清缴。由于乙公司在日终止生产经营,因此,乙公司应当在日前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
  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申
  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但是,应当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务机关应当查明事实,予以核准,纳税人应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纳税结算。
  【疑难解答】
  1.纳税人能否在纳税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即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教?
  『正确答案』理论上是可以的,但并不要求企业如此早地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际工作中,几乎没有企业如此早地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一般情况下,由于税务机关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就绪,此时办理汇算清缴反而比较麻烦。大部分企业是在5月份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另外,纳税人12月份或者第四季度的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15日内完成,预缴申报后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不能早于最后一月或者一季度的预缴申报。
  2.对于需要审批、审核或备案的,能否先进行汇算清缴再进行审批、审核或备案?
  『正确答案』纳税人需要报经税务机关审批、审核或备案的事项,应按有关程序、时限和要求报送材料等有关规定,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前及时办理。
  【例题】甲公司能否在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正确答案』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在日和日之间的任何工作日都可以进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但税法同时要求纳税人汇算清缴的日期不能早于最后一月或者一季度的预缴申报。由于甲公司在日才预缴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因此,汇算清缴工作只能在日以后进行,不能在日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四、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纳税人的主要义务
  纳税人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如实、正确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完整、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并对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疑难解答】
  在汇算清缴期限内,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后还能否更正?
  『正确答案』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有误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五、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如实填写和报送下列有关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情况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疑难解答】
  采取网络方式报税的纳税人是否需要提交纸质资科?
  『正确答案』纳税人采用网络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六、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补税和退税数额的计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依法办理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手续。即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例题】甲公司在进行2010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当补税还是退税,具体数额是多少?甲公司如果无力缴纳税款应当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由于甲公司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130.15万元)大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128.34万元),因此,应当补税。
  补缴税额=130.15-128.34=1.81(万元)。
  甲公司无力缴纳税款时,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延期缴纳税款,经过省级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纳税,但不能超过3个月。
  七、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服务
  1.各级税务机关应在汇算清缴开始之前和汇算清缴期间,主动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和方式:
  (1)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帮纳税人了解企业所得税政策、征管制度和办税程序;
  (2)积及开展纳税辅导,帮助纳税人知晓汇算清缴范围、时间要求、报送资料及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3)必要时组织纳税培训,帮助纳税人进行企业所得税自核自缴。
  2.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向纳税人发放汇算清缴的表、证、单、书。
  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备案与报批事项
  一、上海市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制度
  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按项目分为报批类和备案类。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报批类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管理规程(试行)》规定的期限和权限办理,并以《企业所得税优惠审批结果通知书》形式告知申请人;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备案类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并以《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形式告知申请人。
  (一)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
  目前,上海实行备案管理的税收优惠项目如下:
  1.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3.企业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加计扣除100%);
  4.企事业单位购买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缩短生产设备折旧年限;
  6.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减免税;
  7.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获得分配的收入减免税;
  8.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 (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在满2年的当年以投资额的70%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结转以后年度抵扣)
  (二)报批类税收优惠项目
  目前,上海实行报批管理的税收优惠项目如下:
  1.综合利用资源企业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减按90%计入收入);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登记(费用化部分、资本化部分);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20%优惠税率;
  4.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5.浦东新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6.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享受10%优惠税率;
  7.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享受15%优惠税率;
  8.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税;
  9.农产品初加工项目所得减免税;
  10.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减免税;
  11.新办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免税(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12.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免税;
  13.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再投资退税(以40%或80%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企业所得税)。
  二、备案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备案的基本程序
  实行备案管理的税收优惠政策,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备案:
  1.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资料(《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以
  及证明纳税人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条件的资料);
  2.备案材料的流程为:受理窗口--- 税务所---分局职能科(处)室;
  3.税务分局审查纳税人的备案材料是否齐全和准确;
  4.税务分局向纳税人发送《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
  (二)《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见表1)的填写
  表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口
  纳税人名称:
企业基本情况
生产经营地址
联系电话 
登记注册类型
登记注册日期
生产经营期限
其中: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金比例
生产经营范围 
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日期
生产性收入占全部业务收入比例
         认定证书或项目批复情况
税收优惠项目名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各类税收优惠事项的名称,如"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等
税收优惠类型(免税收入、减免税、降低税率、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抵免、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再投资退税等)
税收优惠期限
税收优惠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减免税理由:
(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本表应当填报一式二份。
  (三)备案的注意事项
  1.企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并不需要税务机关事先审批,企业可以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2.企业必须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办理备案手续,否则无法在汇算清缴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备案项目提交的资料
  l.企业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兑付凭证或净价交易汇总单和交割单的原件和复印件。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被投资单位出具的股东名册和持股比例;
  (3)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提供有关记账凭证的复印件;
  (4)本市被投资企业《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外省市被投资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利润分配决议、完税凭证或主管税务机关核发的减免税批文复印件。若分配利润比重与被投资单位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还需要提供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
  3.企业安置残疾人及国家鼓励安置其他就业人员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按省级政府部门规定的比例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4)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的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清单;
  (5)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企事业单位购买软件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有关软件购买凭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5.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缩短生产设备折旧年限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集成电路企业认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购买生产性设备凭证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公章)。
  6.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取得的收入减免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基金管理公司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获得分配的收入减免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交的材料:
  (1)《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
  (2)提供有关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记账凭证的复印件。
  8.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提交的材料:
  (1)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2)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3)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
  总额等]说明;
  (5)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6)《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申请表》;
  (7)上海市发改委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和年检通知复印件。
  税务机关应随时受理企业享受当年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优惠申请,但受理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45日;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出具《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并建立管理台账。
  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在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超过500万元的项目,暂由主管税务机关初审后报市局备案。
  【疑难解答】
  如何填写《上海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申请表》?
  『正确答案』(1)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填报。一式两份,一份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一份企业留存。
  (2)若投资时被投资企业已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第4、5、6行次“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相关指标填报被投资企业上年度会计报表相关数据;
  (3)若被投资企业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第4、5、6行次“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相关指标填报被投资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度会计报表相关数据;
  (4)职工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职工人数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5)“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日期”指被投资企业符合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日期和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的日期;
  (6)“有效投资期限”是指被投资企业符合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日期起计算至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年度内的月份数;
  (7)“股权投资金额”填报对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如有追加投资情况的,应按次分栏目分别填列;
  (8)“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号”填报市发改委备案文件号。
  表2上海市创业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抵扣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所属年度 金额单位:元(列至角分)
被 投资企业相关指标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起止日期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时的职工人数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时的年销售额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时的资产总额
开始计算投资期限的日期
有效投资期限
股权投资金额
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10×70%)
以前年度未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
本年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
结转以后年度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投资额
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号
代表人:          经办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例题】乙公司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乙公司应办理哪些手续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乙公司应当在何时办理相关手续?
  『正确答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属于备案类优惠政策,乙公司去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以享受该优惠政策。备案时提交《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以及兑付凭证或净价交易汇总单和交割单的原件和复印件。税务机关审查后向乙公司发送《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结果通知书》。乙公司应当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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