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报国土系统测绘工程师所需材料的工程师是不是3年不能退系统

孝南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周乐群谈该局的相关工作时间: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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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孝南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周乐群谈该局的相关工作。嘉宾:孝南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周乐群时间:日&上午8:30访谈摘要:孝南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周乐群到市门户网站,就孝南区国土资源局的相关工作回答网友的提问。
左为孝感市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主持人丁娟,右为孝南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周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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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孝感市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来到“在线访谈”的嘉宾是孝南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周乐群。您好,周总工程师,欢迎您。首先和听众朋友打声招呼吧!  周乐群:主持人好、各位朋友们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孝南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听众对我局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孝南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周乐群
    主持人:周总工程师,请介绍一下孝南区国土资源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能?  周乐群:“党的十八大提到,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必须珍惜每一寸国土。要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这既为我们描绘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也为土地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区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全区保护资源、保障发展、保护权益的职责,其主要工作职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计划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二是监督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承办有重大影响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三是组织落实耕地特殊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负责土地确权、城乡地籍管理、土地定级评估、登记等工作。四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工作;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承担报区政府以及省市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五是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矿产资源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六是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
孝感市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主持人丁娟
  主持人:周总工程师,辖区内国土资源基本情况是怎样的,给听众朋友介绍一下吧!  周乐群:全区土地总面积为1018平方公里(亩),其中耕地824612亩占比54%(含基本农田406605亩),园地29461.8亩占比2%,林地15462.9亩占比1%,草地7789.5亩占比0.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亩占比15.1%,交通运输用地32663.55亩占比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亩占比25%,其他土地4768.35亩占比0.3%。
孝感新闻综合广播主持人李芳芳&
  主持人:2014年,孝南区国土资源局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动作大,节奏快,措施硬,请问一下,区国土局2014年有哪些特色亮点工作?  周乐群:2014年是克难奋进的一年,面对新常态、新挑战,全区国土系统克难攻坚,负重拼搏,高效能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一)在耕地保护上,恪尽职守,彰显了责任与担当。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强化耕地的管控性保护,充分利用4.22、6.25、12.4及三进三直接活动,着力宣传涉土法律法规,特别是利用国家土地督察武汉局例行督察的机会,全面整肃土地秩序。全年开展土地巡查1324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38起,其中制止210起,立案8宗,执法前置处置20宗,征缴罚款21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宗,移送纪检部门追究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名,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案件2宗,强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3宗。采取“5个一批”的措施,对变更调查中显现的违法用地进行了整改,将违法比例牢牢控制在5%以内。加大耕地保护力度,2013年末耕地面积82.44万亩,保证了动态平衡,略有增加,维护修缮乡村66个公示牌,划定永久基本农田44.33万亩,顺利通过省厅验收。  (二)在项目建设上,精心组织,彰显了为民和务实。申报了涉及朋兴、肖港、西河陡岗、卧龙5个乡镇43个行政村7.4万亩投资规模1.55亿元的土地整治项目。强化在建项目管理,陡岗2.5万亩整理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当地干部群众作为质量监督员参与项目建设,项目质量明显提高;三汊、西河3.7万亩整理项目被市纪委评为“孝感市阳光廉洁工程”; 正在施工的朱湖、三汊5.37万亩整理探索管理新机制。加大耕地开发复垦,申报废弃滩涂和荒草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面积6342亩,新增耕地面积6096亩,完成第一期5775亩滩涂建设任务,储备了后备占补资源。申报二调新增耕地项目总规模3315亩,净增耕地面积3312亩。增减挂钩工作稳步推进,在杨店召开了乡镇行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现场推进会,交流经验,整体推进。协调区财政累计投入3000余万元,全面完成2011年4个批次的增减挂钩项目1385亩拆旧复垦工作,顺利通过市局验收。  (三)在组织征地中,注重程序,彰显了公正和公平。出台《孝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4年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了新补偿区域、补偿标准和补偿责任,征地补偿标准在原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了22.88%。严格用途管制和规划管理,完成107国道外迁线、汉十城际铁路、东山头变电站等6宗建设用地项目预审,预审面积3995亩。认真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及“征前告知”、“征地确认”、“征地听证”,增加被征地情况的透明度,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利。在充分借鉴外县市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引入被征地乡镇为第三方,落实新的征地补偿协议,界定了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在保障发展上,竭尽全力,彰显了敬业与奉献。优化了国土空间规划。12.6平方公里规划调整得到了省政府正式批复,其中调整允许建设区2279亩,拓展有条件建设区16375亩,2014年有27个批次2900亩用地是在新规划修编后得以审批。着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积极争取各类指标,2014年度省级重点、市级重点、增减挂钩、低丘缓坡、灾毁和计划指标均有新突破,全年上报省厅批准52个批次、151个项目、176个片块,征地总面积5597.37亩。圆满完成了区政府保三争四的工作目标,得到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肯定。  (五)在土地供应上,集约节约,彰显了严谨与规范。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争取省厅指导,营造创建氛围,夯实创建基础,《一二三四促转变,节约集约推发展》、《波次的涟漪效应》、《波次供给、惜地如金》等节约集约用地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经济日报、湖北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等主流媒体的关注和好评。土地出让全部纳入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坚持 “三个凡是”、“三网同步”、 “三方监督”,土地市场规范有序,全年招拍挂71宗,面积2182亩。严格市场秩序,出台了商服用地容积率调整补缴出让金的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土地利用巡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网络体系初步建成。  (六)在服务群众上,尽心尽力,彰显了公平与正义。设立具有自身特色的局属国土资源服务大厅,将与群众相关的全部业务统一下放到局行政服务大厅,将商品房分割、个人转让、土地抵押等土地登记业务,授权、委托服务大厅直接办理,大厅的窗口、桥梁、纽带作用得到初步发挥,全年办理土地登记2017宗,面积58531亩,完成抵押登记89宗,面积2184亩,帮助企业融资19.4亿元,获得用地单位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建立并持续改善孝南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每一宗土地的详细信息都可以在门户网站上查询,每一本证件办理情况都可以在门户网站上追踪,今年改版后的网站点击量累计18000余次,被市局和区政府评为优秀门户网站。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上,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开展“土地颁证直接进社区、便民利民心连心;土地颁证直接进村湾,便民利民保权益;土地颁证直接进企业,方便服务纳税人”的“三进三直接”活动,面对面颁发各类证书1000余本,实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  (七)在队伍建设上,从严管理,彰显了朝气与活力。坚持公开述职、集中评议、量化打分、分类排序,实行一岗双责,严格确责、履责、问责,保持和焕发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5名干部得到了提拔任用,2名干部获市首届“基层好六长”称号。认真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持续开展干部大讲堂活动。加强对出勤率、学习率、新闻信息报道的检查考核通报力度,全年编辑发布信息636条,其中24条信息上报部、省、市媒体采用。着力理顺人事、机构、工资关系。积极做好档案升级达标工作,机关档案管理顺利通过省特级评审考核。加强基层国土资源所队伍建设和执法装备建设,投资100多万元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配备手持GPS、执法记录仪、测距仪、执法摩托车等装备,按“两准两清”标准(即定得准坐标、算得准面积,分得清地类、讲得清性质),提升一线干部的专业化水平。  (八)在党风廉政上,创新机制,彰显了制衡与约束。健全和完善“三移三分”工作新机制,努力打造服务型、廉洁型、高效型国土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各类基层组织,完善了群团组织架构和人员,以“五四”青年演讲、国土英才、业务比武、重阳节慰问困难职工、看望等节点,提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支部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学习活动,组织国土系统干部开展“十、百、千、万”活动。在三万活动中,协调资金80万元为驻点村硬化2条6公里通村公路,方便了关帝村周围2万人的出行。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出台和落实关于孝南区国土系统差旅费管理的十条意见,“三公”经费同比下降38.5%,其中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48.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营造风清、气正、人和、干事的良好局面。
  主持人:周总工程师,2015年,孝南区国土局主要做好哪些工作?  周乐群:2015年全区国土管理工作要按照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要求,观大势、谋大事、懂全局、管本行,适应新常态,善于新作为,坚持求新求变、图强图新,力求在保障发展用地、严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维护群众权益、建设法治国土等方面取得新成绩。主要工作目标:围绕“一个中心”,即服务全区经济建设为中心。突出“四大重点”,即:建设用地上报审批2000亩以上、盘活存量用地1000亩以上;完成挂牌出让交易额8个亿;确权调查、登记颁证8万户;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落实“五项指标 ”,即:耕地保有量稳定在90%以上;建设用地供地率确保在70%以上;土地全口径违法比例控制在5%以下;土地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达省优、争部优”;拆旧复垦验收2000亩。围绕以上总体安排,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把握新机遇,善于新作为,在保障发展上更加主动作为。做优增量与盘活存量并举,进一步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强化规划引导,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波次供地、亩平为效、政企互动、进退有序,努力为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民生项目提供国土资源保障。一是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确保2000亩,盘活存量1000亩,适时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调整工作,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和时序安排,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自求平衡,一律使用增减挂钩指标。二是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搞好波次轮替,收购储备中心牵头盘活存量工作,结合变更调查情况,全面摸清围院不建设、建厂不投产等各类闲置低效用地情况,全年盘活存量土地总面积1000亩。要准确把握土地供求关系的变化,调整土地供应的频率和密度,适时把成熟土地推入市场,坚持业已形成的“四个三”的工作机制,全年组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取出让金8亿元。三是按照“达省优,争部优”的目标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总结挖掘波次供地、亩平问效的经验做法,加强建设用地“批、供、用、补、查”全程监管,探索“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新办法,协调地税部门代征土地闲置费,提高土地的持有成本,有效地解决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供应率不高的问题。  (二)适应新常态,敢于新作为,在保护资源上更加严格规范。近年来,国家土地督察、土地审计、卫片执法、省委巡视检查明显加大了对违法占地、闲置浪费土地的查处力度。根据省厅会议精神,部在2015年规范调整完善工作,主要是对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同时调增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优先将城市周边、交通沿线和土地整治的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要严格实行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实行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今天不为耕地而忧,今后将为吃饭而愁”,我们要健全区、乡、村、组、农户五级保护网络,坚决落实保护耕地的第一责任。继续加大动态巡查工作力度,组建跨乡镇的执法中队,加强与公、检、法、纪的信息互通、跟踪督办,对违法用地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动真碰硬,重典问责,今年每个乡镇要固定做实土地违法视频、音频证据,违法案件发现一起,坚决查处移送一起。土地全口径违法比例控制在5%以下,确保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面对新变化,探索新机制,在项目建设上更加奋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滩涂开发项目、增减挂钩项目要探索乡村为主、农民为主、先建后补的新机制,在项目实施上要突出政府主导,村组参与,在项目管理上要突出群众评议,阳光公开。3月份完成河滩滩涂开发一期验收工作,4月份完成河滩滩涂开发二期选址论证和申报立项工作。6月份完成杨店无人机1万亩土地整治项目的规划与设计及立项申报工作。6月份完成陡岗整治项目土地权属调查和调整工作。11月份完成西河等三个乡镇4.4万亩土地整治项目的招标工作。12月份朱湖等三乡镇土地整治项目全部竣工并报请上级验收。增减挂钩项目要完善工作程序,加强资金管理,提高复耕质量, 9月底前完成2012年第1批1485亩拆旧复垦工作,6月份完成2015年度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报批工作。  (四)把握新变化,拓展新平台,在服务群众上更加真诚热情。大张旗鼓开展“三进三直接”活动,接地气、惠民生、优服务、抓规范,逐村、逐湾、逐社区、逐企业零距离发证、零距离服务,将惠民服务工作做实、做强、做长远、做出成效,努力塑造国土部门的良好形象。严格规范征地程序,推动征地结果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畅通群众访求表达渠道,扎实开展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推动信访事项妥善解决。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面对新任务,迎接新挑战,在业务建设上更加严谨细致。继续规范服务大厅受理、登记、发证一体化、便捷化、高效化服务工作,积极争创青年文明号服务窗口。积极实施“政务公开、阳光国土”工程,推进信息化国土执法监察等管理工作,推进遥感监测“一张图”及其核心数据库建设,完善系统运维服务管理体系,要充分发挥OA办公系统的功效,力争办公和业务工作全面实施网上运行、网上审批、网上办文和网上监管。做好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供地率确保在70%以上,扎实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监管,进一步加大闲置低效用地清理,强化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完成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的剩余乡镇约8万户两权登记工作,探索“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办法,加强行政审批流程管理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年内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使用统一的簿册证书,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加大法治宣传和“六五”普法力度,培育法治信仰和法治文化,将依法行政贯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全过程。
  主持人:好的,因为时间关系,我们的节目进行到现在就要暂告一段落了。感谢周总工程师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参与访谈节目,谢谢广大网友的关注和支持,我们下次再见。当前位置://
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地址: 上海市北京西路95号房地大厦电话:(021)
21路、15路、19路、64路、136路、108路区间、108路、18路、46路区间、46路、537路、930路、952路、210路、20路、37路、921路、451路、454路、地铁1号线、地铁2号线等。
领导信息介绍
姓名:庄少勤职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分工:全面主持局党政工作。简介:庄少勤,男,1965年12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庄少勤同志历任浦东新区城市建设局副总工程师、副局长,区重大项目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水务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浦区委常委、副区长,奉贤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姓名:徐毅松职务:副局长分工:分管详细规划编制管理工作,历史风貌保护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地名管理工作。简介:徐毅松,男,1963年10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1984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徐毅松同志历任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姓名:史家明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分管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有关专项规划工作,郊野单元、村庄、土地整治规划工作,耕地保护、土地计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征地补偿、土地整治管理工作,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和使用管理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密保卫工作,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国土资源系统基层建设工作。协助分管外事管理工作。简介:史家明,男,1968年6月出生,汉族,江苏扬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史家明同志历任嘉定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嘉定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党组纪检组长,嘉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纪检组长,青浦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姓名:蒋蔚超职务: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分工:分管驻局纪检工作。简介:蒋蔚超,男,1959年7月出生,汉族,上海市人,硕士研究生学历,1978年2月参加工作,1982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纪律检查组组长。蒋蔚超同志历任陆军某旅副旅长、旅长,安徽省阜阳军分区司令员,上海市统计局纪检组组长,中共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上海市统计局纪律检查组组长。姓名:王训国职务:副局长分工:分管市政项目管理工作,测绘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国土资源执法及综合验收工作。简介:王训国,男,1966年11月出生,汉族,江西玉山县人,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6月加入九三学社。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王训国同志历任长宁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副局长(正处级)、局长,长宁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长宁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副主任,长宁区政协副主席(不驻会),青浦区副区长,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姓名:岑福康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分管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研究制定和实施工作、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土地市场管理工作、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国有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批后管理工作,地籍、不动产登记工作。协助分管财务管理工作。联系协调国家土地督察上海局。分管上海市不动产登记局。简介:岑福康,男,1968年9月出生,汉族,浙江余姚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岑福康同志历任杨浦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正处级),杨浦区科委副主任(正处级)、杨浦区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浦区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杨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杨浦区城市规划管理局局长、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土地利用处处长,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总工程师兼土地利用处处长。姓名:赵乔贵职务:副局长(挂职)分工:分管规划国土资源法制建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以及地质资源、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协助分管地籍工作。简介:赵乔贵,男,1966年1月出生,汉族,云南宜良人,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挂职)。赵乔贵同志历任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地籍处处长、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总规划师、副厅长、党组成员。姓名:杨联萍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工:分管局系统党建工作、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团委和老干部工作,信访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党代会代表提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协助分管党组日常事务、干部(人事)工作。简介:杨联萍,女,1960年5月出生,汉族,江苏启东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工,1983年2月参加工作,2000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杨联萍同志历任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姓名:许健职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分工:分管市管项目审批工作,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科技管理工作、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行业资质管理工作,学会、协会工作。担任局新闻发言人。简介:许健,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武进人,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总工程师。许健同志历任上海市规划局区县业务处处长、副总工程师,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总工程师,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局长。
(一)办公室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涉及规划国土资源工作的前瞻性、宏观性问题的研究,提出可行性决策建议。2.负责拟订有关规划国土资源基础工作的课题研究计划(软课题),组织实施、跟踪管理和研究成果评估工作。3.负责局党组、局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文件、综合文稿、政务信息专报的起草工作,组织编写局工作年报年鉴工作。4.负责各类文电(机要)的收发、处理、运转、督办,市委、市政府有关督办事项的具体办理工作,以及局机关行政类、党务类等文件的印发管理和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业务(含各类文书)档案管理工作。5.负责局党组、局行政重要活动组织工作,综合性会议协调安排,局各类会议协调、服务和保障工作,承办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安排和记录纪要整理工作。6.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及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外事(含接待)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协调国内外合作交流工作;负责局系统出国(境)组团安排及相关管理工作。7.负责局内网办公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工作。8.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以及局机关财务使用审核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保密、保卫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组织人事处1.负责研究制定局系统干部人才队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监督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选拔、考察、考核、调整及任免等工作,以及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出国政审工作,局系统处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3.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局机关公务员录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局属单位人员招聘等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管理工作。4.负责局系统绩效评估、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以及局系统先进评选表彰奖励工作。5.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做好相关工作。6.负责局系统处级干部档案和局机关公务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7.负责局系统统战工作、局系统离休干部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指导协会(学会)的换届改选等工作。8.负责基层规土所建设工作。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三)财务管理处1.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工作,以及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2.负责局属各单位业务工作的经费年度计划、指令性项目经费安排、调整,财政预算的编制、项目经费的核算工作,以及财政经费使用的督查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3.负责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算的审核,编报年度土地出让收支决算、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编制市级土地出让收入支出预算等工作。4.负责本市土地储备成本认定工作,以及本市地质矿产资源费用的征收使用管理等工作。5.负责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地勘项目计划管理等工作。6.负责协调规划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物价管理工作。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四)政策法规处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涉及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研究、立法调研和立法规划工作,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审核和报批工作。2.负责会审和审核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局系统相关业务部门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3.负责牵头协调或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事项,以及办理区县规划国土资源部门的行政复议事项。4.负责宣传和解释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法规的梳理、汇编工作。5.负责推进规划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五)科技管理处(城建档案管理处)1.负责拟订局系统科技项目、新技术开发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跟踪管理、成果评定和推广应用等管理工作。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修订、审核涉及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涉及本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的行业资质管理工作。4.负责承办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5.负责协调组织规划国土资源管理涉及的专家论证工作,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委员会、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以及协会(学会)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6.负责组织制订实施本市城市建设档案行业技术标准和行业管理政策。7.负责对本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六)总体规划管理处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对长江三角洲区域发展规划、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研究,开展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宏观战略研究和前瞻性的研究,以及提升城市整体发展品质和城市总体设计的研究。2.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总体规划层面的规划实施和评估工作。3.负责协调和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参与组织编制长江三角洲等区域性规划。4.负责组织编制全市总体规划层面的社会事业、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基本农田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以及服务全市层面的市政和交通基础设施选址选线规划。5.负责指导并会同区县政府组织编制中心城分区规划、区县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城总体规划;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城镇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依法审核各类总体规划。6.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协调总体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的衔接问题;参与组织编制和研究管理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土地储备计划、土地出让计划。7.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七)详细规划管理处(城市更新处)1.负责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工作。3.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审批本市一般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对市政府审批的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核。4.负责组织对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进行评估和监管。5.负责全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成果管理,参与信息平台维护工作。6.负责本市城市更新中相关政策的研究制订和实施指导工作。7.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监管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八)村镇发展处1.负责郊野单元规划、村庄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以及集体建设用地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指导区县开展郊野单元规划编制工作,负责郊野单元规划审批。3.指导区县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对区县审批的村庄规划备案管理。4.负责对市政府审批的土地整治规划进行审核,对区县政府审批的土地整治规划实施备案管理。5.负责本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等工作。6.负责本市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成果和数据的维护工作。7.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九)市政规划管理处1.负责本市市政交通建设项目规划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本市市政交通建设工程实施引起的规划完善和深化工作。3.负责中心城范围内(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除外)及跨区县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铁路、公路、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河道、管线和水利工程等)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市政交通项目的方案审查和“一书两证”核发工作。4.负责结合本市城市道路和公路的建设,组织编制市政管线综合规划并进行审查;牵头负责地下管线建设工程规划核查管理工作。5.负责相关管理部门报备的城市基础设施规划控制线和基础设施布点控制范围会审或审核,并负责规划控制线的实施管理和相关审核工作。6.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建筑规划管理处1.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政策的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市批范围内(风貌保护区、保护建筑建控范围、市政工程除外)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工作及经营性用地土地招拍挂核提规划设计条件工作。3.负责对全市重点地区、重大建设工程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市区会审。4.负责组织对市批建设项目实施引起的部分管控要素的调整,在建设工程方案审查中进行审定;负责对区县批建设项目实施引起的部分管控要素的调整进行监管。5.会同相关技术部门对本市建设项目实施引起的部分管控要素调整进行数据维护和更新工作。6.负责全市保密工程(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除外)、军事工程的项目审批。7.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一)风貌管理处1.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有关城市风貌规划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2.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的普查和认定。3.负责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和保护建筑建控范围内建设项目方案审核工作。4.负责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实施所引起的规划实施深化论证、审核和审定工作;负责组织历史文化风貌专家特别论证会。5.会同相关技术部门对本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实施引起的部分管控要素调整的数据进行维护和更新工作。6.负责本市城市雕塑和公共空间艺术规划管理工作;承担上海市城市雕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7.负责本市户外广告有关规划管理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完成全市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编制和实施方案会审工作。8.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9.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二)土地利用处1.负责本市建设土地管理的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包括土地储备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制订建设用地储备政策及办法,指导区县开展土地储备工作。3.负责土地市场管理工作,包括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制定,组织实施经营性和工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组织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管理工作。4.负责土地批后管理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开发利用等动态监测与监管,组织开展闲置土地处置,负责土地出让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建立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等。5.负责本市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研究制订和实施工作,包括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制订,组织指导区县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制订城市更新土地管理政策和推进实施;制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管理办法,负责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工作;制订特殊行业用地管理办法。6.负责国有建设用地地价制订和管理工作,包括本市基准地价、区段地价和标定地价成果制订和更新,组织实施城市地价动态监测等工作。7.负责组织制订实施各类建设用地标准,组织实施节约集约用地评价。8.负责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协调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管理;负责空转土地处置管理;负责企业改制中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审核及估价结果备案。9.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10.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三)综合保护处1.负责本市耕地保护等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各类土地利用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考核。3.负责本市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4.负责本市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征用、征地补偿管理工作。5.负责本市土地整治管理工作。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用地预审工作。7.负责本市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发展边界控制线、生态保护红线等控制线实施管理工作。8.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四)土地权籍管理处(不动产登记处)1.负责本市地籍管理、不动产统一登记等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本市登记部门的日常登记业务工作。3.负责地籍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管理、动态巡查监测、变更调查,指导调查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工作。4.负责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指导登记部门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5.负责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6.负责本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管理工作。7.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五)地质资源管理处1.负责本市地质资源管理相关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监管工作。3.负责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管工作。4.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管工作。5.负责对地质环境监测、地下水资源过量开采和污染的监管,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开采的管理,以及地面沉降监测和防治的监督管理。6.负责地质矿产行业相关资质管理工作。7.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六)测绘管理处(地名管理处)1.负责本市测绘行业管理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本市测绘单位资质管理,以及全市测绘行业、测绘市场、测绘成果的监管工作。3.负责本市地名管理工作。4.承担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5.负责相关业务的批后执行监管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七)信访办公室(公众参与处)1.负责局政策口径的宣传展示、新闻发布,协调组织与公众的沟通联系,参与处理公众咨询。2.负责局系统信访管理工作。3.负责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4.负责局外网信息的运行和管理,以及政务微博管理工作。5.负责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人大书面意见、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6.负责相关业务的组织协调和对区县规划土地部门的业务指导等工作。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八)行政许可处1.负责协同相关业务部门对规划国土资源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业务办理事项等相关工作的政策研究、标准制订和规范化管理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3.负责对市管建设工程项目的“一书两证”审批核发工作,负责对市管范围内土地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核发工作,以及行政许可文件的印发管理工作。4.负责对全市规划国土资源业务受理窗口的指导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业务办件数据采集和汇总工作。5.负责对区县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十九)信息管理处(业务监督处)1.负责制订局系统信息化建设中长期规划与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制订局系统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措施、标准。2.负责局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组织实施。3.负责局系统信息化的各类业务数据入库、数据共享等工作的审核和安全保密工作,以及规划国土资源业务统计管理工作。4.负责组织对局机关和区县规土局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进行综合监管和专项检查;负责局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5.负责对区县规土局行政许可受理中涉及信息系统运行的有关问题进行协调与处置。6.负责各区县重大、应急项目的会审及处置,以及跨市局处室、部门综合性事项的协调及处置,加强对各区县规土局日常业务工作的综合考评、服务和指导。7.负责制订综合验收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对局执法总队承担的综合验收项目进行监管。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十)直属机关党委(局工会、局团委)1.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建工作,领导局系统党的思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发展工作。2.负责局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导局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3.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研究,负责党建工作重大部署贯彻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4.负责局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局系统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5.参与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工作。6.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以及局系统计划生育工作。7.负责局机关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局退管会日常工作,以及各类帮扶解困保障工作。8.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十一)监察室1.负责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2.负责局系统内部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3.负责局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4.承担局纪检组日常工作。5.承办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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