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7招聘在职研究生2017有专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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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C) 中国在职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青岛大学2017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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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相关学院及考生: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生关于报名参加相关全国统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及流程  全国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缴费和准考证下载全部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已通过我校入学资格审查并进入了“信息平台”的申请人,即考生应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14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对已获得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其所获的国(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材料已提交我校,并经我校审查被确定具有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3.根据《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学位〔2015〕1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2017年我校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及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才可以在我校申请获得相关硕士学位,且考生资格不受本项第1款和第2款限制,但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相对应。  日前已经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在册人员,其管理办法仍然按原规定执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须参加原有的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  (二)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  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考试大纲及指南请查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政策规定栏目中文件及通知(见附件1、2)。  (三)网上报名  <span style="COLOR: #ff年3月1日至3月25日期间,已通过我校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登录“信息平台”报名,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与学科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  申请我校学位的报考者一般应在山东省内各考点参加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必须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研究生院同意后,方可报名考试。  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四)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网上缴费起止日期为日至4月7日。提交报考信息后缴费前须通过我校的再次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的考生均须进入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报名考试费,未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报考者,本次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至21日信息平台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通过信息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全国统考时间  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其他事项  (一)拟报名参加考试的我校学生请尽快注册、登录信息平台,点击进入全国统考工作页面,仔细阅读报名流程及相关规定,根据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二)目前还没有采集个人特征信息(指纹和电子照片)的同等学力人员,请于日(周日,上午8:30-下午15:30)到青岛大学医学部(青岛市登州路38号)北教学楼2楼研究生办公室参加信息采集,采集前必须完成国家同等学力信息平台的个人网上注册工作(详见附件3)。逾期不再受理。  已参加过我校组织的信息现场确认,并已采集图像信息和指纹信息、完成现场确认且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学员,可按通知要求直接登录国家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报名考试申请,无需再次参加信息现场确认和信息采集。  (三)学院审核时要认真核对报名资格、报考语种或学科(专业学位类别)以及参加考试的地点等信息,如发现有资格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其报名资格。  请相关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事宜,认真高效完成相关工作。  考试咨询:1,  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    1.关于做好2017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7〕1号,含外国语水平考试语种、考试大纲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科目、学科范围、考试大纲及指南)  2. 关于同等学力人员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说明  3. 同等学力人员注册、登录教育部信息平台方法和参加信息现场确认及头像指纹信息采集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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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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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 作者:
&&&&编辑:李鹏&&&& 阅读:次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按全日制(含推荐免试、长学制转段、“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公布,全日制计划2172名(含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计划558名。
各专业招生计划请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查询,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专业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专业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报名参加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为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我校学术学位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跨学科门类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必须选择“青岛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时间: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招生简章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支付报名费
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研招网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不含选择潍坊市和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
选择山东省外报考点的考生,请查询当地缴费通知。
(三)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务必提前了解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要求, 一旦发现填报有误,须在10月31日网报结束之前予以更正。
2.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一)日-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执行一区分数要求,并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四)学校在复试将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按照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及特殊要求见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六)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最终条件以当年教育部通知为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体检工作安排在复试中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本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交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另行通知。
2.奖助体系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学校还设有光华奖学金、青啤奖学金等专项奖学金项目。另外,学校设立优秀研究生学位论文培育基金,对预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的选题提供经费支持。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学术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2—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4-6年,其中教育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金融硕士、保险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艺术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医学类专业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具体以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宁德路)
联系电话:55传真:5
E-mail:yzb@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学部)
马克思主义学院
哲学与历史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物理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
化学化工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
纺织服装学院
青岛教育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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