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偷银行卡银判刑吗判几年

趁女友不注意偷取7400元 盗刷女友银行卡也判刑-中新网
趁女友不注意偷取7400元 盗刷女友银行卡也判刑
日 14:27 来源:北方网
  盗刷女友银行卡会被判刑?日前,河西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起盗刷女友银行卡的案件。被告人对盗窃女友银行卡现金的行为供认不讳,但却坚持认为“平时两人的钱是混着用的,也会互相给对方送一些礼物,因此盗窃自己女友的钱不能算盗窃”。
  对此,检察官表示,即使是情侣关系,两人之间存在财产关系,但财产所有权是明确的,赠送与盗窃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盗窃女朋友的财产同样会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钱涛(化名)和陈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两人经常一同到酒吧KTV喝酒、唱歌。某日两人再次到河西区气象台路某酒吧喝酒娱乐。期间,钱涛见女友酒后昏昏欲睡,注意力明显下降,就企图盗窃她的银行卡。于是趁着女友在吧台上打瞌睡的空隙,从她的包里将银行卡偷走。然后将陈某送回住处。
  第二天醒来陈某并未发觉银行卡失窃,钱涛的胆子越来越大。之后连续几日钱涛在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ATM机上连续取现七次,共计盗窃陈某人民币7400元。
  一周后陈某发现银行卡失窃,卡内的存款也少了很多,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经过公安人员侦查,钱涛的犯罪行为败露。经河西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钱涛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
【编辑:左盛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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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取别人银行卡里的钱判刑吗
盗取别人银行卡里的钱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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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区
1,是盗窃罪。2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我国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涉嫌盗窃罪,需要判刑
[VIP+版主]
是的。涉嫌犯罪。
1、可能涉嫌盗窃罪2、量刑问题:根据是否构成什么犯罪,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 认罪态度、是否具有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等因素确定。3、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去看守所会见、了解案件基本情况、收集有利的证据材料或者寻找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减轻的情节,争取取保候审或者缓刑或者从轻、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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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银行卡信息卖给别人盗刷
儋州三男子被判刑
南国都市报
作者:何慧蓉 通讯员吴万贤 孙大伟 罗凤灵
  南国都市报3月26日讯(记者何慧蓉 通讯员吴万贤 孙大伟 罗凤灵)儋州三名男子邓某、羊某、许某,通过电脑技术非法获取钓鱼网站后台数据库中的公民银行卡信息数万条,并倒卖给网上买家盗刷获利。一审法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邓某上诉后,近日,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教育释明,邓某表示服判并撤回上诉。
  从2015年1月开始,邓某通过电脑技术导出钓鱼网站后台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他人银行卡开户行、开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以文本的方式保存下来,通过QQ以每一万条数据200元的价格卖给网上买家。
  除了倒卖信息赚钱外,邓某还打起了倒卖卡内余额的主意。2016年7月,邓某组织羊某、许某利用软件拨打银行客服电话,对非法获取到的公民银行卡信息进行查询,再核对卡号、密码和绑定的手机号及余额。羊某和许某将自己核对后的银行卡数据通过QQ向邓某反馈,邓某再发送数据给网上买家对银行卡进行盗刷,若盗刷成功,邓某将获得盗刷金额的30%作为报酬。收到报酬后,邓某再将报酬中的1/3分给查询核对负责人。三人通过上述方法,分别获取利益。日,三人被公安民警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邓某、羊某、许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中邓某非法获取48237条获利23131元,羊某非法获取48290条获利800元,许某非法获取19466条获利100元,均属情节严重,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在共同犯罪中,邓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羊某、许某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两人犯罪时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案发后已退赃,依法应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决邓某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羊某有期徒刑1年、许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分别判处邓某罚金2万元,羊某和许某各罚金1000元
  邓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经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主审法官教育释明,邓某表示服判并撤回上诉。
责任编辑:陈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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